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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护理工作岗位职责制度
一、组织管理体系
(一)护理管理组织
1.总护士长
乡镇卫生院实行院长领导下的总护士长、护士长二级管理或护士长一级管理负责制。总护士长采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方式录用。应选拔护理专业技术精良、管理经验丰富、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护士长担任。2.护士长
病区护理管理实行护士长(组长)负责制。每个病区原则上设护士长(组长)一名,手术室、门急诊、供应室等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设护士长(组长)。护士长(组长)在总护士长(护士长)领导和科主任业务指导下工作,与病区(部门)医护人员共同配合,做好病区(部门)管理工作。
(二)护理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与岗位职责
1.总护士长任职资格与岗位职责
1.1 任职资格
具有主管护师或三年以上护师技术职称,大专以上学历,担任护士长2年以上,有较强的护理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和管理经验,德才兼备。
1.2 岗位职责
1.2.1 在院长、业务副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乡镇卫生院护理管理工作。
1.2.2 负责制订护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2.3 负责督导贯彻实施各项护理规章制度、疾病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等。
1.2.4 合理调配护理人力资源,逐步建立护理人员量化考核系统。
1.2.5 深入病区,指导护理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参加(组织、指导)急危重症、疑难病例、重大手术的抢救与护理。
1.2.6 定期主持护理质量安全分析会。
1.2.7 负责全院护理人员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1.2.8 采用人性化管理,掌握全院护理人员工作、思想、学习情况。1.2.9 及时向业务副院长汇报护理工作情况。2.护士长(组长)任职资格与岗位职责 2.1 任职资格
具有护师以上技术资格,中专以上学历,临床护理业务知识扎实,护理技术熟练,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2.2 岗位职责
2.2.1 在总护士长领导和科主任的业务指导下,全面负责病区护理管理工作。2.2.2 制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与总结。
2.2.3 负责本病区护士排班,落实各班工作流程,疾病护理常规,客观、准确、及时记录患者病情变化,确保护理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差错事故和医院感染。
2.2.4 参加并指导本病区危重、疑难患者的抢救与护理。2.2.5 组织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了解护理新进展 2.2.6 负责对仪器设备、药品器材、被服等物资的管理。2.2.7 及时了解本病区患者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等物资的管理。
2.2.8 做好患者、陪护及探视人员的管理,保持病房、治疗室、办公室的整洁、舒适、安静。2.2.9 及时向总护士长汇报有关工作。3.门诊护士长(组长)任职资格与岗位职责
3.1 任职资格
具有护师以上技术职称,中专以上学历,护理技术熟练,有较丰富的临床经验。
3.2 岗位职责
3.2.1 在总护士长领导和科主任的业务指导下,全面负责门诊部护理管理工作。
3.2.2 检查并落实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及护理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预防医院感染。
3.2.3 落实窗口文明服务规范,改善就诊环境,方便患者就医;提供清洁、舒适、温馨的就诊环境和便民服务措施。
3.2.4 及时向总护士长汇报有关工作。4.急诊科护士长(组长)任职资格与岗位职责
4.1 任职资格
具有护师以上技术职称,中专以上学历,急救护理技术熟练,有从事急诊科护理工作经验。
4.2 岗位职责
4.2.1 在总护士长领导和科主任的业务指导下,全面负责急诊科护理管理工作。4.2.2 制订本科工作计划和护理质控方案,并组织实施、检查与评价。
4.2.3 督促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质量标准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护理质量,严防护理缺陷、事故。
4.2.4 检查指导危重者抢救和留观者的治疗护理。
4.2.5 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各种急救药品、器材设备定量、定位放置,并及时检查补充,保持性能良好,已备随时启用。
4.2.6 合理安排人力资源,配合医师完成急诊抢救任务。
4.2.7 改善就医环境和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应对突发性和灾难性事件。4.2.8 及时向总护士长汇报有关工作。5.手术室护士长(组长)任职资格与岗位职责 5.1 任职资格
具有护师以上技术职称,中专以上学历,有手术室工作经验,能独立承担中小型手术的配合和手术室的全面管理。5.2 岗位职责
5.2.1 在总护士长领导和业务指导下,全面负责手术室的护理管理工作。5.2.2 制订手术室的工作计划和质量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检查与评价。5.2.3 根据需要合理安排人力,密切配合医师完成手术。
5.2.4 督导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加强手术室人员出入管理,防
止医院感染。
5.2.5 严格检查消毒隔离监测情况,确保器械物品、手、环境消毒效果。
5.2.6 督促指导护理人员认真执行术前术中术后查对、术中执行医嘱、护士交接班制度,严防物品遗留体内,做好术前访视和术后苏醒观察,认
真填写手术护理记录单。妥善保管,及时、准确送检手术标本,确保患者安全。5.2.7 负责组织对药品、器材、敷料、手术设备等物资的请领和管理;检查急诊手术用品的准备,加强毒、麻、限、剧药及贵重器械的管理。5.2.8 及时向总护士长汇报有关工作。
6.消毒供应室护士长(组长)任职资格与岗位职责 6.1 任职资格
具有护师以上技术职称,中专以上学历,有消毒供应室工作经验。6.2 岗位职责
6.2.1 在总护士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消毒供应室的管理工作,并对医院无菌物品的供应和使用向主管领导提出意见建议。
6.2.2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医院感染和差错事故。
6.2.3 负责组织医疗器械和敷料的准备、灭菌、保管、供应工作,落实分类物品的清洗、包装、消毒灭菌。
6.2.4 定期检查消毒灭菌设备效能,监测灭菌效果,发现异常,立即组织检修。
6.2.5 负责医疗器械、敷料等物资的请领、报销工作。负责一次性医疗器具的质量验收、发放,并确保其使用安全和处理无害化。6.2.6 及时向总护士长汇报有关工作。7.产科护士长(组长)任职资格与岗位职责 7.1 任职资格
具有护师以上技术职称,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产科护理工作经验。7.2 岗位职责
7.2.1 在总护士长领导和科主任的业务领导下,全面负责产科护理管理工作。
7.2.2 督促指导本科各项规章制度、围产期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护理质量标准的执行和母乳喂养、产后康复等健康知识宣教。
7.2.3 督导各种物品、药品和急救设备定量、定位放置,专人负责,随时整理、补充,保证性能良好,处于备用状态;保持产房清洁、规范,保证每次分娩后产床及时清洁、消毒,严防医院感染。
7.2.4 参加并指导本病区危重患者的抢救及护理。7.2.5 及时向总护士长汇报有关工作。
(三)护士任职资格与岗位职责
1.任职资格
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2.岗位职责
2.1 在护士长指导下实施各项治疗护理工作。
2.2 按照护理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和技术规范、常规等,熟练完成各项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 3
工作。
2.3 及时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并做好观察记录。2.4 参与急危重症患者抢救配合,并做好记录。
2.5 参与病区管理,确保病区环境整洁、舒适、安静;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如防坠床、防跌倒、正确使用约束带等),确保患者安全。2.6 做好卫生宣教与健康指导工作。
二、乡镇卫生院护理人力资源管理
(一)总护士长(护士长)聘用
1.总护士长或护士长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院委会推荐与民主测评相结合的原则,最后由院委会任命,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2.任职要求:除符合本岗位任职资格(详见本章第一部分)要求外,必须接受市、县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的护理管理岗位培训。
(二)护士聘用
1.聘用的护士必须是通过了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具备护士执业注册条件的人员。
2.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计酬,同工同酬的原则。
(三)人力配备
乡镇卫生院实际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护士不低于全院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38%,医师与护士之比为1:1。
(四)护士分工与排班
1.护士分工法 1.1 小组式护理组织形式
1.1.1 护士长将病区护士及患者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小组,分别指定一名有经验的护士任一个小组组长。组长带领本小组护士对一组患者提供所有的治疗、护理工作。
1.1.2 小组护士一般由2-4人组成,负责10-20名患者的治疗、护理及文书记录等工作。1.1.3 要求组长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较高的业务技术水平;小组成员应由不同层级的护士组成。该分工适合患者较多,但又没有分科的卫生院。1.2 综合护理组织形式
1.2.1 根据护士数量和工作需要,由护士长指定一位有经验的护士任负责护士,对病区的危重、手术患者制定护理计划并实施。
1.2.2 病区其它护士在履行各自岗位职责的同时,应按负责护士的计划要求,协助完成患者的治疗与生活护理及病情观察等工作。该分工适合20张床位以下卫生院。2.护士排班
2.1 病区(部门)护士长负责本病区(部门)护士排班,一般情况下,要求护士长不值夜班,以利病区(部门)管理及督导各项护理工作的落实。
2.2 根据24小时护理工作不间断的特点,原则上护士实行三班轮流制,各班次必须互相衔接。
2.3 以患者为中心,在保证护理质量与安全的情况下,合理有效地安排人力,如手术室、产房、供应室工作量不大的情况下,可采取一班多岗或弹性派班方法。
2.4 排班应注意不同层次护士适当搭配,以利护理技能的传、帮、带;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班次的稳定性。
2.5 排班应坚持公平、人性化原则,在病区(部门)工作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照顾护士的特殊需要。
三、护理工作制度
(一)护理管理工作制度
1.护理管理工作制度
1.1 在院长(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护理管理工作。1.2 拟定护理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培训计划组织全院护理人员
1.3 制定护理人员考核培训计划,根据培训计划组织全院护理人员业务培训,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业务技术考核。
1.4 建立、健全护理规章制度、护理人员职责、护理工作流程、各项护理常规、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及护理质量监控标准。对各种资料逐步实行档案化管理。
1.5 定期组织护理质量检查和评价,主持召开全院护士会,分析护理工作情况,根据乡镇卫生院特点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问题。
1.6 随同院长或科主任查房,了解护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加强医护配合。对危重、疑难患者的护理提供技术指导,积极开展心理护理、健康教育。
1.7 督促和指导病区、门诊、急诊、手术室、供应室等部门工作,使之逐步达到制度化、常规化、规范化。
1.8 定期进行护理服务满意度调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积极改进工作。
1.9 负责护理人员的医德医风和素质教育,了解其思想动态、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提出考核晋升、奖惩和培养使用意见。
1.10 负责护理人员工作调配、协调好病区(部门)之间、医护人员之间的关系,构建和谐医院。
2.护理投诉处理制度
2.1 凡医疗护理工作中,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及技术等方面的原因,引起患者或其家属不满,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反映到护理部或有关部门转回护理部门的意见,均为护理投诉。2.2 总护士长(或护士长)负责接待处理投诉。
2.3 接待投诉要耐心细致,认真倾听投诉者意见,做好解释安抚工作,避免引发新的冲突。2.4 设护理投诉专项记录本,记录投诉事件发生原因、分析和处理经过及整改措施。2.5 接到投诉后,要调查核实并及时反馈,指导科室认真分析事发原因,总结经验,接受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2.6 投诉经核实后,护理部应根据事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理。2.7 护理部应定期进行总结、分析,并制定改进措施。3.护理信息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应加强各种资料、信息的收集和整理,逐步建立和完善护理信息管理系统。内容如下:
3.1 护理行政管理档案 3.1.1 护理人员名册
3.1.2 护理人员职责 3.1.3 各项规章制度 3.1.4 护理工作计划与总结 3.1.5 各种会议记录、文件、通知 3.1.6 工作量报表 3.2 护理业务管理档案
3.2.1 各种疾病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 3.2.2 护理质量控制标准与相关检查记录 3.2.3 学术资料 3.2.4 业务培训记录
3.3 护理工作人员业务技术档案:包括个人学历、培训、职称、执业证书等资质文件及考核奖惩情况。
要求专人负责收集、登记和归档保管,保证资料完整、真实。
(二)护理工作核心制度
1.查对制度 1.1 医嘱查对制度
1.1.1 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每天总对,包括医嘱单、执行卡、各种标识(饮食、护理级别、过敏、隔离等),设总查对登记本并签名。1.1.2 各项医嘱处理后,应核对并签名。
1.1.3 临时执行的医嘱,需经第二人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并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1.1.4 抢救患者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大声复述一遍,然后执行,抢救完毕,医生要补开医嘱并签名,安瓿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1.1.5 对有疑问的医嘱须经核实后,方可执行。1.2 发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2.1 发药、注射、输液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三查:备药后查,发药、注射、处置前查,注射、处置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1.2.2 备药前要检查药品是否在有效期、标签是否清晰;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注射液瓶有无裂痕;密封铝盖有无松动;输液袋有无漏水;药液有无浑浊和絮状物等。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1.2.3 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1.2.4 麻醉药使用后要保留空安瓿备查,同时在毒、麻药品管理记录本上登记并签全名。1.2.5 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1.2.6 发药、注射时,患者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1.2.7 输液瓶加药后要在标签上注明药名、剂量,并留下安瓿,经另一人核对后方可使用。1.3 手术查对制度
1.3.1 手术室接患者时,应查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标志,术前用药、输血前八项结果、药物过敏试验结果,手术医嘱所带的药品、物品(如CT、X线片)。
1.3.2 手术护士检查手术器械准备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否合乎要求;患者体位摆放是否正确,尽可能暴露术野和防止发生坠床和压疮。
1.3.3手术前需要再次核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式及用药、配血报告等。洗手护士打开无菌包时,检查包内化学指标卡是否达标。凡体腔内或深部组织手术,手术前和术毕缝合前洗手护士和巡回护士都必须严格核对,共同唱对手术包内器械、大纱垫、纱布、缝针等数目,并由巡回护士即时在手术护理记录单记录并签名。确认手术前后所有器械及物品相符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异物滞留于体腔内。
1.3.4 手术切除的活检标本,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建立标本登记制度,专人负责病理标本的送检。1.4 输血查对制度 1.4.1 抽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①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患者血型化验单上的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②抽血时要求有2名护士(一名护士值班时,应由值班医师协助)核对无误后执行。③抽血(交叉)前须在盛装血标本的试管上贴好写有病区(科室)、床号、患者姓名等的条形码,条形码字迹必须清晰无误,便于进行核对。
④抽血时对化验单与患者身份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师重新核对,不能在错误化验单和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应重新填写正确的化验单及标签。1.4.2 取血查对制度
取血时,应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编号、血量等是否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的相符,必须准确无误;检查血液有效期及外观,符合规范要求。1.4.3 输血查对制度
①输血前患者查对:须由2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核对供血者与患者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血量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相符的进行下一步检查。
②输血前用物查对:检查血袋上的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外渗,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未过期,无溶血、凝血,无变质后方可使用。检查所用的输血器及针头是否在确认未过期,无溶血、凝血,无变质后方可使用。检查所用的输血器及针头是否在有效期内。
③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交叉配血单)到患者床旁核对床号,询问患者姓名,查看床头卡,询问血型,确认受血者。
④完成输血操作后,再次核对医嘱,患者床号、姓名、血型、配血报告单,血袋标签的血型、编号、供血者姓名、采血日期,确认无误后签名。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冷藏保存24小时。2.值班交接班制度
2.1 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规章制度,遵照医院规定的上班时数与护士长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擅自减少或变动值班时间。
2.2 值班人员应严格按医嘱和患者病情需要,对患者进行治疗和护理;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做到“四轻”(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轻),“十不”(不擅自离岗外出、不违反护士仪表规范、不带私人用物入公共场所、不在工作区吃东西、不接待私人会客和打私人电话、不做私事、不打瞌睡或闲聊、不与患者及探陪人员争吵、不接受患者礼物、不利 7
用工作之便某私利)。
2.3 勤加巡视,严密观察与了解病室动态及患者的病情与心理状态,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完成。
2.4 建立科室交班本和科室用物交接记录本。交班内容为科室工作动态(包括患者总数、入院数、出院数、手术人数、危重患者数、特殊检查治疗人数等),患者病情变化及处理结果;用物交接记录本需记录器械、仪器、特殊药品、常用物品的数量与状态等。
2.5 值班人员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做好各项记录,处理好使用过的物品,并为下一班做好用物准备。做到“十部交接”(衣着穿戴不整齐不交接,危重患者抢救时不交接,患者入、出院或死亡、转科未处理好不交接,皮试结果未观察未记录不交接,医嘱未处理不交接,床边处置为做好不交接,交班报告未完成不交接)。2.6 交接班必须认真负责,接班者必须认真负责,接班者提前15分钟上班进行交接,重点是危重患者、手术患者及新患者,必须进行床旁交接。需下一班完成的治疗护理,必须口头和书面交待清楚。接班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现的问题由接班者负责。3.分级护理制度 3.1 特级护理
病情依据:病情危急,需随时观察抢救的患者。护理要求
3.1.1 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等病情变化。
3.1.2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3.1.3 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并记录出入量。
3.1.4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落实安全措施,严防并发症。做到“六洁”、“四无”,即:口腔、头发、手足、皮肤、会阴、床单位清洁,无压疮、坠床、烫伤、交叉感染的发生。3.2 一级护理
病情依据: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和病情不稳定的患者;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护理要求
3.2.1 至少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3.2.2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
3.2.3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落实安全措施,落实安全措施,严防并发症。做到“六洁”、“四无”,即:口腔、头发、手足、皮肤、会阴、床单位清洁,无压疮、坠床、烫伤、交叉感染的发生。3.2.4 提供相关的健康指导。3.3 二级护理
病情依据: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护理要求
3.3.1 至少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3.3.2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3.3.3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3.3.4 提供相关的健康指导。
3.4 三级护理
病情依据: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护理要求
3.4.1 至少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3.4.2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4.3 督促、指导患者保持个人清洁,提供相关的健康指导。4.护理缺陷管理制度
4.1 发生护理缺陷后,首先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患者身心损害。4.2 严重缺陷要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如护理部、医务管理部门及主管院长)。4.3 发生严重缺陷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缺陷的药品器具等均要妥善保管,不得擅自采用涂改、销毁、藏匿、转移、调换等方式改变其原貌,患者标本须保留,以备鉴定,有意违反规定者按有关规定处置。
4.4 各科室应设缺陷登记本,由当事人登记事实经过、原因及后果。护士长要于重大缺陷发生后1天内。一般缺陷发生后3天内,组织全科人员进行缺陷讨论分析、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及领导。
4.5 凡指使或纵容实习护士、卫生员、陪人进行其职责范围以外的操作而发生的缺陷,均由指使人承担责任。
4.6 发生差错的部门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或就轻避重,事后经发现与查证,按情节轻重加重处分。
4.7 为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意见,讨论时吸收本人参加,允许个人发表意见,作出处理决定后,总护士长或护士长要作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以达到教育目的。4.8 护理部每月对全院的护理缺陷进行讨论分析,对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关的防范措施。5.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制度
5.1 根据乡镇卫生院实际情况,设立抢救室。
5.2 抢救室内挂抢救程序图,抢救器材、仪器、药品等配备齐全,并保持完好状态。各项物品做到“四定”(定品种数量、定位放置、定人管理、定期维护)和 “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消毒灭菌、及时补充)。5.3 急救车上物品放置有序,每周检查一次、药品编号清楚,数物相符,护士能熟练掌握药品排列顺序。
5.4 抢救人员熟练掌握抢救仪器、器材的使用方法和药品的作用与副作用。
5.5 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全力以赴,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医师未到以前,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紧急救护措施,如给氧、吸痰、测量血压,5.6 口头医嘱须经复述无误后方可执行,所有药品的空安瓿须经第2人核对后方可丢弃。抢救结束后,督促医生及时补开书面医嘱。
5.7 危急情况下,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抢救期间,应专人守护,详细做好抢救记录,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用药情况均要详细交接班。
5.8 抢救完毕,做好终末料理与消毒,用后物品及药品及时补充,记录抢救过程与患者转归情况。
6.执行医嘱制度
6.1 医嘱分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护士执行医嘱必须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名。
6.2 按照医嘱的内容与时间,正确执行正确的医嘱;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出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6.3 所有医嘱必须经核对后方可执行,对有疑问的医嘱须确认后方可执行。长期医嘱的执行时间一般为:每日一次(Qd)8:00;每晚一次(Qn)20:00;每日两次(Bid)8-16;每日三次(Tid)8-16-24;每日四次(Qid)8-12-16-20;每八小时一次(Q8h)8-16-24;每六小时一次(Q6h)8-14-20-2 ;每四小时一次(Q4h)8-12-16-20-24-4。
6.4 一般情况下,护士不得执行口头医嘱。抢救危重患者及手术不得不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复述一遍,经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空安瓿瓶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抢救结束后,督促医生及时补开书面医嘱。
6.5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需下一班执行的医嘱,要交代清楚,并有文字记录。
6.6 执行医嘱时如果患者暂时外出,待其回病房后及时补上,医嘱因故不能执行者,需及时报告医生,并有文字记录。
6.7 医嘱执行后,需观察药物效果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通知医生。
(三)病房管理制度
1.治疗室管理制度
1.1 治疗室布局、环境整洁,安置纱窗、纱门,随时关门。严格区分无菌区和非无菌区,并有明显标识。
1.2 进入治疗室要衣帽整齐清洁,操作前洗手、戴口罩。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1.3 药品及器械管理有序,内服药与外用药、静脉用药与肌注用药等分类放置,标签清楚,定期清点。输液柜内液体按照左放右拿的顺序先后使用。
1.4 配置无菌物品专柜,无菌物品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末用或可疑被污染者须重新灭菌处理。用过的医疗器具及时清洗、消毒、灭菌。
1.5 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严格“三查七对”,液体现配现用,并注意配伍禁忌。1.6 每日用消毒水做平面卫生至少二次,清洁工具专用。1.7 每日上、下午各通风一次,定期进行空气消毒。1.8 各种治疗卡记录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妥善保存。2.安全管理教育 2.1 患者安全教育
2.1.1 评估患者安全危险因素,向患者、家属、陪伴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2.1.2 儿童、老年患者、意识障碍和需要卧床休息的患者,设提示牌,加护栏等,落实床边安全护理措施,并向患者做好解释,防坠床、跌倒等意外事件发生。
2.1.3 对使用热水袋的患者要告知注意事项,并加强巡视,防止烫伤,做好书面记录及床旁交班。
2.2 环境安全制度
2.2.1 病区物品固定放置,不影响行走;病房走廊保持地面清洁干燥,拖地时要防滑标志,防止患者滑倒、跌伤。
2.2.2 使用的物品合理放置,便于患者拿取。2.2.3 提供足够的照明设施。
2.2.4 洗手间、浴室要有防烫防滑标志,热水器要有操作指引。
2.3 防火安全制度
2.3.1 病房内一律不准吸烟,禁止使用电炉、酒精灯及点燃明火,以防失火。2.3.2 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有明显的标志,不堆堵杂物。2.3.3 消防设施完好(如灭火器等)。2.4 停电安全制度
2.4.1 有停电的应急措施,病房备应急灯或其他照明设施。2.4.2 有停电的应急预案。2.5 用氧安全制度
2.5.1 防火、防油、防热、防震,标志明显。2.5.2 氧气房要上锁,做好交接工作。2.5.3 有氧、无氧标志清楚。2.5.4 对用氧患者进行注意事项宣教。2.6 防盗安全制度
2.6.1 做好患者宣传工作,妥善保管个人物品,贵重物品不放在病房。2.6.2 晚9时清点、劝导探视人员,锁好大门。2.6.3 加强巡视,如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保卫科。2.7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毒、麻、限药品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加强管理,麻醉药品做到“五专”(专人、专柜、专锁、专用处方、专册登记)。3.探视、陪伴制度
3.1 为建立良好的休养环境,减轻患者负担,应减少陪护。患者是否需要留陪护由经治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决定,非陪护人员不得在病室内留宿。
3.2在查房及治疗检查时间,督促陪护人员暂时离开房间,如需了解患者情况,查房结束后可向医、护人员询问。
3.3 指导陪护人员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擅自翻阅病历和其它医疗记录;不私自将患者带出院外;不在病室内谈论有碍患者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坐卧在患者床上。
3.4 保持病室的清洁、安静,不准在病室内吸烟。不随地吐痰、丢纸屑和往窗外泼水。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3.5 陪护人员在医护人员指导下协助做好患者的思想工作和部分生活护理工作,不干涉医疗工作,未经许可不到院外请医师会诊。
3.6 探视者要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探视,学龄前儿童不宜带入病房。
3.7 危重患者家属可持病危通知单随时探视,如病情不宜探视者,医护人员需做好解释工作。3.8 凡探视、陪护人员损坏、丢失医院物品,应负责赔偿。4.药品管理制度
4.1 病区根据患者病情需求配备一定药物品种及基数,设专人管理。
4.2 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分类放置,按保管原则保存,标签规范、玩着、清晰,按药瓶编号定位放置,每日检查,及时补充,防止积压,保证应用。
4.3 所有药物必须为原装盒保存,定时清点并检查药品质量,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等现象或标签不清及涂改者,不得使用。
4.4毒、麻、限药品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进行管理,做到“五专”(专人、专册、专柜、专锁、专处方)。按需要固定基数,用前由医师开出专用处方,与用后的空安瓿瓶一并向药房换回同剂量的麻醉药品,每日班班交接并登记,使用后的剩余药液,须经第2人核实后方可丢弃。
4.5 急救药品必须按基数与医院统一规定的排列顺序保存于急救车内,做到四固定,保证随时取用,用后及时补充。
4.6 患者的贵重药品及专用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单独保存,因出院、死亡或其他原因停用时,及时清理退回药房。5.物品、器材、设备仪器管理制度 5.1 一般物品管理制度
5.1.1 护士长全面负责病区物品、器械的领取、保管及使用,并建立帐目,分类保管,定期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5.1.2 掌握各类物品的领取、使用时间,做到定期清点及保养维修,提高使用率。
5.1.3 凡因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损坏、丢失各类物品,应根据医院赔偿制度进行处理。5.1.4 借出物品,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借物人要签名,贵重物品须经护士长同意方可借出;除抢救患者院内调配外,抢救器材一般不外借。
5.1.5 护士长工作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共同清点并签字。5.2 被服管理制度
5.2.1 各病区根据病床确定被服基数与动机数,定期清点,如基数不符合或遗失,须立即追查原因。
5.2.2 患者入院时,值班护士应介绍被服管理制度,以取得患者配合。5.2.3 患者出院时,值班护士应清点、更换被服。
5.2.4 脏衣、被服放于指定地点,与洗衣部人员当面清点,不得在走廊和清洁区清点。5.2.5 病区的被服,私人不得借用。5.3 设备、仪器保管使用制度
5.3.1 设备仪器执行“四定”制度,即定数量、定位放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5.3.2 每周检查仪器设备的性能、数量、使用维修、清洁消毒等情况并记录。
5.3.3 保管好资料档案,如:原始的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操作方法与程序;重要仪器使用情况及维修情况记录。
5.3.4 使用者必须了解仪器的性能,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
(四)患者管理制度
1.患者入、出院管理制度 入院管理
1.1 患者入院,须持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签发的住院通知单办理入院手续。
1.2 病区护士接到患者入院通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推诿,应及时准备床单及用物,填写好病历表格及入院登记本,安放床头卡及姓名牌。1.3 对急诊手术或危重患者,须立即做好抢救准备。
1.4 热情接待患者,进行入院须知、病室环境及规章制度介绍,评估了解患者病情和心理状态,生活习惯等,及时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体重,并做好记录。
1.5 护送危重患者入院时应保证安全,注意保暖,输液患者或用氧者要防止途中中断,对外
伤骨折患者注意保持体位,尽量减少患者的痛苦。
1.6 患者入院后应及时通知医师诊查,准确及时执行医嘱,落实各项护理工作。出院管理
1.7 患者出院由医师根据病情下达出院医嘱,并告知患者及家属。1.8 注销各种治疗护理卡片,将病历按出院病历顺序整理,填写出院登记。
1.9 协助患者整理物品,收回医院用物,将出院带药交给患者或其家属,并详细交代服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1.10 认真做好出院指导,征求患者及家属对医院工作的意见。1.11 做好床单的终末料理与消毒工作。2.护患者沟通制度
2.1 患者有权了解有关的治疗、护理信息,也有权接受和拒绝治疗。
2.2 护士在实施护理操作及特殊治疗前,应先向患者及家属进行说明,使其了解治疗的过程、潜在的危险、副作用和预期后果,以取得相应的配合。
2.3 护士应使用患者和其家属能够理解的语言和方式说明相关诊疗信息,对患者反馈的意见予以确认,并记录于病历中。
2.4 患者入院后应对患者进行安全告知,如热水袋安全使用、电插座的使用规定、防火安全、防盗安全、安全警示、防跌倒警示等。
2.5 应用保护性约束时,应告知患者家属(患者清醒时告知患者)约束的目的,经家属/患者同意并签名后方可进行约束,护士应认真做好护理记录。
2.6 因病情危重致患者不宜翻身或家属坚决拒绝翻动患者时,应告知患者及家属其后果,并请家属签名,护士应认真做好护理记录。
2.7 操作中不得训斥、命令患者。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操作失败时,应礼貌道歉,取得患者谅解。
3.健康教育制度
3.1 护士有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的职责。3.2 住院患者健康教育内容主要包括 3.2.1 医院规章制度和病室环境介绍。
3.2.2 相关疾病知识宣教:相关检查、治疗、用药知识,术前宣教、术后指导、康复指导、出院患者健康指导等。
3.2.3 相关疾病患者自我护理知识指导:如饮食、功能锻炼等。
3.3 门诊患者健康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休养环境、良好心态、适当锻炼、营养饮食、伤口观察及就诊、复查、出院带药等。
3.4 健康教育形式可采用个别指导、集体讲解、文字宣传、视听教材等。4.患者安全转运制度
4.1 对行动不便或病情较重的患者,使用安全的方法,如轮椅、车床等进行转运,必要时由医护人员护送。
4.2 急诊科病情危重的患者经抢救后需住院时,提前通知病区值班人员做好准备,并由急诊科医护人员直接护送至病房,并做好交接记录。
4.3 凡手术患者由医护人员负责接送。不能行走及给予了麻醉前用药的手术患者,应用平车接送,重危患者须有经(主)治医师陪送。
4.4 接送患者出入时应注意保护患者,防止碰伤。移动患者到手术台或平车时,须锁住刹车或有人扶住车身防止滑动,搬动患者时应轻巧稳妥。
4.5 患者(特别是小儿)卧在手术台上等待手术或手术完毕等待送回病房时,巡回护士应在旁照顾,防止坠床摔伤。
4.6 手术完毕,患者由麻醉医师和手术医师护送回病房,护送途中注意保暖及保持输液通畅。4.7 转科(院)患者,由转出科室整理好病案资料,必要时备好急救药品和氧气,由医务人员护送转科(院)。
(五)护理业务技术管理制度
1.护理文书书写及管理制度
护理文书书写及管理依据湖南省《护理文书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执行。1.1 书写要求
1.1.1 护理文书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1.1.2 护理文书包括: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单、手术护理记录单、病室交班报告本等。1.1.3 三测单记录内容要描述正确清晰,点圆线直点线分明,卷面清洁。1.1.4 医嘱单整齐清洁、签名及执行时间要求字迹清晰,不能随意刮、粘、涂。
1.1.5护理记录单要求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畅,标点正确。做什么、写什么,是什么、写什么,准确、全面、及时、真实反映病情。重视护理记录书写的环节质量控制,重点是专科观察(疾病变化、治疗效果)和采取的护理措施(护理操作、安全措施)。书写错误时,应在错误处画双横线注销,进行修改并签名
1.1.6 死亡或出院患者,准确记录死亡或出院时间,按规定整理好病历。
1.1.7 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正楷书写,文字简练,通俗易懂,应用医学术语记录病情,外文或药名要写全名或按规定缩写。
1.1.8 实习期或试用期护士书写的护理记录,由注册护士审阅签名。1.2 管理要求
1.2.1 住院病历是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重要依据,每个护士要重视自己的法律权利,做好住院病历的管理。病历车加锁,注意防止偷窃、抢夺病历资料。禁止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1.2.2 护理文书必须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要求严格管理,保持其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纳入病案资料一并保存。
1.2.3 治疗执行单各病区妥善保管,严格执行“谁执行谁签名”的规定,长期医嘱执行单纳入病案资料保存。2.输液反应处理报告制度
2.1 当输液患者可疑或发生输液反应时,应立即停止输液,换用新的输液器,改用静脉滴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2.2 及时报告值班医师,积极配合医师进行对症治疗、抢救。如寒战者给予保暖,高热者给予冰敷,必要时吸氧,并按医嘱予以药物处理。2.3 留取标本及抽血检查。
2.4 检查液体质量,输液瓶是否有裂缝,瓶盖是否有松脱;记下药液、输液器及使用的注射器的名称、剂量、厂家、批号,用消毒巾、胶袋将输液瓶(袋)连输液器包好签名、签时间放冰箱保存,与药剂科、检验科联系送检,填写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单。药品由药剂科转交相 14
关部门抽样检测,输液器等用具由检验科细菌室做相关的细菌学检验。2.5 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并作好护理记录和口头交接班。2.6 填写输液反应报告表,24小时内报护理部,并做好交班工作。3.输血反应处理报告制度
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血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3.1 减慢或停止输血。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时,应立即停止输血,启用新的输液器,改用静脉滴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3.2 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并报告上级医师,在配合医师积极抢救、治疗的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3.2.1 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3.2.2尽早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如怀疑细菌污染,除上述检查外,应做血液细菌培养。
3.2.3 将血袋及输血管包好送有关部门做细菌学检验。3.3 报告医务管理部门、护理部,准确做好护理记录。4.压疮处理报告制度
4.1 各科室设压疮情况登记本,凡有压疮发生须及时登记,并及时查找原因,制定护理措施。4.2 院内发生或发现院外带入压疮(Ⅱ度以上),需在24小时内填写压疮报告表上报护理部。填写压疮报告表内容包括:压疮部位、大小、深浅、分度,院外带入还是院内发生,制定的相应护理措施等。
4.3 护理部负责到科室核查并记录。如科室隐瞒不报,一经发现,按护理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4.4 对有可能发生压疮的高危患者,科室填写皮肤情况跟踪表(一式两份),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密切观察皮肤变化,及时准确记录。患者转科时,皮肤情况跟踪表由转入科室继续填写。患者出院或死亡,将此表一份归入病历保存,一份上交护理部。4.5 实行难免压疮申报制度
4.5.1 申报条件:以强迫体位如骨盆骨折、高位截瘫、心力衰竭等病情严重或特殊,医嘱严格限制翻身为基本条件,并存在大小便失禁、高度水肿、极度消瘦3项中的1项或几项可申报难免压疮。
4.5.2 申报程序:科室护士长根据申报条件向护理部门书面报告难免压疮病例,护理部组织质量管理小组成员到科室核实,批准后登记在册。
4.5.3 跟踪处理:对批准可能发生难免褥疮病例,护理部组织院内护理会诊,制定预防措施,护士长根据患者具体情况组织实施。护理部每周1—2次查房听取护士长汇报,对护理措施及其效果进行评估,及时纠正、调整预防措施。
(六)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1.岗前培训
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可委托当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实施。每年集中一次对乡镇卫生院新上岗护士进行岗前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护士素质、相关制度、卫生法规等。培训结束后,经理论考试与操作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2.规范化培训
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规划,并组织、指导、监督执行。周期3至5年,按学分制进行。内容包括: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3.继续教育
3.1 护理人员继续教育是继毕业规范化培训后,以学习专科护理理论、知识、技术为主的一种的一种终生护理教育。
3.2 继续护理教育,以短期培训和业余学习为主;根据工作需要,每年有计划选送一定数量护理人员外出进修学习。
3.3 由本院提出学习、培训、进修计划申请,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实施。3.4 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4.护理管理干部培训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乡镇卫生院护理管理干部培训计划,每年组织举办乡镇卫生院总护士长(护士长)护理管理岗位培训班、或选拔乡镇卫生院总护士长(护士长)到所辖二级综合医院跟班进修,以逐步提高乡镇卫生院护理管理水平。
四、特殊部门护理管理制度
(一)分娩室护理管理制度
1.分娩室必须保持清洁、安静、光线充足、空气流通,但需避免风直接吹入。室内有冷暖设备,温度保持在200C~260C,温度保持在55~65%左右。
2.备齐各种有关急救药品、器械、无菌包等用物,定位放置,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补充,保证性能良好。
3.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开。
4.热情接待产妇,严密观察产程,并做好记录。产妇在待产和分娩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医生。
5.严格控制人员出入,非本室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入室人员必须戴分娩室专用帽子、口罩,换鞋更衣。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和洗手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所有消毒物品有专人负责检查、清点、消毒。产包打开1小时产妇仍未分娩者,需要重新更换产包,再行接生。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持床旁交接,包括产妇血压、胎心、宫缩、宫口开大情况、胎膜破否,阴道流血、用药等情况;及时、准确填写产程、临产等记录。
8.新生儿出生后,必须抱给产妇看性别,如有畸形或其它异常特征,须向家属交待清楚,做好详细记录,并印新生儿脚印和产妇指纹在新生儿病历上。在新生儿左手腕上系上手圈,并注明母亲姓名、床号及新生儿性别等,量体重、身长、常规检查后送母婴同室区(或新生儿室),注意保暖。及时填写产时记录及新生儿出生证明。9.每次分娩结束后,及时整理、清洁消毒产床及使用后的物品,并保持室内通风换气。10.产妇合并传染病者,应在隔离产房分娩。所有布类、器械均按消毒灭菌常规处理。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及胎盘必须放入黄色塑料袋内(双袋包装),密闭运送,焚烧处理。产妇离开分娩室后,必须用消毒液擦拭所有物体表面及地面,并进行空气消毒,然后通风换气。
(二)母婴同室区管理制度
1.凡无母乳喂养禁忌症的母亲及无特殊医疗处理的新生儿均应24小时母婴同室,母乳喂养。新生儿入母婴同室区时,仔细进行体格检查,核对新生儿手圈(母亲姓名、床号、性别等),并与家长核实后签字为据。
2.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熟练的专业技能。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新生儿的保暖、降温、喂养、皮肤护理、勤换尿布,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及时报告医生并协助处理。
3.加强对产妇与家属的卫生宣教,宣传母乳喂养好处,指导母亲进行母乳喂养及乳房保健护理。
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每次接触新生儿前后应洗手,新生儿用品一人一用,严防医院感染发生。
5.保持母婴同室区清洁、整齐、适宜的温度、湿度,定时通风换气。6.做好安全管理,防止蚊虫叮咬和鼠害,防止新生儿丢失、被盗。
(三)手术室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消毒管理和清洁卫生制度,严防医院感染发生,除按统一的消毒隔离制度执行外,还应做到:
1.1 布局合理,符合功能流程和洁污区分区要求。非限制区、半限制区划分严格,标志明显。清洁工具分区使用,手术间每日湿式打扫两次,空气消毒一次。
1.2 严格控制人员出入,与手术无关的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准入内;进入手术室人员,均需换手术室专用的口罩、帽子、衣裤、鞋子,手术室衣物不得穿出室外。
1.3 做好一般感染手术隔离和特殊感染手术隔离。无菌手术与有菌手术应分室进行。如无条件,应先做无菌手术,后做有菌手术。1.4 医疗废物按要求分类、处置。
1.5 严格执行手术室清洁卫生制度。做好物品、器械的清洁、消毒灭菌与监测,如监测结果不符合要求,需及时进行整改。
1.6 手术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卫生洗手和外科洗手: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2.常备各类急症手术布类和器械。手术包必须注明灭菌和有效日期,并按规定取用。加强一次性无菌物品的管理,定期检查整理,防止过期。定期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出现故障及时维修。
3.毒、麻、剧、限药品应有明显标志和专人保管,严格执行其管理条例。
4.手术时应有固定巡回护士负责供应工作,认真执行手术五查十八对(五查:按患者时查、患者入手术间查、麻醉前查、消毒皮肤前查、执刀时查;十八对:科别、一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住院号、腕带标识、手术间号、手术名称及体表标识、皮肤完整性、术前用药、术前准备、皮试结果及药物过敏史、知情同意书、检验报告单、术中用药)。巡回及洗手护士应详细清点手术器械、敷料等;严格做到手术前、关腹(胸、深部切口)前、手术结束前清点,并如实做好手术护理记录。
5.手术时严肃认真,不得闲聊,一切口头医嘱须经复述核实后方可执行,手术结束后督促医师及时补开医嘱。
6.手术采集的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建立标本登记制度,专人负责病理标本的送检并严格交接手续。废弃标本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处理。
7.保证手术患者转运途中的安全,接送患者过程中注意防寒保暖,防止坠床及跌伤,并与相关科室医护人员做好患者当面交接工作。
8.注意安全,室内严禁吸烟。加强水、电、气的管理,做好防火防盗。
(四)供应室管理制度
1.及时供应各科室医疗器械、敷料,并保证绝对无菌。供应器械的范围由本院自行规定。
2.在供应器械类别以内的物品,由供应室按月造预算,向有关科室领取。凡需要新添或改装医疗器械时,必须经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3.供应手续
3.1 在供应器械范围以内的用品,除不便携带者外,一律由临床科室和相关部门做好需求计划(基数),由供应室每日定时送至各科室(部门),采取收旧补新的方法主动供应。3.2 凡不在供应器械范围以内及临时或急诊用物,则由科室自借和归还。3.3 各科室如需特殊器械,应预先通知,以便准备。
3.4 供应物品如有错误和损坏,应立即通知供应室,以便及时了解、纠正和补换。4.器械、物品的处理原则
4.1 通常情况下应遵循先清洗和消毒的处理程序。
4.2 凡沾有脓血的器械,须立即冲洗,以免凝固损坏器械。
4.3 被朊毒体(朊毒体是一种有别于传统病原微生物概念的特殊致病因子,是人和动物的传染性海绵状脑病的病原体)污染的医疗器械的处理程序:
4.3.1 疑似或确诊被朊毒体个人的患者宜选用一次性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进行双层密闭封装焚烧处理。
4.3.2 可重复使用的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应先浸泡于1mol/L氢氧化钠溶液内作用60min,再按照供应室普通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方法进行清洗、消毒等处理,压力蒸汽灭菌应选用1340C~1380C、18min,或1320C、30min,或1210C、60min。
4.4 气性坏疽污染的器械、物品处理流程:应先采用含氯或含溴消毒剂1000mg/L-2000mg/L_浸泡30min-45min后,有明显污染物时应采用含氯消毒剂5000mg/L-10000mg/L浸泡至少60min后,再按照供应室普通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方法进行清洗、消毒、灭菌。4.5 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处理应符合国家当时发布的规定要求。
4.6 凡灭菌日期超过有效期或灭菌包装已被拆开者,一律不得使用,需要重新包装、灭菌后再用。
5.对器材、敷料的准备要求。严格执行卫生行业标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5.1 所有包布、治疗巾及孔巾必须清洁无损,做到每次用后一律换洗。
5.2 金属器械,每次清洗、干燥后应使用润滑剂,以免生锈损坏,禁止使用石蜡油润滑金属器械。
5.3 各种针头应做到清洁、通畅、锐利,斜面大小、针梗长度符合要求。5.4 玻璃类器皿应按规定冲洗清洁,严格灭菌。
5.5 刀剪和血管钳等轴节器械不应完全锁扣;有盖的器皿应开盖;摞放的器皿间应用吸湿布、纱布或医用吸水纸隔开;管腔类物品应盘绕放置,保持管腔通畅;精细器械、锐器等应采取保护措施。
5.6 盘、盆、碗等器皿单独包装。
5.7 灭菌包重量要求:器械包重量不宜超过7公斤,敷料包重量不宜超过5公斤。5.8 灭菌包体积要求: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不宜超过30cm×30cm×25cm;脉动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不宜超过30cm×30cm×50cm。
5.9 最好使用一次性手套,如条件不允许,需使用可重复使用的手套时,手套应定期检查上粉,凡质量变软或有粘连时,一律不得再用。
5.10 所有物品,必须挂牌标明品名、数量、种类、规格,成人或小儿使用,并注明灭菌日期及有效期、包装人编号,以便检查。
5.11 敷料须轻松、柔软、平滑而易于吸水。所有毛边应折在里面,无异物,大小适宜,使用前必须严格灭菌。
6.消毒灭菌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卫生行业标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门《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6.1 根据物品性质采用适当的消毒、灭菌方法,严格掌握消毒、灭菌的程序和时间。6.2 采用高压蒸汽灭菌法时,灭菌前须检查包布是否双层并无破损,物品时否清洁,包扎是否严密。放置玻璃器材时不得挤压。消毒员不得擅自离开,应严格掌握灭菌器的压力、温度和时间,以保证灭菌效果。灭菌完毕后,必须待汽压表的指针下降至“0”处,方可打开锅门,以免发生危险。注意高压灭菌器的保养工作,每次(日)使用前要洗刷一次。6.3 拿取无菌物品时,必须洗净双手;灭菌时,戴口罩、帽子,穿工作服。6.4 已灭菌物品和未灭菌物品应严格分开放置,以免混淆。
6.5 采用煮沸消毒灭菌时,相关物品如玻璃、搪瓷类,应从冷水开始煮沸,待水煮沸后持续煮10分钟;橡胶类则须从温水开始煮沸,待煮沸后持续煮10分钟。
6.6 不适用以上方法者可用化学消毒剂消毒,浸泡前物品必须先洗刷清洁、干燥,所用消毒溶液应定期更换(容器应消毒)。6.7 采用高压蒸气灭菌时,对灭菌质量应采用物理监测法、化学监测法和生物监测法进行监测。每次灭菌应进行物理监测,即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和时间等灭菌参数,物理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灭菌包应进行包外、包内化学指示物监测,包外化学检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包内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物品不得使用。每周采用嗜热脂肪杆菌芽胞菌片进行一次生物监测,生物监测不合格时,应尽快召回上次生物监测合格以来所有尚未使用的灭菌物品,重新处理,并应分析不合格的原因,改进后,生物监测连续三次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急诊室护理管理制度
1.乡镇卫生院应选派有2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的注册护士担任急诊科护士工作。2.急诊科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科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记录。
3.一切急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和消毒,随时保持应急状态。不得任意挪用或外借。
4.遇重大事故抢救,需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5.发现法定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时,要立即按规定程序报告。不迟报、不漏报、不错报。并要做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6.凡来历不明的急诊患者,应记录陪送人员姓名、地址及发现患者的地址、时间。
(六)门诊护理管理制度
1.门诊工作制度
1.1 认真做好候诊、分诊工作,维持有序的就诊环境。1.2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到治疗准确,抢救及时。
1.3 保持物品、药品、器械“四固定”(定物、定点、定量、定人)。1.4 采用不同形式对候诊患者进行就诊指导与卫生宣教,设患者意见本。
1.5 进行每日工作量统计,对疑似传染病患者按规定程序报告。2.门诊注射室工作制度
2.1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执行医嘱,如有疑问,必须查对清楚后再执行。2.2 治疗前向患者作好解释工作,交代治疗前后的注意事项及配合要求。
2.3 熟悉常用注射药物的剂量、用法、药理作用、配伍禁忌、毒性反应和发生药物过敏反应的紧急处理,具有熟练地操作技能。
2.4 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一切无菌物品及压脉带、垫巾等均一人一用一消毒,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严格分开,防止医院感染。
2.5 凡可能发生过敏反应的药物,必须事先询问用药史、过敏史、家族史,做好药物过敏试验,皮试后交代患者在指定地点休息20-30分钟,无不良反应方可离开。注意观察患者情况,如发生反应或意外,应报告医生并及时处理,在医生赶到现场之前,护士要根据情况,买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2.6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室内随时保持整洁,每班用消毒水湿抹平面,卫生工具专用;每日进行空气消毒;医疗废物按要求分类处理;做好手卫生工作。
2.7 备有急救车(含抢救过敏性休克等药物)、吸引器、氧气等急救用物,性能良好。各类药品、物品定点放置,标签清晰,及时补充。与本室无关用物不得放在室内。
2.8 热情接待患者,做到关心、体贴、尊重患者,利用不同形式做好患者的心理疏导及健康教育。
3.门诊换药室工作制度
3.1 各类用物、药品定点放置,摆放整齐,标签清晰,定时清点和补充,防止过期或霉变 3.2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随时保持清洁,每班用消毒水湿抹平面,卫生工具专用;每日进行空气消毒;做好各种器械、敷料消毒灭菌工作,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严格分开,防止医院感染。
3.3.熟练掌握换药操作技术,保证换药质量与效果。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钳一镊,防止医院感染。如遇特殊、疑难伤口,随时向医生请教,并做好记录。3.4 做好患者的心理疏导及健康指导,交待下次换药、拆线时间及注意事项。
3.5 气性坏疽、铜绿假单胞菌、破伤风杆菌等特殊感染伤口,应隔离换药,并固定换药地点,换药完成后立即按要求将医疗垃圾和器械进行处理。
五、乡镇卫生院护理管理工作记录
(一)总护士长工作手册
(二)护士长工作手册:
1.护理人员基本情况记录 2.护理工作计划、总结 3.月工作安排与小结
4.护理质量管理记录
5.护理人员出勤、考核登记等。
(三)科室护理工作记录
1.医嘱核对记录 2.输液、输血反应记录 3.压疮记录 4.健康教育记录 5.护士职业暴露记录
6.空气消毒、物品消毒、消毒液更换及监测记录 7.护理缺陷分析讨论记录 8.麻醉药品使用记录 9.入出院患者记录 10.财产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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