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药品经营与管理简历表(优秀21篇)

其他范文 时间:2023-12-06 12:20:56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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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与管理简历表篇一

为贯彻落实乐平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乐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认真部署药品安全监督工作,现将阶段性工作总结如下:

1.积极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对药品仿冒药品名称和包装的情况、非药品产品直接使用药品通用名的情况以及非药品产品的名称、包装、说明书明示或暗示有治疗疾病作用的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32家,出动执法人员96人次,对一些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保健用品、普通食品,采取了强制措施,并要求立即下架停止销售。

2.大力整治违法违规药品广告。加强对电视、广播的药品广告监控,对监测到的未经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的药品广告及随意扩大疗效、虚假宣传的药品广告,及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并抄报上级药监部门批准采取强制措施,对个别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违法广告药品存在的违规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进一步净化了我市药品市场秩序。

3.认真开展节假日期间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针对春节、五一、端午、高、中考等节假日期间的特点,采取集中检查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重点区域集中风景区、城区、城乡结合部,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深入开展节假日期间药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节假日期间共出动执法车辆38车次,执法人员104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30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

技术支撑作用,针对抽检不合格的药械,深挖案源,严格查处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对乡镇卫生院和乡村卫生所的基本药物的购进、储存、使用等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共检查乡镇卫生院和乡村卫生所30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加强了基本药物质量监督检查抽验,对辖区经营单位的基本药物和医疗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抽验60批次、医疗器械13批次监督抽验任务全部完成。

5.针对部门高风险医疗器械开展了专项检查,经检查我市辖区内医疗机构无一家使用部分高风险医疗器械。6、认真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项检查。共检查药品批发企业1家,药品零售企业58家,检查覆盖率100%。大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均能按要求对含麻黄碱复方制剂进行管理,个别药品经营企业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购销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已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了跟踪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经营行为,有效遏制流入非法渠道,保障了公众用药安全。

经统计,半年以来,我局共检查医疗机构(含个体诊所)75家,药品经营企业50家,医疗器械经营单位8家,共出动执法人员743人次,依法查处案件38起,其中一般程序5起,简单程序33起。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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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与管理简历表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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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编号:

更新日期: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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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中国。

目前所在地:

广州。

民族:

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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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广州。

身材:

160cm?5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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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未婚。

年龄:

2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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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认证:

诚信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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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意向及工作经历。

人才类型:

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

客户服务类:客服主管、经营/管理类、行政/人事类:

工作年限:

2

职称:

无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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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类型:

全职。

可到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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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5000。

希望工作地区:

广州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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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工作经历:

公司名称:

雅芳(中国)有限公司起止年月:-07~-10。

公司性质:

外商独资所属行业:化学化工,生物制品。

担任职务:

客服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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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描述:

1、接听雅芳的客户服务热线电话,处理订单、投诉、业务咨询等问题,每月的绩效考核名列前茅,获得雅芳客服“高效之星”称号.

2、主要负责河南、安徽、山东等区域的货物配送、到货差异、退货差异等问题,所负责的地区,case结案率平均达到95%以上。

3、定期对客户进行满意度调查及回访。

4、协助分公司与总部在各种业务政策中达成有效沟通,整理各类报表。

离职原因:

个人发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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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

广东商学院。

最高学历:

本科获得学位:经济学士。

毕业日期:

所学专业一:

国际经济与贸易。

所学专业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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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培训经历:

学校(机构)。

专业。

获得证书。

证书编号。

-09。

广东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毕业证、学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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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能力。

外语:

英语良好。

国语水平:

优秀。

粤语水平:

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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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3、大学期间曾在校团委通讯部担任干事两年,在学院素质拓展部担任副部长一年,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经验。

4、具有敏锐的洞察力,抗压力强;

6、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强烈的责任感,脚踏实地、性格开朗、乐观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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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贵单位领导:

您好!请恕打扰,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翻阅我的求职信!

我是张晓滨,来自广东汕尾,毕业于广东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大学期间,较为系统地学习了经济学、管理学、国际贸易、计算机等各方面的基础知识,较好的掌握了这些理论知识,连续两年获得奖学金以及“校三好学生”,担任过校团委干事、副部长,具有较好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在语言方面,英语达到六级水平,并且获得普通话二级乙等证书。在计算机方面,能熟练操作word、excel、powerpoint等micorosoft软件,打字速度快。

毕业后,一直在雅芳(中国)有限公司全国客户服务中心担任客服助理,作为我的第一份工作,不仅从这里学到工作技能和沟通技巧,也让我对自己的.职业目标有了新的方向,由于个人发展原因,不得不寻求新的工作。

我是一个性格坚强、意志坚定的女孩子,也许我不是最聪明的,但会是最努力的。再次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所给予的关注,愿贵单位事业蒸蒸日上!

希望各位领导能够对我予以考虑,我热切期盼您们的回音。谢谢!

此致

敬礼!

/

个人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家庭电话:

手机:

qq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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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个人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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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与管理简历表篇三

在写个人简历的时候尤其要注意些都是要主次分明,要能够体现出重点来,写作的重点就在求职目标上。

个人信息。

性别:男。

民族:汉族年龄:44。

婚姻状况:已婚专业名称:-电工。

主修专业:管理类政治面貌:群众。

毕业院校:福建省广播电视大学毕业时间:2014年8月。

最高学历:大专电脑水平:精通。

工作经验:二十年以上身高:165cm体重:80公斤。

求职意向。

期望工作地区:不限区域龙岩市龙岩市期望工作性质:全职。

最快到岗时间:随时到岗需提供住房:不需要。

教育/培训。

教育背景:

学校名称:福建省广播电视大学(2012年9月-2014年12月)。

专业名称:行政管理学历:大专。

所在地:龙岩证书:

专业描述:行政管理。

学校名称:福建省广播电视大学(2012年9月-2014年12月)。

专业名称:行政管理学历:大专。

所在地:龙岩证书:

专业描述:行政管理。

学校名称:福建省广播电视大学(2012年9月-2014年12月)。

专业名称:行政管理学历:大专。

所在地:龙岩证书:

专业描述:行政管理。

学校名称:福建省广播电视大学(2012年9月-2014年12月)。

专业名称:行政管理学历:大专。

所在地:龙岩证书:

专业描述:行政管理。

学校名称:福建省广播电视大学(2012年9月-2014年12月)。

专业名称:行政管理学历:大专。

所在地:龙岩证书:

专业描述:行政管理。

培训经历:

工作经验。

公司名称:电力公司(2016年1月-至今)。

所属行业:能源(电力·石油)·水利公司性质:国有企业。

公司规模:1000人以上工作地点:上杭。

职位名称:司机。

工作描述:a1驾驶员。

公司名称:紫金矿业(2012年3月-2015年12月)。

所属行业:石化·化工·采掘·冶炼·矿产公司性质:跨国企业(集团)。

公司规模:1000人以上工作地点:上杭。

职位名称:技术。

工作描述:釆矿,选矿。

离职原因:裁员。

公司名称:中质先锋环保科技(2008年1月-2011年12月)。

所属行业:环保公司性质:私营.民营企业。

公司规模:50~200人工作地点:北京。

职位名称:经理。

工作描述:从事中央空调清洗。

离职原因:个人。

公司名称:中国电信龙岩分公司(1993年8月-2007年12月)。

所属行业:通信(设备·运营·增值服务)公司性质:国有企业。

公司规模:1000人以上工作地点:上杭。

职位名称:机线。

工作描述:从事通信设备,线路。

离职原因:买断。

自我评价。

自我评价:1993年参加工作(国企),2008年买断工龄下岗。

语言能力。

语种名称掌握程度。

英语良好。

普通话良好。

拓展阅读:完善个人简历提高其质量可以从哪些方面入手。

一者,完善个人简历中的语言使用。

在编写个人个人简历之前都会先备份好个人的优势所在,能够将个人简历写好要讲究技巧,而写个人简历的技巧主要就是在语言的使用上,同样的内同在使用不同的语言组织的方面所能够表达出来的效果都不同。那么,在完善个人简历上,则就可以灵活的运用好其中的语言使用,像是一些数字数据的使用、行为动词的使用等等。

二者,严格审查其中的差错。

不管是写个人简历还是写其他的文章,都很难避免出现一些差错,那么在编写个人简历的时候,也要能够完善其中的差错,例如一些拼写错误、别字,还有在个人简历的.重一些不良问题,诸如对信息的把握错误,还有一些常识性的错误等等。这些差错也是一种在进一步的完善中来更改,也可以找他人排查。

三者,针对求职意向来来重点突出优势。

完善个人简历的过程中也是突出自身优势的过程,你可以通过针对求职意向的方式来的重点突出在求职上的优势。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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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与管理简历表篇四

姓名:

王欢。

国籍:

中国。

无照片。

目前所在地:

广州。

民族:

汉族。

户口所在地:

广州。

身材:

165cm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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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未婚。

年龄:

2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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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意向及工作经历。

人才类型:

高级求职。

应聘职位:

工业/工厂类:产品工程师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行政专员/助理。

工作年限:

2

职称:

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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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类型:

全职。

可到职日期:

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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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以上。

希望工作地区: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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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工作经历:

2004.10---中大科技研究工程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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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

北京科技大学。

最高学历:

硕士。

毕业日期:

所学专业一: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所学专业二:

商务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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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培训经历:

北京科技大学2002.9--2004.7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

武汉大学1997.9--2002.7计算机应用专业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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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能力。

外语:

英语八级。

国语水平:

精通。

粤语水平:

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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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与管理简历表篇五

姓名:钱女士。

性别:女。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979年09月09日

学历:大专。

毕业院校:浙江商业职业学院。

所学专业:市场营销。

工作年限:

联系方式:13888888888。

求职意向。

工作类型:全职。

单位性质:不限。

期望职位:经营管理、项目管理、物业管理、市场总监/经理、专业市场、商场运营管理。

工作地点:杭州市。

教育经历。

工作经验。

-蓬巴杜家居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家居/家具/装潢。

副总经理。

2008/3--2009/3:杭州天星龙装饰建材博览中心。

所属行业:家居/室内设计/装潢。

睡眠家纺中心部门经理。

应天星龙总经理邀请,至天星龙企划营销部工作。因工作表现及能力较强,从营销部调整至筹建睡眠家纺中心,于9月顺利开业,任职该部门经理。

2007/3--2008/2:绍兴正大装饰商城。

所属行业:家居/室内设计/装潢。

管理总裁助理/总经理助理。

前三个月在招商部任副经理,负责招商。通过三个月的工作,实现招商目标翻倍,顺利提升至总经理助理。负责协助总经理进行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及招商把控。

工作业绩:因正大总经理再三邀请,至绍兴正大装饰商城任职。考虑到信服力,当时提出先在招商部任职,通过实际工作成绩来说明能力。第一个月即实现招商成绩翻三倍,并持续三个月翻倍的好成绩,于第四个月顺利任职总经理助理一职。期间,对正大整体功能分区及规划经过允分市场调研及精心考虑,提出调整方案,并亲自带队实施。整顿调整组建招商团队,一改以前招商团队萎靡不力的状况。通过合理组织布局,适合的招商策略,以及精干的招商团队的共同努力,当时主要负责的几个区域均达到100%的招商率,甚至于旺位实行了招投标。商铺迅速增值。

2004/10--2007/2:杭州富阳奥星电子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电子技术/半导体/集成电路。

销售副总经理/副总裁。

副总经理。公司整体发展方向的规划及实施;公司内外部有序管理;公司年销售目标制定及实施;建设销售渠道及组建销售团队;对销售目标的完成进行有效考核,制定相关考核制度。对公司管理团队进行有效管理。

工作业绩:任职期间,对该公司的原有的销售渠道进行梳理。在原有基础上,亲身带队,拓展销售渠道,使得销售快速进入良性上升状态。同时,积极规划公司发展方向,引进拓宽产品线,与相关军工企业合作,研制开发新产品,并亲自进行该产品的`市场拓宽与推广。通过一年的组织规划建设,组建一支精干的销售团队,完成渠道建设,使得该公司的整体销售实现翻番。

1997/7--2004/9:杭州佳好佳装饰商城。

所属行业:家居/室内设计/装潢。

管理部管理部经理。

于7月根据公司要求,派至筹建新时代城东批发商城(于更名为佳好好装饰商城)。从一名普通文员做起,到楼层经理,做到管理部值班经理。从分管卫浴区到家装广场最终至整个市场的值班经理。起步初期的佳好佳,整个管理部门只有6个人,涵盖了广告营销策划、物业管理及商户管理等所有外联工作。其中负责整个市场运作管理方面的人员只有2人,因此当时的工作,包括:后期招商、活动策划组织实施、商户管理、合约签约缴费管理、消费者投诉处理所有工作。通过努力刻苦的钻劲,准确的分析把控力,日积月累的专业知识。在任职期间工作顺利走上轨道,为佳好佳市场的快速崛起打好了扎实基础。

因工作出色,再次上调为管理部值班经理。期间,有效处理解决了板材区调价危机;成功策划实施民家装广场一系列促销活动。许多活动在当时造成轰动。

1997/3--1997/6:杭州新时代装饰材料市场。

所属行业:家居/室内设计/装潢。

招商部职员。负责部门内务及外联。

自我评价。

多年建材家居行业专业市场、商场运营管理、品牌运作经验。从基层直至高层管理,一步一步凭借个人努力与实力上升。丰富的行业资源,准确的处理分析力,充分的带队领导经验,以及较强的运作管理大型市场及商业项目能力,对工作兢兢业业,吃苦耐劳.责任感强,秉承:欲做事,先做人!

药品经营与管理简历表篇六

个人简历的作用就在于让求职能够获得面试的机会,而个人简历的通过率越高,则求职的成功性就越大。那么,如何来提高个人简历的通过率?自然就是要写出高质量高水平的个人简历。

个人信息。

性别:男。

民族:汉族年龄:44。

婚姻状况:已婚专业名称:-电工。

主修专业:管理类政治面貌:群众。

毕业院校:福建省广播电视大学毕业时间:8月。

最高学历:大专电脑水平:精通。

工作经验:二十年以上身高:165cm体重:80公斤。

求职意向。

期望工作地区:不限区域龙岩市龙岩市期望工作性质:全职。

最快到岗时间:随时到岗需提供住房:不需要。

教育/培训。

教育背景:

学校名称:福建省广播电视大学(9月-月)。

专业名称:行政管理学历:大专。

所在地:龙岩证书:

专业描述:行政管理。

学校名称:福建省广播电视大学(209月-年12月)。

专业名称:行政管理学历:大专。

所在地:龙岩证书:

专业描述:行政管理。

学校名称:福建省广播电视大学(2012年9月-2014年12月)。

专业名称:行政管理学历:大专。

所在地:龙岩证书:

专业描述:行政管理。

学校名称:福建省广播电视大学(2012年9月-2014年12月)。

专业名称:行政管理学历:大专。

所在地:龙岩证书:

专业描述:行政管理。

学校名称:福建省广播电视大学(2012年9月-2014年12月)。

专业名称:行政管理学历:大专。

所在地:龙岩证书:

专业描述:行政管理。

培训经历:

工作经验。

公司名称:电力公司(1月-至今)。

所属行业:能源(电力·石油)·水利公司性质:国有企业。

公司规模:1000人以上工作地点:上杭。

职位名称:司机。

工作描述:a1驾驶员。

公司名称:紫金矿业(2012年3月-12月)。

所属行业:石化·化工·采掘·冶炼·矿产公司性质:跨国企业(集团)。

公司规模:1000人以上工作地点:上杭。

职位名称:技术。

工作描述:釆矿,选矿。

离职原因:裁员。

公司名称:中质先锋环保科技(201月-12月)。

所属行业:环保公司性质:私营.民营企业。

公司规模:50~200人工作地点:北京。

职位名称:经理。

工作描述:从事中央空调清洗。

离职原因:个人。

公司名称:中国电信龙岩分公司(1993年8月-12月)。

所属行业:通信(设备·运营·增值服务)公司性质:国有企业。

公司规模:1000人以上工作地点:上杭。

职位名称:机线。

工作描述:从事通信设备,线路。

离职原因:买断。

自我评价。

自我评价:1993年参加工作(国企),年买断工龄下岗。

语言能力。

语种名称掌握程度。

英语良好。

普通话良好。

拓展阅读:求职者如何在个人简历中吸引对方眼球。

关于个人简历,很多人知道要写出优秀的个人简历可以提高求职通过率,那么什么样的个人简历算的上是好的简历呢?简单来说能够给招聘官留下好印象的个人简历就是好的。也就是说,在个人简历中个,要有能够有吸引对方眼球的'信息。

针对招聘官对个人简历的筛选习惯,以及对方对个人简历的喜好,来简单的介绍一些能够吸引对方眼球的个人简历要点。

一,增加亮点关键词。

用人单位的招聘人员在筛选个人简历的时候,很多都会因为简历太多而时间有限,就在直接用几秒的时间就来完成一份个人简历的“阅读”,在这几秒或者是十几秒的时间内,对方可以看到多少信息呢?大概也就只有一些两点的关键词了。那么在个人简历中就要多使用一些这样的关键词,像是专业术语、“英语水平”、学历水平等等。

二,采用创意性的简历模板。

招聘官在阅读个人简历上一般来说会有大量的信息,在这种时候普通个人简历就失去了特色,也会造成对方的审美疲劳。利用创意性的简历模板,则可以在一瞬间吸引对方的眼球,起到愉悦心情的效果,就自然也就可以提高个人简历的通过率。

三,针对的招聘职位需要来写个人能力。

能够吸引对方眼球的信息必然是他们想要看到的信息,那么招聘官想要在个人简历中看到什么呢?无非就是可以在任职招聘职位的能力,那么在个人简历中,就可以针对求职职位的要求来写自己的个人能力。

药品经营与管理简历表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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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编号:

更新日期:

姓名:

国籍:

中国。

目前所在地:

广州。

民族:

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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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广西。

身材:

160cm?45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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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未婚。

年龄:

2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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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认证:

诚信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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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职意向及工作经历。

人才类型:

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

市场销售/营销类:销售助理、经营/管理类:客户主任、贸易类:商务助理。

工作年限:

4

职称: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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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类型:

全职。

可到职日期:

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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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3500。

希望工作地区:

广州广州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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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工作经历:

公司名称:

公司性质:

私营企业所属行业:房地产,建筑,安装,装潢。

担任职务:

客户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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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描述:

3、跟催销售回款;

4、协调售后服务及物流环节,客户跟进、维护,保持与客户良好的沟通和联络。

5、协调设计组各项目的统筹安排,跟进各设计的进度等。

主要负责品牌:斯丹、凯迪东尼、爱德华、富铤、莱特妮丝、仕东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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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原因:

公司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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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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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性质:

私营企业所属行业:纺织,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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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职务:

商务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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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描述:

3、负责报价单和合同的制作以及其他文件(如投标书制作)存档;

5、出货后随时跟进客户验收,按合同收取货款,记录存档;

6、协助会计进行日常工作,货款的应收、应付核算;

7、维护阿里巴巴网站(及时发布、更新产品信息),开发新客户。

参与项目:成都香格里拉投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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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原因:

寻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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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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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性质:

民营企业所属行业:饮食,旅游业,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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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职务:

导游。

-->。

工作描述:

3、良好的'突发事情应变能力。

主要负责路线:海南\张家界\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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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原因:

实习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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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

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最高学历:

大专。

毕业日期:

所学专业一:

旅游电子商务。

所学专业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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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培训经历:

学校(机构)。

专业。

获得证书。

证书编号。

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旅游电子商务。

毕业证、奖学金证书、计算机二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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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能力。

外语:

英语一般。

国语水平:

优秀。

粤语水平:

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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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月薪要求:2500--3000元+社保。

备注:保险,中介勿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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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性格开朗,工作认真负责、效率高;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体合作精神;较强的学习能力,能迅速适应新环境、新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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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135xxxxxxxxx。

家庭电话:

手机:

135xxxxxxxxx。

qq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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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个人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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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与管理简历表篇八

基本信息。

个人相片。

姓名: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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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汉族。

198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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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婚姻状况:

已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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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

158cm。

体重:

45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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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四川乐山。

现所在地:

四川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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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四川省贸易学校。

学历:

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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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毕业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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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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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职意向。

职位性质:

全职。

职位类别:

行政/后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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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名称:

职位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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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区:

四川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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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要求:

1500元/月可面议;不需要提供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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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职时间:

可随时到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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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专长。

语言能力:

普通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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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

教育经历:

时间。

所在学校。

学历。

9月-197月。

四川省贸易学校。

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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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经历:

时间。

培训机构。

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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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所在公司:

乐山天和电器有限公司。

时间范围:

年9月-1月。

公司性质:

私营企业。

所属行业:

贸易、商务、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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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职位:

行政/后勤-经理助理/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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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描述:

我在公司负责价格表制订,合同起草,公司往来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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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原因:

公司没有很好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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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公司:

成都鼎沸广告营销有限公司。

时间范围:

2010月-1月。

公司性质:

私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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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广告、公关、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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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职位:

行政/后勤-后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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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描述:

我在公司主要负责文件保管,银行业务往来,支票管理,出纳,一些演艺活动的后勤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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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原因:

回家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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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自我评价:

本人活泼开朗,积极向上,工作认真负责,办公软件运用自如,曾在电器销售公司和广告公司工作,分别从事经理助理和文员的工作。我认为内勤人员最大的要求是工作细心,稳妥,不让领导有后顾之忧,并且能够善解人意,团队能力强,有奉献精神,能吃苦耐劳。我已婚已肓,有了家庭让我能更安心的工作。希望贵公司能给我一个机会。

发展方向:

希望贵公司能给我创造一个发挥潜力的平台,我会用实际行动来表现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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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希望贵公司能给我提供学习的机会,从而使自己能跟上时代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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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与管理简历表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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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编号:

更新日期:

无照片。

姓名:

国籍:

中国。

目前所在地:

广州。

民族:

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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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湛江。

身材:

175cm?6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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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未婚。

年龄:

2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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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认证:

诚信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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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意向及工作经历。

人才类型:

应届毕业生?

应聘职位:

工作年限:

职称:

无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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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类型:

全职。

可到职日期:

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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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希望工作地区: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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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工作经历:

公司名称:

公司性质:

所属行业:

担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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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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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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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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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性质:

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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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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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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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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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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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性质:

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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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职务:

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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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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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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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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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性质:

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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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职务:

组织布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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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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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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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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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性质:

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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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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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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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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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

山西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最高学历:

本科。

毕业日期:

所学专业一:

国民经济管理。

所学专业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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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培训经历:

学校(机构)。

专业。

获得证书。

证书编号。

-07。

湛江市逸夫小学。

小学。

毕业证。

-07。

湛江市第九中学。

初中。

毕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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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湛江市第一中学。

高中。

毕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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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国民经济管理。

英语国家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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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能力。

外语:

英语良好。

国语水平:

优秀。

粤语水平:

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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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英语水平:cet-4。

计算机水平:图像处理、操作应用系统、网络、硬件......

熟练使用office系列办公软件及internet应用;精通photoshop使用,照片润饰修饰。精通计算机各种软硬件以及周边电子产品。

业务:

掌握基本经济学、管理学相关知识;

熟悉摄影相关工作,著有《心彩数码教程》一本。

个性特点:

为人:诚实、大方,热情开朗。

工作:勤奋认真、善于团队管理,作风严谨。

超强适应能力和自学能力,管理、组织能力,能吃苦耐劳.

相信您的信任与我的实力将为我们带来共同的成功!或希望我能为贵公司贡献自己的力量!

兴趣特长:

摄影、电脑、读书、写作、音乐。

涵盖所有类型摄影拍摄,图片润饰。团队管理,组织策划。

获奖情况:

物理竞赛全国三等奖。

网页设计大赛广东省三等奖。

月薪要求:2000元以上。

个人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家庭电话:

手机:

qq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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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个人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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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与管理简历表篇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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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编号:

更新日期:

无照片。

姓名:

国籍:

中国。

目前所在地:

广州。

民族:

汉族。

-->。

户口所在地:

茂名。

身材:

161cm?kg。

-->。

婚姻状况:

未婚。

年龄:

25岁。

-->。

培训认证:

诚信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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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职意向及工作经历。

人才类型:

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

工作年限:

2

职称:

无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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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类型:

全职。

可到职日期:

一个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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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希望工作地区:

广州广州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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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工作经历:

公司名称:

公司性质:

私营企业所属行业:电器,电子,通信设备。

担任职务:

经理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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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描述:

1月-12月总经理助理。

协助总经理处理经营管理事务和跟进各项目工作流程,协调公司内部日常事务和各部门工作关系,负责各部门管理工作布置,督促,落实情况.

2月-09年1月经理助理。

参与开发信息可视化平台,主要负责网站运行、功能检测,后台管理,审核发布者的信息,核对获奖者的名单和派发奖金.

中国nivp商业联盟平台.主要负责管理商家信息,统一派发商盟号,协助销售人员解决在客户前遇到的技术问题.

离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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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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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性质:

私营企业所属行业: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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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职务:

助理/网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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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描述:

参与电子商务网站开发,收集,整理和跟踪客户反馈信息,网站测试,网站资料维护,网站售后服务,域名管理,域名备案,企业邮箱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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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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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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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性质:

私营企业所属行业:广告,策划,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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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职务:

电话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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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描述:

跟进和开发新客户,每月都能超额完成公司要求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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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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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最高学历:

大专。

毕业日期:

所学专业一:

电子商务。

所学专业二:

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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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培训经历:

学校(机构)。

专业。

获得证书。

证书编号。

-09。

-07。

信宜第二中学。

高中。

**。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助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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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能力。

外语:

英语一般。

国语水平:

优秀。

粤语水平:

精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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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熟练windows平台上的各类应用软件与photoshop技能、

能熟练地运用dreamweaver制作简单的动、静态网页了解html网页编程语言.

详细个人自传。

本人活泼开朗,乐观向上,勇于迎接新的挑战。

对待工作严谨,有较强的'工作组积能力,自觉性强。

认真、务实是我学习与工作的作风,积极乐观是我对待生活的态度。

个人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家庭电话:

手机:

qq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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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个人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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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与管理简历表篇十一

论文摘要:药品不同于其他商品,它的好坏关乎人的生命健康。

而很多药品销售人员却为了谋取更大的利益,在销售过程中出现利用不正当的竞争、虚假广告、虚假定价、强制推销等不良行为。

从而使得药品市场混乱,消费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因此,医药销售人员只有不断注意自己的行为因素,不断提高营销的道德水准,才能取得企业和社会的长期效益。

由于我国药品经济市场由这几年刚刚起步发展,很多法律法规还没有相当完善,因此有些医药企业的营销道德观念还很淡薄,更有些医药企业的行为还严重违背法律与道德,所以国家也越来越重视药品企业在营销过程中应注意的行为因素。

一、药品营销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1、?以不道德的方式获得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商业机密等。

很多医药企业为了让自己的新药更好的上市,或在市场上更好的营销而在对手企业安插“侦查员”,使用“商业间谍”非法手段获得技术设计,甚至有的还采用商标的抢注等违法行为,这不仅使得他人的利益得不到合法的保障,更加混乱和阻碍了药品市场的经济发展。

2?、恶性竞争。

企业都离不开同业竞争。

如果站在整个市场的高度,这种同业竞争对企业的发展是大有裨益的,它能使不少企业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中迅速完善自己,提升竞争实力。

但经过市场的大浪淘沙后幸存下来的毕竟是少数。

因此很多企业在营销过程中,常常通过诋毁,攻击对手的产品来恶意贬低、损害竞争对手的形象,然而殊不知这样同时也在客户面前降低了自己的档次。

甚至有的客户会因此而产生厌恶的心理,这是一种得不偿失的行为。

而有的企业经常采用低价竞争手段,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

这样就会使得价值规律在市场机制中的作用被扭曲,甚至被扼杀。

所以,低于成本价销售行为是被禁止的,更是药品营销过程中应注意的行为。

恶性同业竞争俨然已经从无序的市场竞争跨过了道德底线而开始向法律挑战,使得同行者成为敌对冤家。

这样竞争的必然结果是行业中综合实力强的企业大获全胜,而众多企业则在恶性拼杀中几败俱伤。

3?、其他不公平竞争行为。

企业营销中经常采用请客、送礼、回扣、贿赂等不正当的竞争手法。

这些也通常是营销人员也医生建立感情的惯用手段,这种甚至被认为是一种正常现象。

为了促销厂家的“回扣药”,一些不负责任的医生开出的“大处方”还造成了更为严重的后果。

据本市一位多年从事药品不良反应的专业人士透露,近年来本市出现的抗菌药物和中药制剂的不良反应居高不下。

其中一些抗菌药物出现的频次比较集中,实际上就是一些不负责任的医生给病人开出了过量的药品,甚至没有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出科学的治疗方案。

以药养医的体制为药品行业不正当竞争提供了生存空间,结果使得患者看病贵。

过去药品经常出现“一药多名”现象,就是一些企业规避国家政策性降价、抬高产品价格,为医院、医生留出处方“回扣”的空间。

国家发改委多次降价,却没有阻止药价虚高,还陷入了“降价——部分药品消失——改头换面提价——招标进医院——再降价”的怪圈。

“以药养医”的行为加重了消费者的经济负担,更抑制了医疗服务需求。

二、药品营销过程中应注意欺骗医生与患者的行为。

1?、营销人员在营销过程中的欺骗行为。

在药品营销过程中,医药代表是企业与医生的桥梁,企业的很多新药及学术问题都是通过医药代表介绍给医生而使用于患者身上的,很多时候,销售人员为了达到更大的利益的销售目的。

过度夸大药品的疗效,甚至欺骗医生和患者,它所没有的治疗效果,及隐瞒药品的不良反应。

这种行为使得医生开处方是的错误用药,严重的加剧了患者的经济和精神上的负担。

更甚至可能危害到患者的生命安全。

因此营销人员有责任也有义务将正确的信息传达与医生。

2、?虚假的定价。

使用掠夺性的价格、欺骗性价格等是目前我国医药市场省较为严重的违背法律与道德的价格行为。

如成本在2-3元左右的环丙煞星注射液,定价却高达12元左右。

有的还以虚假的折扣价名义来诱骗消费者购买。

虽然国家一再下调零售药品价格,但老百姓感觉看病一直都没便宜。

一位女医药代表自曝内幕:药品价格除了成本外,还包括了进入医院所谓的“咨询费”、“开发费”,以及医生的提成等等,因为这中间的层层加价,药品价格才一直居高不下药品销售人员因了解药品的特殊商品性,而在价格上大大作文章是不道德的。

为此,现在推出了今年年底前,北京市所有的地方医疗机构药品将全部统一招标,届时患者用药实现“同城同价”(不含军队武警系统医院)。

以此来预防虚假定价行为。

3?、虚假广告。

本来药品通过广告可以使消费者更好的了解产品的信息,方便了患者的选择和比较,还可以扩大销售、促进生产、树立形象,有利于竞争等作用。

然而虚假的广告,如通过夸大产品的功效,诱使消费者购买,在广告中故意闪烁其词利用易引起歧义,误解的广告诱惑或者隐瞒某些不利的影响、副作用等。

误导消费者,使其作出错误的购买决定,如美国曾出现一则关于一种减肥药的广告,承诺吃了这种减肥药可在任何时候,吃任何食物的同时还能减肥,事实上这种减肥药主要成分是涤虫,涤虫在肠子生长,因此吃药的人自然在一定时间里真的骨瘦如柴了。

是的,药品确实有这种效果,但他却隐瞒它的杀伤性,这样不仅会使得消费者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疗,甚至产生更大的不良后果。

又如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银屑胶囊”,产品功能主治为“祛风解毒。

用于银屑病”。

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

广告宣称“痊愈患者复发不足1.6%;3年以下患者,1个疗程即可康复;左右患者3~4个疗程达到痊愈;以上的特重患者在6个疗程治疗中,确保痊愈不复发”等。

该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患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这是一种对消费者及其不负责的行为。

三、药品营销过程中应注意强制的推销行为。

医药人员在推销药品的过程中,推销人员由于都被训练得具有整套的销售谈话技巧,往往通过诱惑方式,促使消费者购买那些他们既不需要也不想要的产品。

甚至是某些销售人员通过操纵或强制手段向顾客推销其伪劣产品,或滞销积压的产品,强买、强卖、欺负弱小,严重扰乱了市场的发展。

四、结果。

以上的这些行为因素是不正当的,更是不合法的,我国已经不断完善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药品营销过程的种种行为准则。

然而医药人员自己也应该在药品销售过程中认真注意自己的行为因素,不断提高销售到的水准,认清自己的社会责任感,这要才能不断提高自身及产品的信誉,从而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在消费者心中树立品牌。

药品经营与管理简历表篇十二

第一条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保证合法、安全流通,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定点经营制度。未经批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活动。

第二章定点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全国需求总量,确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以下称全国性批发企业)的布局、数量;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求总量,确定在该行政区域内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以下称区域性批发企业)的布局、数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年度需求总量的变化对全国性批发企业、区域性批发企业布局、数量定期进行调整、公布。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确定、调整定点批发企业时,根据布局的要求和数量的规定,应当事先公告,明确受理截止时限。当申报企业多于规定数量时,按照对企业综合评定结果,择优确定。

第五条申请成为全国性批发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报《申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经营申请表》(附件1),报送相应资料(附件2)。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5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受理的,5日内将审查意见连同企业申报资料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35日内进行审查和现场检查,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的,下达批准文件。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批准文件在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予以注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出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六条申请成为区域性批发企业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报《申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经营申请表》(附件1),报送相应资料(附件2)。

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5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受理的,5日内将审查意见连同企业申报资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35日内进行审查和现场检查,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的,下达批准文件(有效期应当与《药品经营许可证》一致),并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予以注明。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出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七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批准全国性批发企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批准区域性批发企业时,应当综合各地区人口数量、交通、经济发展水平、医疗服务情况等因素,确定其所承担供药责任的区域。

第八条全国性批发企业应当具备经营90%以上品种规格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能力,并保证储备4个月销售量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应当具备经营60%以上品种规格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能力,并保证储备2个月销售量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第九条申请成为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报《申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经营申请表》(附件1),报送相应资料(附件3)。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第六条规定的程序、时限办理。

第十条全国性批发企业、区域性批发企业可以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如需开展此项业务,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加注(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或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

第十一条申请零售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报《申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经营申请表》(附件1),报送相应资料(附件4)。

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20日内进行审查,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证部门应当在企业和相应门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予以注明。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除经批准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外,其他药品经营企业不得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活动。

第十三条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批准的全国性批发企业、区域性批发企业、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的企业和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的连锁企业(含相应门店)的名单在网上公布。

第三章购销

第一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销

第十四条全国性批发企业应当从定点生产企业购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全国性批发企业应当在每年10月底前将本年度预计完成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进、销售、库存情况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十五条全国性批发企业在确保责任区内区域性批发企业供药的基础上,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向其他区域性批发企业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第十六条全国性批发企业向医疗机构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统筹、确定全国性批发企业与区域性批发企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供药责任区后,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第十七条区域性批发企业可以从全国性批发企业购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第十八条为减少迂回运输,区域性批发企业需要从定点生产企业购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以下资料:

(一)与定点生产企业签订的意向合同;

(二)从定点生产企业购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品种和理由;

(三)运输方式、运输安全管理措施。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后,应当在30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应当发给批准文件,注明有效期限(有效期不超过5年),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区域性批发企业应当在每年10月底前将本年度预计完成的直接从生产企业采购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进、销售、库存情况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区域性批发企业直接从定点生产企业购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在运输过程中连续12个月内发生过两次丢失、被盗情况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取消其直接从定点生产企业购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资格,并在3年内不再受理其此项申请。

第十九条区域性批发企业在确保责任区内医疗机构供药的基础上,可以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向其他医疗机构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第二十条因医疗急需、运输困难等特殊情况,区域性批发企业之间可以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但仅限具体事件所涉及的品种和数量。企业应当在调剂后2日内将调剂情况分别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由于特殊地理位置原因,区域性批发企业需要就近向其他省级行政区内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可行的,应当与医疗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协调,提出明确的相应区域性批发企业供药责任调整意见,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应经营活动。

第二十二条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零售。

第二节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购销

第二十三条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可以从第二类精神药品定点生产企业、全国性批发企业、区域性批发企业、其他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购进第二类精神药品。

第二十四条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可以将第二类精神药品销售给定点生产企业、全国性批发企业、区域性批发企业、其他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医疗机构和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第二十五条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有第二类精神药品项目的,可以购进第二类精神药品;其所属门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有第二类精神药品项目的,可以零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第二十六条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对其所属的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门店,应当严格执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和统一管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所零售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应当由本企业直接配送,不得委托配送。

第四章管理

第二十七条企业、单位之间购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一律禁止使用现金进行交易。

第二十八条全国性批发企业向区域性批发企业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当建立购买方销售档案,内容包括: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其为区域性批发企业的文件;

(四)采购人员身份证明及法人委托书。

第二十九条全国性批发企业、区域性批发企业向其他企业、单位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当核实企业或单位资质文件、采购人员身份证明,无误后方可销售。

第三十条全国性批发企业、区域性批发企业向医疗机构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当建立相应医疗机构的供药档案,内容包括《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明细”等。

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向全国性批发企业、区域性批发企业采购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当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填写“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明细”,办理购买手续。销售人员应当仔细核实内容以及有关印鉴,无误后方可办理销售手续。

第三十二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医疗机构违规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必要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全国性批发企业或区域性批发企业暂停向该医疗机构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第三十三条全国性批发企业、区域性批发企业应当确定相对固定人员和运输方式,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将药品送至医疗机构。在医疗机构现场检查验收。

第三十四条全国性批发企业、区域性批发企业和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在向其他企业、单位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时,应当核实企业或单位资质文件、采购人员身份证明,无误后方可销售。

第三十五条零售第二类精神药品时,应当凭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并经执业药师或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复核。处方保存2年备查。

第三十六条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在难以确定购药者是否为未成年人的情况下,可查验购药者身份证明。

第三十七条全国性批发企业、区域性批发企业、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和经批准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的零售连锁企业配备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和直接业务人员,应当相对稳定,并每年接受不少于10学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业务培训。

第三十八条全国性批发企业、区域性批发企业、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和经批准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的零售连锁企业应当建立对本单位安全经营的评价机制。定期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保证制度的执行,并根据有关管理要求和企业经营实际,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和维护,并记录。

第三十九条全国性批发企业、区域性批发企业、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和经批准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的零售连锁企业应当按照要求建立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指定机构报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信息的网络终端,及时将有关购进、销售、库存情况通过网络上报。

第四十条企业对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登记造册,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起5日内到现场监督销毁。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申请人提出本办法中的审批事项申请,应当向受理部门提交本办法规定的相应资料。申请人应当对其申报资料全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二条罂粟壳的经营管理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行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发布的有关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经营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一条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的种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活动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进出口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列入麻-醉-药品目录、精神药品目录(以下称目录)的药品和其他物质。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上市销售但尚未列入目录的药品和其他物质或者第二类精神药品发生滥用,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该药品和该物质列入目录或者将该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

第四条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除本条例另有规定的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进行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的种植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活动。

第五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会同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对造成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行为进行查处。国务院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造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行为进行查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可以依法参加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第二章种植、实验研究和生产

第七条国家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医疗、国家储备和企业生产所需原料的需要确定需求总量,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的种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实行总量控制。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需求总量制定年度生产计划。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根据麻-醉-药品年度生产计划,制定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年度种植计划。

第八条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应当根据年度种植计划,种植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

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应当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定期报告种植情况。

第九条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共同确定,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种植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

第十条开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一)以医疗、科学研究或者教学为目的;

(二)有保证实验所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安全的措施和管理制度;

(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2年内没有违反有关禁毒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十一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单位申请相关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应当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办理;需要转让研究成果的,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药品研究单位在普通药品的实验研究过程中,产生本条例规定的管制品种的,应当立即停止实验研究活动,并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情况,及时作出是否同意其继续实验研究的决定。

第十三条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临床试验,不得以健康人为受试对象。

第十四条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定点生产制度。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需求总量,确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生产企业的数量和布局,并根据年度需求总量对数量和布局进行调整、公布。

第十五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定点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药品生产许可证;

(二)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批准文件;

(三)有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设施、储存条件和相应的安全管理设施;

(四)有通过网络实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生产信息的能力;

(五)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六)有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安全生产要求相适应的管理水平和经营规模;

(八)没有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或者违反有关禁毒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

(九)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生产企业数量和布局的要求。

第十六条从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生产以及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生产的企业,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步审查,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生产的企业,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定点生产企业生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取得药品批准文号。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医学、药学、社会学、伦理学和禁毒等方面的专家成立专家组,由专家组对申请首次上市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社会危害性和被滥用的可能性进行评价,并提出是否批准的建议。

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不得生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第十八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定点生产企业无法正常生产或者不能保证供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时,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决定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生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重大突发事件结束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前款规定的企业停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

第十九条定点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年度生产计划安排生产,并依照规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生产情况。

第二十条定点生产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销售给具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或者依照本条例规定批准的其他单位。

第二十一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标签应当印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志。

第三章经营

第二十二条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定点经营制度。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需求总量,确定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定点批发企业布局,并应当根据年度需求总量对布局进行调整、公布。

药品经营企业不得经营麻-醉-药品原料药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原料药。但是,供医疗、科学研究、教学使用的小包装的上述药品可以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药品批发企业经营。

第二十三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除应当具备药品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药品经营企业的开办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储存条件;

(二)有通过网络实施企业安全管理和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经营信息的能力;

(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2年内没有违反有关禁毒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

(四)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定点批发企业布局。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定点批发企业,还应当具有保证供应责任区域内医疗机构所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能力,并具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经营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以下称全国性批发企业),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以下称区域性批发企业),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全国性批发企业和区域性批发企业可以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

第二十五条全国性批发企业可以向区域性批发企业,或者经批准可以向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以及依照本条例规定批准的其他单位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全国性批发企业向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批准全国性批发企业时,应当明确其所承担供药责任的区域。

第二十六条区域性批发企业可以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由于特殊地理位置的原因,需要就近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销售的,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批准区域性批发企业时,应当明确其所承担供药责任的区域。

区域性批发企业之间因医疗急需、运输困难等特殊情况需要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在调剂后2日内将调剂情况分别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全国性批发企业应当从定点生产企业购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区域性批发企业可以从全国性批发企业购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也可以从定点生产企业购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第二十八条全国性批发企业和区域性批发企业向医疗机构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将药品送至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不得自行提货。

第二十九条第二类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可以向医疗机构、定点批发企业和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药品零售企业以及依照本条例规定批准的其他单位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第三十条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零售。

禁止使用现金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交易,但是个人合法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

第三十二条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并将处方保存2年备查;禁止超剂量或者无处方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第三十三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政府定价,在制定出厂和批发价格的基础上,逐步实行全国统一零售价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章使用

第三十四条药品生产企业需要以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为原料生产普通药品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年度需求计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汇总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向定点生产企业购买。

药品生产企业需要以第二类精神药品为原料生产普通药品的,应当将年度需求计划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向定点批发企业或者定点生产企业购买。

第三十五条食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油漆等非药品生产企业需要使用咖啡因作为原料的,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向定点批发企业或者定点生产企业购买。

科学研究、教学单位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开展实验、教学活动的,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向定点批发企业或者定点生产企业购买。

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标准品、对照品的,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单位购买。

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以下称印鉴卡)。医疗机构应当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发给医疗机构印鉴卡时,应当将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情况抄送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将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名单向本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通报。

第三十七条医疗机构取得印鉴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专职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

(二)有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

(三)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本单位执业医师进行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后,方可在本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种处方。

医疗机构应当将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名单及其变更情况,定期报送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并抄送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医务人员应当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第三十九条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根据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确需使用麻-醉-药品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应当满足其合理用药需求。在医疗机构就诊的癌症疼痛患者和其他危重患者得不到麻-醉-药品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时,患者或者其亲属可以向执业医师提出申请。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认为要求合理的,应当及时为患者提供所需麻-醉-药品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

第四十条执业医师应当使用专用处方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

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签署姓名,并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拒绝发药。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用处方的格式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

第四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加强管理。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第四十二条医疗机构抢救病人急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而本医疗机构无法提供时,可以从其他医疗机构或者定点批发企业紧急借用;抢救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将借用情况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三条对临床需要而市场无供应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持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和印鉴卡的医疗机构需要配制制剂的,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配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制剂只能在本医疗机构使用,不得对外销售。

第四十四条因治疗疾病需要,个人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本人身份证明,可以携带单张处方最大用量以内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携带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出入境的,由海关根据自用、合理的原则放行。

医务人员为了医疗需要携带少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出入境的,应当持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携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证明。海关凭携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证明放行。

第四十五条医疗机构、戒毒机构以开展戒毒治疗为目的,可以使用美沙酮或者国家确定的其他用于戒毒治疗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公安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

第五章储存

第四十六条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定点生产企业、全国性批发企业和区域性批发企业以及国家设立的麻-醉-药品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专库。该专库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装专用防盗门,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二)具有相应的防火设施;

(三)具有监控设施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应当与公安机关报警系统联网。

全国性批发企业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药品储存点应当符合前款的规定。

麻-醉-药品定点生产企业应当将麻-醉-药品原料药和制剂分别存放。

第四十七条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单位应当设立专库或者专柜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库应当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应当使用保险柜。专库和专柜应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第四十八条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定点生产企业、全国性批发企业和区域性批发企业、国家设立的麻-醉-药品储存单位以及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人负责管理工作,并建立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专用账册。药品入库双人验收,出库双人复核,做到账物相符。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第四十九条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在药品库房中设立独立的专库或者专柜储存第二类精神药品,并建立专用账册,实行专人管理。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第六章运输

第五十条托运、承运和自行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应当采取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在运输过程中被盗、被抢、丢失。

第五十一条通过铁路运输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使用集装箱或者铁路行李车运输,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制定。

没有铁路需要通过公路或者水路运输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由专人负责押运。

第五十二条托运或者自行运输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运输证明。运输证明有效期为1年。

运输证明应当由专人保管,不得涂改、转让、转借。

第五十三条托运人办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手续,应当将运输证明副本交付承运人。承运人应当查验、收存运输证明副本,并检查货物包装。没有运输证明或者货物包装不符合规定的,承运人不得承运。

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携带运输证明副本,以备查验。

第五十四条邮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寄件人应当提交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邮寄证明。邮政营业机构应当查验、收存准予邮寄证明;没有准予邮寄证明的,邮政营业机构不得收寄。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主管部门指定符合安全保障条件的邮政营业机构负责收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政营业机构收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依法对收寄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予以查验。

邮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五十五条定点生产企业、全国性批发企业和区域性批发企业之间运输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发货人在发货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本次运输的相关信息。属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的,收到信息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收货人所在地的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属于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运输的,收到信息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收货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

第七章审批程序和监督管理

第五十六条申请人提出本条例规定的审批事项申请,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相关资料。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发给许可证明文件或者在相关许可证明文件上加注许可事项;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确定定点生产企业和定点批发企业,审批部门应当在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企业中,根据布局的要求,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初步确定定点生产企业和定点批发企业,并予公布。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自公布之日起10日内向审批部门提出异议。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对异议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调整的决定。

第五十七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规定的职责权限,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的`种植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十八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监控信息网络,对定点生产企业、定点批发企业和使用单位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进货、销售、库存、使用的数量以及流向实行实时监控,并与同级公安机关做到信息共享。

第五十九条尚未连接监控信息网络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生产企业、定点批发企业和使用单位,应当每月通过电子信息、传真、书面等方式,将本单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进货、销售、库存、使用的数量以及流向,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医疗机构还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

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3个月向上一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本地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相关情况。

第六十条对已经发生滥用,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采取在一定期限内中止生产、经营、使用或者限定其使用范围和用途等措施。对不再作为药品使用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撤销其药品批准文号和药品标准,并予以公布。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发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责令其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对有证据证明可能流入非法渠道的,应当及时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在7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通报同级公安机关。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未依照规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当及时通报同级卫生主管部门。接到通报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立即调查处理。必要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定点批发企业中止向该医疗机构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第六十一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对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登记造册,并向所在地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到场监督销毁。医疗机构对存放在本单位的过期、损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销毁。

对依法收缴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除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用于科学研究外,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销毁。

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对执业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十三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互相通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名单以及其他管理信息。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在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的种植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各环节的管理中的审批、撤销等事项通报同级公安机关。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报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事项,应当同时报送同级公安机关。

第六十四条发生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其他流入非法渠道的情形的,案发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同时报告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医疗机构发生上述情形的,还应当报告其主管部门。

公安机关接到报告、举报,或者有证据证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可能流入非法渠道时,应当及时开展调查,并可以对相关单位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未到场监督销毁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

(四)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第六十六条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种植资格:

(一)未依照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年度种植计划进行种植的;

(二)未依照规定报告种植情况的;

(三)未依照规定储存麻-醉-药品的。

第六十七条定点生产企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药品;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定点生产资格:

(一)未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年度生产计划安排生产的;

(二)未依照规定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生产情况的;

(三)未依照规定储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或者未依照规定建立、保存专用账册的;

(四)未依照规定销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

(五)未依照规定销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

第六十八条定点批发企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销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或者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经营麻-醉-药品原料药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原料药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药品;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定点批发资格。

第六十九条定点批发企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定点批发资格:

(一)未依照规定购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二)未保证供药责任区域内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供应的;

(三)未对医疗机构履行送货义务的;

(四)未依照规定报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进货、销售、库存数量以及流向的;

(五)未依照规定储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或者未依照规定建立、保存专用账册的;

(六)未依照规定销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

(七)区域性批发企业之间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或者因特殊情况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后未依照规定备案的。

第七十条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储存、销售或者销毁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药品;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资格。

第七十一条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购买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或者停止相关活动,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二条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印鉴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一)未依照规定购买、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三)未依照规定报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进货、库存、使用数量的;

(四)紧急借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后未备案的;

(五)未依照规定销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按照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由其所在医疗机构取消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执业医师未按照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或者未使用专用处方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

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暂停其执业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核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

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运输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收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邮政营业机构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邮寄手续的,由邮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件丢失的,依照邮政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七十五条提供虚假材料、隐瞒有关情况,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资格的,由原审批部门撤销其已取得的资格,5年内不得提出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申请;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法吊销其许可证明文件。

第七十六条药品研究单位在普通药品的实验研究和研制过程中,产生本条例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报告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药品;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实验研究和研制活动。

第七十七条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以健康人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试验的受试对象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受试对象造成损害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依法承担治疗和赔偿责任。

第七十八条定点生产企业、定点批发企业和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生产、销售假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其定点生产资格、定点批发资格或者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资格,并依照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十九条定点生产企业、定点批发企业和其他单位使用现金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交易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交易的药品,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条发生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被盗、被抢、丢失案件的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或者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报告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上级主管部门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

第八十一条依法取得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或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运输等资格的单位,倒卖、转让、出租、出借、涂改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许可证明文件的,由原审批部门吊销相应许可证明文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致使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造成危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许可证明文件。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通报所在地同级公安机关,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案件以及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第八十三条本章规定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职责分工决定。

第九章附则

第八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实验研究是指以医疗、科学研究或者教学为目的的临床前药物研究。

经批准可以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条例有关医疗机构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规定执行。

第八十五条麻-醉-药品目录中的罂粟壳只能用于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的生产以及医疗配方使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八十六条生产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制剂,需要购进、储存、使用麻-醉-药品原料药的,应当遵守本条例有关麻-醉-药品管理的规定。

第八十七条军队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供应、使用,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依据本条例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第八十八条对动物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条例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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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与管理简历表篇十三

11月12日,我县最后一批药品零售企业认证工作结束,这标志着全县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工作全部完成。,全县需认证的药品零售企业210家,全年共有151家通过了gsp认证,有59家自行放弃。自开始,我县药品经营企业的认证工作将纳入正常化。

20我县的gsp认证工作,数量大,任务重。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在认证工作开展过程中,始终坚持检查前有要求、检查中有监督、检查后有追踪的做法,确保认证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全年认证任务。

一、做好宣传发动,制定实施方案,周密组织安排。

(一)成立了认证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gsp认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药品监督管理科,监管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认证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4月1日2日,召开由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驻店药师等400多人参加的gsp认证工作大会,安排部署了全县年gsp认证工作。会上学习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gsp实施细则》,详细介绍了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的相关内容,系统学习了gsp认证标准,学习了gsp认证工作方法和步骤,明确了认证的工作任务。

(三)制定实施方案和认证工作“日程表”。下发了《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00五年乡镇以下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方案》(xx食药监发〔2005〕6号),制订了gsp认证工作“日程表”,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按照gsp认证工作的标准、步骤和日程安排,至11月份全部完成20gsp认证工作。

(四)成立了认证业务指导组,采取有针对性的帮促措施,进行现场帮促。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做好相关的协调工作。

(五)编制并印发了460本《xx县gsp认证工作学习讲义》,分层次对企业负责人、驻店药师及其他业务人员进行gsp认证标准的培训,加强药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学习,共举办四期培训班,培训人员400多人,为顺利实施gsp认证工作打下了基础。

(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各种文书样稿,保证了gsp认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配合工作,确保认证质量。

(一)正确对待和全力配合认证组搞好gsp认证工作。现场认证检查是认证工作的主要任务,对认证组的工作我局全力予以支持和配合,坚决顶住说情风和人情网,对达不到标准要求保留整改的,不向认证组提出任何异议,并负责帮促整改。

(二)加强对已通过gsp认证企业的'跟踪监督。成立两支队伍,做到认证前的帮促和认证后的监督双到位。以监管科为主,成立认证工作组,负责认证工作安排和认证前的帮、促指导。以稽查科为主,成立认证后监督组,负责认证之后的监督指导,防止认证后滑坡和复原现象。通过这项监督措施,有效的保证了认证工作效果。

(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对第一批通过认证后的企业检查发现,大部分药店认证过后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滑坡现象,领导小组及时研究,采取了按原认证片进行二次动员和强化认证后监督的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对认证整改企业进行重点帮促,督促其整改后及时申报二次认证。

(五)落实书面手续,不留认证后患。对放弃认证的59家企业通过电话通知和邮寄挂号信等方式,与通过企业法定代表人全实书面自愿放弃手续,并明确告知放弃认证后的法律规定和去向。以避免发生纠纷和矛盾。

三、认证效益凸现,药店趋于规范。

2005年我县gsp认证工作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经营管理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一是企业基本走向规范管理的轨道,结束了gsp认证前时代,开始走向gsp认证后时代。二是企业负责人及经营管理人员对gsp认证工作认识达到了空前的高度。完成了对gsp由不认识或初步认识到基本认识或较好认识的过程。三是药店管理面貌焕然一新。硬件及药品的分类摆放有序井然,卫生整洁,软件记录基本齐全,药店管理趋于规范。四是社会及群众的认可度提高。药店在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新型合作医疗和群众的基本医疗保健中所发挥的作用日益凸现。

药品经营与管理简历表篇十四

尊敬的xx-x公司领导:

您好!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览我的自荐书。在完成学业,即将跨出象牙塔走出康乐园踏入社会之际,我需要谋求一份适合自己发展的工作。现在有机会把我介绍给贵单位,我感到非常荣幸。

我叫,是xx中医药大学xx学院药品营销专业的一名学生。我自信、乐观、吃苦耐劳,敢于迎接一切挑战,我虽然只是一名普通的中专生,但是,年轻是我的本钱,拼搏是我的天性,努力是我的责任,我坚信,成功定会成为必然。

在校期间,我努力学习,在专业课方面接受全方位基础教育,我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掌握了市场营销、gsp认证技术,临床医学等技术,并且还积极参加班级的各种活动,此期间的交际、组织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和同学之间也建立了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为了更好的锻炼和充实自己,在寒假和周末我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做过销售工作,在此期间让自己体会到了作为一个销售人员,应该主动热情的宣传自己的产品;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人群采用不同的方式;极力宣传自己产品的优点,以吸引顾客的眼球。使自己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推销能力有了实质性的提高。

千里马因伯乐而驰骋,我需要您的赏识和认可,如果您能给我一个机会,我会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以全新的面貌迎接辉煌的明天。您的一刻斟酌,我的一生选择。真诚期待成为您的一员,最后非常感谢您能给我这次机会,并衷心祝愿贵公司蓬勃发展,蒸蒸日上!

此致

敬礼!

自荐人:

尊敬的贵公司领导:

您好!

首先真诚地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浏览我的自荐书,这对一个即将迈出校门的hbrc而言,将是一个莫大的鼓励,我叫hbrc,是成都中医药大学峨眉学院药品营销专业的一名学生。 我自信、乐观、吃苦耐劳,敢于迎接一切挑战,我虽然只是一名普通的中专生,但是,年轻是我的本钱,拼搏是我的天性,努力是我的责任,我坚信,成功定会成为必然。

在校期间,我努力学习,在专业课方面接受全方位基础教育,我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掌握了市场营销、gsp认证技术,临床医学等技术,并且还积极参加班级的各种活动,此期间的交际、组织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和同学之间也建立了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为了更好的锻炼和充实自己,在寒假和周末我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如:2015年在饰品专卖店做促销员,在此期间让自己体会到了作为一个销售人员:“(1)应该主动热情的宣传自己的产品;(2)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人群采用不同的方式;(3)极力宣传自己产品的优点,以吸引顾客的眼球!”使自己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推销能力有了实质性的提高。 千里马因伯乐而驰骋,我需要您的赏识和认可,如果您能给我一个机会,我会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以全新的面貌迎接辉煌的明天。

您的一刻斟酌,我的一生选择。 真诚期待成为您的一员,最后非常感谢您能给我这次机会,并衷心祝愿贵公司蓬勃发展,蒸蒸日上!

此致

敬礼!

自荐人:hb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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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与管理简历表篇十五

近日,卫生部发布了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药品gsp),该规范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修订后的《规范》对药品购销渠道、仓储温湿度控制、票据管理、冷链管理和药品运输等诸多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市场准入大幅提升。

“当前我国批发、零售医药企业中存在的批发商数量多、企业规模小、产业布局散乱、盈利水平低下等问题,《规范》的出台提高了医药流通行业中企业的准入门槛,尤其在增强流通环节药品质量风险控制能力上做了重点规划,在改善医药流通行业经营状态的同时,一些质量差的企业也必将遭遇淘汰的命运。”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及时出台具体实施步骤,严格监督实施新修订药品gsp,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公开表示,实施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被业界称为药品工业gmp,目的是通过认证促发国内制药行业新一轮洗牌。经过优胜劣汰后,同类药品过度生产、企业创新能力低下、行业恶性竞争的局面或将改善。另外,国内医药工业的集中度也将因此得到提高。此次修订的新版gsp则是针对药品流通领域的。

西安力邦医药企划部经理兼汉丰药业市场总监孙辉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有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药品批发企业已达1.3万家,零售药企42万家,产业布局散乱,票据管理混乱,流通环节过多,造成药价虚高。其中,我国百强药品批发企业的销售额覆盖了全国份额的80%,还有1.2万家企业承担20%的销售额,大部分企业没干这活,效率和盈利都很低。”

谈到新规对药品流通领域的影响,孙辉表示,影响首先体现在软硬件标准的升级上。软件方面要求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设置质管部门、配备质管人员,对质量管理体系系列文件提出详细要求,并提高了相关岗位人员的资质。硬件方面则要求企业全面推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并对仓储环境、冷链管理及药品运输等方面都提出明确规定。

药品经营与管理简历表篇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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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编号:

更新日期:

无照片。

姓名:

叶小姐。

国籍:

中国。

目前所在地:

广州。

民族:

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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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江门。

身材:

162cm?53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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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已婚。

年龄:

3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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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认证:

诚信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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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意向及工作经历。

人才类型:

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

工作年限:

7

职称: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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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类型:

全职。

可到职日期:

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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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希望工作地区: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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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工作经历:

公司名称:

公司性质:

私营企业所属行业:饮食,旅游业,宾馆。

担任职务:

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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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描述:

主要负责财务管理,成本核算,每日审核出纳及仓库交来的帐目,并负责教导;每月定期核对各帐,处理公司内帐,编制报表,定期向老板汇报财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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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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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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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性质:

外商独资所属行业:电器,电子,通信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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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职务:

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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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描述:

熟悉一般纳税人的申请及银行帐户的`开设,每月定期对出纳及仓库的盘查,对各往来帐的核对,负责公司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的填开及领购,纳税申报、各证照的年审、应收、应付帐、费用、公司内外帐的全盘帐务处理,编制报表,定期向上级交报表汇报财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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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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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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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性质:

外商独资所属行业:纺织,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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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职务:

仓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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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描述:

负责管理仓库、收货、成品出货;每日出入帐记录,定期向上级交日报表和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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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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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

台山市端芬中学。

最高学历:

高中。

毕业日期:

所学专业一:

高中。

所学专业二:

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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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培训经历:

学校(机构)。

专业。

获得证书。

证书编号。

台山市端芬中学。

高中。

高中毕业。

台山市展腾电脑服务中心。

专业课程。

中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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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台山市财政局。

会计专业。

会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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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能力。

外语:

英语一般。

国语水平:

优秀。

粤语水平:

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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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一直从事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工作;可独立做帐、做财务报表,可网上报税、认证发票,熟悉开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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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家庭电话:

手机:

qq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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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个人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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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与管理简历表篇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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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编号:

更新日期:

姓名:

应届毕业生求职网。

国籍:

中国。

目前所在地:

天津。

民族:

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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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河源。

身材:

160cm?kg。

-->。

婚姻状况:

未婚。

年龄:

2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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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认证:

诚信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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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意向及工作经历。

人才类型:

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

行政/人事类:助理,文员、经营/管理类:助理、客户服务类:客服。

工作年限:

1

职称:

无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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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类型:

全职。

可到职日期:

随时。

-->。

1500--。

希望工作地区: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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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工作经历:

公司名称:

中国联通虎门分公司起止年月:-06~-04。

公司性质:

国有企业所属行业:电器,电子,通信设备。

担任职务:

联通营业厅前台营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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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描述:

出色地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量,并与12月份超额完成150%的任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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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为营业厅营业人员培训师。培训新的业务知识并对旧的知识加以巩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户外宣传以及促销活动,取得良好的成绩。

离职原因:

寻求更大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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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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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性质:

私营企业所属行业:纺织,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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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职务:

人事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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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描述:

处理员工内部矛盾以及员工建议,获得领导以及员工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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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人事部出外招聘,完成招聘工作。

有条理的处理员工档案,各种手续单据归档管理,核对数据。每天特殊考勤报表,月报表等一些相关工作。

离职原因:

毕业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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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

天津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最高学历:

大专。

毕业日期:

所学专业一:

商务英语。

所学专业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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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培训经历:

学校(机构)。

专业。

获得证书。

证书编号。

-09。

-07。

和平中学。

历史。

毕业证。

天津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商务英语。

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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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语言能力。

外语:

英语良好。

国语水平:

优秀。

粤语水平:

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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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语言能力:普通话流利,粤语流利。

英语口语:良好。

计算机能力: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

其它技能: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演绎能力,能流利运用国语,粤语与各类人士沟通。并有较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通过国家实用英语a级考试。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并考取全国计算机一级证书以及国家涉外秘书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性格开朗,诚实守信,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笔好,擅长与人沟通。对工作热情主动,责任心强,作风严谨,耐心细心,有较强的适应能力。自觉遵守并服从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忠诚。

能充分运用自己细心耐心的性格以及相关工作经验做好各类文职工作,且考取了国家涉外秘书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和全国计算机一级证书,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流利的国语和粤语,良好的英语口语,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演绎能力,确保沟通的畅通无阻。

个人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广东省天津市白云区新市墟。

联系电话:

135xxxxxxxxxx。

家庭电话:

手机:

135xxxxxxxxxx。

qq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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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个人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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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与管理简历表篇十八

药监局近期发布的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设置了3年过渡期,到20规定期限后,对仍不能达到新修订药品gsp要求的企业,将依据《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停止其药品经营活动,新版gsp对于药品经营流通企业的信息化管理、冷链管理和人员要求等软硬件方面都增加了许多新规定,原有规定也做了许多调整。

在药品信息化管理方面,新版gsp提出了许多新的规定,主要集中在加入了药品电子监管,以及对信息化系统提出了新的要求。具体要求相关企业应建立包括局域网、信息平台、数据组成的计算机系统以满足电子监管的实施条件,并对计算机管理的设施、网络环境、数据库及应用软件功能要求都进行了着重规定,以使监管流程更加完善和便于实现事后追溯。企业针对药品在流通环节中实施电子监管体系的建立,以及相对应的网络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对于目前的医药流通企业,无论是硬件还是软件都不是太难的问题。从新版gsp关于药品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其核心内容我们可以理解为,药品在流通体系中全程进行以电子监管码为平台的相关信息体系的建设。

以下为我们目前实施的电子监管码样式:

药品电子监管码管理系统是针对药品在生产及流通过程中的状态监管,实现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产品追溯和管理,维护药品生产商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靠覆盖全国的国家药监网平台完成产品状态查询、追溯和管理。目前已经实施电子监管码的药品主要是203月31日前加入的部分药品,包括药品品、、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以及307种基本药物。目前能够做到的是每件产品唯一识别码,药品电子监管码的实现是以依靠药监码赋码系统。药品电子监管是利用现代信息、网络、编码技术对药品全过程实施电子监控的方法,由此产生药品惟一“电子身份证”电子监管码,附在产品包装上。在推行药监码时,电子监管码属于一品一码,每个药盒上的码都是独一无二的,可以起到监控、追溯、查询作用。

2、电子监管码编码质量不一、位置不统一,有贴码的、有喷码的,大中小全有。导致实际操作过程中的缺失。

3、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后台数据系统处理系统要求较高,目前系统数据难以支撑监管和查询的目的。出现系统反应慢、数据无法及时上传、监管码包装质量和包装赋码参差不齐,药品基本信息更新缓慢等问题。使该套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系统数据成为摆设无法正常提供服务。例如,很多药品生产企业,非常想借助该套系统针对企业自身的药品流通情况进行跟踪、查询,防止各区域市场之间的相互冲窜货现象发生,该系统实际运行都很难支撑,很多企业不得不继续沿用批号加小号的原始方法进行解决。系统数据的不支撑使企业无形中又增加了没用的成本。

4、电子监管码目前只在药企和批发零售药店等生产、流通环节使用,而掌握药品销售量近80%的医院,未被纳入国家药监局的电子监管系统,使药品监管数据严重不全。

5、药品电子监管码的另一个重要目的是保证药品的安全性,而目前的监管码真的可以保证吗?电子监管码目前使用的是一维码,消费者参与度不强,即使参与该电子监管码也只能提供药品的流通信息,如果假药装入真的药品盒子内,该电子监管码能够查出是假药吗?假药伪造与真药相同的电子监管码(纯物理防伪的同一批防伪产品具有一模一样的防伪特征,易仿制),消费者的查询会误导消费者该药的真假,就如同用真的茅台酒品装假酒,你如何识别?同时药品的安全性往往是使用后的效果,目前电子监管码对药品安全不起作用!

6、采用电子监管码等手段的监管措施,关键在于能否做到全过程可追溯,尤其是让消费者能够积极的参与进来,做到全民监管,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络和手机终端信息平台直接查到更加详细的信息,针对产品必须是科研、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全程监管,缺了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称为完整执行药品监管办法。目前依托以上这些技术手段,还解决不了我们针对药品监管的需要。

7、建议使用多码合一的电子监管码。例如,采用的是先进的二维码标签,采用明暗双码技术,每一件药品都有一个唯一的明码及与之对应的唯一暗码,暗码必须在紫外线的特定波段下方可显现。每一个明暗码均有与之对应的数字编码,方便消费者手工输入。各级扫描终端同时扫描双码,在产品流通环节中直接识别真伪。增加了消费刮码,消费者刮开涂层,读取四位数字码,通过多种方式发送此数字码到中心数据库,在查询本药品的同时,即可注销此药品的身份编号。利用移动互联等先进的internet接入技术,从而使全国联成一个整网,流通环节数据得以及时上传至统一集中的数据库中。相关管理部门直接通过登录管理网站即可实现对药品生产商及各级经销商的全面统一管理,实时掌握网内所有药品的信息。例如,如下图:

药品的质量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任重而道远,我们应该不断提高药品安全的工作意识和力度,牢固树立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共同价值观,把切实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消费者利益作为己任,坚持国家药品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维护药品行业形象,推进药品行业健康发展。

欢迎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电子邮件:zacharyyang676@。

药品经营与管理简历表篇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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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编号:

更新日期:

无照片。

姓名:

dd先生。

国籍:

中国。

目前所在地:

广州。

民族:

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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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广州。

身材:

170cm65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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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未婚。

年龄:

2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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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认证:

诚信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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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职意向及工作经历。

人才类型:

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

市场销售/营销类:销售主管、经营/管理类:业务员、

工作年限:

9

职称: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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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类型:

全职。

可到职日期:

随时。

-->。

2000--3500。

希望工作地区: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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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工作经历:

公司名称:

公司性质:

国有企业所属行业:

担任职务:

ka业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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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描述:

搞好客情,增大排面,及时补货,ka拜访,做到先进先出,增多水堆,搞好促销提高销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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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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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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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性质:

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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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职务:

销售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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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描述:

1.负责广州地区的市场拓展工作。

2.因地制宜,制定和实施区域性的市场发展计划。

3.发展和管理经销商,并与其保持良好合作关系。

4.指导和管理150多人的销售队伍。

离职原因:

没有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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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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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性质:

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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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职务:

销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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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描述:

1.海尔专卖场同顾客进行面对面销售。

2.了解需求,介绍合适的产品给顾客。

3.获得海尔公司广州地区销售第三名。

离职原因:

去索尼公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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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

广州大学。

最高学历:

大专获得学位:管理学学士。

毕业日期:

所学专业一:

市场营销。

所学专业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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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培训经历:

学校(机构)。

专业。

获得证书。

证书编号。

-09。

广州大学。

市场营销。

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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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能力。

外语:

英语较差。

国语水平:

精通。

粤语水平:

精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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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自我评价。

1.丰富的销售经验。

2.很好的沟通和管理能力。

3.对渠道开发和经销商管理很一定经验。

本人从到一直从事销售工作或管理,其经验非常丰富,对销售市场动态有着充分的'了解,眼光独到,对各种一级或二级市场熟练掌握行情,所以我热爱销售行业,我对未来销售市场有着极高的渴望,我要向我自身的目标为出发点,用我的能力向每个希望冲击,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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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广州荔湾区西塱南安6巷。

联系电话:

家庭电话:

手机:

qq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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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xxxxxxxxx@。

个人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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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与管理简历表篇二十

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

第三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

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药品流通过程中其他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也应当符合本规范相关要求。

第四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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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与管理简历表篇二十一

[摘要]药品不同于其他商品,它的好坏关乎人的生命健康。

而很多药品销售人员却为了谋取更大的利益,在销售过程中出现利用不正当的竞争、虚假广告、虚假定价、强制推销等不良行为。

从而使得药品市场混乱,消费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因此,医药销售人员只有不断注意自己的行为因素,不断提高营销的道德水准,才能取得企业和社会的长期效益。

【本文地址:http://www.daodoc.com/zuowen/176187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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