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第51号(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的进口相纸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关于对进口原产于美国”。
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51号(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的进口相纸产品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告日期 2011-08-09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号】总署公告〔2011〕51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1-8-9 【生效日期】2011-8-9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11年8月10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的进口相纸产品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1年8月10日起,海关对原产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的进口相纸产品(税则号列:37031010、37032010和37039010),除按现行规定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外,还将区别不同的供货厂商,按照本公告附件2所列的适用征收比率和下述计算公式征收反倾销保证金及相应的进口环节增值税保证金。
反倾销保证金及进口环节增值税保证金合计计算公式为:
保证金总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保证金征收比率)×(1+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产品的详细描述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凡申报进口相纸产品的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向海关提交原产地证明。如果原产地为欧盟、美国或日本的,还需提供原生产厂商发票。对于申报进口时不能提供原产地证明,且经查验也无法确定货物原产地的,海关按照本公告附件2所列的最高反倾销保证金征收比率征收保证金。对于能够确定货物的原产地是欧盟、美国或日本,但进口经营单位不能提供原生产厂商发票,且通过其他合法、有效的单证也无法确定原生产厂商的,海关将按照本公告附件2所列相应国家中的其他公司适用的反倾销保证金征收比率征收保证金。
三、有关加工贸易保税进口原产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的相纸产品如何征收反倾销保证金等方面的问题,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第9号的规定执行。
四、对于所征收的反倾销保证金及进口环节增值税保证金的处理,海关总署将根据终裁结果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二○一一年八月九日
关于对进口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巴西的浆粕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公告)发布时间:2013-11-06【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13〕60号【发布日期】2013-11-......
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51号(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的进口相纸产品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2011-08-09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文号】总署公告〔2011〕51号 【发布日期......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简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加拿大、韩国和美国的进口新闻纸征收的反倾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署税[1999]401号 【发布日期】1999-06-01 【生效日期】1999-06-01 【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海关总......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间苯二酚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2年3月23日,商务部(以下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