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东区医院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实施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创建平安医院实施方案”。
成都市东区医院
2015年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卫生部、中央综治办、中宣部、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意见》精神,结合本院连续四年来持续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工作的实际,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医疗行为,提升服务品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制定2015年度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持续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使医院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医院内部治安案件和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医院治安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医患纠纷调处机制日趋完善,形成平安医院建设长效机制,为患者营造安全的就医环境,为员工造就安全的工作环境,建设老百姓放心的平安医院。
二、主题内容:强化安全监管,确保医院平安
三、组织保障
(一)为加强2015年持续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领导,对原有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如下:
组 长:王远远(院长)
副组长:王琼英(党支部书记、副院长)成 员:任胜勇(医务科科长)
辜晓岚(院感办主任)唐 翠(护理部主任)吴林芳(医保办主任)鲁奇志(门诊部主任)罗善杰(急诊科主任)白炬焱(内一病区主任)吴服群(内二病区主任)李国久(外科主任)张保宗(麻醉科主任)何丽萍(检验科主任)李 进(药剂科主任)王 波(放射科主任)周 莉(功能科主任)邹 童(服务中心主任)夏忠诚(后勤科长)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研究制定并批准发布本院年度持续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实施方案。
2、及时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有关专项活动的指导性文件精神,对全体员工进行传达学习,并制定本院的具体贯彻执行意见。
3、对本院制定的年度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分析评估和小结,并对下阶段工作(持续改进)作出部署。
4、对本院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进行社会调查,向患者发放问卷调查,针对存在问题实施持续改进。
5、建章立制,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6、做好年度活动总结,接受主管部门检查,针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专题研讨,为下一年度持续开展活动准备基础资料。
二、工作要求
创建“平安医院”是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和谐社会环境、实现“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在巩固过去四年来创建活动的基础上,持续抓好医院安全,形成长效机制,着力化解各类医患纠纷,防控恶性医闹、伤医事件、群体性突发事件、恐怖袭击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等工作落实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工作内容
(一)提高医疗质量,确保患者安全。
1、各科室要把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与“医疗质量万里行”、“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和“三好一满意”活动和确保患者安全十大目标等工作相结合,以“质量、安全、服务”为主题作为加强科室管理的重要内容,把医疗质量和安全的核心制度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科室、每个岗位、每个医务人员,强化制度意识、规范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医疗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严格执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加强院内感染控制,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诊疗流程,切实提高医疗质量、改进医疗服务。
2、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积极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活动,以新时期医德医风规范教育为主题,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恪守服务宗旨,提高服务质量,促进行风建设。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和措施,经常性组织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强化监督和执行。
3、进一步强化环节质量的监控管理,严格履行和贯彻各项医疗、护理核心制度,强化重点区域、特殊时间的管理。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病案质量实施全程监控和管理,落实病案书写及归档时限奖惩机制,确保奖惩到位。
4、认真落实“十大安全目标”,加强医务人员“三基三严”训练及业务素质培训,定期和不定期举行各级各类人员三基考核,并强化责任意识教育,完善并规范医疗、护理处置程序和流程,有效防止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的发生,确保医疗安全。
(二)加强医患沟通,妥善处置医患纠纷,维护医患切身利益。
1、认真履行各种医疗告知义务,积极开展医患沟通,继续坚持和保证入院时、住院中及出院前三次书面沟通并完整记录。畅通患者投诉举报渠道,公示投诉电话,实施分类投诉,并及时处理。同时,服务中心要定期征求患者及周围群众对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的意见,不断提高患者及社会的满意度,努力打造医院良好的服务品牌。
2、严格执行国家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规范医疗价格行为,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积极推行院务公开,完善公开公示制、公示栏等,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主要医用耗材和单病种手术的价格,如实提供价格和费用信息,使医疗费用公开化、透明化。
3、继续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对医务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原则,健全完善医患纠纷处置预案和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好医患纠纷。提高医患纠纷现场处理技巧,使大部分医患纠纷在院内及时得到处理,防止因医患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恶性医闹和伤医事件。
4、建立规范的投诉信访管理体系,成立专门的投诉信访管理部门——病员服务中心,加强投诉信访管理部门与临床科室间的沟通和反馈制度,做到投诉有接待、处理有程序、结果有反馈、责任有落实。
(三)加强医院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破坏医疗秩序、危害医患关系的违法犯罪行为。
1、建立健全适合医院特点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好能应对现代社会治安状况的治安保卫队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和安全隐患,制订和完善防恐怖、防破坏、防灾害事故、防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
2、加强队伍建设,对重点安全岗位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学习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治安防范意识;加强安全设施软硬件建设,对重点部门、科室、窗口、岗位的监控、报警等防控设备、设施要重点投入,利用现代通讯、计算机信息网络,提高平安医院建设的技术装备水平。
3、后勤科要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抓好水、电、气以及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管理,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容易引发火灾、存放危险品及人员集中的场所重点检查,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更换,确保消防器材随时处于使用状态。完善医疗服务场所防盗窃、防火灾、防伤害等各种安全防范设施,加强患者在院期间的安全管理,有效防止意外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保护患者在诊疗期间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
4、建立健全警医联动、保安联动等群防群治组织,制定具体措施,防止因医患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在辖区办事处和派出所的指导下,严厉打击干扰正常医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医院安全。
(四)建立齐抓共管机制,切实维护医院安全。
各职能部门和各科室要紧紧围绕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主要任务,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深入开展。
1、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后勤科、药剂科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各司其职。
2、服务中心及各临床、医技科室要及时解决因医疗差错、医患矛盾等引发的医患纠纷,妥善处理好患方的合理诉求。出现急、难问题要按照纠纷类别迅速报告服务中心、院总值班直至院领导,以便及时处理。
3、办公室、后勤科要加强与周边公安部门的联系,取得支持和配合,适时开展治安整治行动,以利于严厉打击侵害医护人员、患者人身财产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要加强消防安全日常性防控工作。
4、医务科、门诊部要加强与民政部门沟通,按有关规定做好对“三无人员”、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的医疗救助工作。
5、后勤及院感科要落实医疗器械采购、使用与管理制度,加强医疗器械的管理,加强压力容器使用检查工作。
6、办公室、服务中心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深入宣传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重大意义和主要措施,引导患者正确理解和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理性、客观、公正地对待医疗服务可能出现的风险。
四、活动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2013年5月—6月)。成立创建平安医院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并发布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创建活动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及工作要求等,对全院平安医院创建活动进行具体部署。
2、全面建设阶段(2013年7月—10月)。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逐条执行,分工落实。分阶段自查自纠,查找薄弱环节,积极整改,深化创建工作。
3、巩固深化阶段(2013年11月—12月)。由领导小组组长牵头,副组长及成员各负其职,对分管工作进行自查考核。院办公室对全院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巩固创建成果,不断把平安建设工作引向深入,圆满完成“平安东区”建设的阶段性目标任务。
五、工作保障
“平安医院”建设是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要紧紧结合今年医院等级复审的中心和主线,与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持续改进互相渗透,互相促进,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科室要在创建“平安医院”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协作,相互配合,齐抓共管。
2、加强监督,落实整改。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要对分管条块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善于发生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对薄弱环节、工作不力、管理混乱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发生重大医疗差错事故引起医疗纠纷及赔偿、重大刑事案件及治安案件、重大消防安全隐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的科室和个人,要提交领导小组研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总结经验,持续改进。各科室要加强联系与协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促进持续改进,使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附件一:全国《创建平安医院九点要求》 附件二:全国《创建平安医院》考核评分标准
成都市东区医院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一:
创建“平安医院”9点要求
(一)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良好的医德医风是医院的立业之本,和谐的医患关系之源,广大职工必须首先从自身做起,发挥行业的优良传统,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二)强化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管理。医务人员要认真按照法律法规、临床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常规开展各类诊疗服务。
(三)严格执行医疗安全规章制度。医务人员要增强责任心,坚决杜绝危及患者生命的重大医疗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增进医患沟通。医务人员要注重对患者的人文关怀,健全医患的沟通渠道。
(五)规范投诉管理。医患关系处要做好投诉的管理,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六)做好预约诊疗服务。认真做好诊室现场、挂号室、院内电话、114电话、网络等途径预约诊疗服务,要动脑筋想办法让群众感觉到医院看病就诊更加方便。
(七)建立医疗纠纷应急处理机制预案。充分和各有关部门共同协调,共同建立医疗纠纷应急处理平台,完善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依法打击医闹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诊疗秩序。
(八)建立医疗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要求医务人员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职能部门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对医疗安全工作的自查自纠工作。
(九)做好宣传工作。医院要积极与新闻单位沟通,引导群众理性对待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和医疗损害的纠纷,增进社会各界对医学和医疗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附件二:
全国《创建平安医院》考核标准
(一)创建工作组织领导(20分)
1.地方党委、政府把创建活动纳入地方整体工作目标、平安建设的总体规划;(5分)
2.地方党政主管领导担任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参加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创建工作,深入医疗机构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分类指导,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5分)
3.建立健全由综治部门牵头,卫生部门为主,公安、民政、工商、宣传等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创建工作机构,并对辖区内创建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和定期考核;(5分)
4.创建工作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研究制订开展创建活动检查考核和表彰奖励办法。(5分)
(二)部门分工协作机制(30分)
1.有创建工作方案,有协调工作机制,各部门职能明确,责任落实,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印发工作简报;(5分)
2.领导小组成员对创建工作熟悉,工作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创建办工作人员目标、任务明确,具体内容熟悉;(3分)
3.公安机关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依法打击侵害医护人员、患者人身财产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医院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医院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强化对医院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和出租房、旅馆、招待所的管理,各种治安隐患得到及时排查、消除;协助医院建立医警协作机制;(5分)
4.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建立对弃婴、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的救助制度;对弃婴、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有效开展医疗救助工作;落实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政策;协助联系被遗弃患者家属的工作;(4分)
5.工商部门依法清理和查处违法医疗广告;(4分)
6.城管部门对“号贩子”、“医托”、在医院内散发小广告以及医院周边市容环境开展监督管理工作;(4分)
7.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积极宣传创建活动,制订以创建工作为主题的宣传计划和方案,对医疗纠纷的报道客观、真实,舆论导向正确;建立创建“平安医院”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如:利用新闻媒体开辟“平安医院”建设专栏等)。(5分)
(三)医院安全管理(20分)
1.卫生部门将创建工作列为加强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检查指导创建工作,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完善,信访问题处理妥当;打击非法行医,依法履行医疗服务活动监管职责;(4分)
2.辖区各级医院将创建工作列入整体工作目标,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有创建工作方案,人员落实,分工明确,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2分)
3.辖区各级医院内部治安保卫保障机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内部治安保卫机构和保安队伍健全,防盗窃、防扒窃、防诈骗、防火灾、防破坏等各种安全防范设施完善,各种不安定因素和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排查和消除;(3分)
4.辖区各级医院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岗位职责和技术操作规程完善;消防疏散出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报警系统、安全标志和应急照明齐全、灵敏有效,符合规范要求,无火灾隐患;(3分)5.辖区各级医院制订防恐怖、防破坏、防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对重点安全岗位工作人员定期培训;(2分)
6.辖区各级医院对患者在院期间的安全管理有措施、有落实,防止意外事故和突发事件对患者造成伤害,保护患者在就诊期间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2分)
7.辖区各级医院有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完善,信息报告与反馈程序执行严格;(1分)
8.辖区各级医院对医疗废弃物的安全管理有措施、有落实;(1分)
9.辖区各级医院医疗急救车通道畅通,医院内人车分流,主出、入口无堵塞现象;(1分)
10.辖区各级医院有防范邪教组织和非法组织活动的措施并加以落实。(1分)
(四)医疗服务质量(20分)
1.辖区医疗机构遵守医疗服务管理法律法规,定期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2分)
2.辖区医疗机构医疗安全措施完善,执行严格,安全用药有措施、有落实;(5分)3.辖区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严格,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和常规执行严格,医院感染控制和血液管理严格;(5分)
4.辖区医疗机构有医疗质量管理机构和考核机制;(4分)5.医疗事故处理工作的质量高,程序规范。(4分)
(五)医患关系与医疗纠纷处理(10分)
1.辖区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齐抓共管的院务公开工作机制,积极推行院务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加强医疗价格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现象;(2分)
2.辖区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医患沟通制度,建立健全化解医患矛盾和预防、排查、调解医疗纠纷的工作机制,医患纠纷解决及时;(3分)
3.卫生部门和辖区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社会监督评价机制,定期征求患者对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的意见,患者的综合满意度提高;(3分)
4.卫生部门和辖区医疗机构设立医疗事故争议处置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患者投诉举报渠道畅通,投诉处理程序完善、规范,投诉处理妥善、及时;(2分)
(六)加分项目
1.创建工作被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协调小组作为典型在全国推广其经验的,最高加5分;
2.“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典型经验被中央主流媒体专题报道的,最高加5分; 3.“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作为典型被中央部门表彰的,最高加10分; 4.积极推行医疗责任保险,最高加10分;
5.探索建立医患纠纷仲裁调解等第三方参与的调解机制,人员、经费、工作条件有保障,最高加10分。
(七)减分项目
1.对“医闹”、“医托”等严重扰乱医疗秩序的违法行为打击不力,酌情减分,最高减10分;
2.辖区医疗机构住院患者年度内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酌情减分,最高减10分; 3.辖区医疗机构因管理不善发生毒麻药品和精神用药被盗、非法转让事件的,酌情减分,最高减10分;
4.辖区医疗机构发生放射源污染事件,酌情减分,最高减5分;
5.辖区医疗机构年度内发生违法自采自供血液事件,酌情减分,最高减5分。
(八)一票否决项目
1.辖区医疗机构年度内发生负完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一级医疗事故,或因医疗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辖区医疗机构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误导患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3.辖区医疗机构年度内发生擅自采集血液,发生临床用血传播疾病的重大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辖区医疗机构年度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事)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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