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 工作汇报(精选5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食品流通总结”。
第1篇:食品流通
特别提请注意:
1.申请人应当向具有许可管辖权的许可机关申请食品流通许可。
2.食品流通许可属于前置许可。申请人取得食品流通许可,但是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3.食品经营者以前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原许可证继续有效。原许可证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提出申请,经许可机关审核后,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4.原卫生许可证需要换发或变更的,一律按新办食品流通许可证处理,经审核通过换发新证。
食品流通许可设立应提交的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五)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六)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八)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和应当进行重点审查的其他内容。
食品流通许可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一)《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书》;
(二)与变更食品流通许可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食品流通许可延续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二)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申请时提交)。
申请人应当在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补办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登载遗失声明的报刊原件;
(二)补办申请文件。
申请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食品流通注销许可申请书》;
(二)与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相关的证明文件;
(三)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第2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
2011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工作情况汇报
(庆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今年以来,我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省工商局以及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为目标,以食品安全“机制建设年”活动为载体,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推行“12345”食品放心工程,加大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我市工商系统承担着7501户食品经营户,828户食品批发企业和104户商场、超市的监管任务。针对食品安全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创新监管体制入手,讨论制定了“一条主线”定目标、“两网建设”打基础、“三大体系”作保障、“四项活动”促规范、“五种机制”管长远的“12345”食品放心工程。市局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与各县(分)局签订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各县(分)局也将其作为一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大事来抓,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对所涉及到的目标任务、制度建设、工作内容及时的进行了安排部署,确保不走样、1
不变形。去年12月22日市局在环县专门召开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场会,会议回顾总结全市工商系统近年来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和推行流通领域12345食品放心工程情况,交流工作经验,研究工作对策。目前全市7县1区全部建立了食品流通行业协会,并依托协会,建立起了覆盖全市的食品安全配送网,从食品的购进、仓储、销售、配送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定期召开理事会议、会员会议,组织协调和解决全市食品配送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确保食品配送质量,对配送的食品安全负责。并建立配送流程指挥调动系统,明确了配送范围、配送区域,并逐步向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推进,初步建立了现代化的食品流通安全物流配送新模式。全市系统中建立了市、县局和工商所三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明确了各级监管职责、目标和工作任务,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式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各县(分)局建立起了部门协作、预警防范、行业自律、信用分类监管、行政问责追究等机制,从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安全事故预警防范、责任落实、失职追责等方面形成了全方位食品流通领域安全监管体系,形成了层层抓督办,人人尽职责,个个扛重担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维护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一)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结合农村食品市场特点,继续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乡(村)镇为重
点区域,以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场所,以农村商场、超市和食品(杂)店为重点单位,以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和农村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集中整治、严查食品违法行为。不断规范连锁配送和送货下乡食品经营行为,严格规范了农村食品经营秩序,维护了农村食品市场的安全。
(二)深入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为严厉打击销售问题乳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我局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采取得力措施,层层落实监管任务和责任,进一步加大对流通环节乳品和含乳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开展了为期8个多月的集中清查问题乳粉专项整治工作。截至8月15日,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283人次、车辆121台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32处,检查食品经营户2399户次,未发现问题乳粉在本市辖区销售。在专项整治中我局首先是根据不同职责、不同要求逐级签订责任状,把开展清缴问题乳粉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工商局和工商所,对问题乳粉的清查、清缴、销毁、案件查办实行责任追究制。其次是严把乳品市场准入关,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制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对乳品和含乳食品经营主体进行了清查,挨门逐户核查《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有效性;对于流通环节乳制品经营户《食品卫生许可证》尚未到期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42号])要求,全部停止使用,一律更换了新的《食品
流通许可证》;对于新开办或者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食品经营者依法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将乳制品列为食品流通许可证和注册登记管理项目核定类别单独标注,并严格依照食品流通许可的法定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受理、审核、发放,严格乳制品经营者资质要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规范其经营行为,截止7月底,全市乳制品单独审核换发许可证2830户(其中:含婴幼儿配发奶粉1147户)。三是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入开展乳品市场巡查。针对乳品和含乳食品经营者主体特别制订了定期不定期的巡查计划,并结合三级巡查方案进行全方位的督查、检查,加大对问题乳粉的排查力度。对各辖区所有经营乳制品的经营者进行了地毯式清查,拉网式排查,做到检查一家,登记一家,建立乳品经营户档案。重点检查落实了乳品和含乳食品经营户建立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帐情况,对检查备案不齐的乳品和含乳食品一律下架处理,确保乳品安全万无一失。四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乳品和含乳食品退市后的跟踪监管,严防再次流入市场。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的职能作用,及时与卫生、质检、食药等有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建立健全的协作机制,及时报送工作动态情况和数据,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切实形成监管合力,共同加强乳制品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工作。
(三)深入开展“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按照省工商局召开的全省工商系统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视频会议精神和庆阳市政府召开的全市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局及时召开全市工商系统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会议,制定印发了《庆阳市工商系统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全市工商系统立即行动,分阶段对流通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进行了宣传动员、调查摸底和清理整顿。在整治中我局通过电视媒体、报刊等对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进行了宣传和报道,先后被市、县媒体、报刊等采用39篇。在市、县、乡镇主要街道、人流密集场所、农村行政村部、交通要道等重点地区的超市、食品经营户、餐饮店、车站印制、发放、张贴8部委《公告》和《食品安全法》宣传单5万多份,悬挂横幅34条,宣传栏23期,宣传标语420条,营造了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浓厚氛围,做到打击流通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顿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按照安排,全市工商系统从4月29日开始,对所辖区域的食品添加剂经营单位进行彻底的排查、摸底、登记、整治,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组织开展突击检查、区域整治。加强了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县域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企业外租厂房、车间、仓库以及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
重点部位的组织排查和清理整治。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451人次,执法车辆648台次,对7501户食品经营户进行了检查;对2户主营,92户食品添加剂兼营的经营户全部建立了书式和电子档案。共查处涉及食品添加剂案13起,对超范围经营及少量经营的7起进行了下架处理,没收标识不齐、三无及不合格食品添加剂11个品种、约120公斤,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6户进行了处罚,罚款10000元。
(四)认真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了认真贯彻落实5月20日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精神,5月21日上午,我局迅速召集各县(分)局一把手,召开了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专项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安排全市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广泛动员,认真排查摸底,迅速行动,以“3个大幅度提高、2个彻底解决、1个严厉打击、6个长效机制”为目标,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制度,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对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进行了多次地毯式的清查,层层划定了监管责任,实行严格考核奖惩机制,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截止目前全市工商系统共取缔食品无照经营60户,查处销售问题食品案件203件,案值52.62万元,罚没款33.264万元,没收问题食品10994袋(盒、瓶)。同时市局在6月28日至7月23日,派出食品安全督查组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三种方式相结合,全
面督查各县(分)局贯彻落实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进展情况,采取检查路线事先不确定的方式,对9个县(分)局、个工商所辖区的209户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开展了以经营主体是否合法、证照是否齐全、台帐是否记录(批发企业的销货票据是否规范)、食品倒查是否与票帐相符、是否经销过期和不合格食品为主要内容,考量辖区工商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在督查中给镇原县工商局、西峰分局、正宁县工商局发《食品安全督办通知》5份
三、落实各项监管措施,确保食品市场长治久安
(一)食品安全监管工程建设情况
根据省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工程”方案要求和省局的安排部署,我局及时下发通知,明确了建设标准和时限,并确定市局食品快速检测中心和环县食品快速检测室先行试点,于6月10日在环县召开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建设工作现场会,对建设和验收全市系统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截止目前,我市1个市级食品快速检测中心和7个县级食品快速检测室已全部按照要求完成了基础建设任务,市局对7个县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全部验收合格。在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中我局制定了《2011年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实施方案》和《食品安全示范店评选办法》,对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明确了创 7
建任务和完成时限。各县(分)局在严格标准,确保质量的基础上,按照评选办法,全部完成了87户的创建的初审任务,市局已组织复审完毕,上报省局等待审批命名。
(二)、食品安全监管“一专三员”机制建设情况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和省局的安排,在全省农村所有乡(镇)、村推行“一专三员” 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我局高度重视,全市工商系统把此项工作当做当前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发挥主力作用,研究制定方案,很抓工作落实,使我市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一专三员”机制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截止目前全市乡镇建立“一专三员”机构 个,覆盖率%,行政村建立“一专三员”机构 个,覆盖率%。确定监管专干 名,联络员 名,协管员 名。
(三)、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办理和换发工作情况
按照省局要求将流通环节尚未到期的《食品卫生许可证》3月底前统一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我局将食品流通许可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强化审查,严格把关,坚持先证后照原则,截止目前,全市共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5737 户,占全市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总数7298户的79%。
(四)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工作情况 七个多月来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认真履行食品安全检验和快速检测工作职责,不等不靠,积极筹措食品检测经费,合理安排检测计划,有重点、有选择地加强流通环节食品检
测工作。全市共组织食品抽样检验7个批次,完成食品快速检测任务4550个批次。8月1日我局特邀北京安达兴业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对全市系统28名食品安全检测人员进行了快速检测业务培训,采取实践操作与理论培训相结合,重点以甲醛、亚硝酸盐、二氧化硫、瘦肉精等23种检测项目的检测理论知识及操作方法、采样步骤与要求、试剂保存及注意事项等为内容。在技术人员的精心指导培训下,参训人员现场对食用油、饮料、木耳、腐竹、生鲜肉、酱油醋等食品进行了酸价、过氧化值、二氧化硫、农药、亚硝酸盐、工业碱、吊白块等含量的检测。
近八个月来,我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重道远,但我们有信心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住管好,确保不出问题,营造一个安全、放心、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
2011年8月20日
第3篇:食品流通制度
一、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为规范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及时发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销售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臵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销售全过程实施内部自我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进货查验、工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及报告情况归档备查。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二、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当食品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臵在食品加工、销售工作区内。
五、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加强个人健康状况日常监督管理。
三、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为加强对食品质量的安全管理,严把食品进货关,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索证制度。在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方的真实身份,索取并检查供货方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手续,以查验供货方和生产者的主体合法性。
二、实施索票制度。购进的食品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的检测、检疫报告等合格证明,并对食品包装上的标识以及内在质量进行检查或抽查,查验食品质量的真实性;对于没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拒绝购进。
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保存相关凭证,并保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为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防止或减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社会危害,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臵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臵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二、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防范检查登记本,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立即把伤病人员送往医院进行积极救治,采取措施,防止事件扩大。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及时向本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臵中,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有关事宜。
第4篇:食品流通许可
食品流通许可证流程基本都是相同的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这个在工商局或者工商所窗口领取 3经营场所的具体方位图,一般签租房合同的时候房东提供给你办公司注册那张图。4身份证营业执照上的法人 5租赁合同与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与供货公司的供货合同及供货清单 7医院办的健康证,一年有效期的那种
一、新办食品流通许可证
(一)名称预核。拟从事食品经营的企业或个人应当首先在当地政务中心工商窗口办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许可申请。申请人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企业到当地政务中心工商窗口,个体工商户到当地工商所,提出食品流通许可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8.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许可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已经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的经营者在经营范围中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还需提交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不需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现场核查。工商机关受理申请后,将在3日内指派辖区工商所执法人员对申请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四)复核审查。现场核查合格后,由受理机关将申请人材料报县、区工商局消保股复核审查。
(五)审批许可。复核审查完毕后,由复核机构呈报领导审批。
(六)通知领证。领导审批同意后,受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食品流通准予许可通知书》,并颁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第5篇:食品流通委托书
.保健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保健食品流通许可申请表 负责人情况登记表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及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明
注: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在提交的身份证、护照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 原件一致”,并签字。篇2:指定委托书 指 定(委 托)书
兹指定(委托)(代表或代理人姓名)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名称)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相关手续。
委托事项及权限:
1、□ 同意 □ 不同意核对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 同意 □ 不同意修改自备材料中的填写错误; 3、□ 同意 □ 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 同意 □ 不同意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有关文书;
5、其他委托事项及权限(请详细注明): 指定或者委托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指定(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1、指定(委托)人是指申请人。申请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或盖章。
2、委托事项及权限,由指定(委托)人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5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篇3:食品流通许可授权委托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字号名称)的 食品流通许可证 □设立 □变更 □延期 □注销 2、同意□ 不同意□ 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 不同意□ 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同意□ 不同意□ 领取食品流通证有关文书。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篇4:厦门食品流通变更委托书
指 定(委 托)书
兹指定(委托)(代表或代理人姓名)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名称)的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的相关手续。
委托事项及权限:
1、□ 同意 □ 不同意核对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 同意 □ 不同意修改自备材料中的填写错误; 3、□ 同意 □ 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 同意 □ 不同意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有关文书;
5、其他委托事项及权限(请详细注明): 指定或者委托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指定(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1、指定(委托)人是指申请人。申请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申请人是自 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或盖章。
2、委托事项及权限,由指定(委托)人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5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篇5: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名 称: 申请日期: 填报说明
1.申请人指:①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②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许可申请人;③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业主为许可申请人。
2.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3.经营场所要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如无门牌号或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4.负责人指: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5.主体类型选填其中一项。
6.经营期限:流通许可有效期限原则上核定为3年。新增食品流通许可项目申请人申报的经营期限低于3年的,按照申请人申报的经营期限核定。分支机构核定有效期限不能超过总公司的有效期限。
7.申请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选择经营方式和经营项目其中的一项,并在□中打√。8.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食品经营单位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必须参加深圳市食品安全管理员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是指食品经营单位根据经营需要自行确定的从事食品质量检验或食品安全检查等工作的负责人员,由经营者根据经营需要自行确定。
9.外籍人员无需填写民族、户籍登记住址,但需在户籍登记住址一栏填写国籍。10.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以下一种:①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②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③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④使用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⑤无法提交有效产权证明的场所,经营者可凭各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园区管委会、市场开办管理单位、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或部门出具同意在该场所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的《场所使用证明》原件;申办零售项目的应提供可作商业用途的场所使用证明。
11.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散装食
..品指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但不包括新鲜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粮、鲜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乳制品指以生鲜牛(羊)乳及其制品为主要原料,经加工制成的产品,包括:液体乳类(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配方乳);乳粉类(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和调味乳粉、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配方乳粉);炼乳类(全脂淡炼乳、全脂加糖炼乳、调味/调制炼乳、配方炼乳);乳脂肪类(稀奶油、奶油、无水奶油);干酪类(原干酪、再制干酪);其他乳制品类(干酪素、乳糖、乳清粉等)。
12.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预包装食品复热、散装熟食、散装酒精饮料,须特别申报经 许可后方可经营。预包装食品复热,指将采购的预包装食品现场开包后加热销售的经营形式;散装熟食,是指非预包装的已加工好可直接食用的食品,不含水果蔬菜等食用农产品,有主食(米面制品)、熟肉制品、凉拌菜等种类;散装酒精饮料,指散装销售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vol的含酒精饮料,包括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份的饮品。散装酒精饮料必须为获得生产许可的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经营者不得自行加工或兑制、配制酒类出售。
13.经营散装食品应配有洗手设备和存放垃圾的容器。经营预包装食品复热应有专用操 作区域,区域宜设置1.5米以上的封闭隔离,确保顾客不能直接接触食品,并配备预煮、排
气、专用工具及清洗水池,经营场所须配备食品冷藏设施;销售散装熟食应有专用操作区域,须配备“防蝇、防尘、防鼠”并具有加热或冷藏功能的密闭立体售卖熟食柜,设可开合的取
物窗(门),配备专用工用具及容器夹取及售卖;经营散装酒精饮料应有专用的操作区域,专用分装工具及容器;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预包装食品复热、散装熟食、散装酒精饮料等
项目的,应在经营场所建立公示牌,如实公示所经销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
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14.现场兼营现制现售项目的,应在申办表格上勾选“备注兼营现制现售,须取得餐饮 服务许可后方可经营”。现制现售是指在综合性的商场或超市内现场加工制作食品并现场销
售的经营行为,经营者应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同时申办餐饮服务许可。15.附件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2)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或原件1份,具体要求见前第10 项说明);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本人验原件)、食品安全管理 人员的身份证明、培训考核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取得食品安
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合格证的,可兼任食品安全管理员;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代理
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从业人员(尚未召收其他从业人员的提供食品安全管理
..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健康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4)与食品经营有关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原件2份);
(5)与食品经营有关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原件2份):食品经营的 空间布局应体现出食品与非食品、散装食品与预包装食品进行了明确的分区销售;特许经营
项目位置应在空间布局图上明确标注;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原件1份)。
申请人提供前(4)、(5)、(6)项材料有困难的,可以递交现场照片(含招牌、店内总体 环境、主要设备设施、相关流程和制度上墙)替代。.
特别提请注意:1.申请人应当向具有许可管辖权的许可机关申请食品流通许可。2.食品流通许可属于前置许可。申请人取得食品流通许可,但是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不得从事食品经营。3.......
食品流通许可证流程基本都是相同的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这个在工商局或者工商所窗口领取 3经营场所的具体方位图,一般签租房合......
食品流通管理制度一、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仔细验明食品质量证明。确保交易对象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质量合格。(一)查验供货商资质证明文......
一、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为规范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及时发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人书面声明格式内容我单位申请食品流通许可(或食品流通许可变更、食品流通许可延续),已阅读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