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评审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整理)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总结”。
西人社发„2015‟92号
西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评审及岗位聘用制度
改革 有关问题的通知
城北、城南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充分发挥职称工作在人才配臵和使用中的基础作用,促进我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速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现就进一步深化职称评聘制度改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职称评审
(一)职称申报范围。
—
1、凡我县内企事业单位中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受单位所有制性质和本人就业形式限制,均可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1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已经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3、国有企事业单位职称申报须在岗位设臵范围内有空岗(按同职务层次内空岗总数核算)。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及执行评聘分离的单位不受岗位限制,但参评条件与国有企事业单位申报条件一致。
4、拟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个人根据自身的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凡符合送评条件的,由各主管部门初审后(流动人员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初审),送县职改部门审核盖章,报相应的评委会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其中初级职称评审由县级职改部门组织评审;中级职称评审由市级职改部门组织评审;高级职称评审由省级相应的高级评委会评审。申报中高级职称未经县职改部门审核盖章的,评审结果不予认可。
(二)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送评基本条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例》规定直接认定员级或助理级(以考代评各职称序列除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转正定级、考核合格,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确定为助理级,大学专
科学历、中专学历者直接确定为员级。
大学专科学历聘用在员级岗位上满两年可评审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取大学专科学历满两年且在员级岗位上聘任满两年可评审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取大学本科学历满一年在员级岗位上聘任满一年可评审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送评基本条件。按照当年本系列职称晋升文件执行。
二、关于岗位聘用
(一)全面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制度是落实事业单位用人权力,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热情的重要改革措施,必须坚持“单位负责、公开公正、双向选择、能上能下”的原则,逐步实现人员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1.县人社局负责本县区域内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本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各事业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
2.各事业单位均应根据本单位岗位设臵情况制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实施方案》,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任职条件和聘用期限,积极推进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做到职责明确、权限清晰、条件合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实施方案》是事业单位从事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应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由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社局备案。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
员,要按照公开公正、择优聘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择优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任关系,明确聘期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3.对新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臵情况,聘任在相应的技术岗位上工作。如无相应岗位空缺,应先聘任在原职务岗位上,不得出现断聘、待聘等。对出现的断聘、待聘等情况的,断聘、待聘期间不予计算聘期或降低一个职务层次计算聘期。
4.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可根据经费负担能力和工作需要,由单位自主决定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
5.对男满57周岁,女满52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法人、党支部书记及组织部门批准的单位副职,在岗位设臵范围内和本人自愿情况下可以不占用岗位进行聘用,职务撤销后,必须占岗聘用。
6.单位因政策性原因调整编制,调整后编制少于原编制而造成专业技术人员超岗聘任的,原则上采用老人老办法方式开展岗位聘用,超岗聘用部分由单位逐年消化,并且在消化完成之前该级别岗位不得再次进行岗位聘用,在职称晋升时应将超岗部分核入该级别总岗位数再计算空岗。
7.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调整单位的,应根据新单位的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参加岗位聘
用,如无岗位空缺可高职低聘,不得出现断聘、待聘。
8.用人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情况必须如实在专业技术人员本人持有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上记录,并到县职改部门审核备案。记录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续聘、晋升时任职年限计算的依据。未及时到职改部门审核备案的,记录情况一律不予认可。
(二)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地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价和管理的重要手段,是督促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追求进步的有效措施。用人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履职情况要严格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优秀人员报送县人社部门备案,经备案后的考核结果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证,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晋升、续聘、奖惩和解聘的重要依据。聘任期内或聘任期满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可以续聘,考核为“基本合格”者可实行低聘,考核为“不合格”者必须低聘或予以解聘。凡不进行年度考核的单位,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专业技术人员都不得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和晋升高一级的专业技术职务。流动人员中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由县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
(三)依法开展好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能力建设得到提高和知识得到更新的重要途径。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条例》的要求,各企事业单位在继续教育中要担负组织实施和提供服务的职责,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其他学习条件,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和学习期内的待遇;专业技术人员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努力结合本职工作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继续教育必须实行登记制度。经人社部门备案的继续教育基地或本单位按计划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以及各部门组织的专业科目培训,必须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上登记学时或学分,并作为晋升职务和岗位聘用时的依据。凡未进行培训、培训学时不到、考核不合格、未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上登记的不能参加晋升、聘用或续聘。
(四)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公示制度。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各单位在推荐申报职称和进行岗位聘任等环节,一律实行公示制。
1、公示对象和范围:拟晋升或拟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2、公示的内容、方法和期限:推荐申报职称时,用人单位应公示岗位空缺情况及拟申报人员名单及其学历情况、综合考核情况、继续教育、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情况、聘任情况及聘任期内的主要工作业绩等。对公示无反映和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没有问题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将公示结果填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作为推荐晋升的必备材料之一。
对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须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
则实行竞聘上岗。用人单位在竞聘上岗时应对单位空缺岗位、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拟竞聘上岗人员名单应予以公示,竞聘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其学历、考核、继续教育、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公示。用人单位根据公示结果决定是否聘任。
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向单位、主管部门及县职改部门反映,受理单位应该积极查明情况,并将查明情况向举报人反馈,如需重新公示的,公示期与前要求一致。(县职改部门举报受理电话:6217682)
(五)聘任专业技术、综合管理职务的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①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聘任条件: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助理级任职资格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二年;大学专科毕业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四年;中专毕业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八年。
②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任条件:中专以上学历,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见习期满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
③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聘任条件:大中专毕业见习期满取得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
高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
见附件:
(1)《工程行业中高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指导条件》(2)《教育行业中高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指导条件》(3)《农业行业中高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指导条件》(4)《卫计行业中高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指导条件》(5)《其他行业中高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指导条件》
2、综合管理岗位聘用:
①综合管理十职岗位聘任条件:大中专毕业见习期满。②综合管理九职岗位聘任条件:中专及以上学历,符合九职任职资格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转正定级或后取大学本科学历;大学专科毕业或或后取大学专科学历在十职岗位工作满3年;中专毕业在十职岗位工作满5年。
(六)聘任工作的程序和聘任时间的计算。
1、单位聘任。全额及差额事业单位需在岗位空缺内,单位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空缺和竞争上岗情况,会议研究后,提出聘任意见,并收集拟聘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及受聘现岗位期间取得成果和业绩证明、聘书、考核登记证书、继续教育证明及竞争上岗、公示材料,送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县人社局审核。
具体程序为:
①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领导小组,由事业单位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职工代表组成(职工代表不得少于聘任领导小组总人数的60%)。
②事业单位向全体成员公示拟聘任岗位、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及有关事项;
③符合聘用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向单位提出应聘书面申请;
④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
⑤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综合评议,聘任领导小组提出拟聘人员意见;
⑥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学历、考核、继续教育、工作业绩等情况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⑦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协议;
⑧单位在决定聘任人员的当月内,要将聘任结果送主管部门审核,并在规定时间报人社部门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2、起聘时间:①当年新审批职称晋升人员,聘任同职务层次最低级别专业技术岗位,单位需在取得任职资格证后1个月内实施岗位聘用,并到县人社局审核备案。起聘时间从授予时间开始起算,如单位未在按规定时间到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则按审核备案的次月开始起聘。
②对同级别档次续聘人员,单位应在聘期满后1个月内实施岗位聘用,并到县人社局审核备案,起聘时间从聘期满后次月起算,如单位在聘期满后1个月内未到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则从审
核备案次月起算。
③同职务内晋升级别聘任,年内申报、年终审批,次年元月起聘。
④对教育、卫计等下属各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应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程序的通知》(西人社发„2013‟327号文件)要求办理,对由主管部门调动人员应在县人社局进行备案,经备案调动后,调入单位须在1个月内完成调入人员聘用,并办理相关聘用及审核备案手续,起聘时间按单位公示时间计算,同时调出单位应在台账上对该人员进行核销。未能及时办理聘用者,由主管部门负责予以整改,并按单位审核备案时间计算起聘时间。调动人员未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县职改部门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⑤其他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后,应按照聘任要求及程序参加调入单位聘任,调入单位必须在1个月内完成聘用,并办理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聘用的,由主管部门负责予以整改,并按单位办理审核备案时间计算起聘时间。
(七)转换岗位聘任。
事业单位在相应等级岗位出现空缺的情况下,确需转换岗位的,必须符合相应岗位等级的聘任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
1、转换到管理岗位九级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本科学历;(2)具有大专学历且参加工作满3年;(3)具有中专学历且参加工作满5年。
转换到管理岗位十级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大中专学历。后取学历人员,取得学历满1年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方可申请转换到管理岗位。
2、转换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必须符合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条件,并聘用到相应层次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等级;其中要求转换到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先在低一级职务岗位上聘任且享受低一级职务待遇满1年以上。
3、转换岗位申报程序:单位根据岗位空缺和竞争上岗情况,会议研究后,提出聘用意见,并收集拟聘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竞争上岗、公示材料,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意,送县人社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起聘时间从县人社局审核批准当月起计算。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岗位聘用是落实事业单位用人权利和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的重要举措,是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重要改革措施,对实现“能者上、庸者下”的新的用人机制,进一步激发和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具有重要作用,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宣传政策,强化工作落实,确保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二)强化政策宣传。
各部门、各单位把此项工作做为落实人才队伍建设具体措施和重要契机,落实专人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岗位聘用工作,并保持人员相对固定,确保具体业务经办人员吃透政策,熟悉流程。同时,利用集中学习等机会对政策进行认真宣传,确保每位专业技术人员都能了解政策,用好政策。
(三)严格责任追究。
各部门、单位要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岗位聘用过程中严格遵守政策规定,对有弄虚作假行为和其他违反职称和岗位聘用工作有关规定的单位,3年内不得推荐申报、评审任职资格,并可对直接负责的经办人员与单位直接责任领导降低级别聘用专业技术职务。事业单位与受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因执行本规定发生人事争议的,经双方协商或行业主管部门协调无效,可按规定向县人社部门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本通知从下发之日起执行,过去有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今后如遇政策调整,另行通知。
西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0日
附件1 工程行业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指导条
件
1、正高级三级聘用条件: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工作五年以上;每年接受继续教育80个学时以上;具有高超的学术修养和技术水平,能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任四级期间取得了显著的业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得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推广奖三等奖以上;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6篇;主持的技术研究成果推广成果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发表过正式的专著(10万字以上);获得“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级有突出贡献人才”,市级“三一一人才”,“市级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省“三五人才”等称号。
2、正高级四级聘用条件: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能够担负四级岗位所承担的专业技术工作。
3、副高级五级聘用条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工作五年以上;每年接受继续教育80
个学时以上;有较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任六级期间取得了显著的业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得县级(含县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推广奖;主持的技术研究成果推广成果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或市级刊物发表论文5篇;发表正式的论著或技术性使用指导专著(5万字以上);获得“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级有突出贡献人才”,市级“三一一人才”,“市级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省“三五人才”等称号。
4、副高级六级聘用条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在副高级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工作五年以上;每年接受继续教育80个学时以上;有较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任六级期间取得了显著的业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得县级(含县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推广奖;主持的技术研究成果推广成果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或市级刊物发表论文5篇;发表正式的论著或技术性使用指导专著(5万字以上);获得“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级有突出贡献人才”,市级“三一一人才”,“市级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省“三五人才”等称号。
5、副高级七级聘用条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能够担负七级岗位所承担的专业技术工作。
6、中级八级聘用条件:中专及以上学历,受聘在专业技术
九级岗位上工作满四年,每年接受继续教育80个学时以上,近两个聘期内必须有一个年度考核为优秀,其中不得有年度考核不合格。能独立得担负起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任九级期间工作业绩明显,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任职期间主持、参与过技术研究或推广,获得过县委或县政府及以上奖励的;综合考核优秀。
7、中级九级聘用条件:中专及以上学历,受聘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上工作满四年,每年接受继续教育80个学时以上,近两个聘期内必须有一个年度考核为优秀,其中不得有年度考核不合格。能独立得担负起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任十级期间工作业绩明显,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任职期间主持、参与过技术研究或推广,获得过县委或县政府及以上奖励的;综合考核优秀。
8、中级十级聘用条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能够担负十级岗位所承担的专业技术工作。在助理级岗位上聘任满五年,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合格,其中不得有年度考核不合格。能独立得担负起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获得过县委或政府及以上奖励的;受聘在助理级岗位近两个聘期内有一个年度考核优秀。
附件2 教育行业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指导条
件
1、正高级三级聘用条件: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工作五年以上;每年接受继续教育80个学时以上;有较高的学术成就和教学水平,能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任四级期间取得了显著的业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特级教师、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学类荣誉称号;获得“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级有突出贡献人才,市级“三一一人才”,“市级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省“三五人才”等称号;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6篇;发表过正式的教
学专著(10万字以上)。
2、正高级四级聘用条件: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能够担负四级岗位所承担的专业技术工作。
3、副高级五级聘用条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工作五年以上;每年接受继续教育80个学时以上;有较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任六级期间取得了显著的业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得县级(含县级)以上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特级教师、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学类荣誉称号;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或市级刊物发表论文5篇;完成一项本专业的县级以上教研课题(须有完整的立项、过程和结题报告);至少出版过教学专著一本(5万字以上);获得“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级有突出贡献人才,市级“三一一人才”,“市级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省“三五人才”等称号。
4、副高级六级聘用条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在副高级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工作五年以上;每年接受继续教育80个学时以上;有较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任六级期间取得了显著的业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得县级(含县级)以上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特级教师、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学类荣誉称号;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或市级刊物发表论文5篇;完成一项本专业的县级以上教研课题(须有完整的立项、过程和结题报告);至少出版过教学专
著一本(5万字以上);获得“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级有突出贡献人才,市级“三一一人才”,“市级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省“三五人才”等称号。
5、副高级七级聘用条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能够担负七级岗位所承担的专业技术工作。
6、中级八级聘用条件:中专及以上学历,受聘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上工作满四年,每年接受继续教育80个学时以上,不得有年度考核不合格。能独立得担负起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任九级期间工作业绩明显,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教学成绩突出,获得县级(含县级)以上模范教师、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特级教师、优秀班主任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学类荣誉称号;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或市级刊物发表论文2篇(必须是第一作者);完成本专业的县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一项或校级教科研课题2项(必须是第一作者并须有完整的立项、过程和结题报告);公开出版过教育教学专著一部;获得“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级有突出贡献人才,市级“三一一人才”,“市级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省“三五人才”等称号、综合考核优秀。
7、中级九级聘用条件:中专及以上学历,受聘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上工作满四年,每年接受继续教育80个学时以上,不得有年度考核不合格。能独立得担负起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任十级期间工作业绩明显,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教学成绩突出,获得县级(含县级)以上模范教师、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特级教师、优秀班主任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学类荣誉称号;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或市级刊物发表论文2篇(必须是第一作者);完成本专业的县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一项或校级教科研课题2项(必须是第一作者并须有完整的立项、过程和结题报告);公开出版过教育教学专著一部;获得“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级有突出贡献人才,市级“三一一人才”,“市级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省“三五人才”等称号、综合考核优秀。
8、中级十级聘用条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能够担负十级岗位所承担的专业技术工作。在助理级岗位上聘任满五年,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合格,其中不得有年度考核不合格。能独立得担负起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获得过县委或政府及以上奖励的;受聘在助理级岗位近两个聘期内有一个年度考核优秀。
附件3 农业行业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指导条
件
1、正高级三级聘用条件: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工作五年以上;每年接受继续教育80
个学时以上;具有高超的学术和技术水平,能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任四级期间取得了显著的业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主持的技术研究成果或推广成果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组织专业师资培训不少于100课时;获得“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级有突出贡献人才”,市级“三一一人才”,“市级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省“三五人才”等称号;获得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推广奖三等奖以上;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6篇以上(含6篇,以下同);发表过正式的专著(10万字以上)。
2、正高级四级聘用条件: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能够担负四级岗位所承担的专业技术工作。
3、副高级五级聘用条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工作五年以上;每年接受继续教育80个学时以上;有较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任六级期间取得了显著的业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主持的技术研究成果推广成果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获得县级(含县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推广奖;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或市级刊物发表论文5篇;获得“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级有突出贡献人才”,市级“三一一人才”,“市级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省“三五人才”等称号;发表正式的论著或技术性使用指导专著(5万字以上),每年组织的技术培训课不少于100课时。
4、副高级六级聘用条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受聘
在副高级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工作五年以上;每年接受继续教育80个学时以上;有较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任六级期间取得了显著的业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主持的技术研究成果推广成果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获得县级(含县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推广奖;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或市级刊物发表论文5篇;获得“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级有突出贡献人才,市级“三一一人才”,“市级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省“三五人才”等称号;发表正式的论著或技术性使用指导专著(5万字以上),每年组织的技术培训课不少于100课时。
5、副高级七级聘用条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能够担负七级岗位所承担的专业技术工作。
6、中级八级聘用条件:中专及以上学历,受聘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上工作满四年,每年接受继续教育80个学时以上,不得有年度考核不合格。能独立得担负起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任九级期间工作业绩明显,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主持至少一个专业技术课题或试验项目,完成情况好,方案、记录、总结资料齐全;任职期间参与过技术研究或推广项目并获得过县委、政府及以上奖励的;受聘在九级岗位近两个聘期内在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的(必须是第一作者);综合考核优秀。
7、中级九级聘用条件:中专及以上学历,受聘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上工作满四年,每年接受继续教育80个学时以上,其
中不得有年度考核不合格。能独立得担负起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任十级期间工作业绩明显,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主持至少一个专业技术课题或试验项目,完成情况好,方案、记录、总结资料齐全;任职期间参与过技术研究或推广项目并获得过县委、政府及以上奖励的;受聘在十级岗位近两个聘期内在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的(必须是第一作者);综合考核优秀。
3、中级十级聘用条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能够担负十级岗位所承担的专业技术工作。在助理级岗位上聘任满五年,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合格,其中不得有年度考核不合格。能独立得担负起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获得过县委或政府及以上奖励的;受聘在助理级岗位近两个聘期内有一个年度考核优秀。
附件4 卫计行业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指导条
件
1、正高级三级聘用条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工作五年以上;每年接受继续教育80个学时以上;具有高超的学术和技术水平,能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任四级期间取得了显著的业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得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推广奖三等奖以上;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6篇以上(含6篇,以下同);主持的技术研究成果或推广成果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发表过正式的专著(10万字以上);获得“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级有突出贡献人才”,市级“三一一人才”,“市级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省“三五人才”等称号。
2、正高级四级聘用条件: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能够担负四级岗位所承担的专业技术工作。
3、副高级五级聘用条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工作五年以上;每年接受继续教育80个学时以上;有较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任六级期间取得了显著的业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得县级(含县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推广奖;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或市级刊物发表论文5篇;获得“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级有突出贡献人才”,市级“三一一人才”,“市级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省“三五人才”等称号;主持的技术研究成果推广成果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发表正式的论著或技术性使用指导专著(5万字以上)。
4、副高级六级聘用条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在副高级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工作五年以上;每年接受继续教育80个学时以上;有较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任六级期间取得了显著的业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得县级(含县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推广奖;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或市级刊物发表论文5篇;获得“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级有突出贡献人才,市级“三一一人才”,“市级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省“三五人才”等称号;主持的技术研究成果推广成果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发表正式的论著或技术性使用指导专著(5万字以上)。
5、副高级七级聘用条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能够担负七级岗位所承担的专业技术工作。
6、中级八级聘用条件:中专及以上学历,受聘在专业技术
九级岗位上工作满四年,每年接受继续教育80个学时以上,不得有年度考核不合格。能独立得担负起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任九级期间工作业绩明显,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任职期间主持、参与过技术研究或推广,获得过县委、县政府及以上奖励的;综合考核优秀;受聘在九级岗位近两个聘期内在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的(必须是第一作者)。
7、中级九级聘用条件:中专及以上学历,受聘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上工作满四年,每年接受继续教育80个学时以上,不得有年度考核不合格。能独立得担负起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任十级期间工作业绩明显,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任职期间主持、参与过技术研究或推广,获得过县委、县政府及以上奖励的;综合考核优秀;受聘在十级岗位近两个聘期内在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的(必须是第一作者)。
8、中级十级聘用条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能够担负十级岗位所承担的专业技术工作。在助理级岗位上聘任满五年,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合格,其中不得有年度考核不合格。能独立得担负起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获得过县委或政府及以上奖励的;受聘在助理级岗位近两个聘期内有一个年度考核优秀。
附件5 其他行业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指导条
件
1、正高级三级聘用条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工作五年以上;每年接受继续教育80个学时以上;具有高超的学术和技术水平,能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任四级期间取得了显著的业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得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推广奖三等奖以上;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6篇以上(含6篇,以下同);主持的技术研究成果或推广成果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发表过正式的专著(10万字以上);获得“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级有突出贡献人才”,市级“三一一人才”,“市级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省“三五人才”等称号。
2、正高级四级聘用条件: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能够担负四级岗位所承担的专业技术工作。
3、副高级五级聘用条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工作五年以上;每年接受继续教育80个学时以上;有较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任六级期间取得了显著的业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得县级(含县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推广奖;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或市级刊物发表论文5篇;获得“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级有突出贡献人才”,市级“三一一人才”,“市级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省“三五人才”等称号;主持的技术研究成果推广成果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发表正式的论著或技术性使用指导专著(5万字以上)。
4、副高级六级聘用条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在副高级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工作五年以上;每年接受继续教育80个学时以上;有较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任六级期间取得了显著的业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得县级(含县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推广奖;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或市级刊物发表论文5篇;获得“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级有突出贡献人才”,市级“三一一人才”,“市级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省“三五人才”等称号;主持的技术研究成果推广成果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发表正式的论著或技术性使用指导专著(5万字以上)。
5、副高级七级聘用条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能够担负七级岗位所承担的专业技术工作。
6、中级八级聘用条件:中专及以上学历,受聘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上,工作满四年,每年接受继续教育80个学时以上,其中不得有年度考核不合格。能独立得担负起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任九级期间工作业绩明显,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任职期间主持、参与过技术研究或推广,获得过县委或政府及以上奖励的;综合考核优秀;受聘在九级岗位近两个聘期内在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的(必须是第一作者)。
7、中级九级聘用条件:中专及以上学历,受聘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上,工作满四年,每年接受继续教育80个学时以上,其中不得有年度考核不合格。能独立得担负起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任十级期间工作业绩明显,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任职期间主持、参与过技术研究或推广,获得过县委或政府及以上奖励的;综合考核优秀;受聘在十级岗位近两个聘期内在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的(必须是第一作者)。
8、中级十级聘用条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能够担负十级岗位所承担的专业技术工作。在助理级岗位上聘任满五年,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合格,其中不得有年度考核不合格。能独立得担负起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获得过县委或政府及以上奖励的;受聘在助理级岗位近两个聘期内有一个年度考核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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