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一种合法的约定,用以确保各方之间的权益和责任。撰写合同时应该注意使用清晰、简明的语言,避免引起歧义和误解。合同是法律文书,以下是一些合同书写的规范和要求。
汽车租赁协议合同篇一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租用甲方设备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砼搅拌运输车设备,数量()台,租赁给乙方合同段工程使用。
二、租赁时间自20xx年9月1日起至因天气原因无法施工之日止。到时候乙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租用时间不足15天,甲方将按半月收取租金,如超出15天甲方按一个月收取租金。
三、租金计算及付款方式:此设备按月计算租金,每台每月租金为()万元整(不含税金)。
四、从设备到达乙方工地之日起计收租赁租金,至次月当日为上月租金结算日,乙方通知设备退场并全额付清租金及相关费用。
五、租金每月结算一次,以现金方式支付,乙方必须在每月结算日后三日之内支付当月80%的租金。余款在设备退场时一次性付清。
六、甲方职责和权利。
1、罐车必须有完备的手续,车况良好。
2、罐车必须遵守搅拌站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
3、罐车在砼运输前必须反转控水,如发现车内有水造成砼的损失,罐车车主必须按搅拌站砼的市场销售价赔偿。
4、如生产中车辆出现故障,车主及司机应尽快将车辆修好,保证现场的正常施工。维修时间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两天,超过两天则扣除相应租金。
5、罐车司机不得私自加水或处理罐车中剩余的砼,如发现此类现象,搅拌站将根据损失情况扣除相应的租金。
6、罐车在没有生产任务时应及时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7、罐车租用期间,由搅拌站对其进行日常的管理。
8、保证对砼罐进行清洗。
9、甲方操作人员必须服从乙方工程合理的'调度,随叫随到,与乙方搞好团结,认真完成合同所约定的运输任务。若不服从乙方调度,乙方则有权要求更换该操作人员,如延期对甲方扣除相应的租金。
10、甲方车辆在施工期间,因操作不当及车辆本身情况发生的人身安全及车辆事故,由甲方负责。因乙方指挥错误和道路维修、警示不到位而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职责和权利。
1、负责设备运行道路及场地的维护,确保设备运行区间的安全。
2、负责提供设备所需燃油,足够的清洗水源,并承担其费用。
3、负责甲方设备的保管,提供安全的停车场所。保障设备及操作人员的安全,负责操作人员的食宿。
八、其它事项。
退场时由乙方为甲方设备油箱加满燃油。在合同终止前,乙方必须提前15天告知甲方,以便双方作好设备退场和租金结算工作,若因为乙方原因使甲方设备在合同终止当日未能及时退场,则视为乙方续租,甲方将每台每天相应收租金直至设备离场之日为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有纠纷或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定时间及地点:
汽车租赁协议合同篇二
出租方:
承租方: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汽车租赁协议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1、到本车行挂靠租赁的车辆必须手续齐全,安装gps,车辆状况良好。
2、到本车行挂靠租赁的车辆,车主不能私自把车开走。
3、到本车行挂靠租赁的车辆出现故障,车主应及时修理。如车主没有时间,车行派人去修理,修理费用由车主自行负责。
4、到本车行挂靠租赁的车辆,必须参加保险公司的车辆保险(即租赁险),如不按规定保险,出现被骗等其它事情由车主负责。出现车辆被骗或交通事故,本车行协助乙方处理,本车行不负担经济赔偿损失。
5、到本车行挂靠租赁的车辆,每辆车按每月毛利交10%的管理费。
6、到本车行挂靠租赁的车辆,每辆车的行车证、保险卡和车钥匙一把都放在本公司管理。
7、到本车行挂靠租赁的车辆到期检车和保险都由车主自行负责,如不负责本车辆出现一切后果由车主自负。
8、到本车行挂靠的车辆每月洗车费按实际次数收费,冬季每次15元,夏季每次10元。
9、到本车行挂靠的车辆,车主负责车辆每月的定期保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协议合同篇四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车辆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状态良好,干净卫生、年检合格的车辆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赁期为,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止。租金为人民币: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______元)。包含司机服务费。(不含超时费,超公里费)。
乙方每次租车前必须先交纳预定租赁期内的租金。租期一个月或超过一个月,按月预先付租金。每天行驶不超过______百公里,司机每天工作______小时,租期为一个月的车辆限行驶____________公里。超出公里部分按______元/公里计算。司机超时按______元/小时计算租金。
甲方委派驾驶技术良好的专职司机为乙方驾驶所租赁的车辆,该司机需经乙方认可。
如所租赁的`车辆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甲方应及时调配其它车辆暂时替代。
司机在工作时应准时、有礼貌、服务热情、听从公司负责人的合理调度。
甲方保证乙方的乘车安全,如有意外,甲方负全部责任。
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供车。
承担租赁期间的汽油费、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
禁止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乙方应提供甲方车辆正常维修和保养时间。
租赁车辆由甲方司机负责保管,乙方无权驾驶所租车辆,否则后果自负。
如乙方指令甲方所派司机违章作业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车辆如服务于xx市外,乙方应提供司机食宿。
乙方应为司机提供休息场所,以保证正常出车安全。
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将扣除未到期租金30%为违约金。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汽车租赁协议合同篇五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甲方为本次旅游活动向乙方租用车辆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甲方为承租方,乙方为出租方。
一、内容与标准。
第1条: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同意向甲方出租___辆原装丰田4500型越野车,相关司机___名,分别为_________及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驾驶证档案号_________________,(在副证上的号码),保险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第2条:租车旅游线路由甲方提供,线路为:拉萨___羊卓雍湖___江孜___日喀则___珠峰___萨嘎___岗仁波齐___扎达___古格___狮泉河___日土___班公湖___改则___尼玛___文布___色林措___班戈___纳木措___拉萨,时间共计-________天,其中_____天机动,具体行程安排详见附件:
第3条: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每辆车必须证照齐全而且是整车运行情况良好的车辆。
第4条: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司机必须都是驾驶经验丰富,曾经行驶过并且熟悉甲方的旅游线路,同时具备丰富的现场处理车辆问题的能力,又能够作为景点的导游。
第5条:租车期间为______天,自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日止。
二、本项旅游租车费用约定。
第6条:乙方向甲方收取每辆原装4500越野车________元的全程费用。
第7条:上述费用包括全程的车辆使用费、汽油费、停车费、维修及零部件费、保养费、司机的全程食宿和导游翻译费用。
第8条:费用支付方式:
1、合同签署后,甲方通过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第一期费用,共计_____元:
2、甲方旅游路线结束,即回到拉萨时,于当日与乙方结算费用,支付余款。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第9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该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2、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确保与司机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合作,
3、甲方应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5、甲方如果发生人员无法适应高原反映或其他紧急情况发生,于拉萨出发前或行至日喀则前中途退出本项活动的,影响到租车数量和租房数量的减少,则甲方可以重新计算费用向乙方支付,提前解约的租车费用按照该车实际已经行驶的里程数以每公里4元作为应付租车费用,租房方面按照实际租房费用支付,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提前解约车辆每辆在1000元的赔偿费。
6、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费用。
7、甲方自行办理和承担旅游期间的保险事项。
8、甲方自行办理旅游期间所需的边境通行证。
9、包车期间,甲方乘坐人员不得超过4人(包括4人),人员变动及包车费用分担由甲方内部决定,乙方不得搭载其他人员及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路遇求助者,需双方同意后,方可安排多余车座,甲乙双方共同占有第三者付出之费用(即1:1)。
第10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按时按质为甲方安排合同所述事项。
2、乙方向甲方出租符合条件的交通工具和司机,出发前对车辆进行严格地全面检查,保证甲方全程的行驶安全。
3、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的司机兼导游翻译服务全程正常进行,能配合甲方观景拍照的需要中途停车,并且能够与甲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
4、乙方每日必须按照甲方前一日通知的时间出车,并且按照甲方提供的游程行驶,如果甲方的路线计划有变,则必须和乙方司机进行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5、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擅自调回,不得无故更换合同中所约定之车辆及司机,不得擅自搭拉其他乘客,不得酒后驾车,否则将按租车费用的双倍赔偿甲方。
此条是为防止签约与出发之车辆,司机不一致.通俗来说就是”卖猪仔”
6、乙方不得擅自减少旅游景点和缩短游程时间。
7、乙方车辆如果发生中途损坏,乙方司机应按照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的原则,立即提供相应的应急措施,及时修理解决,无法修理的就立即重新安排相同或是更高规格车辆进行替换。
8、乙方车辆如果发生中途损坏,无法及时修理或更换车辆,以至于在游程中车辆减少的情况,甲方则根据该减少车辆的实际已经行驶的里程数按每里4元的价格向乙方支付该车的租用费,并且向乙方收取减少车辆每辆1000元的赔偿金。
9、乙方车辆在发生中途损坏并更换车辆的情况下,所换车辆的规格如果差于合同规定规格,甲方可以重新计算并支付该车租金,将该车所剩里程数按每公里4元的价格,从总价中扣除。
10、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11、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退还甲方已交之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口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12、对于甲方在旅途中委托乙方代管之行李物品,如故意或因过失造成行李物品破损或丢失,甲乙双方需共同承担损失.
四、其他。
第11条: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费用增加,由甲方承担。
第12条: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损失扩大的,不行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13条: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自治区旅游局有关旅游车辆管理规定协商解决。
第14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地方旅游执法机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起诉。
第15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16条:本合同从签订并传真至对方至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经束为止。
补充条款。
1.一部车坏了,另外一部车还可行,或者两部车都坏了,大需要停下等车,需要调车的时间怎么赔偿。建议:一天以内(24小时)不赔偿。第25个小时开始计费赔偿,赔偿费率按元/天赔偿。
2.转山的两天,如有队员不用转山,司机可以安排剩下的队员到其他地方,听从甲方安排。
4.定金是每车1000,共。
5.付款方式是加定金在出发前一半,回拉萨后一半。
6.
甲方(代表):乙方(盖章)。
甲方同行人员名单、身份证号:
汽车租赁协议合同篇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闽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租赁期限该车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注意事项:一天24小时,一个月计30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3个小时计半天,超过6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必须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补油费。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汽车租赁协议合同篇七
经营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租还车地点均为淮安市解放西路77号。
2、甲方按每天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元,押金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缴纳养路费。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押金为现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车)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20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时实际小时收取每小时超时费20-40元,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过200公里,根据不同车辆每超过一公里加收租费1-3元。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4、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5、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6、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自行负责。
1、担保方同意作为本合同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担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义务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违约时,则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担保方提出要求。
3、本担保与乙方实际租赁期间产生的债权。本担保系不可撤销的担保,并独立于本合同其它条款,不以合同无效而无效。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清浦区人民法院管辖。
汽车租赁协议合同篇八
术语解释。
1.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保证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设备: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8.超时费:超过合同约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约定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9.超程费:超出合同约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计收费用。
10.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11.一级车标准:详见《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______元/年、______元/季、______元/月、______元/天、______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提供虚假信息。
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汽车租赁协议合同篇九
出租方:
承租方: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汽车租赁协议合同篇十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1.1详见本合同附件的补充协议。
二、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2.1出租方应保证租赁车辆车况良好、设备齐全且性能正常,并应提供车辆之行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及保险单复印件等有效证件,且保证该等证件在租期内合法有效。
2.2出租方负责定期年检及《车辆使用手册》规定的定期保养。
2.3出租方负责对租赁车辆在使用中发生抛锚或故障提供24小时全国救援服务平台,其中对于租赁车辆由于本身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出租方有义务免费进行施救。其他故障由出租方施救的,承租方须自行承担费用。如经施救后车辆仍无法正常行驶的,承租方可直接将车辆交给出租方指定的救援商,若故障地点位于承租方租车门店以外的城市,承租方须另行支付异地还车费。
2.4出租方应协助处理在租赁期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2.5出租方保留随时检查车辆停放、行驶情况的权利。
三、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3.1承租方应在各种随车证件有效期到期前的合理时间内到出租方办理更换或盖章手续,承租方如不及时履行上述义务,被有关部门查处罚款或扣押的,处罚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租金照常计算。如发生遗失车牌或各种随车证件的,承租方须承担所有补办费用,且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照常计算。承租方应正确使用车辆,按时配合年检及《车辆使用手册》规定的定期保养,否则须承担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原因无法判定的责任及损失。
3.2承租方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的燃油费用及过路、过桥、停车等费用。承租方应按租赁车型所规定的油耗标准加注燃油(油耗标准参见《车辆使用手册》),并将车辆停放于有专人看管的专业停车场所;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保险赔付范围内的除外)。
3.3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的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违章、违法肇事、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引起的一切人员、财产及罚款责任以及因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等。(保险赔付范围内的除外)。
3.4承租方承担非因出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全部责任。
3.5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按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支付超公里金额。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装车辆(封车标损坏即视为承租方擅自改装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加装设备或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等,否则须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原因无法判定的责任及损失。
四、车辆归还及续租。
4.1车辆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解除后,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车辆及其装备(若有)和各种证件交还出租方;还车时车况的确认以《验车单》为准。如还车时车辆存在损坏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的,承租方须照价赔偿(标准参见还车时出租方门店公示价格);承租方亦可选择到出租方指定维修场所自行修理、补齐设备、证件等,出租方自车辆及其设备、证件完好归还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
4.2承租方应按时归还车辆,如有延迟,出租方可依照日租金的300%按日收取违约金。
4.3承租方需续租车辆的,须在车辆租期届满前十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拒绝续租。双方续租车辆,须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并按出租方要求重新办理车辆交接、验车等手续。
五、车辆维修。
5.1车辆出现异常后,承租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出租方,到出租方指定的维修场所进行修理,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照常计算。
5.2承租方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任何异常及损坏情况,不得自行对车辆进行维修或对车辆的部件进行调整,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此造成的扩大损失等。
六、车辆保险。
6.1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车辆都已投保了车辆保险。
6.2承租方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任何事故,须在第一时间于事故发生现场向当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通知出租方,并及时向出租方提供相关资料,以便出租方协助处理保险理赔事宜。因承租方未及时采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当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或其它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6.3车辆被盗、被抢的,自公安部门立案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该车辆的租期终止。车辆报废的,自车管部门出具报废证明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该车辆的租期终止。如之后发生保险公司全部或部分拒绝理赔的,拒绝理赔部分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该项赔付义务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灭失。
6.4车辆发生盗抢或报废后,如承租方继续租用出租方车辆的,原车辆押金及剩余部分的租金可自动转移至新租用车辆。
七、违约责任。
7.1经国家规定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标准的,且出租方拒绝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替换车辆的,承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2(1)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租赁车辆;。
(2)承租方提供虚假信息;。
(4)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7.3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付款义务,每逾期一日,应按拖欠款项的1%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或累计逾期超过45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车辆,承租方须支付未付款项。
7.4发生7.1-7.3所述单方解除合同情形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35%的违约金或总合同期租金30%的违约金,二者取高者计。
7.5除7.1所述情形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无论车辆是否交接起租),承租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含补充协议)。否则,承租方应当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35%的违约金或总合同期租金的30%的违约金,二者取高者计。
八、不可抗力。
8.1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现象、战争、罢工、火灾、政府行为等)发生而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遇不可抗力一方可免除责任,但必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或恢复通讯后的24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的,不可免除责任。如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且只与付款义务相关的,仅可延期付款,不得免除付款义务。
8.2本合同履行地、租赁车辆的采购地及运输在途地发生不可抗力的,均适用本条款。因政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的出台等)直接导致出租方的采购或运营成本增加的,出租方可合理调整租金,但须向承租方出具政策依据。
九、争议的解决。
9.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全部合同。
10.1本合同所指车辆本身质量问题,以汽车生产厂家的检测和相关诊断证明为准。
10.2本合同所指保险赔付范围,参照保险公司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
10.3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10.4本合同附件为《补充协议》、《车辆交接单》、《验车单》、保险单复印件及承租方资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0.5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双方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0.6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的不一致或冲突,将以中文版本为准。
出租方:北京神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人:
日期:承租方:授权代表人:日期:
地址: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手机号码:
汽车租赁协议合同篇十一
甲方:
乙方:
甲方拥有_________车壹辆,使用性质_________,需转让,经双方友好协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签订本车辆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车号:_________,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为年月,发动机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
2、车辆产权总转让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
3、此车预交定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小写剩余款待办理齐车辆手续后,一次性付清。
4、成交前若有违章、事故、经济纠纷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成交后由乙方负责。
5、甲方必须保证此车辆不是盗抢、拼装、套牌车辆,不能有抵押、查封或某种权利纠纷等,甲方如有隐瞒造成无法过户时,甲方除退还乙方预付定金外,并做违约处理。
6、车辆过户的费用由方承担,甲方有义务协助配合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7、此车辆机械性能、外观、内饰、随车工具等,由乙方认可后,甲方不得更换。
8、甲乙双方必须执行以上条款,双方不得因价位或某种原因违反以上合同之约定条款,如违反承付对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资以共同信守执行。
10、补充条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汽车租赁协议合同篇十二
甲方:
乙方:
1、出租人根据承担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_吨载重量__________牌汽车租给承租人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2、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沙子、水泥、砖、本料和预制板用。承担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3、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人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负责,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但不给付出租人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人每天还要偿付承租人___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4、租用期定为一年,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协商,否则按合伺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5、租金每月为___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6、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7、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承租人有权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8、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出租人和承租人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并由承租人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_______份,按需要分送有关部门备查。
甲方:
乙方:
汽车租赁协议合同篇十三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车辆出租事宜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________牌汽车(牌照号码: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2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个月。
1、租金数额为每月________元,共________元。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________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____个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时乙方还应支付____________元租车押金,该押金在租期到期时,如乙方无违约及车辆损坏情景下予以退还。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职责由甲方承担,如所以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向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承担违约职责。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光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光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甲方向有关部门缴纳,燃油由乙方自行负担。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职责由各职责方负担。
5、甲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职责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6、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职责产生的其他风险,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部分,由乙方承担所有职责,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职责并承当车辆实际维修费30%的折旧费。
7、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要求乙方承当损失,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数额20%的违约金,。
8、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贴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
9、出租期间,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的,本协议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不主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11、甲方应保证出租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对车辆的权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响乙方使用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数额10%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1、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2、租赁期届满,双方没有对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能够解除本协议。
2、如车辆在出租期限内到达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协议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职责。
在依据本协议单方解除协议时,解除协议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方联系地址之日视为协议解除生效日。协议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不接收车辆时,乙方能够向公证机关提存,提存时的车辆状况视为贴合协议约定的交车状况,并有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到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
乙方:
汽车租赁协议合同篇十四
甲方:
乙方: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牌汽车____辆(附车辆登记证)租给承租方使用。现双方经友好协商后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租金及支付方式为: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用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2、不承担租用车辆于租用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用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用合同规定的租用时段拥有所租用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用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用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路桥通过费用。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协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1、承租方应于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定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将剩余定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定金抵作租金。
1、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及险。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时,停止计算租用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车辆租金的10%。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应按双方签订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用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1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汽车租赁协议合同篇十五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租用乙方普通桑塔纳轿车一辆,载人数为______人(不含司机)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
每周一、三、五为规定出车时光;特殊情景,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出车期间,每一天租金为______元,以实际出车天数计算,每月结算一次。
1.出车事宜,由甲方负责统一合理调度安排,甲方需避免司机疲劳驾驶。
2.乙方须遵守出车时光,按法定上下班时光准时到办公室待令派遣。特殊情景,甲乙双方依照协商结果执行。
3.乙方须遵守甲方的用车管理制度,服从文秘室安排调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4.乙方的车辆维修费、燃料费等一切费用自负;单程超过______公里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5.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职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6.甲方应按月结算租金并足额兑现。
7.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职责。
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协议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情景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职责。
甲方:
乙方:
汽车租赁协议合同篇十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车辆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车辆的所有权;
3、负担出租车辆的养路费、保险费、车船使用税;年度检验、定期保养检修;
4、向乙方提供不低于一级技术状况的车辆,并提供齐全的行驶证件;
5、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务,具体办法执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规定;
6、负有对事故车辆及丢失车辆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责任;
7、协助乙方对交通事故的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应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
4、自行加注燃油料,且必须加注与车辆使用说明牌号一致的燃油料,否则引发的损失及修理期间的租车费由乙方负担;(须加______#以上油料)。
7、禁止私自更换、拆卸车辆的'另部件、附件和设备装置及甲方所设的标志铅封等物。如有违规,将按被拆物件的新件价格的10倍处以罚款。如发现乙方拆动里程表铅封,将从租车之日开始每日按行驶600公里,每公里2元计算,收取租金,并收回车辆。
三、担保方的权利的义务。
担保方就乙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法律责任。
四、租金标准及支付期限。
1、正常短租、月租、年租金按甲方标准执行;
3、乙方提前退车,需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按提前天数租金的50%计算;
4、合同签定后乙方即时支付租金,短租一次结清,长期月租按月付款的,月起租日前2天支付租金,年租应一次付清或参照长期月租付款方式。
五、车辆的定期保养、年检和修理。
3、车辆需保养或发生故障或损坏需要修复时,必须到甲方指定的厂家修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己找修理厂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处以______元罚款。
六、车辆续租和退车。
5、乙方退车时如出现车内外物品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车辆外观发生划、蹭、磕碰等损伤需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厂修复,费用乙方自负,或由乙方委托甲方修理,乙方应确认甲方提出的修理价格相关损失,并按此支付。
七、车辆押金的收取和清退。
1、车辆押金在合同签定后一次付清;
3、暂扣交通违章罚款500元,20日后经网络查询无违章如数退还;
4、以上两项扣除后,余数当时返还,凭押金收据第三联清退。
八、车辆事故及丢失的赔偿。
租赁车辆在甲乙双方之间发生转移时,应办理手续,逐项认真填写移交表,包括甲方所提供的行驶证件。
九、车辆事故及丢失的赔偿。
1、保险条款以保险公司的解释为准;
4、乙方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丢失等,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事故处理期间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包括甲方协助处理事故所支付的费用和保险公司赔偿部分款额的先行垫付。
5、乙方在租车期间发生事故,在事故未处理完,车辆未修复时,乙方仍须按天或月交纳租车费用。
6、公安交通部门和保险公司对事故结案后的赔偿金由甲方负责退还乙方,但免赔和不予赔偿部分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并承担车辆修理费用的20%元,作为车辆因事故造成车辆贬值赔偿,车辆修理费超过5000元时,按40%赔付给甲方。
十、本合同中《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移交清单》是合同不可缺少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它规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作出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汽车租赁协议合同篇十七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同意由乙方自带小四轮面包车一台车牌号:派司机一名,总承包租用给甲方作工厂用车使用,进行如下条款:(司机姓名:)。
1、甲方同意承包租用乙方面包车一台(包司机)租用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试用期为三个月,合同期内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需要更换司机时,乙方需立即更换司机给甲方。
3、在租车期内一切交通事故、违反交通法律经济责任由乙方负担;
5、乙方在承包期内每天工作24小时(随时等候甲方的用车通知),一年365天,不可作为私人车使用,出入保证油箱的油满,以便管理人员用车。通信费、伙食费由乙方支付,即传呼即用车服务。
甲方:
乙方:
日期:
【本文地址:http://www.daodoc.com/zuowen/118026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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