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内部控制岗位职责(精选3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职责”。
第1篇:财务内部控制
财务内部控制
岗位责任制
(一)、财务科长岗位责任制
(二)、会计岗位责任制
1、根据《会计法》和上级颁发的会计制度、规定负责审核交通规费收入、经费收支的财务事项。
2、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上级部门要求,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及时汇缴规费收入。
3、对规费征收的各种票证加强管理,建立票据领用、销号制度,并仔细审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反映。
4、认真填报各种规费报表,次月5日前上报,并按时向上汇解规费。
5、及时装订会计凭证,做好凭证的保管、归档工作。
6、服从领导、严肃纪律、团结互助、文明服务,并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三)、出纳的岗位责任制
1、认真执行征费政策,及时核对每天规费的收据和现金收入情况,审核无误后,将报销凭证及收妥的交款单与收费票据交会计做帐。
2、按会计制度规定登记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
3、经常与银行核对帐务,做好月末金额的核对工作,对一切收的现金当日必须存入银行、不坐支,做到与银行间相互手续完备。
4、切实核实银行退回的不符手续的支票和应付款票据,并及时补办所需手续,及时清理退票欠费情况。
5、服从领导,遵守纪律,团结互助,文明服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编辑本段]财务科副科长责任制
一、在处长领导下,负责征稽事业费收支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会计监督和所属单位财会业务指导等工作。
二、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负责逐笔审核各项事业经费收支会计凭证,确保各项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和正确性,定期检查所属单位财会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财务收支计划的顺利完成。
三、负责处会计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和科目汇总表核算形式,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全面及时反映财务计划完成情况和财务善,为领导决策当好助手参谋。
四、负责拟定有关本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及办法,并督促贯彻执行。
五、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反映和监督处本部国有资产的增减变动、结存、保管和使用情况,并按期进行资产的清查盘点,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合理使用。
六、按照新交稽函字(1998)080号文《新疆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局会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负责管理会计帐证、报表等档案资料。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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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本段]会计稽核岗位责任制
一、审查各项财务收支和各项规费收支。根据财务收支计划、财务会计制度、规费征稽条例和规费征管规定,逐笔审核各项收支,对不符合规定的或计划外收支应拒绝办理,并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对手续不完备,数字计算不准确的凭证,应退还给经办人,限期更正或补办手续。
二、复核会计凭证和帐表。复核凭证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正确。对记帐凭证还要复核记帐分录是否符合制度规定。对帐簿记录进行抽查,是否符合记帐要求。复核各种会计报表是否符合制度规定的编报要求,复核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通知经办人和有关人员查明更正和处理。稽核人员要对审核签署的凭证、帐簿和报表负责。
[编辑本段]出纳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办理现金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对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的收付。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金额的转帐支票时,必须经处领导批准并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用的支票领用单上签章,由出纳保管,逾期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作为会计凭证一并装订。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二、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现金帐面余额要同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的帐面金额要及时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帐面余额与对帐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未达帐项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出租给任何单位或
个人办理结算。
三、保管库存现金。对于现金,要确保其安全完整,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随意挪用现金。
四、保管财务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妥善保管财务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项印章,必须由出纳和会计分别保管。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进行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编辑本段]会计人员职责
为维护国家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会计制度,严格控制财务收支,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固定资产的管理,加强资金管理,妥善保管会计档案。会计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本着增收节支的原则,合理地使用资金。
2、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要连续、系统、全面地反映和监督会计核算工作、会计分析工作,定期进行会计检查工作。3、合理使用现有资金,加强资金收支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果。4、负责固定资产验收、折旧、报废、清理和在建工程费用核算等会计核算工作。
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建立完整的会计档案,专人负责管理。6、会计人员认真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做斗争。7、会计人员有责任提供有关财务资料给上级部门审计、财政、银行、税务等部门。配合财务检查工作,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编辑本段]会计人员的权限
国家有关财经制度赋与了会计人员维护财经纪律,参与单位的管理,实施会计监督等方面的职责和权限。为了确保会计人员能在职权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特明确以下权限;1、会计人员有权要求本单位各部门、人员认真执行国家财政财经制度。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2、对违法乱纪行为,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并应向领导或上级机关汇报。3、会计人员有权参与本单位编制财务计划、制定定额或标准,参加有关的财务会议。有权向领导提出有利于财务开支的经济效果方面的建议和意见。4、会计人员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物资的保管、收发、计量、检验等情况。5、会计人员有权要求本单位各部门提供所有与财务会计工作有关的资料和信息。
[编辑本段]会计责任
1、参与财务管理。2、负责制定本单位会计制度,编制财务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以及编制财务会主于报表,并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会计核算做到日清月结。3、负责及时足额缴纳各种税金和清理工作。
4、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使用的登记。出具真实、可靠、准确的报表。
5、负责所属各单位会计核算工作,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和指导工作。6、负责所属各单位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提高和思相政治工作。确保会计机构正常运转。
[编辑本段]出纳责任
1、按照国家财经制度规定,以及本单位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库存现金的收支工作,芬伊.现分同记帐。2、保证库存现金帐实相符,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规定,做到日清月结。
3、熟悉银行结算方法,登记好银行日记帐,并保证银行存款帐实相符。4、根据本单位的情况,制订本单位备用金的使用制度。组织好备用金的明细核算,不能以收抵支、坐支现金。5、认真负责货币资金的收支工作,起到监督和服务作用。6、保管好各种票证,建主领用制度。
7、在办理日常工作中,坚持原则、公私分明。
8、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提供优质、高效、准确、公正的服务。
[编辑本段]稽核职责
财务稽核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管理部门,是上级单位及本单位了解财务管理的执行情况,掌握政策,执行工作的环节。l、坚持原则、廉洁奉公。2、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3、保证提供财务资料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4、办理业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要坚决拒绝执行,并向单位领导汇报。5、对单位制定的财务计划、业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6、认真履行稽核责任,严格把关,堵塞漏洞,杜绝违法行为的出现。7、对单位财务工作,定期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确保固定资产增减和结存核算的真实性.挖掘潜力,发挥现有固定资产的最大效能,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具体管理办法规定如下;1、在每年编制年度会计报表之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工作。
2、根据需要可以轮流进行局部清查工作。3、根据清查结果编制“固定资产盘亏毁损表”,并按规定报请主管部门审批处理。4、盘盈的固定资产如没有账面价值,经主管部门批准,估价确定其重置价值。5、不实行折旧制度,根据重置价值调整“固定资产”的帐面数。6、分别归类,建立固定资产防护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完整的档案,做到物、卡、帐、实相符。7、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减少或避免灾害损失。
[编辑本段]票据管理办法
1、各种票证统一由处财务稽核科负责管理。2、严格执行局规定票据管理及领用制度,专人负责保管。3、在使用中严格按统一要求操作,不得违反操作规定。4、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票证、钱款分开负责管理,不得擅自一人开票收款。
5、做到日清月结,要求票、钱、帐相实相符。6、按月及时结清上月结存数、当月实发数、结存数。填写销号清单上报处稽核。杜绝出现销误。
7、由处财务稽核科进行严格的审核,证实无误后,统计全处的票据数。填写统一的销号清单上报局主管部门核销。
内部牵制制度
一、票款分离,规费票管不准开票,开票人员不准收款。
二、出纳不能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三、章证分离,支票印件应留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会计名章,其应分别保管,签发支票要领导审查签章后,出纳方可签发支票。
四、单位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由会计登记入帐,下设专人保管,不允许既管帐又管实物。
五、会计档案借阅、均应经过领导批准,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编辑本段]财务现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安全防范,做好现金的保管,明确财务人员在财务现金安全方面的工作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科及全处财务人员皆在本制度约束之内,财务人员应做好对财务账目、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及时将有关凭证、报表、帐簿入档案室。
二、财务室应配备保险柜用于存入日常用现金及帐簿。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备用金制度,严格按银行规定的限额储留现金,严禁将现金放于保险柜外存放。对于超限额现金,财务人员应及时存入银行,如发生丢失、被盗等意外,由承担该现金保管的人员自负责任。
三、财务室应安装防盗门窗,在离岗、下班时,财务人员应将门窗锁(关)好。
四、财务人员应做好对本单位财务工作的保密工作,不得对无关人员介绍本单位的财务状况。
五、财务人员应加强对安全防范方面的学习,提高防范意识,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本职财务工作。
[编辑本段]财务管理办法
一、总则
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三、交通规费收入及解缴管理制度
四、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五、专用基金管理
六、经费管理制度
七、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总则为加强我处财务管理,做好规费征收,经费和会计核算工作,管好用好征稽部门的资金、财产、物资,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处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处财务管理制度。
一、交通征稽财务的管理体制:我处属上级拨款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按照“统收、统支,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二级核算,三级管理,处级均为独立核算单位,各稽查所为处所下属的内部核算单位。
二、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1、坚持以征费为中心,严格执行交通规费征收的政策、规定及会计核算办法,对各项交通规费征收进行收入核算,努力完成规费征收计划。2、做好各项交通规费的收入解缴工作,保证各项交通规费收入及时,足额。解。
3、坚持增收节支的原则,合理的安排经费的支出和专款专用的规定,认真执行财经法规、制度和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按照经费开支的标准,范围管好用好有限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
4、管好货币资金和各类财产物资,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和我处的利益。
5、做好各种票据的领用。发放、核销、保管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为加强全处固定资产的管理,根据《会计法》和《规范》的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财产清查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固定资产的地分标准与归属: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
2、单位价值在200元。我处固定资产由处统一管理调配,各征稽所、队对调配的固定资产只有使用、和安全保管的权利。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几类1、房屋及建筑物:指办公用房屋、职工住宅、车库等和其它建筑物。2、交通用的工具:汽车
3、专用设备:计算机
4、通讯设备;5、土地征用并单独估价入帐的土地。6、其他。
三、固定资产的调拔、变卖、报废。1、固定资产由处统一调配和安排使用,各所之间不能自行交换,调拨,由处进行调整,合理安排使用,一并负责对使用的固定资产加强管理、维修。2、固定资产不能擅自变卖,确定不适用或需要变卖的,应报处同意方能作价处理,其作价收入一律上交处。
3、对失去使用价值需报废的固定资产,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实后,由使用单位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一式三份上报处,由处上报征稽局核实批复后、按批复意见办理。
专用基金管理制度
专用基金是单位具有特定来源和专门用途的可自行掌握 的自有资金。为加强对专用基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及部 门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专用基金,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专用基金的类别
1、专用基金包括职工奖励基金、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发展基金。
二、专用基金的使用范围1、职工奖励基金:主要用于发给职工个人的月度奖,年终奖,以及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等奖金。2、职工福利基金:主要用于职工集体福利事业以及按规定发给职工个人的各种福利,补贴和困难补助。3、事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单位的生产事业发展和建设以及经费不足的补充
三、专用基金使用管理的原则:1、严格按照专款和专项管理原则进行管理,不能任意改变专用基金的用途和扩大专用基金的开支范围。2、坚持“先提后用,计划使用”的原则,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3、财务科要坚持按计划、按规定使用专用基金。4、集中掌握使用的事业发展基金应由处,财务科等部门提出安排使用资金的方案经有关部门讨论,审定后转处领导审批,没有领导批示不予拔款。
经费管理制度
经费是征稽部门从事正常业务需的办公费、车辆使用费、印刷费、业务费、宣传费、设备购置费等以及按规定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补贴等费用。1、坚持财务制度,执行财政法规,严格执行经费开支的范围标准,不得扩大经费开支的范围和提高经费开支的标准。2。严格经费开支、报销手续、各种支出凭证要注明清楚.以及经办人、验收人、有关门签字同意核销,否则,财务不予办理。3、职工出差借款,先由本人填写借款单,经处领导审批和财务人员审核后才能借支,出差回来及时到财务报帐,结清借款,非因公的个人借款,不能借支。职工住院、自然灾害等情况需暂时借款的,经处领导审批后才予办理。4、购买国家专控商品的,要按国家规定办理专控商品审批手续后才以购买,财务才予以报销。5、零星设备购置,经处领导审批后,财务才子付款。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1、凡购买办公用物品等,由处长审批。2、正常性开支的水电费及零星的票证、帐本、报表等印刷费由经办人验收,处长审批。3、各部门需订购的业务学习资料、书籍工具书、由处长审批;4、经核定标准后的正常性经费支出,报知处长审批,属非止常性拔款,预先报知处长,经处长批复后,按批复办理。
[编辑本段]会计帐务处理程序制度
一、交通规费会计帐务处理程序制度
1、会计科目的制定和使用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结合征稽业务的需要确 定我处交通规费会计科目如下:a、养路费收入科目:本科目核算按照国家规定征收的养路费收入。二级科目按上级要求考核项目设定。发生养路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养路费收入”科比月末将贷方合计数转入“解缴收入往来”科目,借记“养路费收入”科目,贷记“解缴收入往来”科目。b、运管费收入科目、客运附加费收入科目:这两个科目核算按照国家规定征收的运管费和客运附加费收入。二级科目按上
级要求考核项目设定。发生以上两种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运管费收入”、“客运附加费收入”科目,月末将贷方合计数转入“解缴收入往来”科目,借记“运管费收入”、“客运附加费收入”科目,贷记“解缴收入往来”科目。c、利息科目:本科目核算交通规费专户存款利息。发生利息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利息”科目,利息收入应定期及时汇缴。汇缴时,借记“利息”科 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年终不留余额。d、银行存款科目:本科目核算养路费、运管费、客运附加费、利息的收入。上缴、结存情况。存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有关收入科目,上缴规费时,借记“解缴收入往来”科目,贷记“银行存护科目。e、解缴收入往来科目:本科目处财务科用以核算各所(大队)上缴规费和向上一级主管部门解缴规费的情况。按实际应用情况,各所(大队)月终将规费贷方合计转入 “解缴收入往来”科目,转入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 “解缴收入往来”,上缴时,惜记“解缴收入往来”科 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f、应收款科目:本科目核算交通规费未达帐项。收到“空头”支票或单位特殊情况欠费,规费票证要按期核 销,月终对已开出票证,款尚未收回入户时,借记“应收 款”科目,贷记有关收入科目,次月收回该款项时,借记 “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款”科目。g、应付款科目;本科目核算多征、重征和其他应退的费款。发生多征、重征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付款一XX单位”科目;退款时,借记“应付款一X单位”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经费会计帐务处理程序制度
三、会计核算的要求
1、对原始凭证的填制必须严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受。
2、记帐凭证的填制:记帐凭证使用交通厅统一下发的凭证填制,填制时须将所列项目填写齐全,所要求签章必须齐全,记帐凭证必须按月装订成册,每册15公分厚。一张记帐凭证所附原始凭证过多司分册装订,封皮的注明项目必须填写齐全,盖章完毕装入档案盒内,归档保管。3、会计帐簿的设置登记:帐簿设置日记帐、明细分类帐、总分类帐。(1)、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由出纳人员登记和管理,根据银行收付,逐笔登记,每月结出余额。现金余 额必须与库存现金相符合,银行存款日记帐必须与银行对 帐单核对、调节后达到
一致。(2)、明细分类帐是根据各项费用及规费收入等设置的,各帐户余额必须与总帐户余额一致。
(3)、总分类帐反映各帐户总体情况,按总帐科目设置帐 户,按汇总登记总帐。(4)、记帐程序: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登记帐簿,月末结出帐户余额,明细帐与总帐核对并相符。(5)、记帐规则:启用帐簿、登记帐簿、改错、核对、结帐工作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三节登记会计帐簿的要求办理。(6)、会计报表
[编辑本段]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会计档案在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自治区财政厅、档案局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会计档案的归档第二条: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
一、会计凭证1、原始凭证2、记帐凭证3、汇总凭证
二、会计帐薄1、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2、总分类帐薄。3、各类明细分类帐薄。4、其它辅助帐薄及有关卡片、帐册。
三、会计报表1、主要财务指标、快报。2、月季会计报表。3、会计年度报表(决算)
四、其它类
1、会计移交清册。2、会计档案保管请册。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第三条:会计档案的归档要求,一.会计凭证、帐薄和报
表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科保管,待档案室建立后,由财务科编制清册后交档案室集中管理。
二、归永久性保管的会计档案必须用毛笔或碳素、蓝黑墨水的钢笔书写。
三、归档的会计档案应装订牢固、美观、不得缺页,掉页。案卷题名应规范,卷内目录应填写清楚。第三章 会计档案的整理第四条:会计档案的整理,应先按分类方案或报表、帐薄、凭证三大类。然后再组卷,报表、报年度、季度月份分别组卷;帐薄以本单位组成案卷;凭证按时间和原始凭证的顺序号分别组卷。第五条:会计档案的排列目
一、会计档案的排列,应分类,分别:凭证类应将工资册排前,凭证排后,每年类推;帐薄类将保管期限长的排前,期限短的排后,每年的以此类推;报表类分两种:季、日报的排法同帐薄、年
报时间顺序往下排。
二、会计档案的编号、凭证、帐簿和季、月按年度编流水号;决算则应从机构成立起编流水号。第四章 档案的保管第六条:每年至少对保存价值和到期的会计挡案进行再次鉴定,销毁的档案,应按照销毁程序上报,进行销毁、第七条:会计档案的上架应排列整齐,美观大方,不得随意堆放,以防鼠咬,虫蛀等现象。第八条:应定期检查会计档案,发现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
第九条:为各级部门查阅会计档案提供便利,外单位查阅时应持单位介绍信,经行政领导等鉴批后在指定地点查阅,在查阅会计档案时,不得在会计档案上做任何记号,折叠式标注任何符号和标记,更不准抽换会计凭证和帐页,违者视情节轻重进行经济处罚外,还应进行严肃处理。
第2篇:企业财务人员岗位职责及内部控制[优秀]
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会计岗位职责
一、依法按章工作。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遵守《会计法》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有关财务会计工作的各项制度。
二、会计核算工作。按规定设置总帐、明细账及辅助账,做好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等业务的会计凭证填制、会计帐簿登记工作,做到判断准确,科目使用无误;每月按时结帐,定期与出纳核对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及时清理往来帐目;及时、完整编制财务报告,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三、会计监督工作。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定期检查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提出建议;对单位制定的预算、财务计划、业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宣传、维护国家财经制度和纪律,预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四、资金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会同出纳到开户银行营业柜台办理大额存款和购买国债等业务,妥善保管银行存款预留印鉴卡片、定期存款凭据和有价证券,确保资金安全;定期核对银行帐户及存款余额,及时、准确地做好结息工作。
五、票据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发票(收据)管理使用规定,做好发票(收据)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缴销工作。
六、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档案资料,并在工作调动、岗位调整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出纳岗位职责
一、依法按章办公。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遵守《会计法》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有关财务会计工作的各项制度。
二、现金管理工作。按规定设置现金日记帐,收付现金须及时逐笔登记,做到账款相符;现金开支需符合规定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三、存款管理工作。按规定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好银行存款、取款和结算工作,并及时逐笔登记;熟悉银行各种付款方式和凭证填制,严格按照银行存款管理规定办理银行结算业务;按月核对银行帐户及存款余额,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调节相符。
四、票据管理工作。按规定做好银行结算票据的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缴销工作;借用转帐票据要在借款单上注明票据编号,每月终了前,认真清理催办借出银行结算票据,防止丢失或长期不办理报账手续。
五、印章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管理财务印章,妥善保管本基金会财务专用章和现金收讫、现金付讫、转帐收讫、转帐付讫等相关印章。
六、资金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会同会计到开户银行营业柜台办理大额存款和购买国债等业务,确保资金安全;严禁挪用公款和白条抵库。
七、帐簿保管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妥善保管银行存款日记帐簿、现金日记帐簿等会计档案资料,并在工作调动、岗位调整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八、会计监督工作。积极宣传、维护国家财经制度和纪律,预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拒绝办理违反财务规定的各种结算、报销业务。
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本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加强内部会计监督,保证企业资金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货币资金是指本企业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第三条 本企业负责人对本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资金财产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章 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第四条
建立货币资金业务岗位责任制。设会计岗位和出纳岗位,明确岗位的职责权限,做到会计、出纳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五条
会计、出纳岗位,应当配备合格人员,并根据单位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六条 会计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权限是:
(一)遵守《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和内控制度。
(二)做好会计核算和复核、稽核工作。
(三)负责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
(四)负责发票(收据)的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缴销。
(五)负责保管银行存款预留印鉴卡片,定期存款凭据及会计档案资料。
(六)加强会计监督,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第七条 出纳办理货币资金的职责权限是:
(一)遵守《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出纳 制度和内控制度。
(二)做好现金库存管理、银行帐户核对和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工作。
(三)负责办理银行存款、取款、结算和财务报销,按规定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四)负责银行结算票据的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缴销。
(五)负责保管本会财务专用章。
(六)拒绝办理违反财务规定的各种结算、报销。
第八条
建立严格的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审批人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第九条 货币资金使用按以下权限审批:3000元内(含3000元)由本企业副经理审批;3000元以上由企业总经理审批。
第十条
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等重大业务活动计划,由办公室考察提出意见,秘书长拟定,理事会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一条
会计和出纳为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审批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报告。
第十二条
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一般程序为:
(一)支付申请。本会有关部门或个人办理用款时,应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有相关合同、协议、文件或证明材料的要一并附上。
(二)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三)会计负责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四)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十三条
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对于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 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现金库存限额管理制度,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十五条 本会现金的开支范围是:
(一)开展公益活动必须的现金支出,包括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资助金、慰问金等。
(二)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和参加会议、培训等按规定应交纳的费用。
(三)个人劳动报酬,包括聘用人员劳动报酬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四)向个人购买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
(五)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六)经领导批准,确实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第十六条
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本会自身的支出。
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第十七条
本会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第十八条
货币资金在开户银行办理定期储存,购买国债,须由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同时到银行营业柜台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
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
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第二十条 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第二十一条 出纳应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二十二条 出纳应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报领导处理。办公室应定期向秘书长报告存款的情况。
第四章 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切实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
(一)银行结算票据由出纳负责,按相关规定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缴销。
(二)专设银行结算票据登记簿,由出纳做好登记记录,严防空白票据遗失和被盗用。
(三)支票领用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办理。
(四)对填写错误的银行结算票据,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并按银行有关规定缴销。
(五)发票(收据)由会计负责,按相关规定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缴销。
(六)专设发票(收据)登记簿,由会计做好登记记录,严防空白发票(收据)遗失和被盗用。
(七)发票(收据)填写错误,应将发票(收据)一式几联同时作废保存,已被审查。
第二十四条 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应由出纳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建立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由监事、理事会、理事长、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根据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第二十六条 货币资金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二)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三)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办理付款业务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现象。
(四)票据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手续是否健全,票据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第二十七条 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本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本会理事会批准之日起施行。
XX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本会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本会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 基金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实行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对基金会固定资产实行合理配备、有效使用,做好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领用、检查、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并落实到相关责任人。
第四条 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登记固定资产品牌、型号、数量、购买日期等,并按规定进行明细核算。固定资产按获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第五条 固定资产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本会固定资产暂不提取减值准备。
第六条
年终由办公室主任会同财务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查清固定资产实有数量和账面数量是否相符,发现损坏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并根据情况责成相关人予以部分或全部赔偿损失,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报告领导处理。
第七条
本会固定资产购买、受赠、交易换入、融资租入和转让、报废、毁损等业务,须由办公室2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办理,固定资产的领用、借出等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八条 本办法由本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本会理事会批准之日起施行。
第3篇:财务内部控制程序
财务内部控制程序范围
本程序描述了财务内部控制的管理职责和管理要求,适用于分公司财务部。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2 国家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
2.3 国家财政部财会[2000]25 号《企业会计制度》
2.4 国家财政部财会[1996]19 号《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3 定义
会计内部控制:是指根据会计核算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及其他经济信息,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的检查和监督,以及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对财务业务处理进行审核和监督。职责
4.1 全体财务人员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讲究职业道德,维护企业利益不受侵害。
4.2 财务部门应设置内部稽核岗位,分公司的财务主管履行会计业务处理的稽核工作,财务部主任负责财务会计活动的复核工作。
4.4 内部稽核岗位主要职责:
4.4.1 审核各种原始凭证,审核凭证所附附件是否合法合规,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正确,会计分录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规定,在稽核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查明原因并进行更正处理。
4.4.2 审核内部会计报表,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作相应的备查记录,通知有关人员查明、更正、落实到位。
4.4.3 稽核人员要对稽核签署的凭证、账簿、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4.4.4 稽核人员对财务活动负有检查监督权,实施对货币资金、存货和低值易耗品、往来账款、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收入、成本与费用等经济业务的稽核。控制程序
5.1 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
5.1.1 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5.1.2 内部岗位设置避免将某项经济业务的授权、批准、执行、记录等工作集于一人,实行资产保管和会计分离、经济业务的批准和相关资产的保管分离、经营责任和记账责任分离的原则。
5.1.3 出纳员不得填制记账凭证,不得兼任除其分管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财务主管指定的账目以外的其他任
何账目的登记工作。
5.1.4 对资产及其相关的记录应有适当的保护措施,对某项资产或记录,只限于能够胜任该项工作的人员接触,未经批准的人员禁止接触。
5.2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5.2.1 经济业务是真实的,经过授权人批准的。经济业务符合公司制订的有关制度、公司内部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经批准的基本建设概算预算、有效的合同、协议等,并已经及时作了相应的记录。
5.2.2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许办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
5.2.3 遵守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对违反公司规定的事项不允许报销。
5.2.4 发现账、款不符的情况,要及时调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5.2.5 执行财务预算和目标成本管理,未列入财务预算和月度资金使用计划的业务不予开支。对于没有列入计划的不可预见开支,报公司财务部审批后,方能付款。
5.2.6 在目标成本范围内控制成本支出,加强过程中控制,发现异常或成本超支,必须及时停止业务处理,报告财务部或主管领导。
5.2.7 各种资金收入都必须纳入财务管理,坚决杜绝收入不
入帐;任何部门无权截留和挪用资金收入,不准私设小金库、私分收入搞体外循环。
5.2.8 财务人员有权对分公司的财产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相关部门应积极予以配合。
5.2.9 财务人员实施体系化管理,财务部主任在企业法人授权范围内领导财务工作。财务人员对违反财务监督规定的业务或超出权限的支出,有权不予办理并如实向领导汇报。
5.2.10 稽核岗位人员至少每月与出纳人员对库存现金和空白银行票据盘点一次;盘点应出盘点报告。
5.3 内部控制的内容
5.3.1 资产内部控制
5.3.1.1 采用合适的方法对项目部财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并将清查出的问题按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处理。
5.3.1.2 存货和低值易耗品采购是否有书面协议、合同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是否符合本公司经营管理需要,采购数量是否在定额或限额以内,质量与计量是否经过相关部门认可。
a)低值易耗品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入库手续。
b)低值易耗品否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建立领用台账。
5.3.1.3 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
a)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购建是否签订合法有效的合同、协议或其他商务文书,是否按照计划和合同、协议执行并经过恰当的审批程序。
b)固定资产的计价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偏离市价的情况,原因是否合理。
c)固定资产的报废、盘亏、盘盈、毁损、转让是否经过恰当的审批,原因是否查清,对有关责任单位或人员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处理,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是否办理了相应手续并及时收回赔款,变卖计价是否恰当并经审批,变价收入是否及时入账。
d)固定资产的数量、品种、规格是否和账面记载相符。e)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计算和账务处理是否及时正确。
5.3.2 往来账款。
5.3.2.1 往来账款的记录是否都有恰当的依据,是否有协议、是否按规定经过恰当的审批。
5.3.2.2 往来账款的收付款单位、个人或项目是否确实存在。
5.3.3 收入。
5.3.3.1 收入的确认时间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各种收入是否按照有关制度规定正确结转。
5.3.4 成本与费用
5.3.4.1 是否按照成本核算制度正确归集、计算、分摊、结转成本和费用成本计算所依据的原始记录是否齐全有效。
5.3.4.2 成本指标是否符合计划、目标、定额的规定;费用的开支是否符合制度、规定、限额、指标的规定。
5.3.4.3 应付工资是否严格按照制度和上级批准的额度计算提取;应付职工工资计算是否正确;各种代扣款项的计算依据的原始记录是否齐全有效。
5.3.5 会计报表内部控制
5.3.5.1 根据会计报表编制方法,报表数据与账簿进行核对;
5.3.5.2审核报表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
5.3.6 财务人员交接内部控制。
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财务人员恢复工作时,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5.3.7 会计电算化内部控制
5.3.7.1 软件的操作的合理授权
5.3.7.2 检查系统的安全性、保密性
5.3.7.3 定期检查科目体系
5.3.7.4 及时改版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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