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我国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2013年10月01日 07:20:55 来源: 中国青年报 分享到: 1
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从10月1日起,残疾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5%,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60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同时,此次还将享受待遇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285元提高至320元,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经费。
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43630元、42250元、40870元,分别比2012年提高了5690元、5510元、5330元。
居住在城镇的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3860元;居住在农村的烈属提高到每人每年797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及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30250元、30250元和13650元。
据介绍,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20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3次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今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此次提标新增第四季度投入经费9.1亿元,截至目前,共安排2013年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302亿元。
安徽省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补助标准2011年10月28日12:48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人民网合肥10月28日电 今天上午,记者从安徽省民政厅获悉,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
10月1日起国家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新华网北京9月28日电(王东明、顾磊)从10月1日起,由中央财政负担的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
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自10月1日起,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烈属......
(0701)福建省民政厅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最大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最系统最深入学习财税实务!http://www.daodoc.com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法规分网 供稿中......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依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11]159号)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