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财政涉农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涉农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XX县财政涉农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确保财政涉农项目的顺利实施,保证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各级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财政涉农专项资金,包括上级补助和县级安排的用于农业、林业、畜牧、农机、水利、科技、气象、区划等方面的项目资金,不包括已经实行县级报账制的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资金。
第三条 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专款专用。财政涉农专项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经上级批复的建设项目,要求按规定在财政集中支付中心设立专户,实行专账专人管理的,必须按规定要求办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变更,更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随意调整。
(二)注重效益。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必须厉行节约,降低工程成本,不跑冒滴漏,不建“豆腐渣”工程,不搞形象工程,防止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的拨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管理。
第五条 财政涉农资金根据项目的投资规模和要求,凡是单项工程财政投资在2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实行工程招投标。
工程施工单位根据招投标合同提出用款申请,经建设单位核实、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按合同和施工进度分期予以拨付。
工程完工后凭工程竣工决算和验收有关手续,根据项目情况要求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后,再拨付其余的工程款项。
第六条 财政涉农项目未实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开工时,由建设单位根据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提出用款申请,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拨付部分工程启动资金(原则上不得超过该项目财政资金的30%)。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凭合法的凭证分批报账。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据实办理资金拨付。项目完工后,凭竣工决算、验收合格合格报告和项目审计报告,再拨付其余的工程款项。
在涉农项目资金的批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项目主管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财务部门,必须层层把关,决不能以任何形式欺报、瞒报,骗取项目资金。
第七条 招投标工程报账须提供:施工工程副本、阶段性工程结算单、工程预决算和工程款税务发票等。
第八条 未招投标工程报账须提供:支付原材料及有关费用的原始凭证(税务发票)、工程预算、质量检测报告、竣工决算、验收合格证明等。
第九条 对下列情况,财政部门不予拨付资金:
(一)不按要求提供有效报账文件和凭证的;
(二)主管部门没有审签的;
(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支出的。
第十条 县级财政部门必须严格审核各种凭证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对不符合项目设计要求和超出规定使用范围的开支,一律不予拨付。
第十一条 项目实施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财政涉农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使用制约机制,配合财政部门和工程监理部门,共同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 对在财政涉农项目实施中的违纪违规问题,一经发现,除责令整改外,要依照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给予处理。
第十三条 市级以上(含市级)农口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直接拨付给县级农口主管部门的涉农专项资金,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二○○五年九月十五日起开始执行。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
汉中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财......
天津市涉农区县工业技术改造市财政扶持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支持涉农区县加大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力度,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涉农区县经济持续健康快......
公司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草案)1,目的与适用范围为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证专项资金受控并合规、有效使用,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
XX公司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财政性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及公司 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