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岗镇群众工作制度之一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乡镇群众工作制度”。
阿岗镇群众工作制度之一
阿岗镇“四群”教育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阿岗镇委员会关于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切实提高各级干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本领,推动全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四群”教育制度是指在全镇各级干部中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教育的制度。
第三条
教育对象。全镇各级干部,重点是领导干部。
第四条 教育形式。开展“四群”教育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相结合,与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推进民主科学决策相结合,与知民情、解民忧、办实事、保稳定、促发展、建和谐相结合,与转变干部作风、改进工作方法相结合,结合开展“五查五比”活动,采取集中辅导、案例教育、党校培训、警示教育、专题讨论、民情体验、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生活会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等形式进行。
第五条 教育内容。围绕访民情、抓落实、办实事、强组织、谋发展、保安全、促和谐七项任务,把理论教育与实践锻炼紧密结合,教育引导全镇各级干部进一步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一)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动员引导各级干部认真学习《党章》、《论党的群众工作—重要论述摘编》、《云南省“四群”教育学习读本》、《云南省利民惠民政策摘编》等重要文献,学习省第九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县第十二次党代会、镇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学习省、市、县委主要领导关于深入开展“四群”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每名干部至少撰写1篇理论文章或心得体会。
(二)每年组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工作实际,给党员干部上一堂
树立和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党课。
(三)各级领导班子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四群”教育专题学习生活会,每位领导班子成员撰写1篇“四群”教育分析检查报告,谈认识、找差距、查原因、抓整改。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和党员领导干部整改措施要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备案。
(四)每年各级党委(党组)组织开展一次以“四群”教育为主题的理论中心组学习。
(五)组织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4个专题培训,并把“四群”教育纳入各级党校等培训机构干部培训的必修课。
(六)开展一次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孟连经验专题片《巨变》,组织干部到曲靖监狱、中安监狱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组织开展以涉及本地群众工作的典型案例为题材的警示教育。
(七)各地各单位组织干部围绕“如何贯彻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和群众工作”,“如何增强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阿岗发展”等问题,开展一次“我把群众当亲人”专题大讨论活动。
(八)2012年组织开展“转变作风年”活动。深入开展“五查五比”活动,集中开展“治满转观念、治浮正风气、治散严纪律、治懒增效率、治庸提能力”的专项治理,组织干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查找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原因,认真抓好整改,切实解决少数干部履职不力、能力不强、作风不实、纪律不严、效能不高等问题。
(九)2012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通过制定管用实用、配套完善、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制度办法机制,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严格执行制度,强化督促检查,严管重罚,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十)2012年组织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服务全镇工作大局为根本,以“抓基层夯基础、抓重点求突破、抓深化求创新、抓创建上水平”为着力点,以“五个一”为总抓手,推动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全面落实、基层党建难点工作取
得突破、基层党建薄弱环节有效加强,培育党建工作新机制,培树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典型,创建党建工作品牌,努力实现全镇基层党建“重点工作有特色,难点工作有突破,薄弱环节有加强,常规工作全落实,整体工作创一流”的目标,为全面落实“十二五”发展战略、推动全镇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十一)组织开展实践教育。实行部门(单位)挂村联户、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等制度,通过建立责任区、选派驻村工作队、下访恳谈、与群众实行“三同”等办法,接待群众来访、记录民情日记、撰写民情报告、收集和反映重要民情事项,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第六条
教育目标。通过组织各级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达到干部受教育、作风有转变、发展上水平、群众得实惠、社会更和谐的目标。
第七条 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制定开展“四群”教育、做好群众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四群”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二)各地各单位每半年对本地本单位开展挂村包组及领导、干部包村联户等“四群”教育情况至少进行1次督促检查,年终进行1次总结、1次评比表彰。
(三)各地各单位每季度至少上报1篇开展“四群”教育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或其他综合性材料。
(四)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选树典型,以点带面,在“四群”教育中创先争优。镇党委、政府对在“四群”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每年进行1次评优评先、表彰奖励。
(五)各地各单位每月上报1次“四群”教育工作进展情况。
第八条 督查考核。把开展“四群”教育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内容,重点督查考核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利益、做好群众工作的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奖惩、评优、政绩、任用挂
钩。按干管权限,由镇纪委牵头,有关部门参与,每季度组织1次督查,每年组织1次考核。
第九条 本制度由镇党委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阿岗镇群众工作制度之二
阿岗镇民情收集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拓宽民情、民意收集途径,及时了解掌握镇内重大民情,有效解决基层重点、难点、热点等重大民情事项,推动各项工作在基层的落实,结合阿岗镇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民情收集的工作任务
(一)送政策,负责联系的镇领导及干部每月必须到所联系村及农户家中一次以上,并要帮助村上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布标等方式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利民惠民政策。
(二)察民情,深入群众中走访调研,感知、感受、感觉、感想群众所思所盼,掌握民情民意,每季度要有1篇以上有分析、有建议、能解决问题的调研报告。
(三)解民忧,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及时协调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每年要提出1至2条有价值的工作建议,帮助所联系的村和群众解决1至2个实际困难。
(四)帮民富,帮助寻找致富门路,结合所联系的村、农户的优势,积极引进项目资金,采取产业扶持、技能培训、就业帮扶等形式,促进增收致富。
(五)促和谐,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促进社会和谐。
第三条
民情收集的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设立群众工作站,负责统筹协调全镇内的群众工作,收集、分析、处理涉及辖区内的民情事项;负责向镇党委、政府提出民情研究议题,反馈处理结果。
(二)在村(居)委会设立群众工作室、群众意见箱,安排专人收集社情民意,每月集中反馈到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及时处理辖区内民情事项,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第四条
各村(社区)群众工作机构负责日常民情收集分析工作,各包片联户干部配合做好相应地区的民情收集工作,在村民小组层面,可以聘请各类代表担任民情联络员,协助民情收集分析人员开展群众工作,增强民情收集分析的主动性。
第五条
民情收集的工作程序
(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村(社区)群众工作室能协调处理的,及时予以解决;解决不了的,吃透情况,注明原由,上报镇群众工作部门协调处理。
(二)对涉及部门多、处理难度大的问题,按照管理权限,上报镇党委政府研究解决。
第六条
民情收集的时间要求
民情收集实行月报制,每月10日前向镇群众工作站报上月情况,遇事关全镇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重大事件,要及时上报。
第七条
本制度由镇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阿岗镇群众工作制度之三
阿岗镇民情台帐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民情收集、整理、归类,妥善管理群众工作资料,推动全镇群众工作有序开展,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
镇村(社区)两级群众工作责任区要建好两本民情台帐,台帐范本由镇党委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设计制作。
(一)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电子民情档案”。“电子民情档案”要做到“四清”即:农户家庭基本情况清、收入情况清、就业情况清、主要诉求清。各村“电子民情档案”报镇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建立镇村(社区)两级的“民生诉求台帐”,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一事一记,备案编号。
第三条
民情台帐由镇村(社区)两级群众工作机构负责收集建立。村(社区)群众工作室开展工作、了解社情民意的情况实行月报制,每月10日前向镇群众工作站报上月情况,遇事关全镇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重大事件,要及时上报。同时,各级领导干部要定期到各自联系点(户),在记好民情日记的基础上,通过走访座谈、实地调查等方式,全面掌握责任区内的相关情况,征集基层党员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第四条
民情台帐的管理由镇、村(社区)指定专人负责。工作台帐的基本要求是规范、齐全、求实,各种会议记录簿的记录要及时、规范,不得马虎、拖拉。各种资料的归档也应及时、有序,便于查找。年度工作结束后,应将年度工作有关资料装订成册。工作人员变动时,应将所保管的材料台帐进行移交。
第五条
镇村(社区)民情台帐的建立健全列入党建目标管理的内容。有关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及时加以改正。在每年年底前的党建目标管理考核检查中,一并对民情台帐工作进行考核。
第六条
本制度由镇党委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阿岗镇群众工作制度之四
阿岗镇民情联席会议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全镇各级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研究解决民情事项,制定出台民情措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阿岗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镇村(社区)两级民情联席会议制度。镇级民情联席会议原则由镇党委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成员单位由镇人大、纪委、各中心(办公室、所)、土地、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镇群众工作站,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三条
各村(社区)民情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同级群众工作机构筛选确定。各级民情联席会议主要负责处理本村(社区)重大民情事项,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进行研究解决。
(一)了解掌握、收集分析本级责任区民情动态,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二)研究村(社区)、村组上报的有关民情事项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三)统筹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本级责任区重大民情事项。
(四)研究提出本级责任区民生工作规划,制定出台惠民措施。
第四条 镇、村(社区)民情联席会原则上每两个月择机召开1次。遇有重大民情事项,可随时召开。镇党政班子成员为联系村(社区)群众工作责任区主要责任人,每年参加责任区民情联席会不少于3次。
第五条
镇、村(社区)民情联席会议研究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督促责任人和有关部门抓好落实。无法解决的民情事项,及时报镇党委、政府。
第六条
镇、村(社区)民情联席会议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实行“五定”措施。即定责任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理要求、定
办结时限。联席会议确定的责任单位要做到能立即解决的,当时给予答复;需要集体研究的,一周内形成办理意见;需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的,两周内拿出解决方案;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向群众说明原因、解释清楚。镇、村(社区)民情联席会议办公室对重点问题,建立台帐,实行销号制度和全程跟踪制度,对办理结果实行回复通报制度,确保各项承诺落到实处。
第七条 镇、村(社区)民情联席会议的议题办理情况由各责任单位反馈各级群众工作机构,由群众工作机构通报相关责任区责任人,由责任人面商回复涉及群众。
第八条
各村(社区)根据本制度建立本级民情联席会议制度。
第九条
本制度由镇党委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阿岗镇群众工作制度之五
阿岗镇部门(单位)包村包组联户制度
(试行)
第一条
为增强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推进镇级各部门(单位)及企业包村包组联户帮扶工作,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责,帮助村(社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形成扶贫帮困与机关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促进群众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镇级帮扶部门(单位)及镇内重点企业每年为结对村(社区)解决1个以上广大群众期待的民生问题,帮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第三条
镇级帮扶部门(单位)及企业每年要组织人员深入结对帮扶村(社区)开展调研,形成结对帮扶年度计划。
第四条
结对帮扶实行部门(单位或企业)包干、责任到人。每个部门(单位或企业)及所属党员干部对所帮扶的对象负总责。
第五条
帮扶工作任务。围绕访民情、抓落实、办实事、强组织、谋发展、保安全、促和谐七项任务,抓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产业帮扶,理清思路促发展。结合当地资源状况和群众意愿,帮助结对村(社区)、联系对象研究发展思路,调整产业结构,引进致富项目,积极发展有特色、有市场的增收产业,千方百计为农民增收寻找出路。
(二)开展资金帮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本企业实际,通过积极争取资金、项目,捐款捐物,切实帮助结对村解决通水、通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教育、卫生、文化等方面的资金困难,改善村庄落后面貌。
(三)开展救济帮扶。对结对联系对象进行深入调查分析,逐户分析致贫原因。对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要通过采取支持生产启动资金、制订增收计划等具体有效的帮扶措施,促进其摆脱贫困,尽快走上致富道路。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要依靠农村低保和发动社会救济,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并在就学、就业、就医等方面提供信息、资金及其他服务,帮助困难群体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四)开展智力帮扶。要充分发挥信息相对畅通的优势,把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农业科技、经济贸易、劳务输出等相关信息,及时送到基层群众中,并结合当地的实际,适时开展实用技术和技能培训,帮助群众增强增收致富的本领,为稳步脱贫致富打下坚实基础。第六条 目标任务。通过“包村包组联户”,切实履行部门挂钩帮扶职责,实现“强基础、兴公益,强产业、促增收,强培训、提素质,保安全、促和谐”,达到民富、村美、人和谐。
第七条 工作要求
(一)帮扶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作为帮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半年深入结对村(社区)进行一次现场办公,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指导服务,帮助解决问题。
(二)帮扶部门(单位)的党员干部下基层结对帮扶中,不吃请、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
(三)帮扶部门(单位)要围绕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群众脱贫致富的目标,着力解决群众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缺资金、缺技术等困难问题,尽心竭力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第八条
本制度由镇党委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阿岗镇群众工作制度之六
阿岗镇群众工作责任区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理顺民情,凝聚民心,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根据《中共阿岗镇委员会关于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群众工作责任区划分
按照行政辖区,全镇划分为村(居)委会、自然村(居民小组)二级群众工作责任区。
(一)一级群众工作责任区。以村(社区)为单位,全镇共划分为13个责任区。在村(社区)设臵群众工作室,由党总支书记任主任。
(二)二级群众工作责任区。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划分为76个责任区。在村(居)民小组设群众工作区,由村(居)民小组长任管理员。每10户为一个群众工作点,由村(居)民推选1名代表为联络员。
第三条
责任人确定
(一)一级群众工作责任区。镇挂钩联系村(居)委会领导为主要责任人,挂钩联系村(居)委会部门负责人、村(居)委会党总支书记、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二)二级群众工作责任区。各村(社区)结合实际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划分为76个群众工作责任区,挂钩联系村(居)民小组机关干部、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和村(居)民小组长为责任人。群众工作点责任人为村(社区)“两委”委员、村组干部。
第四条
群众工作责任区责任人实行分级负责制,全镇所有责任区必须实现责任人全覆盖。镇党政主要领导既承担本责任区责任,又对辖区内民情负总责。
第五条
工作职责
(一)抓发展。指导责任区理清发展思路,培植经济产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责任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保安全。坚持“安全工作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先于一切”理念,强化责任区煤矿、非煤矿山、私挖乱采等安全监管,狠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责任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常抓不懈保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保稳定。畅通民意反映渠道,做好责任区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护民生。督促、协调责任区完善民生保障机制,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开展为民便民服务,努力为基层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安排好弱势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镇党委政府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每年为群众办10件实事好事。
(五)兴文明。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广泛开展各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整治村容村貌,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抵制邪教,做好人民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推动责任区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六)促党建。督促责任区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指导责任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基层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六条
工作要求
(一)责任人实行“双卡”联户,一是建立民情联系卡,亮明干部身份,注明干部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由责任人发送到责任区群众,方便群众
经常联系。二是建立民情登记卡,记录责任区群众家庭基本信息、生产生活状况、反映的事项、需要解决的问题和群众满意度、群众签名,促进责任人抓落实,接受群众评判和监督,并应做到:每个村(居)委会设立一个民情意见箱;每个村(居)委会设1名专职民情意见收集员;每个镇级部门和村(居)委会公布一部民情电话,专人接听和记录;每个镇级部门和村委会开通并公布一个民情邮箱,专人负责管理。
(二)责任人要带着政策、带着任务、带着感情,住村蹲点走访群众,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体验群众生活,体察群众疾苦,增进群众感情。开展以“串家门、访民情、抓落实、办实事、强组织、谋发展、保稳定、促和谐”为主要内容的走访调研活动,了解掌握矛盾纠纷、信访情况、群众诉求等民情事项,记好民情日记,撰写调研文章,做好民情收集、民情沟通、民情分析、民情办理、民情回复、民情档案等工作。
(三)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年深入一级群众工作责任区不少于24次;其他干部每年深入二级群众工作责任区不少于15次。
第七条
镇党委要把群众工作责任区履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内容,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形成鼓励干部深入基层直接联系群众的导向。
第八条
本制度由镇党委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阿岗镇群众工作制度之七
阿岗镇坚持群众路线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阿岗镇委员会关于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方案》,按照决策是否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这一基本要求,加强群众路线教育,拓展决策思路,完善决策程序,强化决策执行,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不断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整体水平,使工作更加体现群众意愿,更加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拥护,逐步形成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建立以下制度。
一、拓宽民主渠道,不断丰富和完善决策思路
(一)进一步完善监督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信访制度、“四议两公开”制度等已有的制度化民意反映渠道,使这些渠道能够充分代表民意、反映民意、整合民意,并使之在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组织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在加强党与群众联系中的桥梁作用,经常通过他们了解和掌握广大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在重大决策之前,要事先征求他们的意见,保证决策得到群众的广泛支持和认可。
(二)进一步疏通民意反映渠道。建立领导公开接待日制度,面对面地听取群众意见;完善信访领导包村包案制、群众投诉限期解决与反馈制度,并设立热线电话,完善社会评价体系,以便及时采取对策解决矛盾和问题;正确对待舆论监督,使征求民意的工作定期化、程序化、公开化。
(三)进一步健全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在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挥新农村工作队作用的同时,通过建立健全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加深党和群众的联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科学决策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进一步强化相关公开透明制度。结合党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建立完善镇党委、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程序的规定》、《“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关于建立镇党委会议、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和党政班子联席扩大会议制度的意见》等制度,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推动科学民主决策进程。结合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重大公共决策的讨论情况和阶段性方案都应当及时对社会各界公布;凡是涉及公众利益的决策,都应当向社会公开;凡是涉及局部群体利益的决策,必须让有关群
体知晓;凡是涉及行业领域的决策,都应事先通知有关方面。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之外的党务政务活动全部实行公开,为党员和群众参与监督提供条件,有效保证决策的贯彻执行。
二、严密方法程序,逐步提高决策的精确度
(五)把调查研究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先调研后决策,所有决策调研都要形成调研报告或决策预案。决策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然后形成比较成熟的决策方案。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参加调研,摸清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要建立调研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整合党政机关、企业、群团组织及其他社会决策研究力量,共同搞好调查研究。支持有关部门就全局性、战略性问题进行考察调研。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重大决策课题,可委托有关专业机构进行,也可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六)把咨询纳入重大决策制度。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影响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及稳定的重大决策,应开展专家咨询论证,进一步增强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应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公开栏等方式进行社会咨询,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七)把社会听证纳入重要决策事项。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事项,如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建设、土地出租出让、集镇建设规划、公用事业价格调整、拆迁和耕地占用安臵补偿、医疗、劳动、最低生活保障等各项事项的决策,要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八)把遵守议事规则作为决策的前提。建立和完善各级组织议事规则,全面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发挥集体领导作用,防止少数人说了算,实现决策议事的科学化、民主化,各级组织都必须建立并严格遵守议事规则,使之成为决策办事的基本要求和必备要件。
三、完善督办制度,有效保障决策的执行力
(九)抓社会监督网络建设,强化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的党纪政纪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形成多层次、立体式监督机制,把决策落实监督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十)抓决策落实责任制,强化任务落实。始终坚持谁主管谁督办、谁落实、谁负责,实行严格的决策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制,按地区分片、按职责分线、人人抓点,对决定的事项及时分解,明确责任者和完成时限;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交办、催办、督办机制,按照分工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完不成任务或出现问题追究领导责任。
(十一)抓决策失误追究,强化督促检查。按照权责一致、权责相等的原则,明确决策失误所应承担的责任。在责任追究方面,法律已明确规定有罢免、免职、质询等责任形式,同时启动按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问责等较为简易方便的责任追究形式,并将其与决策失误紧密挂钩。
(十二)抓决策评估机制,强化决策成效。各部门(单位)对自身决策实施情况的评估,不仅要收集系统内的信息反馈,更要注重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对自身决策的反映,要充分发挥人大和政协常设机构和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有组织地对党委政府决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广泛征求和反映民意。根据各方面的信息反馈,及时发现和纠正决策中的失误,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否认可作为评价决策成效的根本标准。
阿岗镇群众工作制度之八
阿岗镇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
联系群众制度督查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保证“四群”教育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全面落实,根据《中共阿岗镇委员会关于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督查工作在镇党委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督导组负责统筹协调,具体组织落实。
第三条 督查内容和职责
(一)各级各部门和各级干部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四群”教育,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情况。
(二)干部直接联户服务群众的动态管理情况。
(三)建立责任区、实行“五个一”的服务、选派驻村工作队、与群众“三同”、干部下访恳谈和接待群众工作落实情况。
(四)各级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情况。
(五)各级各部门和各级干部履行职责和遵守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纪律规定的情况。
(六)全面了解民情舆论动态和民情动向,督促各类民情事项的处理和民生问题的解决,提出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意见建议。
(七)及时督促整改督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对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不到位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八)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对开展“四群”教育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成效突出的部门和人员提出表彰奖励建议。
(九)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督查任务。
(十)定期和不定期向镇党委、政府和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领导小组报告督查情况。
第四条 督查方式方法
(一)督查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开展。
(二)采取查阅资料、问卷调查、明察暗访、座谈走访、实地察看、随机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广泛收集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
(三)核实、鉴别群众反映情况的真实程度,并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或向相关部门反馈。
(四)形成专项督查报告,并对督查对象提出评价意见。
第五条 督查纪律要求
(一)严格履行职责,不干预督查对象的正常工作,不处理具体问题,不做出处理决定。
(二)实事求是地反映督查结果,客观公正地提出督查意见。
(三)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四)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第六条 本办法由镇党委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阿岗镇群众工作制度之九
阿岗镇群众工作考核测评及责任追究制度
(试行)
第一条
为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群众工作职责,保证群众工作目标的实现,全面推进群众工作的深入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级群众工作责任区责任人向同级开展“四群”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报告贯彻落实群众工作的进展情况,接受考核监督。
第三条
各级群众工作责任区责任人于每年6月底前和11月底前各报告一次,遇有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可随时报告。
第四条
考核测评方式
(一)实行组织考核。镇党委、政府每年根据干管权限对各级群众工作责任区责任人进行考核测评,考核测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综合评价、推优评先、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实行民意测评。采取召开测评会或入户测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开展。镇责任区测评由镇领导、站所负责人、群众代表参加。参评人数不低于50人,其中群众代表不低于50%;村级责任区考评由村(居)两委班子成员、村(居)民小组长和党员、群众代表参加,参评人数不低于30人,其中群众代表不低于50%。
(三)实行风险抵押。群众工作责任区责任人每年按责任区级别向镇党委开展“四群”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缴纳风险抵押金,年终考核测评合格的返还风险抵押金;考核测评为不合格的扣除风险抵押金。风险抵押金缴纳标准为:镇级正科级领导2000元,镇级副科级领导1000元,村委会主要领导及部门干部500元。
第五条
考核测评主要内容
(一)群众工作责任区责任人每年深入责任区工作情况;镇联系领导每年深入责任区工作情况。
(二)群众工作责任区责任人在履行职责、反映民意、为民办事、服务群众、兑现承诺、解决民生、工作作风和态度以及建卡联户等方面的情况。
(三)考核具体细则由镇党委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
第六条
考核测评程序
(一)镇党委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小组,成员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考核。
(二)考核小组制定考核计划和方案,确定群众工作责任区责任人和考核的重点内容。
(三)考核小组到达群众工作责任区,采取听取责任人工作汇报,查阅资料,组织座谈,个别谈话,走访群众和民主测评等形式,组织开展考核测评。
(四)根据考核情况,对群众工作责任区责任人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考核档次,形成考核报告。
(五)考核小组向镇党委提交考核报告,并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奖惩及责任追究意见。
(六)镇党委根据考核情况,研究确定群众工作责任区责任人考核结果后实施奖惩及责任追究。
第七条
各级群众工作责任区责任人的考核结果,记入干部实绩档案,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
各级群众工作责任区责任人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并对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一)群众工作目标任务未按期完成的。
(二)不按规定向镇党委、政府报告群众工作情况的。
(三)对各级群众工作机构交办的群众工作事项拒不办理,不认真办理或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完及故意拖延的。
(四)对责任区范围内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失察或不制止、不作为导致责任区内发生重大群体事件或影响恶劣的上访事件的。
(五)对群众的反映或举报不及时上报,不认真对待,吃拿卡要,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无故不完成群众工作目标责任或拒不遵守工作纪律及相关群众工作制度,情节严重的。
(七)对出现的问题或错误臵若罔闻、我行我素的。
(八)故意刁难或打击报复考核测评人员的。
(九)其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群众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九条
责任追究一般通过下列方式进行: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降、免职务;违反党纪政纪规定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上述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并处使用。
第十条 本制度由镇党委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一、群众来信1、收到群众来信,要当日拆封,拆封时要注意检查信封封面、邮票是否完整,拆封后要将信封、信件装订,并注明收信时间。2、认真阅读信件,并填写《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告成镇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为切实推动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中办......
工会工作指导方针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定不移地推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落实,突出工......
群众工作站工作制度(一)工作日制度。群众工作站人员要做到每月5日、15日、25日上午工作站人员必须到岗,遇有节假日依次顺延。特殊敏感日、敏感期以及分包村遇有重要工作任务必......
群众工作室工作制度日常管理制度:群众工作室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出勤和请销假制度,按照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勤,不得串岗,脱岗,不能按时到岗的,必须向主要领导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