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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作要点
2006年,全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各项职能作用,为推进“法治钟楼”、“平安钟楼”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两个率先”作出新贡献。总的工作思路是:抓住一个关键:司法所建设;实现两项重点工作新突破: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和“大调解”工作;促进三个提高:努力促进基层队伍整体素质、基层规范化建设水平、基层工作绩效三个方面的全面提高。
一、以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为载体,进一步发挥司法所各项职能作用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精神,认真抓好司法所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大力开展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活动,今年力争40%的司法所创建成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区局要履行好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和服务保障职能,今年,将结合规范化建设工作对司法所内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要严格司法所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运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司法所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与运行机制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要强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基层司法所所长(首席人民调解员)培训。区局也按照分级培训的规定,对司法所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按照市局与市编办、人事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司法所编制充实司法所人员的通知》要求,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尽快解决司法所编制单列、人员落实、经费保障的问题。同时,要积极探索司法所管理体制的改革,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
二、以巩固完善大调解机制为抓手,进一步提升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巩固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的意见》,全面整合各种调解资源,进一步发挥“大调解”机制和人民调解工作功能,使其积极、自觉、有机地融入到党委、政府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之中。要不断完善“大调解”机制和人民调解的组织网络,进一步扩大调解工作覆盖面。继续巩固和完善村(居)、企事业人民调解组织,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员志愿者队伍与个人调解室的试点工作,年内区局将对各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要不断完善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机制,明确岗位职责,狠抓调处中心预测预警、排查调处、情况报送、调度指派、分流督办、结果反馈等程序规定的落实。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大调解”工作的知晓度和支持度。要积极参加在全市基层调解组织中开展的 “十佳”调解成功案例评选活动。认真抓好调解人员的分级培训。除积极参加市局的对全市司法所长(首席人民调解员)进行的培训外,区局将对村(居)企事业单位调委会主任进行培训;镇、街道司法所要负责对本地区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各级开展培训要充分整合资源、创新方式,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质量,不断提高调解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以强化基层法律服务的管理服务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生存发展能力
认真落实司法部和省厅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要求,改进管理和服务,优化执业环境,拓展服务领域,不断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竞争能力和发展能力,确保我区的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康发展。今年要继续制定下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目标考评办法,并以此为依据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质量检查评比活动。认真组织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制定本所目标考核制度,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落实各项运行机制。按照省司法厅的要求,认真开展年检注册工作,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进一步规范执业秩序。加大投诉处理力度,对内部管理松散、执业秩序混乱的法律服务所要采取暂缓注册、责令整改的措施,严重的要按规定注销登记;对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群众投诉较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积极开展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
四、以提高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质量为目标,进一步推进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
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是今年省厅提出的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之一。要紧紧围绕提高矫正工作质量这个目标,按照“重在矫正”和“抓住重点,培育亮点,形成特色”的要求,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健全制度,规范运作,大胆探索,破解难题,提升水平,形成特色。要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要按照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做好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苏财行[2006]3号)要求,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将社区矫正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狠抓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加强管理、教育和考核,探索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与法院、检察、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保持信息畅通,以落实判决后的文书递送与人员接收为重点,完善审前评估体系。要围绕省厅提出的构建社区矫正五大体系的要求(即制度体系、方法体系、质量评估体系、保障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严格规范运作,积极探索规律,实施分类矫正,改进矫正方式,丰富教育手段,逐步形成特色。今年要重点扶持示范点的建设工作,加强示范点的培植力度,帮助示范点创新工作机制,全力破解难题,形成各自特色。同时,要充分发挥示范点的示范引路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健康发展。开展理论研究工作,探索开展心理矫正和个案矫正的试点,及时总结经验,适时组织召开研讨会,力争形成一批有较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参与、关心和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
五、以预防重新违法犯罪为目的,进一步增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效
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八委局《关于贯彻实施江苏省八厅局的意见》,按照“帮教社会化、工作职责化、管理信息化、就业市场化”的“四化”方针,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新途径。努力创造条件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实体,使有就业能力的刑释解教人员在正式就业前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工作机会和生活来源,防止和减少其重新违法犯罪。加强工作站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安置帮教工作组织网络。各级安置帮教领导小组要及时调整充实人员,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的管理与指导职能,健全协作配合机制。继续认真贯彻《常州市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站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统一规范各类工作台帐,狠抓各项制度落实。要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在继续抓好村(居)委员会安置帮教组织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社区安置帮教工作的路子。认真开展排查核对工作,进一步严密管控体系。特别要对在排查清理中发现的没有纳入工作视线和回归社会后又直接流落在外的刑释解教人员,切实把防脱管、防漏管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做好衔接回归管理工作,健全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站与公安派出所之间的刑释解教人员回归通报联系制度、镇、街道安帮工作站与村(居)委帮教小组之间的信息反馈制度,针对刑释解教人员户籍地与居住地相分离的托管制度,力争做到不漏登、不漏帮、不失控。加强工作机构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理解和支持安置帮教工作的良好氛围。
法律援助工作要点
一、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营造法律援助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
1、加大案件办理力度,提高办案质量。认真执行国务院和省《法律援助条例》,加大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力度,按照“应援尽援”的原则使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均能受惠于法律援助。规范工作操作程序,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
2、努力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法律援助便民程度。将省中心统一制作的法律援助申请表、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申报表等发放至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等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方便申请群众取阅、填写。加强法律援助机构的接待工作,依法解答,正确疏导,保证接待质量。
3、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广泛深入地宣传《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基本内容和精神,突出宣传法律援助的政府责任,宣传本地区本部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成就,营造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氛围。
二、推动法律援助政府责任的落实,努力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的保障机制
1、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强化法律援助的政府责任。以宣传省《法律援助条例》为契机,争取党委政府领导支持,加强法律援助机构配备和设施建设,使法律援助更好地服务于困难群众,服务于“两个率先”的目标,努力把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成为政府行使公共服务职能、为民办实事的窗口。
2、进一步落实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法律援助经费按需增长。贯彻市财政局、市司法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促使我区法律援助经费随法律援助的需求增长而逐步增长。
三、加强法律援助管理、服务水平,继续推进法律 助中心规范化建设
1、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者业务素质。依托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和全区社会法律服务人员,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参加市组织的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的理论研讨或论文交流,使我区法律援助工作整体业务水平有新的提高。
2、继续坚持案件质量监督,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评估机制。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和案件质量的监督检查,根据省中心制定的《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重要案件旁听、办案质量定期通报等制度,对援助人员的办案态度、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进行评估,形成动态的案件质量监督机制。督促有关组织和服务人员坚持无偿服务,规范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受援人利益。
3、学习兄弟城区先进经验,继续推进规范化法律援助中心建设。根据我区实际,稳步加大硬件投入,完善软件建设,力争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前达到《江苏省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指导标准》确定的指标。
四、整合社会法律援助力量,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作用
1、进一步推进民事法律援助事项诉前或仲裁前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便民利民功能。积累和总结法律援助调解工作成果,为市民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2、整合社会资源,实行整体联动。根据省中心制定的《社会组织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引导、鼓励工会、妇联、残联以及高等法律院校等社会组织利用自身资源开展法律援助。
3、探讨组织活动的方式,发挥社会志愿者作用。充分调动社会法律援助志愿者的积极性,依托团区委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使广大困难群众能够方便而及时地获得各种免费的法律服务。
律师管理工作要点
2006年,全区律师管理工作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律师队伍教育整顿和律师所规范建设年活动成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不断提升我区律师的法律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动员全区广大律师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实现“两个率先”、建设“法治钟楼”和“和谐钟楼”服务。
一、引导律师坚持执业为民,履行社会职责,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1、引导广大律师自觉做好“四个服务”:即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服务,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服务,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服务,为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
2、引导广大律师增强以人为本的观念,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关心困难群体,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为社会及公众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3、引导广大律师积极参政议政,为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出谋献策,不断推进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4、引导广大律师积极介入创新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依托区民营企业法律保护互动平台,为相关企事业单位提供疑难法律事务免费会诊。
5、引导广大律师积极参与社区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老百姓排忧解难,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6、引导广大律师不断拓展新型业务领域,大力开拓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等涉外法律业务和非诉讼法律业务。
二、深化律师管理体制,完善工作协作机制,发挥“两结合”的优势。
1、继续深化律师管理体制改革,不断丰富和完善“两结合”管理的内涵,积极探索适合市和辖市(区)司法局两级管理的工作机制。
2、加强律师工作的宣传,积极开展律师法颁布1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律师和律师工作,提高律师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树立我区律师良好社会形象,为律师事业发展服务。
3、加强律师的维权工作。通过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交流,争取他们对律师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以推动律师维权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高律师队伍素质,增强综合竞争能力。
1、切实加强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增强律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提高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2、教育引导广大律师树立正确的执业观,端正服务方向,着眼长远发展,克服短期行为。
3、组织和吸引律师广泛参与业务研究,加强法律业务热点、难点以及前沿法律问题的研究,多出具有指导意义的成果,为拓展律师业务提供强力支撑。
4、组织我区律师参加常州市律师辩论大赛,力争入围全省第二届律师辩论大赛。法制宣传、新闻宣传工作要点
2006年是“五五”普法的启动之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立的两个率先目标,着力于做好“四五”普法总结表彰和“五五”普法动员部署,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建设法治钟楼、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全区 “五五”普法开好局、起好步。
一、围绕“五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出台,认真做好“五五”普法启动工作
1、科学制定“五五”普法规划。“五五”普法规划是今后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纲领性文件,在制定规划时,既要按照省、市要求,又要广泛调研,结合自身实际,富有针对性。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普法规划制定的指导和督促,组织对各单位及法制宣传教育重点部门的启动工作进行检查、抽查,夯实“五五”普法规划的前期工作。
2、总结“四五”普法,部署“五五”普法工作。上半年将组织召开全区“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既“五五”普法动员大会,总结“四五”普法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全面部署“五五”普法工作。
3、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理论研究。在客观分析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法治建设现状的基础上,努力探索深化普法教育、加快法治化城市建设步伐的有效途径,力争形成一些有价值的调研成果。
二、切实加强“五五”普法工作在机制、制度、台账等方面的建设工作
4、在总结“四五”普法的基础上,依据“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完善工作考评内容和标准,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明确方法和要求,每年组织工作检查和有重点的抽查,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5、加强法制宣传基础工作。明确对各级普法工作台账、资料建设要求,力争年内通过制定台账,统一基层组织的普法工作台账。
6、深化“五五”普法制度、机制建设。按照《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和我区的实施办法,调整建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机制和考评制度。
三、调整建立重点对象的学法机制,着力推进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
7、深化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党校、行政学院法律培训制度,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8、积极探索建立农民、产业工人、流动人员普法教育的有效途径和制度建设。突出遵纪守法观念的树立和依法维权意识、能力的培养,将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法律帮助相结合,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相结合。
四、广泛开展“一学三讲”主题宣传教育和“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9、开展“一学三讲”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意见,将主题教育与法律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相结合,按照要求,扎实推进。
10、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创建,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年内将命名一批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各辖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命名年内确保达到60%。
五、整合资源,构建网络,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11、大力宣传《江苏省法制宣传条例》和我区实施办法,在全区形成开展法制宣传,是全社会共同责任的共识。调动全区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充分利用自身的职能优势、岗位优势、设施设备优势,大力宣传“四 13 五”先进典型,为“五五”普法实施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1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机构、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联络网络,建立完善普法联络员队伍、法制文艺队伍、法制讲师团队伍和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
13、加强阵地建设。继续发挥现有阵地作用与相关媒体联办专栏,法制宣传橱窗建设进一步拓展。
六、加强新闻宣传,注重宣传效果,不断提高宣传水平,力争新闻宣传工作有新突破
14、强化新闻宣传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新闻宣传资源共享机制和新闻信息与稿件报送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标准量化、体现公平的考核与表彰奖励制度。
15、拓展新闻宣传渠道。加强与宣传主管部门、各主流媒体的联系交流,强化服务意识。
17、围绕重点,加强宣传。围绕法治钟楼建设、“五五”普法起动工作,大力宣传“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区”活动中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围绕“五五”普法规划,大力宣传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举措、新方法;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宣传司法行政系统在培育、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为全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方面的工作业绩;围绕司法行政的中心工作,大力宣传“大调解”工作、基层司法行政一线涌现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以及“社区矫正”工作的推进情况;围绕法制宣传各项重大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政治、党建工作要点
2006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服务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参与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为重点,积极探索政治和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努力把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以学习党章为重点,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 党章是立党、管党、治党的章程。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 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新的历史时期学习贯彻党章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要始终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区局党支部要按照区委的部署和要求,把深入学习党章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加以落实。
1、高度重视党章的学习贯彻,努力实现干部思想认识的新提高。要组织引导支部党员认真 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在新时期条件下强调学习党章是我们党在总结自身建设经验、科学分析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现状基础上的重大举措,是维护党的执政地位、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各项任务的坚强保证,切实增强支部党员深入贯彻党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深入开展党章的学习贯彻,努力实现党员干部理论修养的新提高。要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 党章原文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掌握党章的主要内容、基本观点和精神实质。把学习贯彻党章同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同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加强支部党的建设和支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要结合支部实际,把学习党章纳入局机关全年学习计划,通过开展专题讨论、党课教育、组织生活等多种形式,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切实将学习活动引向深入。
二、以“强基工程”为抓手,切实加强支部组织建设 区局机关党员干部是推进建设“法制钟楼”、“平安钟楼”的中坚力量。大力推进“强基工程”,切实加强支部党组织建设,对于全区推进建设“法制钟楼”、“平安钟楼”工作 至关重要。今年要突出抓好“三个着力”:
1、着力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根据区机关党工委的要求,通过多种途径,利用多种方式,针对不同对象,分类进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支部党员的整体素质。要加强党务干部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区委举办的党务干部培训班,针对近年来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实际,对区局支部的各项基础业务工作,如党支部改选、组织生活会、发展党员工作等主要业务工作实施培训,着力提高支部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2、着力抓好“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今年区委提出区级机关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组织党员按照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提炼出的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和实践途径,立足岗位,创新实践,努力创出一批能够体现本部门特点,又具有推广和带动作用的党员示范岗,激励广大共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围绕创新与和谐两大主题,继续抓好文明机关、文明单位等创建工作。
为认真开展好“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区局将这一活动有机的融入机关文明建设工作中。一是认真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系统活动,进一步引导广大机关干部、法律服务工作者确立先进的学习理念,明确学习目标,完善学习激励机制,创新学习载体,全面提高队伍的学历层次、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二是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机关(单位)活动,围绕创建“忠诚、团结、廉明、高效”司法行政机关的目标,牢固树立为发展、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加强作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严格内部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质量。三是大力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要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创新思维,创新机制,创建载体,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业务学习、提高队伍素 17 质,加强诚信建设、遵守职业道德,健全群项制度、强化规范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把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以“八要八不要”为目标,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区局机关要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召开的机关作风建设动员大会精神,按照会议提出的区级机关作风建设“八要八不要” 的要求,持续、深入、扎实地加强和改进区级机关作风建设,努力把区局机关建设成为学习、高效、服务、诚信、廉洁、和谐的文明机关,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促进全区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
1、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大兴学习之风。要根据市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与建设学习型机关有机结合,加大党的组织推动力度,认真落实“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三年规划”。按照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要求,继续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区委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五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公务员法》的学习宣传。积极参加区委、区机关党工委组织“展示学习成果,提升服务水平”工作创新成果评比,机关公文写作、计算机操作技能比赛,努力推动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服务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所必需的现代化知识和岗位业务技能。
2、进一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大兴服务之风。区局支部要以又快又好推进发展为己任,以开展“八要八不要”为主要内容的软环境建设年活动为有利契机,更加注重机关内部制度和机制建设,切实把转变职能落实到每个机关干部身上。要以“机关工作大家评”活动作为建设服务机关的有力抓手,认真梳理评议机关中群众提出的各种意见建议,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和危害,找准整改的切入点。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能整改的立即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间,条件不具备的也要积极创造条件进行整改,以此推动各部门作风建设的深入进行。
3、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大兴清廉之风。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教育、监督、制度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市委《具体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宗旨教育、法纪教育、道德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纪处分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结合机关实际,积极探索党内监督的新方法新途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既抓业务又管思想。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探索实行党务公开。通过开展“党纪条规”学习月为主要形式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进一步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并着力在制度落实上下功夫,以各项扎扎实实的举措,推动机关作风建设的健康深入发展。
4、进一步推进机关文化建设,大兴文明之风。要积极探索机关文化建设的精神实质和核心内涵,不断弘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重法制、重诚信;团队精神至上,摈弃个人主义膨胀;只争朝夕,争创一流;服务至上,管理严谨的机关文化。机关党组织要教育党员干部认真落实《机关工作人员文明礼仪守则(试行)》,定期开展公务员礼仪培训,让机关干部了解、掌握政务礼仪的基本要求。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做到协调配合支持,团结友爱关心,淡泊知足奉献,塑造新时期公务员队伍的新形象。积极组织开展机关文化体育项目的培训、竞赛、交流、展演活动,提高机关干部的身心素质和文化品位。
信息调研工作要点
2006年,全区司法行政信息调研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全区司法行政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平安钟楼、法治钟楼建设,加强领导,深化认识,健全网络,明确责任,注重时效,提升质量,不断开创全区司法行政信息调研工作新局面。
一、深化认识,准确定位
信息调研工作是领导掌握情况、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向上汇报、对下指导的主要渠道,是加强沟通联系、相互学习的重要方式,也是宣传自我、提升形象的重要手段。当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十分重视信息调研工作,已形成你追我赶、争先抢位的局面。面对我区司法行政信息调研工作现状和前有标兵、后有追兵的逼人态势,要充分认识信息调研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把信息调研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明确自身定位,探索工作规律,努力克服信息调研数量不多、质量不高的状况,增强信息调研工作命中率,真正为领导正确判断形势、科学决策提供高质量的信息调研服务,确保信息调研工作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和区委、区政府排序中争先抢位。
二、健全网络,创新机制建立健全有效灵敏的信息调研网络是做好信息调研工作的基础。要挑选政治素质高、思想敏锐、文字功底强、作风务实的同志从事信息调研工作,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多层次、多渠道、多触角的信息调研网络体系。同时,要加强信息调研工作制度建设,着重建立完善五项工作制度,即信息调研工作例会制度,信息调研约稿预报制度,信息调研稿件采用反馈通报制度,信息调研业务培训制度,信息调研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加大信息调研考核力度,把信息调研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作为评先争优的重要依据。凡被市委、市政府录用或市、区领导同志批示的信息调研文章予以重奖。
三、突出重点,提升质量
信息调研工作质量是信息调研工作的生命。信息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部署,关注热点,剖析难点,捕捉亮点,善于对信息进行综合、归纳、提炼,做到动态信息及时报、重要信息抓紧报、特色信息重点报、综合信息多多报,报足喜,报好忧,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高层次信息。调研工作作为谋事之基,成事之道。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及早制订调研计划,精选调研课题,统筹安排工作,重点围绕四个方面开展调查研究,即: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着力调研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和支撑的重点问题;紧紧围绕平安钟楼、法治钟楼、和谐钟楼建设,着力调研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问题;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着力调研当前各项业务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紧紧围绕基础性前瞻性工作,着力调研政策性规范性的工作实践问题。通过调研提出建议,推进工作新突破。
四、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领导重视是做好信息调研工作的关键。要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实责、主管部门具体抓、人人参与信息调研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要经常听取和分析研究信息调研工作,切实在人员配备、工作安排、考核奖惩等方面予以支持,为信息调研人员了解领导意图、参加重要会议、阅读有关文件创造必要条件,给信息调研人员交任务、压担子,注意调动保护信息调研人员积极性,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经常听取汇报,认真给予指导,真正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办公室是信息调研工作的组织牵头部门,要按照司法行政工作部署和要求,负起应有责任,加强协调联系,切实使信息调研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信息调研人员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主动寻找信息线索,及时反映工作情况,认真开展课题调研,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努力撰写高质量的信息调研文章,为全区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要点一、加强司法所建设(一)加大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步伐。按照全省规范化司法所标准,扎实推进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力争年底前,乡镇司法所全部达到......
2010年基层工作要点今年基层工作要定位在促进社会和谐上,把工作主线调整到化解社会矛盾上,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矛盾易发的基层上,把工作价值的实现展示在服务上,把工作成果体现在促......
2015年街道基层工作要点2015年,是我办推进“核心商务区”建设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在这一年里,要按照《中共XX区关于做好2015年工作的意见》要求,以“五个确保......
2011年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市政法工作会议......
2013年淮安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要点2013年淮安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重点,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