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文学)十四行诗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比较文学例子整理”。
1、英语十四行诗的发展历程:
十四行诗原系中世纪民间流行并用于歌唱的一种短小诗歌。欧洲一种格律严谨的抒情诗体。13世纪前期,流行于意大利,意大利西西里诗派诗人达·连蒂尼首次采用此种诗体,韵式是ababababcdecde。14世纪的诗人彼特拉克写了有317首十四行诗的《歌集》,献给他的爱人劳拉。他把韵式改成:前8句是abbaabba,后6句有cdecdecdccdc或cded-ce3种,被称为彼特拉克体;不久它流传到西班牙、葡萄牙、法国、波兰等欧洲各国。16世纪前期的英国诗人怀亚特和萨里把该诗体引入英国诗坛,萨里又把十四行诗的韵式改成:ababcdcdefefgg,为英国多数诗人所喜爱;莎士比亚也采用此韵式,后人称莎士比亚体。当时另一英国著名诗人斯宾塞的十四行诗也有很高成就;他的韵式是:ababbcbccdcdee,称斯宾塞体;以上3体是十四行诗的3个主要韵式。700多年来,在各国十四行诗佳作中,以莎士比亚的154首最为广大读者所喜爱。后来的弥尔顿、华兹华斯、雪莱、济慈、歌德、布朗宁夫人等诗人都写过一些优秀的十四行诗。
2、汉语十四行诗的发展历程:
中国现代十四行诗的产生发展可分为四个时期。第一个时期为1920年至1928年《新月》创刊前,为蛰伏期,主要以理论介绍、作品翻译为主,间或有些创作,却缺乏影响。第二个时期为《新月》创刊至抗战爆发时期,系十四行诗的重要发展阶段。第三时期为抗战爆发后至40年代未,为十四行诗的比较成熟阶段。第四个时期为解放后徘徊潜流期。
3、英语十四行诗的形式特点:
一、行数:要求有十四行,每行不一定是完整的句子。有时为了韵脚的需要,把意思连贯的一句分成两行,但每行词数不一定要相同。
二、结构:一般分为前后两个部份。不同诗体前后两部份的行数不同。彼得拉克体由两节四行诗(共8行)和两节三行诗(共6行)组成。斯宾塞体、莎士比亚体由三节四行诗(共12行)和一节二行诗(共2行)组成,“奥涅金诗节”由两节四行诗(共8行)和两节三行诗(共6行)组成或者由三节四行诗(共12行)和一节二行诗(共2行)组成,形成起承转合的趋势。极端的有雪莱所作的十四行诗,由四节三行诗(共12行)和一节2行诗组成。
三、韵及韵脚:是十四行诗体的难点和特点之一,十四行诗根据不同的诗体:彼得拉克体4到5个,斯宾塞体6个,莎士比亚体7个,“奥涅金诗节”7个。英语词汇一般由多音节组成。韵指的是每行最后一个词的最后一个音节,按规定要相同的叫押韵。各体前后两部份韵脚的安排是:彼得拉克体ABBA、ABBA、CDC、DCD(4韵)或者CDE、CDE(5韵),属抱韵;斯宾塞体 ABAB、BCBC、CDCD、EE,最后两句是对偶句,属套韵;莎士比亚体BABA、CDCD、EFEF、GG,属双形体即交韵(7韵),最后两句对偶;“奥涅金诗节”ABAB、CCDD、EFFE、GG,交韵、随韵、抱韵、叠韵全备(7韵)。
四、轻重音搭配。中国律诗绝句,每句诗中要求平仄相间,使音调抑扬顿挫,铿锵有声,具音乐感,十四行诗虽不要求每行诗词数相同,但要求同样的音步,每个音步有一轻一重两个音节,斯宾塞体、莎士比亚体要求每行5个音步,10个音节;彼得拉克体要求11个音节;法语要求12个音节。奥涅金诗节结尾为轻音者,谓之“阴韵”,9个音节(最后一个轻音音节不构成音步);有的结尾为重音者谓之“阳韵”,8个音节。
4、汉语十四行诗的形式特点:
一是题材。不是所有的题材都可以进入十行诗这样的诗体,正如不是所有的题材都可以进入五律与七律一样。十四行讲究儒雅典丽,上述题材可以符合这样的标准,也方便于自我的讲究。
二是韵式。一般是采用ABAB,ABAB,ABAB,CD这样的韵式,但也有变化。与中国古典律诗的押韵方式更加接近。
三是音节。在音节方面,不是等同划一的,如果句子比较长,则音节多一些,如果句子比较短,则音节少一些,但在同一首诗里,每一行的音节数是基本相等的。正是在这样的讲究的基础之上,才形成了一种和谐的节奏,适合于朗诵。
四是结构。诗中有一些反复的句式,或者一些反复的词语,分别用在组诗的不同位置,以形成一种回环往复的艺术结构。从开头到结尾,考虑到了几个关节点,以形成一种起承转合,有一种曲折反复的艺术效果。如果做得好的话,可以形成层层上升而又层层下降的曲线,这是英语十四行诗特别讲究之处。五是意象的创造。英语十四行并不讲究意象,意象却是中国古典诗歌最重要的特点,因此,我许多时候先是讲究意象的呈现,而不是讲究音韵的构成。一首诗中,如果有新鲜的意象被发现了,则从根本上立足了;如果没有意象的发现,再好的音韵也许只是徒增形式之美。现在回头来看,拙诗之所以让读者觉得很好,我想主要是诗情与意象之美。
六是色彩的搭配。一首诗如果没有任何的色彩是不可能的,我们承认历史上有素淡的好诗,质白的语言也可以是好诗,但我更欣赏张若虚《春江花月夜》那样的富于色彩的诗。因此,拙诗往往通过意象本身讲究色彩的构成,同时更讲究通过色彩词讲究全诗的色彩搭配。
七是组诗形式。这是我汉语十四行诗的最大特点,我没有写出过一首一首的十四行诗,一经写出就是一组,有一个整体的艺术构思。也许这正是我与从前的诗人们在十四行诗的创作上最大的区别。显然,组诗的容量相当于长诗,也可以说是由一首一首短诗组合起来的长诗。长诗并不是史诗,因此不能说我的诗具有史诗的性质。
5、英语十四行诗对汉语诗歌的影响:
十四行诗出处是英文诗,格式和韵律特点都是从英语出发来创造的,相当于是洋服。这种体裁本身来说就不一定适合用中文。英语的节奏和气流本来跟汉语就非常的不同。中文新诗的特点是韵脚和节奏的自由化,那是相对于中文古典诗歌来说的,这也算是一个创举,不过那也是要用自己气质和习惯的体裁,而不是搬别人的。翻译过来的外国诗和现代中文诗看起来差不多,是因为都是白话的,但是本身实际上非常不同,只是翻译这道工序把它们同化了。
再说翻译。翻译都是实在需要传播没办法才在自身语言中去寻找相应的韵律的,自己写我推荐就完全没那个必要再去从外国绕一圈了。当然你要表现一下与众不同的语言天赋的话,这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毕竟中文复杂的韵脚数是超过英文的韵数的,十多行句子都能通顺流畅地压出同一个韵,意思上还能一脉贯通,在外行人看来你会显得很有能耐的,不过也就是显摆一下的作用了。当然前提是得有人看你卖才行。
每种语言的节奏和声律特点非常不同,也是其各自的妙处所在,诗歌几乎可以说就是韵律节奏的载体,也就是你能找到的那种语言中最好的部分。文言文的七言五律并不会过时,相反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是非常王道的6、相比之下,汉语十四行诗可能有的优势:
风格化
7、我最喜欢的三首英语十四行诗:
(1)
That thereby beauty's rose might never die, But as the riper should by time decease, His tender heir might bear his memory;But thou, contracted to thine own bright eyes, Feed'st thy light's flame with self-substantial fuel, Making a famine where abundance lies, Thyself thy foe, to thy sweet self too cruel.Thout that are now the world's fresh ornament And only herald to the gaudy spring, Within thine own bud buriest thy content And, tender churl, mak'st waste in niggarding.Pity the world, or else this glutton be, To eat the world's due, by the grave and thee.对天生的尤物我们要求蕃盛,以便美的玫瑰永远不会枯死,但开透的花朵既要及时凋零,就应把记忆交给娇嫩的后嗣; 但你,只和你自己的明眸定情,把自己当燃料喂养眼中的火焰,和自己作对,待自己未免太狠,把一片丰沃的土地变成荒田。你现在是大地的清新的点缀,又是锦绣阳春的唯一的前锋,为什么把富源葬送在嫩蕊里,温柔的鄙夫,要吝啬,反而浪用? 可怜这个世界吧,要不然,贪夫,就吞噬世界的份,由你和坟墓。(2)
WHEN forty winters shall besiege thy brow And dig deep trenches in thy beauty's field, Thy youth's proud livery, so gazed on now, Will be a tottered weed of small worth held: Then being asked where all thy beauty lies, Where all the treasure of thy lusty days, To say within thine own deep-sunken eyes Were an all-eating shame and thriftle praise.How much more prasie deserved thy beauty's use If thou couldst answer, 'This fair child of mine Shall sum my count and make my old excuse,' Proving his beauty by succeion thine.This were to be new made when thou art old And see thy blood warm when thou feel'st cold.当四十个冬天围攻你的朱颜,在你美的园地挖下深的战壕,你青春的华服,那么被人艳羡,将成褴褛的败絮,谁也不要瞧: 那时人若问起你的美在何处,哪里是你那少壮年华的宝藏,你说,“在我这双深陷的眼眶里,是贪婪的羞耻,和无益的颂扬。” 你的美的用途会更值得赞美,如果你能够说,“我这宁馨小童 将总结我的账,宽恕我的老迈,” 证实他的美在继承你的血统!这将使你在衰老的暮年更生,并使你垂冷的血液感到重温。
(3)白朗宁夫人抒情十四行诗集第一首
I thought once how The ocritus had sung Of the sweet years, the dear and wished-for years, Who each one in a gracious hand appears To bear a gift for mortals, old or young: And, as I mused it in his antique tongue, I saw, in gradual vision through my tears, The sweet, sad years, the melancholy years, Those of my own life, who by turns had flung A shadow acro me.Straightway I was 'ware, So weeping, how a mystic Shape did move Behind me, and drew me backward by the hair;And a voice said in mastery, while I strove, `Gue now who holds thee?'--`Death.' I said.But, there The silver answer rang,--`Not Death, but love.' 年复一年,那良辰在殷切的盼望中 翩然降临,各自带一份礼物 分送给世人--年老或是年少。当我这么想,感叹着诗人的古调,穿过我泪眼所逐渐展开的幻觉,我看见,那欢乐的岁月、哀伤的岁月 我自己的年华,把一片片黑影接连着 掠过我的身。紧接着,我就觉察
(我哭了)我背后正有个神秘的黑影 在移动,而且一把揪住了我的发,往后拉,还有一声吆喝(我只是在挣扎): “这回是谁逮住了你?猜!”“死,”我答话 听哪,那银铃似的回音: “不是死,是爱!”
8、我最喜欢的三首汉语十四行诗:
冯至《别离》
我们招一招手,随着别离 我们的世界便分成两个,身边感到冷,眼前忽然辽阔,象刚刚降生的两个婴儿。
啊,一次别离,一次降生,我们担负着工作的辛苦,把冷的变成暖,生的变成熟,各自把个人的世界耕耘,为了再见,好象初次相逢,怀着感谢的情怀想过去,象初晤面时忽然感到前生。
一生里有几回春几回冬,我们只感受时序的轮替,感受不到人间规定的年龄
白马《梦的山谷》 我不想告诉你我的过去 我怕我记忆的阴霾 在你的心空聚成云霭 化作一道阻隔的风雨 我不想深入你的领域
我怕你心灵的蓓蕾一旦绽开 就会经不住霜打日晒 变成一朵枯萎的秋菊 我不想再走捷近的路 捷近的路上没有色彩 但愿你是我望不尽的迷途 我是你听不绝的天籁
我俩在相互迷恋的梦的山谷 永不走近 也永不离开
白马《爱的礼物》 一支古老的意大利情歌 经过彼特拉克大师吟唱 带着乡土和野草的芬芳 悠然登上了诗的雅座 文艺复兴的亚得里亚海波 又使这隽永迷人的绝唱 荡起轻盈美丽的双浆 飞向世界的各个角落 一支歌填上了诸家新词 也填补了一片片心灵的荒芜 一种调融入了百般情思 也融化了千万个心灵的孤独 这温馨甜蜜的十四行诗 是上苍赐予人间的爱的礼物
9、汉语十四行诗如何吸收与改造英语十四行诗的优势:
风格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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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行诗,又译“商籁体”,为意大利文sonetto,英文Sonnet、法文sonnet的音译。欧洲一种格律严谨的抒情诗体。最初流行于意大利,彼特拉克的创作使其臻于完美,又称“彼特拉克体”,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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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ll I compare thee to summer's day?我怎么能够把你来比作夏天? Thou art more lovely and more temperate:你不独比它可爱也比它温婉 Rough winds do shake the darling......
SONNET 1William Shakespeare《十四行诗》在莎士比亚的全部作品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诗集收有154首诗,大致认为作于1592年至1598年,1609年于伦敦首次出版。诗集分为两部分,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