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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年)
为进一步合理利用、科学调整和优化配置医疗资源,促进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更好地满足居民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09版)》、《佛山市十二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0—2015年)》,结合我区实际,特编制本设置规划(2011—2015年),本规划指禅城区管理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二级以上规模民营医院的设置规划由市制定)。
一、现状分析
禅城区为佛山市人民政府驻地,是佛山政治、金融、文化、教育、科技、信息和物流中心,总面积154.02平方公里,下辖1个镇和3个街道办事处,54个村民委员会,87个居委会。全区常住总人口98.03万人,其中户籍人口60.31万人,出生率为8.1‰;死亡率为4.97‰;自然增长率为3.13‰。60岁以上8.54万人,占总人口的14.2 %。2009年全区生产总值886.33亿元,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649元,恩格尔系数为34.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367元。人均生产总值(按常住人口计)2009年为90622元,高于佛山市平均水平[A]。
(注A:2009年佛山市人均生产总值为80579元)
(一)居民健康水平
2009年我区居民期望寿命76.34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孕产妇死亡率0/10万,婴儿死亡率2.0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B],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注B:2009年我国人均期望寿命为73岁,孕产妇死亡率31.9/10万,婴儿死亡率13.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7.2‰)
(二)医疗卫生资源
到2009年底,禅城区辖区内有医疗卫生机构361间。
其中市属医疗卫生机构有13间,即综合医院3间(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中医院),专科医院3间(市三医院、市口腔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所3间(市职业病防治所、市皮肤病防治所、市结核病防治所)和卫生机构4间(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市中心血站)。
区管医疗卫生机构348间。包括区中心医院1间,镇街卫生院8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间,区卫生监督所1间,区健康教育所1间,精神病治疗管理所1间,其它专科医院7间,门诊部40间,诊所17间,医务室197间,农村卫生站33间,社区卫生服务站41间。
区管医院中转制医院3间,民营医院7间。
2009年市直医院住院床位5089张,卫生人员6369人,卫生技术人员4971人,其中执业及执业助理医师1687人,注册护士2120人。
2009年区管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实有床位1415张,其中民营医院720张,占全区的50.88%。区管医疗机构拥有卫生人员3623人,卫生技术人员2904人,其中执业及执业助理医师1210人,注册护士1239人。
禅城区范围内(包括市直及区管医疗机构,不含设在区内的南海区人民医院,按98.03万常住人口计算)每千人口拥有病床6.63张,平均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8.03人,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含助理)医师2.96人,每千人口拥有注册护士3.42人,医护比1:1.16。
(三)卫生服务提供
2009年区管医疗机构(不包括门诊部及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供诊疗503.76万人次,人年均5.14次。其中:门诊诊疗459.51万人次,区中心医院门诊诊疗占全区门诊总量的25.45%,镇(街)医疗卫生机构占74.55%;出院人次43,840,区中心医院占区管医疗机构住院总量的52.82%;镇(街)医疗卫生机构占47.18%。出院病人治愈率为70.18%,好转率20.89%,全年全区实际开放总床日数为377,002,病床使用率85.2 %。区管医疗机构医师人均每年担负诊疗人次6303、医师人均每年担负住院床日613.7。
(四)主要卫生问题与挑战
1.居民两周患病率上升。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显示,我市居民两周患病率为103.77%,与2003年相比,卫生服务需要有所上升。
2.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病率上升。60岁以上人口达14.2 %,老龄化速度加快,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成为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疾病,已经替代传染性疾病成为我区居民的主要死因,康复医疗服务需求量增加。
3.急性传染病仍时有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威胁依然存在。
4.职业病发病有上升趋势。职业病防治任务的艰巨与职业病防治队伍薄弱及设备设施缺乏不相称。
5.区管医疗机构生存压力大。辖区内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密集,规模大,档次高,技术力量雄厚,优质资源高度集中,而镇(街)医疗机构设备落后,技术力量薄弱,处于众多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夹缝中,生存压力大,加上卫生事业经费长效投入机制未建立,影响了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和医院的发展。
6.医疗服务形式老化。多元化办医的格局虽已初步形成,但中间性医疗服务和设施较少,如社区康复、临终关怀等医疗卫生服务不能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新的医疗服务需求。
二、规划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放在首位的宗旨,统一规划、合理设置医疗机构,完善多元化办医格局,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增强医疗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提高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建立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功能和结构更趋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更好地为居民提供符合成本效益的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实现医疗事业与社会的同步发展。
三、规划原则
(一)公平性原则
坚持从供需实际出发,面向全区人民,充分发挥现有医疗资源作用,适当调控医疗机构发展规模,科学合理配置,保证全体居民都能公平、均等地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可及性原则
优先发展和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做到医疗机构布局合理,功能明晰,交通便利,服务半径适宜,使群众就近得到便捷服务,但不得重复设置。新设的医院,原则上距已有同类别及主要服务科目相同的医院半径应不少于1000米,新设其他医疗机构,距已有同类别及主要服务科目相同的医疗机构服务半径应不少于500米,避免卫生资源的重叠,充分合理地利用医疗卫生资源。
(三)多元化办医原则
坚持非营利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和外资进入医疗服务领域,鼓励社会资金和外资向专科、中间性医疗服务流动,建立良性竞争机制,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建设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
(四)分级医疗原则
定位医疗机构的功能和职责,建立和完善分级医疗的医疗服务体系,引导居民合理就医,使常见病、多发病到基层医疗机构,危、难、重病到区级及以上医院诊疗。
(五)适度超前原则
医疗机构的设置既要与本区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相适应,又要充分发挥禅城区在市中心地理位置的辐射影响作用,做到设置适度超前。
(六)整体效益原则
正确处理控制与发展的关系,引导医疗卫生资源转向社区,适度增加老年病、康复、临终关怀等医疗服务项目,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特殊医疗服务需求,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效能,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建立各类医疗机构相互协调和有序竞争的医疗服务体系。
四、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本着避免机构重叠、减少资源浪费、加强基层建设、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原则,做到布局科学、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网络健全、功能完备,形成服务能力较强、居民就医方便、能满足不同医疗卫生保健需求的医疗服务新格局。到2015年,区管医疗机构床位总数2,550张(见附表),卫生技术人员3,600人,包括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1,360人,注册护士1,770人。
探索区域医疗服务信息联网运作,逐步实现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共享,促进区域医疗服务同质化。
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一)综合性医疗机构
规划期内不再新设公立综合性医院,重点加强镇(街)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服务能力。规划期内设置区属综合性医院9间。
区中心医院作为我区医疗救治和技术指导中心,承担疑难危重病诊治任务,“十二五”期间,要加强内涵建设,创建三级医院,规划期拟扩建业务用房7.5万m2,床位数增加到1000张。要以脊柱脊髓疾病微创治疗技术为龙头,带动建设好其它重点学科和相关学科群,实现医、教、研结合,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力争达到全市同类医院领先水平,脊柱脊髓疾病微创治疗服务要辐射到全省以至全国各地。
南庄医院、张槎医院要在一级医院的基础上,加强队伍建设,加快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并结合当地服务人口数、居民医疗需求及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南庄医院床位数增加到250张,张槎医院床位数增加到200张,争取“十二五”期末申报创建二级综合医院,成为能向周边多间社区提供医疗为主,兼顾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并承担一定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区域综合性医疗中心。
澜石医院、永安医院要加强队伍建设,加快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并结合当地服务人口数、居民医疗需求、社会经济发展以及旧城改造情况,床位数增加到100—150张,向二级综合医院的规模和水平方向发展。
组建祖庙医院,在祖庙街道同济医院、朝阳医院、环市医院的基础上,结合朝阳医院动迁,有机整合卫生资源,组建祖庙医院,病床数为150—200张,向二级综合医院的规模和水平方向发展。
(二)专科医疗机构
规划期内,设置专科医疗服务机构11间,床位数共415张。
老龄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我区居民健康的主要疾病,原有专科医疗机构应明确办院思路,突出重点,注重开拓新的服务内涵,选择能充分发挥自己优势且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量大的项目,为不同层次的患者提供更多的选择空间。弥补医疗资源和服务能力欠缺的领域,树立自己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特色品牌,坚持以简、便、廉、大专科、小综合的特色取胜,突出自己的拳头科室,取信于民,努力使医院的发展长盛不衰。
向阳医院在做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为社区居民提供社区卫生服务外,要进一步发展口腔特色专科,不断提高口腔专科服务水平,争取另行选址筹建区口腔专科医院,向二级专科医院的规模和水平方向发展。朝阳医院不断完善并发展肛肠病专科。
民营医院在我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占有很大的比重,在医疗卫生改革中将起着重要作用和积极效应。“十二五”期间,除了继续支持原有民营医院协调发展之外,还要加大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特色医疗机构,主要为专科医院,拟增设一级及未定级医院4间,床位数控制在100张以内,为营利性医疗机构。新建二级规模的民营专科医院2间,按《佛山市十二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0—2015年)》执行。
近几年急性传染病时有爆发流行,为做好传染病爆发时的救治工作,区中心医院要设置专门的发热门诊,建设感染性疾病科,设置病床30张;张槎、南庄医院升格二级医院的同时要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及发热门诊,各设置病床20张、观察床10张、以解决急性传染病的应急救治问题。
(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机构,以维护社区居民健康为中心,主要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一般常见病及多发病的诊疗服务、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服务,承担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职责。在完成“十一五”规划基础上,“十二五”期间,全区要继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真正实现“小病在社区、防病在社区、健康在社区”的目标。
根据服务人口和服务范围,以方便居民就诊为原则,合理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照每3—10万居民或每个镇(街)所辖范围规划设置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医院及规划向二级医院发展的街道医院可继续加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牌子。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拟增设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区共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间。
为避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重复,根据祖庙街道人口多的实际情况,可在祖庙街道辖区内将原有医院整合,并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09〕2567号)配置卫生资源,实施规范化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可不设住院病床,原设的病床要逐步转为护理康复功能病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结合社区卫生服务需求及自身技术力量,大力开展有自己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和专科服务(如环市医院的社区防治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专科特色,朝阳医院的肛肠病防治、小儿疳积专科特色,同济医院的疼痛、康复、小儿推拿及老年病专科特色,向阳医院的口腔专科和家庭病床)。
2.社区卫生服务站。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不到的区域,每1万常住人口设置1间社区卫生服务站,范围较大的居(村)委会,可结合人口和服务半径等情况以居(村)委会为单位设置。全区“十一五”期间已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50间,“十二五”期间,拟增设社区卫生服务站5间。做到全区居(村)全覆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下辖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
(四)医疗急救机构
医疗急救体系是我区社会应急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二五”期间,要依托区、镇(街)设立医疗急救机构,即依托区中心医院建立急救中心,设置职能科室,包括办公室、指挥调度科、急救业务科(含科教培训);建立一个院前急救专业组。急救中心与区中心医院“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建筑面积1500m2。并依托各镇(街)医院建立急救医疗分站,组建高标准的全区医疗急救服务网络,设置急诊科,加强院前急救能力建设,按照相关的建设标准与要求对急诊科进行规范化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200 m2,基本形成覆盖全区城乡、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医疗急救救治体系。
(五)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网络
建立和完善乡村、社区中医服务网点,功能涵盖预防、治疗、康复、保健、养生等具有中医特色的医疗预防保健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以及重大、疑难疾病防治方面的优势。加快推进中医药进社区、进农村的步伐。积极推动“治未病”健康工程,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能力建设。
(六)妇幼保健服务和职业病防治服务机构
进一步健全、完善区妇幼保健所的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质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提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七)门诊部、诊所及其它医疗机构
“十二五”期间,我区门诊部和诊所要按照“总量控制,结构优化,质量提高”的原则,一般不再增设其它综合性门诊部、诊所,要通过设置、变更等途径,合理调整结构布局。新设置医疗机构或变更执业地址,必须符合本规划设置要求,在中心城区,新设置或变更执业地址的门诊部、诊所,其选址距服务科目相同的同类医疗机构服务半径应不少于500米;原有门诊部、诊所保持其原来注册登记时的业务用房面积规模;门诊部、诊所因变更执业地址而使业务用房面积发生变化的,新增面积不得超过原有总面积的20%。
港澳服务提供者医疗机构由市卫生局统一规划。向阳医院可增设属下的口腔专科门诊部1家。根据《关于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工作的通知》(粤中医函〔2009〕217号)的精神,对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工作,全区共设置药品零售企业中医坐堂医诊所5间,其中在祖庙街道设2间,其余镇、街各设1间;设置口腔诊所5间,其中南庄镇2间,祖庙街道1间,张槎街道1间,石湾镇街道1间。
针对居民日益增长的对老年人、临终关怀、残疾人等护理服务的需求,开展设置护理服务机构试点工作,拟增设1~2间护理院(或护理站),护理院床位数控制在100张以内。
厂企(300人以上)、学校、托幼机构对内部服务的医务室根据其实际情况增减,规范管理,不能对外服务。
不再增设村卫生站。镇(包括含农村的街道)卫生院与村卫生站实行镇村一体化管理,通过镇、村医疗机构开展纵向合作,提高村卫生站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部门密切配合区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纳入禅城区建设规划,要加强对规划执行的领导、监督和评估。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发展规划、卫生、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要按照规划依法分别对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新、改、扩建项目进行立项、建设用地审批、提供相应经费、制订各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相应的社会医疗保险付费政策,以确保规划的落实,促进目标的实现。
(二)加大投入,构建长效机制
要树立公共财政的理念,确定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之间的卫生投入责任,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长效投入机制,加大卫生投入。要优化投入结构,保障重点建设,对镇(街)医疗机构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其基本建设项目要优先纳入区、镇(街)两级年度基建预算。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轻重缓急逐年安排所需资金。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和贷款行为。
(三)公正平等,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发展
要加大政策扶持,大力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对所有医院的准入、人才引进、等级评审、职称晋升等,要平等对待、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将符合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纳入急救网络医院范围。支持民营资本参与公立医疗机构改制。鼓励社会资本以收购、兼并、托管等形式,参与公立医疗机构的转制重组。
(四)依法监管,规范医疗市场
要依法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实施全行业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行政,坚决打击无证行医、非法行医、超范围行医和虚假广告行为,规范医疗市场,为医患双方提供一个良好的行医和就医环境。
七、附则
(一)实施《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年)》期间,如果人口、行政区域调整和医疗服务需求等发生巨大变化,应及时进行论证,适时调整修订。修订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进行审核、批准和发布。
(二)本规划由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附表:禅城区“十二五”期间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展规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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