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治理公路“三乱”调研报告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汇报”。
**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调研
**县纠风办(2009年8月3日)
**县位于延安南部37公里处,县内主干道路有210国道、甘志路、延黄高速公路和其他通乡(镇)公路共5条,全长157.72公里。近年来,在市纠风办、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纠风办高度重视深入治理,治理公路“三乱”成效明显,但是存在的问题还很突出。
2009年1月—7月共接到公路“三乱”群众举报9起,受理9起,共处理5人,比上年同期下降20%。有效地遏制了公路“三乱”行为的发生,党和政府的形象得到了进一步提升,群众的举报明显减少。但是,在进一步加强和巩固成果方面,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这种成果只是在高压治理态势下的成果,如果失压的话就会反弹,我们需要的是更为自觉的、自我主动消除公路“三乱”现象的效果。在这里,我们还有必要对公路“三乱”的表现更深入一步的理解,把从前单纯的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治理提升到行风的治理上来,把上路检查的人员的着装、言语、行为等纳入到治理的范围中。为此,我县纠风办于近期针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进行了调查和研究,以为今后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一、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现状及问题
(一)公路“三乱”的危害性
一是严重损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我县近几年来“三乱”行为多发易发,司乘人员反映强烈,如上路人员着装不整、态度蛮横、语言粗鲁等不文明执法行为,不但使公路环境受到影响,而且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更使人民群众误认为这是党和政府的行为,从心里上产生了对党和政府的疏远。
二是直接影响了地方的商品流通和经济发展。近年来公路“三乱”的产生和蔓延,直接影响到了公路物流速度和贸易往来的顺畅,从而制约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如交通运管部门上路人员动辄拦车三五辆,有的拦的更多,甚至出现双向拦车行为,更有部分车辆被收了证件不作处理,使司乘人员滞留几天得不到处理,使商品货物不能及时流通。
三是促使腐败行为的滋生和蔓延。公路“三乱”罚款与收费,不是正常的罚款与收费,可以说,绝大部分都进入了部门或单位的“小金库”,小金库的存在,对于一些人来说,就是进行腐败活动的“提款机”,使公款吃喝、请客送礼有了可靠的经济“保障”。
(二)公路“三乱”现象产生的根源
一是政治思想因素。做为一个握有一定权力的机关,不上路、不摆威风就显示不出来权力的存在,更有部分工作人员还存在特权思想、衙门作风,我县执法人员在上路执法中存在着装不整,不带上岗证,态度蛮横,语言粗鲁,执法中随意性较大,以致出现公路“三乱” 现象。二是经济利益因素。由于利益的驱动,某些涉路执法部门老是觉得自己的收入不够,要享受,要发奖金,要有自由支配的资金,上级不给,就去乱收费,乱罚款,到公路上乱设卡检查、乱罚款。
三是分配体制因素。交通运输管理干部职工的工资未纳入财政预算,并给分任务、下指示、收费、罚款以此返还来发工资、奖金等,因此形成不由自己管的也管,不该罚款的也罚,不该收的费也收,促使了公路“三乱”的发生。
四是队伍素质因素。行业队伍专业人员少、素质差、业务技能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人员多数属临时工,只在队伍中充人数,上路行为不规范,出现的问题较多。如双向挡车、超数挡车、处罚的随意性大等。
五是制度建设因素。制度不健全,特别是监督制约机制的不健全,使得那些想乱收费、乱罚款的人有空可钻,有机可乘,而出现问题后又会因为制度的不健全导致处理不到位,不能有效地监督制约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
(三)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说情风严重,办案人员面临的人情压力较大。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发现一起或处理一起案件时,还在进行调查取证阶段,就有方方面面的关系开始讲情、说合,让办案人员感到很难处理,也难执行。
二是对出现公路“三乱”现象的违纪人员的处理总体来说“偏轻偏软”。由于历史的、制度的原因和人情、压力的影响,对违纪人员的处理一般很难到位,加之有些单位对自身工作人员有意识的包庇和保护,使一些处理出现了“偏轻、偏软”的现象,甚至使有些处理流于形式,只表现在文件上,而对实际工作没有任何影响,因而出现了“重查轻罚”的现象。使一些违纪人员在思想上没有真正认识到位,没有形成真正的冲击力,没有起到真正的震慑作用。在近几年“三乱”行为处理中,我们也有偏轻偏软的现象。
三是办案力量不足。公路“三乱”都是发生在公路上,在路上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对于治理人员来说,仅坐在办公室里等群众举报显然是不够的,有必要多跑、多看、多深入到实际中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但现实中,治理人员由于受到车辆、设备、人员的制约,对一些公路“三乱”案件不能及时地赶到现场,致使一些直观的、现场的证据得不到有效、及时的取证,有时甚至会灭失,进而因为取不到相关的证据而无法立案,使案件不能得到相应的处理。
四是公路“三乱”现象的反弹值得注意。近几年来,公路“三乱”现象的治理工作呈现出的波浪式的特点,也就是说,在治理工作较严的时候,公路“三乱”现象就会收敛一些,而稍有松懈,或因忙于其他工作对这方面疏于管理,放松治理的态势,这种现象就会重新抬头甚至迅速蔓延,这也是近些年来治理工作必须注意的现象,否则,治理工作的成果就会大打折扣。
治理公路“三乱”十余年来,我们从实际中发现产生公路“三乱”的原因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以上几个方面,但仍有其他方面的因素值得我们注意,如上路单位领导配臵,上路人员的业务培训,对上路单位及个人的责、权、利教育等。
二、遏制公路“三乱”的建议
通过对公路“三乱”产生的根源和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地剖析,使我们清楚的认识到,公路“三乱”的治理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我们应探讨和建设一个长期有效的治理机制。从而达到既要治标,又要治本;既要长期,又要有效的目的。
1、建立健全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治理格局。在过去十余年的治理工作中,我县已经建立了领导责任制等相关制度,但还不完善,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点线结合的治理格局,要进一步充实、完善,比如上下部门系统的高度重视和监管,克服系统保护、地方保护,在公路“三乱” 上,公安局管不了交警队、交通局管不了交管站,仅靠纠风办是管不好的。
2、加强治理公路“三乱”人员的办案力度。给办案人员以充分的权力,创造一种使办案人员能较少受到社会、人情、关系压力的独立的办案环境,给办案人员配备车辆、设备、人员等,以提高办案效率。以减少由于单位车辆紧缺、人员抽不开,不能坚持经常上路检查,甚至有举报而不能及时到达现场而延误时机。
3、加大对公路“三乱”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相当一部分的公路“三乱”是在单位领导的直接授意或默许下进行的,有的甚至是领导亲自参与。我们不但要把公路“三乱”做为大案要案来抓,从严查处,还要对其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问廉问效,有效使用“三问”。
4、公布举报电话并建立举报网络。在调查中我们不止一次听到有人说,在遇到公路“三乱”的时候,想举报但却苦于不知道举报电话,我们在各种媒体、通过多种方式公布了举报电话。同时,组建县一级的公路“三乱”治理网站,开通网上举报,设立电子举报邮箱,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网上的举报资料。为及时举报和查处公路“三乱”案件提供最及时有力的信息。
6、对处理人员的相关处罚实行动态的监督。在以往的工作实际中,有些被处理人员特别是一般人员工资、人事等相关处理的监督往往不太及时,造成的后果就是处理的结果停留在文件上,起不到预期的治理效果,因此,要加强这方面的监督工作,比如建立一个专门的督查机构,对这一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
7、加强上路单位人事和工资分配制度的改革。一方面由于交通运管部门正式人员的缺乏,所聘用的临时人员素质较差,而且待遇较低,每月只有400—600元,没有责任意识和危急感,工作对他来说干也好不干也行,而单位还要从上路寻一部分奖金。另一方面由于交能运管部门人员的工资没有纳入财政预算,只能靠“三乱”,在“路上发工资”和完成每年市上下达的任务指示,因此我们要尽快扭转用人和工资分配方法,从根本上治理公路“三乱”问题的发生。
公路“三乱”需要进行长期的治理,当前不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有这种现象存在的土壤和条件,在目前的情况下,不存在使治理工作达到一劳永逸的方法和途径,只有通过建立一种长效治理机制,在最大程度上减轻或降低公路“三乱”所带来和产生的危害。但是,也应该看到,如果我们保持经常性的治理,采取标本兼治的方式去对待和处理,促进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这种现象存在和生存的条件将逐渐消失,公路“三乱”现象也将会最终得到彻底的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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