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公安局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实施细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台山市人民政府”。
台山市公安局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规范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促进依法、公正执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安部《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本局决定实行全市公安机关涉案财物集中统一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如下:
一、基本含义
第一条 涉案财物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和行政案件中,依法以扣押、查封、冻结、扣留、调取、先行登记保存、抽样取证、追缴、收缴等方式提取或者固定的与案件有关、需要作为证据使用的款项、物品和文件,主要包括:
违法犯罪所得及其孳息; 用于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工具;
其他可以证明违法犯罪行为发生、违法行为轻重的款项、物品和文件。
第二条 涉案财物集中保管是指本局根据需要统一设置银行帐户、保管场所、库房,对涉案财物进行归类集中统一保管。
集中保管包括所有的涉案财物。
第三条 设立“台山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由警务保障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法制室负责对涉案财物的提取、入库、处理各个环节进行法律程序审核复查工作。
监督室负责对管理中心的日常管理、法制室的审核复查工作,进行纪律督查。
二、保管设置 第四条 涉案款项的集中保管。本局指定银行设立《台山市公安机关涉案款项帐户》(己设立使用),全局所有涉案款项统一缴入指定银行帐户,由管理中心负责管理。
第五条 涉案车辆的集中保管。本局设立《台山市公安机关涉案车辆停车场》(设在交警大队院内,己使用),全局所有涉案车辆统一移交保管场管理,由管理中心负责管理。
第六条 涉案毒品的集中保管。本局设立《台山市公安机关涉案毒品管理专用库房》(设在刑侦大队技术中队),全局所有涉案毒品统一移交入库,由管理中心委托刑侦大队技术中队负责管理。
第七条 涉案枪支、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集中保管。全局所有涉案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由管理中心委托治安大队负责管理。
第八条 涉案物品的集中保管。本局设立《台山市公安机关涉案物品管理专用库房》(设在涉案物品管理中心),全局所有涉案物品统一移交入库,由管理中心负责管理。
涉案物品指除了涉案车辆、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之外的其他一切涉案物品,划分为三类:
1、贵重物品。包括贵金属实物及饰制品、玉石器件、古董、电子器件等。
2、一般物品。包括其他相对价值较为普通的物品。
3、纸质物品。包括各种纸质文件、书画等。
第九条 涉案物品体积巨大(如树木、稀土等),物质特殊,无法进入管理中心库房的,由管理中心临时指定在确保有效安全、保全管理的地方进行管理。
第十条 没有明显实际价值的涉案物品(如木棍、斧头等),在确保证据依法、依程序使用的前提下,可由办案单位代为保管。第十一条 对容易腐烂不易长时间保管的涉案物品,由办案部门进行拍照、录像固定证据后,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变卖、拍卖处理。
第十二条 对特殊涉案物品,可能出现物质辐射等安全问题,可能因长时间存放出现变质、影响物品价值的,由管理中心、办案单位报告法制室,作出妥善保管或处理。
三、保管制度
第十三条 专人管理。各办案单位均指定一名涉案物品管理员,负责涉案物品管理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各办案单位管理员的日常业务工作。
第十四条 台帐登记。办案单位提取涉案财物后,应于24小时之内进行登记,建立基础台帐。台帐登记统一使用市局印制的《台山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登记本》,登记本分为涉案款项、涉案车辆、涉案物品三类进行登记。
第十五条 网上录入。办案单位提取的所有涉案财物,均需以款项的宗数、车辆和物品的件数为单位,登陆“台山市公安局涉案物品管理系统”,按要求进行资料录入。
第十六条 移交保管。办案单位在提取涉案财物后,按规定予移交集中保管:
(一)属涉案车辆和涉案物品的于72小时内移交,办案单位移交前应做好台帐登记、网上录入,呈法制室审核后与管理中心办理移交手续,并同时提交相关档案资料:
1、提交涉案车辆资料:①网上录入表打印件;②案件立案表;③案件综合报告;④破案报告;⑤车辆信息表;⑥扣押清单;⑦车辆前、后、左侧照片打印件;⑧车主信息表;⑨涉案车辆入场交接表;⑩办案单位经办移交民警《警察证》复印件。
2、提交涉案物品资料:①网上录入表打印件;②案件立案表;③案件综合报告;④破案报告;⑤扣押物品清单;⑥物品实物照片;⑦涉案物品入场交接表;⑧办案单位经办移交民警《警察证》复印件。
(二)属涉案款案的,办案单位依程序办理缴款入库,在缴款入库后的24小时内,向管理中心提交以下档案资料:
1、保证金需提交资料:①简要案情报告书;②收取保证金通知书;③收取保证金决定书;④交纳保证金人员身份证影印件及本人资料;⑤银行交款单据影印件(盖办案单位“原件相符章”)。
2、暂扣款需提交资料:①简要案情报告书;②暂扣款入库审批表;③交纳人的身份证影印件及个人资料;④银行交款单据影印件(盖办案单位“原件相符章”)。
第十七条 核查入库。市局管理中心管理员对办案单位移交的涉案车辆或物品、档案资料进行核查,核对网上录入,不符合要求的提出补充要求予以补充,属符合要求的进行办理交接入库工作:
①在《台山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登记本》(分类)进行台帐登记; ②填写《涉案车辆入场登记表》或《涉案物品移交入库登记表》; ③复查核对物品的数量、质量、重量、形状。④完善网上信息表资料;
⑤填写车辆、物品的标签,分类入库存放; ⑥做好资料归档工作。第十八条 移交出库。办案单位经办理结案,依法对涉案财物作出处理,需要办理移交出库手续:
1、办案单位提交资料:①根据处理的情形相应提交《呈请发还财物报告书》、《处罚决定书》、法院《判决书》、随案移交其他单位的有关文书;②《发还物品、文件清单》;③《涉案车辆出场交接表》或《涉案财物出库交接表》;④办理领取财物民警的《警察证》复印件。
2、管理中心需办理的手续:①办理《涉案车辆出场交接表》或《涉案财物出库交接表》;②核对出场车辆或出库物品,移交出场出库;③补充完善网上信息表资料。
第十九条 清理工作。管理中心对涉案财物应依法依规进行相关清理工作,主要情形如下:
1、案件己终结处理,涉案财物应当依法处理而没有作出处理的,管理中心要督促办案部门迅速处理;因特殊情形无法附案、退还、发还的,应由办案单位依照法律程序提出处理意见,呈报法制室审核审批。
2、对非证据保存、不予退还、发还的涉案物品,可在案件终结6个月后视具体情况予以清理,由管理中心提出处理报告,法制部门审核,进行拍卖或者销毁处理。处理相关工作由法制室牵头执行。
第二十条 中心建档。管理中心要对保管的涉案财物进行建档工作,属涉案款项的按每宗款项建档;属涉案车辆的按每辆建档;属涉案物品的按每件建档(同案同类物品合并一档)。及时做好档案的补充、完善工作。
第二十一条 仓库管理。管理中心要严格落实仓库的各项管理工作:
1、卫生。中心仓库和其他委托代管仓库要保持整洁卫生,除入库涉案物品外,不得摆放无关物品。涉案车辆保管场要定期清除垃圾、杂草,保持卫生。
2、防火。各个仓库内要配备符合要求和数量的消防器材,严禁在仓库、车辆保管场内吸烟,严禁火种进入仓库,严禁在仓库内混合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防盗。库房门窗设施需符合防盗要求,要安装实时监控和防盗报警器。
4、保密。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仓库及其他委托代管仓库属保密场地,非管理员不得进入,特殊情况经管理员许可进入的,应当先填写许可进入登记方可进入。
5、检查。实行每月检查盘点制度,在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由督察人员、法制人员、中心管理员对各个仓库、车辆保管场进行检查盘点,核对物件数量,检查安全情况。每次检查盘点均记录在案,形成台帐。
第二十二条 网上管理。搭载公安内网平台开设“台山市公安局涉案物品管理系统”,主要功能是建立电子信息档案,与纸质文字档案相匹配。本网站信息不予公开,提供局领导和本局办案单位领导登陆查询,提供办案单位管理员信息录入。
本网站由管理中心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主要包括:
1、录入属于管理员负责录入的信息表项目。
2、核对网上信息与档案资料的一致性,及时更正。督促办案单位管理员纠正信息录入问题。
3、每月形成《台山市公安局涉案财物数据月报表》,报局主要领导、纪委、法制室、警务装备室。
4、做好网站数据库的定期备份工作。
四、责任追究
第二十三条 涉案财物管理实行行政主官负责制,列入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第二十四条 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向管理中心移交涉案财物,或者依法应当返还涉案财物而拒不返还,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十五条 办案人员、管理员没有按照规定履行职责,造成涉案财物丢失、损毁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并视情节或后果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十六条 单位或个人借用、挪用、调换、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法侵占、擅自处理涉案财物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细则由监督室、法制室、警务保障室负责解释。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台山市公安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1、软件平台规划目标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是通过采用先进的射频识别、条码识别、无线网络、数据库、高清影像采集等物联网和互联网技术,既达到......
涉案财物管理系统一、系统简介涉案财物管理系统是一套严格按照《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的规范》要求并结合多年从事涉案财物管理的业务专家之经验,利用射频技术、网络摄像技术......
涉案财物管理心得体会所谓涉案财物,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刑事案件和履行行政职能过程中依法扣押、调取、抽样取证、追缴、收缴等方式提取的与案件有关联的财物。主要包括......
上饶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执......
情况汇报自3月底到年底,我所在分局部署下,开展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暨“审计整改年”活动。接到上级通知后,我所立即开会对全体民警进行了宣传动员,并根据实施方案步骤,按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