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中心医院救护车管理规定 1号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医院救护车管理规定”。
中心医发[2011]1号
关于医院救护车及院前急救管理规定
为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避免影响急诊出车,根据本院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救护车使用规定
(一)救护车分主班车、备班车,主班车为院前救护专用,非特殊情况不得挪作他用;除急诊出车以外的医院医疗、行政事务用车由备班车负责;如临时遇有急诊,备班车应优先用于急诊,并随时做好准备。
(二)主班救护车实行24小时院内值班,由急诊科签发派车单,司机接到通知后,应在5分钟内做好出车准备,及时发车。各科室使用备班救护车时应向院办提出申请,填写派车单后方可出车。特殊情况下,可事后补办。
(三)主班救护车严禁用于送病人和外出(县外)接病人。
(四)确需送病人和外出(县外)接病人,必须经过理事长、院长或分管副院长同意,方可使用备班救护车,否则驾驶员有权不出车。
(五)救护车出车费由驾驶员督促收取保管,并做好登记,于每月初汇总上报财务科。
二、救护车管理职责
(一)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二)急诊当班随车护士每班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
(三)护理部每月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四)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5分钟内必须出车。并随车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随车人员、到达时间、回院时间、收费情况等。
三、救护车工作程序
(一)主班救护车派遣由急诊科负责,急诊当班随车护士负责接听急救电话,当接到急诊电话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值班医生,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5分钟内出车。急诊当班随车护士负责院前急救登记本的记录,详细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患者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等。
(二)药品、器材、物品使用后均由急诊当班随车护士负责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证完好备用。护士长每天检查,各班急诊随车护士要班班检查,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种登记,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并请维修工修理。
(三)在接送病人时,随车医生、护士必须密切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做好相应处置。严禁随车医生、护士脱离病人,乘坐驾驶室,发现一次各罚款100元,造成后果者自行承担责任。
四、驾驶员管理
(一)驾驶班日常事务由指定专人负责。
(二)驾驶员应加强学习,认真遵守交通法规,严守操作规程,驾驶员因违章被处罚,罚款自负。
(三)驾驶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接到通知后保证按时出车,无论值班、休息,手机应保持24小时通畅,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发生。发现通讯不畅一次,罚款50元,两次以上者予以停职辞退处理,造成后果者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实行交接班制度,保持车容整洁卫生,定期进行车辆的检修、保养,保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急救物品、油、担架等),负责车内卫生和担架回收,不得带“病”出车。
(五)驾驶员应服从医院工作安排,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六)驾驶员不准私自出车,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两次(含两次)以上者予以停职辞退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三日
主题词:救护车
急救
管理
规定
泗洪县中心医院
2011年3月13日印发
共印1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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