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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国土资源部
【发布文号】国土资信办发〔2005〕2号 【发布日期】2005-03-10 【生效日期】2005-03-1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各地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检查结果的通报
(国土资信办发〔200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新疆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行政为民措施》和《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人员禁令》,切实促进国土资源管理的依法行政和行政为民,实施政务公开,根据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4〕11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在组织各地自查的基础上,于2004年12月22日至2005年1月15日组织人员通过国际互联网对全国地(市)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行政为民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07号),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网站升级、系统开发等多方面积极推动这项工作,一些地方还将其纳入领导考核内容。全国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取得了明显进展。
1.全国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除甘肃省厅(对外服务网站尚在建设中)外,其余各厅(局)均通过对外服务网站实现了不同程度的政务信息公开(见附表一)。其中,重庆、北京、江西、四川、辽宁、河南等厅(局)网上政务信息公开项目较多,内容比较充实。
在《通知》要求的24个政务公开项目中,告知类项目公开情况较好,有31个省级单位(不含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下同)公开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占97%;有30个省级单位公开了探矿权和采矿权审批程序要件及时限,占94%;有29个省级单位公开了农地转用、征用审批程序要件及时限,占91%;过半数以上的省级单位公开了土地、矿产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和缴纳时限,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处罚依据、程序、时限和结果,土地登记程序、要件及时限,土地出让信息等。
国土资源行政管理的工作成果公开程度不高,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等,公开的省份均不足半数。
互动性项目公开情况不很理想,只有13个省级单位初步建立了国土资源网上办事系统,5个省级单位网上公开了信访和举报信箱处理结果,只有1个省级单位建立了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2.全国5个计划单列市、27个省会城市和301个其它地级市,共计333个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有141个建立了对外服务网站,实现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占42%,另有60个虽未独立建立网站,但通过所属地方政府或省厅网站公开了政务信息,占18%。江西、江苏省的地(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程度较高,平均每个地(市)级单位政务信息公开项目数都在10个以上;江苏省13个地(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均建立了对外信息服务网站,并通过网站公开政务信息。
江西景德镇市、湖南郴州市、江西鹰潭市、河南南阳市、福建厦门市、江西南昌市、吉林省吉林市、安徽六安市、江苏镇江市和江西新余市等网上政务信息公开项目数量在333个市国土资源部门中名列前茅(见附表二),且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比较充实。
3.综合省、市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按省级得分与市级平均得分的合计数进行排序,排在前5名的省份分别为江西、河南、吉林、陕西、江苏。相对来说,这些省份的省、市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都做得比较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次检查的标准和要求尚比较宽松,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总体水平还不高。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与《通知》要求差距较大。有近1/3的省厅(局)网上公开政务信息项目不足《通知》要求的一半,有40%的地(市)国土资源局未在网上公开政务信息,很多项目公开的内容过于简单或只公开了其中很小一部分。
2.国土资源网上互动式信息服务还比较少,服务水平不高。只有少数厅(局)具备了网上办事功能,且多是下载表格等比较简单的内容。
3.对有些政务信息公开项目还存在一些不同认识。
三、下一步工作
1.进一步加强有关标准和制度建设,使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有章可循、健康发展。要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网络与系统维护、信息更新、组织协调、信息安全管理等各个方面建立长效机制。
2.每年年底组织对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公布。
根据对2004年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的检查结果,将重庆、北京、江西、四川、辽宁、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局)确定为省级“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示范单位”;将江西省景德镇市、湖南省郴州市、江西省鹰潭市、河南省南阳市、福建省厦门市、江西省南昌市、吉林省吉林市、安徽省六安市、江苏省镇江市和江西省新余市国土资源局确定为市级“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示范单位”。
3.在2005年国土资源电子政务试点示范工作中,信息化建设项目和经费向上述示范单位倾斜。
二○○五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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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国土资厅发[2007]201号 【发布日期】2007-12-10 【生效日期】2007-12-1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国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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