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介绍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以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为契机推动公共机构节
能工作深入开展
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处室: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04-17 近年来,我局以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为契机,围绕意识节能、管理节能、技术节能三条主线,充分发挥政府机关节能降耗示范和导向作用,积极推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健全组织机构,提高思想认识,营造节能工作良好氛围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加强组织建设、树立节约意识是前提。
(一)明确节能工作职责。近年来,福州市按照“开发与节约并举、节能优先、效率为本”的原则,通过加强能源科学管理、推进技术进步等多项措施,节能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节能工作实施意见》、《政府机构加强节能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福州市政府机构节能工作协调组,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节能工作网络,明确由我局牵头组织开展全市公共机构资源节约活动。按照职责要求,我局协调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开展节能工作,建立了市政府机构节能工作协调组例会制度,研究分析资源节约活动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出台有关措施和办法。2007年7月,召开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全面安排和部署节能工作。市政府瞿理明秘书长到会进行动员讲话,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分管领导近160人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全面启动。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作为机关资源的管理者,既要在节约资源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更要在政府机构节能工作中发挥组织协调和教育引导作用。为此,我局采取召开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部署会、组织参观节能产品展、分发《政府机构节能工作手册》及编辑《政府机构节能工作简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引导机关广大工作人员牢固树立节约意识,在资产管理、会务管理、接待管理、车辆管理等方面注重节约,切实降低行政成本。《中国机关后勤》、省局《机关后勤》、《海峡都市报》、《福州日报》及福州电视台等媒体均对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予以宣传报道。目前,在全市公共机构中已初步形成了“人人想要节约、人人关心节约、人人厉行节约”的良好氛围。
二、创新管理手段,降低行政成本,建立节能工作长效机制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开展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完备的工作制度和科学的管理机制是保障。
(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作为福州市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工作的牵头单位,我局以权属管理为核心,将市直机关公务车辆、办公用房及公务接待等重点环节作为突破口,创新制度规范,完善管理手段,继续推进资产集中管理,努力实现机关办公资源的合理配置。2007年,我局联合市政府节能办制定了《福州市政府机构资源节约工作细则(试行)》,为推动全市政府机构节能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奠定了基础。同时,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福州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福州市内宾公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和《福州市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这些制度规定的出台,既突出了我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的职能地位,又达到了市级机关后勤资源统筹兼顾、合理配置的目的。此外,我局还不断加强能耗统计制度建设,认真组织市直单位填写《福州市公共机构能耗状况统计表》,全面了解和掌握市直机关开展节能活动的情况和成效。
(二)组织实施节能采购。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是发挥采购规模效益、节约财政资金、建设节约型机关的有效途径。要进一步发挥节能采购的作用,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优先采购列入福建省及福州市《首批政府机构节能产品推介目录》中的节能、环保、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禁止采购能源效率低的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设备。切实提高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引导政府采购部门加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管理,努力从源头上控制政府机关能源消耗。
(三)建立节能长效机制。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建立从源头抓起、预防为主、全过程控制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全员参与的运行机制。市政府机构节能工作协调组一方面统一负责节能工作的决策、领导和组织,积极开展资源节约活动检查和监督,另一方面立足于长效管理,要求各公共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节能工作小组,主要领导牵头协调,将节能工作责任细化到每一个人、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管理环节,使资源节约工作转化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2008年4月,市政府机构节能工作协调组从市经委、市机关局、市直机关工委等10家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四个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140多家市直单位及县(市)区等公共机构的资源节约情况进行了检查,发放《福州市政府机构资源节约工作细则(试行)》宣传手册9500多本,向部分节能工作存在不足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6月中旬,下发了《关于做好近期几项重点节能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以6月19日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参观节能产品和绿色建筑博览会、创建节约型政府机关为载体,通过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办公场所停开空调、电梯一天可节约用电3200多千瓦时的事实,使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的重要性,纠正了“公共机构节能降耗不用抓、不好抓、抓不好”的错误思想,形成“思想上共鸣、工作上共振、效果上共享”的资源节约良好氛围,更好地推进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此外,为加强信息沟通和业务交流,我局向全市140多家公共机构发放了《节能联络员登记表》,初步建立起节能联络员制度,为推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发挥科技优势,实施节能改造,筑牢节能工作坚实平台 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积极推广新技术应用,加强对基础设施的节能改造,发挥试点项目的典型示范效应是重要手段。
(一)推广应用高新技术。公共机构耗能大,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节能技术利用少。有的机关单位办公楼建造年代较早,几乎没有考虑如何节能,其设计本身也与节能要求相去甚远,从而造成资源浪费。为此,我局先后两次举办节电、节水和合同能源管理技术节能产品推介会,组织市直机关及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观摩学习,提倡应用节能技术、节能设备、节能材料,加大绿色照明、变频控制等节能技术的推广。通过抓好节能设备的技术改造和科学应用,降低能源损耗。
(二)抓好试点示范项目。根据《福建省政府机构节能工程行动计划》文件精神,我市及时对节能重点项目进行分解,明确 “十一五” 期间每年必须开展的工作以及完成的任务,制定了详细的配套措施。除抓好日常节电、节水工作外,还积极抓好福州人民会堂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等试点示范项目,改造经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和财政拨款相结合的方式解决。认真总结利用新材料、新技术和现代科技手段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的市直机关节能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其典型示范作用。
(三)加快能耗设备改造。按照投资小、见效快的原则,对机关能耗高、效率低的设备设施进行节能技术改造。推进绿色照明工程,采用效率高、寿命长、安全和性能稳定的绿色照明设备,对办公场所照明设备进行节能改造。目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等70多家市直机关已基本完成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工作,共更换节能日光灯10000多盏,节能灯具使用率达100%。市公安局、福清市等对空调机组、终端设备和水泵采用变频技术,使设备随着负荷变化自动调节运行状况,这一技术的运用,使能耗减少30%以上。
四、抓住关键环节,注重工作细节,加强节能工作日常管理 管理出效益。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如何突出工作重点,从日常管理抓起是根本。为此,我局通过召开会议和下发《福州市政府机构资源节约工作细则(试行)》,就如何在节能降耗过程中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表率作用,强化日常管理、细化节能措施提出明确要求,为构建节约型机关奠定了基础。
(一)节约用电。加强对空调使用的管理,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做到无人不开空调。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减少照明设备电耗,防止“长明灯”现象。提倡高层建筑三楼以下不搭乘电梯。减少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待机消耗,下班后切断所有电源。
(二)节约用水。正确使用节水型龙头、冲洗阀、水箱等节水设备和器具,养成随用随开和用后随关的用水习惯,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发生。科学设置办公区、宿舍区绿地和景观环境灌溉用水周期。严禁使用高压自来水冲洗车辆,注重一水多用,坚持重复和循环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三)公车节能。严格执行公务车辆“一统三定三公开”制度,即统一招投标,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和公开维修费、公开里程数、公开用油数。积极推行公务车辆定编管理,逐步压缩公务车辆配置规模,鼓励采购小排量、低油耗、低排放车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与维护,严禁公车私用,降低车辆运行成本。
(四)节约办公经费。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办公用品,严格规范办公用品配置、采购、领用制度。充分发挥电子政务优势,大力推进无纸化办公。提倡文稿双面用纸和信封、复印纸的再利用,控制纸质公文印刷数量。开展废旧电脑及办公用品耗材的回收利用,促进办公用品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完善会议审批程序,控制、压缩会议数量、时间和规模,提倡开短会和电视电话会议,鼓励、提倡并逐步推行视频会议。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推行定点接待和定点服务,实施定额预算和定额管理,避免重形式、比规格、讲排场等铺张浪费现象。
我局节能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公共机构节能面临的形势任务仍然相当严峻。一是目标任务重。各单位电器设备、公务车辆不断增多,机关能耗仍将不断增加,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节约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要实现“十一五”末节能20%的目标,任务还十分艰巨。二是基础数据收集难度较大。能耗统计体系尚在建立和健全之中,特别是机关各单位的统计建设尚不配套,统计数据质量不高。三是一些单位仍然存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配套、投入不落实、协调不得力等问题。四是能源管理队伍亟待加强。各单位都没有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2009年节能工作安排
节能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公共机构群策群力,发挥应有的作用。2009年,我局拟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会同市政府节能办、法制办等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系统学习《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建立健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制度。市级部门的联络员和各县(市)区的联络员登记工作已基本完成。下一阶段,要发挥联络员作用,及时总结通报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先进经验和成果,加强信息沟通和业务交流。
(三)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完善《福州市政府机构节能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和《市直机关资源节约评分标准》等规章制度;再次联合相关部门通过现场查看、查阅原始资料等方式对各单位节电、节水、节油等工作开展检查;对完成节能目标和指标较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完成较差的单位要通报批评。
(四)建立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体系。建立全市公共机构能耗计量和统计制度,重点完善办公建筑能耗和车辆油耗的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市直机关填报2008年度能耗状况统计表;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契机,及时编制政府机构节能采购指南及目录,适时制定政府机构能耗定额和支出标准。
(五)抓好公共机构重点领域的节能工作。按照《国务院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节油节电工作和全民节能行动,大力推进办公建筑节能和公务车辆节油;按照要求做好2009年度重点项目,完成节能示范试点改造工作,带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向纵深开展。
(六)加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力度。严格执行节能产品、设备清单内的节能产品采购和国家强制性或优先采购的规定;积极探索节能产品、设备清单外节能产品的采购方式,建立健全节能产品评标办法和评标细则,强化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节能和环保产品的扶持力度。
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处室: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04-17 开展资源节约,建设节约型社会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下称《条例》)赋予了机关事务管理机构的重要职责,贯彻好《条例》,履行好职责,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行政机关效益,降低运行成本,保证有序运转,促进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我局按照省、市政府“十一五”期间的节能规划和要求,大力开展节能工作,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成效明显,有力地促进了节约型机关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节能意识
(一)成立了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厦门市行政事业单位节约资源的工作。为加强节能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了厦门市行政事业单位节能领导小组,由分管我局的市领导詹沧洲副市长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副秘书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黄乔生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建设与管理局、统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产业局等部门分管节能工作的领导组成,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节能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设立节能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我局综合管理处。成立了本局节能工作小组,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建立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组织, 各有关单位、部门,包括各单位、部门的隶属行政事业单位相应建立节能联络员管理体系,形成从上到下,单位与部门之间的节能信息沟通与业务交流的关系,确保节能工作的联系制度化、正规化。加强节能政策、法律法规的培训,与市节能办组织举办了《条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培训,通过培训, 增强节能管理人员政策、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节能监管能力。
(二)制订节能工作的具体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能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政府机构节约资源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具体要求,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的节约资源的精神;中共厦门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了市经发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厦门市行政事业节约资源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我局制订市行政事业单位节约资源的实施意见;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机构节能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的精神和省、市政府节能工作要求,研究制订了《厦门市行政事业单位节能工程行动计划》、《厦门市行政事业单位2008年节能工作要点》、《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厉行节约工作的意见》、《厦门市行政中心夏季空调管理使用的通知》、《关于市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意见》等,并参与市人大起草《厦门市节约能源条例》和《关于制定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决定(草案)》。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规定和国务院、省政府制定中长节能规划的要求, 研究制订了《厦门市公共机构节能(2009年至2010年)规划》和《厦门市公共机构节能2009年工作要点》等节能工作计划和方案。
(三)搞好宣传教育,营造氛围。我们把节能教育同政治思想教育相结合,列入年度教育计划。针对部分机关人员存在着勤俭节约意识淡化,花财政钱办事不计成本的现象,认真组织学习《节约能源法》、《条例》、《厦门市节约能源条例》,以及温家宝总理关于建设节约型政府、节约型社会的讲话精神,结合实际,开展两个务必教育。通过学习教育,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提高认识,为推动节约型政府机关建设打好思想基础。对负责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公务接待、办公用品等岗位的管理人员抓好经常性教育,强化节能意识,严格标准,杜绝铺张浪费行为。市机关办公楼,所有用能之处,张贴节能温馨小提示,形成了节能宣传无处不在,随处可见,督促大家养成良好的节能习惯。搞好媒体宣传,利用宣传栏、《厦门机关后勤》内刊、《机关事务工作简报》等,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大力宣扬在开展节能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人好事,营造全民节能的良好氛围。大力表彰先进,对节能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和物质奖励。
(四)组织开展节能周活动。举办了节能图片展,展示了公共机构节能的成效和风采,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与节能周活动,进行能源形势教育。下发《节能政策法规汇编》、《节能小宝典》、《节能知识手册》、《绿色节能册》、《温馨提示》等节能宣传资料共1500套(册)。为配合节能周活动,市机关大院开展停电一小时亮灯活动,展示了市行政机关节能的信心和决心,倡导和增强了我市全民节能的意识。
二、把握重点环节,推动节能落实
(一)科学规划节能目标。科学规划是涉及到实施节能指标和目标任务能否实现的关键问题,制定好中、长期节能 规划非常重要,为实现“十一五”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节能目标,与市节能办联合制定了《厦门市行政事业单位节能规划》,力争在“十一五”期间, 以2005年为基数,到2010年实现节水、节电、节油、节气分别为20%,单位建筑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降低20%以上,办公耗材和车辆维修费分别降低20%的目标。与市节能办联合制定了《厦门市公共机构节能2009至2010年规划》, 确定节能的指导思想,明确节能目标、指标,重点环节、实施主体、保障措施等,以2008年核定的能源消费标准为基数,到2010年实现节水、电、油、气,分别为8%,单位建筑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降低8%,办公耗材和车辆维修费分别降低8%。
(二)抓好重点项目节能。一是抓好节约用电。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电梯三楼以下(含三楼)停开电梯,高层电梯执行分段运行,短距离上下楼层不乘电梯;景观照明全部更换成LED节能灯,用电高峰时段,景观照明每天减少一小时,市重大活动除外。二是抓好节约用水。采用节能环保型的用水器具,绿化用水。采取再生水和回水综合利用措施;加强设备、设施维修保养。三是抓好办公用品节能。建立健全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领用制度;利用网络资源,推动电子政务,实行网上办公,实现电子清稿、无纸化办公;优先采购节能认证标志的空调、冰箱等家用电器;加强办公设备能耗管理,杜绝待机耗能现象。四是抓好公务车节能。市直机关年内各类公务车辆报废共191辆,新购车辆共133辆;加强公务车辆报废
认真履职 作政府节能先行者
发布处室: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7-05-01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日益成为我国一项重要国策,政府节能工作也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保障党政机关正常运转的职能部门和市政府节能工作的牵头部门,我局把政府节能作为功在当前、利及长远的大事来抓。根据省、市部署,认真结合南平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南平市政府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以节约能源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降耗为重点,以资源定额使用管理为目标,以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为抓手,争取实现2010年全市政府机构单位建筑能耗及人均能耗比2005年分别下降20%的目标,为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建设做出贡献。
一、突出四大方面节能重点
针对当前南平市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能源管理基础薄弱、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后勤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我们立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量力而行,先易后难,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以节电、节油、节水为重点,通过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措施,改变长期以来政府机构资源使用中不计成本、节约意识淡薄以及缺少节约动力的状况,降低机关能耗总量。
1、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建立政府机构能耗统计体系。进一步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完善政府采购节能认证工作,扩大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的范围,构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管理网络平台;建立政府机构能耗统计体系,开展能耗专项调查、重点建筑的能耗监测,建立能耗统计信息管理平台,将政府机构能源消耗纳入国民经济能源统计体系。
2、加强政府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针对不同建筑的特点和能源消耗类型,对既有建筑的围护结构、中央空调、电梯、采暖、照明和用电设备等进行节能改造;更换照明、办公用品中的高能耗产品和设备,建设LED照明示范工程;对用电设备和电力分配系统进行系统性诊断和分析,加装节电设备,实现用电系统整体优化,提高电效;控制室内空调温度,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积极推广使用浅层地热太阳能等新技术、新能源,扩大可再生能源使用范围;开展用水计量监测和考核,采用节水型技术、设备,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3、推动公务用车节能。完善政府机构公务车辆配备标准与定编管理办法,逐步压缩公务车辆配置规模;将车辆纳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范围,鼓励采购小排量低油耗、低排放车辆;加强公务车辆的日常管理,强化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三定”管理,严禁公车私用,积极推动公务用车改革。
4、严格新建及扩改建筑节能评审和全过程监控。政府机构上新建及扩改建建筑全面执行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新建大型办公建筑开展节能综合评审试点,并对施工、调试、竣工验收、运行管理实施全过程的节能审查和监督。
二、采取配套措施确保节能落实到位
政府节能是一项系统工程,从制度、机制、资金技术、人员队伍等方面都必须相应完善。为确保南平市政府机构节能工作得到顺利实施,根据全市节能工作总体部署,市政府明确由我局牵头抓好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节能工作,同时市发改委、经贸委、建设局、质监局、财政局配合抓落实,形成“牵头部门主要抓、责任部门配合抓,部门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同时,建立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形成有效的保障体系:一是建立和完善政府机构能源统计、评价和考核体系,制定实施政府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和支出标准。二是制定和完善政府机构节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机构能源管理体系,严格控制政府机构办公建筑规模。三是完善政府机构节能投资体制和机制,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投资市场机制。四是开展创建节约型政府机关活动,强化政府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和培训。
123县城管局2011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近年来,我局积极开展建设节约型单位活动,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从总体上看,当前我局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的潜力还很大,任务仍十分......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各科室及下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推动新区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地矿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落实《2011-2011年河南省地矿局公共机构节能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保证节能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完成2011年的节能......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部署,推进资源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县机关和事业单位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本方......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汇报提纲奈曼旗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2010年9月8日)根据市政府直属机关事物管理局关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调研的具体要求,现将我旗公共结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