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农业保险支持政策的建议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政策性农业保险建议”。
农业保险支持政策在我国是可行的,它是有利于增加农业投入、壮大农业产业、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的惠民工程,在稳定农村社会生活、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但是该政策仍需改进完善,以下有几点完善建议:
一、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投保意识
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建立政策性和商业性相结合的农业保险制度,也是我国合理运用世贸组织规则,完善农业保护体系,提高我国农业的生产经营水平和国际竞争实力的必要措施,必须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投保意识,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镇村干部和保险公司应深入农村中去,一边开展形象生动的宣传活动,以增强农民的保险意识,提高农险的有效需求;一边进行细致的调查,了解农民的需求,以提供出供需适路的农险险种,制定出双方都能接受的保险费率。对于农民投保自筹缴费,可以尝试将农业保险与农业补助资金联系起来,还可以从保险理赔或救灾资金中,拿出一部分出来“以险养险”,增加农保险保费的筹资渠道。
二、加快农业保险经营体制的改革,完善投保组织体系
目前政策性农业保险一般采取的是政府支持、保险公司参与的方式操作。以能繁母猪保险为例,就涉及到畜牧、兽医、防疫、保险、财政和乡镇村等多个部门和组织。
通过创建新的农业保险经营主体,调整保险产业结构,不断扩大农业保险发展规模,尽快形成我国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由国家组建政策性农险机构——中国农业保险公司,贯彻国家农业保护政策,经营管理国家农业风险基金,监督管理基层农险机构,并作为最后保险人接受其他农业保险机构的分保。民政部门、地方政府采取自办或与中国农业保险公司合办的形式建立地方性农业保险公司。此外还应允许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展农险业务,但要接受中国农业保险公司的业务指导和资金帮助,其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农险经营的有关政策和规范。要成立一个由各部门参与组成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协调机构,这一机构应得到相关人员编制和经费,并作为常设机构而存在。
坚持尊重农户意愿与提高组织程度相结合,鼓励以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组织、生产基地为载体,或以乡为单位,组织农户统一投保。可充分发挥基层站所贴近农民、提供技术服务、跟农民打交道多的优势,组织做好保险工作,方便群众,切实提高参保率。
三、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力度,给予农业保险更多政策优惠
(1)增加保险品种。可以在全市范围内扩大水稻、花生、大豆等险种的试点面,只要农民有需求,报批后都可纳入试点,还可增加蔬菜、生猪养殖等地方特点保险品种,实行总补贴额度管理,即由各县选择险种,报批后在全市的总补贴额度内统筹补贴保费。建议将更多防灾抗灾财政资金转换为保险费补贴,利用保险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保障水平;增加自然灾害保险费补贴范围,发挥财政补贴的带动和示范作用。
(2)提高保费补贴比率及保险金额。加大财政对农业保险补贴力度,逐步把对农业保险保费的补贴提高到占当年农业增加值的一定水平,以后逐年适当提高补贴比例。逐步提高所保标的保险金额,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农民和农业企业的吸引力。
四、加快农业保险基金和再保险机制建立,完善农业保险经营风险分散体系
政府不可能承担全面开展农业保险的全部的巨额补贴负担,农业保险经营风险分散体系的建立,是确保农业保险稳定经营,促进农业稳定生产,农村稳定发展的必要选择。应当通过农业保险经营风险分散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在整个国内保险市场上乃至整个世界保险市场上分散农业保险的经营风险。此外,农业巨灾证券化体系的建立也是必不可少的农业保险经营风险分散方式。
农业保险基金的筹集可采取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建立国家和省市两级农业保险发展基金来支付农业保险的补贴,各级政府财政每年拨出一定的资金设立农业保险基金,用于补贴保险部门的超额赔偿款及适当补贴农民的部分保险费。同时健全再保险机制,再保险机构可以由中央政府建立,如国家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公司;也可以由其他经审批的保险或再保险公司提供再保险业务,再保险机构为商业性保险公司分保,从而使风险在较大的时间和空间上得以分散,减少商业性保险公司的风险责任,特别是避免特大自然灾害对农业和农民的影响。
例如,美国和政府对本国农业保险提供再保险支持,由联邦政府农作物保险公司负责在中央建立再保险基金,向开展农作物保险的保险人提供超额损失再保险,再保险责任按赔付率分段确定,目的是既向各私营农作物保险公司提供超额损失再保险(不超过115%),又限制农作物保险公司的盈利水平(不高于15%)。
五、加强保费补贴政策同农业信贷及其他支农政策的结合(1)加大与支农政策的结合。当前粮食直补、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等各种支农补贴政府运行成本较高,农民取得补贴用于农业开支方面少的情况下,中央可调整补贴方式,将给农户的支农直接补贴转换成保险等其他方式,即将直补资金用于现由个人负担的农业政策性保险保费,这样既可体现支农资金的效果,又可节约行政成本,还可将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率提高,提升农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如2004年以来实行的良种补贴政策,2009年以后对玉米、小麦、水稻、棉花良种补贴实行全覆盖,以实际种植面积向农民发放补贴,实际上是将对粮食等作物的补贴扩大为对整个农业的补贴,对农民“撒胡椒面”式的全员补助,分散了补贴目标,且每亩补贴十几元,占粮食价格的比重极小,难以形成粮食生产稳定增长机制。
以河北省唐山市为例,2010年全市良种补贴金额为9700.2万元,补贴面积900.8万亩,平均每亩补贴10.77元,当年粮食亩产为434公斤,每亩补贴平均到每公斤粮食不过2.5分钱,效果不明显,而且由于运行成本较高、补贴面积不易核实、农资成本上涨等原因,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的能力有限。为解决上述问题,可以从办理农业保险入手,由保险公司负责核实田亩数,农业、财政等部门参与,保险费用从补贴资金中扣除,以此依据,据实发放国家良种补贴资金,就是将国家良种补贴资金的发放与商业化运作联系起来,既解决了公平问题,又解决了效率问题,有利于提高国家粮食直补资金的使用效率。
(2)加大与农业信贷的结合。可以由保险公司担保农户向银行贷款暂付保险费。针对目前农村贷款难的问题,各地可选择具有当地特色和种植规模的农产品品种,实行特色品种种植小额信贷组合保险产品,将农业产品及设施、借款人信用及政策性农业保险组合,明确银行是保险赔付的第一受益人,即降低了银行的信贷风险,又加大了对借款农户的风险保障,一举两得。
六、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法制建设,保证农业保险的有序进行
要完善农业保险法律体系,尽快总结各地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经验,制定和颁布我国的《农业保险法》及其配套的法律法规,对农业保险的目的、性质、经营原则、组织形式、承保范围、保险费率、保险责任及国家对农险的监督管理等重要环节作出规定。
明确农业保险是政策性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并将实现社会稳定作为首要目标。对农业保险予以规范,使农业保险发展有法可依。在全国性农业保险法出台之前,各地政府也可以试行制订地方法律法规,加快农业保险的法制进程,从而保证农业保险的有序进行。
七、加强保险公司内部管理,培育和开放农业保险市场
加强保险公司内部管理,首先应当增加保险的透明度,投保每一投保农户均有保险手续,保险公司留存保户的保险名册,这有别于以往的对乡政府或村委会签发保险单,可以使保户更加明白保险的内容和自身享有的权益。赔款可以直接支付给民,极大地调动农民投保的积极性。
其次,要加强核保、理赔等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提高工作效率,方便投保人,并使道德风险控制在较低的水平。同时还要培育农村保险市场,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
农业保险应拓展农业保险的外延,培育和开放农业保险市场,凡是与农村、农业、农民有关的一切保险业务都可划归农业保险的范畴,为整个农村经济的产、供、销全过程提供全方位、立体型的保险服务。因此,应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创造更好的市场环境,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可以借鉴成功的国际经验,实行配套运作,把科技服务、供销服务、信贷服务、救济措施、防灾、防损等与保险等项目进行统筹运作,解决农民生产资金不足和风险保障问题。
八、优化保险服务
可以通过增加网点,聘请人员等方式充实保险组织体系,加大人员、经费投入,创新保险服务手段和服务方式,在承保、防灾防损、查勘定损、理赔等各环节提供优质服务。尤其是在灾情发生后,保险机构要第一时间内及时上门,主动服务,减化手续,在最短的时间内理赔,使农民切实感受到参保的好处。
完善农业保险的政策建议徐立东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今年“两会”报告上明确表示,今年将积极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
免费分享创新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几点建议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增强农业和农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湖北省启动了政策性水稻保险试......
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政策(下) 2013年05月13日 15:07 来源:《理论探索》2013年第01期 作者:姚壬元 字号打印 纠错 分享 推荐 浏览量 103其二,经营管理费用补贴不足。除少......
农牧业结构调整政策支持建议农牧业结构调整政策支持建议建设高标准人均一亩基本农田,提高粮食产量,确保口粮安全。加大草地农业、特色农业的支持力度支持农牧业生产结构调整、......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办医支持政策的意见文件号:豫政 〔2014〕54号 [日期:2014-9-2] 阅读: 157 次 来源: 作者: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办医支持政策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