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日期及重要知识点归纳_期货从业法规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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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法律法规日期及重要知识点归纳

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自2007年4月15日起施行。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自2007年4月15日起施行。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的结算业务资格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 中国证监会自受理证券公司申请介绍业务的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 期货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3个月未开始营业,或者开业后无正当理由停业3个月以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办理期货业务许可证注销手续。 在调查操纵期货交易价格、内幕交易等重大期货违法行为时,可以限制被调查事件当事人的期货交易,但限制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交易日;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至30个交易日。

 期货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者股权被冻结或用于担保,以及其他重大事件的,期货公司及其相关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自该事件发生之日起5日内,向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报告。

 期货交易所联网交易的====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报告中国证监会。 会员制、公司制期货交易所====所有日期均是10日内。

 期货交易所宣布进入异常情况并决定暂停交易的,暂停交易的期限不得超过3个交易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延长的除外。

 期货交易所每一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年度财务报告;  每一年度结束后的30日内,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 每一季度结束后的15日内,提交季度工作报告。

 期货公司应当于月度终了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月度风险监管报表,在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报送经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风险监管报表。

 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的,应近3年内未出现严重的期货交易、结算风险事件。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累计3次被行业自律组织纪律处分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将其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擅离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将其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期货公司应当保留书面风险监管报表,该报表的保存期限应当不少于5年。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工作底稿和工作记录应当至少保存20年。

 证券公司应当在营业场所妥善保存有关介绍业务的凭证、单据、账簿、报表、合同、数据信息等资料。证券公司保存上述文件资料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

 期货公司被期货交易所接纳为会员、暂停或者终止会员资格的,应当在收到期货交易所的通知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期货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 期货公司变更公司形式、业务范围,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 因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出现重大风险被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的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其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该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被停业整顿、托管、接管或者撤销之日起未逾3年的,不得申请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期货公司对外发布的广告宣传材料,应当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 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与非结算会员签订、变更或者终止结算协议的,应当在签订、变更或者终止结算协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协议双方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期货交易所和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报告。

 期货公司股东所持有的期货公司股权被冻结、查封或者被强制执行的,期货公司及其相关股东应当在5日内向期货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书面报告。

 设立期货公司的条件: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

2.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从业资格;

3.有公司章程;经营场所、业务设施;风险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

4.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高级管理人员≥3人,期货从业人员≥15人。 期货公司的股东应该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1.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持股比例合计达到5%的:(1)实收资本和净资产均≥3000万元,持续经营2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在最近2个会计年度内至少1个会计年度盈利。或者,实收资本和净资产均≥人民币2亿元。

(2)净资产≥实收资本的50%;或有负债

(6)其自然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 没有被采取证券期货市场进入措施,或禁入期限届满已逾2年;  没有被撤销任职资格或从业资格,或者自被撤销之日起已逾2年。

2.持有100%股权的股东,或者,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持股比例合计达到100%的:(1)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

(2)股东不适用净资本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 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条件: 1.申请日前2个月的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标准。

2.具有:公司治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近2年内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无不良信用记录。

4.期货公司近2年没有因违法违规经营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但期货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比例超过50%====对上述情形负有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负责人已不在公司任职====且以整改完成,且经期货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验收合格====可不受此限制。5.控股股东净资产≥人民币3000万元。

 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提交的材料: 1.申请日前2个月月末的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报表,及申请日前2个月的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标准的书面保证。2.前一年度财务报告;申请日在下半年的,还需提供半年度财务报告。3.控股股东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五、期货公司变更股权,应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情形:

1.单个股东的持股比例增加到5%以上,或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增加到5%以上。

2.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受让股权,或者,有关联关系且合计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受让股权。

 期货公司变更住所,条件: 1.符合持续性经营原则;

2.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或重大风险。 期货公司申请设立营业部,条件:

近1年内未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罚;申请日前3个月,符合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标准;符合客户资产保护、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的标准;

八、期货公司设立、变更、解散、破产、被撤销期货业务许可,或者其营业部设立、变更、终止的,期货公司应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者媒体上公告。

九、期货公司及其营业部的许可证由中国证监会统一印制。

许可证或者副本遗失或灭失的,期货公司应在30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者媒体上声明作废,并持登载声明向中国证监会重新申领。 公司治理

1.具有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期货交易所结算业务资格的期货公司,和独资期货公司,应当设立独立董事。

2.期货公司对外发布的广告宣传资料,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3.有关开户、变更、销户的客户资料档案,自期货经纪合同终止之日起,至少保存20年;

交易指令记录、结算记录、错单记录、客户投诉档案及其他业务记录,应当至少保存20年。 监督管理

1.期货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对年度报告签署确认意见; 2.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对月度报告签署确认意见。

 《

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收购本期货交易所股份、股东转让所持股份或者对其股份进行其他处臵,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对期货市场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设立期货交易所,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 中国证监会,对期货交易所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设立期货交易所,由中国证监会审批。

 期货交易所宣布进入异常情况并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前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 未经期货交易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期货交易即时行情。

 设立期货公司,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期货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批

        

  

  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期货交易所不得从事期货自营业务;不得从事信托投资、股票投资、非自用不动产投资等与期货业务无关的业务;不得为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人提供融资,不得对外担保。

期货公司注册资本应当为实缴资本。股东应当以货币,或者期货公司经营必须的非货币财产出资,货币出资比例不得低于85%。客户可以通过书面、电话、互联网下达交易指令。

期货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保证金,属于会员所有,除用于会员的交易结算外,严禁挪作他用。

期货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属于客户所有,除了用于:依据客户的要求支付可用资金;为客户缴存保证金,支付手续费、税款,严禁挪作他用。

标准仓单、国债等有价证券的种类、价值计算方法、冲抵保证金的比例等,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期货业协会的权力机构为: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由中国证监会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保障基金的启动资金:期货交易所从其累计的风险准备金中,按照截至2006年12月31日风险准备金账户总额的15%缴纳。保障基金的后续资金:

 期货交易所向期货公司会员收取的手续费的3%;

 期货交易所从其所收取的手续费中,按代理交易额的千万分之五至十的比例缴纳;

 保障基金管理机构追偿或者接受的其他合法财产。

保障基金的后续资金按季度缴纳。期货交易所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缴纳前一季度应当缴纳的保障基金,并代扣代缴期货公司应当缴纳的保障基金。

对保障基金的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稳健的原则。

保障基金的运用,仅限于:银行存款、购买国债、中央银行债券(包括中央银行票据),和中央级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期货交易所可以接受以:标准仓单、可流通的国债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

 标准仓单冲抵保证金的,以冲抵日前一交易日,该标准仓单对应品种最近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的结算价为基准,计算价值。

 国债冲抵保证金的,以冲抵日前一交易日,该国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较低的收盘价为基准,计算价值。

 有价证券冲抵保证金的金额,取以下两项中的较低值:

 有价证券基准计算价值的80%;

 会员在期货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的实有货币资金的4倍。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应当建立结算担保金制度——结算担保金由结算会员以自有资金向期货交易所缴纳——结算担保金属于结算会员所有,用于应对结算会员违约风险。

期货交易所应当按照手续费收入的20%的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分先准备金独立核算,专户存储。

侵权与违约竞合的期货纠纷案件,依当事人选择的诉由确定管辖。当事人既以违约又以侵权起诉的,以当事人起诉状中在先的诉讼请求确定管辖。 不具有主体资格的经营机构因从事期货经纪业务而导致期货经纪合同无效,该机构按客户的交易指令入市交易的,收取的佣金应当返还给客户,交易结果由客户承担。

 不具有主体资格的经营机构未按客户的交易指令入市交易,客户没有过错的,该机构应当返还客户的保证金并赔偿客户的损失。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交易手续费、税金及利息。

 期货公司错误执行客户交易指令,除客户认可的以外,交易的后果由期货公司承担,并按下列方式分别处理:①交易数量发生错误的,多于指令数量的部分由期货公司承担,少于指令数量的部分由期货公司补足或者赔偿直接损失;②交易价格超出客户指令价位范围的,交易差价损失或者交易结果由期货公司承担。 期货公司超出客户指令价位的范围,将高于客户指令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客户指令价格买入后的差价利益占为已有的,客户要求期货公司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期货公司与客户另有约定的除外。

 因实物交割发生纠纷的,期货交易所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交割仓库不能在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标准仓单持有人交付符合期货合约要求的货物,造成标准仓单持有人损失的——交割仓库应当承担责任,期货交易所承担连带责任;期货交易所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交割仓库追偿。 结算担保金包括:基础结算担保金和变动结算担保金。

 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由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组成。 期货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全体股东,并向期货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①公司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②拟更换董事长、总经理;③财务状况恶化,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风险监管指标标准;④客户发生重大透支、穿仓;⑤发生突发事件,对期货公司和客户利益产生或者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⑥其他可能影响期货公司持续经营的情形。

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理事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监察、交易、结算、交割、会员资格审查、纪律处分、调解、财务和技术等专门委员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了审理期货纠纷案件应坚持的原则,这主要是风险和利益相一致的原则、尊重当事人合法约定的原则、过错与责任相一致的原则。

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营业部负责人离任的,其任职资格自离任之日起自动失效。有以下情形的,不受上述规定所限:

①期货公司除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以外的董事、监事,在同一期货公司内由董事改任监事或者由监事改任董事;②在同一期货公司内,董事长改任监事会主席,或者监事会主席改任董事长,或者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改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董事、监事;③在同一期货公司内,营业部负责人改任其他营业部负责人。

 期货公司违法经营或者出现重大风险,严重危害期货市场秩序、损害客户利益的——可以对该期货公司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以下措施:①通知出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②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

 证券公司受期货公司委托从事介绍业务,应当提供下列服务:①协助办理开户手续;②提供期货行情信息、交易设施;③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服务。 证券公司不得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结算或者交割;不得代期货公司、客户收付期货保证金;不得利用证券资金账户为客户存取、划转期货保证金。

 期货公司董事会选聘首席风险官,将其是否熟悉期货法律法规、是否诚信守法、是否具备胜任能力以及是否符合规定的任职条件作为主要判断标准。

 期货交易所应当以适当方式发布下列信息:①即时行情;②持仓量、成交量排名情况;③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定的其他信息。期货交易涉及商品实物交割的,期货交易所还应当发布标准仓单数量和可用库容情况。

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是根据《公司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制定的。 根据《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是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公司管理办法》和《关于建立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试行)》等制定的。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期货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财务负责人、营业部负责人。 非结算会员下达的交易指令进入期货交易所后,期货交易所应当及时将委托回报和成交结果反馈给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和非结算会员。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期货公司独立董事:①在期货公司或者其关联方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②在下列机构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持有或者控制期货公司5%以土股权的单位、期货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与期货公司存在业务联系或者利益关系的机构;③为期货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及其近亲属;④最近1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之一的人员;⑤在其他期货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职务的人员;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期货公司应当按照分类、流动性、账龄和可回收性等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比例对资产进行风险调整。

 对不符合持续性经营规则,且经过整改仍未达到持续性经营规则要求,严重影响正常经营的期货公司,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有权撤销其部分或者全部期货业务许可、关闭其分支机构。

 从事期货交易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 期货公司的从业人员在本公司经营范围内从事期货交易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其所在的期货公司承担。

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可以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要求期货公司按周或者按日编制并报送风险监管报表。

 证券公司按照委托协议对期货公司承担介绍业务受托责任,基于期货经纪合同的责任由期货公司直接对客户承担。

 净资本=净资产-资产调整值+负债调整值-客户未足额追加的保证金-/+其他调整项。

 期货交易所缴纳的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应在其营业成本中列支。

 《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由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负责解释。 期货公司与客户对交易结算结果的通知方式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期货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已经发出上述通知的,对客户因继续持仓而造成扩大的损失,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赔偿额不超过损失的80%。

 期货公司接受客户全权委托进行期货交易的,对交易产生的损失,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赔偿额不超过损失的80%,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期货公司实际控制人被撤销、接管、托管、关闭,或者解散、破产的,期货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应当在5日内向期货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书面报告。

 全面结算会员、特别结算会员可以为与其签订结算协议的非结算会员办理结算业务。交易结算会员不得为非结算会员办理结算业务。 期货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书面报告。

 对投资者进行知识测试的测试试卷及答案通过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系统统一下发至期货公司会员。

 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是在期货公司严重违法违规或者风险控制不力等导致保证金出现缺口,可能严重危及社会稳定和期货市场安全时,补偿投资者保证金损失的专项基金。

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监事会主席、副主席的任免,由中国证监会提名,监事会通过。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理事长、副理事长的任免,由中国证监会提名,理事会通过。 净资本是在期货公司净资产的基础上,按照变现能力对资产负债项目及其他项目进行风险调整后得出的综合性风险监管指标。

 期货公司应当每半年向公司全体董事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净资本等各项风险监管指标的具体情况,该书面报告应当经期货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 证券公司申请介绍业务资格,应当配备必要的业务人员,公司总部至少有5名、拟开展介绍业务的营业部至少有2名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业务人员。

 期货公司会员单位应当建立以了解客户和分类管理为核心的客户管理和服务制度,将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贯穿于开户流程管理的各个环节,理性选择客户,不得为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标准的投资者申请股指期货交易编码。 期货公司的交易保证金不足,期货交易所履行了通知义务,而期货公司未及时追加保证金,期货公司要求保留持仓并经书面协商一致的,对保留持仓期间造成的损失,由期货公司承担;穿仓造成的损失,由期货交易所承担。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国期货业协会对期货公司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情况进行自律管理。

 一般法人投资者申请开户,应当具备符合企业实际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决策机制和操作流程,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决策机制应当包括决策的主体与决策程序,操作流程应当明确业务环节、岗位职责以及相应的制衡机制。

 特殊法人包括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须经监管机构或者主管机关批准才能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其他法人;一般法人系指特殊法人以外的法人。 在交割日,卖方期货公司未向期货交易所交付标准仓单,或者买方期货公司未向期货交易所账户交付足额货款,构成交割违约。

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包括期货公司净资本、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规定的最低限额的结算准备金要求等衡量期货公司财务安全的监管指标。 期货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保证金,只能用于担保期货合约的履行,不得查封、冻结、扣划或者强制执行。

 证券公司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臵或者其网站,公开下列信息:①受托从事的介绍业务范围;②从事介绍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名单和照片;③期货公司期货保证金账户信息、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方式;④客户开户和交易流程、出入金流程;⑤交易结算结果查询方式;⑥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除所在机构同意外,期货从业人员不得兼任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与现任职务产生实际或潜在利益冲突的其他组织的职务。

 期货公司向客户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客户否认收到上述通知的,由期货公司承担举证责任。 若甲为机构投资者,其保证金损失数额为500万元,则甲可以得到的保障基金补偿金额为(402万元)。

 ——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对每位机构投资者的保证金损失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部分全额补偿,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80%补偿。 期货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预计负债。 净资本是在期货公司净资产的基础上,按照变现能力对资产负债项目及其他项目进行风险调整后得出的综合性风险监管指标。

 《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试行)》由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负责解释的。

 《关于建立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试行)》由中国证监会负责解释。 期货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按照分类和流动性情况采取不同比例进行风险调整,分类中同时符合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标准的,应当采用最高的比例进行风险调整。 期货公司应当按照分类、流动性、账龄和可回收性等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比例对资产进行风险调整。

 期货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或者做出向股东分配利润等可能对净资本产生重大影响的决定前,应当对相应的风险监管指标进行敏感性测试。 不得担任期货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在与期货公司存在业务联系或者利益关系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 在其他期货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职务的人员;

在期货公司或者其关联方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 为期货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及其近亲属。

 期货公司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者媒体上公告的情形:设立、变更;解散、破产;被撤销期货业务许可;其营业部设立、变更、终止。

 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对投资者的各项要求以及依据制度进行的评价,不构成投资建议;不构成对投资者的获利保证。

 在期货公司的分公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进行期货交易的,该分支机构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 因实物交割发生纠纷的,期货交易所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 侵权与违约竞合的期货纠纷案件,依当事人选择的诉由确定管辖。当事人既以违约又以侵权起诉的,以当事人起诉状中在先的诉讼请求确定管辖。 期货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 高级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确定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期货纠纷案件。

 期货公司执行非受托人的交易指令造成客户损失的,应当由期货公司承担赔偿责任,非受托人承担连带责任,客户予以追认的除外。

 客户下达的交易指令没有品种、数量、买卖方向的,期货公司未予拒绝而进行交易造成客户的损失,由期货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客户予以追认的除外。 客户下达的交易指令数量和买卖方向明确,没有开平仓方向的,应当视为开仓交易。

 期货公司错误执行客户交易指令,除客户认可的以外,交易的后果由期货公司承担。

 首席风险官应当向期货公司总经理、董事会和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期货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和风险管理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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