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重点解读_深化改革若干问题解读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04:42:49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重点解读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解读”。

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重点解读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发布,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提出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学者李庄对此向新浪网友进行独家解析。

废除劳教制度是司法进步的体现。劳教制度,本身就是一个超越了法律的制度,不合情不合理更不合法。以维稳名义进行的劳教制度实际上破坏社会稳定的。很多经历过冤假错案的人需要上访、需要伸冤。曾经我们的劳教制度是针对罪行轻微、卖淫、盗窃、诈骗等行为的,但现在被劳教的人当中这部分所占比重已经非常少了,更多的那些有苦无处诉的人。表面上的和谐背后是民间积蓄的大量的对政府的不满、对司法的不满。劳教制度就如同一个社会的高压锅,当积蓄了大量不满之后,必然会找到其他的出口,这是非常可怕的事情。访民的正常上访是这个“高压锅”的排气阀,应该受到保护。我在重庆所看到的,就是把大量不构成犯罪的人都送进了劳教所,这其中要包括了大量的警察。另一方面,劳教制度比刑法还要可怕,很多人在关在劳教所两、三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劳教本身就是一个法外之罚,废除劳教制度是回归了司法本身。

死刑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逐渐减少的趋势。只有伊朗、阿富汗等国家还保留了非常残酷的死刑方式,例如绞刑、石刑等等。我一贯是主张废除死刑的,但与此同时,我也主张不能一步到位地废除死刑。因为死刑不仅仅承担了惩罚犯罪的功能。犯罪人除了激情犯罪之外,还存在蓄意犯罪,死刑对这部分行为会产生强大的震慑作用。所以我主张逐步废除死刑,现阶段应该保留对极端暴力和重大贪腐的死刑。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对此,北京大学教授穆光宗为新浪网友独家进行解析。

决定的出台在国家层面迈出了值得肯定的一步。从微观上来说,对个体家庭的影响很大,从宏观上来讲,对国家社会的影响有限。光放开二胎还不够,应鼓励生育二胎,家庭养育成本应部分外部化、社会化,政府应承担更多的生育成本。

对人口出生规模影响有限

政策的影响都有个过程,单独夫妇二胎政策的出台也许会有小的生育回潮,但是对出生规模影响有限,预估将达到每年100-200万数量,以中国人口基数来看,对总人口的影响非常微小,不会有太大的人口反弹,不会失控。应鼓励生育二胎

从宏观上来说,人口安全是国家基础,是社会生活的主体、动力,人口失衡、萎缩、超低生育率,呈弱持续发展或不可持续发展,不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所以中国要走出超低生育陷阱,逐步提振生育率,继续改革,鼓励生育,小步快进。改革是连续的过程,单独夫妇二胎政策是起点不是终点,国家需从生育权限政策和生育导向政策两方面做更多积极努力。生育权限要达到自主生育,生育主体能实现自主、自由、负责生育。

生育导向方面,国家应鼓励向2个孩子方向发展,杜绝独生子女政策。所以在这个基础上国家需要出台更良性的刺激和鼓励政策,鼓励更多的年轻家庭生育2个孩子,生育的权利和导向需要得到跟多的保障。目前生育成本太高,家庭养育成本应部分外部化、社会化,由政府承担一定的成本,比如延长产假、增加生育津贴等。对缓解老龄化和人口红利增长作用有限:

对单独家庭来说多了一个养老的依靠和支持,有更好的保障。对国家来说,2亿的老龄人口,而每年100万的人口增量,作用有限。

人口红利是指人的价值和贡献,每个人都是有价值的,所以有人口就有红利,只不过随着我国目前老龄化和低生育率加剧,我国目前劳动力优势在减化、弱化。从长远来看,未来人口红利将大大减少,2012年我国15-59岁劳动年龄人在相当长时期里第一次出现了绝对下降,比上年减少345万人,这意味着人口红利趋于消失。单独二胎政策的出台,对人口红利的增长作用同样有限。

延迟退休是必然趋势

我觉得最重要的是我们国家这个老龄化发展很快,简单说是干活的人少,吃饭的人多。如果再加上小孩的话,根据过去测算的六组数据推测,大概到2050年左右,老龄化就达到高峰了,从30、40%的人60岁了,你再说小孩要抚养,我们抚养费很高,但干活的人很少。你再不延迟这个退休的话,这个国家就养不起这些人了。

什么叫渐进式

这个决定里面提到的是渐进式,一个是指不是说现在就要开始,简单的说,比如说现在是60岁,一下子就要到65岁,我觉得可能还要有准备吧,特别是相关的东西要考虑稳妥。

还有一个是宣传引导大家能够接受,因为从现在来说,市场上很大一部分的人,你要说延迟退休都不太愿意,为逃避延迟退休,甚至有人会提前点退休,哪怕扣点退休费我也愿意。

另外渐进式还指逐步延长,如果真正开始实施的话,可能一年先延长几个月,然后通过一段时间,比如说从60-65岁,逐步延长的过程,不会一下子延迟几年。

延迟退休对就业市场影响影响不大

应该说会有一些影响。虽然现在也有相当部分人实际上退休以后还干活,但毕竟不是所有人退休以后都在干活,但是我觉得这些影响不是很大。三中全会决定有助于医生回归治病救人本质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发布,针对其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内容,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李玲表示,《决定》首次提出医疗人才培养和人事薪酬制度的建设,有助于医生回归到治病救人的本质。

《决定》关于医改内容:取消以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建立科学补偿机制。加快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会资金可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允许医师多点执业。允许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李玲称,《决定》最大的亮点是首次提出“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人事薪酬制度”,因为医疗卫生体制中最关键的就是医生,取消以药养医,让医生的价值得到体现,才能使医生回归到治病救人的本质上,赢得患者的信任。

在三中全会召开之前,多地出现严重的医患冲突事件,不少医生不满当下的医疗环境,一些医院甚至提出停止诊疗一天的活动来表示抗议。

《决定》还提出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会资金可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允许医师多点执业。允许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李玲认为,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思路是对的,但是要明白一点,社会办医是补充力量而非主导力量,要改善当下的医疗环境、实现服医疗费用降低等目标,还是需要在顶层设计上多下功夫。此次提出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机制综合改革,是一大进步。

医院“去行政化”不等于企业化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发布,提出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对此,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竹立家教授向新浪网友独家解析。

行政级别,顾名思义是赋予政府机关的。学校、科研机构、医院的行政级别,都是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产物。学校、科研机构、医院的行政级别,会造成这些服务机构、事业单位的官本位、权本位思想突出,行政级别成了从业者的追求,人浮于事,大大降低了这些机构的工作效率。取消学校、科研机构、医院的行政级别之后,这些单位即打破了一把手、一言堂的管理方式,可以采取更现代化的管理制度,比如董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以及法人制度。取消学校、科研机构、医院的行政级别,首先对这些机构回归知识本位、研究本位、发展本位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是重大的思想解放,使中国社会向更加合理化、知识化、人本化的方向推进。其次,各个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职能将更加突出,提高公共服务部门的服务效率。

取消学校、科研机构、医院的行政级别,并不意味着将这些机构企业化,只是在决策性质的转变,不会改变公立机构的事业单位性质,也不会改变教师、科研人员、医生的事业编制和保障。

摆脱司法地方化和行政化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今天摘要播发。《决定》提到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认为,这是为了摆脱行政权对司法权的干预,实现公平正义。

摆脱司法地方化和行政化,实际上有两个重点,第一是法院、检察院的人财物统一归省一级管理和保障,摆脱市县区法院、检察院对地方力量的依赖,保证司法的独立与公正;第二是成立一个脱离于行政区划的司法管辖区,实际上就是将司法管辖和行政区划相分离,以此摆脱行政力量对司法的干预,保证司法公正性。

《决定》提到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认为,网上信访是为了顺应网络时代发展的需求,不会导致滥访。

网络信访是随着新兴科技的发展而产生的,充分利用网络来保障公民申诉、检举、控告权的信访机制。这种信访机制并不会导致滥访,会有相应的程序甄别掉没有事实依据或者违背法律的信访要求。它最大的特点就是充分顺应了网络时代的发展。

《决定》还提到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认为,建立违宪审查制度是建立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的应有之义。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很多权利都是在宪法里规定的,比如保护人权,保护私有财产,但是却没有能贯彻实施,加强对宪法的贯彻也是保障这些权利。同时,建立违宪审查制度是建立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的应有之义。违宪审查不仅要有相应的启动程序,还要有相应的组织机构、人员。但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认为,这项决定并不意味着会有违宪审查制度化的相应举措,只是会在保证宪法的实施上有一些更强的力量。

官邸制抑制国有资产流失和预防住房腐败

官邸制,作为一种官员住房的制度,已在国外实施多年。简单来说,官邸是国家为一定级别的官员提供在任期间居住的住所,官员本人对此没有产权。在中国实行官邸制,有现实的意义。

有资料显示,从2008年开始媒体频频曝光官员住房腐败的问题,一些贫困地区修建官员别墅,重庆打黑中查出文强有8套房产,前段时间江苏一官员也被曝出名下房产8处的丑闻,而山西蒲县煤炭局原党总支书记郝鹏俊在2010年4月接受法庭审判时,曝光其从2000年开始经营煤矿,事发前花1.67亿多元在北京、海南等共购买了35套房产。这都凸显出干部住房监管制度缺失的问题。同时,由于市场与权力的结合,以权谋房的现象普遍,从而造成大量的国有资产私有化和住房腐败。

现实来讲,很多官员在任期间的住房由当地政府提供,但随着他在不同地区任职,在各个地区都有住房,出现了一名官员占有多套住房的现象。一个案例显示,某省一个有29套省级干部住房的大院,其中在任省级干部住房占28%,调离干部家属住房占7%,离退休干部家属占59%,还有两套空着。而且经常出现每新来一任官员,就要搞一个(书记)大院的情况,这也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

另外,官员的住房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买卖,其中容易出现国有资产流失:官员从国家手中以低价买入房产,当市场价格上涨后再卖出,其收益就成为个人资产。

官员获得住房总是伴随着公权力的使用。最开始,有官员利用“自有土地自建房”等名义建设自有住房,后来出现了以职权低价“团购”住房。《人民日报》曾报道,广西柳州市的柳江东岸,有一片专为市四大班子领导建的高档住宅小区,名为“河东苑”,每套320~340平方米,每平方米售价相当于周边商品房价的一半。

在这样的现实下,官邸制可以作为抑制国有资产流失和预防住房腐败的一项措施。在制度建立中,要考虑到三个先决条件。首先要明确的是,这个制度的实行范围仅限于掌权的、重要职位的官员,比如县级、市级、省级的一把手,其他公务员住房通过市场化、货币化或其他方式安置,不在此制度考虑范围内;其次,大家要对这项制度达成共识,没有认识上的一致,就没有制度上的执行;第三,该制度即便是推广,也不会是大范围的,先从试点开始,有了成熟良好的效果后,再扩大范围实施。

对于这个推广试点,从制度设计完善性上讲,县级带头推行是有可能的,因为这一级的领导人最容易出现以权谋房的情况,也容易导致与百姓之间的隔膜,所以要从问题发生的地方开始改革。其次,从代价的角度来讲,不能立刻从最高层建立这样制度。在县级摸索出成功的经验后,再市级、省级的逐级向上推广。中国的很多改革需要从上到下的推行,而官邸制则需要自下往上推动。

虽然目前还没有在国内实行官邸制的详细制度建设的规划,但是西方国家已有多年的实践经验,其完善的制度设计也能借鉴。

我们最终要将职位和住房相挂钩,谁在这个职位上,谁就享受同等级别的待遇,这要在政策中明确表达出来,形成“铁打的房子流水的官”的制度。

美国就是一个很好的效仿对象,即便是小布什卸任何时搬离白宫、奥巴马何时入住这样的细节,也均有严格的时间限制。

但需要说明的是,官邸制并不是一个万能的制度,它不能解决所有出现的官员住房问题,仅只能解决重要职位官员在任期间的住房,减少官员占多套住房的情况。

此外,它的有效运作还要配套措施来协助。官邸制解决了在任官员的住房,一旦卸任了,住房怎么解决呢?这就需要设计补偿制度,无论是市场化还是货币化的补偿,让退下来的官员也能有合适的住所,他们住得安心,也能得到社会的认可。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今天摘要播发。《决定》提到我国将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和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对此,陈有西律师认为,减少死刑罪名是进一步完善我们国家的人权制度,废止劳教制度是保障基本人权的重大进步。

关于逐步减少死刑罪名,公报的三十四条讲到了完善人权的司法制度,说到了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的罪名,从公报原意来理解,是立法的问题,从立法入手减少我们国家的死刑,一般来说是从经济犯罪、财产性犯罪、职务犯罪、非暴力性犯罪来考虑,来减少死刑的罪名。对暴力型犯罪故意杀人投毒危害公共安全这一类的严重犯罪不会减少。这样就从源头上减少我们国家死刑的刑种,这样就必然导致司法当中的死刑实际减少,这样就符合国际上废除死刑减少死刑的潮流,也进一步完善我们国家的人权制度,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进步,也是中央决议当中第一次谈我们国家的死刑制度,明确提出来减少死刑。这是同我们国家宪法和刑事诉讼法提出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具体体现。不赞成全部取消死刑,应该逐步取消,比如非暴力性的犯罪应该取消死刑。

废止劳教制度,这次中央全会正式做出了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的决定,这是非常重要的进步,这就意味着,中国将来不会有行政权来决定剥夺一个人的自由,必须经过司法审判、法庭抗辩、律师辩护、法庭合议,由法院来决定一个人该不该被剥夺自由,这个是对中国保障基本人权一个非常重大的进步,改变了60年来有一块是由行政权来限制人身自由的状况,确保对每个人人生权利的保护。同时取消劳教之后也会带来社会管理上的一系列问题,需要健全轻罪的追究方式,健全社区矫正制度。这是对上访人员权利的一个保护,以前抓上访人员强制劳教的现象就能够消除了。

削减冗余单位可以增加对新型作战力量投入 1.好钢用在刀刃,加强新型作战单位兵力。

岳刚表示,我军改革从组织机构上入手,将现有的人员优化。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安全日趋重要,网络战已成为新的战争模式。目前连美军都已成立网络战司令部,因此我军改革,就是要减少臃肿机构,增加网络战等新型作战单位兵力。

2.可适当减少军区数量、增加新型武器装备

对于网络上关于撤销七大军区的意见,岳刚表示,中国幅员辽阔,如果撤销七大军区并不符合中国国情。但我们可以效仿俄罗斯减少军区数量,目前俄罗斯军区数量已有10多个减至4个。此外,现在中国陆军部队仍然偏多,还有继续压缩的空间。同时应增强海、空军以及二炮部队力量。并且淘汰老旧武器,增加新装备数量。

3.无需砍掉文工团

关于网友热议的文工团问题,岳刚表示解放军文工团数量已比以往减少,没必要一刀砍掉。文工团还是有其存在的意义的,因此对文工团只需进一步压缩其规模即可。

4.科研单位可以推向社会、走军民融合道路

解放军科研单位可以适当调整,把一些原来搞单项的科研院所综合起来,合并成一个单位。这样的好处是可以减少行政人员,保证科研人员队伍。另外科研单位还可以转出去,走军民融合。有些非核心技术完全可以交给地方企业去做。例如,我军战斗机弹射座椅的科研院所,在俄罗斯这类产品都是由地方企业生产的,连美军也购买俄制弹射座椅。因此中国的弹射座椅,不是必须有科研单位完成,可以放手给企业去做。

延伸阅读:

盘点解放军非战斗人员构成解放军非战斗人员包括机关兵、文职人员、文工团、军事院校和我军下属的各媒体等单位。机关兵有很多分类,负责通信、交通、卫生、饮食等诸多方面;我军文职人员,是指按照规定的编制聘用到军队工作,履行现役干部同类岗位相应职责的非现役人员。文职人员虽不授军衔,但也是我军力量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帮助现役军人少担负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解放军文工团人员属于文职人员的一类,通过运用文艺的形式慰问一线部队,可以起到提升军队士气,舒缓军人心理压力的作用。包括隶属于总政治部的总政文工团,还包括隶属于军种部队的文工团,例如:隶属于空军政治部的简称空政文工团,海军政治部的简称海政文工团,第二炮兵政治部的简称二炮文工团,武警总部政治部的叫做武警文工团;同时,还包括有隶属于各大军区的文工团,等等。

在全运会和一些体育比赛中,解放军一般会单独组队参赛。解放军下属各类运动队中,较为著名的有八一篮球队、八一乒乓球队等,曾经的八一足球队已被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院校,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院校两大类。是军队培养、造就合成军队高级指挥员和高级参谋人员的最高学府。直属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军事学院设训练部、政治部、院务部、研究部,政治、战略、战役、战术军兵种、外军、科学技术等教研室和电化教学中心。

我国各省军区都有专门的负责征兵宣传、动员和组织等的部门,比如武装部及其下属各单位,和平时期搞好兵员征集工作,同时协助民政和有关部门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战时还需要组织实施兵员和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

我军有一大批从事军事工业的人员,负责装备的研制、生产和维护等,例如军委直属以及总装备部下属的各个科研机构,其特点是研究的目标以军事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而不是经济效益。

另外,我军下属的报纸、网络媒体等的工作人员(军事记者、宣传人员等)也属于非战斗人员这一范畴。

全文解读《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全文解读《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亮点1 改革力度前所未有。《决定》涵盖15个领域、60个具体任务,句句是改革,字字有力度 记者: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入选理由 深刻阐述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总结我国改革开放35年来的历史性成就和宝贵经验,提出到2020年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

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彩论述汇编1、全面深化改革,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专家解读

叶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曳及专家解读渊2013年11月 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冤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全 实践发展永无......

关于《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投资机会解读

关于《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投资机会解读11月15日,《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决定》由十六项60条构成,涉及到了行政体制、金......

下载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重点解读word格式文档
下载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重点解读.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