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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XX区疾控中心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经验和体会
作为一个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着辖区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测的具体任务,根据《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2001)中所述公共场所卫生监测的目的在于:掌握辖区内公共场所危害因素情况,寻找危害因素可能的作用方式,对危险因子进行评估,采用相应的干预控制措施,提高公共场所活动安全性。目前我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所依据的法规是1987年4月国务院颁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经历了20年的高速经济发展,作为公共场所这类服务行业也出现了许多新的领域,自然也出现了更多的危害因素,而1987年制定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显然无法适应新形势下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要求;同样作为10年前制定的《公共场所卫生监测的技术规范》(GB/T 17220—1998),也在监测频次和监测项目等方面存在一些不太合理之处。
为了达到疾病预防和疾病控制的要求,又要克服基层疾控中心人员不足,经费和车辆紧张等矛盾,XX区疾控中心卫生科在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方面也做了不少的探索和改革,包括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力量,开展美容美发行业的协同监测等,但是该项工作依然存在不足和困难,在这里借这次工作会议,将我们在公共场所卫生监测的经验和体会同大家共同交流和探讨,以期寻找出一个更合适基层,合适广州的公共场所卫生监测之路。
一、加强公共场所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学预评价工作
公共场所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学预评价的目的在于预先对可预见的“危害因素”提出干预措施。“公共场所”是一个相对固定的场所(或建筑物),许多公共场所的“危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在很多时候是可以预知的,这类公共场所的“危害因素”具有行业特点,也同地域环境,气候特点,人文经济环境等因素相关,因此在对危险因子进行评估的过程中,也应该充分考虑这些因素。一般来讲这类“危害因素”多集中在环境的物理和化学危害因素:如噪音,超标的空气微小气候,家具、设施以及装饰材料释放的有毒有害气体等。
例如,XX市地处南方潮湿区域,空气中的湿度经常超过国家卫生标准,而空气湿度大带来的一个直接后果是场所空气中霉菌的超标,如果在这个公共场所建设期间,对一个新建或改建的“公共场所”项目进行充分的卫生学预评价,提出积极的建议,将足够的通风,排风,除湿设施充分考虑进去,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这类“危害因素”。
2007年我中心接受一家银行委托,调查该银行大楼二次供水异常的原因,结果发现,该大厦的二次供水水箱直接同中央空调冷却水塔相通,当日在清洗冷却水塔后,发生水倒流进入供水管道,使得水龙头出 1
水出现异常白色泡沫,后在我们建议下,在二次供水水箱与冷却水塔的管道之间加装单向阀门后,再没有出现类似情况。如果我们能在设计当初介入,进行卫生学预评价,或许可以避免这类问题的发生。
我中心在公共场所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学预评价方面专门成立了预评价室,有3名职工从事该项工作,2007年审核了79家各类公共场所的设计图纸,只占2007年所有新发证的24%左右。原因有很多,这里就不细述,不过进行公共场所建设项目卫生学评价必须多部门共同合作,共同把关,才能切实有效地进行,是在座所有卫生工作者都清楚的。
实际上,卫生学预评价工作开展和效果这几年在职业卫生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中得到充分体现,该工作在工矿企业在建设过程中如何规避职业危害因素起到积极的作用,其工作流程值得我们在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方面充分借鉴。
因此在公共场所建设项目预评价方面,我们期待XX市有关部门(卫生、工商、建设等多部门)共同出台一个加强和完善该项工作的文件。
二、需要科学地设置监测项目和频次
2007年XX区疾控中心监测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样品数6830宗,约1200间,尚有4成多公共场所由于人力物力,以及其他原因无法监测到。尽管如此,一年平均下来每个工作日我们的监测样品数都得至少有29宗(不考虑创卫等因素)。面对如此庞大的监测任务,作为基层卫生监测人员,每天都在计算着今天明天该监测多少家,这还不算每年新开业的公共场所带来的任务。如何充分地利用有限的卫生资源,来达到相对应的目的,是我们每个卫生工作者的一项课题。
由于“公共场所”是一个相对固定的场所(建筑物),一旦进入经营状态,它的设备设施等很少更换,就是说,常见的物理化学危害因素的波动和变化并不大,其危害主要来自消费者在使用各种用品和卫生设施可能带来的生物危害因素,这个危害因素的控制主要依赖于公共场所经营者的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
而且现在公共场所经营者为了减少劳动力成本,和提高用品类的卫生质量,往往将经常使用和更换的用品如旅业的床上布草用品交给专门的清洗公司清洗消毒。而清洗公司规范化,流程化的管理,使得其所清洁的用品基本能保证卫生质量。
这些在我们监测的数据可以体现,不合格的样品多为杯具和拖鞋类由经营者自行消毒的用品用具。不过我们也看到,一些潜在的危害如地毯滋生的螨虫所带来的卫生问题,新装修的场所所用的材料释放除的有毒有害气体(苯,二甲苯,氨,TVOC等)并不在我们的监测范围。
因此对于目前的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要求的每年一次的监测频次,不仅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而监测的效能和效果体现并不佳。同样在监测的项目上多针对布草和空气的监测,也不能真实反映该公共场所的卫生质量。
另外,由于许多公共场所,如旅业,卡拉OK厅包房等,存在许多24小时不见阳光的所谓“暗房”。这类房间如果通风、排风系统不够的话,必将是霉菌繁殖的场所。而空气中霉菌含量高,对于某些特殊人群如哮喘病人或过敏体质人群,将影响他们的身体健康。但是现行的有关法规和标准中,都没有体现对空气中霉菌数量的卫生要求,以至于在实际监测过程中,明明感到房间内浓重的霉味,家具上也可以看到霉点,却由于没有卫生要求,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评价。
因此,在卫生监测过程中,根据监测对象的实际情况,科学地设置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以在有限的卫生资源配置下,使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工作更有实际意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比如根据不同类型的公共场所,一些监测频次可以由每年监测一次改为每两年监测一次;减少对外包清洗布草类的监测,增加对布草清洗专业公司的监管,并加强对经营场所自行消毒的用品的监测;增加有“暗房”类房间的公共场所的空气霉菌数量的监测,有地毯的公共场所螨虫的监测;新装修的公共场所的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等等。但空气中霉菌,螨虫的监测需要制定地方卫生标准。
三、需要制定地方法规,填补国家有关法规未涉及的卫生监督监测空白
在公共场所的危害因素中,物理和化学类危害因素易于发现和防治,而生物类因素由于其的不确定性不易被发觉和控制。但作为卫生工作者,预见可能的危害,提出防治措施是我们的主要任务。
在美容美发行业,存在许多行为,可能造成皮肤破损的伤害,如理发,刮胡子,穿耳洞(戴耳环),针灸,纹身,修脚修指甲等等,这些行为都可能传播细菌性或病毒性传染病,因此对这类行为的监管应该更加严格。但国家的相关法规和标准,对上述行为,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在卫生监测方面也存在一定的空白,尤其在对穿耳洞(戴耳环),针灸,纹身,修脚修指甲等行为的用品用具的卫生监测方面。而且我国乙肝患者和携带者率一直居高不下,上述的行为,给乙肝传播提供了一个途径。因此这类用品用具的乙肝病毒的监测应当给予重视。
沐足和保健按摩是我国近10年来出现的新的公共场所类行业,尤其沐足,如果卫生措施不到位,极易传播真菌性疾病或皮肤病。遗憾的是国家一直没有针对这类场所制定标准,在新的修改草案中亦未提出监管的要求。
在广州,许多生活小区内或新建楼盘内都设有所谓针对业主开放的游泳池,由于对外不具备“公共”二字,一直没有列入卫生监测的范畴,而实际上这类游泳池即使只提供给小区或楼盘内部使用,也具有“公共”内涵,但却出现监督监测的空白。
上述行为、行业和设施,都可能对消费者带来健康危害,如何有效、科学地监测,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课题。作为国家来制定一个法规和标准,往往只考虑全国性的普遍存在的现象,其应用性,实用性往往跟不上实际的发展需求,而XX市作为全国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之一,也是公共场所发达地区,有条件也有能力在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方面做得更好,如果我们能针对上述行业制定相应的地方法规,加强和完善卫生
监管力度,填补相关卫生监测的空白,这是我们的责任,虽然该地方法规需要多部门的参与。
四、建立定期发布有关公共场所卫生状况信息的机制,提高卫生监测部门的形象
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不仅涉及到消费者的权益,也涉及到XX市的城市形象。为了让大家认识广州,也为了提升卫生部门形象,同样也为了保护公共的知情权等。卫生行政部门有必要建立一套定期发布公共场所卫生状况信息的机制,这套机制也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要求之一。
每年中心均对辖内所属公共场所进行监测,积累了相当的资料。这些资料既反映公共场所当前的卫生状况也反映了公共场所历年的卫生状况的对比。一些公共场所由于经营者的不重视及其它客观原因往往每年均在相同的卫生指标中超标,并没有消除其危害因素,没能达到卫生监测的真正目的。如我区辖内一公共游泳池,常年出现游离余氯偏低及尿素超标的问题。由于种种原因,该问题一直没有解决。疾控中心的职能决定了我们只能对经营者进行了指引及对相关部门提供了监测数据。如何整合利用现有的监测资料,有效运用网络及媒体,消除可能对消费者带来的危害因素,指导消费者的安全消费问题,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如质监部门在特定时间针对关键食品的检测,定期在各大媒体网络上公布检测结果及不合格经营单位等,直接正确指引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值得我们借鉴参考。
作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目前有一些中心的工作重点放到疾病控制上,原因之一是因为当一个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可以在发病率等方面得到体现,工作成绩也容易发现,而公共场所的卫生监测,更多的属于疾病预防,其社会经济效益是间接的,工作成绩不易体现。尤其在取消卫生监测收费的趋势下,公共场所的卫生监测工作也越来越流于形式,处在可有可无的状态,相关工作也之一徘徊不前。
但公共场所卫生本身的重要性是我们在座的都清楚的,它在疾病预防控制链条上也不是独立的一个环节,它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
如果我们积极思索,勇于创新,公共场所的卫生监测工作仍有广阔的发展天地。集中式中央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问题,办公室电子电器化带来的环境卫生问题,街头饮水机的卫生问题,以及上面所述的空气中霉菌、螨虫卫生监测方法及标准等等都是我们卫生工作者面临的课题,通过长期的努力,相信我们的成绩终将会被社会所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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