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心得总结感想(优秀16篇)

读后感 时间:2023-11-06 06:13:11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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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一种反思和思考的过程,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的长处和不足。写总结时要注意逻辑严密,条理清晰,避免语句重复和冗长。总结范文的分享是为了激发大家的写作激情和创作灵感。

读书心得总结感想篇一

第一次听说《麦田里的守望者》,是报纸上正在刊登其作者:j·d·塞林格去世的新闻,说他生性孤僻,不与人交往;说他真的如小说中所想一般,一个人在田野里生活、写作,与世隔绝;说他一生未再发表过一篇小说。

那时候少不更事,心下只促狭地想他定然是才思穷尽了,不然不会一部小说就了结了作家生涯。后来明白即使死后稿子烧了灰飞烟灭了,那样好的文字依然存在过,并且只属于过自己。而且还是那样一部小说。

小说主人公霍尔顿青春肆意飞扬。那样幼稚的霍尔顿,不学习,不向上,人际交往简直糟糕透了——他和所有人都合不来,每一个人都用一种“青春式”的笔调来形容。总大胆地谈论女人,酒,其实自己就是一个毛头小伙子,尽管个头很高,可在酒吧里服务员怎么也不肯卖给他酒。休学之后,回家之前,他用剩下的钱过了一段不算太堕落却乱糟糟的生活。违心去和女朋友萨丽看“糟糕透了”的戏,却还是不得不认为尽管她浅薄,但“真是漂亮极了”。霍尔顿他家境殷实,也是一个聪明小伙子,潘西中学是一所挺有名的学校,里面的人都是有教养的,都还不赖,可他就是不肯好好学习,因为他心里明白,学那些有用的知识,不为别的,就只为了他能功成名就,“买一辆混账凯迪拉克”。他心里厌烦这样的学习,但除了不把学习放在心上,以至于被退学,他一点办法也没有。他自己心里对这满不在乎,还是打算等到星期三再回家,因为他的父母一定因此而难过极了。

霍尔顿的纠结不是他一个人的纠结,所有这个年纪的少年少女都有这样的复杂心理。我们以为什么都懂了,我们对什么“大人世界”的东西都满不在乎,但一旦降临到自己身上,都会害怕得颤抖,但我们还是怀着好奇心与不屑小心翼翼地尝试。所有人都一样,甚至没喝过烈性酒,却对酒吧不肯买给自己而懊恼。面对一个清晰而朦胧的不一样的世界,可以说什么都懂得,也都了解,可偏偏没有也不敢去尝试,害怕得要死还装的好像不屑。就像霍尔顿面对电梯人近乎开玩笑似的问他要不要妓(ji)女,他紧张得心脏都要崩裂了,还若无其事地答应。只为了在比自己年长的人面前表现得好像长大了。妓(ji)女到了房间却什么也不敢做,扔了钱过去叫她赶紧走,看他那么好欺负,又敲诈了他5美元,他满心懊悔又无可奈何。

有些时候不是不喜欢,而是故作叛逆的样子,好显示自己的“成熟”和与众不同。越是流行什么,越鄙视什么。也许不是事物本身让人鄙视,而是整个社会环境让还不成熟的我们整个思想对那些自认为愚蠢的人们喜欢的事物持一种消极态度。我们可以看到,霍尔顿对所有流行的、新的事物都不感兴趣,他一心想到公园里去找他的妹妹菲苾,给她一张很久以前喜欢的唱片。

可我们决不能说他一个十恶不赦的人。只不过当时社会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是健康纯洁的,对所有恶心污秽的东西十分害怕且反感。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他还是一个心怀美好梦想的人,和我们每一个人都一样。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我那无处安放的青春,也许困惑了,也许挫败了,也许灰心了,我们都不曾绝望。我们在生活道路上跌跌撞撞,甚至摔得灰头土脸,但我们相信,梦想会有的,快乐会有的,成功或者理想什么的,都会有的。

读书心得总结感想篇二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可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梦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能够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述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必须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以往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终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杯具。”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感情与梦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杯具。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齐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十分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我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齐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可是是一尊用榔头就能够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仅有自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明白,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我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我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能够理解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理解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向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我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仅有那个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应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我的信仰吗你会后悔,必须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我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当站在一齐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可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最终,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明白他还活着,她能够释然,她能够渐渐忘记自我以往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感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可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杯具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应当是最终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不管我是活着还是已化作亡灵回城,更觉自负。

读书心得总结感想篇三

参加了读书交流会活动,参加完活动,是不是有很多自己的读书心得感想呢?那就将你的心得感想写下来吧。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读书心得交流会总结,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本周二,我们班同学举行了读书交流会活动。

在本次的读书活动中,孩子们共同交流了那本《最让孩子快乐的经典童话》的读书收获,课堂上,同学们踊跃发言,气氛热烈。大家介绍了自己在这本书中都认识了哪些朋友,懂得了哪些道理,尽情分享着读书的快乐。

在读书交流会上,几个平时热衷读书的孩子,分别给大家带来了好听的故事。虽然孩子们在讲故事时还不能完全脱离稿子,可看着他们已经能用标准、流利的普通话来将故事读下来,大家也能听得津津有味,我的心里还是有几许欣慰,因为只要愿意读书,喜欢读书,相信他们会慢慢进步的。

在我发言的这个环节中,我专门给孩子们带来了一个故事《罗蒙诺索夫与书》,让孩子感受到书对于人一生成长的重要性。然后,又和孩子们交流了他们读过了哪些书,以前又是怎么读书的。如有的同学说:“我和爸爸妈妈一起读书,不认识的字他们可以教我。”有的同学说:“我在学着看拼音读故事的。”还有的小朋友说和哥哥姐姐一起读,和别的小伙伴一起读,跟老师读等等。孩子们已经知道当自己在读书中遇到问题是该怎么办,这更是一个可喜的进步。

本次活动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活动的形式相对比较单一,只是让几个学生进行了展示,以后应多给孩子创造这样展示的机会。

总之,本次读书活动的开展,增强了班级的文化氛围,激发了学生的读书兴趣,使学生感受到读书的快乐,读书的美好,变“要我读”为“我要读”,使孩子们切实感受到阅读是人生中的一大乐事。

时光如流水,转眼间,一个学期很快流去了,下面,我来做一下本学期我们小组阅读会的总结!

寒假里我们的读书交流会次数开的不少,可并不太成功,在这个学期里,我总结了假期交流会不成功的原因后,又在张兴上家参加了一次他们的读书交流会,我看到他们小组有明确的主题,他们各尽其能,读书会开得非常成功。取经后,我每次组织读书交流会前都用心找合适的主题,或发动小组成员一起想主题,这样我们每次的交流会都开的有声有色。我们以好的读书方法交流、杨絮、低碳生活等为主题共开了七次。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但毕竟成功的次数还是多的。

这个暑假里,我们小组成员成员基本没变,大家还都一致推荐我还来担任小组组长,既然大家都能信任我,我一定不辜负大家对我的期望,与大家一起努力,把我们小组的读书会开得更好!让大家感觉到开读书会的意义,感受到读书更快乐!

寒假,这个假期对于我们这些小学生来说如同鱼儿遇到了水,可以自由自在地嬉戏,寒假中的我们更像快乐的天使,要将快乐传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回首一个多月的寒假生活,在享受假日快乐的同时,我没有忘记自己的学习,尤其是读书交流会,它既锻炼了我的组织能力,也让我从中学了到不少课本上学不到的东西, 它使我的寒假生活过得更加充实而有意义。

放假前一天,宋老师为我们班成立了读书小组,让我们在假期自定时间开展读书交流会,我们小组共六人,由我来担组长。(*^__^*) 嘻嘻……我可不是老王卖瓜啊!我们组的读书会在家长的支持下开展得非常成功。在假期我们一共开展了三次,开学后一次,共四次。

除第一次没有经验而导致人员没有到齐,记录没做好外,其它三次我们做得都非常好。每次看到大家说出自己的读书感受、收获和自己的读书方法的时候,我们都能互相从其它人身上学到很多新知识,使自己对读书有了新的认识。

虽然我们这几次读书会开得很不错,但我们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比如:时间安排上有时很紧,搞得大家匆匆忙忙。还有就是交流会缺少趣味性的内容,如大家坐在一起猜些

谜语

、脑筋急转弯笑话之类的内容。或展示一下自己的才艺,让大家都能把自己的特长发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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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总结感想篇四

亚瑟成长在佛罗伦萨一个富有的家庭里,母亲是两个孩子的继母,而他的亲生父亲是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也就是说亚瑟是个私生子。然而他的母亲在他17岁得冬天里去世,他也开始在大学里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琼玛是他儿时的玩伴,他对她的爱纯洁得像一朵盛开的百合,同时琼也是组织里的一员。在一次对话中,亚瑟对神甫蒙泰尼里透露了他参加革命组织的事,神甫为此开始感到了不安。后来,蒙泰尼里赴罗马任主教之职,而卡尔狄神甫接任神学院院长一职,当亚瑟向卡尔狄神甫忏悔时受骗说出秘密革命组织的名称和自己偷运政治书籍的事实。卡尔狄神甫随即告密,亚瑟和一党同志被捕。

亚瑟出狱后,告知琼是他将组织的秘密说出去时,受到了琼的鄙弃,深受打击,恰在此时,他又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之谜,在双重打击之下,亚瑟精神崩溃,他砸碎神像,留下字条伪称自尽,然后潜出海关,偷渡到了南美洲,然而这一年他才19岁。

在南美,他坠入了“真正的地狱之中”,他到处漂泊流浪,做过杂工和赌窟仆人,在他21岁那年被一名水手打成残废,伤愈后到杂耍班子充当小丑,受尽耻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遇极大地改变了亚瑟的性格和面貌,以致十三年后,当年的恋人琼和他的亲生父亲面对他竟然也没认出他来。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的传奇一生给了我强烈的震撼。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是富豪之子,但实则是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渊博学识蒙太尼里神甫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他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亲的欺骗,心爱之人的误解时,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他,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坦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该怎样活着。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

牛虻是个强者,他意志坚强、机智勇敢,是真正的强者!

读书心得总结感想篇五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此分享20xx字读书心得总结感想。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20xx字读书心得总结感想,欢迎大家阅读。

余先生说,“这是一干巨大的民族悲剧。王道士只是这出悲剧中错步向前的小丑”。这句话,我认为无论站在哪个角度它都是对的,王道士只是一个小配角,他没有权力没有势力去改变什么,余先生也承认“让他这具无知的躯体全然肩起这笔文化重债,连我们也会觉得无论”。至于对石窟的破坏,暂且跟从余先生的说法。王道士用石灰把墙壁刷了一遍,但“农民做事就讲个认真,她再细细刷上第二遍”,接着,他又找帮手借几个铁锤,让原先几座雕塑“委曲”一下,结果才几下,婀娜的体态变成碎片,柔美的浅笑变成了泥巴。看到这,我不禁想为“认真”二字大笑,但那几下锤子仿佛捶在我的心坎上,痛得我想放声大哭。哭不得,笑不得,哭笑不得,我总算体会到了。文章快完结时,余先生发出感慨:“偌大的中国,竟存不下几卷经文!比之于被官员大量糟蹋的情景,我有时甚至狠狠地说一句:宁肯存放在伦敦博物馆里!”

俗话说:不知者不罪。王道士既然无知,那么就应该无罪。除了可能有破坏文物的罪行外,我认为也应该无罪。因为他无知呀,又不是他愿意这么无知。如果他不是农民,深知其价值却装作无知,把文物以高价卖出去,那么他是卖国贼,他无耻,他才有罪。但现在错不在他,可恶的是那些官员。可几遍官员们有一颗赤诚的心,运回宫中保存,那又怎么样呢?八国联军原来,还是抢的抢,烧的烧,损失将会更大。在这点上,我认为历史是很公平的,有它必然的发展。当人不懂得珍惜自己的一切,就必定会失去自己的一切。外国冒险家“盗取”中国的宝物似乎也就成了必然,它们的精神应该受到赞赏,但当他们忘记一些极基本的前提,事实也不会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事实总会证明一切。说实话,我真的情愿它们存放在大英博物馆或者卢浮宫这些地方,因为人家保存得确实比我们好,在中国,博物馆被盗的事件时有发生,叫人怎么安心呢?至于耻辱嘛,这个不好说。不能因为自己得不到这个东西也不让别人得到,虽说文物是出自中国的。但我认为也可以这样想,科学、艺术都是无国界的,放在哪其实都一样,只要各方都享有同等权利中国灿烂的历史文化流淌了五千年,莫高窟就是中国文化的一个港口,载满了历史的可爱,然而一下子这里的文化不属于中国了,被一个叫王圆篆的王道士统统卖给了洋人:1920xx年10月,俄国人勃奥鲁切夫用一点点随身带的我国商品,换取了一大批文书经卷,1920xx年5月,匈牙利人斯坦因用一叠子银元换取了24大箱经卷,5箱织绢和绘画,1908,1911,1914……莫高窟神秘的面纱全都运到外国去了,中国的文化自己不保藏,反而却摆在了外国的博物馆中,而我们的王道士呢?还自以为得意,笑咪咪地数着那一点微不足道的银元,却不料给自己留下了一个卖国辱民的骂名,可是这一切又都是他造成的吗?恐怕不是吧!

中国落后的可以任人宰割,中国人可以任人欺凌辱骂,甚至要把外国请到中国听他们的指挥。

中国软弱得似一个病人,无力还击,只有喘息的力气,只有任风雨飘摇,只有看别人耀武扬威了。

可是在二个世纪以前,中国还是世界上的强国,灿烂的文化吸引着外国商人,马可波罗说中国黄金遍地,恐怕就体现了当时的繁盛局面吧!

但为什么后来会如此的不堪一击,也许就是自以为是了吧!闭关锁国,搞自我封闭,在别人高速发展之时,自己吃老本,最终沦落得一些人靠卖国宝吃饭,把中国一批批文化遗产送给了洋人,等待中国人的却是一堆堆感到破烂不堪的丢物。

中国的现在国,正在发展,然而,又更面临着帝国主义的排挤,市场经济的冲击,被打倒的危险也许更大,中国正在发展需要的更是人才,我不希望中国再出现一个王道士,或者再转入病态。

知道余秋雨好像是个很意外的过程,以前就知道余秋雨,知道是一个有名的作家,却没有真正看过他的文章,也不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作家,仅仅限于知道名字而已,呵呵.后来闲逛书店的时候买了他的书看,从此倒是对他很感兴趣了,觉得他的文章写的不错,不像鲁迅似的匕首,却也不是一般作家的闲适纯以事务风景.旅游文学或者说游记中还有对文化和人文的讨论,也可能是这个原因,所以才有人说老余的文章都酸的可以,哈哈,不过这也正是他不同于人,而我又喜欢的原因吧.

按照局党委创建学习型党组织部署要求,歌舞团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按照个人读书、支委成员导读、党小组讨论、撰写体会等步骤,结合学习胡七一重要讲话、xx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了《精神的力量——中国共产党伟大精神最新阐释》、《中国震撼——一个“文明型国家”的崛起》、《创业的国度》三本书,有以下体会。

一、学党史颂党恩,歌舞团要努力在宣传“两个不愧为”上积极作为。

历史为什么选择中国共产党?《精神的力量》用中国共产党在各个历史时期形成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等等作了回答,这些精神是从长期革命、建设、改革的历程中提炼出来的,不但在各个时期对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产生了促进作用,而且在未来也必将引领着中国共产党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在庆祝建党九十周年大会上指出:事实充分证明,是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选择了马克思主义,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选择了改革开放。中国共产党不愧为伟大、光荣、正确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愧为领导中国人民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的核心力量。歌舞团作为文化战线上的一支主要力量,要带头学习党史,歌颂党的丰功伟绩。一方面,要坚持先学一步,切实让“两个不愧为”扎根艺术创作之源。主要是学习好、理解好七一讲话精神,学习党奋斗历史,要通过学习,切实认清我们党是伟大的党、光荣的党、正确的党,因而产生对党强烈的热爱情感,自觉自发的投身到艺术创作之中,多出鼓舞人心的精品力作。另一方面,要坚持广泛宣传,努力推动“两个不愧为”成为全民共识。要结合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迎接党的召开系列活动,把握导向,运用通俗的语言、生动的事例、人们喜闻乐见的形式,全面准确地宣传报道,推动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丰功伟绩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

二、紧贴时代发展,歌舞团要努力在激发民族自豪感自信心上积极作为。

中国崛起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世界正用欣赏崇拜的目光关注中国,《中国震撼——一个“文明型国家”的崛起》从正面角度介绍了中国为什么崛起,靠什么崛起。我们要对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对中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有能力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有信心、有勇气、有胆略。

一个民族要有自信,首先要在文化上有自信。中国拥有五千年的文化根基,然而在近代以来由于长期落后,形成了弱势文化心理。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xx大以来,民族文化重新得到重视,我们党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推动文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走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但仍然存在着受国外抚杂思想影响,文化自信不够强,急功近利,没能够在国外形成自己的文化“品牌”等弱点。为此,作为文化战线的重要力量,歌舞团要努力发挥自身优长,在激发群众民族自豪感自信心上下功夫。一方面,作为文艺工作者我们更应该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坚定自己的奋斗目标,要坚信我国必能赶超世界一流,必能傲立世界之林,以坚强的信心投身服务“两个率先”。另一方面,积极工作,用我们优秀的作品,辛勤的劳动,激发人民努力提高实现民族复兴的信心和勇气,紧密团结在以为的党中央周围,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进行文化创造,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而努力奋斗。

三、创新创业创优,歌舞团要努力在促进文化大繁荣大发展上积极作为。

当前,随着国际社会的发展进步,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党的xx届六中全会按照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新要求,提出了到20xx年文化改革发展奋斗目标,号召全党全国为实现目标共同努力。实现目标需要我们艰苦创业,《创业的国度》为我们创新提供了一些借鉴和思考。歌舞团在实现目标、奋进创业中,要坚持不断创新。创新是社会前进的不竭动力,文化战线更要创新。要坚持解放思想,围绕建设目标,用改革创新精神切实抓好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产业发展。要创新文艺表达方式,努力争取群众接受的最大化,更加广泛深入地发挥文艺的力量。要坚持艰苦奋斗。大力弘扬以创新创业创优为核心的新时期江苏精神,鼓励演职员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到最艰苦的地方,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搞创作。要有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状态,努力工作,多出精品、多出成绩、多演出。

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

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作者凭借其深刻的政治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拉丁美洲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这也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这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文明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意义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政府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文明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终于使政府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可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锤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捍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终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美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只有作者知道。《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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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总结感想篇六

贫家女儿,外出谋生,失足泥淖,遗恨千古,在中外各国文学作品当中,此类题材屡见不鲜。《德伯家的苔丝》一书,总体看来似乎也没有脱此窠臼,但是作为英国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它不论在资料还是艺术上都独具特色,至今仍有强大的魅力吸引读者。

托马斯·哈代,“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与其说忧郁,不如说他的反叛。维多利亚王朝,是英国资本主义发展的鼎盛时期,在这个使很多英国人引以为豪的历又一个“黄金时代”,却有许多有悖人情常理的陈规陋习,诸如崇尚繁文缛节,提倡虚伪道德。一个小说家,应对上流社会道貌岸然的衮衮诸公,将一个失身女人作为小说的主角,并公然断言她是一个“纯洁的女人”,这是何等的大逆不道!直到几十年后,苔丝的光芒才愈加放彩,苔丝是哈代塑造的的典型,也是英国文学宝库中最美的女性形象之一。

整本书前期很平淡,慢慢看进去,便走不出来了,全书以苔丝到贵族本家认亲为线,叙述这个单纯美丽女孩的杯具一生。我的感悟,也从那里开始吧。

在英格兰西南部偏僻落后的农牧业地区,是远离繁华城市,仍保有古风古貌的存在。17岁的美丽少女苔丝是那里土生土长的农家姑娘,父亲是贫苦的乡下小贩,生性怠惰,愚昧无知;母亲过去是挤奶女工,头脑简单,他们都是社会最底层的小人物。杰克·德北听信牧师关于家族荣耀的消息,妄图让苔丝去认回本家—德伯家族,借此摆脱贫困的生活。苔丝并不愿意这样做,但由于老马王子的意外死亡,心怀愧疚不得不硬着头皮去认本家。家庭的重担和自身的职责感在一开始就给她的生活拢上了一层阴影。应对德伯·亚雷,她是那样的无知懵懂,但又不得不依靠着他,致使最后轻信亚雷失身于他。苔丝在受到社会道德舆论的谴责和轻视的同时,可悲的是她同样以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这使得她的杯具显得更加浓重和深沉。苔丝明白自己是清白的是无辜的,但是同时她也认为自己是有罪的,她也在按照传统的贞操观念来衡量自己是否清白,她比别人更加无法忘记自己的耻辱。

那个纯洁无辜的小天使又回到了上帝的怀抱后,苔丝决定开启一段全新的生活,她到另一个农场里做挤奶女工,那是一个新的起点。“五月里一个茴香发香味、众鸟孵小雏的早晨,离苔丝·德北从纯瑞脊回来以后,约莫有两年或三年之间的功夫—这是苔丝潜修静养的时期—她第二次离开了家。”

在农场里,她与克莱·安玑产生了感情。克莱爱苔丝,认为她是“大自然的新生女儿”,她是纯洁的、无瑕的,是上帝完美的创造。但这种绝对的理想化的爱恋也更加剧了克莱在明白苔丝的过往后所表现的憎恶和失望。苔丝向克莱坦白后,克莱心中的完美瞬间崩塌了,他没有给予爱人以理解和安慰,反而不能理解现实,他不止一次的对苔丝说“我原先爱的那个女人不是你!是另一个模样儿和你一样的女人”。这样残忍,这样现实!如果说,德伯·亚雷给予苔丝的是身体上的毁坏,那么克莱·安玑给苔丝带来的就是精神上的毁灭。善良单纯完美的苔丝,对于这一切浑然不觉,她是那样热烈的爱着这个小伙子。她已经受到了爱的伤害,对爱是十分渴望的,作为一个少女,她期盼着被爱人爱,被爱人呵护,所以在遇到克莱后,她迸发出的爱意是那么的强烈,在这种炽热的爱恋下,苔丝失去了自我;另一方面,她心里仍旧把自己定位于“应受到社会谴责和唾弃的不净女子”,她始终不敢把自己与克莱放在同一高度。在体会着克莱的爱的同时,苔丝是纠结的,不安的,她始终无法放下身心的枷锁。

随后的日子里,克莱远走巴西,苔丝再遇亚雷。家庭面临困境,亚雷卑鄙胁迫,无奈之下苔丝选取妥协,再一次走进亚雷的圈套。克莱经历磨难后对苔丝疯狂思念,内心的悔恨使他找回苔丝。这是的苔丝已经回不去了,她的精神生命被克莱第二次毁灭。丈夫回来,两人重逢,苔丝再一次看到自己受骗,一怒之下杀死亚雷,对自己长期以来所受的屈辱和不公、以及命运对自己的不公正,进行了大胆的强烈的。无奈的是,她选取了一种最最极端的方式。

苔丝和克莱在荒原里度过了最后的几天幸福生活,之后等待她的,是走上不可避免的绞刑架。她无法放下对于克莱的爱,临终将妹妹托付给克莱,以此来表达对他的爱。

这个纯洁善良的女孩的一生,到那里,已经走到了尾声,她的美丽,到那里,也面临幻灭。

苔丝与她的名字一样美丽,但是她的美,却酿就了她一生的痛苦。

这个美丽的女孩,正直、淳朴、纯洁,她是大自然的女儿,不受污染。

这本很长很长的书,因为这出杯具,成为了许多人心中的疼痛。当然,我也不例外。在刚刚回顾这个女孩的人生的时候,我好像又回到了阅读这本书的时光,为这个坚强的美丽的女孩惋惜、流泪。这个杯具,其实也只是一念之间,有时候,一个转角,生活就会出现不同。而关于德伯家的“认亲”,就是这个女孩一生的转折。哈代把完美的形象展现给读者,笔锋流转,完美被硬生生的打碎,让人一时无法理解。当那份完美不再完整时,却反而令人平静,逼得你不得不承认,这才是事实。

我认为苔丝的一生是充满戏剧色彩的,全文都在写苔丝走向末路的经历,但其中不难发现有一些看似偶然实则必然的情节,好像冥冥之中早有安排。如在开篇苔丝与克莱相遇却互不相识到之后二人再次相遇并相爱最终结为夫妻,如苔丝在被侵犯前的舞会上与德伯家的女佣争吵的那个小插曲等等,都充满戏剧性。苔丝的纯洁完美,是她令人欣羡的,却也是最终造成她杯具的一个弱点。

苔丝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女性,在他的世界里,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有着大自然最纯真的本性。一如她生活的那个充满自然气息的布蕾谷,有着那么多优秀的地方:美丽,纯洁,正直,淳朴,勤劳…苔丝一生追求幸福,敢爱敢恨。哈代坚持着“道德的纯洁在于心灵的纯洁,不在于一时的过错”,所以在他看来,苔丝依旧是纯洁的化身。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但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我有时会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简单却快乐的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杯具就从那里开始了。哈代为苔丝设计的人生舞台时间很短,从她在家乡村野舞会上出场,到她在标志死刑的黑旗下丧生,只有短短五六年,但她的短暂一生所经历的种.种,确实那样的惊心动魄,荡气回肠。第一次离家时,是晶莹无瑕的少女,毫无父母那种认宗归亲的虚荣侥幸心理,只期望能凭劳动补贴家用弥补死去王子的损失。更加难得的是,受辱失身后的她不仅仅持续了固有的美德,而且更加勇敢坚强,富于反抗。

与苔丝悲惨命运和当时社会的道德标准相对的,也是促成本书最为精彩的部分,就是作者哈代的“前卫”思想。失身后的苔丝,在世俗眼中,如同失去了在世为人的资格。但在哈代笔下,“她的外表,漂亮标致,惹人注目;她的灵魂,是一个有了近一两年来那样纷乱的经验而完全没有腐化堕落的夫人那样的。如果不是由于世俗的成见,那番教育还得算是一种高等教育呢。”把书中诸如此类的言论放回百年以前的维多利亚王朝时代去体会,我对哈代愈加敬服。正是因为在塑造苔丝的形象过程中,不时的融入这类先进的见解,才赋予了苔丝丰富的精神内涵以及对当时社会的深刻批判。

心碎的苔丝,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感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这个美丽的女孩,带着她的完美,走向死亡,走向最终的幻灭。

读书心得总结感想篇七

棣棣是一个勇敢的男孩,他家很穷,但他和妹妹很快乐,所以很幸福。幸福就在我们身边,荣华富贵不是幸福的根本,快乐才会觉得幸福。青鸟也不是幸福的象征,幸福不产生在东西里,你要寻找快乐,幸福才会永远跟随你。

2、爱的教育读书笔记。

寒假里,我读了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的一部著作《爱的教育》,这本书以日记的形式,讲述了很多小故事,我看得入了迷,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少年鼓手,因为他坚持到底,为了国宝牺牲了自己的左腿,让我想到我们平时碰到一点点小困难,就束手无策。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让我懂得了要互相帮助、团结友爱、尊敬长辈、坚持到底就是胜利!

3、刺猬的优雅读书笔记。

小说以巴黎高档住宅区一栋公寓为背景,以看门人勒妮自述和少女帕洛玛日记的形式,反映了作者对社会现实和人类生存境遇的思考,体现了作者对生命意义和艺术真谛的探寻。

一个外表粗陋的看门人,实则是有着高贵的心灵和文化品味,情感丰富,如刺猬般优雅。小说通过抒情音乐般的描写表现了人物对生命和艺术的体悟。

4、星期二,我们班举行了图书交流会。我们班里许多同学都展示了自己的书。淦海翔的书名叫《兵器百科丛书》。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其中我知道冲由德国hk公司的设计师蒂洛.默勒、曼佛雷德.格林、乔治.塞德尔和赫尔穆特.巴尔乌投入了命名为“64号工程”的设计工作进行研究制造。这项设计的成品是g3步枪小型化的冲锋枪。读完了书,我想我长大了也要当兵。

5、今天我读完了《儿童百问百答》。书中讲了美洲鸵生气的时候会干什么;狼鱼吃鱼吗?为什么有人怎么吃也吃不胖呢?身体不舒服的时候为什么会发烧呢?最大的恐龙是什么等,那本书有三个优点。一是搞笑,二是知识丰富,三是内容多。

6、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调皮粗野的小男孩。他趁父母做礼拜的时候,拔家禽的毛,并在母亲的衣柜里调戏一个小精灵,被它变成了小人儿,随着大雁去旅行。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不能伤害和调戏动物。如果我们伤害野生动物,你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所以,我们要保护野生动物。使我们的世界变得更美好!

7、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故事》的一本书,内容是:福尔摩斯和华生一起经历了无数奇怪的案件:为什么死者脸上写着血字?为什么新娘会在婚礼后失踪?为什么海伦的姐姐会突然死亡?纸条上跳舞的小人是什么意思?是谁害死了巴克利上校?为什么东房太太总是带着面纱......

福尔摩斯用惊人的推理能力查出了事情的真相。我明白了我们做是不但要认真、仔细,还要多动脑,做事不能马马虎虎。

8、我喜欢看很多书,比如故事书,故事书上面写着神奇的传说;还有《十万个为什么》,它上面写着生活的乐趣。还有音乐书、语文书、英语书等。语文书上写着优美的课文,英语书上写一句句美妙的句子,上面还有英文歌和英语故事。读书能让我们学到知识,还可以让我们变得越来越聪明,小朋友们一定要认真读书哦。

读书心得总结感想篇八

读书是人们获取知识和提高自我修养的一种重要途径。在读书过程中,我们不仅可以了解到各种知识,还能够感悟到生命中的各种道理和智慧。因此,读书是我们必须坚持的一项重要的好习惯。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也有了很多的感想和体会,下面我将分享一下我的读书感想心得体会。

第二段:阅读对人生的启示

读书是我们通向知识的大门,可以让我们了解各种不同领域的知识。同时,它也为我们的人生提供了很多启示。例如,当我读到《活着》这本书的时候,我通过主人公福贵的艰难经历,深刻领悟到了生命的可贵和生命的意义。又例如我阅读到《故事的解释》这本书时,通过作者的深入解读将最日常的故事变成了有意义的人生智慧。在阅读中,我们可以学习到更多的现实与人生的道理,让我自我认识更深刻。

第三段:阅读对思想的提升

读书不仅可以让我们学到知识和获取启示,更重要的是可以提高我们的思维能力。当我们阅读一本书时,需要经过全面的理解和深入的分析。阅读过程中所涉及的语文知识和逻辑思维,都是我们人生不可或缺的能力。通过大量的阅读,我们可以不断拓宽自己的思想,避免被局限在成见之中。这样就能够提升自己的思想能力和智慧水平。

第四段:阅读对性格的培养

借助阅读,我们可以学会更好地处理情感和社交关系,培养出良好的个性。一些小说、散文、寓言等文字,经常以某个人的生活事件或某种想法为主要线索,用语言构建出故事背景、人物形象等情节,以极富激情和感染力的手法展现出人性的美好和丑陋。而这些美好或丑陋的人性特点,都可以给我们带来启示和教育。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学会包容、理解和关心他人,同时也要有自律、坚韧和勇气的品质。

第五段:结论

总之,阅读是一个非常好的锻炼自己、丰富自己、启迪自己、提高自己和完善自己的过程。它可以拓宽我们的认知,提高我们的见解,增强我们的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同时,通过文字的阅读,也有助于磨炼我们的意志品质,培养出我们的人格魅力。因此,我会继续坚持读书的好习惯,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人生品质。

读书心得总结感想篇九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古人的话是有道理的,可见读书的重要性。接下来就跟本站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关于关于读书心得感想吧!

《威尼斯商人》是英国伟大的戏剧家莎士比亚写的四大喜剧之一。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在威尼斯生活着很多不同经历,不同品格的商人。故事的主人公就是一个成功的商人,他的名字叫:安东尼奥。他聪明、勤奋、慷慨大方,博得了大家的信任。所以事业发展很快。最近又一批买卖即将成功,这使他万分高兴。

这时,安东尼奥的朋友巴萨尼奥,正匆匆走来,原来他深深的爱上了鲍西娅公主,想去求婚。但他觉得只有自己穿上最好的衣服才能和公主相配,但他现在很贫困,因此只好向安东尼奥借钱。安东尼奥答应了朋友的请求。但他全部的财产都在货船上,但货船还没有到岸。那么只有向夏洛克借钱了。夏洛克是一个心胸狭窄、贪图小便宜的人,他一直很嫉妒安东尼奥的才华。当他得知安东尼奥要向自己借钱,心中暗暗高兴。于是,在条约里写到:“如不按时还钱,就要从你的身上割下一磅肉。”安东尼奥冒着生命危险答应了。巴萨尼奥和鲍西娅结婚了。但是,一个坏消息传入了他们的耳中。安东尼奥的船队沉没了,夏洛克逼他马上还钱。但安东尼奥现在一贫如洗。夏洛克把他告上了法庭,准备按条约上说的去做。

在法庭上法官说:“你只能从他身上割下一磅肉,不允许有一滴血,要不然你就是违约。”可夏洛克根本做不到。最后法官判夏洛克败诉,并把他财产的一半分给安东尼奥,另一半归国家。事后,安东尼奥才得知那个聪明的法官就是鲍西娅装扮的.为了救朋友她想出了这个妙计。不久大家得知了一个好消息:安东尼奥的船队并没有沉没,现在已经抵达港口了。我被莎士比亚小说里的每一个情节所感动,也从中感悟到了很多人世间的道理。从安东尼奥、巴萨尼奥、鲍西娅的身上,我看到了他们都有对朋友真诚、友好的一颗心.为了朋友的幸福,安东尼奥冒着生命危险满足了朋友的需要,为了让朋友得到幸福,宁可牺牲自己。

鲍西娅既聪明又善良,她用自己的智慧,换回了朋友的生命。但是一提到夏洛克,我的心头就充满了厌恶:他心胸狭窄、贪婪、凶狠,世界上难道还有这么狠毒的人吗?我觉得读书可以让我懂得好多人世间的道理,分清善恶,指引我的未来——做一个善良聪明,有爱心的人。

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说过“人的一生只有一个童年”这样一个仅有的、宝贵的童年是怎样度过的呢?与孩子最亲近、相处最多的是父母,我们会给与他们什么样的童年呢?王璐的《蹲下来和孩子交流》一下子就吸引了身为母亲的我,没有什么东西能比父母心中所蕴藏着的情感更为神圣,这种情感就是父爱和母爱,父母是孩子心中最仁慈的法官、最贴心的朋友,是爱的太阳,父母的爱如火焰照耀并温暖着孩子们的心灵,使他们得以健康成长。父母之爱如此之伟大,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却经常发现很多孩子对父母之爱往往不以为然,甚至常常产生逆反心理,对父母抱以“敌视”态度,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答案就在于父母没有能让孩子从内心深处感悟到他们的爱,没能同孩子进行正确有效的沟通。那么:父母应该如何同孩子进行有效的沟通?如何正确地去爱孩子呢?这无疑是让很多为父母者头痛的话题。孩子淘气不听话,不爱学习,不懂礼貌,性格害羞,爱撒谎,屡教不改……如此种种,让父母难于应付,万般无奈之下,无名火起就对孩子动辄以打骂,或者变相的体罚,经过这样一翻“教育”,自以为孩子能悔过自新,却成想适得其反,孩子愈加的反判,甚至对你阴奉阳违,以至造成大错,。这样的父母这“爱”无疑是失败的,那么如何才算是正确的教育之法?如何才能做一个合格的父母呢?本书所要告诉我们的正是这一点。父母在教育孩子时,最应该做到的有以下几点之一:

一、要放下权威的架子,蹲下身子平等地与孩子交流,尊重孩子的权利。

二、把孩子当作自己的朋友,适当时放弃那双充满“爱”的手,让孩子健康自由的成长。

三、父母要以身作则,要知道单纯的“言传”往往很难让子女发自内心地完全地接受你的教育,只有父母做出了榜样,孩子才能真正的信服。

四、要能疏导孩子的情绪,尤其是对处于青春期的孩子,要积极耐心地帮助其疏导不良情绪。

五、教会孩子沟通的本领,让孩子主动说话并能正确的表达。这其中,教会孩子自信是最为关键也是首要的一步。

六、常识孩子,告诉孩子:“你真棒”,赏识只要掌握了尺度和方法,那就是最能激发孩子潜能,最有助于孩子成长的教育方法。

七、掌握批语和惩罚的方法,批语和惩罚固然不是教育孩子的最好方法,但如果用得好,也是非常具有效果的。

八、给孩子一个宽容的成长环境,让孩子充分体会你的爱,这是家庭教育最为根本的一点。

蹲下来,对孩子来说是一种极大的关心与理解;是我们关心儿童世界的一种方式;也营造出一种明主、和谐的相互尊重的父母与孩子的关系。放下家长权威的架子,和你的孩子做朋友,让他们拥有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

很荣幸能够参加今天的读书交流座谈会,和大家共同分享读书带给我们的快乐,现就我个人的几点体会与大家交流探讨:

俗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我们知道,一个人的一生中之所以能不断提高,与其始终如一的学习是分不开的,所谓活到老学到老。知识是没有穷尽的,坚持学习让人始终处于不败之地。反之,没有知识的不断补充和积累,人便会落后于时代。特别是在现今知识爆炸的年代里,不能接触新的知识便会被时代所淘汰。

1、读书能提供我们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正如高尔基所说,没有任何力量比知识更强大,用知识武装起来的人是不可战胜的。但是由于工作的限制,我们不能向学生那样坐在课堂里学习,而读书就成了我们最有利的知识武器,通过书本我们可以充分利用业余时间,也不受空间的限制,方便的学到新的东西,扩展新的思路。

2、读书开阔人的视野。

书本中的知识可谓是包罗万象,他能拓宽我们的视野,让我们的知识更全面。从而能够更深刻的思考问题,让我们在工作和生活中游刃有余。

3、读书有助于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在人的成长过程中,有一位良师益友就能起到很积极的作用,书本就是这样的一位。一本好书就如一个好的导师,它能教你如何做人,做一个于己于社会都有用的人。书籍能安慰我们的心灵,使我们摆脱悲哀和痛苦;书籍可以使枯燥乏味的岁月化为令人愉快的时光。书必将各种信念注入我们的脑海,使我们充满崇高的欢乐和思想。

4.读书可以使我们增长见识,不出门,便可知天下事.

5.读书可以提高我们的阅读能力和写作水平.以前我的写作能力是很差的,有时给孩子辅导。

作文。

都觉得无从下手,于是我有空时就翻翻儿子的作文书,渐渐的感觉我的词汇就丰富了,给孩子辅导起作文来也就得心应手了。可以说我们是孩子家中的老师,只有我们掌握了丰富的知识,才能很自信的去辅导孩子,才能成为孩子心中的“好老师”。

6.读书可以使我们在竞争激烈的社会立于不败之地,最大的好处是可以让你有属于自己的本领靠自己生存。比如说我们澄合局的赵伯壁、张玉和他们之所以能够成为全国劳模,成为我们学习的榜样,就是因为他们平时喜欢读书,钻研业务,善于从书中探索新知识,新技术,经过自己的努力,成为技术大拿,为矿山做出了很大的贡献。那么面对我公司建设百万吨矿井目标的即将实现,随着矿井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必将对我们每个人提出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认真学习理论业务知识,钻研新技术,练就一身过硬的技术本领,去适应矿山的发展需要,为矿山尽一份力,从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总之,读书有很多益处,就等有心人去慢慢发现,它能让你的生活过得更充实,学习到不同的东西,感受世界的不同,让我们一起融入到书的海洋中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矿山的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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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总结感想篇十

阅读是我们搜集处理信息、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的重要途径。阅读是吸收、是输入,是在丰富自己的思想和内部语言。而语言的积累就需要大量的阅读,学好语文的根本乃在于大量的、高品位的阅读。正如古人云:“开卷有益。”“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而写作则是语言的应用。是倾吐,是输出,是将自己的某些人生体验、内部思维转化为外部语言,是运用语言文字进行表达和交流的重要方式,是认识世界、认识自我、进行创造性表述的过程。写作能力是语文素养的综合体现,小学生作文是一种创造性的认识活动和书面表达练习活动。

读写结合,就是把阅读教学与作文训练紧密联系起来,在作文教学中要明确阅读为写作提供了哪些条件、打下哪些基础,写作要借助阅读的哪些知识、利用学得的哪些技巧。读写结合,能形成有效的学习链,能让学生真正感受到语言文字的魅力。

著名诗人郭沫若写过这样一句诗:“胸藏万汇凭吞吐,笔有千钧任翕张。”古人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写诗也会吟。”“万卷山积,一篇吟成。”“劳于读书,逸于作文。”从这些诗句和名言中,我们可以看出写作对读书有很强的.依赖关系,或者说是阅读积累对学习表达的重要意义。具体地讲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大量阅读书籍可以帮助我们的学生积累丰富词汇,提高语言表达能力。

2、广泛地阅读可以帮助我们的学生丰富写作素材,解决缺乏写作内容的问题。

3、精细地阅读可以帮助我们的学生开阔写作思路,激起学生表达欲望。

4、深入地阅读可以帮助学生感悟写作规律,学习借鉴优秀作文的写作方法。

当然,阅读对写作的影响不是立竿见影的,而是潜移默化的,同时读写之间也是厚积薄发的关系。正如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其意思是说读书有利于写作,这道理十分简单。由此,在阅读教学中,使读写有效结合,才能使阅读与写作两者相得益彰,互相促进。

“读写结合”以课文内容为素材,加上是在对课文内容的充分理解消化的基础上进行,选材角度小,内容简短,贴近实际,有利于学生习作兴趣的培养和作文水平的提高。

1、把握契机,变被动为主动,引起学生兴趣。

2、明确要求,让学生“练”有所依。

(1)于精彩处仿写。

(2)于空白处补写。

(3)于“迁移点”拓写。

(4)于结尾处续写。

(5)变换文体练习写。

对于高年级的学生,我们则可以提出更高的要求,每天课外阅读半小时,并摘录好词佳句甚至名段,学会做读书笔记,写一写自己的见解,读书后的心得体会。也可以将这些心得体会在平时的班级活动中加以体现,供同学之间相互交流。无论是在课堂阅读教学中的读写训练,还是在课外阅读中的写作能力训练,在实际运用中,我们都应该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学情特点,采取循序渐进的策略:

从学到仿,随文说写;

积累体验,由说到写;

从仿到创,由扶到放;

关注生活,加强练笔。

我们著名教育家叶圣陶先生曾说:“教材无非是个例子。”如何用好这个例子,决定了学生的实际收效有多大。学生在阅读中学习写作的技巧,在写作中增强对语言文字阅读的感悟能力,在这样无数次的阅读—写作—阅读的双向迁移中,阅读和写作形成了互相补充的有机体,那么,学生语文素养的提高也就不再是遥远的梦。

读书心得总结感想篇十一

名人名言、四书五经、古诗词句中都有人们在学习语文中得到的启示、感悟。《弟子规》中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三字经》中让我们了解了世间万物、人之本能;“半部论语治天下”,《论语》也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学习和做人的态度。豆花问答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生阅读课外书籍。

心得体会。

材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阅读。

语文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只要你仔细观察,就能发现它哦!

在某店的招牌上,语文也藏在里面。店主如果希望生意做得红火,在店名上也是下了一番功夫的,想让店名有个好寓意,语文就在这儿派上用场了。某商品的广告词,幽默又有趣。比如眼镜的广告:“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为了保护您的心灵,请给窗户装上玻璃吧!”这也引用了语文的智慧,使语文增添了几分情调。

生活中也处处彰显着语文的魅力,人们都酷爱这些“小语文”:“上边毛,下边毛,中间一颗黑葡萄。”这既是一句顺口溜儿,又是一句谜语,妙极了!正是这些有趣的“小语文”,引发了人们对语文的兴趣,感受到了语文的魅力所在。

名人名言、四书五经、古诗词句中都有人们在学习语文中得到的启示、感悟。《弟子规》中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三字经》中让我们了解了世间万物、人之本能;“半部论语治天下”,《论语》也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学习和做人的态度。语文个人类的启示也不少!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句话给人以学习上的启示。从这句话中,我体会到对求知要有正确的态度:要实事求是,不要不懂装懂。不懂的问题就要向老师请教,懂了的也要反复地记熟,这样才能学得更好!

广告词也给了我启示:广告词的创作者,往往在阅读过书籍后,有了思维新颖的素材,才能创作出耳目一新、吸引消费者的广告词。所以,想让创作的东西新颖,必须与语文交朋友,将它运用到生活中去。

生活中确实处处有语文啊!我们的生活离不开语文!

平淡如水的生活似乎永远波澜不惊,然而我们总是能发现可以改变我们思想的层层海浪。在这个暑假,我感受到了来自生命的震撼。

一本书额仑草原上悠长凄怆的狼嗥是生命最美丽的悲歌;深沉、智慧、不屈的草原狼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生命!

一本《狼图腾》,让我第一次为人类而悲哀,面对着这些勇猛睿智、桀骜不驯的生命,自恃拥有最发达大脑和最先进武器的人类却如此渺小。还记得那只小狼吗?当它为挣脱铁链而近乎活活勒死自己时,它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回到狼的世界!小狼为了自由和尊严付出了最大的代价——死亡,然而它的死是草原上最壮烈的死。它就像华莱士,用最后的生命吼出了自由!

一个笑容几声巨响,五十二条生命飘向了天国……。

不知是不是老天注定要让伦敦承受大喜大悲的巨变,发生在伦敦地铁与公交车上的悲剧使伦敦人脸上因申奥成功而带来的笑容瞬间凝固。我猜想,伦敦人的泪水将汇成第二条泰晤士河,河水中浸满苦涩。但我错了,一个笑容告诉我,我错了。那是一名参加救援的伦敦市民,他浑身血污,身边就是一具肢体残骸。面对镜头,他的声音无比坚毅:“我们不会被吓倒和打跨的!我们不会让摧毁伦敦的企图得逞!”他的脸上闪过一似笑容,一个含泪的笑容,一个坚毅的笑容。

这是我所见过的最美的笑容,我终于理解了伦敦人对生命的另一种解释。只要有这个笑容,伦敦就不会被摧毁,人类就不会被摧毁!

别人眼中,我的暑假如此平淡,只有我知道它的波澜壮阔。这一份份生命的震撼,带给我的是对生命的思索。

文章讲述的是,在当时社会里,存在许多公开的“人市场”,各色的男女小孩都在此拍卖未来。有的或许是被骗来的,有的或许是被拐来的,有的更是被亲人卖来的。作者看到了一个标价为七毛钱的女孩,由此猜想她黑暗的未来。

回想起自己的不珍惜,不成熟,不懂事,人生就如流水般滑向昨天。梦该醒了,要懂得珍惜生命。错过的花季,仅能在耳边回响,黑暗的社会,吹熄了女孩的幸福,但,我们正值浪漫年华,更应铸造精彩人生。

生命如……。

海伦凯勒记述的是一个真实的、感人肺腑的故事。它介绍了美国盲聋女学者海伦凯勒的一生,她从小就瞎了眼睛,而且又失去了听力,可她凭着超人的毅力,学会了讲话,并且学会了五种语言文字,为人类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一个盲聋残疾人,为何能取得如此大的成就?如果海伦屈服于不幸命运,那么,她将成为一个可怜而无知的人。然而她并没有向命运低头,而是以惊人的毅力、顽强的精神,走完了自己光彩的人生道路,成为一个知识广博、受人尊重的人。

读完这篇文章之后,我深刻地认识到:一个人能不能取得成就,不在于条件的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平时,有些人总是以条件差呀,困难多呀为不能取得成就的理由。但是,和海伦相比,这些条件又是显得多么微不足道呀!一个人只要胸怀远大的目标,并且为这个目标去不懈地努力奋斗,就不会为不理想的客观条件所束缚,就会拥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就能发挥自己的潜能,胸有成竹地去获得成功。

爱迪生他们为我们做了圆满的回答,她(他)们的人生道人应该如何对待人生?人生的价值何在?我觉得海伦凯勒、路,就是我们应该走的路,也是我所想要走的路——一条奋斗、拼搏之路!

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屈服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捕到的是不是完整的一条鱼,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追捕那条马林哈鱼的过程中充分的体现出来了。

《老人与海》成功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写这篇文章的作者也因此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名叫圣地亚哥的古巴老渔夫,他独自一人出海打渔,经过八十四天仍然一无所获,及至八十五天,他终于钓上一条大马林哈鱼,然而这条鱼的力量过于强大,老人历经艰辛在茫茫大海上经过三天较量,才终于至服了大鱼,因为大鱼庞大无比,根本无法拖上船,他把大鱼捆在渔船的一侧,在归程中一再遇到鲨鱼的袭击,老人奋力对抗鲨鱼,但最后留给他的只有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海明威在这里塑造的老人是一个悲剧的英雄,虽然他最终只得到了一副鱼骨架,但他是一个精神胜利者,他说:‘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的向限度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圣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失败还是成功,都值得我们学习。

海明威通过对老人与大马林哈鱼、鲨鱼和大海的搏斗以及大量的内心表白,表达了他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自然法则是人类力量不可抗拒的,我们崇高的人对大自然不屈不饶的斗争,也要崇高的人与自认和谐相处。

抒情真切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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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总结感想篇十二

上小学时是家里有台黑白电视机就非常了不起的岁月。可是当时的电视只有两个台,且只在下午七点到九点半反映。除了看书基本没有其它的娱乐活动。二三年级的我识字不多,父亲就从新华书店买来那种两毛钱一本的小人书,除了封面外里面的插图都是黑白的,类似于现在的手绘本,图的下面配得是文字,《杨家将》《岳飞传》《封神榜》《三国演义》是那时最常见的读物。有本小人书是《小霸王》里面讲述孙策的故事。读到孙策挟死一将喝死一将不由得仰其神武,看到孙策太史慈对战三日深觉英雄相惜的胸怀磊落,最后,更是为英雄未死于沙场对敌却亡于小人算计而深感惋惜。潜移默化中,爱国情怀英雄气概就在那时生成。

到了中学,不知怎的迷上了武侠小说,《金手书生》《武林三小》《凤栖昆仑》这些大致情节至今还能记得,边看书边设想里面的情节,特别会留意来往的人看看里面是不是有书中所描述的“武功盖世身怀绝技”的高人,这样自己好“三拜九叩”请求收为徒弟,还设想师父不允定当长跪在其门外三日三夜不吃不喝感动到他为止。武功是没学到,勤学苦练持之以恒匡扶正义扬善除恶浩然正气却常驻心尖。

高中时代整个是以学习为重的三年。闲时虽然有限,可还是受电视剧播放的影响看了《在水一方》《紫贝壳》《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这几部书,对于琼瑶的书留下的只有:人性至善、社会至纯、人物至美。对于金庸的文字却多在揣测、探究,会找出一堆书查找终南山的真实所以地,查找宋、辽、金、元的王朝更替,对金老经、史、子、集、佛等知识涉猎之广所学之丰佩服的五体投地。了无声息里自己也触碰了这些悠深文化的门槛。

大学年代,受学中文的姐姐的影响。从《圣经》《基督山伯爵》到《红与黑》《飘》,从《年轮》《废都》到《平凡的世界》《穆斯林的葬礼》,凡是中文系学生被要求的必读篇目我一本也没拉下。《牛虻》让人感受到革命党人的坚强和坚持,《活着》使人感叹人生的压抑和无奈。不知不觉西方文字的冷僻苍凉和白话文的浅显易懂在写下的文章里都留下的是对人生的拷问。

现在的我,就着春光爱看“小径红稀,芳郊绿遍”的词句,趁着夏风去找“荷风送香气,竹露滴清响”的诗篇,更多的时候是和女儿一起吟诵“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一晃之间已经是二十出头的年龄,读了十几年的教科书,做了数不清的考卷之后终于步入了工作岗位,在这刚刚事业起步的年岁里,我享受着亲人尚且身体健康,身边又无牵无绊的幸福生活。又因为独身一人的自由,我没有着急脱离一身的书生气,工作闲暇之余的读书时间仍然完整的保留了下来,即使是在偏远的山区施工一线,我的桌上总会放上几本书,以书看天下,以书看人生。毕淑敏曾经在书中写过这样一句话:“书不是胭脂,却会使女人心颜常驻。书不是棍棒,却会使女人铿锵有力”。我同样认为,作为一名新时代的职业女性,我们需要的不只是物质上的无忧,家庭上的美满,更多值得关注的是精神上的富足。

若要谈读书的感悟,我所读过的书籍数量远远没有“破万卷”,在所读的深度上只算得上是“好读书,不求甚解”罢了。但我对于读书的热情并没有因为以上所述而减少丝毫,读书是一项不需要特殊环境或同伴就能进行的活动,是每一个现代女性都值得拥有的属于自己的神圣殿堂。在这里我想试着谈一谈自己关于读书想法,若能带动起哪怕多一个人热爱上读书这件事,那也是很满足的。

读书是享受。

首先,我认为读书是一种享受。这里所谈的“读书”并非“读教材”,教材是传输考学或仕途所必备知识的书本,是我们不得不读的书,读这种教材当然不说什么享受了,只要能把书中的知识点搬到考卷上就好。这里我要说的书是所谓的“闲书”,这些书也许不能帮你拿满分,也不能帮你获得学位,但它会像夏日午后的一杯凉茶,冬日枯枝上的一芽新绿,使你的生活变得更惊喜更充实更精彩。

在很多时候,我同时读着好几本书,那些书就像我心情的标签,是具有不同色彩的风景。烦闷的时候,读一读《雨季不再来》,让“奇女子”三毛带我抛下一切卷起书笔随波逐流;无聊的时候,抓起一本东野奎吾的《嫌疑人x的献身》,读剧中情节的跌宕起伏,主人公与案犯的寻影迷踪;周末下午闲暇的时光里,端起一杯香浓的绿茶,拾起一本《伦敦塔集雨人》,与主人公共享集雨时心中的窃喜和释放。读书无关乎专一和执着,更在于兴趣,重要的是要抱着享受的心态去拥抱文字。

为乐趣而读书。

有朋友曾经问我:“你是怎么培养起对这本书的兴趣的?我也想像你一样读它,可我觉得乏味。”我一时觉得诧异:“你为什么强迫自己去读它呢?如果觉得乏味,那就立即搁下吧!而我只是读了想读的书罢了,并没有去刻意培养对它的兴趣呀。”

每个人对于书都有各自的品味和感触,每个人选择所读的书也跟自己的经历有关,你心爱的书不一定会带给别人同样的感受。而历经时代的变迁,文化的更新换代抹去了很多著作原有的神韵,即使是被称为名著的著作,现在也有很多人没有拜读过。你不能强迫所有人去读,也不能勉强所有人都欣赏,如果他们用完成任务的心态翻开书页,那么这种负担无形中搅浑了读书的意义,不读也罢。世界多变而恒永,文学孤独却自由。我们就不要给自由的文字带上沉重的脚镣了。

读书的乐趣。

读书给人带来快乐,而所有快乐的本身都是很好的。

我是喜爱买书的人,因此对于我来说读书的乐趣从买书就开始了。不管是实体书店还是网购,我执着于纸质书籍。若在实体店,行走在书店的木质书架之间,寻找最钟意的名字,小心翼翼地捧在手里,翻开目录页,大致掌握了整本书的思绪脉络,然后随便翻到书的某一页读上一两行,如果觉得不合我的胃口,那就立即搁下了。遇到一本心爱的好书不易,就如同谈恋爱一样,既合了眼缘,又通了心意,心中自然是充满了幸福感和满足感的。

一本书的内容虽然是有限的,但在思想上的创造力是无限,读书能读出“黄金屋”,读书能读出“颜如玉”,在拥挤嘈杂的火车旅行中,戴上一副耳机,翻开一本郁达夫的《春风沉醉的晚上》,足以在1932年杭州的桂花树下轻松的消磨掉几个小时的时光了。

读什么书有用。

读书的本身就是一件放松身心、开拓视野的事情,因此不管读什么书都是有用的。

有人会用“有用”“无用”来衡量一本书的好坏,那就闹笑话了,如果这么衡量,那有什么书比物品的说明书更有用?说明书岂不就是这世间最好的书了?世间并无无用之书,只有无心读书之人。在阅读之中必然能汲取自己所需的思想、词汇或感悟,在古今中外的文学长河里尽情畅游,开拓视野。

毕淑敏说“阅读是一种精神的按摩”,对于我们新时代的职业女性来说,围绕着家庭、工作开展的生活最需要的难道不就是它吗?在读书的短暂时间里,让我们暂时忘却令人头疼的工作,中断琐碎无止境的家务活,抛开与这个世界无谓的争吵,享受一番“精神的按摩”吧。

读书心得总结感想篇十三

炮火、子弹,射穿了和平,打破了平静,硝烟,扰乱了生活。废墟上,唯有那红得动人的野玫瑰拨开了愁苦的思绪,点点红色,染红了大地,斑驳了天际,触动了心弦。

那一本厚厚的《飘》,读起来却没有一种疲惫和不耐烦的感觉,反而常常会会心一笑,不禁觉得这不愧是经过历史检验的世界名著。没有矫情的痕迹,没有高大全的虚假,没有夸张的情节,不知不觉,就已经叩开了自己的心灵。而这本小说里面,最能打动的人的,莫过于女主角郝思嘉。

如果要我用一种花来形容这位女主角,我觉得没有比野玫瑰更合适的了。她既有玫瑰的惊艳与芬芳,也有玫瑰伤人的刺,在乱世中,依旧高傲地抬起头,怒放在一片劫后废墟里。她不像娇嫩的豌豆公主,因为厚厚的床垫下一颗小小的豌豆就彻夜难眠,她是一颗坚硬的咖啡豆,煮开了,就是一壶香浓的咖啡。

南北战争爆发之前,郝思嘉就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公主,她拥有了让

生活在几百年后的我依旧羡慕的一切,疼爱她的父母,阔绰的房子,时时

刻刻等着服侍她的黑奴,威武漂亮的马,还有等着向她求婚的追求

者。但是,战火把她所拥有的一切都烧毁了,或许就是因为这样,

在一片荒野里面,那颗不断成长的心才变得格外引人注目。

正是因为她已经失去或抛弃从前的一切,她才成长为一个

佳人,一个穿越时空,感动万世的佳人。

关于生活

如果不是因为战争,在郝思嘉的眼里,生活一定是玫瑰色的。但是,那一场战争,残酷地脱去了她生活中那一层玫瑰色的纱罩。

从前万人瞩目的郝小姐,仿佛就是在一夜之间,失去了可以呼来唤去的黑奴,失去了痴迷的追求者,失去了疼爱她的母亲。从前阔绰的庄园一下子就只剩下荒芜的土地,从前调皮不谙世事的她,眸子里一下有了威仪。从今以后,生活对于她而言,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就是每一天担惊受怕,精疲力竭,不再是那个娇贵的郝小姐。

这一个过程,感动我们的,是郝思嘉忍住泪水,深夜赶马车回家的模糊身影;是她弯下腰一点点播种的单薄身影;是她杀死闯入家中的敌人时颤抖的身影。但是,支撑这个瘦弱身躯的坚强,或许是更能触动灵魂的。

正是因为坚强,郝思嘉才能忍受苦难,一路前行。对于一个千金小姐而言,一下子接受生活的磨难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都是极难忍受的。但是,当她知道家里已经是一片破败的时候,悲痛却是那么的短暂,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那么短暂。理智让她忍住了泪水,不至于让悲伤夺取自己与生活搏斗的力量。她想到了责任,对家的那一份爱尔兰式的感情和责任让她扛了下来。她一心只想让自家的庄园支撑下去,不管曾经怎么样,不管现在怎么样,只想着将来会是怎么样。于是,哪怕是黑奴都不愿意干的话,她都干;哪怕是父亲已经失了神,常常忘记母亲逝世而给郝思嘉带来痛苦,她也维持着那一份冷静与坚毅。在生活的弯道上,她转得是那么顺利,没有丝毫犹豫,没有丝毫惊慌,但是不经意间,她已经走出了从前的罗帐,看到了生活的本质,也扛起了生活的重担,从一个女孩,成长为一个干练的女主人。

正是因为坚强,郝思嘉才能挺住压力,孤独前行。这一段成长的路,是一段一个人的荆棘路。的确,伟大的灵魂,常常都是孤独的,因为它已经突破了现在,不是现在的人所能理解的了。在那个乱世里,郝思嘉已经突破了过去平静生活里的种.种束缚,而周围的人还是没有从过去走出来。所以,在别人眼里,她是个让人难以理解甚至恼怒的异类。而这个异类,用她的不一样,让历史铭记。我们看到了她当家时的强势,但是正是因为她的威仪,她才撑起了这个家;我们看到了她开店时的投机,但是正是因为她的果敢,她才抓住了机遇;我们看到了她服丧时的放纵,但是正是因为她的潇洒,她才把握住了缘分,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在苦难来临的时候,在承载着家庭重担的小船快沉没的时候,她果断地抛弃了一切不合时宜的东西。小姐的架子、腐朽的礼教、回忆的痛苦,于是,她才能够掌好这艘小船的舵。虽然,她智慧的选择换回来的是别人鄙夷的眼光,她也毫不在乎,她坚强的内心足以将这些毫无价值的指责排挡在外,做好一个掌舵人。

正是因为坚强,郝思嘉才能在上帝毁掉原有的一切之后,在荒原上重新播种。因为她是野玫瑰,坚韧的枝干让她能够在风雨中不卑不亢,丝毫不改怒放的容颜。这,就是对生活的勇气。

读书心得总结感想篇十四

合上书页,书中的狂涛怒浪仍然在心头浮现。这是一部文学著作,也是一部地理学著作。令人赞叹不已。

文中讲了苏格兰的格里那凡爵士在驾驶自己的游轮“邓肯号”时,意外拾到了一个瓶子,并发现了格兰特船长塞在漂流瓶里的几封求救信,于是他带着格兰特船长的儿女,驾着“邓肯号”出海远航,沿着南纬37°11′寻找格兰特船长的踪迹……文中情节生动,令我回味无穷。

作者儒勒·凡尔纳把人物性格刻画的十分鲜明,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地理学家巴加内尔。他是一个喜剧人物,出场就颇具戏剧性——他本来是要去印度寻找雅鲁藏布江的发源地,谁知误乘上了前往智利的“邓肯号”,于是他就将错就错,跟着格里那凡爵士等人踏上了未知的冒险之旅。巴加内尔具有超强的记忆力,他活泼开朗,乐观向上,并具有地理学家应备有的广博知识。他能说出50多个前往澳大利亚的旅行家,能清楚地记得某一个地区发生的事件。但他有一个缺点——粗心。他在寻找格兰特船长的路上一直是人们的开心果、活地图,当然也因粗心惹了不少笑话,比如他要学西班牙语,结果读了喀孟斯的著作学会了葡萄牙语;最后在从新西兰岛逃亡的时候,还被新西兰土著画了一身有趣的刺青,自认为没脸回到地理学会了。他的粗心大意,使我感到了快乐,也使这个冒险故事多了一些趣味;而他渊博的知识,超人的记忆力,使我钦佩不已,巴加内尔是这部小说中个性最鲜明、最突出的人物,十分招人喜爱。

格里那凡爵士等人在本书中所表现出来的精神品质也值得人们欣赏。首先,他们很勇敢,能够坦然面对接踵而来的困难。这使我想起上学期我的数学作业,我一遇到难题就退缩起来,不愿意动脑思考,经常去问爸爸妈妈,而其他同学自己就能探索出来,记忆自然比我深刻许多。我要学会勇敢,学会面对困难,在人生的道路上不退缩。

再者,他们很执着,仅仅有一点线索就不惜去冒险,去寻找,直到找到格兰特船长。我最缺乏的就是执着,定的计划总不照着执行,原定早上六点起床,可没一次执行过,总是睡到七八点才起床。做事还容易半途而废,有时候差一点就能解决的难题被我撂下不做了,当老师讲过后,才发现自己就差一步做出来,不仅懊悔不已。我要懂得执着,做事坚持到底。记得著名哲学家柏拉图就是在学生时期坚持每天甩手臂,最后终于在老师教导下成为了一代名人的。所以我也要学会执着。

最后,他们还很善良,仅仅因为意外的一封信,就开始尽力搭救格兰特船长。可以说,善良是人们道德的底线,可是“小悦悦”事件的发生是那么震撼人心,因为没有及时的救助,一个幼小的生命终于离我们远去。难道人们的良心,道德的底线都不见了吗?我们应该像爵士一样救助一些陷入绝境的人。

读完《格兰特船长的儿女》,我面对星空,想了很多,很多……

读书心得总结感想篇十五

师范刚刚毕业的时候,曾经买过一本路遥的《人生》。后来被同学借走了,轮流阅读之后,再也找不到了。毕业二十年后的今天,我又一次从网上买了这本书,读起来依然是那么引入入胜。虽然工作很忙很累,但是忙里偷闲依然还是在两天之内读完了这本书。

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是自己的内心最安静,也是精力最集中的时候。读小说我是最容易陶醉在情节中的,因为作者写出的故事情节总是那么扣人心弦,让人阅读成瘾。而且读起来内心感到无比开心和充实,有时候就像刚刚被熨斗熨烫过的一块布那样,那么平坦,那么舒适、整洁。

我们的内心被世俗已经冲撞地过于俗气了,沾染了太多的灰尘。有时候真的需要用这样的文学作品来洗涤一下。让我们的内心变得干净一下,明朗一些,也能够卸下太多沉重的包袱,让内心轻松地一路前行。才能让我们的人生变得更加充实有趣,减少一些俗气,多一些灵气。

读《人生》这本书,仿佛带领着我们穿越历史的隧道,走进了那个特殊的年代。那个年代有理想,有抱负的年轻人很多,但是真正能够施展才华的地方却很少。就像文中的高加林一样,他是一个有理想的新青年,有能力,有文化,有才干。但就是走不出大山,找不到属于自己的舞台。或许是他的心里素质在作怪,他是一个好高骛远的人,眼界很开广,但是现实很残酷。命运的捉弄只能让成为一个农民,但是既然已经成为了农民,就应该做一个有理想的新式农民,但是他没有做到,他心中依然对外界充满着无限憧憬,做着不务实际的梦想。干活的时候没有集中所有的精力和时间去做,而是心猿意马地做着农民的活,心理却想着别的工作。这样心不在焉的工作方式或许注定他人生会遭遇很多波折。

读书心得总结感想篇十六

基督山伯爵将他所经历的一切凝聚成了看似简单而又分量十足的五个字——等待和希望。这应该也是大仲马为人处世的一个主要观点,很喜欢这个故事的波澜起伏,虽然篇幅很长,却读来爱不释手,很是急于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样的情节转变。这跟读同样是大巨作的《大卫·科波菲尔》是不一样的感觉,因为个人觉得《基督山伯爵》更具奇幻色彩,有一种带着读者一起去探险的意味,其耐读趣味却跟狄更斯的另一部作品《双城记》有的一拼,同样是失去自由身被无情的监狱关押了十余载,以致于我到现在都很难去想象一个人长时间面对幽闭的话,他的精神世界得经受多大的摧残。

《双城记》里的玛奈特医生面对十八年的冤狱,最后选择了接纳仇家的子孙后代成为其女婿,而《基督山伯爵》里的唐泰斯面对十四年的黑暗,既借助上帝名义做到了替天除恶,也替人世伸张了正义。我相信他们在面对陷害自己的仇家时,良心上是受到了极大考验的,虽然他们的复仇心切,可人性终究是讲感情的,不然医生也不至于成全女儿的幸福,唐泰斯就更不至于放唐格拉一条生命了。只是这一切都给当事人带来了无比的痛苦,今天我还在随心所欲的呼吸着新鲜空气,明天我就不明所以的失去了自由,而这又该向谁讨一个解释呢,这其中没有强烈的求生欲是很难存活下去的。

在这个故事中,那三个害人的人渣都没落得好下场,一死一疯、还有一个破产到落荒而逃,而这也是基督山伯爵出于同情而放了一条生路。其实,整个事件的起因很简单,都只是出于自私而迫害了这个无辜的青年,费尔南是为了得到一个女人的爱,唐格拉是为了得到一个船长的地位,维尔福更是为了确保自己的前途。当然,也别落下了邻居卡德罗斯的见死不救,他的懦弱更是酿成这场悲剧的帮凶,可他却非但不安于最后唐泰斯的报答,更是让自己与劳役犯为伍,并因此葬命于同伴之手。而这其中的命运弄人,又能怨得了谁呢?除了梅塞苔丝,他们谁也没有认出带着面具的基督山伯爵,又或者他们根本就没预料过唐泰斯还会活着吧。

其实,与其说是唐泰斯预谋了这场复仇,倒不如说是这些罪犯自己把不堪的往事全都抖搂出来了,而唐泰斯只是像个魔术师一样稍加点拨了一下,便让他们的本性暴露无遗。不管唐泰斯是化名为基督山伯爵、水手巴森,还是布佐尼长老和威玛勋爵,他们全都是视而不见,只为自我的利益所奔驰着。可事情的发生偏偏就都那么赶巧,是他收养了被买卖的将军女儿埃黛,是他引领贝内代多进入了上流社会,是他让维尔福夫人认识了毒物学......我可以很肯定的说,基督山伯爵不是先知,他只是洞察了人性的弱点,知道人渣总是欲求不满死性难改,而他只需稍加侦探,便有利于复仇的把柄和缝隙主动送入门来。所以善恶自有时机来报答。

另外,唐泰斯的命运之所以能得以改变,还得归功于他那位狱中的好友法利亚长老。没有他的存在,我相信这样的复仇计划实施起来难度系数还是挺大的,因为很多的计谋都需要得到金钱的支撑,至少在巴黎没有如此的奢侈挥霍是吸引不了外界关注,并顺利跻身于上流社会的。当然长老不仅给他提供了一个宝库,更传授了他渊博的学识,这算是在狱中一段美好的友谊时光,而长老的辞世更给他造就了一个脱身的机会。以致于十年后唐泰斯再回到伊夫堡时,当他再次回到法利亚长老的黑牢时,心中唯有数不尽的感激之情。是的,是这位老人像慈父般给了他生的希望,让他在绝望的黑牢中继续坚持着无尽的等待。

大仲马写这本著作只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可他对人物的刻画却是很仔细的,不仅有复杂的人际交织的大网,更有对细节描写的深入。在这里,作者更像大千世界的一个旁观者,他能读懂每一个细微动作的变化,暂且不提他对基督山伯爵每一个眼神跟脸部变化的解读,光是写努瓦基耶这个只能通过眼睛来彰显生命力的瘫痪老人,就够我们好好品析一番了。通过这双眼睛的转变,我们能读到在努瓦基耶身上爱憎分明的感情有多强烈,也能读到老人的意志力到底有多顽强不屈,更能读到他对外界的是非有多刚正不阿.......而瓦朗蒂娜也是通过这双眼睛读懂了爷爷对她的厚爱,虽然家门惨遭不幸,可只要这双眼睛给予她支持的力量,她就会一直幸福的生活下去。而这,也很好的诠释并让我相信了,眼睛是人类的心灵。

最后的结尾在我读来,不免有一丝惊奇,唐泰斯选择了跟埃黛一起远走天涯,而梅塞苔丝则选择了隐居。其实这样的安排也是合乎事态常规的,毕竟二十四年的经历不能全当往事随风消逝了,总是会在人心中留下痕迹的,所谓的物是人非事事休或许就是这个理吧。当再次回到马赛那个熟悉的地方,却已不见情窦初开时的美好了,那个在夕阳下相伴随行的爱人也只是停留在记忆最深处。当然,马克西米利安是幸福,并不是说他得到了唐泰斯的慷慨馈赠,而是他在为爱奋不顾身后还能再次拥抱到爱情。在这里,大仲马揭示了金钱的重要性,却也借摩莱尔的经历告诉了我们,除金钱之外还有其他的美好值得去追求。

感觉写了这么多,还是点明不出故事的经历曲折有多具有吸引力,还是得靠自己有耐心去读了才知道吧。基督山伯爵就像一个神话了的人物,他每一次准确无误的预见性都会让你拍手叫绝,至此我都不知道他到底是如何解救出瓦朗蒂娜的,或许这也算一个悬念,留给我们读者自行去揣摩他那智慧的大脑吧。总之,他的经历让人不禁哑然,而他的坚定更让人不容置疑。在最后写给马克西米利安的那封信里,更是彰显了他为人处世的一个态度,这是值得我们去铭记并学习的——等待和希望!耐心的等待加之希望带来的动力,必然能迎来黎明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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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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