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充装站收发货岗位职责(精选8篇)_收发货人员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时间:2021-07-18 07:26:38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岗位职责】

气瓶充装站收发货岗位职责(精选8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收发货人员岗位职责”。

第1篇:气瓶充装检查员岗位职责

气瓶充装检查员职责

1、进入我站充气的气瓶必须经过我站的专职检查人员检查合格后,方能在我站加气。

2、根据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所有进入我站充气的气瓶,在设计、制造、充装、运输、贮存、经销、使用和检验等方面,均应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3、对原始标记不符合规定,或钢印标志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气瓶,拒绝在我站充气。

4、经检查不合格的气瓶,当班人员有权拒绝加气,并做好记录,同时向上级有关领导汇报。

5、充装单位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充装记录,不得随意涂改,否则,拒绝加气。

6、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严禁充装:

①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度瓶内介质未确认的。②附件损坏、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③瓶内无剩余压力的。

⑤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伤,需进一步检验的。

⑥气瓶的首次充装或定期检验后的首次充装,未经置换或抽真空处理的。

⑦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气瓶或没有合格证的气瓶或由不具备相应资质企业改装的车辆或没有改装出厂合格证的车辆。⑧未停在指定位置、未熄火、未关闭视听设备和载有乘客的车辆 ⑨有报废标志的。

第2篇:气瓶充装员岗位职责

气瓶充装员岗位职责

1认真遵守执行加气(充装)站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的安全运营管理规定,并做到持证上岗。

2努力学习、了解有关天然气的基本性质、特点,掌握本岗位的具体工作任务。

3认真学习《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等规章制度和充装安全操作规程,遵章守纪,杜绝违章行为。

4正确引导车辆按指定停靠,督促司机熄火并下车等待。

5做好加气站的安全、稳定、正常运行,及LNG车载气瓶充装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载气瓶不得予以充装,并认真填写充装记录。

6对充装过程突发事故,应立即上报,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保护好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7负责充装现场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和报告。

8充装人员应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灭火器材。

第3篇:气瓶充装站管理制度

气瓶充装站管理制度

气体充装站管理制度

编 制:张永林/ 19

气瓶充装站管理制度

目录

一、设备、仪器维护保养制度 二、计量、仪表管理制度

三、充装记录和气瓶、槽车档案管理制度。四、岗位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五、消防安全制度

六、接受质监部门的监督检查制度 七、事故管理制度 八、气瓶管理制度 九、罐车管理制度 十、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十一、用户信息反馈制度

十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演练制度 十三、用户宣传教育及服务制度 十四、气瓶固定充装制度/ 19

气瓶充装站管理制度

一、设备、仪器维护保养制度

1、在站长领导下,本岗位设备由技术人员和班长、检修人员、岗位操作负责维护、检修管理,技术人员安排计划检修,随机检修的检修计划,由检修班执行,并每日上岗检查,岗位操作人员班长分工管理设备、仪器的维护保养。

2、站长定期组织一次检修平衡会,总结、平衡检修计划。3、岗位人员对分管的各类设备工具仪器衡器仪表做到定量管理,每天对它们擦拭一次,保持清洁,做到无油污、无锈蚀、无灰尘、不得与其他杂物混放。

4、设备仪器的使用者包机人,做到:“三懂”(结构、原理、性能)四会(操作、排除故障、修理、维护)。

5、工作前应先检查设备仪器是否良好,各部件是否完好,工作中要仔细观察是否有异常现象,工作后要擦净设备上的油污,需要加油的要加油润滑。

6、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阀门要及时紧固或更换迫根。

7、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造成设备仪器损坏的,应在班级内出具损坏报告,由站长组织有关人员分析、明确责任,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19

气瓶充装站管理制度

8、站长组织每月一次的设备安全检查,班组每周对设备小查一次,对维护好的表扬,对维护不好的批评并结合责任制考核。

9、现场做到定置管理、满瓶空瓶、待充装瓶待试压瓶,自备瓶必须画框分类管理摆放。二、计量、仪表管理制度

1、根据充装需要更新和新增计量衡器、流量计、压力表,由充装站提出申报、生产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市场部根据审批的仪表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采购订货。

2、正确使用维护计量仪器、仪表,不灵或超校验期的不准使用。3、地中衡磅秤、电子磅秤,应保持准确计量误差小于千分之一最大称重不得超过最大秤重量。

4、地中衡磅秤、电子磅秤校验期不超过一年。

5、压力表校验期(充装)为一年,平时发现异常情况,充装班电仪员及时送去校验。

6、磅秤使用前每天校零一次。7、流量计每一年校验一次。

三、充装记录和气瓶、槽车档案管理制度。

3.1 充装记录有:气瓶充装前后检查记录,气瓶充装记录,槽车检查、充装记录,槽车超装卸车等,充装记录由充装站保管。

3.2 气瓶、槽车档案由生产部负责管理,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妥善地保管好气瓶、槽车原始资料,合格证等,保管年限为寿命期。/ 19

气瓶充装站管理制度

3.3 气瓶、槽车充装记录保管年限为五年。

3.4 气瓶、槽车档案应摆放整齐定置管理,便于查阅。

3.5 各种记录字迹要清楚,标准化,班组每月对记录报表档案检查评比一次,车间每年一次,并结合经济责任制考核。3.6 气瓶、槽车登记注册建档要凭合格证进行。3.7 建立气瓶档、槽车案框,把试压定检的日期记上。

3.8 气瓶、槽车档案只限本公司内查阅,特殊情况外借,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四、岗位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本岗位有充装、起重、压力容器等工种(工作)属特殊工种必须遵守下列制度确保安全充装。

1、需要培训的人员、工种、数量,计划每年初向公司主管部门劳动部门申报一次、接受主管部门、劳动部门的定期的培训考核和复审。2、充装等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并接受培训教育考核,未经教育不得上岗。

3、新人员(包括新调换工种人员)入站上岗操作前,必须经公司、站、岗位安全技术教育40小时,并考试合格方可进入岗位操作。4、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职工教育的有关规定,定期组织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工程、安全技术人员每年订出充装安全技术、职工教育计划,并按计划执行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保证工作质量。5、在安全技术教育的基础上,每年由生产部组织安全考试一次,并/ 19

气瓶充装站管理制度

结合经济责任制考核。

6、建立职工教育台帐,并作为职工晋升级别的依据之一。7、每周安全技术学习一次(二小时)学习《瓶规》、《气瓶事故通报》讨论不安全因素等。

8、职工教育培训以自学为主,坚持业余为主、鼓励自学的方针,各级领导、部门应为业余自学者创造条件,对专业对口,自学成才,学以致用者给予一定的表扬和奖励。

9、对培训不合格人员,要按经济责任制考核并进行适当的补课复考,仍不合格者要停止其充装工作,经批评教育仍不称职者要调离岗位。五、消防安全制度

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搞好本岗位消防安全文明充装,业务上接受生产部的监督和指导。2、加强对各种安全装置,消防器材、防毒防护用品的管理,岗位上配备过滤式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经常检查使之处良好状态,人人会正确使用,同时岗位配备消防水管,消防2灭火器等。

3、进入充装岗位运输车辆需持当地安全部门危险品准运证,挂黄三色标志,汽车罐车要有用户经培训合格持证押运员方可充装发运。4、坚持定期组织班级安全活动、学习安全制度、安全知识充装安全规程,消防知识事故通报等,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消防安全的防范措施。

5、开展事故预案事故演习活动,充装时可能要发生难以预料或外部/ 19

气瓶充装站管理制度

原因或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泄漏、软管爆裂等每年进行事故演习一次。

6、严格动火制度,检修动火必须办理动火手续,置换分析合格方可动火,并派人监护,落实安全措施。

7、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设备检查,查出的问题要列清单限期整改,并结合经济责任制度考核。

8、发生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处理,重大事故要做好保护现场,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做好原始档案记录。9、详见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六、接受质监部门的监督检查制度

1、本站必须按质监部门监督检查,定期将充装情况向质监部门书面报告。

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部门有关气瓶、槽车充装的文件、规程、制度和规范。

3、本站接受充装单位资格申请允许,每四年换证复查一次。4、本站接受质监部门安全监察机构每年的年度监督检查。

5、在充装工作中碰到疑难问题无据可依时,应及时向部门请求报告,求得指示。七、事故管理制度

1、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抢救切断阀门防止事故扩大蔓延。2、立即报告公司,领导视情况立即报告气体防护站,消防、医院急/ 19

气瓶充装站管理制度

救。

3、发生大小事故,未遂事故都要“四不放过”原则开会分析,查出原因,教育责任者和群众,提出防范措施。4、按凯圣公司颁发的《安全管理制度》办理。八、气瓶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加强气瓶管理,保护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促进公司生产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的各项有关规定。气瓶的建挡标识、检查登记、不合格气瓶处理、使用、储存发送必须符合规定。

2、本制度只适用我公司充装站的无水氟化氢气瓶。

3、气瓶按规定定期进行技术检验。对无水氟化氢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有严重损伤等,应提前进行检验。4、气瓶的建挡标识

4.1、生产部负责对所充装的自有产权气瓶进行建挡登记; 4.2、充装站负责涂敷充装站标志、气瓶编号和打充装站标志钢印; 4.3、充装站标志报经省级质监部门备案。5、使用前,应对气瓶检查登记:

5.1、所选用的气瓶漆色、字样与所充装的气体应符合规定。5.2、瓶阀材料必须根据气瓶所装气体的性质选用。/ 19

气瓶充装站管理制度

5.3、气瓶的安全附件要齐全、完好。瓶阀应有保护装置如气瓶配戴瓶帽等。气瓶上应配戴两个防震圈。

5.4、气瓶的有关技术资料齐全,应符合检验期限。5.5、瓶体经外观检查无缺陷,能够保证安全使用。5.6、认真填写收发瓶记录和气瓶充装前、后检查表。6、不合格气瓶的处理

6.1、不合格气瓶由充装站检查人员提出申请,技术负责人确认; 6.2、不合格气瓶由生产部负责送交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定的气瓶检验站报废销毁。

7、使用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7.1、禁止对气瓶敲击、碰撞、火烤。

7.2、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7.3、气瓶不得靠近热源。

7.4、严禁更改气瓶钢印和颜色标记。7.5、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处理。8、发送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8.1、必须配戴好瓶帽、防震圈,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碰击。8.2、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加以固定。夏季要有遮阳设施,防止爆晒。8.3、车上禁止烟火,并应备有灭火器材和防毒用具。

8.4、所装介质相互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不得同车运/ 19

气瓶充装站管理制度

输。

9、储存气瓶应符合下列规定:

9.1、旋紧瓶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妥善固定。气瓶卧放应防止滚动,头部朝向一方。

9.2、盛装有毒气体的气瓶,或所装介质相互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体,必须分室储存,并在附近设有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9.3、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10、气瓶发生爆炸,瓶阀飞出,或因气瓶事故引起着火、中毒事故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九、罐车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加强罐车管理,保护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促进公司生产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各项有关规定。罐车的使用、运输、检验必须符合规定。

2、我公司符合规程所规定压力范围的罐车有无水氟化氢罐式集装箱。3、罐车按规定定期进行技术检验。定期检验分为年度检验、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年度检验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每5年进行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每2.5年进行一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做全面检验: 1、新罐车使用一年后的首次检验;/ 19

气瓶充装站管理制度

b、罐车发生重大事故或停用一年后重新投入使用的; c、罐车经重大修理改造的。

耐压试验每6年至少进行一次。罐箱框架每5年至少一次进行全面检验,每2.5年进行一次中间检验(由船级社进行检验)。4、充装前应进行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充装: 1、罐车使用证或准运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b、罐车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的; c、罐车漆色或标志不符合规定的;

d、防护用具、服装、专用检修工具和备品、备件没有随身携带的; e、随车必带的文件和资料不符合规定或与实物不符; f、罐体或安全附件、阀门等有异常。5、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禁止装卸作业: 1、遇有雷雨天气或附近有明火时; b、周围有易燃、易爆或有毒介质泄漏时; c、罐体内压力异常时。

6、罐车装卸作业后,应填写装卸记录并进行下列各项工作。1、按罐车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的要求,关闭液相气阀并上闷盖; b、检查各密封面有无泄漏; c、检查罐体内介质压力; d、对罐车充装量进行复检; e、装卸记录由押运员送达卸液单位;/ 19

气瓶充装站管理制度

f、按要求填写罐车检查记录表;

g、驾驶员必须亲自确认罐车与装卸装置的所有连接件口径妥善分离,才准启动车体。

7、罐车行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管理法规的规定; b、押运员必须随车押运;

c、不准拖带挂车,不得携带其它危险品,严禁其他人搭车; d、车上禁止吸烟;

e、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等必须注意标高并减速行驶。8、安全附件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安全阀每年检验一次。爆破片就定期更换,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应为罐体设计压力的1.05~1.1倍,安全阀的额定排放压力不得高于罐体设计压力的1.2倍,回座压力应不低于开户压力的0.8倍,开启高度应不小于阀座口径的1/4。9、充装用装卸软管必须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进行气压试验时,试验压力为1.15倍罐体的设计压力。十、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管道、气瓶、行车、电梯)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证其安全使用与稳定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规定了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管道、气瓶、行车、电梯)及安全附件的购置、安装、验收、使用维护、修理检验及安全附件调校等管理内容。/ 19

气瓶充装站管理制度

2、管理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管道、气瓶、行车、电梯)的主要依据是: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化工企业压力管道管理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起重机械监察检验规程》以及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条例、规定。

3、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符合上述依据中规定的各种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管道、气瓶、行车、电梯)。

4、设备副总经理是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管道、气瓶、行车、电梯)的技术总负责人,生产部是主管部门,负责全公司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管道、气瓶、行车、电梯)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并对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实施监督。生产部应设专人负责技术管理工作,并做好检测计划的编制、落实和统计报表的编报;车间机械员在分管主任领导下负责本车间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管道、气瓶、行车、电梯)的日常管理。

5、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管道、气瓶、行车、电梯)的购置、安装与验收管理。

5.1需新购置压力容器(管道、气瓶、行车),必须向有制造资格的厂家订购,并取得完整的技术资料。对重要压力容器,有必要时可派驻厂代表进行质量监督。

5.2不得安排无制造资格的单位制造压力容器(管道、气瓶、行车)。有制造资格的单位,必须有效地运行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制造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并建立完整的原始资料,确保制造质量。

5.3新压力容器(管道、气瓶、行车)在安装、投用前,必须仔细检查核实出厂资料及其内容是否齐全正确,检查其规格型号是否正确、表面是否有伤痕、接管及法兰的规格与位置是否正确及其它质量/ 19

气瓶充装站管理制度

要求是否达标等,并按规定决定是否进行无损检测复检。

5.4压力容器、管道安装后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安装单位须提交全面的竣工资料。验收合格后,生产部将相关的压力容器资料逐级上报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取得压力容器使用证后,方可投入试车、生产。

5.5压力容器(管道、气瓶)移装(变更工艺条件后)、调拨时应及时移交使用、检验、修理改造、事故等档案资料。

6、压力容器(管道、气瓶)的使用与维护管理

6.1生产部必须逐台建立全公司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阀技术档案;车间建立本车间的压力容器(管道、气瓶)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压力容器(气瓶)登记表、使用证、制造安装相关资料、修理改造、检修检测、安全装置校验记录及压力管道空视图、安装管理系统等。

6.2市场部应建立气瓶台账,设专人负责产品气瓶的周转管理工作,负责收取气瓶使用押金、气瓶检验费、清洗费、损坏赔偿金的开票和催款,做好气瓶附件的管理、气瓶的周转返回工作,督促客户和承运单位严格执行《气瓶安全监督》中有关“运输、储存和使用”方面的条款规定。

6.3压力容器(管道、气瓶)使用前,必须根据其技术特性和生产工艺要求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规程内容至少包括操作工艺指标、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巡回检查的要求和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与防范处理对策。

6.4压力容器(气瓶)操作(或充装、检验)人员必须掌握岗位操作法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经主管部门特殊工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6.5落实压力容器、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责任,加强巡回检查。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控制工艺指标,严防容器超温、超压运行。/ 19

气瓶充装站管理制度

6.6气瓶充装前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气瓶检查,确认为合格气瓶后方可充装。否则须经抽空清洗或检验,合格后方可充装。

6.7发生以下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员工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停止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管道、行车)运行或气体充装:

6.7.1 工作压力或温度超过允许值,采取措施仍不能恢复正常时;

6.7.2 主要承压元件或根部阀产生裂纹、变形、泄漏危及安全运行时;

6.7.3 岗位发生火灾或相邻设备发生事故已威胁到安全运行时; 6.7.4 发生安全操作规程中不允许继续运行的其它情况。6.8严禁将压力容器和管道用作起重作业的锚点、电焊零线。7、压力容器(管道、气瓶、行车)的检验与维修管理 7.1生产部每年11月15日前负责编制下年度压力容器的检验计划,经设备副总经理批准后报衢州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并负责组织实施。

7.2压力容器必须按照相应的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定期进行检验,在使用过程中有严重损伤或腐蚀的应提前检验。

7.3在进行设备大、中修和系统停车检修时,必须落实并完成相关压力容器的检验检修工作。

7.4压力容器的改造、缺陷返修方案与压力容器的降级、报废,实行分级审批的办法:

7.4.1、I、类压力容器的检修方案由车间机械员提出,车间分管主任批准后实施,报生产部备案;类压力容器的检修方案由车间机械员提出,车间分管主任审查后,经生产部审核、设备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7.4.2、压力容器的改造与压力容器的降级、报废办理设备变动/ 19

气瓶充装站管理制度

手续。

7.5车间根据气瓶周转情况,检验本公司到期瓶,并做好台账记录,每年12月底上报生产部:

7.5.1气瓶检验数量; 7.5.2、全年气瓶附件使用量; 7.5.3、全年气瓶防腐情况; 7.5.4、全年气瓶周转情况;

7.6压力容器(管道、气瓶)发生事故按设备事故管理制度执行。8、压力容器(管道、气瓶)的安全附件管理

8.1安全阀(爆破片)的排放能力必须大于或等于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泄放量。选型和配置必须符合《压力容器安全监督规程》、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的有关规定。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规格型号或拆除。确需变动的,必须进行校验或提出申请,并报设备副总经理批准。

8.2安全阀与容器之间及安全阀后装设截止阀的,运行期间必须处于全开位置并加铅封。如需动用该阀,应经车间分管主任审核后,指派专人操作,并做好操作台账记录。

8.3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其开启压力一般为工作压力的1.05-1.1倍,其所用压力表的精度不低于1级,并作好铅封和台账记录。保管好安全阀校验报告并及时登记记录,存档保存至年底汇总,交生产部存档。

8.4爆破片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对已腐蚀或超压未爆的爆破片应及时更换。

8.5压力表的精度等级,I类容器不低于2.5级,、类容器不低于1.5级;其量程应为量高工作压力的1.5-3.0倍;其大小和位置要便于观察。压力表按定检要求定期检验,并应有铅封和有效标签。/ 19

气瓶充装站管理制度

8.6液位计的承压部件在安装前必须进行1.5倍工作压力的水压强度试验,对用于易燃、毒性为极度、高度危害介质上的液位计应尽可能改用自动液位计。

9、起重机械(行车、电梯)的管理

9.1各种不同规格型号的起重机械都要按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装设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

9.2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并执行起重机械的操作维护、检修检验和交接班等规章制度和安全规程。在起重机械的明显位置应设置金属标牌,标明名称、型号、额定起重能力等内容。

9.3起重机械安装或购置后必须进行质量验收,生产部将起重机械的相关资料逐级上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取得起重机械使用证后,方可投入试车、生产使用。

9.4使用单位负责其分管的起重机械登记建档,并负责日常维护管理等。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掌握操作法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所使用的起重面机械必须做到“四懂三会”(懂性能、懂结构、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殊工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9.5起重机械的工作地点要有足够照明和吊运通道,并应与附近设备、建筑物和电气线路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9.6生产部负责对起重机械逐台进行登记和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图纸等原始技术资料,以及历次技术检验报告、大(中)修理记录、改变原设计性能及事故记录等。生产部按《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要求,编制起重机械检验计划并组织实施。

9.7起重机械的大、中修计划列入设备检修计划,由生产部委外实施,检修单位必须持有起重专业安装、检修许可证,检修完毕由生产/ 19

气瓶充装站管理制度

部、使用单位共同验收。

9.8如需对起重机械进行重大改造或改变原设计性能时,必须根据《起重机械设计规范》由生产部提出改造方案、委托设计图纸、计算书和质量保证措施,经设备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并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后,方可投入改造。

9.9应定期对起重机械进行技术检查和检验,检查和检验的周期与内容按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十一、用户信息反馈制度

1、市场部营销人员在进行我公司产品销售的过程中,应对用户反馈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并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2、用户反馈的内容:

1)、对本公司产品质量的反馈;

2)、对本公司生产及销售工作建设性意见的反馈;

3)、对其它相关工作的反馈。

3、用户可利用电话、口头或书面等方式反馈信息。

4、市场部应及时对用户反馈信息进行登记,对用户提出的质量疑问或投诉,应与相关部门协商妥善解决,并认真填写《客户意见处理表》。十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演练制度

1、为增强全体员工的应急意识和特殊情况下的应对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19

气瓶充装站管理制度

3、应急演练时间安排在每年五月份安全生产月期间进行。4、应急演练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落实。

5、演练结束后,应当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十三、用户宣传教育及服务制度

1、充装站必须向用户宣传安全使用知识和危险性警示要求。2、协助解决用户在使用中出现的疑难问题。3、向用户提供气瓶,并对气瓶的安全全面负责。4、配合气瓶安全事故的调查。十四、气瓶固定充装制度

1、根据国家新《瓶则》规定认真执行固定充装制度,不得充装其它单位和个人的气瓶。

2、积极主动和客户签定固定充装协议,做好优质服务。/ 19

第4篇:气瓶充装站管理制度

气体充装站管理制度

编 制:张永林

目录

一、设备、仪器维护保养制度 二、计量、仪表管理制度

三、充装记录和气瓶、槽车档案管理制度。四、岗位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五、消防安全制度

六、接受质监部门的监督检查制度 七、事故管理制度 八、气瓶管理制度 九、罐车管理制度 十、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十一、用户信息反馈制度

十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演练制度 十三、用户宣传教育及服务制度 十四、气瓶固定充装制度

一、设备、仪器维护保养制度

1、在站长领导下,本岗位设备由技术人员和班长、检修人员、岗位操作负责维护、检修管理,技术人员安排计划检修,随机检修的检修计划,由检修班执行,并每日上岗检查,岗位操作人员班长分工管理设备、仪器的维护保养。

2、站长定期组织一次检修平衡会,总结、平衡检修计划。3、岗位人员对分管的各类设备工具仪器衡器仪表做到定量管理,每天对它们擦拭一次,保持清洁,做到无油污、无锈蚀、无灰尘、不得与其他杂物混放。

4、设备仪器的使用者包机人,做到:“三懂”(结构、原理、性能)四会(操作、排除故障、修理、维护)。

5、工作前应先检查设备仪器是否良好,各部件是否完好,工作中要仔细观察是否有异常现象,工作后要擦净设备上的油污,需要加油的要加油润滑。

6、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阀门要及时紧固或更换迫根。

7、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造成设备仪器损坏的,应在班级内出具损坏报告,由站长组织有关人员分析、明确责任,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8、站长组织每月一次的设备安全检查,班组每周对设备小查一次,对维护好的表扬,对维护不好的批评并结合责任制考核。

9、现场做到定置管理、满瓶空瓶、待充装瓶待试压瓶,自备瓶必须画框分类管理摆放。二、计量、仪表管理制度

1、根据充装需要更新和新增计量衡器、流量计、压力表,由充装站提出申报、生产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市场部根据审批的仪表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采购订货。

2、正确使用维护计量仪器、仪表,不灵或超校验期的不准使用。3、地中衡磅秤、电子磅秤,应保持准确计量误差小于千分之一最大称重不得超过最大秤重量。

4、地中衡磅秤、电子磅秤校验期不超过一年。

5、压力表校验期(充装)为一年,平时发现异常情况,充装班电仪员及时送去校验。

6、磅秤使用前每天校零一次。7、流量计每一年校验一次。

三、充装记录和气瓶、槽车档案管理制度。

3.1 充装记录有:气瓶充装前后检查记录,气瓶充装记录,槽车检查、充装记录,槽车超装卸车等,充装记录由充装站保管。

3.2 气瓶、槽车档案由生产部负责管理,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妥善地保管好气瓶、槽车原始资料,合格证等,保管年限为寿命期。3.3 气瓶、槽车充装记录保管年限为五年。3.4 气瓶、槽车档案应摆放整齐定置管理,便于查阅。

3.5 各种记录字迹要清楚,标准化,班组每月对记录报表档案检查评比一次,车间每年一次,并结合经济责任制考核。3.6 气瓶、槽车登记注册建档要凭合格证进行。3.7 建立气瓶档、槽车案框,把试压定检的日期记上。

3.8 气瓶、槽车档案只限本公司内查阅,特殊情况外借,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四、岗位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本岗位有充装、起重、压力容器等工种(工作)属特殊工种必须遵守下列制度确保安全充装。

1、需要培训的人员、工种、数量,计划每年初向公司主管部门劳动部门申报一次、接受主管部门、劳动部门的定期的培训考核和复审。2、充装等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并接受培训教育考核,未经教育不得上岗。

3、新人员(包括新调换工种人员)入站上岗操作前,必须经公司、站、岗位安全技术教育40小时,并考试合格方可进入岗位操作。4、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职工教育的有关规定,定期组织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工程、安全技术人员每年订出充装安全技术、职工教育计划,并按计划执行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保证工作质量。5、在安全技术教育的基础上,每年由生产部组织安全考试一次,并结合经济责任制考核。6、建立职工教育台帐,并作为职工晋升级别的依据之一。7、每周安全技术学习一次(二小时)学习《瓶规》、《气瓶事故通报》讨论不安全因素等。

8、职工教育培训以自学为主,坚持业余为主、鼓励自学的方针,各级领导、部门应为业余自学者创造条件,对专业对口,自学成才,学以致用者给予一定的表扬和奖励。

9、对培训不合格人员,要按经济责任制考核并进行适当的补课复考,仍不合格者要停止其充装工作,经批评教育仍不称职者要调离岗位。五、消防安全制度

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搞好本岗位消防安全文明充装,业务上接受生产部的监督和指导。2、加强对各种安全装置,消防器材、防毒防护用品的管理,岗位上配备过滤式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经常检查使之处良好状态,人人会正确使用,同时岗位配备消防水管,消防CO2灭火器等。

3、进入充装岗位运输车辆需持当地安全部门危险品准运证,挂黄三色标志,汽车罐车要有用户经培训合格持证押运员方可充装发运。4、坚持定期组织班级安全活动、学习安全制度、安全知识充装安全规程,消防知识事故通报等,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消防安全的防范措施。

5、开展事故预案事故演习活动,充装时可能要发生难以预料或外部原因或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泄漏、软管爆裂等每年进行事故演习一次。

6、严格动火制度,检修动火必须办理动火手续,置换分析合格方可动火,并派人监护,落实安全措施。

7、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设备检查,查出的问题要列清单限期整改,并结合经济责任制度考核。

8、发生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处理,重大事故要做好保护现场,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做好原始档案记录。9、详见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六、接受质监部门的监督检查制度

1、本站必须按质监部门监督检查,定期将充装情况向质监部门书面报告。

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部门有关气瓶、槽车充装的文件、规程、制度和规范。

3、本站接受充装单位资格申请允许,每四年换证复查一次。4、本站接受质监部门安全监察机构每年的年度监督检查。

5、在充装工作中碰到疑难问题无据可依时,应及时向部门请求报告,求得指示。七、事故管理制度

1、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抢救切断阀门防止事故扩大蔓延。2、立即报告公司,领导视情况立即报告气体防护站,消防、医院急救。3、发生大小事故,未遂事故都要“四不放过”原则开会分析,查出原因,教育责任者和群众,提出防范措施。4、按凯圣公司颁发的《安全管理制度》办理。八、气瓶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加强气瓶管理,保护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促进公司生产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的各项有关规定。气瓶的建挡标识、检查登记、不合格气瓶处理、使用、储存发送必须符合规定。

2、本制度只适用我公司充装站的无水氟化氢气瓶。

3、气瓶按规定定期进行技术检验。对无水氟化氢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有严重损伤等,应提前进行检验。4、气瓶的建挡标识

4.1、生产部负责对所充装的自有产权气瓶进行建挡登记; 4.2、充装站负责涂敷充装站标志、气瓶编号和打充装站标志钢印; 4.3、充装站标志报经省级质监部门备案。5、使用前,应对气瓶检查登记:

5.1、所选用的气瓶漆色、字样与所充装的气体应符合规定。5.2、瓶阀材料必须根据气瓶所装气体的性质选用。

5.3、气瓶的安全附件要齐全、完好。瓶阀应有保护装置如气瓶配戴瓶帽等。气瓶上应配戴两个防震圈。

5.4、气瓶的有关技术资料齐全,应符合检验期限。5.5、瓶体经外观检查无缺陷,能够保证安全使用。5.6、认真填写收发瓶记录和气瓶充装前、后检查表。6、不合格气瓶的处理

6.1、不合格气瓶由充装站检查人员提出申请,技术负责人确认; 6.2、不合格气瓶由生产部负责送交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定的气瓶检验站报废销毁。

7、使用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7.1、禁止对气瓶敲击、碰撞、火烤。

7.2、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7.3、气瓶不得靠近热源。

7.4、严禁更改气瓶钢印和颜色标记。7.5、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处理。8、发送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8.1、必须配戴好瓶帽、防震圈,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碰击。8.2、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加以固定。夏季要有遮阳设施,防止爆晒。8.3、车上禁止烟火,并应备有灭火器材和防毒用具。

8.4、所装介质相互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9、储存气瓶应符合下列规定:

9.1、旋紧瓶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妥善固定。气瓶卧放应防止滚动,头部朝向一方。

9.2、盛装有毒气体的气瓶,或所装介质相互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体,必须分室储存,并在附近设有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9.3、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10、气瓶发生爆炸,瓶阀飞出,或因气瓶事故引起着火、中毒事故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九、罐车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加强罐车管理,保护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促进公司生产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各项有关规定。罐车的使用、运输、检验必须符合规定。

2、我公司符合规程所规定压力范围的罐车有无水氟化氢罐式集装箱。3、罐车按规定定期进行技术检验。定期检验分为年度检验、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年度检验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每5年进行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每2.5年进行一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做全面检验: 1、新罐车使用一年后的首次检验;

b、罐车发生重大事故或停用一年后重新投入使用的; c、罐车经重大修理改造的。

耐压试验每6年至少进行一次。罐箱框架每5年至少一次进行全面检验,每2.5年进行一次中间检验(由船级社进行检验)。4、充装前应进行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充装: 1、罐车使用证或准运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b、罐车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的; c、罐车漆色或标志不符合规定的;

d、防护用具、服装、专用检修工具和备品、备件没有随身携带的; e、随车必带的文件和资料不符合规定或与实物不符; f、罐体或安全附件、阀门等有异常。5、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禁止装卸作业: 1、遇有雷雨天气或附近有明火时; b、周围有易燃、易爆或有毒介质泄漏时; c、罐体内压力异常时。

6、罐车装卸作业后,应填写装卸记录并进行下列各项工作。1、按罐车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的要求,关闭液相气阀并上闷盖; b、检查各密封面有无泄漏; c、检查罐体内介质压力; d、对罐车充装量进行复检; e、装卸记录由押运员送达卸液单位; f、按要求填写罐车检查记录表; g、驾驶员必须亲自确认罐车与装卸装置的所有连接件口径妥善分离,才准启动车体。

7、罐车行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管理法规的规定; b、押运员必须随车押运;

c、不准拖带挂车,不得携带其它危险品,严禁其他人搭车; d、车上禁止吸烟;

e、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等必须注意标高并减速行驶。8、安全附件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安全阀每年检验一次。爆破片就定期更换,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应为罐体设计压力的1.05~1.1倍,安全阀的额定排放压力不得高于罐体设计压力的1.2倍,回座压力应不低于开户压力的0.8倍,开启高度应不小于阀座口径的1/4。9、充装用装卸软管必须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进行气压试验时,试验压力为1.15倍罐体的设计压力。十、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管道、气瓶、行车、电梯)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证其安全使用与稳定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规定了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管道、气瓶、行车、电梯)及安全附件的购置、安装、验收、使用维护、修理检验及安全附件调校等管理内容。

2、管理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管道、气瓶、行车、电梯)的主要依据是: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化工企业压力管道管理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起重机械监察检验规程》以及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条例、规定。

3、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符合上述依据中规定的各种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管道、气瓶、行车、电梯)。

4、设备副总经理是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管道、气瓶、行车、电梯)的技术总负责人,生产部是主管部门,负责全公司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管道、气瓶、行车、电梯)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并对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实施监督。生产部应设专人负责技术管理工作,并做好检测计划的编制、落实和统计报表的编报;车间机械员在分管主任领导下负责本车间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管道、气瓶、行车、电梯)的日常管理。

5、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管道、气瓶、行车、电梯)的购置、安装与验收管理。

5.1需新购置压力容器(管道、气瓶、行车),必须向有制造资格的厂家订购,并取得完整的技术资料。对重要压力容器,有必要时可派驻厂代表进行质量监督。

5.2不得安排无制造资格的单位制造压力容器(管道、气瓶、行车)。有制造资格的单位,必须有效地运行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制造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并建立完整的原始资料,确保制造质量。

5.3新压力容器(管道、气瓶、行车)在安装、投用前,必须仔细检查核实出厂资料及其内容是否齐全正确,检查其规格型号是否正确、表面是否有伤痕、接管及法兰的规格与位置是否正确及其它质量要求是否达标等,并按规定决定是否进行无损检测复检。5.4压力容器、管道安装后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安装单位须提交全面的竣工资料。验收合格后,生产部将相关的压力容器资料逐级上报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取得压力容器使用证后,方可投入试车、生产。

5.5压力容器(管道、气瓶)移装(变更工艺条件后)、调拨时应及时移交使用、检验、修理改造、事故等档案资料。

6、压力容器(管道、气瓶)的使用与维护管理

6.1生产部必须逐台建立全公司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阀技术档案;车间建立本车间的压力容器(管道、气瓶)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压力容器(气瓶)登记表、使用证、制造安装相关资料、修理改造、检修检测、安全装置校验记录及压力管道空视图、安装管理系统等。

6.2市场部应建立气瓶台账,设专人负责产品气瓶的周转管理工作,负责收取气瓶使用押金、气瓶检验费、清洗费、损坏赔偿金的开票和催款,做好气瓶附件的管理、气瓶的周转返回工作,督促客户和承运单位严格执行《气瓶安全监督》中有关“运输、储存和使用”方面的条款规定。

6.3压力容器(管道、气瓶)使用前,必须根据其技术特性和生产工艺要求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规程内容至少包括操作工艺指标、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巡回检查的要求和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与防范处理对策。

6.4压力容器(气瓶)操作(或充装、检验)人员必须掌握岗位操作法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经主管部门特殊工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6.5落实压力容器、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责任,加强巡回检查。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控制工艺指标,严防容器超温、超压运行。

6.6气瓶充装前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气瓶检查,确认为合格气瓶后方可充装。否则须经抽空清洗或检验,合格后方可充装。

6.7发生以下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员工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停止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管道、行车)运行或气体充装:

6.7.1 工作压力或温度超过允许值,采取措施仍不能恢复正常时;

6.7.2 主要承压元件或根部阀产生裂纹、变形、泄漏危及安全运行时;

6.7.3 岗位发生火灾或相邻设备发生事故已威胁到安全运行时; 6.7.4 发生安全操作规程中不允许继续运行的其它情况。6.8严禁将压力容器和管道用作起重作业的锚点、电焊零线。7、压力容器(管道、气瓶、行车)的检验与维修管理 7.1生产部每年11月15日前负责编制下年度压力容器的检验计划,经设备副总经理批准后报衢州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并负责组织实施。

7.2压力容器必须按照相应的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定期进行检验,在使用过程中有严重损伤或腐蚀的应提前检验。

7.3在进行设备大、中修和系统停车检修时,必须落实并完成相关压力容器的检验检修工作。

7.4压力容器的改造、缺陷返修方案与压力容器的降级、报废,实行分级审批的办法:

7.4.1、I、II类压力容器的检修方案由车间机械员提出,车间分管主任批准后实施,报生产部备案;III类压力容器的检修方案由车间机械员提出,车间分管主任审查后,经生产部审核、设备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7.4.2、压力容器的改造与压力容器的降级、报废办理设备变动手续。7.5车间根据气瓶周转情况,检验本公司到期瓶,并做好台账记录,每年12月底上报生产部:

7.5.1气瓶检验数量; 7.5.2、全年气瓶附件使用量; 7.5.3、全年气瓶防腐情况; 7.5.4、全年气瓶周转情况;

7.6压力容器(管道、气瓶)发生事故按设备事故管理制度执行。8、压力容器(管道、气瓶)的安全附件管理

8.1安全阀(爆破片)的排放能力必须大于或等于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泄放量。选型和配置必须符合《压力容器安全监督规程》、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的有关规定。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规格型号或拆除。确需变动的,必须进行校验或提出申请,并报设备副总经理批准。

8.2安全阀与容器之间及安全阀后装设截止阀的,运行期间必须处于全开位置并加铅封。如需动用该阀,应经车间分管主任审核后,指派专人操作,并做好操作台账记录。

8.3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其开启压力一般为工作压力的1.05-1.1倍,其所用压力表的精度不低于1级,并作好铅封和台账记录。保管好安全阀校验报告并及时登记记录,存档保存至年底汇总,交生产部存档。

8.4爆破片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对已腐蚀或超压未爆的爆破片应及时更换。

8.5压力表的精度等级,I类容器不低于2.5级,II、III类容器不低于1.5级;其量程应为量高工作压力的1.5-3.0倍;其大小和位置要便于观察。压力表按定检要求定期检验,并应有铅封和有效标签。

8.6液位计的承压部件在安装前必须进行1.5倍工作压力的水压强度试验,对用于易燃、毒性为极度、高度危害介质上的液位计应尽可能改用自动液位计。

9、起重机械(行车、电梯)的管理

9.1各种不同规格型号的起重机械都要按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装设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

9.2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并执行起重机械的操作维护、检修检验和交接班等规章制度和安全规程。在起重机械的明显位置应设置金属标牌,标明名称、型号、额定起重能力等内容。

9.3起重机械安装或购置后必须进行质量验收,生产部将起重机械的相关资料逐级上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取得起重机械使用证后,方可投入试车、生产使用。

9.4使用单位负责其分管的起重机械登记建档,并负责日常维护管理等。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掌握操作法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所使用的起重面机械必须做到“四懂三会”(懂性能、懂结构、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殊工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9.5起重机械的工作地点要有足够照明和吊运通道,并应与附近设备、建筑物和电气线路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9.6生产部负责对起重机械逐台进行登记和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图纸等原始技术资料,以及历次技术检验报告、大(中)修理记录、改变原设计性能及事故记录等。生产部按《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要求,编制起重机械检验计划并组织实施。

9.7起重机械的大、中修计划列入设备检修计划,由生产部委外实施,检修单位必须持有起重专业安装、检修许可证,检修完毕由生产部、使用单位共同验收。9.8如需对起重机械进行重大改造或改变原设计性能时,必须根据《起重机械设计规范》由生产部提出改造方案、委托设计图纸、计算书和质量保证措施,经设备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并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后,方可投入改造。

9.9应定期对起重机械进行技术检查和检验,检查和检验的周期与内容按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十一、用户信息反馈制度

1、市场部营销人员在进行我公司产品销售的过程中,应对用户反馈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并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2、用户反馈的内容:

1)、对本公司产品质量的反馈;

2)、对本公司生产及销售工作建设性意见的反馈;

3)、对其它相关工作的反馈。

3、用户可利用电话、口头或书面等方式反馈信息。

4、市场部应及时对用户反馈信息进行登记,对用户提出的质量疑问或投诉,应与相关部门协商妥善解决,并认真填写《客户意见处理表》。十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演练制度

1、为增强全体员工的应急意识和特殊情况下的应对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演练。3、应急演练时间安排在每年五月份安全生产月期间进行。4、应急演练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落实。

5、演练结束后,应当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十三、用户宣传教育及服务制度

1、充装站必须向用户宣传安全使用知识和危险性警示要求。2、协助解决用户在使用中出现的疑难问题。3、向用户提供气瓶,并对气瓶的安全全面负责。4、配合气瓶安全事故的调查。十四、气瓶固定充装制度

1、根据国家新《瓶则》规定认真执行固定充装制度,不得充装其它单位和个人的气瓶。

第5篇:气瓶充装站管理制度.

气体充装站管理制度

编 制:张永林

目录

一、设备、仪器维护保养制度

二、计量、仪表管理制度

三、充装记录和气瓶、槽车档案管理制度。

四、岗位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五、消防安全制度

六、接受质监部门的监督检查制度

七、事故管理制度

八、气瓶管理制度

九、罐车管理制度

十、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十一、用户信息反馈制度

十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演练制度

十三、用户宣传教育及服务制度

十四、气瓶固定充装制度

一、设备、仪器维护保养制度

1、在站长领导下,本岗位设备由技术人员和班长、检修人员、岗位操作负责维护、检修管理,技术人员安排计划检修,随机检修的检修计划,由检修班执行,并每日上岗检查,岗位操作人员班长分工管理设备、仪器的维护保养。

2、站长定期组织一次检修平衡会,总结、平衡检修计划。

3、岗位人员对分管的各类设备工具仪器衡器仪表做到定量管理,每天对它们擦拭一次,保持清洁,做到无油污、无锈蚀、无灰尘、不得与其他杂物混放。

4、设备仪器的使用者包机人,做到:“三懂”(结构、原理、性能)四会(操作、排除故障、修理、维护)。

5、工作前应先检查设备仪器是否良好,各部件是否完好,工作中要仔细观察是否有异常现象,工作后要擦净设备上的油污,需要加油的要加油润滑。

6、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阀门要及时紧固或更换迫根。

7、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造成设备仪器损坏的,应在班级内出具损坏报告,由站长组织有关人员分析、明确责任,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8、站长组织每月一次的设备安全检查,班组每周对设备小查一次,对维护好的表扬,对维护不好的批评并结合责任制考核。

9、现场做到定置管理、满瓶空瓶、待充装瓶待试压瓶,自备瓶必须画框分类管理摆放。

二、计量、仪表管理制度

1、根据充装需要更新和新增计量衡器、流量计、压力表,由充装站提出申报、生产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市场部根据审批的仪表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采购订货。

2、正确使用维护计量仪器、仪表,不灵或超校验期的不准使用。3、地中衡磅秤、电子磅秤,应保持准确计量误差小于千分之一最大称重不得超过最大秤重量。

4、地中衡磅秤、电子磅秤校验期不超过一年。

5、压力表校验期(充装)为一年,平时发现异常情况,充装班电仪员及时送去校验。

6、磅秤使用前每天校零一次。

7、流量计每一年校验一次。

三、充装记录和气瓶、槽车档案管理制度。

3.1 充装记录有:气瓶充装前后检查记录,气瓶充装记录,槽车检查、充装记录,槽车超装卸车等,充装记录由充装站保管。3.2 气瓶、槽车档案由生产部负责管理,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妥善地保管好气瓶、槽车原始资料,合格证等,保管年限为寿命期。3.3 气瓶、槽车充装记录保管年限为五年。

3.4 气瓶、槽车档案应摆放整齐定置管理,便于查阅。

3.5 各种记录字迹要清楚,标准化,班组每月对记录报表档案检查评比一次,车间每年一次,并结合经济责任制考核。3.6 气瓶、槽车登记注册建档要凭合格证进行。3.7 建立气瓶档、槽车案框,把试压定检的日期记上。

3.8 气瓶、槽车档案只限本公司内查阅,特殊情况外借,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四、岗位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本岗位有充装、起重、压力容器等工种(工作)属特殊工种必须遵守下列制度确保安全充装。

1、需要培训的人员、工种、数量,计划每年初向公司主管部门劳动部门申报一次、接受主管部门、劳动部门的定期的培训考核和复审。

2、充装等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并接受培训教育考核,未经教育不得上岗。

3、新人员(包括新调换工种人员)入站上岗操作前,必须经公司、站、岗位安全技术教育40小时,并考试合格方可进入岗位操作。

4、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职工教育的有关规定,定期组织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工程、安全技术人员每年订出充装安全技术、职工教育计划,并按计划执行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保证工作质量。

5、在安全技术教育的基础上,每年由生产部组织安全考试一次,并结合经济责任制考核。

6、建立职工教育台帐,并作为职工晋升级别的依据之一。7、每周安全技术学习一次(二小时)学习《瓶规》、《气瓶事故通报》讨论不安全因素等。

8、职工教育培训以自学为主,坚持业余为主、鼓励自学的方针,各级领导、部门应为业余自学者创造条件,对专业对口,自学成才,学以致用者给予一定的表扬和奖励。

9、对培训不合格人员,要按经济责任制考核并进行适当的补课复考,仍不合格者要停止其充装工作,经批评教育仍不称职者要调离岗位。

五、消防安全制度

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搞好本岗位消防安全文明充装,业务上接受生产部的监督和指导。

2、加强对各种安全装置,消防器材、防毒防护用品的管理,岗位上配备过滤式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经常检查使之处良好状态,人人会正确使用,同时岗位配备消防水管,消防CO2灭火器等。

3、进入充装岗位运输车辆需持当地安全部门危险品准运证,挂黄三色标志,汽车罐车要有用户经培训合格持证押运员方可充装发运。4、坚持定期组织班级安全活动、学习安全制度、安全知识充装安全规程,消防知识事故通报等,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消防安全的防范措施。

5、开展事故预案事故演习活动,充装时可能要发生难以预料或外部原因或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泄漏、软管爆裂等每年进行事故演习一次。

6、严格动火制度,检修动火必须办理动火手续,置换分析合格方可动火,并派人监护,落实安全措施。

7、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设备检查,查出的问题要列清单限期整改,并结合经济责任制度考核。

8、发生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处理,重大事故要做好保护现场,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做好原始档案记录。

9、详见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六、接受质监部门的监督检查制度

1、本站必须按质监部门监督检查,定期将充装情况向质监部门书面报告。

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部门有关气瓶、槽车充装的文件、规程、制度和规范。

3、本站接受充装单位资格申请允许,每四年换证复查一次。

4、本站接受质监部门安全监察机构每年的年度监督检查。

5、在充装工作中碰到疑难问题无据可依时,应及时向部门请求报告,求得指示。

七、事故管理制度

1、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抢救切断阀门防止事故扩大蔓延。

2、立即报告公司,领导视情况立即报告气体防护站,消防、医院急救。

3、发生大小事故,未遂事故都要“四不放过”原则开会分析,查出原因,教育责任者和群众,提出防范措施。

4、按凯圣公司颁发的《安全管理制度》办理。

八、气瓶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加强气瓶管理,保护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促进公司生产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的各项有关规定。气瓶的建挡标识、检查登记、不合格气瓶处理、使用、储存发送必须符合规定。

2、本制度只适用我公司充装站的无水氟化氢气瓶。

3、气瓶按规定定期进行技术检验。对无水氟化氢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有严重损伤等,应提前进行检验。

4、气瓶的建挡标识

4.1、生产部负责对所充装的自有产权气瓶进行建挡登记; 4.2、充装站负责涂敷充装站标志、气瓶编号和打充装站标志钢印; 4.3、充装站标志报经省级质监部门备案。

5、使用前,应对气瓶检查登记: 5.1、所选用的气瓶漆色、字样与所充装的气体应符合规定。5.2、瓶阀材料必须根据气瓶所装气体的性质选用。

5.3、气瓶的安全附件要齐全、完好。瓶阀应有保护装置如气瓶配戴瓶帽等。气瓶上应配戴两个防震圈。

5.4、气瓶的有关技术资料齐全,应符合检验期限。5.5、瓶体经外观检查无缺陷,能够保证安全使用。5.6、认真填写收发瓶记录和气瓶充装前、后检查表。

6、不合格气瓶的处理

6.1、不合格气瓶由充装站检查人员提出申请,技术负责人确认; 6.2、不合格气瓶由生产部负责送交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定的气瓶检验站报废销毁。

7、使用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7.1、禁止对气瓶敲击、碰撞、火烤。

7.2、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7.3、气瓶不得靠近热源。

7.4、严禁更改气瓶钢印和颜色标记。7.5、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处理。

8、发送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8.1、必须配戴好瓶帽、防震圈,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碰击。8.2、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加以固定。夏季要有遮阳设施,防止爆晒。8.3、车上禁止烟火,并应备有灭火器材和防毒用具。

8.4、所装介质相互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

9、储存气瓶应符合下列规定:

9.1、旋紧瓶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妥善固定。气瓶卧放应防止滚动,头部朝向一方。

9.2、盛装有毒气体的气瓶,或所装介质相互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体,必须分室储存,并在附近设有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9.3、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10、气瓶发生爆炸,瓶阀飞出,或因气瓶事故引起着火、中毒事故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

九、罐车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加强罐车管理,保护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促进公司生产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各项有关规定。罐车的使用、运输、检验必须符合规定。

2、我公司符合规程所规定压力范围的罐车有无水氟化氢罐式集装箱。

3、罐车按规定定期进行技术检验。定期检验分为年度检验、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年度检验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每5年进行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每2.5年进行一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做全面检验:

1、新罐车使用一年后的首次检验;

b、罐车发生重大事故或停用一年后重新投入使用的; c、罐车经重大修理改造的。

耐压试验每6年至少进行一次。罐箱框架每5年至少一次进行全面检验,每2.5年进行一次中间检验(由船级社进行检验)。

4、充装前应进行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充装:

1、罐车使用证或准运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b、罐车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的; c、罐车漆色或标志不符合规定的;

d、防护用具、服装、专用检修工具和备品、备件没有随身携带的; e、随车必带的文件和资料不符合规定或与实物不符; f、罐体或安全附件、阀门等有异常。

5、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禁止装卸作业:

1、遇有雷雨天气或附近有明火时; b、周围有易燃、易爆或有毒介质泄漏时; c、罐体内压力异常时。

6、罐车装卸作业后,应填写装卸记录并进行下列各项工作。

1、按罐车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的要求,关闭液相气阀并上闷盖; b、检查各密封面有无泄漏; c、检查罐体内介质压力; d、对罐车充装量进行复检; e、装卸记录由押运员送达卸液单位; f、按要求填写罐车检查记录表;

g、驾驶员必须亲自确认罐车与装卸装置的所有连接件口径妥善分离,才准启动车体。

7、罐车行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管理法规的规定; b、押运员必须随车押运;

c、不准拖带挂车,不得携带其它危险品,严禁其他人搭车; d、车上禁止吸烟;

e、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等必须注意标高并减速行驶。

8、安全附件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安全阀每年检验一次。爆破片就定期更换,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应为罐体设计压力的1.05~1.1倍,安全阀的额定排放压力不得高于罐体设计压力的1.2倍,回座压力应不低于开户压力的0.8倍,开启高度应不小于阀座口径的1/4。

9、充装用装卸软管必须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进行气压试验时,试验压力为1.15倍罐体的设计压力。

十、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管道、气瓶、行车、电梯)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证其安全使用与稳定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规定了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管道、气瓶、行车、电梯)及安全附件的购置、安装、验收、使用维护、修理检验及安全附件调校等管理内容。

2、管理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管道、气瓶、行车、电梯)的主要依据是: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化工企业压力管道管理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起重机械监察检验规程》以及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条例、规定。

3、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符合上述依据中规定的各种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管道、气瓶、行车、电梯)。

4、设备副总经理是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管道、气瓶、行车、电梯)的技术总负责人,生产部是主管部门,负责全公司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管道、气瓶、行车、电梯)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并对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实施监督。生产部应设专人负责技术管理工作,并做好检测计划的编制、落实和统计报表的编报;车间机械员在分管主任领导下负责本车间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管道、气瓶、行车、电梯)的日常管理。

5、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管道、气瓶、行车、电梯)的购置、安装与验收管理。

5.1需新购置压力容器(管道、气瓶、行车),必须向有制造资格的厂家订购,并取得完整的技术资料。对重要压力容器,有必要时可派驻厂代表进行质量监督。

5.2不得安排无制造资格的单位制造压力容器(管道、气瓶、行车)。有制造资格的单位,必须有效地运行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制造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并建立完整的原始资料,确保制造质量。5.3新压力容器(管道、气瓶、行车)在安装、投用前,必须仔细检查核实出厂资料及其内容是否齐全正确,检查其规格型号是否正确、表面是否有伤痕、接管及法兰的规格与位置是否正确及其它质量要求是否达标等,并按规定决定是否进行无损检测复检。

5.4压力容器、管道安装后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安装单位须提交全面的竣工资料。验收合格后,生产部将相关的压力容器资料逐级上报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取得压力容器使用证后,方可投入试车、生产。

5.5压力容器(管道、气瓶)移装(变更工艺条件后)、调拨时应及时移交使用、检验、修理改造、事故等档案资料。

6、压力容器(管道、气瓶)的使用与维护管理

6.1生产部必须逐台建立全公司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阀技术档案;车间建立本车间的压力容器(管道、气瓶)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压力容器(气瓶)登记表、使用证、制造安装相关资料、修理改造、检修检测、安全装置校验记录及压力管道空视图、安装管理系统等。

6.2市场部应建立气瓶台账,设专人负责产品气瓶的周转管理工作,负责收取气瓶使用押金、气瓶检验费、清洗费、损坏赔偿金的开票和催款,做好气瓶附件的管理、气瓶的周转返回工作,督促客户和承运单位严格执行《气瓶安全监督》中有关“运输、储存和使用”方面的条款规定。

6.3压力容器(管道、气瓶)使用前,必须根据其技术特性和生产工艺要求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规程内容至少包括操作工艺指标、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巡回检查的要求和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与防范处理对策。

6.4压力容器(气瓶)操作(或充装、检验)人员必须掌握岗位操作法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经主管部门特殊工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6.5落实压力容器、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责任,加强巡回检查。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控制工艺指标,严防容器超温、超压运行。

6.6气瓶充装前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气瓶检查,确认为合格气瓶后方可充装。否则须经抽空清洗或检验,合格后方可充装。

6.7发生以下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员工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停止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管道、行车)运行或气体充装:

6.7.1 工作压力或温度超过允许值,采取措施仍不能恢复正常时;

6.7.2 主要承压元件或根部阀产生裂纹、变形、泄漏危及安全运行时;

6.7.3 岗位发生火灾或相邻设备发生事故已威胁到安全运行时; 6.7.4 发生安全操作规程中不允许继续运行的其它情况。6.8严禁将压力容器和管道用作起重作业的锚点、电焊零线。

7、压力容器(管道、气瓶、行车)的检验与维修管理 7.1生产部每年11月15日前负责编制下年度压力容器的检验计划,经设备副总经理批准后报衢州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并负责组织实施。

7.2压力容器必须按照相应的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定期进行检验,在使用过程中有严重损伤或腐蚀的应提前检验。

7.3在进行设备大、中修和系统停车检修时,必须落实并完成相关压力容器的检验检修工作。

7.4压力容器的改造、缺陷返修方案与压力容器的降级、报废,实行分级审批的办法:

7.4.1、I、II类压力容器的检修方案由车间机械员提出,车间分管主任批准后实施,报生产部备案;III类压力容器的检修方案由车间机械员提出,车间分管主任审查后,经生产部审核、设备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7.4.2、压力容器的改造与压力容器的降级、报废办理设备变动手续。

7.5车间根据气瓶周转情况,检验本公司到期瓶,并做好台账记录,每年12月底上报生产部:

7.5.1气瓶检验数量; 7.5.2、全年气瓶附件使用量; 7.5.3、全年气瓶防腐情况; 7.5.4、全年气瓶周转情况;

7.6压力容器(管道、气瓶)发生事故按设备事故管理制度执行。

8、压力容器(管道、气瓶)的安全附件管理

8.1安全阀(爆破片)的排放能力必须大于或等于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泄放量。选型和配置必须符合《压力容器安全监督规程》、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的有关规定。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规格型号或拆除。确需变动的,必须进行校验或提出申请,并报设备副总经理批准。

8.2安全阀与容器之间及安全阀后装设截止阀的,运行期间必须处于全开位置并加铅封。如需动用该阀,应经车间分管主任审核后,指派专人操作,并做好操作台账记录。

8.3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其开启压力一般为工作压力的1.05-1.1倍,其所用压力表的精度不低于1级,并作好铅封和台账记录。保管好安全阀校验报告并及时登记记录,存档保存至年底汇总,交生产部存档。

8.4爆破片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对已腐蚀或超压未爆的爆破片应及时更换。8.5压力表的精度等级,I类容器不低于2.5级,II、III类容器不低于1.5级;其量程应为量高工作压力的1.5-3.0倍;其大小和位置要便于观察。压力表按定检要求定期检验,并应有铅封和有效标签。

8.6液位计的承压部件在安装前必须进行1.5倍工作压力的水压强度试验,对用于易燃、毒性为极度、高度危害介质上的液位计应尽可能改用自动液位计。

9、起重机械(行车、电梯)的管理

9.1各种不同规格型号的起重机械都要按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装设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

9.2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并执行起重机械的操作维护、检修检验和交接班等规章制度和安全规程。在起重机械的明显位置应设置金属标牌,标明名称、型号、额定起重能力等内容。

9.3起重机械安装或购置后必须进行质量验收,生产部将起重机械的相关资料逐级上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取得起重机械使用证后,方可投入试车、生产使用。

9.4使用单位负责其分管的起重机械登记建档,并负责日常维护管理等。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掌握操作法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所使用的起重面机械必须做到“四懂三会”(懂性能、懂结构、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殊工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9.5起重机械的工作地点要有足够照明和吊运通道,并应与附近设备、建筑物和电气线路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9.6生产部负责对起重机械逐台进行登记和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图纸等原始技术资料,以及历次技术检验报告、大(中)修理记录、改变原设计性能及事故记录等。生产部按《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要求,编制起重机械检验计划并组织实施。

9.7起重机械的大、中修计划列入设备检修计划,由生产部委外实施,检修单位必须持有起重专业安装、检修许可证,检修完毕由生产部、使用单位共同验收。

9.8如需对起重机械进行重大改造或改变原设计性能时,必须根据《起重机械设计规范》由生产部提出改造方案、委托设计图纸、计算书和质量保证措施,经设备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并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后,方可投入改造。

9.9应定期对起重机械进行技术检查和检验,检查和检验的周期与内容按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十一、用户信息反馈制度

1、市场部营销人员在进行我公司产品销售的过程中,应对用户反馈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并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

2、用户反馈的内容:

1)、对本公司产品质量的反馈;

2)、对本公司生产及销售工作建设性意见的反馈;

3)、对其它相关工作的反馈。

3、用户可利用电话、口头或书面等方式反馈信息。

4、市场部应及时对用户反馈信息进行登记,对用户提出的质量疑问或投诉,应与相关部门协商妥善解决,并认真填写《客户意见处理表》。

十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演练制度

1、为增强全体员工的应急意识和特殊情况下的应对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3、应急演练时间安排在每年五月份安全生产月期间进行。

4、应急演练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落实。

5、演练结束后,应当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十三、用户宣传教育及服务制度

1、充装站必须向用户宣传安全使用知识和危险性警示要求。

2、协助解决用户在使用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3、向用户提供气瓶,并对气瓶的安全全面负责。

4、配合气瓶安全事故的调查。

十四、气瓶固定充装制度

1、根据国家新《瓶则》规定认真执行固定充装制度,不得充装其它单位和个人的气瓶。

2、积极主动和客户签定固定充装协议,做好优质服务。

第6篇:气瓶充装人员工作职责

气瓶充装人员工作职责

1、充装人员必须经相关部门培训、学习,并取得“上岗资格证”,方能持证上岗操作;

2、必须熟悉《气瓶充装监察规程》,“气瓶充装安全技术规定”;

3、4、遵守公司、厂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制度;

必须严格遵守“气瓶充装前、后检查制度”及“气瓶禁止充装制度”;

5、6、严格按照“气瓶充装安全操作规程”工作;

在充装工作区严禁打闹、严禁烟火、严禁扳手铁器敲打气瓶;

7、在充装过程中,来回检查,充装排的气瓶阀门、接头、充气软管、充气管道是否安全,是否有跑、冒、漏气现象,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8、把气瓶按划分的区域,竖立的 堆放在空瓶区、待检区、报废区处;

9、停止前,检查管道、各种阀门等是否安全。

第7篇:特种设备气瓶充装员岗位职责

气瓶充装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并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气瓶充装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气瓶充装技能。

2、气瓶充装前,负责检查充装设备及其附件和仪表、衡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若有异常现象,应及时予以排除,使其处于正常状态方可充装。

3、气瓶充装过程中,应注意观察气瓶瓶体及瓶阀有无泄漏、变形现象和异常声响。若出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充装,及时查明原因并妥善处理后方可重新充装。应确保瓶装气体的压力(或重量)精准。

4、气瓶充装完毕,认真填写“充装合格证”并将其粘贴于气瓶明显部位。认真做好充装记录,自觉维护泵房、充气间的消防器材和浓度报警器,使其随时保持良好状态。对非正常状态及时予以纠正。经常保持充装车间、泵房设备及消防器材的完好和清洁卫生。

第8篇:气瓶充装操作工充装站考核试卷一

气体充装从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试卷(一)

姓名:

单位:

成绩:

一、判断题(30分)

(y)1、呼吸机气瓶发生爆炸是属于物理性的爆炸。

(y)2、呼吸机气瓶充装结束后首先要关闭气瓶阀,然后在关机卸气取下充气阀。(n)3、气体充装作业合格标准只要达到充装后气瓶不漏气就行。

(y)4、压缩天然气与空气混合的爆炸极限范围为5.3%~15%,是属于易燃易爆气体。

(n)5、每日防火巡回检查是加气站进行的一种综合性的安全大检查。(n)6、CNG是液化天然气,在常温常压下灌装、储存和使用都是气态。(y)7、加油加气站安全管理缺失是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一个主要原因。

(y)8、对新改装的油改气车辆,首次加气前,加气操作员应检查是否已经置换,没有置换的车载气瓶严禁加气。

(y)10、碳纤维缠绕气瓶瓶体划伤深度超过1.25mm应报废处理。

(y)11、为了保持空气洁净,充气机应该定期更换高压缸的活性炭滤芯。(y)12、发现气瓶有明显被火烧过的痕迹应停止加气。

(n)13、发现缠绕气瓶的碳纤维丝明显外漏并已分层的气瓶应报废处理。

(y)14、燃烧和化学爆炸共同点就是燃烧和爆炸本质上都是可燃烧物质的氧化反应。(y)15、气瓶的钢印标记是识别气瓶的依据。(y)16、充气压缩机启动前应检查油位是否正常

(y)17、呼吸机气瓶充装已达到限定压力值,应立即停止充装。

(n)18、可燃性液化气体气瓶的燃烧爆炸危险性要比呼吸机气瓶爆炸的危险性大得多。

(n)19、呼吸机气瓶充装中,如发现瓶内有异常声响或震动,应立刻报告现场管理人员,等待处理。

(y)20、加气前,加气操作员应通过看、听、嗅等方法检验容器的阀门、管道接口是否有气体泄漏或出现其他异常声响情况。

(n)21、呼吸机气瓶充气工充气时不得超过33Mpa的公称工作压力。(y)22、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合时的爆炸范围越宽,则危险程度越高。

(y)23、易燃气体气瓶首次充装或定期检验后进行首次充装,都应该对气瓶进行置换或抽真空处理。

(y)24、盛装易燃易爆气体的气瓶在进行气压试验结束以后,应保留0.5MPa的剩余压力。(n)25、无剩余压力的气瓶,只要查清它的气体种类,就可以直接进行充装。(y)26、加油加气操作工违章操作情节严重的将被撤销操作证。

(n)27、充装过程中发现气瓶有明显被撞击或砸伤影响气瓶安全充装的痕迹,充装完毕后应该立刻报告给安全管理人员。

(y)28、呼吸机气体气瓶体存在弧疤、及受明火烧伤等,而使瓶壁金属受损的应报废。(n)29、呼吸机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为30kgf/cm2。

(n)30、气瓶在库存停用了三年,重新启用随时可以直接进行充装。

二、选择题(共40分)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改条例)》于(B)起施行。

A、2003年6月1日

B、2009年5月1日

C、2002年11月1日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A)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A、事故隐患 B、发生隐患 C、管道泄漏隐患

13、企业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应该是企业的(A)

A、主要负责人

B、安全部主管

C、厂长(经理)

D、安全总监 4、消防工作的方针是:(C)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B、以防为主,以消为辅

C、预防为主,防消结合D、预防为主、消防为辅

5、呼吸机气瓶属于(A)。

A、高压气瓶

B、中压气瓶

C、低压气瓶

6、呼吸机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为(B)Mpa。A、20

B、30

C、45 7、在加油加气站使用手机引发爆炸,点火源属于(B)。

A、明火

B、电火花

C、静电放电

D、摩擦生火

8、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 处(C)罚款。

A、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

B、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

C、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

9、呼吸机气瓶的检验周期为(B)年。A2

B 3

C 4

D 5

10、呼吸机气瓶首检时间为气瓶使用后(C)年。A1

B2

C3

D4 11、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液体表面能产生闪燃的(A)称为闪点。A最低温度

B最高温度

C合适温度

D平均温度

12、液化气体充装系数是指气瓶(D)内充装的气体的质量。

A气相空间

B瓶内体积

C公称容积

D实际水容积。13、气瓶充装后的安全检查包括(D)和漏气。A瓶阀

B焊缝

C外观

D超压

14、当温度不变时,一定质量的气体的压强越大,则它的体积(B)A 越大

B越小

C不变

15、氧气、氢气、一氧化碳、压缩天然气属于(A)A 永久气体

B混合气体

C液化气体

D溶解气体 16、下列属于永久气体的是(A)。

A空气

B乙炔

C氨气

D硫化氢

17、统称的液化气体的是临界温度大于或等于(C)的气体。A 摄氏-20度

B摄氏-15度

C摄氏-10度

D 摄氏-5度

18、使用压力表测量出气瓶内气体的压力为0.1Mpa,它显示的是(C)。

A.气瓶的绝对压力

B.气瓶的最高工作压力

C.气瓶的表压

D大气压 19、低压液化气体是指临界温度为摄氏(D)的气体。

A大于等于-10度,B小于-10度,C大于等于70度

D大于70度 20、氧气瓶进行耐压试验的压力为(B)。A 0.5 B 1.5倍

C 2.0倍

D2.5倍 21、气瓶内的绝对压力应等于(B)。

A表压加上一个标准大气压

B 表压加上一个工程大气压

C 表压减去一个标准大气压

D 表压减去一个工程大气压

22、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检验周期:在正常情况下,钢瓶使用未超过15年的,每(A)年检验一次;超过15年的予以报废。

A.4年

B.3年

C.2年

D.5年

23、无缝气瓶是用来灌装永久气体和(A)的。

A高压液化气体

B溶解气体

C 低压液化气体

24、为空气呼吸机气瓶加气到30Mpa时停机,此时该气瓶内空气的绝对压力应该是(B)Mpa。A 30

B30.1

C29.9

D31 25、天然气中的(B)气体遇到水是造成管线内壁腐蚀的主要因素。A甲烷

B硫化氢

C二氧化碳

D氮气 2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以政府的名义,利用行政权力对企业进行管理、控制和(B)等活动。

A.指导服务

B.监督检查

C.检查指导 27、单位体积所具有的重量叫(A)。

A、比重

B、比容

C、比热

D、强度 28、下列哪些气体不是易燃易爆气体(A)A.二氧化碳 B.乙炔 C.氢气

D.液化石油气

E液化天然气 29、下列选项哪项说法是正确的(B)

A、发生初期火情,立即找主管领导汇报,B、发生初期火情,立即扑灭初起火灾并报警、汇报,C、发生火灾蔓延,立即冲进火海抢救伤员。D、发生火灾灾情,立即跑回家中躲避起来。30、下列不属于特种设备的是(B)。

A、呼吸机气瓶

B、天然气压缩机

C、车用天然气气瓶

31、可燃易爆气体的爆炸极限越低,其发生火灾的危险性也就越(C)。A、越小

B、都一样

C、越大

32、闪点越低的液体,其火灾危险性就(A)。A、越大

B、越小

C、根据液量的多少而改变

33、加油加气站单位制定的急救援预案是由(C)编制。

A、政府部门

B、上级行业主管部门

C、企业或业主自己 34、查事故隐患包括查安全管理漏洞、人的不安全行为和(C)。A、部门工作的配合B、人的不安全思想

C、物的不安全状态 35、为了(A),在加气站使用易燃气体的区域必须具有良好的通风。A、防止易燃气体积聚而发生爆炸和火灾

B、为了防止员工加气中毒 C、为了保障工作场所的空气质量

36、三级混合加油加气站,棚内所有照明、开关等电气设备都应该是(A)。A、防水型电气

B、防爆型电气

C、防火型电气

37、加汽油加气站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包括加油加气操作工和(C)。A、财务人员

B、主要负责人

C、加油加气站管理人员

38、呼吸机气瓶属于(C)。

A、一般设备

B、钢制压力容器

C、特种设备 39、对企业的生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的是(B)

A总经理

B主要负责人

C安全总工程师

D法人代表 40、氢气是属于易燃易爆的(C)。

A、液化气体 B、高压液化气体

C吸附气体

D溶解气体

三、多选题:(20分)

41、下列同时属于压缩气体、可燃易爆气体有(ACD)A、H2 B、C02

C、CO D、CNG、E、O242、根据气瓶公称工作压力常用的气瓶可以分为(AC)气瓶。A高压

B中压

C低压

D超高压

43、在加油加气机的危险区域内发生气体泄漏扩散应该(ACD)。

A、严禁各种着火源出现

B、发生泄露情况紧急,立即使用手机给领导联系报告。C、维修人员要尽快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器具抢修操作

D、立即停止加气并关闭加气机和电气总开关

44、特种作业人员在生产岗位应尽的义务有(ABCD)A遵章守纪服从管理,B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

C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报告

D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5、根据标准规定,天然气属于(C);液化石油气属于(B);硫化氢属于(B);二氧化碳属于(A)A高压液化气体

B低压液化气体

C永久性气体 46、下列属于高压气瓶的公称压力有(BCD)A5Mpa B15Mpa

C20Mpa

D30Mpa 47、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低压气瓶的属性(AB)。A、一般都是焊接气瓶。

B、具有5Mpa以下的公称工作压力

C、具有20Mpa或以上的公称工作压力。

48、气体的危险特性主要是指气体的(ABDE)

A燃烧爆炸性

B状态

C窒息性

D毒性

E腐蚀性

49、下列气瓶中哪些气瓶不需要进行置换和抽真空处理就可以直接进行充装。(AC)A有0.25Mpa余压的天然气瓶

B已无余压的氢气瓶

C经过置换抽真空处理后的气瓶

D未经任何检验处理的气瓶 50、瓶装气体是以(BCD)和吸附形式装瓶储运的气体。A 冷藏

B压缩

C 液化

D溶解 四、简答题:(10分)

1、下面是刘梅和她师傅的一段对话,请你根据这段对话判断刘梅的哪些话是对的?那些话是错误的?请你把正确的答案一一写出来。

刘梅是某加气站的职工,她学习马马虎虎,可还觉得自己知道得挺多。于是师傅决定考考她究竟知道多少。师傅问道:“你知道按规程出租车的天然气瓶应该加多少气?” 刘梅想了想说:“25兆帕吧,我看到机房的压力表都是25兆帕。”师傅又问:“在加气站或在压力容器中照明,应使用什么灯具?” “这个我当然知道了,灯泡一定要特别亮,否则晚上看不清。”师傅说:“那你说说,加气车的气瓶压力表已经没有压力了能不能加气?”刘梅说:“当然可以了,因为我昨天才给她加过的嘛”。“师傅又问:加气前你对加气的车辆检不检查?刘梅说:那要看是谁,不熟悉的司机肯定得检查”;师傅继续问她:“你给汽车加完气以后都检查哪些项目?”答:“主要看看有没有漏气,只要不漏气就好了”。

答:1;应加20Mpa。

2;都应该是防爆灯具和电气。

3;气瓶压力表不显示压力在规定范围内,不准加气。4;加气前对每辆需要加气车的气瓶都必须认真进行外观相关项目的检查。5;汽车加完气以后一定检查是否漏气和超压,发现漏气或超压一律不得出站。

气瓶充装站管理制度.

气体充装站管理制度编 制:张永林目录一、设备、仪器维护保养制度二、计量、仪表管理制度三、充装记录和气瓶、槽车档案管理制度。四、岗位人员培训教育制度五、消防安全制度......

气瓶充装站安全员岗位职责(精选3篇)

第1篇:气瓶充装检查员岗位职责气瓶充装检查员职责1、进入我站充气的气瓶必须经过我站的专职检查人员检查合格后,方能在我站加气。2、根据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中的有关规......

气瓶充装总结

鄢陵五洲燃气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气瓶充装工作总结许昌市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鄢陵五洲燃气有限公司位于县城北关三里冢,现有职工51人,CNG汽车加气站管理人员3人,充装工......

气瓶充装管理制度

一、气瓶充装岗位责任制一、总经理1、岗位职责:(1)全面负责公司行政管理,生产经营工作,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责。(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

气瓶充装工作报告

2015年度气瓶充装工作报告株洲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今年本厂气瓶充装工作在地、市两级质监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生产任务,实现全年充装气瓶......

下载气瓶充装站收发货岗位职责(精选8篇)word格式文档
下载气瓶充装站收发货岗位职责(精选8篇).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