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科室管理标准和措施_急诊科管理标准和措施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18:46:10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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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科室管理标准和措施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急诊科管理标准和措施”。

手术室的管理标准与措施

1、人员管理:手术人员不得擅自换岗、换台、离台,禁止术中离台接电话、打电话,手机禁止带入手术间,禁止在手术间内谈笑风生,高声喧闹。手术期间要严肃认真,有条不紊,谨慎言语。

2、手术室无菌物品必须标签清晰,注明失效期,并按效期先后使用。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必须分室存放,有专人定期检查失效期和药品存放情况。

3、手术室、麻醉科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柜存放,药品标签必需醒目,药品必须定位、定量。特殊麻醉药品应有专人保管,保存柜上锁。参加手术的科室一般不应将其它药品带进手术室,如遇个别特殊情况(如术中需用的抗癌药等)也应将带入的药品妥善保管,并提醒麻醉医师和手术护士以免误用。

4、要加强手术标本管理,术中取下的各种标本,未经手术主刀医师同意,任何人不得丢弃。应由手术护士将标本固定好,妥善放置,医师填好病检申请单,作好登记,指定专人送病理科。

5、手术室清点制度:手术室必须认真执行清点制度,防范医疗差错事故发生。任何手术术后均由手术者、巡回护士认真清点手术用品(包括器械、沙布、缝针、刀片等),并在登记本上作好记录,方可关闭手术体腔。如发现异常情况,一定要认真查找原因,在原因未明确前,不得关闭手术体腔。严禁任何人私自在备用的手术包内拿取部分器械,若情况特殊,急需部份器械也应报告手术室护士长同意。

6、要注意有感染手术的处理。无论受术者一般感染,特殊感染或乙肝阳性等感染者,术前都尽量备齐、备足用品,所有感染手术用品都应在手术间内进行清理,然后进行手术间的消毒。

7、手术室护士责任重大,要认真执行查对制度,术前再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手术部位和术式,手术用品与特殊器械要齐全,随时了解病人生命体征和手术进展情况,掌握好输液速度,对手术时间较长或术中变换体位的患者要注意管道、电刀情况。

急诊科的管理标准与措施

1、急诊室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诊工作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急诊抢救程序、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实施急诊急救措施、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护理制度、会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等,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2、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值班医生,同时予以一定处置(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来院时间及单位等信息。值班医师在接到急诊通知后,必须在5—10分钟内接诊患者,及时处理。

3、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经专业组主任同意,报医疗部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4、急诊室各类急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急救需要。

5、工作人员对待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快速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患者应及时组织会诊。对需立即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及时送手术室进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和手术医师直接交班。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急诊和危重患者。

6、对于需收入观察室的急诊患者,由急诊医师书写急诊病历,开好医嘱、值班护士负责协助治疗,医护人员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地采取治疗措施,观察时间不超过72小时。

7、遇重大抢救患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主管院长亲自指挥抢救。凡涉及医疗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逐级向上级报告。

血液透析室管理标准与措施

1、血液透析室建立并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透析液及透析用水质量检测制度、相关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设备运行记录与检修制度等制度。

2、血液透析室保持空气清新,光线充足,环境安静,符合医院感染控制的要求。

(1)清洁区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III类环境的要求;(2)清洁区每日进行有效的空气消毒;

(3)每次透析结束更换床单、被单,对透析间内所有的物品表面及地面进行消毒擦拭。

3、血液透析室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监测制度,包括环境卫生学监测和感染病例监测,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如存在严重隐患,应当立即停止收治患者,并将在院患者转出。

4、血液透析室设立隔离治疗间或隔离区域,配备专门的透析操作用品车,对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患者进行隔离透析,工作人员人员相对固定。

5、医护人员和患者更衣区分开设置,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医护人员通道和患者通道。医护人员进入清洁区应当穿工作服、换工作鞋,对患者进行治疗或者护理操作时应当遵循医疗护理常规和诊疗规范。

6、根据设备的要求定期对水处理系统进行冲洗、消毒,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确保符合质量要求。每次消毒和冲洗后测定管路中消毒液残留量,确定在安全范围。

7、血液透析室建立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监测制度。

(1)透析用水每月进行1次细菌培养,采样部位为反渗水输水管路的末端,细菌数不能超出200cfu/ml;

(2)透析液每月进行1次细菌培养,在透析液进入透析器的位置收集标本,细菌数不能超过200cfu /ml;

(3)透析液、透析用水每三个月进行1次内毒素检测,留取标本方法同细菌培养,内毒素不能超过2EU/ml;

(4)定期进行自行配置透析液溶质浓度的检测,留取标本方法同细菌培养,结果应当符合规定;

(5)透析用水的化学污染物情况每年测定一次,软水硬度及游离氯检测每周进行1次,结果应当符合规定。

8、透析管路预冲后必须4小时内使用,否则要重新预冲,隔日使用需要重新消毒。肝素盐水、促红细胞生成素等药物现用现配。

9、血液透析室建立规范合理的透析诊疗流程,制定严格的接诊制度,实行患者实名制管理。

10、血液透析室为透析设备建立档案,对透析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证透析机及其他相关设备正常运行。

11、血液透析室使用的医疗设备、医疗耗材、医疗用品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

12、血液透析室建立良好的医患沟通渠道,按照规定对患者履行告知手续,维护患者权益。

13、血液透析室建立血液透析患者登记及病历管理制度。透析病历包括首次病历、透析记录、化验记录、用药记录等。

14、血液透析室的医疗废弃物管理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和处理

内窥镜室管理标准与措施

1、诊疗操作按照相关内窥镜技术操作规范和流程执行。

2、检查室必须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和设备。

3、消毒灭菌按照《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和《传染病防治法》等执行。

4、检查报告及时、描述准确、结论科学,有活体组织病理检查者以病理报告为准。

5、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实施。﹙二﹚措施

1、操作医师必须了解相关病史,把握检查的适应症,相对禁忌症,检查前必须进行必要的准备,如心理、胃肠道等。先做肝功能、HAV、HBV、HCV、HIV标记物检查,异常者,应严格消毒隔离。特殊情况下未作以上检查的,应视作异常者处理。

2、HbsAg、HCV、HIV阳性病人和其他特殊感染病人用过内窥镜应先消毒--再清洗--灭菌。每天工作结束后,必须对吸引瓶、吸引管、清洗、酶洗、冲洗槽、台面及地面等应进行擦洗消毒。弯盘、咬口等器具一人一用一消毒。每周监测使用消毒剂的有效浓度,每月进行卫生学监测并记录。

3、对发现异常组织必须进行活体组织病理学检查。

4、对个别高危病人必须进行此检查,应在临床科室做好充分的现场抢救准备,征得病人及家属同意并报有关部门和领导后进行。

5、检查前必须履行告知义务,签署检查知情同意书和相关医疗文书。

6、加强质量控制、检查和考核,纳入每月综合质量考核,并与绩效工资挂钩。

重症病房的安全管理标准与措施

1、在科主任领导下,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主治医师给予必要的协助。

2、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静、避免噪音,不得在病房内大声喧哗。、医务人员着装整洁、严肃,不得在病区内打手机

3、保持病房环境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通风3次,清晨、上午、下午各一次。

4、病房床位和物品摆放规范,所有与医务、护理有关的仪器和物品、药品及一次性用物等放置在固定位置,使用后应物归原处,不得随意乱放。

5、急救仪器设备和物品应处于完好应急状态。专人负责每日清点、检查、补充。

6、患者住院期间必须穿病员服,除必需生活用品外,不得存放过多物品。

7、医务人员听到报警后必需立即检查,迅速采取措施,消除报警信号。

8、医护人员每日查房二次。

9、护士的工作地点就是患者床旁,除工作需要离开患者外,护士不允许离开患者。值班医生24小时不允许离开病房。

10、各种操作前后要注意洗手,患者使用的仪器及物品要专人专用。

11、遇到严重感染、免疫力低下等患者应隔离,有条件应安排在单间隔离病房,专人护理。

12、护士交接班必须在患者床旁,接班护士确定无问题后,交班护士方可离开病房。

13、与医疗护理无关人员限制入内,科室外公示家属探视制度。探视人员应穿隔离衣及鞋套。

14、全科医护人员均有方便快捷的通讯联系方式,以及应付紧急情况,任何时候都要以病房的工作为先。

15、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设备,并指派专人管理,建立账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产房工作管理标准与措施

1、产房助产人员除具备护士任职水平和注册证明

需经过专门培训、考核获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方能正式上岗。

2、工作人员进入产房许不得入内。

3、产房应24小时值班

值班者不得私自离开岗位。应戴好帽子、口罩

更换拖鞋非本科人员未经允

4、产房应常备产程所需物品、药品和急救设备固定位置专人保管 , 定期检查、维修 , 补充更换。未经科室领导同意不得外借。

5、产包打开1小时产妇未分娩者应更换产包再进行接生。

6、严密观察产程。产妇在待产和分娩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不能理处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7、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者要测血压、听胎心、观察宫口开放情况等好各种记录。

8、产妇产后留观2小时

无特殊情况方可送回病房。新生儿处理完毕应抱给产妇辨认性别、全身检查、验留脚印、手圈等。

9、接产后接产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产程、临产、新生儿和出生证等记录。

10、每次分娩结束均应及时整理用物种物品归原位。

11、保持产房清洁每日紫外线消毒,每周大清扫1次。产后及时消毒处理。

12、各种消毒灭茵物品每周定期灭菌1次。敷料筒、无菌镊罐、无菌器械盒按规定定期清洗消毒并更换消毒液。泡手消毒液每日更换1次。

产床、被服行常规清洁消毒各新生儿病房的管理标准与措施

1、新生儿病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和适宜的温度、湿度,室内每日常规紫外线空气消毒,并做空气培养。

2、工作人员必须是无传染病者,新上岗工作人员经体格检查,合格者才能入室工作。

3、新生儿病室谢绝参观,新生病儿家属应按规定入室探视,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4、工作人员进入新生儿病室前必须洗手,戴好帽子、口罩,穿隔离衣,更换专业鞋,每次护理新生儿前后,应洗净双手。感染患儿须分开放置及护理,先护理非感染患儿洗净双手后再护理感染患儿。

5、新生病儿使用的面巾、奶头、奶瓶须经煮沸消毒,新生病儿出院后,床位要进行终末消毒。

6、新生病儿入院时须称体重、测体温(每四小时一次连续三天),早产儿每日称体重一次,其它新生病儿每星期称体重一次。新生病儿入院时应有家属在场,将其足纹印于病历纸上,手圈、床及包被外面,均需标明患儿的姓名、性别,以便识别。

7、新生儿病室工作人员要加强责任心,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外出,要密切观察患儿病情变化,保持呼吸道通畅,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医生,并协助医生进行各种抢救。

8、新生儿病室内的器械、物品均应固定专用,专人管理,抢救药品和器械随时补充,定时消毒,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仪器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及故障的一般处理。

9、认真、仔细地做好基础护理,新生病儿每天沐浴一次,注意耳后、手心、腋下、会阴部、臀部等部位的清洁,要求无分泌物、无臭味,注意臀部护理,大便后用温水冲洗,如发现红臀及时处理;保持床单清洁、整齐,如有污迹,应随时更换。浴盆每日消毒一次。

10、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除书面交班外,还要严格执行床头交班。

11、有一年以上儿科工作经验,具备独立处置常见新生儿疾病的基本能力,熟练掌握新生儿窒息复苏等基本技能。

急危重患者管理标准及措施

1、标准:

﹙1﹚、急危重病员诊断抢救治疗措施和方案符合诊断抢救治疗原则,快速、高效。

﹙2﹚、病历书写及时、准确、规范,按照《病历书写规范》执行。﹙3﹚会诊讨论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急诊急危重病人会诊应在≤10分钟到达现场。

﹙4﹚门诊、急诊留观不得超过72小时,住院病人3日未明确诊断或病情恶化者必须组织相关专业会诊讨论,尽快明确诊断,制定相应诊治计划和方案。疑难危重死亡病例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讨论分析。﹙5﹚紧急手术应在5分钟内开出术前医嘱,20分钟内做好必要的术前检查及相关准备,麻醉科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前往病人所在地点(病房、急诊科、放射科、B超室等地)检查病人并随病人进入手术室,麻醉手术科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各项准备。急症抢救手术原则上按照医院手术分类与审批权限规定指派相应职称的医师主刀。

﹙6﹚急救药品物品齐全,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7﹚消毒隔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感染相关规定执行。

2、措施:

﹙1﹚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首诊负责制,严格交接班。

﹙2﹚为急危重病员的检查、入院、手术等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手续和流程,保证各种措施和方案的有效落实。

﹙3﹚急危重病员的检查、转科、转院各部门要通力配合,提前做好准备,必须有医护人员陪同和护送,并准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和设备。﹙4﹚参加医务人员的培训,人人熟练掌握急危重病员的抢救治疗程序和技术操作标准。

﹙5﹚在抢救的同时,逐级报告,必要时组织科间和全院会诊及抢救。﹙6﹚严密观察病情,记录要及时详细,用药处置要准确,对危急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口头医嘱执行时,应加以复核。﹙8﹚及时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随时将病情进行通报,重要诊治措施、监护计划、有创检查应征得本人、家属或委托人同意,并签署医疗同意书。﹙9﹚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和记录。

﹙10﹚加强质量控制、检查和考核,纳入每月综合质量考核,并与绩效工资挂钩。

围手术期管理标准与措施

1、手术前管理

﹙1﹚凡需手术治疗的病人,各级医生应严格手术适应症,及时完成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和必需的检查。病人必须检查血型及感染筛查(肝功、乙肝五项、HCV、H1V、梅毒抗体)。

﹙2﹚手术前手术者及麻醉医师巡回护士必须亲自查看病人,向病人及家属或病人授权代理人履行告知义务,包括:病人病情、手术风险、麻醉风险、自付费项目和手术中的配合等内容,征得其同意和配合并由病人或病人授权代理人签字。如遇紧急手术或急救病人不能签字,病人家属或授权代理人又未在医院不能及时签字时,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在病历中详细记录。﹙3﹚主管医师应做好术前小结记录。二级以上手术均需行术前讨论。重大手术、特殊病员手术及新开展的手术等术前讨论须由科主任主持讨论制定手术方案,讨论内容须写在术前讨论记录及手术审批书上,并上报医务处备案。

﹙4﹚手术医师确定应按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执行。重大手术及各类探查性质的手术须由有经验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或科主任担任术者,必要时须上报医务处备案。

﹙5﹚手术时间安排提前通知手术室,检查术前护理工作实施情况及特殊器械准备情况。所有医疗行为应在病历上有记录。如有不利于手术的疾患必须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

﹙6﹚手术前患者应固定好识别用的腕带,所标的信息准确无误;同时完成手术部位的标记。

2、手术当日管理

﹙1﹚手术人员要在接诊时及手术开始前要认真核对病人姓名、性别、病案号、床号、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房间等。病人进手术室前须摘除假牙,贵重物品由家属保管。

﹙2﹚当日参加手术成员(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台上与巡回护士、其它相关人员)应提前进入手术室,由手术者讲述重要步骤、可能的意外的对策、严格按照术前讨论制定的手术方案和手术安全核对的要求执行。﹙3﹚手术过程中术者对病人负有完全责任,助手须按照术者要求协助手术。手术中发现疑难问题,必要时须请示上级医师。﹙4﹚手术过程中麻醉医师应始终监护病人,不得擅自离岗。﹙5﹚手术中如确需更改原订手术方案、术者或决定术前未确定的脏器切除,使用贵重耗材等情况时,要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必要时向医务处或主管院长报告;并须再次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后实施。

﹙6﹚核查术中植入的假体材料、器材标示上的信息及效期,条形码应贴在麻醉记录单的背面。

﹙7﹚术中切除的病理标本须向患者或家属展示并在病案中记录。手术中切取的标本及时按要求处理,在标本容器上注明科别、姓名、住院号,由手术医师填写病理检查申请单。手术中需做冰冻切片时,切除的标本由手术室专人及时送病理科,专人取回病理报告。

﹙8﹚凡参加手术的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地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常规,注意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术中不谈论与手术无关的事情。术中实施自体血回输时,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3、手术后管理

﹙1﹚手术结束后,术者对病人术后需要特殊观察的项目及处置(各种引流管和填塞物的处理)要有明确的书面交待(手术记录或病程记录)。手术记录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准确、真实、全面地完成。

﹙2﹚麻醉科医师要对实施麻醉的所有病人进行麻醉后评估,尤其对全麻术后病人,麻醉科医师应严格依照全麻病人恢复标准确定病人去向(术后恢复室或病房或外科监护室)。麻醉师和巡回护士要对重点病人实行术后24小时随访且有记录。病人送至病房后,接送双方必须有书面交接,以病历中签字为准。

﹙3﹚凡实施中等以上手术或接受手术病情复杂的高危患者时,手术者应在病人术后24小时内查看病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书面交接工作。术后3天之内必须至少有1次查房记录。

4、围手术期医嘱管理

﹙1﹚手术前后医嘱必须由手术医师/或由术者授权委托的医师开具。﹙2﹚对特殊治疗、抗菌药物和麻醉镇痛药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有创操作管理标准与措施

1、标准

﹙1﹚操作人员必须有相应的资质。﹙2﹚有创操作项目必须是必要的、可行的。﹙3﹚病员及家属同意,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和设备。

﹙4﹚消毒灭菌消毒隔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感染相关规定执行。﹙5﹚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理。

2、措施

﹙1﹚严禁无资质人员操作。

﹙2﹚充分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履行告知义务、签署同意书和其他相关医疗文书。

﹙3﹚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诊疗操作规范和常规。﹙4﹚认真做好操作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病员心理工作、物品、药品、器械等。

﹙5﹚及时完成相关操作记录。

﹙6﹚操作结束后及时告知操作结果,交代注意事项并认真观察随访。

输血安全管理标准和措施1标准:

﹙1﹚医务人员必须具有相关资格。﹙2﹚输血与用药必须严格掌握适应症。﹙3﹚患者及其家属同意并签字。﹙4﹚药品要严格掌握等级权限。

﹙5﹚在病程中详细记录输血及特殊用药过程,必要时进行病例讨论。﹙6﹚完善输血前各项检查。

﹙7﹚消毒灭菌、消毒隔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感染相关规定执行。﹙8﹚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实施。

2、措施:

﹙1﹚严禁无资质人员操作。

﹙2﹚充分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履行告知义务,签署同意书和其他相关医疗文书。

﹙3﹚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诊疗操作规范和常规。﹙4﹚严密观察病情,记录要及时详细,用药处置要准确。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口头医嘱执行时,应加以复核。﹙6﹚及时完成相关操作记录。

﹙7﹚操作完成后及时告知操作结果交代注意事项并认真做好护理、观察和随访。

安全用药管理标准与措施

一、安全用药管理标准及措施

安全用药是一个动态过程,包括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等一系列环节。为加强药品管理,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促进临床合理用药,避免药源性疾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订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1、科学、规范我院药事管理工作。药事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将医、药、护三个方面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医师—药师—护士、药库—药房—病区的立方体空间体系,建立药剂科与医务科、护理部等管理部门的沟通机制,制定包括药品采购、储存保管、调配及使用等每一个环节的相关管理制度,全面保证用药安全。

2、执行《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和《新药采用管理制度》,执行“新药遴选程序”,坚持“质量第一,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和购进的合法性。

3、执行《药品储存、保管管理制度》、《效期药品管理制度》、《高危药品管理制度》、《相似药品管理制度》等,遵守药品储存管理规范,执行各项工作程序,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实行分区、分类管理。对高危药品做好醒目标示,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根据药品储存条件的要求,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环境0—30℃、阴凉环境≤20℃、冷柜2—10℃中,并保持相对温度达标。

4、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药库、药房要做到“五专”。

5、医师要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并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6、医师必须尊重患者对应用药物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的知情权。医务人员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在做好观察记录的同时,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

7、药师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和《处方管理制度》,认真审查和核对,确保发现药品的准确、无误,并进行安全用药指导。

8、药师对有配伍禁忌、超剂量等严重不合理处方,应拒绝调配,以保证药品安全。

9、药师应利用自己所掌握的药学知识和药品信息,承接医师、护士、患者及公众对药物治疗和合理用药的咨询服务,执行《用药咨询制度》。

10、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除医方责任外,不得退换。

11、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保健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临床药师要深入临床科室,积极参加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等工作,合理用药,提高用药水平,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

12、加强护士执行医嘱时的管理,严格执行医嘱,执行查对制度及相关规程,保证用药安全。

13、所有医务人员均有责任监测和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根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有关程序,对临床所使用的药品进行不良反应监测。一经发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要执行《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处理程序》,立即逐级报告,并进行详细记录、调查,按要求填写报告表。同时开展医疗救护、将药害降到最低。

14、各药库、药房药品安全管理责任人为其负责人,各病房用药安全责任人为科主任及护士长。

二、注射药物配伍禁忌管理标准及措施

1、医护人员应熟悉与了解药物的作用和副作用,正确执行各项医嘱。

2、使用注射剂药物时,必须注意药物的配伍禁忌,查看药物配伍禁忌表或相关的药物说明,确认药物无配伍禁忌,方可使用。

3、为病人静脉输液时,根据病情及药物特性调节滴速,控制静脉输注速度,预防发生反应。

4、医护人员应加强巡视,严密观察用药后反应,并做好记录。

三、患者用药后管理标准及措施

1、护士应熟练掌握本科所用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

2、对易发生不良反应的药物或特殊用药应密切观察,如有过敏、中毒等反应立即停止用药,并报告医师,必要时做好记录、封存及检验等工作。

3、应用输液泵、微量泵或化疗药物及特殊用药时,应密切观察用药效果和不良反应,及时处理,及时记录,确保用药安全。

4、定时巡视病房,根据病情和药物性质调节输液滴数,观察有无发热、皮疹、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理。

5、做好患者的用药指导,使其了解药物的一般作用和不良反应,指导正确用药和应注意的问题。

6、护士长要随时检查各班工作,注意巡视病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预防输液反应措施

1、配制合格的输注液体是预防输液反应的重要措施之一。所用管道器具应清洗干净,溶酶原辅料应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规定。配制时应该严格防止污染,尽量缩短操作时间。灭菌应该完全彻底,并作有关检查,合格后方可用于临床。

2、输液器具应按照操作规程严格清洗消毒,尤其是管道部分。

3、输液前应严格检查,看有无瓶身或者瓶口受损松动,有无异物等。

4、输液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空气新鲜。输液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和注射技术规范。

5、输液中加入其它药物时,应注意其相互反应和配伍禁忌。输液时尽量使用终端过滤器。输液瓶已经打开应该一次用完。

6、根据病情尽量减少输液。避免同时加入多种药物,否则易增加毒性、降低药效以及增加输液中的微粒数,可能引起一系列的输液反应。

五、相似药品管理标准及措施

为了防止相似药品混淆错发、错用,保证临床用药安全,结合医院管理实际情况,制订本项制度。本制度适用于药库、各药房及病区药品存放、使用过程中相似药品的管理。

1、相似药品分类、品名相似药品、包装相似药品、规格不同的相同药品、剂型不同的相同药品。

2、各部门要根据日常工作容易错发的药品,归纳制定出相似药品目录,通过在药品放置位置留置不同类型的醒目标志提醒药师、护士特别注意,保证药品调配、使用准确无误。

3、对于相似药品,定期安排药师进行清点并建立记录,保证出现问题及时发现并纠正。

4、对于品名相似的药品,如药效相同、品名相似的药品,在药品柜中分开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特别注意,如药效不同,品名相似的药品,要分柜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作为提醒。

5、对于包装相似药品,药房要双人复核调配,病区护士双人核对使用。如药效相同,包装相似的药品,在药品柜中分开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如药效不同,包装相似的药品,要分柜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特别注意,标志要醒目。

6、对于规格不同的相同药品,在其放置的地方留置醒目标志,并在标志上标明规格以便区分。

7、胰岛素类药品种类繁多,为了区分不同类型的胰岛素,要求把不同种类的胰岛素在冰箱分区放置,分别贴上常规胰岛素、混合胰岛素、中效胰岛素、长效胰岛素和短效胰岛素等标签。

8、本制度的制订可大大减少配药人员错拿药品的几率,从而形成药品质量安全的保证体系,诠释“以病人为中心”的医院管理服务理念,各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

六、高危药品管理标准及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高危药品管理,减少不良反应,保证用药安全,结合医院实际,制订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1、高危险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主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细胞毒化药品、胰岛素制剂及地戈辛等具体品种。

2、高危险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它药品混合存放。

3、高危险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警示牌,提示药学人员注意,避免错误调配。病区药品在治疗室药柜内应固定摆放位置,有明显的提示标记,注明药品名称、浓度、含量等,提醒护士注意,避免错拿、错用。

4、高危险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5.高危险药品调配、发放、使用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调配、发放、使用准确无误。

6、加强高危险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安全有效。

7、加强医、药、护人员的沟通,加强高危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临床医护人员要及时观察、上报高危药品的可疑不良反应事件,药剂科要定期总结汇总,并将不良反应监测结果及时反馈给临床。

8、新引进高危险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要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

七、药品存放、使用、限额、定期核查标准及措施

1、病区所有基数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他人不得私自取用。

2、病区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各类药物,包括外用药、内服药、抗菌素、毒剧麻及抢救药,对备用药品要定期检查,定量供应,根据病区用药情况有计划地备用,用后及时补充。

213、各病区应每周清点各类药物(数量、效期、药品质量)并记录,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药房处理。

4、各类药物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外用药用红标签,内服药用蓝标签,字迹端正,如有涂改或字迹不清者不得使用。药柜保持整洁,口服药要求、无霉变、裂变及粉末沉淀,针剂要求无变质、变色、混浊、沉淀。

5、抢救药品定量放抢救车内,每天至少清点检查一次,封存除外,必须帐物相符,标签清晰、在有效期内,保证抢救时急用,使用后应及时补充。

6、特殊和贵重药品,必须专人负责领取,并登记日期、数量、当日用药量及留存数,要求帐物相符,上锁保管,班班清点。医嘱停用、病人出院或死亡,应及时办理退药手续。

7、需冷藏的药品如白蛋白、胰岛素等要放在冰箱内,以免影响药效。

8、危险药品、95%酒精、浓碘伏、浓过氧乙酸等,由护士长定期请领,定时清点,专柜、加锁保管,并有标识。

9、消毒剂须严格分类,如:外用消毒剂、碘伏、碘酒、75%酒精、红汞等和粘膜消毒剂、双氧水等,需分别放置。

10、护士长必须对各类新药的使用方法、使用剂量及使用注意点等加强指导。

八、毒、剧、麻醉药管理标准及措施

1、病房毒、麻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222、设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严格加锁,钥匙随身携带,按需保证一定的基数,每班交接班时,必须交接点清,双方用正楷签全名。

3、医师开具医嘱及专用处方后,方可给患者使用,使用后必须保留空安瓿。

4、建立毒、麻药使用登记本,毒、麻药处方登记本,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剂量、使用日期、时间,护士二人核对后正楷签全名。

5、剩余剂量应两人核对后签名弃之。

九、重点药物观察制度

1、重点药物包括:抗感染药物、心血管系统药物、细胞毒化药物、麻醉药及麻醉辅助用药、抗精神病药、抗焦虑药等治疗神经系统疾病药物、中药注射剂和胰岛素制剂等。

2、医师在开具处方前,要询问病人以前是否用过该种药物,有过何种不良反应,并告知病人和家属将要使用的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用药后每日查房时向病人和家属询问用药后有无不适感,是否出现不良反应。

3、病人和家属向医师反应用药后不适和不良反应时,医师应高度重视,认真检查,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注意与病人和家属沟通的方式与技巧,避免误解,提高病患依从性。

4、护士用药前也应询问病人的用药情况,并告知病人和家属将要使用的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用药后每日查房时向病人和家属询问用药后有无不适感,是否出现不良反应。静脉给药后,护士必须按药品说明书的规定调节好滴速,并观察20分种方可离开。一组输注后更换下一组输液后同样应观察20分种,方可离开。其他方式注射给药,在注射完成后,护士也应观察20分钟,在确认病人无异常反应后方可离开。口服用药时,应由护士在场指导病人服用,并交待注意事项后方可离开。当班护士30分钟巡视病房一次,询问病人用药后情况。

5、护士交班时,交班护士应向接班护士介绍病房内使用重点药物患者的情况,以利于接班护士继续执行用药后观察。

6、发现不良反应/事件后,必须及时报告当班医师,并安抚病人、家属,积极配合治疗及抢救。

7、当班医师接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后,应及时对病人进行检查,妥善处理,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上报药剂科。

8、各临床科室依据本科情况,制定本科重点药物清单,根据用药后观察制度,执行用药后重点药物观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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