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医院”示范单位活动督查的通知_平安示范单位材料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03:39:53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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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医院”示范单位活动

督查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统筹和加强督查督办工作,提高效率,狠抓落实,确保创建“平安医院”示范单位活动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根据《2014年于都县创建“平安医院”示范单位活动实施方案》(于卫医政字13号),我局决定不定期对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为做好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各医疗机构一是要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体系,加大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力度,改善人民群众就医感受。二是完善医患沟通制度,加强医务人员人文教育、医患沟通培训,提高医患沟通效果;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 畅通投诉渠道,实行“首诉负责制”,规范接待流程,疏导理顺当事人情绪。三是要改善服务,提高质量。二级医疗机构要以深入开展“质量安全控费年”活动为契机,加强医疗机构能力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技术水平,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增加便民惠民措施,开展优质服务,加强行风建设。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规范医疗价格行为,严格执行医药价格政策,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二)依法妥善处置医患纠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把医患纠纷处置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各医疗机构要制定医患纠纷预防处置预案,医患纠纷调处部门、医疗机构设立投诉窗口、成立医患纠纷调处办公室,负责接待患者及家属,告知医患纠纷处理途径、方法,依法妥善处理好医患纠纷。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原则,建立健全医患纠纷预防处置机制,周密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运用综合手段,努力化解各类医患纠纷,防止因医患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严肃查处和打击严重影响医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切实提高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一是要不断强化医院内部治安管理,成立“安防建设”领导小组,法人任组长。二级医院加强安保设施及防护器材配备,完善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和电子巡查系统,设置安全监控中心,扩大监控覆盖范围,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20张病床1名保安的标准配足保卫人员,并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开展培训及应急演练。二是加强医院内部技防设施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内部安全隐患。加强医院内部重要部位和重点科室、部门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对各类毒、菌种和放射源的管理,严防发生流失事件。落实医疗机构内部治安保卫责任。要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加大物防方面投入,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部门视频监控覆盖率。三是加强与基层社区组织、公安派出机构的联系,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四)认真整顿医疗市场秩序,坚决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卫监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深入扎实的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采取集中整治行动和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多部门联动和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促进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要按照整顿与建设并举的管理模式,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与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和规范化管理相结合,立足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提高行政审批人员、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为平安医院创建创造优良的医疗环境。

(五)建章立制、强化监督,努力预防职务犯罪。深化治理商业贿赂,有效预防职务犯罪是创建平安医院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全面组织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活动,以新时期医德医风规范教育为抓手,深入开展行业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恪守服务宗旨,提高服务质量,促进行风建设,努力把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医院(科室)活动落实到实处,抓出成效。要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和措施,经常组织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强化监督力度,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通过自查自纠,查找反映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长效机制,从制度、教育、监督入手,建立和完善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纠建并举的预防机制和群众广泛参与的监督机制,防止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有效的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平安医院建设。

二、督查方式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准备好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围绕督查内容,客观反映工作落实情况;突出重点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炼工作亮点和特色,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按督查内容准备好相应佐证材料汇总成册。

(二)在自查基础上,我局将组织督查组赴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实地督查。实地督查由督查组按照督查表,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

三、督查安排

1.不定期对医疗卫生单位及部分村卫生所开展督查。各乡镇卫生院负责督查辖区内医疗机构,并将督查资料上报局医政股。

2.各民营医院将自查汇总材料报局医政股。附件:创建“平安医院”示范单位活动督查表

2015年1月4日

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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