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一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大学生志愿者协会章程”。
四川天一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四川天一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社会服务事业的在校学生以自愿为原则组成的全校性社团组织。本协会受成都市血液中心志愿者服务总队和校团委的领导。
第二条 本协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全校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挥团员青年在推进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全面提高青年素质,为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作出贡献。
第三条 本协会奉行自愿、友爱、奉献、互助、进步的准则。
第四条 本协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在校规校纪的范围内组织活动。
第二章 任 务
第五条 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六条 推动青年志愿者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第七条 培养广大学生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第八条 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为各类大型社会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
第九条 为学校的各项大型活动提供志愿服务。第十条 规划、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全校各级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培训青年志愿者。
第十二条 开展与校外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三条 本协会实行会员制。
第十四条 凡本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承认本协会章程,思想政治素质合格,并向本协会提出申请经委员会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本协会成员。
第十五条 会员权利
(一)参加本协会举办的活动。
(二)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
(四)向本协会推荐会员。
(五)请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第十六条 会员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按照服务协议无偿为他人或社会提供志愿服务。
(三)参加本协会的活动,完成本协会委派的任务。
(四)及时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每年志愿服务不得少于48小时或参加本协会集体活动三次以上。
第十七条 本协会实行入会和退会自愿原则。第十八条 会员以本协会的名义组织活动,须委员会批准。
第十九条 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校规校纪及本协会章程的行为,由委员会决定撤消其会员资格。
第二十条 对于在志愿服务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与个人,协会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章 组 织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必须要委员会批准可提前或延期举行。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修改本协会章程。
(四)选举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 在两次会员代表大会期间,由委员会主持协会会务。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三)讨论和决定协会年度工作方针、计划和任务。
(四)选举协会会长、副会长。
(五)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讨论并决定本协会机构设置。
(六)行使会员代表大会授予的职权。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委员会实行会长负责制。设协会会长一名,副会长2名,委员若干名。
第二十五条 职责
(一)会长:负责本协会全面工作,指导各分会开展 活动,协调各分会之间的关系。根据协会章程和工作需要提出学生干部人选;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经常同团委取得联系,以求得工作上的支持和帮助。
(二)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
(三)各部长:负责本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各项活动,接受校青年志愿者协会领导,定期向委员会汇报工作。
第二十六条 委员会下设招募部、项目部、组宣部、后勤服
务部和高校联盟。
项目部:负责协会工作总体规划、总结的起草;档案管理工作;定期向校团委汇报协会工作情况;记录例会讨论内容,整理工作思路及出现问题,并做会后总结;制作协会工作、活动所需各种文件、材料 并整理归档;维护协会各种历史活动记录并制作协会年工作汇总;起草协会各项工作管理制度规定;熟悉协会整体及各项工作活动并提出合理建议;
招募部:全面整理协会人事档案,对志愿者人力资源进行信息保存;制定培训管理条例及培训工作守则;对协会部门及成员进行学期考评,年度表彰;负责志愿者招募事宜;根据协会实际和同学要求对本协会会员进行统一志愿者培训;面向学校学生组织、举办各项技能培训活动;与其他部门积极合作,协助完成各部门培训工作。
组宣部:对协会海报制作、宣传等工作负责并参加其他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宣传工作队伍建,对协会新闻报道、会刊制作、事迹宣传等工作负责;及时报道协会活动新闻并与校团委宣传工作配合;负责宣传义务献血、组织义务献血工作;负责组织志愿者参与校园志愿活动(学校大型会议、庆典等的服务);组织志愿者参与社会各项志愿活动。
后勤服务部:负责全校校园文化活动的调试工作,部分活动中心等;对协会财产、办公用品、财务状况及人力资源等维护保管负责保护协会公有财产安全并对办公用品进行登录保存不得随意外借;定期制作协会用品清单并统一进行购置;维护协会办公室清洁卫生;提供各部门活动所需帽子、工作证、校徽等物品。
高校联盟:处理协会对外联络工作;制作协会会刊;整理志愿服务优秀个人事迹或实践活动材料,对外进行宣传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四川天一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委员会。
第三十一条 各部门制定的章程以本协会的章程为依据。
四川天一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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