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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管理制度(精选19篇)由网友“Massivestar”投稿提供,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会议文件管理制度,欢迎阅读!
篇1:会议文件管理制度
为落实中央转变作风“八项规定”,进一步贯彻局制定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五项规定》,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构建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和谐机关,经党工委研究,现制定精简会议和文件管理制度制度。
一、精简各类会议
1.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安排会议一律从严掌握,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应合并召开;参会人员相同或交叉的多个会议应套开或连续召开;能以文电、电话等方式部署的,不再召开会议。
每年园区企业工作会议原则上不超过3次(因特殊工作急需召开的会议除外)。各局室业务工作部署会每年原则上不超过2次。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座谈会因具体情况而定,提倡多会合并召开。
2. 有序安排企业参加县上会议。县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召开会议,需要企业参加的,要求具体企业参加的,按要求通知通知参会;未明确企业的,按计划轮流安排企业参加。尽量减少同一企业参会次数。
3.严格会议报批程序。各局室召集企业法人、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必须经局长同意;召集企业副职或其他人员参加的会议,需报党工委、管委会分管领导批准。
4.会议通知程序。局领导召集的会议原则上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并备案。涉及各局室的大型业务会议,由各局室负责通知,报办公室备案。
5.切实提高会议质量。提倡开短会、讲短话。一般工作部署性会议,时间应控制在1小时以内。领导讲话一般控制在30分钟之内,发言控制在5分钟左右。会议要主题突出,具有指导性和针对性。会前要深入调研、充分准备,典型经验和参观现场真实并具有很强的示范性和推广性;会议文件要指向鲜明、文字精炼,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具体、实在;会上要讲短话、讲实话、讲新话、讲管用的话。
6.严格控制会议费用。加强统筹协调,确保会议节俭高效、规范有序。会议承办科室要提前做好会议安排,精心搞好会议准备和服务工作。各种会议要坚持就地就近原则,不准搞大规模参观,不准发放纪念品和各种实物。要认真做好会议经费预算,努力压缩各种不必要的开支。
党工委、管委会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就餐,特殊情况下如需用餐,需经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审批,由办公室按相关标准予以安排。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平时的重要工作部署,一律对口召开,从严控制会议数量。切实降低会议成本,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使用瓶装水。
7.改进会议形式。尽量运用现代通信技术召开会议,降低会议成本。
8.严肃会议纪律。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凡党工委、管委会召开的会议,明确参会对象的,原则上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要及时报告事由,经有关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顶替参会。严格会议报到制度。不按会议要求报到又没及时说明原因的,按缺席会议处理。严格会场纪律。参会人员要按时到会,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准在会场内吸烟、随意走动、交头接耳、接打手机。严格督查督办制度;承办会议的科室要对会风会纪情况、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将违反会议纪律的单位名单报市卫生局目标督查办公室进行通报批评。
二、进一步精简文件
1.严格行文规则。党工委、管委会对外发文,严格执行相关的行文规则和发文程序,实行层层审核把关。制发文件应讲求实效,做到文字精练,用语简明,篇幅简短;力戒空话、套话,禁止低质文件。
各类文件应符合法律政策、切合工作实际,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措施可行、文字简练,不讲空话、套话,不照抄照搬,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
2.压缩发文数量。凡拟发文件的内容属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未经充分调查研究,没有拟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或办法,只有原则性意见的,不应仓促行文,避免一项工作多次行文;文件执行中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不再制发没有新内容的同类文件;会议已印发的领导讲话、决定、通知等,不再行文。
3.严格发文程序。发文严格按拟稿、核稿、分管领导审批、主要领导签发、登记文号、印刷的程序进行,办公室负责核稿、文号登记、印发、存档。
4.规范文件管理。一是党务文件,由党工委书记签发,套用“中共 工作委员会文件”红头,统一编文号。二是行政类重要文件,须报分管领导审批,局长签发,统一编文号,套用“ 管理委员会文件”红头。三是党务类、行政类一般文件,须报分管领导审批,套用党工委、管委会小函头,不编文号。
5.控制文件的发放范围。不滥印滥发文件,除带有全局性的文件普发外,其他文件根据内容分别确定发文范围。专业性较强的文件,只发相关企业和局室,不作普发,严格控制下行文件。充分利用信息网平台发文,能通过局域网发文的,不再印发纸质文件,节省办公资源,提高发文和办理效率。
6.落实工作责任。要坚持少发文、发短文。领导同志要从自已做起,从分管的局室抓起,带头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作风,严格把好审批关和发文关,对不按程序送签的文件不予审签。企业向及各局室报送文件,要认真执行有关规定,按程序送综合办公室登记分发,不得直接送领导班子个人,严禁多头报送。
篇2:会议文件管理制度
为规范集团监事会文件、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更好地为监事会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集团有限公司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集团监事会文件档案范围定义
1、集团监事会文件档案指集团监事会在运作过程中产生的具有再次查询和使用价值的结果性和结果支持性文件。
2、由集团监事会运作过程中产生但上报集团公司及以上单位的文件、市政府职能部门及以上单位下发经集团公司办理的文件,上升为集团公司文件,集团公司文件纳入集团档案管理范围进行管理,监事会保留复印件,复印件的管理遵循本办法。
二、流转
监事会文件指定专人负责流转,按权限逐级递交各级人员审批。审批结束后收归监事会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整理归档。
三、整理存档
(一)监事会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监事会文件收集和整理归档。
(二)监事会档案归档遵循“应归尽归”的原则,在集团监事会文件档案范围定义内的文件均应归档成为监事会档案。
(三)文件整理、目录编制遵循国家档案局颁布的《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四、档案的借阅利用
(一)凡监事会成员,均可查询在自己职责范围内的档案。
(二)查阅机要档案、重要会议记录必须经监事会主席批准。
(三)档案原则上只能在档案保管室内阅读使用,如确因工作需要带离档案保管室,需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四)非监事会成员查阅、借阅监事会档案,需经监事会主席批准。
(五)档案资料不准转借他人和擅自拆页、不得带出公司外,更不得划道填字,涂改、损坏文件。
(六)外单位查阅档案一律凭单位介绍信,经监事会主席批准方可查阅。
(七)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结合监事会管理工作的需要,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开展监事会文件汇编、大事记、深层次编研等各种信息服务工作。
五、奖惩
(一)对违反本办法的监事会成员,给予警告批评,同时可酌情扣罚监事会内部考核分。
(二)对于违反本规定,给集团或监事会造成损失者,将建议集团公司或市国资委对其给予处份直至免去其监事会成员资格,触犯法律者移交司法机关办理。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3:会议文件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职代会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各类文件材料的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归档范围
1.公司工会职代会、工会换届、办公会等会议的文件材料;
(1)通知、名单、议程、报告、领导人讲话、大会发言、提案、选举结果、讨论通过的文件、决议、纪要、公报、主席团会议记录、简报及重要的照片、音像等文件材料;
(2)贺信、贺电、讨论没有通过的文件材料;
2.上级工委颁发的文件材料;
3.典型材料、代表发言、简报、会议记录;
4.原始记录;
5.公司工会的请示与上级工委的批复;
6.公司工会工作的总结、报告;
7.公司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文件材料;
8.处理员工来信来访的文件材料;
9.上级工委与公司工会签署的目标考核责任书;
10.工会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计划、调研、报告、总结;
二、归档时间
1.文书档案每季度整理一次。
2.每年的2月底前,由工会专责整理后,移交公司档案室。
3.实物档案根据实际情况自收到实物之日起1个月内移交公司档案室。
三、归档要求
1.归档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手续完备。
2.各种公文归档时,底稿应签发齐全,必须有相关公司领导签字、文件编号及用印。
3.归档的各种公文、统计年报等底稿及领导审改、阅批、签发,应一律使用碳塑墨水或蓝黑墨水的钢笔、黑色签字笔书写。禁止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和纯蓝墨水笔。
4.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字迹清晰、耐久,纸质应符合档案保存要求。
5.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件与原件等合并一件装订。
6.归档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他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按有关规定排列。
7.归档的材料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文件归档目录,所有目录需录入计算机,整理完毕后将纸质目录及电子目录一同移交公司档案室。
8.有关归档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可说明,也应将归档人、审核人的姓名和时间填上,以示负责。备考表应放置盒内尾页。
9.归档文件材料要去掉金属物,对破损的文件材料应托裱,书写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字迹已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归档。归档材料应使用不锈钢钉装订或三孔一线的方法装订。
10.荣誉档案、音像档案按照荣誉档案、音像档案归档要求执行。
11.归档文件移交时,必须将对应的电子文件一同移交。
12.归档时拟定移交清册,一式两份,分别在清册上签字或盖章。
篇4:文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提高公司文件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使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对公司的文件的`格式、编制、编号、审批、发布、归档等文件管理的工作流程和作业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实现公司文件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公司文件管理的有效性和适应性。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类文件的起草、审查、审批、发布、执行、修改、废止和备案。
3定义
3.1文件:公司文件是在公司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执行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公司各项工作开展和进行相关活动的重要依据和工具。
3.2受控文件:需要对文件的分发、更改、回收进行控制。随时保持有效版本的文件。
3.3非受控文件:不受更改/修订的控制,其封面或正文页面无“受控”标识,文件更改/修订后不必通知文件持有人。
3.4外来文件:指来源于公司之外的与公司各项工作开展和进行相关活动有关的文件(法律、法规、标准、行业规范、客户要求等)。
4职责
4.1公司人事行政部是公司文件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文件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的起草及制度的宣贯、发放、废止工作,并负责在全公司范围内对制度执行的指导及监督。
4.2各部门产生的内部使用的文件由部门负责人或者指定人员负责文件的收录、发放、归档、废止的管理。
4.3文件编制、审批、发布的权责
4.3.1各部门负责制定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制度文件。
4.3.2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组织制定公司体系文件、程序文件、管理文件。
4.3.3人事行政部为公司文件规范化统筹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文件立、改、废的审核(核稿)、发布、汇总。
5文件分级分类
5.1文件分级
5.1.1一级文件:公司战略规划具有长期指导性、规范组织行为的概述性文件或制度汇编类文件等的系统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员工手册、经营管理规范等。
5.1.2二级文件:规范各专业职能管理、服务规范管理等方面的文件。
5.1.3三级文件:各职能管理、服务规范等具体实施的作业指导流程及相关技术文件、操作规定、规范、项目管理文件、公文等,包括具体的作业方法和标准。
5.1.4四级文件:表格、表单类文件,凡记录作业结果所用的表格等。
6文件编号、标识与控制
6.1文件编号:[Microsof1]公司名称+部门代号+文件名称+文件顺序号+时间
注:各部门代号
部门代码部门代码部门代码部门代码
6.2文件的标识与控制
文件分受控与非受控两种,在管理体系运行的有关场所应用的文件及提供给审核机构的文件为受控文件,以编号为受控标识;如因其他目的提供给客户的文件为非受控文件,不作标识;
长期有效的文件予以编号和标识,控制其发放,回收作废失效版本;
一次性或短时间有效的文件过期自然失效,以其标题、日期作为标识,不必跟踪回收其过期版本。
7文件编制、审核、批准和发布
7.1行政文件与管理性文件的编制与审批
(1)公司级行政性文件:公司组织机构设置、人事任免涉及公司经营管理、技术、生产、薪资福利、奖惩等重要决定的通知/通告,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编制。
(2)公司级管理性文件:如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技术文件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由各部门依本制度4.3条负责编制。
(3)各部门行政性文件:各部门因部门管理及工作开展所需求发布的通知/通告,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编制。
(4)公司及各部门所有行政性文件审核由人事行政部填写《公司内部业务便签》,部门负责人审核,常务副总批准、审阅和签发。
(5)公司及各部门所有管理性文件的审核由人事行政部填写《文件审阅签发单》,部门负责人审核,常务副总批准、审阅和签发。
7.2文件归档、发放、保管
7.2.1文件归档
(1)经审批后的文件,人事行政部负责填写“文件/记录目录”,并且将电子档和纸张文件同时归档。
(2)各部门收到的文件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保管。各部门的“文件/记录目录”应定期予以更新,并将复印件交人事行政部编制/更新公司《受控文件清单》。
7.2.2文件发放
公司受控文件、记录由人事行政部负责按以下范围发放:
(1)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公司管理文件下发至各部门;
(2)作业文件、记录下发至使用文件的相关部门;
(3)各个部门都要使用相应文件、记录的有效版本,人事行政部及时收回作废文件;行政办公室拟定《文件发放登记表》按上述规定范围发放文件,并注明发放数量,填写发放编号,并由领用者签名。
(4)文件接收部门应指定人员接收文件,收文者要在《文件发放登记表》中签名。
7.2.3文件保管与借阅
(1)文件保管:所有经批准发布的文件皆应登记编目并归档保存于文件的归口部门,文件持有者使用有效版本,并确保文件清晰易于识别。
a、行政文件正本、管理文件存放在人事行政部。
b、技术文件正本按文件归口存放于文件产生的技术部门。
c、外来文件正本依文件分类存放于档案室及相应的文件接收部门。
(2)各部门需要借阅文件时可向文件归口部门办理借阅手续,各部门文件管理人员应建立“文件借阅登记表”,管理文件的借出和归还。
(3)存放与硬盘和软盘的文件应有备份,并作出版本标识,采用密码进行保护,限定查阅及使用范围,由授权使用的人员进行操作。
(4)文件的持有者若跨部门调动或离职,应办理文件交接、归还手续。
7.3文件的更改与回收作废
7.3.1文件更改
(1)当文件不适应需要更改时,由文件归口部门提出,并实施具体更改工作,文件更改必须符合统一性、协调性,必要时相关的文件应进行同步更改。
(2)文件更改的起草、审核、批准由原文件起草、审核、批准部门/人员按负责填写《文件更改/评审单》并实施更改。
(3)文件修改内容较少时,可以采用划改、换页的方式进行更改;单文件更改超过三次或更改较大或公司组织结构、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时应进行换版。
(4)公司文件更改状态按版本号为A版(B、C、D等)/修改状态为0(1、2、3、4等)依此编号。版本号与更改状态之间的关系为:每版文件同一版本内可以允许修改10次,即修改状态号最高是10,当超过10次时,文件换版,即由A版升为B版,以此类推。特殊情况下,换版不受此限制。
(5)文件更改内容必须及时到达文件使用场所,对文件的宣贯、实施情况有文件归口部门进行检查,并确认更改效果。
(6)公司鼓励各部门及人员在使用文件时及时发现文件的问题,提出文件更改意见。
7.4文件的作废与销毁
(1)各部门使用中的文件已被更改且有新版文件发布时,原文件应作废收回,作废的原版文件由人事行政部按原发放数量回收,并登记标明回收日期。
(2)文件作废或换页换版时,对已回收的作废文件由行政办公室及时销毁,并记录在《文件销毁(留用)记录表》中,若需保留作废文件时要在文件上标注“作废”字样。
(3)各类文件的保存期按《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7.5外来文件管理
7.5.1外来文件接收与归口。
(1)国家法律、法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管理办法、制度、规定等外来文件,由人事行政部统一收集管理,并建立《外来文件清单》。
(2)外来文件由接收部门或形成文件部门归口管理。
(3)外来的一般性通知、公告等需执行的文件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交由相关部门传阅执行,履行完毕后,由执行部门记录执行情况,交档案室备档。
7.6保密文件的管理
7.6.1保密文件及保密信息在形成后、归档前以“谁形成谁负责”为原则进行管理,秘密信息以载体形式归档后,交由档案室负责管理。
7.6.2保密文件的发放、传阅、披露应遵守以下原则:
文件密级发放、传阅范围。
绝密公司核心领导、绝对信息形成部门的负责人及公司领导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对象。
机密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机密信息形成部门的相关人员及公司领导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对象。
秘密公司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秘密形成部门的相关人员及该部门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对象。
篇5:文件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安全生产文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得每次安全生产检查能够有确切可以查阅的资料和记录,充分发挥各项安全记录文件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管理各项台账要有专门的存放地点,并由专门人员进行管理。
2、要对文件的内容、份数、标题等逐一核对,如发现不符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3、应及时送交领导,不要挤压。
4、应及时登记编号、分类整理并存档,做好详细记录。
5、保存时,要保持文件的完整性。
6、需上报的文件必须经过负责人及法人的审核、签字批准后方可上报,文件上必须详细写明文件标题、主送单位、经办人等。
7、存档人员应及时分类整理、存档,并统计编号、编制目录等,以方便查阅。
8、存档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9、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详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文件带回家里阅读或随身携带到公共场所。
10、借阅时要明确责任人借阅时间和归还时间。借阅人必须做好保密工作,不得翻印和复印,不能转借他人。
11、对于不具备存档和存查价值的文件应填写《文件销毁清单》,经安全科长批准后,可以销毁。
篇6:文件管理制度
(一)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4、对新员工进行消防培训(主要是研发及品质对设备的使用培训)。
5、因工作需要职员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主要是研发及品质对设备的使用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安全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公司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填写防火检查记录。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若发现本部门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公司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应急救援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手续。
4、发现设备故障时,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管理部门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物业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安全管理部门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报告消防安全负责人并予以消除。
2、消防安全负责人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发送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向公司消防安全负责人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部门应按规定向安全管理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安全管理部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作业,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
一人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5、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安全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禁止使用无厂家、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及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气设备。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
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的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员工发现在生产中发生火灾事故,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和故意拖延,立即向企业主要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2、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危急情况的,迅速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企业负责人对发生的需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以公司名义报告安监等有关部门。
4、发生重伤、死亡事故,派专人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体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照相、录像,并详细说明。
5、清理事故现场时,要事先经事故调查组或安监部门同意。
6、发生轻伤事故要进行现场照相,经安监部门同意,由企业领导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划分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按规定填报“伤亡事故登记表”,并对干部职工进行教育。
7、企业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专长;
(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8、发生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安全教育不放过;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并按照事故的性质和造成的.损失危害程度,根据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9、发生事故,必须按照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职责的规定,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和主要责任。
10、对因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规章制度以及工作不负责任等行为而造成的事故,视情况按规定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罚
11、事故查清后,应及时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于:www.cSSyq.co m 书 业 网)见,填写“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报送安监部门。
12、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1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事故管理档案,其内容应包括事故现场记录、照片、鉴定材料、事故教育、改进措施等资料。
1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定期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十三)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篇7:文件管理制度
一、总经办设专人负责文件的管理工作,对收到的公文做到及时拆封、分类、编号登记和传阅。一般文件收到后应在当日内或次日中午前送批,紧急文件或会议通知收到后立即拆封送阅。
二、一般通知、便函等可由总经办直接送至有关部门办理;其余文件均应交公司领导批示后,再由总经办专人按批示范围进行送阅,严禁个人、部门之间自行横传。部门阅办后的公文(包括按文件要求报出的详细资料、附件等)应及时主动地退给总经办,以做好文件归档工作。
三、凡本公司外发的文件,应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公文处理的办法及公文格式进行草拟、批发、打印、盖章、报出;要求做到一文一事,按级上报,用词及格式规范,严禁多头主送,并由总经办统一进行登记编号。
四、部门或个人借阅文件,应办理借阅手续,总经办定期做好文件的清退工作,做到每月小清退一次,年终大清退一次,清退的文件按文书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归档。
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有密级的文件应严加管理,办理完毕后应立即退回,并核点份数,随时存档。绝密文件,仅限于直接有关人员经领导批准后在文件保管处阅读。
六、如文件丢失或违反保密制度,发生泄密的,除及时报告组织人事部外,还须向有关领导报告,情况严重的应提交领导给予责任人必要的处理。
篇8:文件管理制度
1、 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是指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
具体包括:
1) 开发计划阶段:方案设计、设计开发计划书、检验要求。
2) 开发设计阶段:原理图、印制版图、产品编程手册、机械结构图、编程器件烧写文件、可编程器件源码、硬件编程手册、软件安装包、驱动程序。
3) 产品调试阶段:产品调试手册、产品焊装明细表、设计评审记录表(原理图和印制板图)、产品调试记录。
4) 产品维护阶段:设计开发总结、软件使用手册、产品使用手册。
2、 技术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数据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
3、 技术文件由技术开发部等相对应部门编制,各部门应对技术文件的准确性、合理性负责。
4、 各相关负责人负责技术文件的审核和批准。
5、 技术文件的编制必须严格执行编制、校对、审核三级把关制度;明确各级的责、权、利。
6、 技术文件应保证标题栏中的编号、名称、日期,设计、校对、审核、批准等栏中签署齐全,签署不齐全的技术文件不得用于生产和归档。
篇9:文件管理制度
1、学校各类文件旨在学校内部统一意见,发布通知、决定和沟通信息,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重要事项等。
2、欲发文有关处室应先起草文件草稿,起草完毕后交学校办公室。
3、办公室负责人应认真细致地做好文件草稿的核稿工作,再根据文件内容填制统一格式的文件签发单,并将文件按学校统一规定编号、登记,之后提交校长签发。
4、办公室应建立学校发文登记簿,详细地、分门别类地登记文件的具体信息(如文件名、文件编号、发文日期及主送、抄送、抄报单位等)。学校任何发文都必须登记在册,该登记簿作为归档资料应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并于下一年度初移交学校档案室归档。
5、文件签发或会签完毕交付打印室打印,文件稿的首页需用统一的格式(学校红头文件纸)。
6、文件打印完毕后加盖学校公章。对于学校内部发文,可以采用内部电子邮件系统,将文件分别发送至学校领导和各处室,并作好相关的发送记录,作为档案保存。
7、对每一号文件办公室须将文件原稿、文件签发单、两份文件原件及文件发送记录,按照文件编号顺序完整保存并定期整理(一学年)。
8、学校办公室及学校打印室工作人员有对学校有关文件保密的义务和职责。
篇10:文件管理制度
维修技术资料、工艺文件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
1、技术负责人负责收集汽车维修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具备所承修车型相关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文件,确保文件完整并及时更新,以上资料交由资料管理员保管。
2、资料管理员对所有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定期对资料进行盘点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3、借用资料时,资料管理员应认真、完整地填写资料借用登记表。
4、借用人对资料必须爱护,保证资料的完好、整洁。对于使用中出现的损坏现象,应主动向管理员说明,并酌情赔偿。
5、如资料遗失,将追究借用人责任,限期购回此书或及时复印此书,资料管理员对借用人进行遗失登记,当再次出现遗失情况,限制其使用权,并上报领导。
6、为保证资料内容清晰完整,翻阅资料时双手一定要洁净,凡出现资料破损,粘上油腻、不清洁将追究借用人责任,限制其使用权。
篇11:文件管理制度
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我局规范性文件的质量,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局依法制定,涉及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可反复适用的规定、办法、细则、决定、通告等文件的起草、审查、备案、登记、公布,适用本办法。
下列文件不适用本办法:
(一)部署工作,规范本机关、本系统内部工作的文件;
(二)会议纪要。
第三条:规范性文件资料应贴合下列规定:
(一)贴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二)贴合职权法定原则;
(三)与WTO原则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相协调,无地方保护和行业保护的规定。
第四条:规范性文件不得创设下列事项:
(一)行政许可;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行政处罚;
(四)行政强制措施;
(五)限制或者处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权益;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的义务。
第五条:法制办负责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废止、备案、清理、汇编等)。
第六条:规范性文件原则上由业务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起草。需报市政府或市人大批准的规范性文件,应由业务工作机构组织起草小组进行起草。起草小组能够吸纳有关部门的人员、有关专业人员或社会团体的代表参加。
第七条:规范性文件初稿构成后,应由负责起草的业务工作机构将以下材料提交法制办审查:
(一)规范性文件文本;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说明,包括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解决的问题;
(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依据文本。
规范性文件资料与其他行政机关职责相关联的,还应供给与其他行政机关协商情景的说明。
第八条:法制办应当在收到送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遇特殊情景,可再延长7个工作日。
第九条:法制办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并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贴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签署同意意见后转局办公室进行文字把关;
(二)送审材料不贴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将送审材料退回负责起草的业务工作机构,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送审材料只存在立法技术问题的,予以修改并签署同意意见后转局办公室进行文字把关。
第十条:凡资料涉及本办法第四条规定事项之一的规范性文件,经局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或局长批准后,由法制办负责提交以下材料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审查:
(一)规范性文件文本和提请审查的公函(一式两份);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说明,包括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解决的问题;
(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依据文本;
(四)本部门法制工作机构的书面意见。
规范性文件资料与其他行政机关职责相关联的,还应供给与其他行政机关协商情景的说明。
第十一条:凡资料不涉及本办法第四条规定事项之一的规范性文件,由主管局领导审核经局长批准后签发,并应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法制办将下列材料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备案审查:
(一)规范性文件文本和提请审查的公函(一式两份);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说明,包括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解决的问题;
(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依据文本;
(四)本部门法制工作机构的书面意见。
负责起草规范性文件的业务工作机构应当在规范性文件发布后3日内将第一款第(一)、(二)、(三)项材料交法制办。
第十二条:规范性文件除按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交市政府法制办进行登记审查和备案审查以外,还应在发布之日起3日内由负责起草的业务工作机构将规范性文件文本一式五份交法制办,由法制办统一送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上级质监局等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在本局网站上公开,亦可同时采取其他方式公开。规范性文件在本局网站的公开程序按照本局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规范性文件应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确因特殊情景,不立即施行将有碍于规范性文件正确施行的,可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规范性文件目录由法制办按年编印发布,规范性文件按政府每届任期汇编一本。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职责追究,按照《仪征市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审查办法》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扬州市仪征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制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12:文件管理制度
机要文件是传递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密级较高的文件,机要文件的管理要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一、办理程序
(一)机要文件由机要人员签收、启封、核对、登记后,送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报主要领导或主持工作的领导签批,文件应于当日处理,电报、急件随到随处理。
(二)按领导签批的范围进行传阅。
(三)需办理的,按局领导指示及时传阅有关科室办理。
(四)归档,交上级部门。
二、传阅
(一)传阅文件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按照文件阅读范围进行传阅。
(二)机要人员要随时掌握文件行踪和传阅进度,避免中途积压、漏传、横传。
(三)对局领导阅后所作的批示,要及时通知有关科室办理,并做好机要文件管理,防止文件丢失。
三、保密
(一)机要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严守保密规定,做到不该说的不说。
(二)对于机要文件,要单独存放,严加保管。
(三)借阅机密、秘密级文件,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绝密级文件一般不外借,确需借阅,需经分管领导批准。
(四)各级领导要严格执行领导保密规定,不得将涉密文件留在办公室过夜或带回宿舍阅读。
(五)涉密文件,不得复制或摘抄。
四、归档
(一)传阅和办理完毕的文件,应及时清理收回,分类整理,坚持整洁、清洁。
(二)凡参加会议带回或其他途径签收到的涉密文件,应及时送交机要室登记归档。
(三)干部出差、调动工作或离退休时必须将自我使用或传阅的机要文件全部退回机要室。
(四)机要人员按上级要求及时将机要文件收回。
篇13:文件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技术文件是本公司的核心秘密,是本公司能够持续发展并在市场上坚持强势竞争力的有力保障,公司的技术文件属于公司所有。
2、为规范本公司技术文件的管理,确保文件编制的正确性、完整性,明确技术文件的编制、签署、更改、保存等相关的资料,确保技术文件的正确性及实施有效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的技术文件的管理。
二、技术文件的编制
1、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是指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
具体包括:
1)开发计划阶段:方案设计、质量保障大纲、设计开发计划书、检验要求。
2)开发设计阶段:原理图、印制版图、产品编程手册、机械结构图、编程器件烧写文件、可编程器件源码、硬件编程手册、软件安装包、驱动程序、设计评审记录表。
3)产品调试阶段:产品调试手册、产品焊装明细表、产品调试记录、产品验证记录。
4)产品维护阶段:设计开发总结、软件使用手册、产品使用手册。
2、技术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数据等必须贴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
3、技术文件由技术开发部等相对应部门编制,各部门应对技术文件的准确性、合理性负责。
三、技术文件的提交
1、在产品开发的整个周期中,设计人员必须按照技术文件规范认真进行各项文件的编写工作,以保证技术文件的完整性。
2、在产品开发的各个阶段,设计人员都必须按时提交设计文件,并保存在公司的服务器中。每当设计文件发生重大更改后,设计人员都必须重新提交文件,以便更新服务器中的文件,保证开发工作的可靠性。
3、设计文件的提交以starteam为准,设计人员须按照提交的文件类别提交到starteam相应的目录。
4、对于已提交的文件,任何人员不得故意在服务器上进行删除。
四、技术文件的归档
1、各相关负责人负责技术文件的审核和批准;技术文件的编制必须严格执行编制、校对、审核三级把关制度;明确各级的责、权、利。
2、技术文件应保证标题栏中的编号、名称、日期,设计、校对、审核、批准等栏中签署齐全,签署不齐全的技术文件不得用于归档。
3、文件签署分为纸质文件签署、电子文件签署和光盘签署。其中,纸质文件签署须在纸质文件上手写签署,电子文件签署则在starteam上以备注的方式进行签署,光盘签署则在光盘封面的标签上进行总体签署。
4、各类归档文件经确认无误并且签署完毕后,方可进行归档工作。归档文件要求一式两套:一套存放在公司服务器上,供查阅使用;一套刻录成光盘,做封存保管。
5、用来存储归档文件的光盘或其包装盒上应贴有标签,标签上须注明光盘的大致信息,如名称、编号、签署信息等。
6、归档文件时,须填写《设计项目归档资料清单》,并对归档文件进行真实有效型和完整规范性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给予存档。
五、技术文件的借阅
1、任何员工之间不得私自传阅技术文件,不得非法坚持不具权限的文件。
2、若因工作需要,须借阅技术文件,则需报相关领导批准,并填写《借阅登记表》,然后方可经过获得的授权从公司服务器上下载相应的文件进行查阅。
3、对于借阅的文件,不得私自打印、传阅,不得泄露借阅文件的秘密。
4、如有特殊情景需要将文件转与他人或携带外出时,须经相关领导批准。
5、文件阅览之后,须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彻底删除借阅文件,并补充完整《借阅文件记录表》。
六、职责追究
各部门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若因不遵守上述规定而遗失或者泄漏公司的技术文件,公司将根据有关保密规定给予罚金处罚和公司内部记过处罚,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职责的权利。
篇14:文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文件分类、编号、拟定、审批、用印、收发处理、整理存档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正龙物业有限公司及下属管理中心各部门的文件管理工作。
2、职责
2、1总经理负责公司所有对外发文审批。
2、2管理中心经理负责管理中心文件的审批。物业部负责管理中心文件的打印及文号的管理工作。
2、3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文件的拟制与审核,及负责本部门对公司内部发文的审批,并负责定期将已处理完毕的文件移交行政人事部。
2、4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文件格式、文号及资料的审核,用印管理、归档管理工作。
3、文件种类
3、1上行文:请示,报告,计划,总结;
3、2下行文:批复,决定,通知,通告,通报,制度,规定;
3、3平行文:信函,会议纪要。
4、文件格式
4、1发文统一使用以上文件类别之一。
4、2秘密等级和紧急程度,用来确定文件发送方式及办理速度,统一在文件的左上角位置加注。
4、3收文单位。是指用来处理或答复文件中有关问题和有关事项的单位。
4、4正文。是文件的主体部分。文件制发的目的和根据,讲述什么事情,解决什么问题以及办法和要求,都要在正文中阐述清楚:
4、5标题统一使用二号或三号黑体字,放在居中位置;
4、6正文统一使用四号或小四宋体字,与主送单位等坚持一致。每段开头空两个字;要合理地划分段落、正确使用标点符号,行间距为1、5倍,以清晰、美观为原则;
4、7附件。通常指随正文发出的补充说明材料:如果该文件有附件的,应在正文之下、发文单位落款的左上侧,专行空两格注明“附件:...”字样;如果附件较多,还须编上序号;文件无附件的,无须注明;
4、8落款。指发文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的简称。以总经理的名义发出的,要用负责人姓名(前面冠以职务身分)署名:落款一般放在正文(或附件标记)的右下角,相关于书信中具名的位置;如果正文恰好占满全页,落款必须放在另页空白纸上时,并在其上头加注一行“(此页无正文)”字样;落款字体与正文相同。
4、9日期:
4、9、1一般应写发文日期;
4、9、2制度或会议经过的文件应写经过的日期;
4、9、3重要的文件写签发的日期;
5、文号
5、1根据文件类别、发文日期、发文单位及发文顺序对文件进行统一编号;具体文号编制规则见附件。
5、2公司文号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管理中心文号由物业部统一管理;
5、3发文部门需到以上部门登记领取文号后,方可发文。
6、用印
6、1用印是发文单位对文件负责的标志,是文件合法生效的标志,对外发文或内部重要文件都应加盖印章。
6、2文件打印校对完之后,由管理印章的人员用印并进行登记;
6、3印章应盖在落款和年月日中间,即“骑年盖月”位置。
7、文件管理
7、1包括撰写、审核、签发、盖印、发放、归档、整理等一系列工作:
7、2正规文件应尽量打印,并由拟文人仔细校对审核。
7、3签发。签发人对签发的文件负有完全职责,应本着负责精神,仔细阅读文稿,实事求是地拟写批语。同意签发的,注明“同意发文”字样后按正常手续办理;不一样意的写出具体意见返还拟文人重新撰写;
7、4用印。印章管理人员依据规定加印,并作好登记。对一页以上的重要文件还须加盖骑缝印。
7、5发放。由发文部门填写《文件发放登记表》,并做好发文签收登记工作。需要回复办理的文件,还要填写《文件处理单》,夹在文件前面,一并送有关人员或部门办理。
7、6收文。文件管理人员(一般为行政人事部或管理中心物业部相关人员)将所收到的文件登记在《收文登记表》内,资料包括:流水号、收文日期、发文单位、收文标题、文件编号、发文日期、份数、处理情景、备注等。
7、7传阅。传阅工作一般由行政人事部或管理中心物业部办理。阅读人在阅读后应签署姓名、日期。
7、8保存。文件办理完毕后,由最终处理部门人员进行保管。
7、9归档。各部门定期将本部门已处理完毕的文件汇兑交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进行整理存档工作。
8、相关文档
8、1文号编码规则
8、2《文件编号使用登记表》
8、3《对外发文登记表》
8、4《对内发文登记表》
8、5《收文登记表》
8、6《文件处理单》
8、7《传阅单》
8、8《用印登记表》
8、9对外发文格式
8、10对内发文格式
8、11报告总结格式
8、12会议纪要格式
8、13会议记录格式
9、修订及实施
9、1本规定由全公司各部门实施,行政人事部进行监督。
9、2本规定修订权在公司。
9、3本规定从二零零四年五月一日实行。
篇15:文件管理制度
文件管理制度
局办公室负责我局对外行文和公文的收发处理工作,为使行文和收文处理规范化,特规定如下:一、行文
(一)凡以我局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报告、请示、纪要、通知、函件等),由承办科室拟稿,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初审后,送办公室核稿,经办公室核稿后送局领导签发,
文件管理制度
。重要文件需由局领导审核,主管区领导签发。联合行文必须同时送有关单位领导会签,方可发出。(二)经局领导签发的`文稿交办公室统一登记、分类编号。由拟稿科室打印、校对、装订,上行文由办公室发送并催办,平行文和下行文由拟稿科室分发。
(三)行文规则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3号)有关规定执行,行文流程按局办公处理系统流程进行。
二、收文处理
(一)所有发至我局的公文(含传真件公文和附有领导的批示或上级部门转我局处理的公文),由局办公室统一签收、登记、编号,送局领导阅示或送有关科室办理。
(二)文件按办件、阅件进行分类。办公室负责人根据文件内容和规定的传阅范围,提出办文意见,送局领导批示或交有关科室阅办。需要办理的公文,经请示局领导后办理,办公室根据文件内容、领导批示予以催办。
(三)对急办件,办公室应立即将文件送交局领导批阅。领导不在时,办公室应根据文件内容及时限要求,交相关业务科室或人员办理。事后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并做好督办工作。
(四)一般公文通过局内网办理和传阅。保密文件一律由办公室专人传送。
(五)凡外出开会、学习带回的文件及材料原件须交办公室登记存档,
三、保密文件收发管理
(一)遵守公司统计报表管理制度,保密资料统一由本局兼职保密员收发、传递、清退和销毁,并严格把好收发关、传阅关、清退关“三关”。
(二)制发文件时,经办人要根据文件、资料的内容和定密范围,标明密级、保密期限,确定发送范围、数量,送局领导审批后印发。
(三)保密文件、保密资料必须在办公室内进行传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不准擅自复印或抄录保密文件,不得将文件带出办公室;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的,需经局领导批准,并要妥善保管。
(四)复印保密文件、保密资料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严禁将保密文件、保密资料拿到社会上营业性场所复印。
(五)借阅保密文件、保密资料须按阅读范围借用,并办理登记、签字手续。用完后,要及时归还。
(六)对保密文件、保密资料要定期清查,一般每季度清查一次。年终进行全面清查、核对,发现欠缺要及时追查,防止丢失。
(七)销毁保密文件、保密资料时,必须登记造册,经主管局领导批准,送区保密局指定的地点处理,严禁将文件出卖给废品收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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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文件管理制度
文件管理制度
局办公室负责我局对外行文和公文的收发处理工作,为使行文和收文处理规范化,特规定如下:
一、行文
(一)凡以我局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报告、请示、纪要、通知、函件等),由承办科室拟稿,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初审后,送办公室核稿,经办公室核稿后送局领导签发。重要文件需由局领导审核,主管区领导签发。联合行文必须同时送有关单位领导会签,方可发出。
(二)经局领导签发的文稿交办公室统一登记、分类编号。由拟稿科室打印、校对、装订,上行文由办公室发送并催办,平行文和下行文由拟稿科室分发。
(三)行文规则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XX]23号)有关规定执行,行文流程按局办公处理系统流程进行。
二、收文处理
(一)所有发至我局的.公文(含传真件公文和附有领导的批示或上级部门转我局处理的公文),由局办公室统一签收、登记、编号,送局领导阅示或送有关科室办理。
(二)文件按办件、阅件进行分类。办公室负责人根据文件内容和规定的传阅范围,提出办文意见,送局领导批示或交有关科室阅办。需要办理的公文,经请示局领导后办理,办公室根据文件内容、领导批示予以催办。
(三)对急办件,办公室应立即将文件送交局领导批阅。领导不在时,办公室应根据文件内容及时限要求,交相关业务科室或人员办理。事后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并做好督办工作。
(四)一般公文通过局内网办理和传阅。保密文件一律由办公室专人传送。
(五)凡外出开会、学习带回的文件及材料原件须交办公室登记存档。
三、保密文件收发管理
(一)遵守公司统计报表管理制度,保密资料统一由本局兼职保密员收发、传递、清退和销毁,并严格把好收发关、传阅关、清退关“三关”。
(二)制发文件时,经办人要根据文件、资料的内容和定密范围,标明密级、保密期限,确定发送范围、数量,送局领导审批后印发。
(三)保密文件、保密资料必须在办公室内进行传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不准擅自复印或抄录保密文件,不得将文件带出办公室;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的,需经局领导批准,并要妥善保管。
(四)复印保密文件、保密资料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严禁将保密文件、保密资料拿到社会上营业性场所复印。
(五)借阅保密文件、保密资料须按阅读范围借用,并办理登记、签字手续。用完后,要及时归还。
(六)对保密文件、保密资料要定期清查,一般每季度清查一次。年终进行全面清查、核对,发现欠缺要及时追查,防止丢失。
(七)销毁保密文件、保密资料时,必须登记造册,经主管局领导批准,送区保密局指定的地点处理,严禁将文件出卖给废品收购站。
篇17:文件管理制度
1、文件管理人员收到文件后,要立即登记,填写文件处理单,及时送分管主任批办。
2、批办后的文件,要根据批办意见及时办理或传阅,保证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传阅完毕,并将文件处理结果填写在文件处理单上,及时送交领导阅知。
3、密级文件不准在个人手里过夜,不得带到家中或公共场所,借阅文件要严格完备手续。
4、对上级文件(包括领导人讲话)未经批准不得复印,经批准复印的要搞好登记、编号,将复印件及时收回,不得遗失。
5、中央、省市委文件、领导人讲话,每年清退一次,按规定到指定地点销毁。留存文件和有保存价值的材料,要及时搞好立档工作。
篇18: 文件管理制度
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条管理要点
1、为使文件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
2、文件管理的范围包括:上级下发文件、公司各类制度文件、外部传真文件、政策指导类文件、各类合同文件等。
3、制度类文件按照公司文档统一格式进行编写,统一页眉、页脚,写明公司全称及文件性质;正文部分写明题目、时间、发文部门、资料等信息;措辞规范,表达无歧义。
4、根据文件属性、类别,对所有文件进行编号,根据编号定期归档,做好相应的文字记录,以备查阅。
第二条制度规范
1、文件的起草、收发、打印、归档整理、借阅销毁等由办公室人员负责执行。
2、公司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利主要集中在行政人事部,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3、公司对内公开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起草和审核,总经理签发;各部门需要向下或对外发文的文件由各部门负责起草,行政人事部负责审核,审核无误后行政办公室打印,打印后送回起草部门校对,校对无误方可正式打印,由总经理盖章,签发。
4、凡寄至公司的文件、传真等,由办公室签收并做好相应记录。
5、机密文件由行政人事部主管保管,办公室人员对一般性文件进行分类管理,定期整理并制作相关报表提交给部门主管。
6、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可借阅一般性文件,需严格履行借阅手续,对有密级程度的文件,需行政人事主管审批,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7、办公室管理人员对文件借阅状况进行登记,做好借阅记录并限期清退。
8、按时间、资料、部门、名称等资料分门别类进行整理,附件、批件、定稿等资料收集完全,存档备案。半年一小清,年终一大清。
9、根据存档时间及存档的必要性对文件进行销毁,需上报行政人事主管签字批准,按照文件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第三条文件管理流程设计
1、内部文件管理流程:起草文件→审查编号→审批、签发→打印文件→下发文件→文件存档
2、外部文件管理流程:外部收文→文件整理→文件存档→清退→文件存档→文件销毁
3、借阅流程:提出申请,办理手续→批准→借阅→清退→文件存档→文件销毁
(二)文书管理制度
第一条管理要点
1、为确保文书制发、处理、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公司内部资料的安全性、完整性,促进与提高组织管理工作的效率,充分发挥文书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
2、文书管理范围包括:一般性文书(通知、公告、提案意见、会议纪要、总结汇编)、行政人事部发文文书(学习资料、各类简报)、宣传资料、各类应存档的图表、其他有关公司的重大事项文书资料。
3、除通知外,一般性文书没有固定的格式,但务必标有页眉页脚,文本资料可根据文书具体资料进行调整。
4、根据文书性质进行编号整理,定期对文书进行归档整理,持续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的同步更新。
第二条制度规范
1、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及上级安排,起草编写内部公开文书,张贴公示学习。
2、按照文书管理范围,行政人事部的发文根据需要填写《发文簿》,所有文书原稿均由行政人事部分类存档备查。
3、行政办公室发出的学习文书,需附上学习进度表;阅读者需认真学习并签名备注。
4、按时间、资料等降序排列,整理归档,坚持平时归档与年终归档相结合,对照编号列出整理清单。
5、根据文书的时效性和保存的价值性,对文书进行整理销毁;须上级审批同意,方可销毁。
6、办公室负责人为第一职责人,若发现文书丢失,办公室人员务必查明原因,如实向主管部门报告,若未查明原因,则由办公室负责承担。
7、违反以上规定者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惩处。
第三条流程设计
起草文书→填写《发文簿》(需要时)→张贴→存档→更新目录(纸质档与电子档)→借阅→清退→审批→销毁
(三)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管理要点
1、为了维护档案的真实性和可查阅性,使档案管理更科学、更专业,及时分类、整理、修改、传递文书资料,提高档案管理质量与效率。
2、档案管理范围:公司各类证照及各类文件、文书资料、其他应存档的信息资料。
3、根据文书整理和文件整理编号,对对应资料进行相应的归档、整理、备注,并存入专门的档案文件柜保管。
第二条制度规范
1、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由办公室人员负责收集,份数齐全,包括附件、批复、定稿等。
2、所有归档文书材料经过初步整理,根据时间先后顺序再按同一项目文书材料集中整理,并贴上标签。
3、坚持平时归档与年终归档、定期归档与不定期归档结合,对照编目,列出清单。
4、各部门需借阅相关档案,须由行政人事部主管签字,审核透过后方可借阅,不得抄录、复制或借出。
5、档案管理人员务必遵守保密规定,履行保密手续,个性是员工个人信息、公司图片等主要资料的保管,确保档案安全与完整。
6、档案接收、移交,务必根据档案管理制度严格做好记录。
第三条流程设计
根据文件、文书目录整理需要归档的档案→排序整理,编制编目→存档→借阅→清退
二、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管理要点
1、为了加强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管理各项程序,节约办公经费,提高利用效率。
2、办公用品管理人员负责办公用品的处理和管理工作,权责一致严格要求,无私自挪用现象。
3、办公用品保管实行“日清月结,出入库等量、年终查存统计”原则。
4、办公用品的采购,应进行多方比较,保证性价比和质量,择优选用,合理开支。
第二条制度规范
1、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和办公设备的入库登记由行政办公室全权负责。
2、办公用品购置应遵循以下程序:每月27号之前各部门将所需办公用品报至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根据各部门的需求计划和月末办公用品清算单中的物品实际库存和用量,做出采购计划,经部门主管批准,财务部签字后方可采购。对急用品的采购,可根据具体实际进行灵活处理,但务必经部门主管批准。
3、根据物品所属类别,对办公用品进行及时出入库登记,注明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出入库时间等,做到账物相符。
4、各部门申领的办公用品需及时发放,并做好填表记录;因特殊状况急需领用未填表登记,事后须及时补填。
5、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办公用品管理室,不得私自挪用办公用品。
6、办公用品管理人员负责收发入、离职人员的办公用品。
7、办公室建立公司固定资产总账,每年进行一次汇总普查。
8、管理员定期对办公用品进行盘查,核实库存,保证出入库等量。
篇19: 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管理资料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公司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同级相关方函、电、来文。
二、收文的管理
第三条公文的签收:
凡来公司公启文件(除领导订启的外)均由办公室收发员登记签收
第四条公文的编号保管:
1.办公室收发员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外来文件流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2.公司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办公室收发员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第五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办公室主任根据文件资料和性质阅签后,由收发员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公司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办公室收发员直接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办公室收发员应在当天将文件送到公司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状况例外)。
第六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资料。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办公室,切忌横传,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办公室收发员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办公室收发员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职责,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确系工作需要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以防丢失。
三、发文的管理
第七条发文的规定:公司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由办公室负责。
第八条发文的范围:
1.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下发文件主要用于:(1)公布规章制度;(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工厂文件;(3)公布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4)公布重大经营管理、技术、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5)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6)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3.上行文件主要用于:(1)对上级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外发文主要用于:(2)同相关单位联系有关重大经营管理、技术、人事、物资供应等事宜。
4.在日常经营管理、技术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相关业务科室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公司文件发布。
5.各业务部门如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能够各业务部门名义发会议纪要。
6.各业务部门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联系,可用各部门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公司名义发文。
四、发文程序与要求
第九条发文程序规定:
1.各部门需要发文,应事先向办公室提出申请;拟搞人应填写《发文拟稿单》,并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标定日期;
2.草拟文稿务必从公司角度出发,做到状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练、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
3.办公室对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资料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拟稿部门重新拟稿;
4.经办公室审查修改后的文稿,送主管领导核稿(对文稿资料、质量负责);
5.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打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整理清楚;
6.需经会签的文稿,由办公室在交付打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7.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交办公室统一编号打印;
8.文件打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
9.文件打字后,由办公室派专人分发并检查落实状况。
五、文件的借阅和清退
第十条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办公室方可借阅。
第十一条
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指定一位职责心强的同志负责文件收交、保管、保密、催办检查工作。
六、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第十三条文件的归档范围:
以公司名义构成的文件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其它部门日常工作中构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部门负责立卷归档。
第十四条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按照资料、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持续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构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4.上年度构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5月份以前整理完。6月份正式向办公室移交,清单一式两份。(交接部门各留存一份备查)。
七、文件的销毁
第十五条对于剩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办公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办理销毁手续。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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