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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有关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做好我校2008年年度考核、学院专项目标考核以及机关部门和部分单位工作目标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通过考核,激励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职工作中不断创新,取得突出业绩,促进学院工作不断发展,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坚持校、院两级考核和分类考核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以《宁波大学教学科研教辅岗位考核办法》(宁大政(2006)11号)为依据,对教学科研教辅岗位人员进行年度考核;以《宁波大学管理岗位考核办法(试行)》(宁大党(2000)30号)、《宁波大学处级干部和正科级领导职务干部考核办法》(宁大党(2007)
25)为依据,对管理岗位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
1、政治思想品德
着重考核政治思想、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为人师表情况和职业道德、团队协作精神以及承担工作任务的态度等。
2、履行相关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业绩情况
教学科研教辅岗位人员和管理岗位人员按照以上文件规定内容考核。其他人员可结合所从事的具体岗位职责,参照有关文件进行考核。
(二)以《宁波大学学院专项目标考核与奖励实施办法》(宁大政(2008)55号)为依据,对相关学院进行2008年专项目标考核和奖励。
(三)以《宁波大学机关部门和部分单位工作目标考评与奖励试行办法》(宁大政(2008)26号为依据,对机关部门和部分单位进行2008年工作目标考评和奖励。
四、年度考核有关规定
(一)一个单位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控制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参加处级干部(包括处长、副处长、调研员和助理调研员,下同)和正科级领导职务干部考核的干部(脱产进修的除外,下同)均不再参加职员考核,不作为单位、部门计算优秀名额的基数。
(二)关于处级干部和正科级领导职务干部考核
处级干部和正科级领导职务干部考核工作由组织部另行组织安排。
(三)各单位(部门)负责对本单位(部门)人员进行考核。
若遇下列情况,年度考核结果作相应处理:
1、年度内病、事假累计6个月以上,或年度内累计工作不满6个月的人员,或年度内离退休及离岗退养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2、由调动、军转(复退)安置进入学校未满6个月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3、由学校批准派出培养、培训、挂职锻炼的人员在征求学习或挂职单位意见后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4、新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指本科及以下学历)和新招收的工人在见习期或试用期内的人员,或当年度7月1日以后分配、新参加工作的研究生,参加年度考核,由单位(部门)组织进行考察,只写评语,不确定考核等次。
5、年度内受到行政或党(团)内警告处分或有参与赌博行为,或发生教学事故的人员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年度内受行政记过以上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尚未解除处分者,参加年度考核,除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者外,只写评语,不确定考核等次。
6、对于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或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不能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对在考核、聘任、职务晋升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不能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7、对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或平时工作表现等情况较差,在年度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先予以告诫,期限为3至6个月,告诫期满学院考核委员会再对其作出评价,表现有明显改善的,可定为基本合格,表现无明显改善的,定为不合格等次。
8、对年度内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或连续两年考核受告诫暂缓确定考核等次的,以及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的人员,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9、教学科研教辅岗位人员当年未完成教学科研业绩要求年度平均值的,不能定为优秀。
五、考核操作程序
(一)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各基层组织的负责人及工会负责人组成的院考核委员会,院长任主任,书记任副主任。院考核委员会在核实材料的基础上对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情况给出评价,对校聘岗位人员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对院聘岗位人员确定考核等次。
(二)单位(部门)管理岗位人员考核,由单位(部门)成立考核小组,单位(部门)党政负责人担任组长、副组长。考核小组负责管理岗位人员考核的具体工作。
(三)所有人员的年度考核材料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
(四)处级干部和正科级领导职务干部的考核等次由组织部提出建议,报党委审定。
(五)校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校聘岗位人员和管理岗位人员的考核结果进行审定。
六、有关时间安排:
(一)11月28日组织布置考核工作,发放考核有关材料和表格(所有有关考核工作文件、通知和表格同时也可在人事处网站“2008年考核工作专栏”下载)。
(二)12月14日前相关职能部门把对各学院的专项目标考核结果,经公示后,由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人事处,并以电子文档附件形式发给wangdong@nbu.edu.cn。
(三)12月21日前相关职能部门把对各机关部门和部分单位的工作目标考评结果,经公示后,由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组织部,并以电子文档附件形式发给zhangjianhua@nbu.edu.cn。
(四)12月5日前教务处、人文社科处、科技处、研究生学院将教学科研工作量统计结果和有关教学科研数据交人事处。
(五)12月8日至12月15日,教职工在网上完成考核登记表填报。
(六)各单位(部门)在12月18日前,在网上完成考核登记表审核工作,并将下列考核材料送交人事处:
《2008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名单》和《2008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都要求是EXCEL格式),打印一式二份,由各单位(部门)领导签字和加盖单位(部门)公章后,一份由各
单位(部门)留存,一份报人事处。
(七)12月25日左右,学校考核委员会审议年度考核结果,并将结果递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发文公布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名单和学院专项目标考核结果。
(八)12月25日至31日,各单位、部门或教职工个人打印考核登记表,经个人签字、单位审核盖章后,送交人事处。
组织部 人事处
2008年11月28日
附件:2008年年度考核各单位考核优秀控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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