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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业务监管问题探讨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支付服务的不断分工细化,越来越多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借助互联网、手机等信息技术广泛参与支付业务,这些机构支付服务的多样化、个性化等特点较好的满足了电子商务企业和个人支付的需求,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但是,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业务的发展,对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形成了一定的冲击,相关制度规定已远远滞后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因此,加快完善跨境支付业务的外汇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一、国内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业务发展现状 第三方支付,是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独立机构,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提供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接口的交易支持平台的网络支付模式。在第三方支付模式中,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并由第三方通知卖家货款到账、要求发货;买方收到货物,并检验商品进行确认后,就可以通知第三方付款给卖家,第三方再将款项转至卖家账户上。当买卖双方处于不同国家时,将会涉及外汇资金的跨境收付。
截止2013年10月末,全国已获得人民银行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共250家,其中已有17家机构获得跨境支付业务牌照,这些机构主要包括汇付天下、通联、银联电子支付、东方电子支付、快钱、财付通、易极付、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随着我国对外贸易和进出口业务的快速增长,以及人民币不断升值带来的利好,大批消费者将目光转移向海外,跨境网购市场不断快速增长。根据国内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发布的2012年“海淘”用户消费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境内消费者通过支付宝“海淘”消费的规模同比增长117%,高于国内网购64.7%的增长速度。而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据显示,中国海外代购交易规模连年翻番,2011年达到180亿元,较2010年涨幅132%,2012年海外代购交易规模达483亿元,而业内权威专家预计2013年海外代购交易规模有望突破744亿。随着这些互联网新兴跨境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企业和消费者对跨境支付的需求日益增长。
二、国内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存在的问题
(一)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交易真实性难以审核
相比于一般的进出口贸易,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的网上跨境交易的真实性更加难以把握。首先,经常项下跨境交易的电子化以及部分交易产品具有虚拟特性;其次,由第三方支付机构平台代理交易方办理购汇、结汇业务,银行对境内外交易双方的情况并不了解,无法直接进行相关审核。这种跨境交易真实性审核难题,为资本项目混入经常项目办理网上跨境收支提供了途径,也为非法资金流出入提供了可能。
(二)缺乏对虚拟账户沉淀资金的有效监管 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跨境支付业务必然会产生由商品购买者预付的人民币沉淀资金,特别是类似外卡收单业务,还将产生来自于境外货物购买方预付的人民币资金沉淀。跨境支付交易中,由于物流环节多,时间长,国际结算账户的结算周期加长,资金风险更为显著。第三方支付机构违规使用沉淀资金不仅可能引发违规投资、贷款等活动,扰乱境内金融秩序,而且将影响人民币资金跨境流动和使用的监管。
(三)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交易平台安全问题显现
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平台开展的国际贸易,一方面网络在线支付信息传递的电子化使得合同无纸化,贸易真实性审核更加复杂;其次在国际结算、进出口通关等环节安全性和风险控制比国内贸易更加复杂,还有来自不同国家的网络黑客攻击和病毒威胁,这给支付机构的安全性带来了各种新的难题。首先是技术风险,包括持卡商户和消费者的身份认证难度大、风险高,跨境支付流程长,通讯异常比率高等;其次是市场风险,包括跨境资金结算周期长,存在汇率风险,交易商户需承担买家拒付风险,以及个人买家受到外汇政策管制,有年度外币结算限额等。
(四)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困难,存在资金异常流动和洗钱风险
第三方支付机构是以网络平台为基础,适用主体多数是电子商务中的买、卖双方,第三方支付机构仅提供代付、代收业务,不对网上交易双方的贸易背景真实性进行核实。由于目前国内对电子支付业务缺乏明确的制度规范和风险控制机制,交易双方通过制造虚假交易,便能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资金分散转移,达到规避外汇监管的目的。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外汇资金可能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混入赡家款、工资汇款等资金中,通过个人非经营性收付汇途径进行跨境转移。另外,随着洗钱的方法日趋复杂化和专业化,使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外汇资金的洗钱也成为可能。
三、完善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业务外汇监管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对网上跨境支付交易的监测和监管。一是将境外收单业务涉及的结售汇纳入相关业务监管系统进行监管。在个人结售汇系统未提供接口的情况下,同意银行对支付宝境外收单业务采取先购汇再补录的模式。银行应在交易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当日购汇信息录入个人结售汇系统。二是加强对境外收单业务的统计、监测、管理,建立非现场监管制度,定期进行实地核查,密切关注变化情况,以达到现场监管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管理目标,增强监管力度。
(二)实施资金严格区分管理,防范第三方支付机构备付金出现信用风险。应制定第三方支付机构外币备付金管理规定,根据其合作银行情况,允许开立多个外币备用金专用账户,与支付机构自有外汇资金进行严格区分管理,不得混用。第三方支付机构网络支付账户资金实行无息管理,避免此类账户产生大额孳息后因归属问题产生争议。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将客户的沉淀资金进行第三方托管,并按比例上交担保资金,以防范信用风险。
(三)加强安全体系建设,提高购物安全保障体系。一是制定详细的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安全技术防护能力,严格排查异常交易风险。二是健全客户识别系统,严格审核客户身份。三是做好客户交易信用记录和客户交易风险提示,在交易网页上标明商户和消费者的信用状况,张贴交易风险通告和风险防范方法,减少国内外客户拒付甚至恶意欺诈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监测及查处力度,坚决打击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非法资金转移。一是加强对网上跨境交易业务数据的监测、分析和排查,对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二是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注重风险防范和完善内控制度。实行大额交易、异常交易备案制度,建立风险信息行业共享机制,主动加强与反洗钱部门的协调配合,防范不法分子利用第三方支付跨境业务平台从事网络赌博和洗钱等非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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