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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特色课程在高师音乐教育中的教学实践
不同地域的国家和民族,文化特色也迥然不同,我国五十六个民族的音乐艺术各具自己独特的魅力。我国教育部制订的《国家基础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中明确指出:“应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作为音乐课的教学内容,通过学习民族音乐,使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和爱国主义情操。”广西师范学院艺术系音乐教育本科专业自2005年以来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的精神,努力构建和实施《民族地区音乐教育专业民族特色课程建设的研究与实践》项目方案,取得良好教学效果,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人材培养方案
人材培养方案是学校根据国家对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及人材培养的有关要求,按专业对人材培养做出整体设计和规划安排的教育文件,是学校实现人材培养目标而开展教学活动的依据。《民族地区音乐教育专业民族特色课程建设的研究与实践》项目(下称《民族特色课程建设》项目)是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的实践实际情况和区域特点,制订出的既符合教育部对音乐教育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又具有广西区域民族特色的、便于操作的可行性方案。
在教育部《全国高校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课程指导方案》(下称《课程方案》)中,对授课课时结构、学时、学分都在必修课和选修课中做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对地方和学校课程做出这样界定:地方和学校课程约180学时,10学分。根据区域性、民族性音乐教育的要求和学校特色开设课程,如民族音乐历史文化,区域音乐历史文化、少数民族乐器、民间音乐采风、民族音乐教学研究、民族语言的音乐教育实践等。这为制订人材培养方案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在实际操作中,我们根据本校的师资情况、本地区民族音乐资源优势,结合教育部《课程方案》的要求,制订出具有本校、本区域的办学特色的人材培养方案。
1.根据教育部《课程方案》的各项目标要求,修订我校音乐教育本科专业总体人材培养方案。
在教育部新《课程方案》所设置的十一门专业必修课中,声乐等八门专业课程与我校原课程设计基本相同,在授课课时和学分稍调整后保持原课程方案。与我校原课程方案有较大不同的两门课程分别是“乐理与视唱练耳”及“多声部音乐分析与习作”,前者是将原课程的乐理、视唱练耳合二为一,后者是将原课程歌曲写作、和声、复调、作品分析等课综合为一门课。我校针对这两门课目前全国还没有相应的教材的情况,克服在教学实践中内容多、任务重的困难,在教学内容、教学观念上尽可能进行有机地融合,参考上海中师版《乐理与视唱练耳》教材,将其中的两部分内容有机融合、互补借鉴,把高师乐理课和视唱练耳课合为一个课程;多声部音乐分析与习作课程也在积极对教学内容进行合理筛选的基础上,精编适于我校课堂实施的教材。此外,本校根据我区的实际社会需要继续保留开设舞蹈课,在器乐演奏课中则突出民族器乐类的选课率(指导学生任选一件民乐器),其它选修课程中专业限选课和专业任选课设置与我校原人材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大体上吻合,美育、教育和文史哲、文理渗透类课程尚需补充,在总体的学时、学分设置有些出入,稍作一些细部调整。
2.《课程方案》中的地方和学校课程是突出学校办学特点的课程,是实施《民族地区音乐教育专业民族特色课程建设的研究与实践》项目重要依据。
高等教育是文化的,因而是民族的,是生而禀承文化传统与民族特质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素有“歌海”之称,民族音乐文化资源异常丰富,具有开展《民族地区音乐教育专业民族特色课程建设的研究与实践》研究的得天独厚的条件。我校在编写音乐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力求最大程度地体现广西的民族性与地域特色,在原器乐演奏必修课的基础上开设少数民族乐器课(马骨胡、独弦琴、芦笙等),多声部民歌(马山三声部民歌、三江侗族大歌)合唱课,广西民族舞课等,此外,在声乐课中选入经典少数民族民歌内容,在理论课中开设民族民间音乐概论,有计划地安排介绍广西民族音乐的历史与现状的专题讲座等。在《课程方案》中做出突出地方民族特色课程的设置和规划,为实现凸显民族音乐文化特性的人材培养目标提供了必要的保证。
民族特色课程的设置,对于广西区内民族地区的学生来说,许多教学内容是自己身边喜闻乐见的艺术种类,甚至有的学生从小在耳闻目染中就已经积累有相关的基础和经验,民族情感和课程广泛的实用性促使他们渴望能对民族特色课程内容进行进一步的掌握和深入学习,以满足日后教学和工作的需要。对于广西区内汉族地区和区外的学生而言,新颖的学习内容,极大地刺激他们的求知心理,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和特长选择适合自己的民族特色课程,以学习和体验与自己“母文化”相异的地方民族音乐,丰富自己的知识结构。
二、利用区位优势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广西师范学院位于广西首府南宁市,是全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聚集着全区最优秀的艺术人才(特别是民族艺术方面的高级人才)。大学自主办学为人才的引进和教师的聘用提供了较大便利,学院根据《课程方案》计划的课程安排需要,加大高级人才引进力度,与驻邕其它高校和自治区多个艺术团体共享人才资源,进行科研合作和教学合作。同时,重视中青年教师培养,以请进来、送出去、脱产读博和在职进修相结合,用多种形式加强青年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2005年以来,在学院财力比较紧张的情况下,艺术类教师脱产进修(一年以上)七人次,脱产读博一人,脱产读硕四人,在职读硕七人,短期进修则更多。由于得到学院财力支持,高级职称的外聘教师队伍比较稳定(特别是广西特有的民族器乐演奏家、广西民族乐团团长、广西合唱协会会长等专家长期担任有关课程授课),建立起长效稳定教师队伍的用人机制,建设起高水平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都比较合理的教师队伍,为民族特色课程的实施提供师资保证。
三、少数民族音乐教材建设应坚持独创性和长期性
教材,是整个教学体系的基本载体,是整个教学体系的基本概括,整个教学体系的基本内容都体现在教材之中。因此,教材内容的选择、教材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到整个教学体系的定位,影响到教学目标的实现,所以说,教材是整个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重要环节。
目前,我国师范院校音乐专业没有统编教材,大多采用音乐学院传统教材或部分自编教材,而目前国家正式出版少数民族音乐方面的教材数量不多,完整的具有地方民族音乐体系的音乐教材很少,特别是具有广西独特民族音乐特色的、阐释丰富思想文化内涵的声乐、器乐和理论教材更少。如器乐类:壮族马骨胡演奏教程、波咧演奏教程、苗族芦笙演奏教程、壮族天琴演奏教材等尚未出版,中国文联出版社2004年曾出版由广西艺术学院陈坤鹏副教授编著的《独弦琴教程》,但此类教材不多见。合唱方面如马山三声部民歌、黑衣壮多声部民歌、三江侗族多声部民歌以及广西多年来参加国际合唱节获奖的优秀民歌合唱作品等,虽在刊物上有零散刊登,但目前还没有正式出版一本比较完整的、能囊括广西十二个民族的合唱曲集。据此,整理、出版这类民族音乐教材理应是民族特色课程教学实践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针对该项目成立了教材编写科研组,组织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专家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一方面编写补白式的民族特色课程教材,另一方面对已出版的具有基础性、代表性、作品内容涵盖面广和具有较高审美价值的部分优秀作品进行选编,对所选的内容的科学性、逻辑性和可实践性进行合理的编排,所编教材经试用、修改之后,经过学院教材委员会专家的评审、认定,成为学院正式教材,如近期出版《花山的早晨――广西民歌合唱教程》教材。此外,还计划编撰一些声、像、多媒体教材,以及数字化环境下的民族音乐应用软件方面的教材。通过长期的坚持,努力建立一个能实施民族特色课程的系统的民族音乐教材体系,并不断地将其丰富和完善。
四、课堂教学与艺术实践
教学实践是整个教育最重要环节,人才培养方案的实现靠各门教学课程来完成,各门教学课程计划的完成靠教学实践来体现。
1.课堂教学
在课堂教学中,教师是教学过程的组织者、引导者和促进者。教师主导着教学目标的设计、教学活动的组织、课程资源的选择以及课程的横向拓展等,突出教的主体地位。教师的教学观念、专业水平、教学方法以及教学态度决定着教的水平高低。因此,实施地方民族特色课程项目,教师除了具备了一定的专业水平之外,还必须对实施地方民族特色课程项目的教学理念有深入的了解,明白自己所授课程在本项目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此基础上对自己所授课程的教学目标进行精心设计,编写好教学纲要,明确每个单元、每个章节的教学目的、教学要求,了解教学对象,才能够进行下一步的课堂教学。
艺术类课程教学的最大特点是因材施教,尤其是技术课程教学,以声乐课为例,每个人的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不完全相同,声乐按声部区分一般都可以分出女高音、男高音、女中音、男低音四个声部,但对每位学生不可能完全采用相同的教学方法,所使用的教材曲目也不可能一样。实施《民族特色课程建设》项目中,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选择选修课项目,教师根据各个学生的生理条件、兴趣、爱好和可发展性等因素建议学生选修,有效防止盲选和盲从,特别是考虑到选修一门课程最长只能修两年,一些技术性很强的课如学生没有一定基础则建议学生一定要慎重选择(如马骨胡、二胡等拉弦乐器,在较短时间内是很难学好的)。在教学方法上,艺术类课程强调因材施教,教师在制订教学计划和编写教案时,针对不同的教学对象,既有统一的教学目标,又要针对不同的个体提出不同的要求,针对不同的个体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如兴趣教学法、直观教学法、情景教学法、参与教学法等进行教学,积极探索和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
由于艺术类选修课的内容丰富,教学形式多样化,学生选课率很高。据统计,目前2004、2005级在校的223名学生中,已全部参加民族特色课程的选修,选修率达100%。其中选修独弦琴的学生16名;选修二胡(马骨胡)的学生23名;选修古筝的学生39名;选修笛子的学生9名;选修琵琶的学生11名;选修扬琴的学生2名;选修芦笙的学生2名;选修唢呐的学生1名;选修民乐合奏课的学生30名;选修广西民族民间舞蹈课程的学生56名;选修壮族多声部民歌合唱课程的学生223名。这充分说明,学生学习的动力源自自身的需要,通过民族特色课程的开设,优化高师音教专业的课程结构,对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带动内在的学习动机,产生了积极深远的影响。
2.艺术实践
艺术专业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专业,艺术实践又是音乐教育专业学生学习的重要环节,是课堂教学的延伸与补充。教育部颁布的对艺术实践课程的学时与学分做出了明确分配,教育实习课程6―8周,计6学分,社会实践第3学期―第8学期利用假期或其它业余时间完成,计6学分。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艺术实践活动,能把学到音乐知识和技术转化为自己实际的音乐表现能力和音乐教学能力,并服务社会,又能从社会的视角重新认识自己,了解自己,从而进一步进行合理的自我调整,更利于学生的专业学习和综合能力的提高。
音乐教育专业的艺术实践课程包括两大部分,一是教育实习(包括见习),一般用整块时间安排在第七学期进行。二是参加校内外各类文艺演出活动。这类文艺演出活动形式多种多样,有教学层面的:如每周末举办的教学汇报演唱会、民乐选修课程教学汇报演奏会等;有学生社团层面的:如艺术系金凤凰艺术团舞蹈队的专场演出、合唱队的专场演出、民乐队的汇报演出等;有学校学工部门组织的:如暑假学校组织的三下乡文艺演出活动,国庆、元旦等节日举办的庆祝晚会演出活动等。
通过近两年的民族特色课程建设的实施,学生参加各类艺术实践活动相当踊跃,仅艺术系举办的两届艺术节演出活动,就安排了二十多场演出,其中有声乐、器乐、小品、舞蹈、演讲、画展、书展和说课等项目的比赛,再加上平时安排的星期音乐会、三下乡演出、兄弟单位的联谊演出以及节日联欢演出,艺术实践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据统计,2005年12月至2007年,开展艺术实践活动五十多场次,广大学生在艺术实践活动中得到锻炼,得到进步。通过对2004级同学进行的调查,28%的学生对此课程的开设持“非常赞同”态度,56%学生持“普通赞同”态度;21%学生对教学效果持“非常满意”态度,59%学生持“基本满意”态度。
结束语
通过科学地制订专业人材培养方案,合理地利用区位优势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长期坚持民族音乐教育教材建设,加强课堂教学与艺术实践等具体措施,探索一条少数民族音乐教育之路,逐步构建起一套符合我民族地区区情的民族特色音乐教育体系,培养优秀的民乐传承人才,传播和弘扬我国的国乐精粹,对于高师音乐专业教育是非常需要和必要的。尤其是西部民族地区,非常需要一支热爱民族音乐文化、掌握具有本土音乐艺术技能的、有一定音乐理论的复合型专业音乐教师队伍,发展本土音乐事业,把优秀的民族传统音乐文化带到不同的地区和不同年龄的人们当中去,拓展民族音乐文化生存和发展空间。
总而言之,民族特色课程,把教育面向社会、面向人,以人为本,增强民族音乐教育的活力,满足民族地区音乐文化发展的需要,构建和谐社会,无疑会起到积极而良好的社会效益。
韦华峰 广西师范学院艺术系副教授
(责任编辑 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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