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公安违规心得体会(优秀14篇)

其他心得体会 时间:2023-11-19 15:21:59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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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是我们在经历一些事情后所得到的一种感悟和领悟。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公安违规心得体会篇一

公安机关是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主力军。在公安工作中,公安人员要遵循法律法规,保证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然而,在一些情况下,一些公安人员也会违规操作,给群众带来不必要的困扰。本文旨在探讨公安违规现象,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二段:公安违规的表现形式

公安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一是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例如非法拘禁、滥用权力、徇私舞弊等。二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例如殴打、逼供等。三是不合理扣押、罚款,即以错误的理由强制扣押、罚款公民个人财产,损害公民合法权益。四是采取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例如诱供、逼供等,从而导致误判和冤案。

第三段:造成公安违规行为的原因

公安违规行为的出现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其中一些原因是系统性的,而另一些原因是个人行为所致。例如,在公安工作中存在着某些程序不严谨、管理不到位和内外部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同时,一些公安人员缺乏执法意识、缺乏职业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这也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

第四段:解决公安违规行为的对策

针对公安违规行为,应当采取以市场竞争机制为基础、政策法规为约束的内部监督机制,提高公安机关的管理水平。同时,应加强公安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精神培养,使公安人员在工作中具备法制思维、法制素养和法治精神。此外,建立民间社会组织、公民自我监督机制,加强公民对公权力的监督,也是必要的。

第五段:结语

公安是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国家稳定和公共安全的主力军,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对于公安违规行为,应引起我们的重视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只有通过系统性的改革和个人的努力,才能建立起健全的公安系统,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公安违规心得体会篇二

——抗疫先进事迹材料医生、警察、市场管理人员

争分夺秒医者仁心

“这是我们24小时坚守的阵地,请人民放心,疫情不退,我们绝不会退!”。在防疫攻坚战打响的那一刻开始,某镇卫生院全体医护人员立下“战书”共同“战疫”。

第一时间全员培训,第一时间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同时开诊,第一时间开辟发热就诊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公布疫情情况,第一时间入村宣传防疫贴士,第一时间消除群众疑虑……他们分秒必争,他们率先垂范,他们敢为人先。

卡点工作流程培训后他们走上高速路口,与公安一起绘制防疫面前最美颜色;成立流调小组,进乡入户对辖区内所有湖北回某人员进行上门摸排调查,检测体温,建立档案,及时掌握返某人员的健康状况;组建消毒队,组织医护人员到辖区内x个村及相关单位进行一天三遍消毒,避免“飞沫”引起的交叉感染。

“今天你消毒了吗”成为他们之间的问候,“穿上这身衣服,我就不再害怕”他们是基层医护人员,他们选择站在群众身边,用身体阻隔“危险”,告诉群众,你们有我!

有一种奉献,叫做坚守;有一种行动,叫做忠诚

“各位,从今天开始全体人员取消休假,全员到岗。”某镇派出所某x所长发出通知,24位公安干警第一时间响应“请放心”。

在某高速口,40岁以下公安干警主动请缨,24小时值守,所有车辆全部登记,所有人员一律测温,可疑车辆进行劝返,护住某平安,某x平安第一道“防线”。

在村内,“哪里有危险就让我们去”他们配合市公安局、镇政府做好外来人员登记调查随访,重点关注湖北或经湖北返乡人员,动态管理某市以外返乡人员,保证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在值班室,他们依据大数据情况分析,为镇村对疫区返某人员的摸排提供强大数据支撑,及时封堵、删除有关谣言和歪曲报道,并依法打击和处理谣言制造和传播者,面对错综复杂上百万条数据,他们保证“一切事经我手无差错”。

他们是人民公安,听党指挥,能打胜仗,藏蓝在身,责任在心。

市场监管责任在肩

“我们现在不是在跟你商量,是必须要关闭网吧,”某镇市场监管所所长某x跟网吧老板正在据理力争,“网吧空间密闭,空气不流通,人员杂乱,一旦有疫情很快就会造成交叉感染现在全国上下都在为防控疫情战斗,咱也不能只顾小钱不顾长远利益”。在x所长再三劝说下,网吧老板深刻认识到关店的重要性,主动配合市场监管所做好工作。

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没有战斗在全国瞩目的医院中,没有战斗在生产药品的车间里,也没有战斗在科研攻关的实验室。他们,在街边市场,排查活禽销售隐患;在全天值班,投诉电话就是命令;在商场超市,守护节庆食品安全;在药店药铺,稳控医药物资价格。

“关闭市场和大集,镇域内取消一切聚餐集会,关停一切娱乐场所,关闭一切活禽市场,做好一切保护措施。”某镇市场监管所第一时间做出反应,食品安全、药品、器械质量监督要加强检查,环境消毒、进销台账、索证索票等工作要严格到位,要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把好市场准入关,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确保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他们要做的只有更多。

在超市,在饭店,在市场、在商场、在药店……疫情面前,众志成城。一句句督促防控的话语,铿锵有力。一个个逆向前行的身影,步伐坚定。因为他们是市场监管人。

公安违规心得体会篇三

自古以来,治安问题一直是社会中最紧迫的问题,公安作为国家权力机构,肩负着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责任。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公安部门也会出现违规行为,损害社会公正、民生利益,这就需要对公安违规问题进行深入反思,从中学习吸取经验教训,不断提升管理素质,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第二段:公安违规行为的主要表现

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法制秩序的重要力量,在日常工作中难免会出现一些违规行为。比如无证或超范围搜查、刑讯逼供、私了等行为,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安机关自身也会存在一些人员管理不当的问题,如懈怠散漫、办案不规范等,这些问题直接导致办案效率低下、办案质量不高,影响社会稳定和公安形象。

第三段:公安违规背后的根源

公安机关违规行为发生的原因往往是多方面的。首先,一些公安人员往往重规定而轻实践,缺乏充足的创新意识和办案经验,导致一些涉及复杂、敏感案件时出现办案不当的现象。其次,有的公安机关存在审批和监督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一些基层公安单位的执法力量相对较弱,无法有效地应对日益复杂的社会治安状况。最后,一些公安机关内部的管理体制、人事制度也存在不足,往往容易产生一些管理漏洞、人员短缺等问题。

第四段:有效解决公安违规问题的措施

要有效地解决公安违规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建立起科学、规范、健全的公安管理体系。首先,应采取制度化手段,健全公安机关内部的规章制度和监管体系,保证执法人员依法执法、勇于担当、尊重人权;其次,强化人员管理,建立健全公安执法人员的职级制度和考评机制,促进公安队伍建设和人员素质提升;最后,加强对公安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多种监督机制,确保公正公开的执法程序,提高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第五段:结语

公安执法机关是国家权力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良好的形象和服务质量关系到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必须更加谨慎、规范,切实遵守执法程序和相关规定,防止出现执法不当、违规违法现象,为社会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即使违规现象出现,也应及时进行整改,不断完善机制,根除官员腐败、违规执法等不良现象,为社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公安违规心得体会篇四

最近一段时间,我对警示教育活动的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学习,观看了任长霞先进事迹和王怀忠走向*道路的记录片,从正反两方面受到了深刻教育,感到一批党的领导干部放松了对自我的要求,丧失了政治信仰,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当作自我谋取私利的工具,给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巩固党的执政本事,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影响。在这个时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确是十分必要的,贴合人民群众的医院和要求。见贤思齐,见不贤而深自醒,我对自身在思想和工作上存在的不足,进行了认真的查摆,并针对存在的不足,明确了自我今后努力的方向。

不足主要有

一、在思想作风上

1、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对理论武装头脑的紧迫性认识不足,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学习自觉性、进取性和主动性不足,没有实现理论学习的广泛深入开展。对理论的钻研不深入,没有在把握*理论的科学体系上下功夫。缺乏“挤”劲和“钻”劲,对理论学习浅尝辄止,不求甚解。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学用脱节,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意识不强,没有充分把理论和实践紧密地联系起来,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和解决问题、指导工作、提高工作水平。

2、梦想信念有所淡化。对实现共产主义远大梦想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对马列主义、*思想、*理论的精神实质学习理解不深刻,梦想信念相对淡化。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强,用辩证的观点分析问题的本事有待提高。对社会上存在的“共产主义渺茫论”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以及资产阶段腐朽思想批判不够,抵制不力。

二、在工作作风上

1、业务知识不足。这几年,虽然完成了业务知识的学习,并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一些相关知识,但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和具备的业务水平,还未到达实际工作的要求。

2、对工作有畏难情绪。应对工作压力,自我有时还感到信心不足,找不出解决问题和困难的突破口,出现了畏难情绪。

3、工作方法跟不上时代要求。一是组织本事和管理本事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时缺乏与人沟通。二是工作协调本事有待改善,对一些牵涉到其他部门的工作未能主动协调办理。三是工作的艺术性不够,做思想工作时的切入点有时把握不准,有时批评人时的方法过于简单,效果不明显,有时处理事情不够冷静,显得不够成熟。

三、在纪律上

1、对工作纪律抓落实不够。执行制度有时不够严格,由于碍于情面,有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没有大胆地进行批评,对各种违规行为处罚不力。

2、在廉洁自律方面略有不足。防微杜渐意识不够强,自我要求不高,对一些小问题上有所放松。有时因工作联系,宴请或理解宴请,把同志关系庸俗化。

针对不足,我明确了以下努力方向

一要勤学习。此刻机关学习机会一向很多,关键我们要在真学上下功夫。勤学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运用辩证的方法来认识、分析、解决问题;勤学政治理论知识,加强党性修养和世界观的改造,把党性修养与完美人格培养结合起来;勤学经济、科技、法律、文化等方面的新知识,做到与时俱进,适应发展迅速、竞争激烈、日新月异新形势的要求。

二要真抓实干。要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不断拓展工作领域,丰富工作资料,改善工作方式,健全工作机制,不断研究探索本职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进取针对实际困难出主意,围绕干部群众需求想办法,按照工作要求想点子,努力提高工作针对性。

三要严格遵守财经工作纪律。公道办事,照章行事,不搞变通,不走形式,敢于坚持真理,坚决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

公安违规心得体会篇五

公安机关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而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有些公安人员可能会因为一时的违规行为导致自身形象受损,公信力降低,甚至可能被问责。作为一名公安从业者,我深刻认识到了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在实践中,我总结出了一些心得体会,希望能够与大家分享。

首先,违规行为的背后往往是缺乏法治意识。公安人员作为维护法律正义的执行者,应当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义务。遵守法律、尊重法律是首要原则,否则就会打破了法治的原则,破坏了公安的形象。因此,作为公安人员,我们必须加强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做到心中有法,行为合规。只有这样,才能够树立起自身的权威形象。

其次,违规行为的发生还可能与个人发展动力不足有关。在公安执法工作中,压力往往非常大,需要面对各种复杂、恶劣的工作环境和任务。如果个人发展动力不足,往往会产生怠工、偷懒的行为,甚至可能想方设法去寻求非法收入。因此,作为公安从业者,我们要时刻激励自己,不断学习进取,提高业务能力,增加执行力,积极推进自己的发展,进而不断提升整个公安机关。

另外,违规行为背后往往隐藏着腐败现象。腐败是公安机关公信力受损的重要原因之一,更是阻碍了公安事业发展的潜在隐患。对于公安人员来说,可能面临的诱惑很多,贪污腐败是最危害的行为之一。因此,公安人员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坚决抵制腐败,保持廉洁奉公的作风。只有自觉地守住底线,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最后,违规行为背后也显示出公安人员对职业道德的缺失。公安人员是一群为人民服务的人,他们的职业使命是保护人民的安全和利益。如果公安人员失去了自己的职业道德,违背了保护人民的初衷,就可能会因为个人私利而走上违规违法的道路。因此,作为公安从业者,我们要以高度的职业道德要求自己,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忠诚、勇敢、廉洁,努力践行公安人的使命和担当。

总之,公安人员的一举一动代表着公安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警醒,防止自己的行为偏离规范,坚决杜绝违背法律和道德的行为。违规行为的背后,往往隐藏着我们的不足和问题,只有深入反思,不断改进,才能够在艰难困苦的工作中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和正确的步伐。作为公安人员,我们应该以身作则,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提高整体素质,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公安违规心得体会篇六

通过参加廉政警示教育,心灵上接受了一次洗礼,思想上受到了很大震撼,工作中每个人要以此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牢牢树立执政为民,做到常思贪欲之祸,常除非分之想,常修为官为德,常记公仆本色,真正做到上不负党,下不负民。

警示一: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党的宗旨必将导致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扭曲,放松党性修养和锻炼,面对市场经济大潮不能保持警惕、保持冷静、保持操守,更没有慎独慎微,忽视从根本上考虑人民的利益,不甘清贫,崇尚拜金,最终导致走上犯罪的道路。

警示二:党员领导干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危害党的事业的同时,自己也必将遭到“身囚”之苦。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能正确的行使就能为人民办实事、谋利益,反之就会成为以权谋私的魔杖。从领导到囚犯往往是一步之差、一步之遥,不能用自己的政治生命、青春年华、人生自由和完美的家庭去以身试法换取身外之物。

警示三:法制观念淡薄,待人处事没有保持应有的警惕性和纯洁性,必然导致行政行为的畸形。通过警示教育宣传片上几位现身说法的罪犯,他们声俱泪下的忏悔,他们痛悔莫及的警醒,他们对自由和生活的渴望,给我们实实在在地敲响了警钟。这些典型案件告诫我们,领导干部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变成人民的罪人。

通过警示教育,结合岗位实际,主要有三点体会:

体会一:牢记宗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为人民排忧解难的需要。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自觉摆正自己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以满腔热情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群众,努力在自己的岗位上为群众谋利益。党员干部,应该时刻牢记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勤政意识,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和体制大转轨时期,人们的经济意识、自主意识、竞争意识都大大增强,但由于各种文化和思潮的磨擦、碰撞,价值观趋向多元化。党员干部一定要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务必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种种诱惑,不断增强监督意识,始终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更好地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体会二:勤政为民,在平凡的岗位上建功立业

世界观的改造是一个需要不断磨练的过程,个人思想境界的提高,也要不断地学习与自省。党纪国法,是对每个国家工作人员的要求,执行得如何,体现我们对党和国家的态度与行动。干实事,就要在行动上有所体现。对于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不但个人要积极参加和践行,还要影响和带动周围的同事,知荣耻、树新风、促和谐,为民、务实、清廉,力求在思想认识上达到新的高度,在加强纪律、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上取得新的进展。

体会三:廉洁自律,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公安违规心得体会篇七

违规行为在任何社会组织中都是不可容忍的,而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安全的重要力量,更应该严守纪律、遵守法律。然而,与社会其他部门一样,偶尔也会出现一些公安人员的违规行为。对此,我深感惋惜和痛心,因为公安人员应该成为模范,为人民做榜样,而不是违规者。通过我的实践经验和观察,我对违规行为产生了深刻的体会,认识到了违规行为的危害以及防止违规的重要性。

首先,违规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和信誉。作为执法机关,公安机关的形象和信誉至关重要,它代表着国家的威严和权威。然而,一旦公安人员出现违规行为,不仅会使人们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受损,还会影响到整个社会对执法机构的评价。例如,如果有警察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参与非法活动或者纵容犯罪,那么社会对公安机关的认同感将会大幅降低,公安机关将难以有效履行职责。

其次,违规行为给社会治安和秩序带来了巨大的威胁。公安机关的任务是维护社会治安和秩序,确保人民生活安宁顺利。然而,如果公安人员本身就存在违规行为,那么他们就很难有效地履行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责。特别是在一些重大案件中,如果有公安人员泄露案情或者故意干扰侦查,将会造成重大损失,威胁到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因此,公安人员必须时刻警醒,要严守纪律,绝对不能违规行事。

此外,违规行为容易引发公众的不满和抵触情绪。公安机关是人民警察,他们的职责是保护人民的安全和利益,以人民为中心。然而,一旦公安人员出现违规行为,不仅会让人民感到失望和愤怒,还容易引发公众对公安机关的不信任和抵触情绪。这将导致公安工作的不顺利开展,降低了公众对公安机关的支持和合作意愿。

防止违规行为的重要性无法忽视。首先,公安机关必须切实加强监督和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督和问责机制。通过严格的内部监察和纪律考核制度,发现并处置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同时,要建立阳光执法制度,让公安工作尽量公开透明,让人民了解公安工作的公正和公开,减少违规行为的产生。

其次,要加强公安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培养。在入职培训中,要加强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让公安人员明白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同时,要加强与公民的互动,增强公安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他们真正成为人民的贴心人。

此外,要注重公安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通过定期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的培训,提高公安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他们抵御诱惑和压力的能力。同时,要加强团队建设,营造积极阳光的工作氛围,让公安人员相互监督,共同抵制违规行为。

总之,违规行为对公安机关来说是极为严重的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只有公安机关和公安人员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严守纪律规定,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才能赢得社会的尊重和信任,才能更好地履行其重要职能,维护社会的安定和秩序。公安人员应以身作则,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以良好的道德和精神风貌示范给社会各界。只有这样,才能不负人民的重托,为建设和谐稳定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公安违规心得体会篇八

年是全路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路公安机关深化改革的关键年,结合当前“交通强国、铁路先行”的战略布局,要求全路公安机关切实担当起铁路安全生产的重大责任,在践行安全发展理念、提升铁路安全水平、确保高铁旅客安全“万无一失”上展示新作为;必须切实担当起铁路的重大社会政治责任,在维护国家打好三大攻坚战中展示新作为;必须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责任,在加强党对公安的绝对领导,加强全面从严治警,提高公安队伍党建水平上展示新作为。但与此同时,当前公安民警队伍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违法违纪苗头问题,队伍稳定还存在着隐患问题。就当前公安民警队伍现状,浅谈当前公安民警队伍违法违纪问题分析与对策。

一、公安民警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特点

当前公安民警队伍中,尤其是在基层,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违法违纪苗头仍然没有得到根除。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因执法工作引发的违法违纪案件占主流。执法活动贯穿铁路公安工作的始终,是公安民警的基本行为,公安民警因执法工作原因的违法违纪问题也最突出。从近年公安民警系统被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来看,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现象突出,这些环节的执法问题不断发生,造成上访投诉不断。

(二)因利益驱动引发的违法违纪问题突出。部分基层单位本位主义思想严重,只顾部门利益,不顾群众利益,违规执法;少数民警唯利是图,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

(三)少数民警与不法人员勾结,执法犯法。一些民警与不法中介机构、人员甚至黑恶势力勾结,充当“二道贩子”甚至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无视百姓合理权益,严重损害公安队伍的形象。

二、导致公安民警队伍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

这些违法违纪问题尽管发生在少数民警身上,表面上看是部分民警宗旨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但从根本上折射出了各级公安机关在抓队伍教育管理工作中存在诸多薄弱环节。

(一)对新形势下民警的思想状况把握不准,思想政治教育不到位。伴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功利主义思想甚嚣尘上,不可避免地波及到公安民警队伍、侵蚀到公安民警,公安民警的价值观念也从以前的“单一化”日趋多元化。少数民警理想信念动摇,思想道德滑坡,不讲工作实绩,只图赚钱享受,甚至不惜违法违纪。对于民警的这些思想变化和动态,不少公安机关没有认真地分析研究,思想教育空对空,理论学习讲套话,甚至把思想政治教育视为可有可无的东西。没有立足于队伍实际和公安工作的需要,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广大民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没有积极主动地改造民警主观世界,往往是听之任之。有的民警在违法违纪前已有预兆,在语言上、行动上已经反映出思想动态,但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没有及时跟上,没有及时将民警从违法违纪的边沿上拉回来,导致民警在违法违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有的公安民警部门的领导对民警“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不闻不问,对民警的思想变迁、家庭变故、行为变化掌握得不准、不及时,民警出了违法违纪问题还搞不清楚。

(二)队伍管理机制不健全,预防和监督乏力。各级公安机关不同程度地存在重业务、轻队伍建设的思想,在队伍管理上走形式、搞应付,喊得多、抓得少,人事问题抓得多、教育管理抓得少,有的甚至把队伍管理工作纯粹当成了摆设。一是专人不专。支队、基层所队均设有政委、教导员,都是专职队伍建设管理的领导。但专人不专,政委、教导员不重视队伍管理”的现象比较普遍。二是监督渠道不畅通。干部民警违法违纪轻处理,担心因此影响队伍形象,影响政绩,排斥和抵制外部监督;另一方面由于决策透明度不够,案件办理、行政审批、事务决策等不公开,致使对一些热点和敏感问题只能“雾里看花”,内部监督难以实施有效监督,违法违纪问题就会乘虚而入。三是部门齐抓共管的合力尚未形成。对队伍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基本上是纪检部门一家的事,其他相关单位没有充分履行相应职责。如对执法过错的责任追究,没有按规定建立和落实“法制、政工、纪检部门分别负责执法过错的认定、行政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的责任制度。

(三)“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惩治违法违纪的力度欠缺。少数单位的领导“一岗双责” 意识不强,重业务、轻队伍,没有站在“抓队伍就是抓根本,抓队伍就是抓大事”的高度,没有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广大民警负责、对铁路公安工作负责”的态度,真正把队伍建设摆在重要的位置来抓。部分公安机关的领导在队伍管理上不敢面对具体的人和事,习惯做“老好人”,上级领导不批评中层干部,中层骨干不批评民警, “四怕”思想严重,怕得罪人、怕告状、怕丢票、怕丢帽,队伍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片面强调警力少、任务重、执法环境差等客观因素,对违法违纪现象放任不管,姑息迁就,不去追究违纪民警的责任,导致少数民警违法违纪问题一发再发。特别是在执行规章制度上,部分单位制订制度严,执行制度松,纪律规定仅仅停留在纸面上、口头上,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缺乏常抓不懈、严抓严管的精神。

三、抓好公安民警队伍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队伍建设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根本,也是做好一切铁路公安工作的保障。我们要进一步树立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强力措施,坚决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抓教育,筑牢遵规守纪的思想防线。一是要狠抓纪律严明的思想教育。要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深化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牢固树立“纪在法前”思想,始终把“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作为公安民警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受党的绝对领导。二是要狠抓“摆进去”教育。公安部、铁路公安局通报的典型案例、开展的警示教育很多,但我们单位依然存在着这样那样的违法违纪苗头隐患问题,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民警没有把自己“摆进去”,总认为这些事说的是别人,离自己很远,思想上不重视,事不关已,高高挂起,思想和灵魂没有受到触动,引不起警觉。因此,必须加强对民警的“摆进去”教育,对他人发生的问题,教育民警不能当“局外人”,而要当“局内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警钟常鸣,杜绝隐患。三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队伍管理得好不好,关键在于班子;班子好不好,关键在于班长。抓住了这些领导干部,也就抓住了队伍建设的“牛鼻子”。要坚持从严治长,班长和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真正成为队伍的旗帜。要教育好全体中层骨干,不仅要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当好队伍的旗帜,更要增强政治思想素质和队伍管理水平。

(二)抓监督,充分运用预防工作机制。要以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及基层带所队长为主要监督对象,摒弃固有的被动监督、事后查处等不合时宜、保守僵化的思想观念,树立主动超前、事前事中预警的新理念,关口前移,预防为先,及时发现民警违法违纪苗头,提前采取预防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问题的发生。要把监督的触角渗透到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做到执法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政工、纪检、督察、法制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定期不定期地对执法权力容易出问题的岗位和环节开展日常监督检察,及时发现和消除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最大限度地消除因执法工作引发的违法违纪问题。要通过上门走访、召开会议、报告工作、廉政测评等形式,认真落实各项队伍建设制度,充分发挥监督管理的作用。要综合运用法纪监督、内部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有效形式,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防止民警权力失控、行为失范。

(三)抓查处,持续保持高压状态的严抓严管。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从严治警”方针,本着“预防为主、预防前置、防患于未然”的原则,严查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以教育警示广大公安民警。一是要突出排查重点。在全面排查队伍隐患问题的基础上,重点查处作风散漫、纪律松弛、工作极不负责、出工不出力、脱岗、旷工的案件;重点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政治纪律、政令警令不畅的案件。二是要不断完善查案机制。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部门具体组织协调的查案工作机制,对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民警部门可以在本单位上一级公安民警系统内统一调配纪检监察民警集中查处,确保人员充足、快速侦破。三是充分发挥查案工作的综合效能。要善于利用查案这一独特优势,加强案件剖析和案件通报工作,充分发挥其警示教育作用;认真分析深层次原因,帮助公安机关查找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整改和建章立制。

(四)抓统筹,建立健全形成齐抓共管机制。作为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是本单位、本部门队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队伍建设上,抓组织、抓协调、抓监督、抓落实;既要防止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两张皮”,又要防止政工、纪检等部门“单打独斗”,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切实增强“一岗双责”意识,把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有效预防和减少队伍中发生问题,特别是要杜绝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考核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工作时,不仅要看这个单位、部门业务工作完成得怎么样,还要看你这个单位、部门在队伍上有没有发生问题,有没有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这要作为一项硬指标来综合考核。

正值公安队伍深化改革时期,铁路公安机关队伍建设任重道远,责任重大。各级公安机关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全力抓好公安民警队伍建设,向全社会展示铁路公安民警部门“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良好形象,努力建设一支“忠诚、担当、自律、进取”的公安民警队伍,为铁路公安工作全面改革提供坚强的组织纪律保证。

公安违规心得体会篇九

今天我们来到__市警示教育基地参加局党组组织的警示教育活动。在活动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警钟》和反腐倡廉大型图片展览,听取了___人的现身说法。本次警示教育活动对我触动很大,感受颇深。“警钟常鸣,头脑常清”是我最深刻的体会。

纵观贪官从高官到囚犯,从党的领导干部到人民的罪人,他们有着共同的特点。他们并不是一开始就腐败,他们起初同样有着正确的理想信念和远大抱负,都有着不平凡的业绩,但是后来由于地位和权力的改变,逐渐不能很好的把握自己,思想信念变化了,党性修养淡化了,自身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扭曲了,从而最终沦落为人民的罪人。

从贪官的堕落轨迹我们不难看出,贪婪的闸门一旦打开,贪欲便如洪水决堤一泻千里,不可收拾。一个人手中有了一定的权力,就必然要和金钱打交道,各个方面的诱惑也随之而来,如何处理好奉献与索取的关系是对每一个为官者的严峻考验。如何挡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贫、管得住小节,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永葆共产党员本色,就需要我们做到:

一、以案为鉴,以古为镜,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我们每个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坚持人民群众利益至高无尚的大局意识,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动力基础,也是我们今后加强学习和修养的追求方向。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把对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和这次的警示教育学习活动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认识、理解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工作中要严于律已、宽以待人,以诚为本,以实为本,扎实有效地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提高自警自律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以案为鉴,以古为镜,时刻为自己敲响警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管好自己的嘴,管好自己的手,管好自己的腿。

二、廉洁自律,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

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基层党员干部,都必须从自己做起,廉洁自律。许多铸成大错的领导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注重细节,把握分寸,不断加强作风建设

作风体现于细节,细节决定成败。要从细小的问题入手。无论生活上还是工作上,都要做到心不贪,手不长,洁身自好,时时警惕,不给别有用心者留下可乘之机,在思想作风上过得硬,才能经得起任何考验,永远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要耐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始终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特别要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作为单位的主要领导,更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慎重开支,开源节流。

总之,我将把这次警示教育活动的收获和成果转化为今后工作中的动力,努力在工作作风和工作节奏上与党组保持高度合拍,不折不扣地完成党组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脚踏实地,务实工作,创新思维,努力开创本单位各项工作新局面。真正做到常思贪欲之祸,常除非分之想,真正做到无愧于党,无愧于民,无愧于心,努力为构建人水和谐,全面小康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公安违规心得体会篇十

近日,一篇题为“公安局长违规接待 导致死者家属怒斥”的新闻引起了广泛关注,不少民众对这起事件表示愤慨。公安局长是一名代表执法和公正的职业形象的行政官员,但是,他的不当行为却给自己带来了严重的后果。

第二段:措施的错乱带来不良影响

作为公安局长,他的作为言行时刻体现着公安行政管理的形象和风范。但这位公安局长接待死者家属时,却进行了诸多违反规范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诸如行动记录不清、分担保障不到位、责任人不明、赔偿处理令人不满等问题,都是这位公安局长接待死者家属时产生的。

第三段:失误带来严重的后果

公安局长的违规行为不仅导致了形象受损,还导致了死者家属的怒斥和无法释怀。他在接待死者家属的过程中,没有充分倾听其意见和要求,也没有合理安排,导致死者家属的不满情绪与预期渲染不对等。人们对这种公安局长的态度失望和愤怒,这也说明了高级官员的行为已经远远违反公众期望的界限。

第四段:教训深刻,必须警醒

公安局长的不当行为应该反省并警醒其他的官员。他们必须严格遵守管理规范,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他们的责任感和公德心,积极营造良好的公务形象。一旦行为不当,必须坦承错误并对其承担责任。

第五段:结语

公安局长的违规行为给自己和公安机关的形象带来了损害。公安局长的在职行为不仅是个人行为,也代表了公安职业的形象和价值取向。如今,我们必须警惕并严格管理公职人员,这才能保证他们用最佳行为展现这个职业和组织的形象。相信未来,公安局长和其他官员一定会日臻成熟,并在职业内部身份中发挥火苗般活力。

公安违规心得体会篇十一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留所服刑人员的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国家法律对上述人员实施警戒看守,加强教育,维护安全,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看守所监管民警是看管在押人员的基本力量,是政策和法律的具体执行者,如果监管民警利用职务违反法律政策,或不认真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收受贿赂,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甚至导致在押人犯逃跑、自杀、行凶、暴狱等事故发生,不仅直接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而且给国家和人民都造成损失。因此必须加强对看守所监管民警职务犯罪预防,减少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作为一名从事监管工作十余载的民警,对监管民警违法犯罪预防的重要性有深刻的认识和体会。在这里仅谈一点个人的看法,希望对监管工作能有一定的帮助。

一、监管民警违法犯罪的表现式。

(一)通风报信、滥用职权。与监管民警接触的人群中,无非是在押人员及其亲属,为了得到某种利益和好处,监管人面为原来在社会有地位或有经济实力的在押人员给予特殊的照顾,给其提供通讯工具,传递信息,帮助制造有关假象,使在押人员减轻处罚。如有的监管民警被在押人员或其亲属收买,为在押人员传递纸条、通风报信,导致该在押人员与外界串供,甚至翻供,严重地影响了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有的主观上虽没有为在押人员通风报信的意图,但违反规定,在尚未判决或判决尚未生效之前,私自安排在押人员与其亲友会见,或者在律师会见过程中默许在押人员与其亲友见面,客观上为串供翻供提供了条件。

(二)徇私舞弊,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对监管场所而言,国家给予监管场所具有一定的管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条例》明确规定:看守所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对留所服刑人员具有考核权和会见、保外就医、减刑假释的申报权等等。监管民警如果利用手中职权,在行使管理权中索贿受贿、弄虚作假造成人犯逃避惩罚的就构成了职务徇私舞弊的违法犯罪。有的监管民警在利益的驱动下,不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出具假的、不符合事实的证明和材料,瞒骗上级,骗取在押人员保外就医、假释或减刑,此类情况往往是由监管领导在内的二名或二名以上的监管民警共同参与的违法违纪问题。

(三)玩忽职守、酿成事故。监管工作无小事,这是每个监管民警都知道的常识,但在具体执行上制度不落实,管理、教育不到位,不能有效地掌握和控制监内动态,不能及时掌握在押人员的思想动态,因势利导,以致酿成在押人员脱逃、自杀、行凶等各种事故。这是看守所最常见的违法违纪问题。

(四)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条例》明确规定:对在押人员的管理要做到文明管理、科学管理、人性化管理,而有的监管民警对制度置之不理,在对在押人员的管理教育中方法简单粗暴,变向的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有的利用在押人员管理在押人员,致使在押人员身体受到伤害。

(五)其他方面。日常监管工作中存在违反看守所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妨害监管秩序、监管安全的行为,如违反留所服刑犯管理制度,收受留所服刑犯及其家属的好处,私自允许其接见家属、回家探亲,或放任留所服刑犯不遵守在押人员行为规范等;违反接待送物制度,私自送食品、药品等给在押人员;违反律师接见和办案制度,允许一名律师或一名办案人员提审在押人员;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在提讯在押人员、个别谈话、押解、就医途中等不戴戒具;违反在押人员处罚规定,私自处罚在押人员;违反值班巡视制度,对在押人员动态失察,防范有误,看押警戒不落实等等。

二.监管民警违法犯罪的原因。

一是部分民警执法意识淡薄。监管民警长年累月与各种违法犯罪分子“打交道”,实行面对面管理,接触的阴暗面多,本身就容易被感染,如果再淡化执法活动的严肃性,思想上不以为然,行动上界线不清,一旦遇到拉拢腐蚀,往往就顶不住利诱,拉不开情面,把法律赋予的权力作为商品和人情,在高墙底下进行钱权交易、人情交易,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如某市看守所民警朱某为其所监管的在押犯罪嫌疑人尹某传递信件,导致尹某当庭翻供,严重干扰了审判的顺利进行。该民警后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

二是攀比心理作祟。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商品经济观念在整个社会愈显突出,少数民警觉得在看守所工作收入不高,社交面狭窄,无法满足其日益上涨的消费水平和社会交往中所需要的费用开支,心态渐渐失去平衡,最终为追求物质享受,利令智昏,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三是心术不正,贪图小利。个别民警见钱眼开,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把监管工作纪律抛在脑后。更有甚者,主动出击,向被监管对象及家属索取钱物,追求蝇头小利,丧失人格,致党纪国法于不顾。

四是思想麻痹,制度落实不严,缺乏执法监督的机制和力度。看守管理工作已经建立了管理、安全、会见、提审、出所、值班巡视等一整套全面系统的规章制度,但制订制度的关键在于执行落实,如果有章不循,甚至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规章制度就形同虚设,失去了其应有的效用。此外监督机制不完善,缺乏执法监督也是导致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如如看守所民警带在押人出所就医或住院过程中玩忽职守,丧失了应有的警惕性,疏于防范,加戴戒具不规范或者干脆不戴戒具给在押人员脱逃造成有机可乘。这样的事情很多。

五领导不重视,从严治警的措施不够有力。一是有些所领导表面上说看守工作是多么重要,但是从来不主动抓监管工作,不能够及时解决监所中存在的问题,对监管民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到位,缺乏针对性、及时性、有效性,致使有的干警长期缺乏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而迷失方向;二是有些领导碍于情面,怕挫伤积极性,对一些违纪现象充耳不闻,视而不见,漠然处之,使违纪者侥幸心理转为胡作非为;三是有的领导对干警违纪现象的处罚力度不够,怕影响达标、评先进。有的领导对民警不是敢抓敢管,而是做“老好人”。以致民警队伍严重失管,一些违纪现象长期存在而领导发现不了,有了苗头也不及时报告、及时查处。对民警队伍中的违纪问题,若明若暗,更难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三.预防监管民警违法犯罪的措施。

(一)加强民警教育,筑牢思想防线。预防和减少腐败的发生教育是基础,它关系到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取向问题,关系到权力运用的出发点的问题。监管民警的工作是教育人、改造人和挽救人的工作,民警既是管理者,又是教育者。根据新形势新特点,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他们的道德、警示和法纪教育,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在教育内容上,要坚持不懈地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教育监管民警,定期确定教育主题,教育干警用法律和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在教育形式上,要采取生动活泼,富有吸引力的方式,总结典型案例的教训,举一反三,警醒民警。运用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对民警进行权利观教育。通过教育全面提高其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使广大民警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固筑起一道廉政勤政的思想防线。

(二)狠抓制度落实,完善监督机制,群防群治。应该说目前的看守所都有了比较健全的制度,关键就要狠抓落实。在执行制度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强化监督机构、健全监督网络,形成领导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内部和群众监督等互相配合的比较完整的监督体系。司法监督是对监所执法最为重要的监察督导,公安纪检部门和监所科应根据监所民警职务犯罪发生的情况和特点,正确确定和及时调整预防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监管干警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确保权力在监督状态下正确行使。

(三)做到监所执法工作的社会化和公开化。根据法律和监管工作规定,把在押人员的权利及时告知在押人员和家属,特别是接见,送物、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留所服刑等比较敏感的事项,要把这些事项的规定都向社会公开,不能一登报、一上墙就算警务公开了,关键是要采取有效的方法,及时把那些可办,那些不能办,以及办事时间、方法、手续明白无误告知在押人员及家属。

(四)重视监管工作,加强队队建设。各级领导应重视监管工作,应不定期的到监所检查工作,帮助监所解决实际问题,要加强轮岗,把年富力强的民警配送到监所,同时要将不适应监管工作的民警早日调整,保证监所安全。

(五)关心监管民警,提高福利待遇。监管民警每天接触的是在押人员及其亲友,社会圈子小,工作压力大,随时可能遇到各种危险,作为领导应从物质上和精神上关心照顾他们,让他们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六)加强心理疏导,确保身心健康。由于监管民警每天面对的是犯罪人员,思想长期处于高压状态,普遍存在不同程度上的心理障碍,所以监管场所应主动邀请心理医生为监管民警进行心理矫正和压力疏导,保证他们的身心健康。

公安违规心得体会篇十二

公安局长作为一种权力载体,必须时刻铭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以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为基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然而,在现实中,在公安局长的任期中,仍有许多不守纪律的行为会发生。本文将讨论公安局长违规现象,探讨其原因和对策。

第二段:问题述说

在公安局长的任期中,如果出现违规行为,那么这些行为都将以不公正和不合法的形式阻碍公正的司法程序。一些公安局长出现违规的原因可能是因为他们不明确他们应该遵守的政策和规章制度,或者是因为他们个人利益的驱动。不管是哪一种情况,公安局长必须密切关注这些因素,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标准,保持干净正直的记录,以维护公共利益和司法正义的完整性。

第三段:问题分析

违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对公安工作的价值和目标造成负面影响。一个公安官员的能力和实力是与他的纪律水平相对应的,如果他们无法遵守纪律水平,那么他们将不再被视为一个合格的官员。而这一点将直接影响公安局的形象和信誉,对司法正义的发展与维护将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第四段:问题解决

公安局长必须时刻铭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积极发挥自己的作用与职能。为了尽可能地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公安局长必须解决以下问题:

- 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并承诺遵守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 不计个人利益,始终维护公安工作的正义和公正性;

- 立即纠正不当行为,并对问题和其影响负责。

这些措施将有助于防止不良行为的发生,并维护公安部门的形象和信誉。

第五段:结论

最后,公安局长必须遵守纪律标准,恪守职业操守,以确保他们作为权力的代表得到信任和尊重。同时,公安局长也应该积极开展教育和培训,并建立制度,以确保纪律标准得到全面遵守。这样,才能够实现司法的正义和公正性,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公安违规心得体会篇十三

公安机关作为国家的重要执法力量,承担着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群众安全的重要责任。然而,在执行职责的过程中,有些公安人员会因为种种原因而违反执法规定,产生违规行为。我曾亲身经历过这样的违规事件,深深体会到了违规对公安形象以及社会影响的巨大伤害。通过这次经历,我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违规行为会严重损害公安形象。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其形象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稳定社会秩序的能力。一旦有公安人员出现违规行为,不仅会降低公众的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度,也会给政府带来不良的影响。尤其是在信息时代,违规行为很容易被公众和媒体曝光,进一步加深了公安形象的负面效应。因此,作为公安人员,我们应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和职责,坚守法律底线,严格遵守执法规定,做到清正廉洁,维护公安形象。

其次,违规行为会破坏社会稳定。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的主力军,任何违规行为都会使社会的安全感受到威胁。如果公安人员不遵守执法规定,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公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度将大幅下降,使得社会秩序失去依靠。这种情况下,社会治安将面临更大的威胁,也会给公众带来极大的困扰和伤害。因此,作为公安人员,我们必须坚守执法原则,严格遵守职责范围,依法行事,不得滥用职权。

再次,违规行为给公安人员个人造成深远的伤害。公安人员一旦违反执法规定,不仅会失去职业道德的底线,更会付出个人信用的代价。在执行执法任务时,我们时刻需要保持自身的清白和正直,只有这样才能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一旦违规行为被曝光,公安人员不仅会失去自己的信任和尊重,还会面临调离、处理甚至是开除的惩罚。更重要的是,个人的违法与违规行为也会对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给家人带来沉重的心理负担。因此,公安人员必须保持自身的纪律和自律,不为私欲诱惑所动,始终以公共利益为先,真正做到知法、守法、用法。

最后,违规行为会导致司法公正受损。作为执法者,公安人员在维护法律和社会正义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一旦有公安人员违反执法规定,甚至是滥用职权,将严重影响到司法公正的实现。这种不公正行为不仅会损害公众的利益,也会在司法体系内部造成深刻的冲击,使得法律无法得到顺利适用。因此,公安人员必须保持执法的公正和公平,真正做到公正执法、用心为民,避免违规行为给司法公正带来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作为公安人员,我们必须以身作则,坚守法律底线,严守执法规定,杜绝任何违规行为的发生。违规行为不仅会对公安形象和社会稳定造成伤害,也会给公安人员个人带来深远的后果。只有做到清正廉洁的执法者,我们才能赢得社会的尊重和信任,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公安违规心得体会篇十四

全国“二十公”和全省“二十一公”以来,全省公安机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公安工作,认真履行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领导和机关深入基层,强力推动“两公”会议精神和“五条禁令”的贯彻落实,确保了全省社会和治安稳定,公安队伍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公安队伍中,确实有极少数害群之马,他们滥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甚至执法犯法,严重败坏了公安机关的声誉和形象。今年1—10月,全省公安机关共发生违法违纪案件91起,涉及民警121人(含处级8人,科级59人),与去年同比,案件起数下降6.19%,涉及民警上升2.54%,涉及民警中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有32人,与去年同比上升28.1%。这说明,今年虽然公安民警违法违纪人数上升幅度不大,但涉嫌犯罪的民警数量增加。据笔者了解,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情况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如图)。

说明:一是我省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比例虽然呈下降趋势,但目前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二是由于公安队伍人员结构实际,构成了民警违法违纪具有“五多一少”现象,即青年民警多、党员民警多、领导骨干多、职务违纪多、法纪处理多,女民警较少;三是从违法违纪案件的性质看,种类较为齐全,而且杀人、贩毒等恶性案件每年均时有发生。大量案例表明,一些民警走上违法违纪道路,既有思想道德观念蜕化变质的原因,又有业务素质低下的问题。当前违法违纪民警在思想道德观念上表现出来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极少数民警信仰发生危机,理想信念产生动摇,走向了党和人民的对立面;二是执法思想观念出现偏差,颠倒了“主人”与“公仆”的关系,不仅不能为人民服务,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反而直接侵犯人民群众的权益;三是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影响,贪图安逸,追求享受,以权谋私,执法犯法。而因业务水平低下引发的违法违纪问题也时有发生。执法不懂法,在执行实体法、程序法方面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直接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形象,败坏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民警及其家属也直接受到伤害,教训十分深刻。

胡锦涛总书记曾明确批示,“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要求公安机关“完善法规,强化监督,做到公正、文明执法”。这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公安监督工作的行动指南,我们应认真贯彻执行。

思考之一,强化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公安机关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切实提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现在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普遍存在,包括接受监督和监督别人两个方面,实践当中,有的人逃避监督、拒绝监督、讨厌监督,有的人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在这种情况下和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的大背景下,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就不是偶然之事。当务之急是要利用各种方法,强化对公安民警的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筑牢拒腐防变和公正执法的思想防线。

要坚持理想信念教育,解决精神支柱问题。教育公安民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来认识和处理问题,不断灌输个人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只有与崇高的公安事业结合在一起才能够实现和体现,不断增强执法为民的理念,走稳走好人生的每一步,防止一失足成千古恨。

要注重警示教育,做到警钟常鸣。现在各级公安机关学习教育活动很多,上级通报的外省、外地的反面典型案例不少,但是针对性普遍不强,说归说、听归听、干归干,教育的成效不大。应结合实际对本地区、本警种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反面典型案例及时进行总结,用于教育和警示民警。同时,要强化预防教育,教会民警如何避免犯类似的错误,防止重蹈覆辙、“前腐后继”。

要认真履行职责,做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目前,思想政治工作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究其原因,主要是我们有的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同志不了解民警真实的思想状况,不完全了解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真实、具体和全面的情况,以致个别人干了坏事没人知道,等到问题暴露时往往大吃一惊。因此,要正确分析和估价队伍的现状,要充分认识到队伍中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切忌自我感觉良好,盲目攀比、不以为然甚至麻木不仁。要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坐在机关、浮在面上,仅听汇报和看材料,难于了解到真实情况;可选择在专项治理中或发生问题后,及时进行深入调研,才能将真实具体的情况搞准弄清、将原因分析透彻,整改的力度和教育的深度才大。

要善于与民警广交朋友。各级领导和队伍管理、监督部门的同志,要以人为本,多与民警交心谈心,了解民警的真实思想,了解民警的工作、生活情况,了解民警最需、最盼什么等,才能使我们的思想工作有的放矢。

要充分发挥基层科、所、队负责人的作用。这些“兵头将尾”是抓工作、带队伍的关键,要善于通过他们了解民警的实情,指导他们做好相关的思想政治工作。

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要想了解到全面真实的情况,必须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否则难以奏效;了解掌握情况后,有针对性地做工作,也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切实改变“我说你听、我打你通、行政命令、整纪刹风”“空谷式”的教育方式。

总之,通过持之以恒的教育,打牢民警的思想基础,筑牢思想防线,狠抓这一基础性的治本工作,提高民警的素质,做到“使其不为,使其善为”,真正促进执法为民思想的根置,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思考之二,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并使之真正落到实处。现在各级、各部门很多规章制度已经逐渐建立和完善,但从不少单位出了问题后进行反观和视审下来,主要还是已有的规章制度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如枪支管理使用方面,有的公安机关公务用枪没有办理《枪证》,有的持枪民警没有办理过《持枪证》;有的没有执行枪支管理人员责任制,领用、交回不登记;有的民警休假期间也不将枪支交单位统一集中保管,漏管失控;有的民警携枪饮酒、随意摆放,隐患极大;有的民警与人发生矛盾纠纷后,不能理智对待、妥善处置,而是拔枪吓唬对方,甚至开枪致人伤亡等,说明各个环节的相关制度根本没有落实。一些地方的领导在贯彻执行规章制度方面往往虎头蛇尾、时紧时松,讲求实用主义,摆花架子,作表面文章;一些基层民警对规章制度不严格遵守和执行,我行我素、置若罔闻,以致问题屡屡发生。

要对权力进行合理配置和架构。公安机关具有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权力,有的权力过于集中(如车管等部门),有的执法自由裁量的空间过大(如对卖淫嫖娼者最高可罚5000元,其中多罚少罚完全由执法者裁定),有的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群众往往对申诉复议不抱多少希望,认为会“老子包庇儿子”。因此,要努力从权力的配置和架构上进行适当调整,使之尽可能合理。

要在制度设计上避免缺陷。应审视已有的规章制度是否符合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社会历史发展潮流。我们只有以警为本,民警才能以民为本,执法为民才有坚实的基础作保证。在制度功能的设计上,既要防止个人欲望(利益)受到冲突而影响法定职责的履行,又要注意切断犯罪错的动机与机会之间的联系,还要防止权力的非规范化运作。

要实行责任制。在实际工作中,对重大警务部署或上级决定和有关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基层往往落实得不够好,有的不能持续抓或遇到困难绕道走,有的掂轻怕重、争功萎过,有的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找种种理由搪塞等。各级公安机关和各警种、各部门都要增强责任意识,明确责任制,将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奖罚分明,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总之,没有制度作保证不行,而制度设计缺陷也不行;要通过建立健全规范科学的制度,并切实得到执行,加强对民警的管理,做到“使其不能,使其必为”。

思考之三,强化监督工作,保证执法为民。目前,公安队伍中少数民警素质不高,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树得不牢,特权思想在一些民警的头脑中仍然较为严重,既有对待群众态度“三差”、“四难”和形象不佳的“外伤”,又有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甚至执法犯法的“内伤”,离党委、政府和法律要求及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少差距。

要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周永康部长在为公安纪检监察、警务督察、审计业务教材所作的序言中明确指出“在公安机关,没有不受监督的权力,没有不受监督的民警。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的触角就要延伸到哪里。”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全体民警都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这句至理名言众人皆知,但究竟民警的认识程度有多深?要理直气壮地喊出“监督是关爱,接受监督是福气”的口号。实践证明,任何民警不接受监督,无异于政治上的“自残”和“自杀”。

要强化执法监督。公安机关是执法机关,监督的重点是执法活动。公安监督部门要把经常性的执法检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注意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活动中出现的滥用权力和滋生腐败的问题,加强对执法过程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的检查,通过发通知书、建议书、决定书等形式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警务督察部门要经常深入基层单位和办案部门,运用现场督察、蹲点暗访和组织异地交叉督察等方法,加大事前、事中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以及深层次的问题;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公安执法活动中涉钱涉物环节的审计监督,堵塞制度、程序和管理中的漏洞;各执法办案部门也要加强执法检查工作。要编织起执法监督的严密“网络”,真正把监督贯穿于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根据全国“二十公”和全省“二十一公”有关精神,要尽快整合公安机关纪检监察、警务督察、审计、法制等内部监督力量,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制约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同时,要进一步深化警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努力改变“上级监督下级太远,同级监督同级太软,下级监督上级太难,法律监督太晚”的状况,发挥监督制约作用,规范权力运作的过程,做到“使其不敢、使其敢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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