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审判方式改革中书记员角色的重塑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08:03:33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试论审判方式改革中书记员角色的重塑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

试论审判方式改革中书记员角色的重塑 所谓审判方式,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方式。审判方式改革是以保证司法公正为目的,以公开审判为中心,以强化庭审功能、强化当事人举证责任、强化合议庭职权为内容。其主角是法官,因此阐述法官在审判方式改革中应该怎样做的论文屡见不鲜,但讨论书记员在审判方式改革中可以做些什么、应该做些什么来促进其发展的文章却鲜有所闻。然而,法官与书记员分别是人民法院工作这出“戏”中相辅相成的主角和配角,如果少了配角,这出“戏”就唱不下去。

下面,笔者结合工作实践,试就审判方式改革中书记员角色的重塑作一探讨。

人民法院的书记员,指在我国各级人民法院中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业务的其他事项,也可以对案件的审理提出建议的司法工作人员。人民法院的书记员工作,是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专门性很强的司法业务工作。人民法院书记员的工作水平和完成情况,密切关系到审判案件的质量与办案效率。因此,在当前深化审判方式改革的过程中,书记员加紧完成对自身的重新认识,使自我言行和素质服从于新的角色,尽快适应新形势提出的要求,促进审判方式改革的顺利进行,这不仅仅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急需解决的实践问题。

一对现行书记员角色的评述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十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设书记员,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其他事项。”这一规定用立法的形式规定了书记员的法律地位和重要作用。但是现行书记员所扮演的角色的缺陷也是明显的:

(一)职责不清,角色模糊

《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是书记员职责的重要法律依据。书记员工作职责,一是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二是办理有关审判的其他事项。然而,“办理有关审判的其他事项”却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全国各地法院做法不一,有的法官认为书记员就是听法官的,叫干什么就干什么,叫怎么干就怎么干;有的法官甚至让书记员代书判决、审理报告;而有的法院书记员较少,有的法官甚至就自审自记„„

当然,程序法也是书记员职责的具体的法律依据。但书记员的职责规定散见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及行政诉讼法中,关于书记员职责的规定之间没有系统性,书记员必须经过长期的实践之后才能系统地掌握其要领,而此刻一般也就是书记员升为代理审判员之时-不再干书记员的工作。

(二)工作被动,角色消极

长期以来,人们总认为书记员不过是抄抄写写、办办杂事,甚至认为书记员可有可无。由于别人的不重视,书记员自己工作起来也就没有热情,没有改革意识。大部分书记员认为自己是处于从属的地位,相对于法官的工作而言是一个配角,只要做好记录、送达及订卷等工作就可以了,自己不重视自己。因此,书记员就不能积极地为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尽力,起到自己在审判方式改革中应有的作用。

民事诉讼基本模式与审判方式改革

民事诉讼基本模式与审判方式改革一、民事诉讼基本模式概念模式,又可称为“模型”,是指某一系统结构状态或过程、状态经过简化抽象所形成的样式。⑴也有学者提出模式是对某类事......

关于行政审判方式改革的调研

关于行政审判方式改革的调研行政案件“圆桌审判”模式继承和发扬了马锡五审判方式,借鉴了协商式司法的理念,创造了对话和交流的良好氛围,从而促进沟通理性,最终达到纠纷解决的目......

书记员在法院审判中的工作职责

书记员在法院审判中的工作职责、作用和地位 我国法院现在的书记员,虽然《人民法院组织法》对其职责范围和工作任务规定的不是十分明确,但根据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的有......

书记员在法院审判中的工作职责

书记员在法院审判中的工作职责、作用和地位 我国法院现在的书记员,虽然《人民法院组织法》对其职责范围和工作任务规定的不是十分明确,但根据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的有......

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现状与对策研究

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现状与对策研究摘要:年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对传统的讯问式审判方式进行了较大改革,吸收了英美法系对抗式审判的一些合理做法。但是,司法实践当中,先入为主、控审......

下载试论审判方式改革中书记员角色的重塑word格式文档
下载试论审判方式改革中书记员角色的重塑.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专题
热门文章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