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能上能下心得体会(精选5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能上能下心得体会”。
第1篇:干部“能上能下”学习心得体会
干部“能上能下”学习心得
体会三篇
能上能下心得体会(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形成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信念 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近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
从严治党,重点是管好用好干部。干部用好了,队伍带好了,一个部门一个领导班子就会生机勃勃;干部不合格,始终赖在位子上下不来,在其位不谋其政,严重影响群众对我们干部队伍的信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三为问题就是导致干部不合格,严重制约干部争做能上之人的拦路虎。
“为政不为民,民当弃之;为政不清廉,民当惩之。”为官者不为老百姓所思所想是失职丢责的表现,当政不清廉是一种德行的缺失。民为水,君为舟,水能载舟乘风破浪,亦能覆舟坠入深渊。领导干部总是不敢担当,不敢负责,漠视群众,冷硬横推,心里面总是把自己利益放在首位,严重违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所以当政者不可忽视民众力量,也不可忽略民生感受。在现行条件下,“民贵君轻”已不合时宜,所以我们现在应当倡导的是“民贵权轻”,将民众利益放置首位才算真正做到以民为本。
路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再小的事,再短的路,都要将其付诸行动才能有所收获。要让《规定》有束缚力,就一定要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制度执行力。不学习,吃老本,暮气沉沉,缺乏活力,怎么能成为担当责任之人?怎么做能上之人?青春在无私奉献中,才能燃烧,而共产党人的政治生命,只有在岗位上尽忠职守,才会完整。我们不能陷入“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泥潭,要奋力爬出泥潭,脚踏实地的做。
不忘加入为人民服务队伍之初心,努力做到坚定信念、为民服务、勤政务实、勇敢担当,让“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无处遁形,才能早日成为能上之人。
能上能下心得体会(二)
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必须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优胜劣汰、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当前,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各地探索出了一些比较有效的干部“下”的措施和途径,使干部“能下”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
干部能上能下是干部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思想汇报专题。目前,干部能上能下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突破,工作中一方面是不合格的干部占着职位难以下来,必然导致合格的干部难以到位,另_方面,干部的“下”也不规范,没有可操作性强的规范化管理机制,主观性较强,往往导致矛盾激化。
领导干部下基层要受到实际效果,很关键的一条就是要培养对群众的感情,时刻把群众的困难、冷暖放在心上,“心系群众鱼得水,背离群众树断根”。领导干部下基层要耐心对待群众,耐心听取群众对改善民生、解决实际问题的呼声;耐心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化解群众的疑虑困惑。毛泽东同志说过,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生活的基层,对实际情况最了解,因此干部下基层要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学习他们的经验,同时也要听取他们的建议。干部下基层要诚心对待群众。在与群众接触的过程中要摆正自己与群众的关系,要以平等的姿态、真诚的态度接触群众,诚心诚意与群众交流思想,这样才能获得他们的理解与信任,才能实现干部下基层的目的。
干部下基层,关乎广大领导干部及党和政府的形象,关乎民心向背。有人曾形象的将下基层比喻成“鸭子”,告诫广大大党员干部要沉下去。怎样才算沉下去了呢?要做到轻车简从,不要前呼后拥;要明察暗访,不要冰山一角;要真抓落实,不要走马观花;要饱含深情,不要高高在上;要提振精神,不要满腹牢骚;要一视同仁,不要嫌贫爱富;要持之以恒,不要一阵清风。总之,广大下基层的党员干部要真正把群众当成亲人,以耐心、虚心、诚心和真心接触广大群众,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与支持,为建设经济强省、提供强大动力。
能上能下心得体会(三)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6月26日召开会议,会议由中国共产党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修订稿)》、《关于若干规定(试行)》。
此次会议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管好用好领导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最根本的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
会议中提到,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
第2篇:干部能上能下
三)健全干部管理规章制度,疏通干部上下通道
1、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制度考核。
(1)健全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对新提拔的干部一律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用,不胜任的免除职务。
(2)坚持干部待岗制度和干部诫勉制度。对不胜任岗位要求、职工群众意见大,违反有关规定的干部,实行待岗处理或者诫勉处理。对待岗和诫勉干部,待岗和诫勉期间,不交流调动,属于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
(3)实施干部调研员制度。凡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三总师副职、正、副科级干部,必须改任科级调研员。目前恒泰公司近三年没有符合进入调研员年龄的科级干部。
(4)实施干部自主退出机制。凡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47周岁的正、副科级中层干部,可自主申请岗位退养,公司党委同意后,上报永盛公司党委,并经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批准。
(5)坚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制度。按照干部管理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严格干部考评制度和淘汰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干部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对综合考评为不称职的干部给予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认真执行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不断强化干部日常监督和管理。
2、加强岗位管理,疏通上下渠道。打破身份界限,变身份管理
为岗位管理,同时加大对岗位的考核力度,激发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增强管理人员的危机意识,真正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
(1)加强干部动态考核。要积极完善干部动态考核办法,制订和完善可操作性的量化考核指标,科学界定“能下”的标准。积极推进干部聘期制管理,执行集团公司“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干部管理措施,对新提任的干部聘期三年(含一年试用期),分别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对年度考核不称职人员,予以解聘职务,另行安排工作,不再享受原岗位级别待遇;对三年聘期综合考核合格人员,依据岗位情况和个人履职能力,研究决定是否继续聘任。对在同一职位连续任满二个聘期者,原则上进行岗位交流。要加大干部执行力情况的考评和监督,完善干部跟班值班制度、干部下井及下井带班制度。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干部,给予降职、撤职等处理,降职、撤职一年期满考核后,视岗位情况和履职能力,决定是否任用。
(2)强化和完善岗位管理。本着科学合理、精干高效的原则,严格机构设置和定编定岗,合理设置管理机构。继续推进和健全扁平化管理,按照集团公司规定,生产一线单位及辅助单位的科级岗位控制在3-4人;机关科室原则设置一个正科、一个副科级岗位,其中5人以下科室原则只设置一个科级岗位;机关科室不设置专职党支部书记或车间工会主席,机关党支部书记、车间工会主席由科室负责人兼任。工会、安监部门科级管理人员内部兼职。继续制定和完善岗位考评办法,真正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岗位考核重点是管理人员的工
作绩效,结合岗位现状,以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为基础,制定出操作性强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同时建立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采取月度、季度、年度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干部进行全方位立体化考核,对考核淘汰干部不得享受原岗位级别待遇。加强工作激励,重点运用好干部考评结果,真正把岗位考评与奖惩挂钩,与薪酬挂钩、与职务升降挂钩。
(3)严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以“三减”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方式,做到高职低聘、低职高聘。积极推行评聘分开,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考评情况,实施聘期制管理,每三年一聘,在聘期内,实行年度考核,当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聘或担任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整个聘期考核合格者实行续聘,不合格者解聘,真正做到专业技术人员能上能下。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结构,科学制定专业技术人员动态考核与淘汰办法,每年度各类型专业技术人员应分别制定一定的淘汰比例,真正打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终身制。
第3篇:能上能下促进干部干事创业
能上能下促进干部干事创业
干部队伍建设是今年全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推进大会研究部署的重点工作之一,会议强调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这项工作抓好了,对于促进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推进能上能下,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干部干事创业的重要保障。新常态新任务新要求,迫切需要建立适应改革发展形势的干部管理机制,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激发干部队伍整体活力。
一个《规定》作出制度规范
2015年7月,中央正式颁布《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制度机制的一个突破。
改革开放以来,退休制度的建立,解决了事实上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的问题;任期制的实施,使领导干部在一个岗位上的任职时间有了必要限制;1986年,中央转发中组部制定的《关于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职务几个问题的通知》,探索以干部德才表现为标准推进能上能下,迈出了制度建设的重要一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重要战略部署。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中央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干部教育培训、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问责、干部兼职、干部档案管理、“裸官”治理等方面制度,全面加强干部从严管理,取得明显成效。能上不能下,是长期制约干部工作的难点问题,虽然近些年作了很多探索,但一直没有有效解决,相关法规制度还是一块短板,总体上能上能下尚未常态化、机制化。
《规定》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新精神新要求,充分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成果,进一步完善了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制度保证。《规定》明确“下”的标准,规范“下”的方式,疏通“下”的渠道,有利于促进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完善的工作机制和良好的用人导向;有利于激发干部队伍整体活力,促使干部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真正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规定》贯彻从严要求和聚焦解决“下”的问题。它的主基调是严字当头,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把“从严”体现在制度安排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之中。在指导原则上,强调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对不符合好干部标准的,坚决进行调整。在制度规定上,强调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任期制度、问责制度、严肃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等,并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完善,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方式、细化措施。在制度执行上,强调严明纪律,建立工作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从而将从严要求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它的另一个鲜明特点是对准问题、聚焦难点,从实践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难点,主要是怎样把那些没有大过、没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但在其位不谋其政、能力素质不适应的干部调整下来。因此,《规定》在强调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加大领导干部问责力度的同时,重点对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问题作出规范。
《规定》集中规范了干部“下”的6种渠道,分别是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问责处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健康原因调整和违纪违法免职。重点明确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10种情形,概括起来主要包括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适应、作风上不实在等。新增了对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的5种情形,分别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力,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者分管领域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法治观念淡薄、不依法办事,不按法定程序决策,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抓作风建设不力,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者分管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比较突出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营私舞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者分管领域用人上不正之风比较突出的;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不严、约束不力,甚至默许其利用自身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同时,对于推进“下”的操作程序,进行了具体规定。从一定意义上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重点解决的是“上”的问题,《规定》重点解决的是“下”的问题,一“上”一“下”、组合实施、相辅相成,进一步完善了干部管理制度链条、工作格局,标志着干部工作提升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和高度。
三个《办法》设置三道关口
为贯彻落实中央《规定》,今年2月,自治区党委出台了《对作风不严不实领导干部进行谈话诫勉的暂行办法》《对工作不尽职尽责领导干部进行离岗培训的暂行办法》和《对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进行组织调整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三个配套文件。
推进干部能下,目的不是处理更多干部,而是为了警示和提醒不在状态的干部,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自治区制定这三个《办法》,坚持把教育和管理挺在前面,在违纪违法前设置三道关口,根据干部存在问题的轻重程度,明确作风不严不实、工作不尽职尽责、不适宜担任现职三种类型领导干部的具体标准,分别采取谈话诫勉、离岗培训、组织调整三种方式进行组织处理,防微杜渐,警示在先,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三个《办法》针对不同情形严把关口,环环相扣,形成了整治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制度链条。
对作风不严不实领导干部,《办法》 明确了应当进行谈话诫勉的6种情形。通过谈话诫勉,勤咬“耳朵”,常扯“袖子”,抓早抓小抓预防,切实形成常抓常管的纠错机制。
对工作不尽职尽责领导干部,《办法》明确了应当进行离岗培训的5种情形。通过离岗培训,着力解决干部能力不足、为官不为等问题,促使干部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形成担当负责、履职尽责的良好局面。
对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办法》明确了应当进行组织调整的10种情形。通过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予以组织调整,切实形成人岗相适、优胜劣汰的用人环境。
这三个《办法》,是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中央《规定》精神的具体举措,既体现了从严要求,又体现了组织关怀。
把握好“四点要求”要做到“四个有”
全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推进大会强调,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贯彻好一个《规定》、执行好三个《办法》、把握好“四点要求”。
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一定要把《规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引导、激励、约束作用,推动形成能“下”的常态化机制,切实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要把落实三个《办法》与贯彻中央《规定》结合起来,与干部育、选、用、管各个环节结合起来,与推进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结合起来,真正让制度生威、法规生效。
把握好“四点要求”,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要做到“四个有”。要下之有据,综合分析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任职考察等具体情况,充分运用调研督查、巡视审计、干部监督等工作结果,注意听取群众反映、了解群众口碑,作出客观公正评价和准确认定,使“下”的干部服气。要下之有序,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和自治区三个《办法》明确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程序走,确保不偏差、无漏项,使干部的“下”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要下之有力,建立健全推进能上能下工作责任制,党委(党组)要承担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人事部门要承担具体工作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直面现实矛盾和问题,排除各种干扰和阻力,切实把《规定》和《办法》执行下去、落实到位。要下之有路,推进干部“下”,不能搞“一棍子打死”,要充分体谅和理解干部承受的压力,认真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引导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帮助他们整改提高,工作表现好、做出成绩了,仍然可以重新起用,实现干部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最终目的是促进事业发展。我们要把创造性工作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区别开,把敢担当和乱作为区别开,把不确定因素影响和失职渎职区别开,把从事业出发和以权谋私区别开,旗帜鲜明地支持担当者、保护担当者,切实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环境氛围,推动广大干部心情舒畅、充满信心,积极作为、敢于担当。(责任编辑/许美芳)
第4篇: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学习心得
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
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6日召开会议,会议由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修订稿)》、《关于若干规定(试行)》。会议中提到,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在干部工作中,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绌的干部调整下来。制定和实施《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促使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干部能上不能下,当前主要表现在对那些没有大过、没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但身居其位不谋其政、不作为、能力素质不适应的干部调整不力、制度约束乏力,缺乏有效整治措施。现实中,有的干部身居领导岗位,但缺乏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碌碌无为,贻误工作;有的遇到困难和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缺乏责任担当;有的甚至目无法纪,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重大损失。对于这样的干部,必须坚决从领导岗位调整下来,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及时进行组织处理。只有切实做到优进劣退、能上能下,才能始终保持干部队伍的蓬勃生机活力,更好地带领群众干事创业。
能上不能下,一直都是制约干部工作的难点问题,虽然近些年作了很多探索,但一直没有有效解决,相关法规制度还是一块短板。因此去年8月,审议通过的《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望在以后的工作中发挥其有效作用,同时中央政治局召开的会议也强调: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在完善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上下功夫,通过制度改革和严格执行制度,解决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让优秀的干部有发挥的舞台,有展现的机遇。从实践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难点,主要是怎样把那些没有大过、没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但在其位不谋其政、能力素质不适应的干部调整下来。因为一些干部认为多做多错,不做不错,在自己的工作中,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为官不为、庸懒散拖,采取的是不作为,少管的态度,使干部群众意见较大。因此此次的整治重点就是将这些不谋其政,能力素质不高的人调整下来。
《规定》的出台,在明确下的标准,规范下的方式,疏通下的渠道,能够有利于促进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完善的工作机制和良好的用人导向。只有让真正有实力的人发挥其才能,中国梦才能够早日实现,才能促进干部干事创业、才能有力推动社会发展。只有有才能的人上,才能成为敢于作国家和人民的卫士,敢于抓办主要问题,敢于着力解决主要矛盾,抛开面子,放下架子,真正做“敢为、有为、善为”的领导干部。只有形成选贤任能,能者上的良好氛围,中国梦就能够早日实现,我们国家能够得到大的发展,在世界的舞台上能够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
第5篇:健全干部“能上能下”的常态机制
健全干部“能上能下”的常态机制
干部“能上能下”已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多年来,不少地方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收到了一定效果,但与真正建立系统、完善、持续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还有较大距离。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能官不能民,使得干部队伍“稳定”有余,活力不足,阻碍了事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
今年,浙江省委出台了《关于完善能上能下机制建设过得硬打胜仗干部队伍的若干意见》,明确把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作为近阶段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实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激励领导干部提振精神、奋勇争先,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首先在于营造有利的社会舆论环境。当前,受那种“不犯错误不能下,下了必定是犯错误”的传统观念影响,使得“上”的官员不愿“下”、不能“下”。因此,要通过交心谈心、尊重关怀等方式,教育引导干部放弃“降级降职丢面子”的想法,在个人进与退、去与留的问题上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同时,要运用新闻媒体宣传、会议引导、典型引路等办法,引导群众转变“官”念,以更宽容的眼光看待干部的进退去留,优化干部“下”的社会氛围,尽量减少干部“下”的外部阻力和压力。
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其次要搭建干部进出有序的渠道和途径。当前,“下”的范围往往局限于犯有严重错误非降级不可的领导干部,但对状态不佳、能力水平一般、实绩平平、群众公认度不高的领导干部却很难触及。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强化制度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日常行为的监管,把干部德行方面、工
作推进力度、群众投诉反馈作为重点了解内容,对干部日常表现做到常分析、常预警;充分运用干部年度综合考评结果,把工作成效作为“下”的标尺,对考评排序中位于后列的干部进行处置;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任用,对不能适应领导岗位的,或出现重大失误,群众反映较多的,免除试任职务;利用换届考察等大规模调整干部契机,对领导干部进行民意测评或民主推荐,从中发现和认定不称职干部。
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最终要妥善安排“下”的干部,确保“下”有其所。有些干部虽然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了,但其经验和贡献是不容抹杀的,本着“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要把退下来的干部放到相宜的岗位上充分施展才干。在教育培训方面,引导“下”的干部主动接受政策理论知识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素质,鼓励他们通过不断充实自己重新走上领导岗位。在发挥作用方面,根据本地大局所需和干部所能设置服务岗位,组建专项服务小组,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在提拔使用方面,对新岗位上能埋头苦干、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一视同仁予以提拔使用。
三)健全干部管理规章制度,疏通干部上下通道1、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制度考核。(1)健全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对新提拔的干部一律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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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的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显示,受访的2万多个单位对“单位干部任职制度改革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一项的回答,排在首位的是“干部能上不能下”。这在实践中的确成为组织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