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与我国当前税务处理的矛盾_公司税务会计处理案例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02:05:08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会计准则与我国当前税务处理的矛盾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公司税务会计处理案例”。

关于会计准则与我国当前税务处理矛盾

201141505032于萧会计3班外语学院韩语系

经济全球化给各国经济政策和制度带来多方面的冲击,税收制度也不例外,在经济全球化的大环境下,税收政策国际化的重要性与日俱增,税收制度和国际税收规范与经济全球化和市场自由化的步伐应该保持一致。我国在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发展的过程中,税务部门已经成为各国企事业单位财务报表的主要使用者。因此,会计报表在不妨碍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基础上,尽可能地满足税务部门的管理需要,应该成为会计报表的目标之一。然而,我国当前的一些税务处理及会计报表反映税务信息的方法,与会计基本假设和准则存在一些矛盾,还有很多值得商榷的问题。

一、增值税与会计权责发生制的矛盾

我国自1994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增值税。但这一税制付诸于实施后,作为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会计,在对增值税进行账务处理时,却与我国现有的会计准则相悖。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从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设置中,可以看出,我国的增值税会计处理,是按照收付实现制的原则进行的。即增值税的交纳,是在产品销售的基础上,计算出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并扣除已购入原材料所支付的进项税额后,再来核算本期应交纳的实际税额。由于当期购入的原材料并不一定全部被消耗在当期已销的产品成本中去,因此,企业每期所交纳的增值税,并不是企业真正的增值部分。尽管从长期来看,通过递延,企业所交纳的增值税的总额,与其增值总额是一致的,但是,从具体的每个会计期间来看,两者并不一致,这是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带来的差别。由于其他经济活动,如产品成本核算、收入费用核算等都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的,而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却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进行,这就使得会计信息资料缺少可比性,从而削弱了会计信息的反映功能。例如,由于企业每期交纳的增值税,并不是企业当期的真正增值部分。因此,我们就不能从损益表中的销售收入或毛利的会计信息的逻辑关系上,判断出企业是否合理计算了应纳流转税。一些外商独资企业,在掌握了会计信息很难逻辑反映增值税与企业实际增值的情况后,利用会计账务处理的这一缺陷,从事偷逃增值税的不法行为。如对那些实行先征后退的(1994年1月1日以后筹建的)外商出口企业,按照现行的税法,在他们的产品出口时,先征17%的增值税;待产品出口后,再退9%的增值税,实际税负为8%.为了逃避税收,他们通过关联企业,将出口产品的售价,压低至材料成本价,以远低于实际成本价的售价,将产品销售到境外。由于出口产于实际成本价的售价,将产品销售到境外。由于出口产品“不增值”,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不仅不交税,还可退税。税务部门仅仅从增值税的会计信息上,是很难区分出是由于人为压低售价造成的,还是由于当期购入原材料过多,而投入产出较少造成的。因为,这两种情况都会造成当期增值税的少交。这完全是我们所谓的增值税,实际上并不按照企业增值部分计算所致。会计信息的模糊性,使得会计失去了应有的反映功能,也使会计信息失去了有用性。

现行增值税会计不能直接反映企业的增值情况,这是增值税会计的缺陷。如果我国现行税法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将按销售收入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扣除当月已销产品所含的原材料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来计算当期应交纳的增值税,不仅合理,而且也可使增值税的信息能够为税务部门的监督提供很大的帮助。因为,这样税务部门很容易从损益表的销售收入或毛利中,根据一定比例,很快推算出当期所交纳的增值税是否合理。因此根据这一方法来计算每期应交纳的增值税,也符合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与配比原则。

二、所得税与会计主体和会计期间假设的矛盾

基本会计准则规定,会计假设主要有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等四个假设。企业

所得税是根据某个会计主体,在一定会计期间内取得所有收入,扣除税法允许的成本、费用、税金及损失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征收。因此,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依据了两项会计假设,即会计主体假设与会计分期假设。但我国正处于建立健全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存在,这些经营方式很不规范,因此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就产生一些问题:一是会计主体是以企业法人为依据的,并不确认具体的经营者个人,而企业所得税对承包经营者征税恰恰相反,只确认承包经营者个人,不确认法人;二是计征所得税时,承包方按承包经营期为纳税义务期,而发包方是按会计期间(会计年度)纳税,当会计期间与承包期不一致时,就产生矛盾。

三、会计与税务问题及矛盾的症结

国家税收原则的确定,是关系到一个国家财政分配机制是否合理科学的客观经济问题。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派的代表人物亚当.斯密就提出了税收的4项原则,即公平、确定、便利、简单。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些经济学家认为,如果由于市场经济机制失灵,使整个社会达不到最大经济福利,政府则应当干预经济,如引导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收入的再分配,以使社会整体与个人都增加福利。然而判断是否达到最大福利经济的标准,即效率与公平。税收作为政府干预经济的杠杆之一,也必须体现这两项准则,所谓效率问题,是指税收对经济有效地运转的影响问题。政府在征税过程中,把资源从各个生产部门转移到公共部门,应当遵守效率准则,即税收在对社会资源的利用、促进经济运转,以及税务管理方面要提高效率。而税收的公平准则是指受益原则与支付能力准则。受益原则实际上是把市场机制运用于税收分配,每个人从政府的服务中受益,则应相应地向政府纳税。而支付能力原则就是按照人们的纳税能力负担政府费用。

我国政府1994年所开始的税制改革,从宏观上看,确实体现了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并且与我国现行的财政分配机制、当前的经济形势相适应。但是,在制定具体的税收措施时,我们只考虑了纳税对象与其经济活动的内容,而忽视了这些对象与内容的载体特征,即会计语言的特征。因纳税对象与经济活动往往是通过会计语言,观念地反映在有关的会计信息中,如果不充分考虑这些特征,就会在税收的具体过程中,因违背这些规律而产生逻辑上的悖论,也就是人们通常所称“合理避税”现象。上述问题的症结,就是我们在作宏观决策时,不重视会计语言特征所产生的结果。可见,会计学科不仅仅是一门微观的经济管理学科,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一门与宏观经济决策相关的学科。因此,在制定宏观决策时,不仅要考虑宏观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更要考虑其微观运作的可操作性、可运用性。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重视会计理论与实务的研究,特别是对会计语言特征的研究:如对资产与权益概念的理解,对会计假设与准则作用的研究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使我国的税收政策,既符合宏观决策的需要,又在实践中切实可行。

参考文献:《税收与企业》 2003年01期

《关于解决WTO组织下中国税收制度改革存在问题的建议》——《中国市场》

2006年14期

《税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会计准则与我国当前税务处理的矛盾

关于会计准则与我国当前税务处理矛盾的调查报告调查目的:会计准则与我国当前税务处理的矛盾调查时间:2010年八月调查对象:我国税务制度调查方式:查阅资料和参考文献由于上学期学......

会议费用会计与税务处理

会议费用会计与税务处理2014-4-9 12:51:25来源:中国会计网作者:【大中小】1)有的企业租用综合性酒店,即住宿、就餐、会议均在一个酒店,会议结束由酒店统一开具会议费发票;会计处理......

浅析当前我国劳资矛盾的解决方法与意义

浅析当前我国劳资矛盾的解决方法与意义——基于剩余价值理论对我国劳资矛盾的研究【摘要】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中所占的比重日益增加。由......

BOT方式下会计与税务处理

深漂网[]--致力于构建一站式会计资源平台!BOT方式下会计与税务处理什么是BOT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合同授予企业一定期限的......

临时工工资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临时工工资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因春节期间业务量加大,用了临时工,请问临时工的工资怎么处理?税法上有什么规定? 请具体......

下载会计准则与我国当前税务处理的矛盾word格式文档
下载会计准则与我国当前税务处理的矛盾.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