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位淘汰制利弊分析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末位淘汰制及案例分析”。
积极作用:
末位淘汰制之所以在全球企业界被普遍使用,并被视为有效法宝,主要是因为它把外部的竞争引进到企业内部,使组织处于一种激活的状态,从而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企业的竞争力,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
1、增强员工竞争意识。没有竞争、没有激励的企业是缺乏生机、缺乏希望的企业。末位淘汰制实行一种强势管理,把被淘汰的压力在一定程度上演变成员工工作的动力,激发员工的危机意识和竞争意识,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建立精英团队。
1、合理淘汰,精简分流。企业在处于人员过剩的情况下难免会存在人浮于事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精简分流是解决这个问题最有效和直接的办法。通过末位淘汰制,对不同绩效级别的员工实施,它可以剔除不适合团队需要的人员,“净化”和“精化”员工队伍,实现优胜劣汰,从而实现团队的整体优化。
3.利于减少管理成本。在企业内部管理方法不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基础比较薄弱的情况下,要实施有效的绩效考核,一般要进行系统的工作分析和岗位职责调查,这样企业就会承担较大的成本,而且实施周期较长。推行末位淘汰法则显得相对简单,并且行之有效。
消极作用:
任何一种制度都不是十全十美的。尽管末位淘汰制在适当的条件和环境下会发挥其积极作用,但是从不同的角度来看,末位淘汰制也有它的消极作用:
1、破坏合作精神
实行末位淘汰制,往往会造成员工关系紧张,不利于员工的协作。末位淘汰等于将每个员工放到了残酷的竞争层面,使得他们彼此之间有了直接的利益冲突,每个员工都希望别人处于末位,这种思想在工作上就体现为人际关系上的相互的猜疑和不合作,更不用谈知识技能和工作经验的分享,更有甚者还故意“破坏”同事的工作,不利于团队精神的培养,这对于组织而言显然有着非常负面的影响。
2、降低忠诚度和安全感。
过大的压力,易造成人人自危,导致对公司失去信任感,使得一些非末位的员工也会产生去意。
3、易造成负激励过度。
尤其对于销售人员来说,可能会过于注重眼前客户和短期业绩,而忽视对于客户长期关系的建立和相应的售后服务,这样会损害公司的长远利益。
4、末位淘汰制不符合以人为本管理的思想。
现代管理崇尚以人为本,以尊重人生、挖掘人的内在潜能为宗旨,努力通过创造一种宽松、信任的外在环境而充分发挥人的主动性、团队精神、责任感、创新性,人本思想注重长远效应,而非短期效应。末位淘汰制是一种典型的强势管理,主张通过内部职工的竞争从而严加管理,职工外在的环境是紧张的,在这种环境下员工的心理压力很大,每日惶惶不安,同事关系也很紧张,团队精神差,这种环境下的职工有一种被动感和被指使感,而且末位淘汰制一般是注重短期效应的,并不是很在乎人的长远发展和潜力发挥。
末位淘汰制是对人性的假设是基于X理论,认为“一般人具有不喜欢工作的本性,对于绝大多数人必须加以强迫、控制、以惩罚相威胁网”。事实上,管理学对人性的假设早已突破受雇人、经济人等假设,而现代管理以“人本理论”为理念,其核心是人能够自我有效的管理,这显然是与末位淘汰制的假设大相径庭,而应当在变动的环境中进行有效的资源配置。
5、增加人力成本。
填补因末位淘汰而产生的职位空缺会增加招聘成本和培训成本。
6、有违法的可能性。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企业解聘员工必须按法律程序来办,一旦企业和员工签定了劳动合同就对当事人双方产生了约束力,在合同期限未满前,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都必须有法定的理由,仅凭一两次考评结果就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只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列举的六种情形情形解除合同,这六种情形即: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并无“末位淘汰”这一项。末位淘汰规定的“不能胜任工作”和单位、企业对员工的考核“末位”是两个概念。因为,有的员工即使是“末位”,但其能力和水平、表现都能胜任工作。就算不胜任某一项工作,企业还要给员工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的机会。如果仍不能胜任工作,才能解除劳动关系,如果一味强制执行就有违法的可能性。
7、淘汰制缺乏科学性。
各个单位、部门的发展水平是不一致的。在同行业以同样的标准去评价员工,有的单位的末位可能是其他单位的首位或中上位,这正是“末位不末”,如果淘汰掉他们,即使招入新的员工,实际效果并不如以前,从这个角度说,末位淘汰制是欠科学的。相反,在总体水平不高的单位里,实际上“首位不首”,需要大刀阔斧的彻底更新换代,而此时末位淘汰制会起到保护这部分“首位不首”的人。从上可以看出,末位淘汰制有不科学的因素存在。
8、末位淘汰制有损人格尊严。
末位淘汰的实施必然淘汰一部分人。而作为一项制度既然存在就必须严格执行,个人不可对抗的一个制度。人的先天因素是不一样的,有的天生聪明一些,有的愚笨一些,有的情商高,有的情商低„„,人和人是存在差别的,而这些先天的差别会反映在以后的工作成效中。再看后天因素,每个人的家庭教育、教育背景、生活经历等各有不同,而这些也会或多或少的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具体到每一项工作的成效出现后,有这个人对工作的敬业与否、方法科学与否的因素,但是前面提到的先天和后天因素也是不可忽视的。人和人总是有差别的,作为管理者必须正视这种差别,包容这种差别,给予员工机会。而末位淘汰制从人格的角度来讲,过于残酷,对人的尊严是一个挑战。
9、不利于新员工和年轻员工的成长
新员工和年轻员工刚刚走工作岗位,经验比较缺乏,需要得到资深老工人及管理者的关心和帮助。在实施“末位淘汰制”时,他们肯定是弱势群体,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难以应对“末位淘汰制”的巨大压力,长期下去,由于不堪重压,他们可能就会去寻找新的环境,这不仅会给企业造成员工的短缺,也会从侧面加大了企业的培训成本,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1“末位淘汰”制度出现弊端的原因分析
一是必要的组织环境,“末位淘汰制”需要相当的组织规模。这个组织的员工素质和表现应该符合统计学中的所谓正态分布,即大多数人表现一般,表现很好和表现不好的人都是少数。这种正态分布一般是在员工规模较大的单位是成立的,如果在不是这种正态分布的组织中一味地强调用“末位淘汰”制度来评价员工,在他们之间可能并不存在“真正的”表现很差的。在这种情形下,“末位淘汰制”只能违心地、硬性地把“所谓”的最差的员工淘汰出去,这样就会给员工造成很大的心理负担,员工心里压力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很难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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