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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业务告知书
为了保证加工贸易企业顺利开展业务,我们将有关加工贸易管理规定进行了择要整理,请准备开展加工贸易的企业务必仔细阅读并严格执行。
一、建立加工贸易专门财务账册和仓库保管账册
加工贸易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财务记录,对进口原材料及其制成品、仓库进出库情况设置专门账册,账册须有专职财务管理人员负责保管。
二、在手册有效期内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加工贸易制成品,应该在规定的期限内复出口,并且须在手册到期后一个月内向海关申请办理核销手续,若逾期不报核,则不能办理新手册的备案,并且海关将视情对该企业进行依法相应的处理。加工贸易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变化,需要对手册进行变更(延期)、补税、结转、放弃及其他手续的办理,必须在手册的有效期内办理,不得逾期办理。
三、加工贸易项下的原材料、制成品,节余料件、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不作价设备、受灾保税货物等均为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不得擅自处理。
1、外发加工须经海关批准。在加工过程中如有部分环节本企业无法生产,需到其他企业进行加工,应填写《进口料件外发加工申请单》,经海关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外发加工业务,擅自外发的安违规处理。
2、重视单损耗的申报。净耗、损耗应在合同备案时如实向海关申报,如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与备案不实,必须在成品出门前到海关办理净耗、损耗的变更手续。
3、必须重视货物的重量。海关加工贸易的核销,不但要核数量还要核重量。因此在进出口报关时,应重视申报货物的净重和毛重,切不可随意估计或者按外商要求填报。
4、注意深加工结转的程序。深加工结转必须在双方海关同意后,才能发货。企业可按实际分批发货,货到后才能报关,结转数、发货数和报关数必须一致。
5、注意账册的规范。要将生产过程中耗用的保税料件和非保税料件分开体现,在成本项目“直接材料”下分别设“保税材料”“非保税材料”两个细目。“废品损失”“边角废料”“残次品”等损耗也要区分保税与非保税情况。产成品明细账要根据耗用材料来源不同按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分开设置。
6、加工贸易手册间不能串换。加工贸易同一合同项下的进出口货物,都必须登记在同本手册内,不得与其他手册相串换。同本手册相同货名不同序号的商品也不能串换。
7、不得先出后进。即备案的料件尚未进口,不得用手册出口成品。若发生先出后进的情况,海关将对后进的保税料件视为未出口处理。
8、不得擅自处理节余料件、边角料、残次品和受灾保税货物。节余料件应该结转至下本手册或申请补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和残次品应如实向海关申请补税或者放弃。不得擅自处理或者内销。因不可抗力其他海关审核认可的正当理由保税料件或成品灭失、短少或损毁时,企业应在7日内,向主管海关书面报告。
9、不得擅自转让、抵押、调换加工贸易保税料件、成品及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否则,将按《刑法》《海关法》《海关法行政处罚条例》追究责任。
10、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不能擅自与国内料件串料,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必须专料专用,不得擅自与国内料件串料、混料,也不能与一般贸易出口相混,否则海关将按违规行为处罚。如因生产工艺需要,确需与同品种、同规格、无差价的同种原料串用,应事先经海关批准。
11、加工贸易制成品不能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
四、妥善保存相关单证
对与加工贸易有关的进出口报关单、协议、合同、发票、保险单据、运输单据、收付汇核销单、往来函电、许可证、批件、结汇单、手册复印件、核销备案表等资料文件,应自板结海关手续之日起三年内,海关可依法对账簿、会计凭证、报关单证、仓库记录等单据和有关进出口货物进行稽查。
五、海关办事机构:黄岛海关加工贸易监管处审批备案科:86987725 如有政策调整,以新规定为准。未尽事宜,可电话或当面与海关关员联系沟通,以避免盲目行事违规受罚。
法人代表或总经理阅后签字:
企业公章
****年**月**日
企业首次验厂提供材料
一、公司基本情况说明(填写海关注册时间、联系人、电话、企业盖章、法人签字确认)
1、海关注册时间《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上的时间;
2、联系人电话包括座机、手机;
3、情况说明除法人签字外,必须打印,手写无效。
二、营业执照(正本以及复印件)
企业开展的加工贸易业务范围必须在营业执照的经验范围内。
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正本以及复印件)
四、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正本)
1、生产能力证明中的注册资本及累计实际投资总额(外资企业填写)、资产总额及净资产额(非外资企业填写)、上年度财会资料(营业额、纳税额、利润额、工资额、所得税等)数据、生产设备投资额等要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数据吻合有效;
2、生产能力项下的的厂房面积系指建筑面积,包含生产车间、食堂、宿舍、仓库等所有建筑物的面积,数据可从《房产证》获得。无房产证的可以参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填写或者由外经贸局专业人员认定;
3、仓库面积系指厂房面积中用来当做仓库的那部分面积,仓库包括存放加工贸易物料仓库及存放普通货物仓库两大部分。
4、《生产能力证明》中的各种会计数据、厂房面积、仓库面积等数据要同《审计报告》《房产证》《厂房租赁合同》中涉及数据一致及逻辑吻合,不一致者无效。
五、《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正本及复印件)
由海关的企业管理部门颁发:黄岛海关由调查处的企业管理科负责办理,电话:86987790
六、(正本及复印件)
1、若仅有复印件,请到出具正本的会计师事务所调取正本。
七、上一年度的(正本及复印件)
1、、须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当年新成立的企业无需提供上一年的;
3、必须是上一年的,其他年度无效;
4、不能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税务报告》替代《审计报告》。
八、成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及成品所需要料件消耗定额
1、用文字或图表叙述整个工艺流程,先说明使用何种原材料生产何种成品,再说明每一工序使用的主要设备、原料、原料耗损及原因,最后总结说明原料的总损耗;
2、可参考后面范本撰写。
九、《设备清单》及随附单证
1、将工厂所有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价值、来源,详细列明;
2、设备如系国内采购,应随附《发票》正本及复印件;
3、设备如系一般贸易进口,应随附《进口报关单》《订购合同》《发票》正本及复印件;
4、设备如系特定减免税设备,应随附《减免税证明》《进口报关单》正本及复印件;
5、设备如系租赁,应随附《租赁合同》、原始《发票》正本及复印件,租赁时限从首次备案起应满5年,5年的时限解释见
(十一);
6、设备如系购买二手设备,应随附购买收据、原始《发票》正本及复印件;
7、上述2---6的随附单证中,若有缺失,请另附一份情况说明,写明事情经过,缺失原因;
8、不得使用《固定资产表》代替《设备清单》;
9、设备的来源关系着海关对该企业风险评估值的大小,务必谨慎如实说明;
10、验厂时,海关人员将对清单所列设备进行盘点。
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产权证》正本及复印件
1、正本在银行抵押的,仍需要验核正本;
2、厂房如系租赁,应随附出租方的《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
3、未办结土地手续的(即未能领取《土地使用证》的企业或者出租人),请写情况说明,说明工厂基本详细地址、门牌号及四周情况(如东邻X厂,西邻X厂,南邻X厂,北邻X公司等,避免出现“X路西端”等模糊字样)、办理经过、未办结原因等基本情况。
十一、《厂房租赁合同》正本及复印件
1.合同中的租赁标的物详细地址及租赁面积、建筑面积、房屋幢数应表述清楚,写清楚门牌号码,如无门牌号码,应在合同中表明厂房四周情况,如东邻X厂,西邻X厂,南邻X厂,北邻X公司等,避免出现“X路西端”等模糊字样;
2.厂房租赁期限从首次备案起应满5年,例如企业于2009年8月20日递交材料申请开展加工贸易业务,则租赁合同截止日期应到2014年8月20日或该日期之后;
3.若租赁的厂房为出租人全部厂房的一部分,应在合同中附该厂全厂房平面图,在图上用阴影标出租赁的部分,并用文字说明;
十二、厂房周边位置及平面图(无《房屋产权证》时提供)
1.无法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产权证》的企业,请仿制《房屋产权证》自行绘制厂房周边位置及平面图,绘制需标明厂房所处道路、周边道路名称、厂房面积、厂房长宽米数等;
2.图旁边请用文字说明全厂土地使用面积,厂房建筑面积(即《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能力证明》中的厂房面积)、仓库面积(即《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能力证明》中的仓库面积);厂房面积、仓库面积数据要同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能力证明》中的数据一致有效;
3.数据单位应以平米计算,不能以亩笼统计算; 4.须用电脑绘制,不能手绘。
十三、无土地证及房屋产权证的,由乡政府出具土地产权证明;
十四、经法人或总经理签名后的《加工贸易业务告知书》
十五、经法人、总经理或者分管经理、财务主管三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在右上角粘贴其2到3寸的免冠照片一张,并在纸张空白处联系手机及座机号码。重要说明
1.由于加贸业务环节、手续复杂,故无报关权的企业,请在报关员陪同下,咨询办理相关手续;递交验厂材料时,企业法人代表或者总经理必须到场。2.材料
(一)(四)
(十一)中的法人签字须一致。
3.经营企业同加工企业非同一家时,经营企业首次备案须提供上述材料中的(一)
(二)(三)
(五)(六)
(七)(十)(十一,经营单位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十三)(十四)
(十五)。4.上述材料除《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能力证明》不需提供复印件外,其他材料均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每页均需盖章,同种材料多页时加盖骑缝章)的复印件,并提供正本以便验核。
5.由于不能仅凭复印件验核材料真伪,故不予认可仅有复印件、无正本的材料。6.海关三级审核上述材料无误后派人验厂,期间企业可以进行资料库的备案。7.验厂完毕后,请将首本手册直接递交本岗位人员,不得递交其他岗位。8.加工企业首次申请加贸业务或虽然开展过加贸业务但一年内未备案新手册的,须提供上述材料。9.本岗位咨询电话:86987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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