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中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射外校2007[13]号
关于印发《射阳外国语学校中小学教师考核方案(修订稿)》的通知
各级部:
实施教师学年度考核是我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施教师聘任制的基础和前提,对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全体教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取得一流的工作业绩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2007年11月3日,校董事会、校务会联席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射阳外国语学校中小学教师考核方案(修订稿)》,现印发至各部门,希及时组织学习,并在管理中予以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2007年11月4日
射阳外国语学校中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修订稿)
教师考核是学校人事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是深化内部管理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为此,根据上级政策规定和学校管理条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1、正面激励,发掘潜能。通过考核,充分肯定教师为学校发展作出的实际贡献,认真总结办学工作的有益经验,调动大多数教师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学校又快又好地发展。
2、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一切从实际出发。既对事业负责,又对教师负责;既要注重结果,又要关注过程;既要坚持量化考核,又要结合民主评议;既要坚持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又要坚持程序操作,严密严谨。
二、组织领导
我校的教师考核以级部为基本单位。各级部成立教师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级部教师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组长由级部主任担任,成员 由级部副主任和1名教师代表(经教师选举产生)担任。
学校成立教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全校的教师考核工作,并最终审定考核格次。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校长室组成人员担任,成员由校务会成员担任。
三、考核内容
教师考核内容包括师德师风、专业素养、工作态度和教学实绩四个方面。
1、师德师风(20分)。包括遵纪守法、爱校爱生、文明教育、廉洁从教4个要素。
2、专业素养(10分)。包括进修学习、专业水平、论文发表3个要素。
3、工作态度(20分)。包括出勤、工作量和履行职责3个要素。
4、教学实绩(50分)。包括期中、期末考试成绩,校级调研、抽考成绩,辅导学生竞赛成绩,班级、学科建设4个要素。
根据以上考核内容,各级部自行实施考核积分。操作时要注意:
1、尽可能量化。对难以量化的内容,要组织多角度、多侧面的评议活动,再折合成一定比例的分数。各个考核格次的教师均须排名。
2、要充分运用过程性评价资料。如阳光评价、周查月清、扣款记录、阶段考核等,都应成为考核的一手资料。
3、对班主任的实绩考核,实行班级管理(10分)加教学实绩(40分)的办法。
4、对教学实绩的考核,一要考虑原有基础及上升幅度,二要坚持遵循规律。
5、讨论考核格次时,首先必须逐一对照有关硬性认定条款(见本方案
第五条),实行一票否决。
四、格次设定
我校教师考核设定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格次。凡不合格者,根据教师聘用合同规定,随时解聘。
各类考核格次除对照有关硬性认定条款(见本方案第五条)外,原则上以积分高低认定考核格次。
考核优秀格次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在学生、家长中享有很高威望,在教师、职工中受到很高评价,好评率达90%以上。
2、业务精湛,实绩优秀,在平行班或学科组中处于上游水平。
3、兢兢业业,优化过程,在基层考核综合积分中排名靠前。
五、硬性认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为考核不合格,并按《射阳外国语学校教职工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理。
1)违法乱纪,被司法机关查获;
2)道德败坏,与学生有超出教养关系的行为;
3)拒不接受学校分工;
4)体罚学生,形成伤害性后果;
5)无故旷职(3天或3天以上);
6)向家长索要财物,推销商品;组织有偿家教,情节严重;
7)所教学科人均分严重超出警戒线或屡超警戒线,或学生及家长满意率低于60%。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格次不得为良好及良好以上。
1)旷职(3天以内);
2)本学年上班时间不足6个月;
3)体罚学生,但后果不严重;
4)违规收费;
5)私自安插学生;
6)对安全事故负有重要责任;
7)接受家长吃请、馈赠;
8)违反规定,参与有偿家教;
9)所教学科人均分超出警戒线且无明显改观,或学生及家长满意率低于80%。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格次不得为优秀:
1)工作量不足或未能履行职责;
2)向学生变相推销书刊资料;
3)本学年请病事假累计超过10天;
4)本学年扣款记录超过10次;
5)方法简单,态度粗暴,与家长或学生关系对立;
6)教育不公平,歧视学生;
7)所教学科人均分未居平行班或学科组上游水平,或学生及家长满意率低于90%。
六、考核程序
1、个人填写《考核表》,在级部会议上述职并进行自我认格。
2、级部组织民主测评,量化考核成绩。
3、级部考核工作小组讨论考核格次对象,出具初步意见。
4、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议级部初步意见。
5、如获考核领导小组批准,则由级部内部予以公布;如未获批准,则退回级部复议,直至批准。
6、对公布的考核结果持异议者,可向学校提出复议请求。经复议需改变原结果,学校通知级部重新公布;经复议无需改变原结果,学校通知当事人,当事人保留个人意见。
七、结果使用
1、存入档案。学校负责将教师考核结果存入档案。为与上级部门规定的考核格次对接,我校考核优秀格次人数若与上级规定相同,仍上报为优秀;若超出上级规定指标,则择优上报,其余为合格;良好、合格格次者均上报为合格,不合格者亦上报为不合格。
2、申报职称。凡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当年考核格次至少为良好,否则不予申报。
3、教师聘任。凡考核格次未达良好以上格次者,次学年度不予聘任相应技术职务。
4、推荐表彰。凡向上级推荐接受县级以上表彰或授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荣誉称号者,当年考核格次必须为优秀。
5、工资上浮。任教考试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的教师,考核格次优秀、良好者,次学年度基础档案工资均上浮20%,考核格次合格者均上浮10%;任教考查学科(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的教师,考核格次优秀者,次学年度基础档案工资均上浮20%,考核格次良好者均上浮10%,合格者不予上浮。
6、分配奖金。每年度综合奖人平800元(其中300元为招生专项奖,考核方案另订),根据不同考核格次进行分配。
八、补充说明
1、校级干部由董事会进行考核;中层正职干部由校长室进行考核。
2、音、体、美、信等非考试学科任教者分中、小学单列考核,由分管校长负责。考核时,要认真征求并充分考虑被考核者所在级部主任的意见。
此方案自2007-2008学年度起执行,其解释权属校长室。
射阳外国语学校
2007年11月3日
第2篇: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方案
科左中旗中小学教师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队伍管理,严肃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考核办法》(内蒙教职改字[199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旗教师队伍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的目的教师的年度考核是教师队伍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评聘教师职务的基础和前提。为了全面、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教师任职期间的实际情况,科学、公正地评价他们的工作,区分优劣,奖勤罚懒,克服管理上的平均主义,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教师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努力钻研业务,更好地教书育人,适应新的形势对教师提出的更高要求,并为教师的奖励、职务晋升、续聘、解聘、低聘、工资待遇等提供依据。
二、考核的原则
1、坚持全面、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公开、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全旗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单位的教职工。
四、考核内容
根据对教师基本素质、工作质量、教育教学效果全面考核的要求,把考核内容分为七个方面(每方面的考核指标体系由本单位自定并量化)。考核重点是考核政治表现,教书育人,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
1、政治态度与师德修养;
2、学识水平与业务进修;
3、教育工作;
4、教学工作;
5、教育教学与教育科研;
6、培养指导教师和主动接受培养指导情况;
7、工作负荷。
五、考核标准
考核要以教师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基本依据。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称职)、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不合格(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人数应控制在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15%以内。
1、优秀的基本标准
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熟悉,工作勤奋有创新,教育教学效果好,所承担的工作成绩显著。
2、合格的基本标准
能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教育工作,业务熟悉,工作积极,较好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3、基本合格的基本标准
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基本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工作中有失误。
4、不合格的基本标准
政治思想觉悟较低,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不能完成所分担的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六、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要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先定性,后定量,在定量处理的基础上最后再定性。
1、教师的考核工作,实行平时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学年考核与任职期满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一般为单项或几项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要由职能部门负责记载,每学期综合一次。阶段考核为全面考核,一般一年进行一次,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部署。
2、考核工作要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进行。要充分听取学校领导、同行教师、教研组、年级组、被考核教师以及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意见。也可采取听课、座谈、民意测验、查阅备课笔记、学生作业、考卷及观摩教学、答辩、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进行。
3、考核工作要在占有充分、真实的评价材料的基础上进行。学校和教师本人要注意通过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的渠道收集、记录并提供有关的评价材料。
4、确定等级。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对最后考核结果进行审查,确定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率不能超过15%。
5、考核工作要增加透明度,考核结果要反馈给被考核者,征求本人意见,以指导其改进工作,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6、教师的业务档案是教师政治和业务素质的真实记录,是教师年度考核结果、职务聘任、晋升、奖惩的主要依据,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教师的业务档案,加强业务档案的管理和使用。每次考核结果都要及时整理归档。评定职务时必须提交业务档案中的有关材料,教师调动时,业务档案与人事档案一并移交。
七、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由校长任组长,副组长由学校各职能部门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环节干部和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应占领导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一。领导小组人数根据学校规模自定(5-9人)。考核小组的产生,必须走群众路线,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民主产生。考核工作由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也可在领导小组下设学科考核组或各校点考核组,具体负责教师的初步考核工作,后报领导小组审定,最后形成对教师的综合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1、根据本“方案”和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师年度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
2、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的考核工作,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受理教师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诉。发放考核结果书面通知书。
(二)组织召开教师大会或教代会,传达教体局下发的《科左中旗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实施方案》;讨论、通过学校的“教师年度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
(三)设立教师个人考核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计划、总结;听评课记录;所教学科的竞赛、考试成绩记录;奖惩记录;教育教学论文;考查、考核总结及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记录考核鉴定表等)。
(四)被考核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自我总结,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五)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被考核人的自我评价和学校对该同志各项考核指标量化情况,依据本“方案”的有关规定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由单位领导写出的考核评语并签字。考核结果要在校内公示7天。如被考核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应在公示期内向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小组在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10 天内提出复核的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再通知本人。
八、下列人员按以下办法进行考核
1、因公离开现职岗位的(指与教体局有协议者),参加原学校的年度考核,其中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由其服务或学习单位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再定等次,否则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
2、调动(含借调)工作单位的,在现工作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其中在新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的,由调出学校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再定等次。
3、见习期、试用期教师参加考核,定为“不定等次”,转正定级后才评定等次。
4、一年内请病假(公伤除外、不含女职工产假)累计超过6个月,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15 天的教师,当年的考核应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5、本年度内退休教职工,以审批手续为准,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6、本年度因某种情况正被停职调查,以至立案审查未作结论的教师,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但不定等次。
7、本年度受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教师考核等次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8、本年度有乱办班、乱补课,体罚学生,影响极坏,受行政处分的教师,考核结果一律定为“不合格”等次。
9、本年度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教师考核等次定为 “不合格”
九、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不进行考核
1、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半年以上者;
2、到校外进修或出国学习等(指与教体局有协议者),按规定返校时间,无正当理由,未经批准超过一年以上未返校者;无协议者。
十、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师在本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的发放一次性奖金;
(二)“优秀”、“合格”等次的,具有晋职和晋升工资的资格,其中优秀人员在职务晋升、评模选优、职称聘任等方面可优先考虑;
(三)本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定等次”、“未考核人员”、“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1、所在单位要安排人员进行帮带。
2、当年不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不得晋升工资。
3、对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教师,应调整其工作岗位。
(四)未尽事宜按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涉及到对教师工作的评价和本人的名誉利益,必须按政策、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
1、教体局设立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各校的考核工作。人事股负责处理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
2、各单位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考核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策导向,实行公开、民主、平等、竞争的原则。考核过程中,要重视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教师积极参与。要认真听取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及广大教师的意见,加强民主监督,要制定相应的纪律,规定必要的程序,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本方案自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起实施,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可参照本方案执行。解释权属旗教体局。
附件:《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领导小组》
科左中旗教体局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吴铁柱 教体局局长
副组长:白景峰 教体系统党委书记,副局长 成 员:包照日格吐 教体局副局长
王海山 教体局副局长
田 维 教体局副局长
葛金良 教体系统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 王佩文 教体系统党委委员(人事股股长)
吴艳平教体系统党委委员(党办主任)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股,负责处理考核工作日常事务 组 长:王佩文
成 员:张淑繁 敖铁明
第3篇: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方案
秋扒中心学校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队伍管理,严肃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师队伍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的目的教师的年度考核是教师队伍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评聘教师职务的基础和前提。为了全面、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教师任职期间的实际情况,科学、公正地评价他们的工作,区分优劣,奖勤罚懒,克服管理上的平均主义,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教师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努力钻研业务,更好地教书育人,适应新的形势对教师提出的更高要求,并为教师的奖励、职务晋升、续聘、解聘、低聘、工资待遇等提供依据。
二、考核的原则
1、坚持全面、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公开、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学校全体教师
四、考核内容
根据对
第4篇:京山县中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京山县中小学教师考核方案(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全面、客观、公正地对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考评,正确评价每个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教师不断进取,尽职尽责,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和阶段考核,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参加考核:
1、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2、被劳动教养仍保留公职的;
3、本年度病事假或出国探亲累计超过半年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可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不计算考核年限。
(1)受行政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一年内的和受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处分两年内的;
第5篇:中小学教师评优考核方案
学校教师评优考核方案
一、评优考核的目的:
弘扬我校全体教师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务实创新,积极上进,乐于奉献的精神,激励和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业务素质,深化教改工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新时期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本着全面、客观、公正、公开和原则评价每一位教师,尊重教师的劳动成果,既重视对教师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的评价,又重视对教师工作成效的评价,重视评价的导向和激励作用,通过评价、考核,为每一位教师的自我发展和完善指明方向。
二、评优考核的构成: 1、教师述职报告占5% 2、自我评价占10% 3、民意测评占20% 4、考核小组评价占30% 5、直接领导评价占35%
三、评优考核的条件
(一)德:热爱教育事业,关心集体,爱护学生,服从学校组织安排;
(二)能:关心学校,积极参与学校事务管理,教学成绩出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