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模范评选方案篇一
一、选拔任用条件
学校中层干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_思想、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__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_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实履行教书育人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组织领导能力强,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有较强的服务奉献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
3、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廉洁从教,群众威信高。
4、具有已经过培训结业的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并且担任过班主任(累计满三年)或年段长(教研组长)经历。学校党支部支委、处室主任助理可视同年段长(教研组长)经历。
5、原则上为大专及以上学历。
6、五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和一年以上校龄(上级组织调任的除外),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聘任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7、提任学校中层正职的,一般应在中层副职岗位工作满二年。
8、新任中层干部年龄一般为40周岁及以下,任职年龄达到55周岁的转为校聘督学。
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应当是德才素质突出、工作实绩特别显著、群众公认度高)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学校中层职务。
二、选聘岗位
根据泉委编办〔2014〕82号文件精神,因学校工作实际需要,此次需配备总务处主任1名、办公室主任1名、教导处主任1名、德育保卫处主任1名、教导处副主任1名、少先队总辅导员(中层副职)1名。
三、选拔任用程序
1、学校根据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提出启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2、学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应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个别提拔任职的民主推荐程序,也可以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根据谈话情况,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初步名单,再进行会议推荐。
推荐结果超过一年的,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可以在原推荐结果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推荐。
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一般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为学校领导、中层正(副)职、年段长、教研组长。参加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一经确定,在学校人员构成没有较大变化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范围。
(1)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
(3)有跑官、拉票行为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必须由干部本人如实填报《拟考察对象人选家庭成员移居国外情况报告单》)。
(5)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6)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4、学校依据选拔任用条件,结合单位特点和岗位要求,全面考察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在干部考察过程中通过适当方式在校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采取个别谈话(15人以上)、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会议的人员参照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范围确定)、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应填制《干部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要综合分析人选的考察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全面历史辩证地作出评价,既重管理能力、专业水平和工作实绩,更重政治品质、道德品行。
(1)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
(2)主要缺点和不足;
(3)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情况。
5、学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并报组织科备案;备案材料包括任免文件、中层干部任职资格备案表。
6、实行中层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真实准确,便于监督,涉及破格提拔的,还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7、实行任职谈话制度,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组织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8、学校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任期三年,任期届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可以连任;经考核认定不适宜继续任职的,将中止任期、免去现职,不得以任期未满为由继续留任。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选人用人中发挥党组织的主导作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切实履行把握用人条件、提出推荐人选、做好组织考察、加强管理监督、培养后备人才等职责。
模范评选方案篇二
武汉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电气工程系学生会
为加强团员对党的认识、拉近团员与党组织的距离、使团员明确自身的责任和荣誉、促进学校优良学风的发展,特举办此次演讲比赛。
我是团员我光荣
1.比赛公开化、公平化、公正化。
2.职责分明化、分工明确化、做好细节工作.
1 活动目的
〈1〉加强团员对党的认识、拉近团员与党组织的距离
〈2〉使团员明确自身的荣誉和责任、促进学校优良学风的建设
〈3〉通过举办活动,促进学生的思想觉悟
2 参赛选手要求:
(1)电子电气系大一团员
(2)题目自选,要求稿子内容积极、健康、向上。
(3)演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如有背景音乐,则自带存储设备。
3 参赛前期选拔工作:
(3) 学习部组织初选和复选,在选拔过程中请学生会成员担当评委。
选拔方式:先让选手谈谈对团、党组织的认识,看其是否有一定的思想觉悟
学习部负责准备文段,参赛人员随机抽取并朗诵;
参赛人员现场演讲,自由发挥,
(4) 复选后确定最终参赛人员10到12名,名单公布后各选手积极备稿,并交由学习部审核(可交手写版和电子版)
联系人:
邮箱:
4 时间及有关场地安排:
初赛时间:20xx年4月20日(星期三)
复赛时间:20xx年4月22日(星期五)
决赛时间:20xx年4月26日(星期二)
公布参赛成员名单:4月22日
地点:另行通知
5 奖项设立:
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 三等奖3名
6)比赛结束后,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1.前期宣传准备工作
(负责:宣传部)宣传(在比赛前两天出宣传板)
其中包括:1名单公布;2比赛时间、地点;3介绍;4祝语;5造气氛。
2.主持人的选定
比赛选男女主持人各一名
3.评委和嘉宾的邀请:(负责:主席团)
1)邀请5个评委参加比赛的评选工作
2)邀请相关院系领导或辅导员,校学生会主管领导做出席比赛嘉宾
3)嘉宾和评委可做颁奖人
4.比赛内容和资料(负责:学习部)
1)资料收集(演讲稿,ppt制作资料,比赛选手资料,嘉宾评委资料)
2)ppt制作
5,申请教室
5. 赛场布置:
1)会场所需装饰物品及设施
2)赛场背景的制作、舞台设计、席位摆设(提前四小时完成,各部门协助完成)
6.接待工作:联系好到达时间,由女生部负责接待
7.记分员(学习部)
8.会场纪律:(负责:纪检部)
9.现场摄影工作:宣传部
10.催场工作:纪检部两人
2. 主持人开场白并宣布会场纪律及相关要求。
3.介绍到场嘉宾
4.宣读比赛规则及评分标准
5.比赛开始(选手当场得分由主持人在下一名选手上场之前宣布)
(1)选手介绍(同步 ppt)
模范评选方案篇三
1、通过本次纳新活动的申请、推荐、培训、考核、宣誓等步骤,对学生开展团的教育,引导青年学生锻炼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
2、通过本次纳新活动,进一步充实我校团员队伍,加强团组织建设,发挥团组织的先锋带头作用。
1、宣传发动阶段。由各班主任对本班学生进行入团的宣传和教育,学生申请加入团组织。
2、申请登记阶段。由各班对申请入团的学生进行登记审核,班主任择优推荐,上交新团员推荐表。以级部为单位到徐景岚老师处领取稿纸,于周三前写出入团申请书。
3、培训考核审查阶段。由校团委对各班推荐入团的学生集中组织培训,写笔记,开展入团教育。
4、宣誓建档阶段(元旦假期返校后)。由校团委集中组织举行新团员宣誓,建立新团员档案。
1、各班主任要高度重视,配合校团委做好本次纳新工作,以此次纳新为契机,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
2、计划纳新人数分配如下:八年级每班8名同学;九年级每班按18名择优推荐。
模范评选方案篇四
为推动我校干部队伍建设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我校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下属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按照我校目前干部职数,学校校长1人(兼党支部副书记),副校长2人(其中1人兼党支部书记),中层干部4名。按上级文件精神及我校实际情况,尚需增加4名及以上中层干部职数。就干部储备情况,现有中层后备干部4名。
中层干部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含5年)教龄,教育教学质量在学校名列前茅,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青年教师。初任中层干部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办公室、政教处行政干部须由中共正式党员担任。中层干部必须是在编在岗教师,原则上从中层后备干部和有在上级部门挂职锻炼经历的人员中产生,特殊情况须提请区教育局党委会研究决定。
(一)动议
1、由学校党组织根据我校工作需要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提出启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2、学校党组织主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组织我校党政干部学习《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下属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对我校中层干部队伍进行综合研判,就选拔任用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进行酝酿,形成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报局党委审批同意后执行。学校填写《动议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把关意见表》。
(二)民主推荐
1、组建考察组。成立我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考察组,考察组成员由刘渝、文子树和冉彬3人组成。
2、个别谈话推荐。考察组与教职工代表逐一谈话,听取教职工代表推荐候选人的意见。我校现有在编在职职工88人,服务者5人,志愿者3人,临聘15人,与教职工谈话人数不少于50人。
3、确定会议推荐人选。根据谈话情况,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会议推荐人选。
4、会议推荐。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参会人员不得少于50人),公布推荐职位,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民主推荐表。
(三)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民主推荐(会议推荐)得票超过1/2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1)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对考察对象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总体评价。民主测评可以结合会议推荐同时进行。
(2)谈话考察。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认真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注重考察师德表现和工作实绩。谈话人数不得少于会议推荐人数的50人。
(3)形成考察材料。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4)征求党风廉政意见。考察组应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信访情况,征求区教育局纪委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有关问题或反映,要及时核查清楚,坚决杜绝“带病”提拔。
(四)讨论决定
我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五)任职备案
1、任前公示。
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后,按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五个工作日,从发布公示的当日起计算。对公示期内干部群众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应调查核实清楚并提出处理意见。
2、办理批复、备案手续。
公示期满后,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在5个工作日内,将选拔任用相关资料报局党委,由局党委进行批复、备案。
3、任职谈话。
对决定任用的中层干部,学校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同本人谈话,对其廉政及业务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一)严禁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学校干部;
(二)严禁在干部考察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三)严禁在干部档案上弄虚作假;
(四)严禁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跑风漏气;
(五)严禁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六)其他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违纪行为。
凡有违反以上工作纪律要求的,将根据教育局相关纪律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模范评选方案篇五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二、聘任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热爱学校,勤奋工作,为人正派,作风民主,办事公正,廉洁自律。
(三)熟悉学校工作,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理论素养、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一定的实践工作经验,能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实绩突出。
三、聘任资格
聘任干部应具备资格如下:
1.身体健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2.新提任中层干部的年龄一般要求在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
3.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4.一般应具备相应学段的合格学历。
5.年龄男满55周岁、女满52周岁,一般应退出中层干部岗位。如确因工作特殊需要延长任职年限的,须报县教育局研究同意。退出中层干部岗位后,各单位须按规定安排工作量,列入日常考勤管理,正常上班。擅自离岗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处理。
6.交流聘任的,应当是同级别的中层干部。提拔聘任中层正职的,应在中层副职岗位工作一年以上。提拔聘任中层副职的,应当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特别优秀的干部教师,可破格提拔聘任。
提任干部应当逐级提拔聘任。越级提拔聘任的,应报县教育局同意后实施。
四、干部职数配备**县学校内设机构及中层干部职数配备标准
略
五、聘期和交流制度
(一)实行聘期和交流制度。聘期三年,聘期满后所任职务自然免去。对聘任期满的中层干部须按规定启动新一轮聘任工作。在同一单位同一岗位担任中层干部满6年的一般应进行交流轮岗。同一处室正副职连续任职满9年的应进行交流轮岗。
(二)对有培养潜力的干部应进行多岗位锻炼,促进其管理经验的积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当年考核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中层干部,一般应给予降职聘任或解聘,对当年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适宜在原岗位工作的要实行交流。
(三)要求实行干部校际交流或校内交流轮岗的,须向县教育局提出交流方案,由县教育局根据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干部交流聘任工作。
(四)交流机制。年龄将达男55周岁、女52周岁且不满一个聘期(任期)的中层干部一般不再交流轮岗。同一处室正副职均符合轮岗条件的,先交流轮岗正职,待条件成熟时,再交流轮岗副职。情况特殊一时不能交流的,由学校向县教育局提交书面报告,经批准可暂不轮岗。
(一)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实行不竞岗聘任:
1.聘期内,因工作需要对现职中层干部进行岗位调整的。
2.聘任期满,工作胜任的现职中层干部。
3.机构调整或重组,需要对现职中层干部进行调整和分流。
4.前期推荐人选较集中或明确的。
5.其它需要实行不竞岗聘任的。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实行直接聘任:
1.局党委研究推荐的中层干部建议对象。
2.校长调整后,新任校长对现职中层干部在现聘期内的续聘。
3.其它需要实行直接聘任的。
(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实行竞岗聘任:
1.前期推荐符合条件人选较多无法确定的。
2.现任中层干部超出职数限额,需要进行人员调整和分流的。
3.情况特殊,工作需要实行竞岗聘任的。
竞岗聘任对象一般限于本校,也可根据学校实际在全县或学区范围内公开报名竞聘。原则上每个职务或职数应有两个及以上资格审查合格的竞聘对象。
七、干部审核制度
(一)职数审核。学校根据中层干部配备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填报《**县学校中层干部职数核定表》,报学区和县教育局审核。
(二)人选审核。学校在经审核同意的中层干部职数核定表的范围内,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提出学校中层干部竞争性或非竞争性聘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竞岗方案或非竞岗方案)。如果是竞岗方案,则要将竞岗方案报批。如果非竞岗方案,则要通过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对组织提名或个人推荐的人选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填报《**县学校中层干部人选审核表》,报学区和县教育局审核。
中层副职提任中层正职、或属交流轮岗的干部变动不需报职数审核。
经审核同意后,启动推荐、考察、公示和任免等干部任用程序。未经书面审核同意,擅自启动干部提任交流或推荐考察的,其相关聘任不予承认,并追究学校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聘任工作流程
(一)不竞岗聘任程序
1.公布方案。在学校公布《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方案》,并公布具体职务。
2.民主和谈话推荐。采用民主推荐和组织提名相结合的形式产生不竞岗聘任的建议人选。民主推荐包括在一定范围内的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组织提名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民主推荐票数或谈话推荐人数较低的,暂缓提拔聘任流程。
3.述职和测评。参加不竞岗聘任的建议人选必须在全体教师大会或教职工代表会议上做述职报告和表态发言。凡不做述职报告和表态发言的对象,作自动放弃论处。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或教职工代表会议进行民主测评并书面征求意见。参加测评人数应不低于应到人数的2/3,否则测评无效。赞成得票数较低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4.谈话征求意见。谈话对象:中层及以上干部、提任对象所在教研组或有工作来往的教职工代表。谈话赞成推荐票数较低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5.确定考察对象和发布考察公告。根据民主和谈话推荐、民主测评和谈话征求意见的结果,学校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公告。
6.综合考察。依据干部任用条件和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有关对象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7.确定拟聘人选。听取考察组意见,学校集体研究确定各岗位拟聘任人选。
8.拟聘公示。在一定范围内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提拔聘任干部的公示期限一般为5个工作日。
9.办理聘任手续。拟聘内设机构负责人人选由学校发文,工会、团委、少先队负责人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或按程序选举产生。聘任文件报送县教育局政工科备案。
(二)竞岗聘任程序
1.公布方案。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公开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组织推荐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个人自荐须填报申请表。
3.资格审查。由学校领导班子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将报名对象报学区和县教育局审核,确定符合干部任职资历条件的对象。
4.演讲。资格审查合格的竞聘对象须在全体教师大会或教职工代表会议上做演讲 (学校也可采用其它方式)。演讲的主要内容一般应包括对竞聘职务的认识、对该岗位职务的有利条件和不足之处以及今后的工作设想等。演讲一般应设定统一时间,设定评委5-7人,并组织评委打分。
5.民主测评。在一定范围内对竞聘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并书面征求意见。参加测评人数应不低于应到人数的2/3,否则测评无效。民主测评同意得票率较低的,不得作为考察对象。
6.确定考察对象和发布考察公告。根据评委量分、民主测评和书面征求意见的结果,按考察对象人数多于拟任职务人数的原则,由学校集体研究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公告。
7.综合考察。依据干部任用条件和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有关对象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8.确定拟聘人选。根据考察意见,学校集体研究确定各岗位拟聘任人选。
9.拟聘公示。在校务公开栏、校园网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提任干部的公示期限一般为5个工作日。
10.办理聘任手续。拟聘内设机构负责人人选由学校发文,工会、团委、少先队负责人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或按程序选举产生。聘任文件报送县教育局政工科备案。
(三)直接聘任程序
1.会议通报。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会议,校长向全体教师作关于直接聘任中层干部的通报。
2.办理聘任手续。拟聘内设机构负责人人选由学校发文,工会、团委、少先队负责人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或按程序选举产生。聘任文件报送县教育局政工科备案。
九、退出机制
(一)考核。每年度要进行一次履职考核,二次期末民主测评,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任和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二)解聘。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解聘:
1.聘任期满,未被续聘的;
2.聘任期内,工作不胜任、年度履职考核不合格的;
3.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解聘现职的。
十、纪律与监督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干部工作各项规定和纪律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充分估计和把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各项准备工作。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各学校(单位)党政领导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不允许减少或违反程序,不允许搞“;一言堂”;。
2.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在县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学区学校组织实施。政工科具体负责聘任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方案实施情况。各学区学校要及时向政工科上报聘任方案、工作进展及结果。
3.学校中层干部竞聘工作要坚持原则,真正把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适当考虑性别、年龄、专业、资历等因素。
4.学校中层干部必须服从干部能上能下的原则,自觉接受学校工作安排。落聘人员不再享受原中层干部岗位待遇,要自觉接受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应加强对中层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岗位履职能力提升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教育。
5.局政工科要加强对聘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不相一致的行为,确保聘任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有关规定与纪律产生的拟任人选和任用的中层干部,或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上岗任职的,一经查实,一律宣布无效,按程序取消相关任命,并追究学校(单位)党政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十一、附则
(一)本实施意见如有与上级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法律法规为准。
(二)要严肃干部人事纪律,对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文件同时废止。
(四)本实施意见由县教育局政工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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