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苗木产地检疫工作总结
苗木产地检疫工作总结
总结在一个时期、一个年度、一个阶段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有助于我们寻找工作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律,快快来写一份总结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总结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苗木产地检疫工作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市今春的苗木产地检疫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和领导下,根据林业建设面临的`形势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严格按照市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对本辖区的苗圃进行全面的产地检疫,以确保苗木、种子质量。现将20xx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检疫内容
(一)、苗圃地。经检查,20xx年我市共50家在营苗圃,育苗总面积为1.0209万亩,育苗总量855.3282万株,我市森防站进行了100%检疫。其中检出疫苗0.16万株(疫苗率为0.19‰),主要受害情况为五角枫的蛀干害虫和白蜡窄吉丁。我站对检疫合格苗圃地出具《产地检疫证书》,对疫木检出单位责令其进行疫木除治。我站20xx年共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书》47家,因疫木整改中的苗圃3家,预计整改除治完成,经我站复检后发证。
(二)、新植林地。我市20xx年造林任务为荒山1万亩,四旁植树60万株,截止5月末,据我市自然资源局造林科统计,该造林任务基本完成。在造林过程中,我市森防站对新植林地用苗进行了检疫抽查工作,抽查面积0.6万余亩,且苗木具备《产地检疫合格证》(本地苗木)或《植物检疫证书》(外地调苗)。
二、采取的措施
(一)、联合乡镇、街道林业站组织开展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组织好人力,对本辖区内的苗木种植情况进行全面统计,联系苗木种植户,确保全面开展我市的苗木产地检疫工作,尽量防止漏检的现象发生。
(二)、我市森防站对10亩以上的苗圃地全部实施产地检疫工作,如发现不合格的疫木按规定严肃处理,严禁带病虫苗木出圃。同时对苗户提出的种植及病虫害防治问题予以解答,提供栽植和防治技术支持。
(三)、强化检疫复检工作,我站把苗木检疫工作贯穿到造林绿化的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管理。今年我市对造林绿化苗木种类及质量做出严格要求,凡施工用苗均需有“两证一签”,即苗木质量合格证书、植物检疫证书和林木标签,对于符合出圃标准的予以发放植物检疫证书。
三、存在的问题和展望
调运检疫工作不能全面开展,很多苗户对植物检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同不够,认为没有必要进行检疫工作,未能主动及时申请苗木检疫工作,导致森防站与苗户脱节。同时,春季造林用工单位都是在社会上进行公开招投标单位,很多招投标单位对苗木检疫工作意识薄弱,并不重视苗木检疫的重要性,所以往往忽视在苗木的调运过程中对苗木产地检疫和苗木复检。导致无法对新植林的用苗单位做出相应约束举措,虽多次督促用苗单位出具相关证书,但最终仍是无果。希望上级领导能够给出工作指导和见意。
虽然我市产地检疫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不足,由于我站的人员少,出行车辆不便,有时工作做的不够细致。再是有的苗圃缺少苗圃技术人员,病虫害不及时彻底,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应当及时发现,并指导其工作,让苗圃走上规范化的轨道。为绿化我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2篇: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总结
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各级行政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业务领导的监督指导下,在同志们的支持配合下,我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政治思想方面,我坚持学习**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看待问题解决问题,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牢记八荣八耻,远离贪污腐败,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行政工作方面,我坚持同志服从领导,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并以顾全大局,看清形势,维护集体和国家利益为宗旨,保证政令畅通,身先士卒,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干好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
业务工作方面,我坚持学习专业技术知识并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实践提高也无技能,以一切服从科学的原则对待每一个业务问题,认认真真,兢兢业业,严格按法律,法规办事,厌弃不学无术,抵制弄虚作假,纠正违规违章,做一个业务技术方面的领头羊和排头兵。
一年来,我在领导好科室同志搞好票证管理,档案管理,疫情物资管理,动物产地检疫管理,动物屠宰管理,动物卫生案件审理,动物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数据信息统计整理上报等各项工作的同时,还协同主管领导搞好乡镇站机构改革,检疫点管理,内部人员违章违规行为查处,部门联合检查,业务法律知识宣传等项工作。继续发挥自己的特长,组织员工学习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认真解答检疫工作中和监督执法工作中同志们遇到的难题,起草业务,法律,项目文件和各种业务执法工作总结。
回顾从前展望未来,路漫漫其修远矣,我愿做一头拉车的牛,一匹奋蹄的马,一只昂头的羊,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第3篇:苗木产地检疫是植物检疫工作的基础
苗木产地检疫是植物检疫工作的基础,是调运检疫把关的前伸。目前正值高温季节,危险性病虫为害症状明显,近日,宁海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人员冒着高位酷暑开展苗木产地检疫工作,同时在检疫中,工作人员首次发现樟树遭受樟脊网蝽危害,部分株数还同时有黑刺粉虱的危害。
据悉,樟脊网蝽是目前宁海县新发现的一种樟树害虫。属半翅目,网蝽科,主要危害香樟、香椿等,它以成虫、若虫群集叶背吸汁,成虫和若虫性喜荫蔽,不甚活泼,被害叶正面呈浅黄白色小点或苍白色斑块,反面为褐色小点或锈色排泄物斑块。严重被害时,全株叶片苍白焦枯,对树势生长发育影响颇大。同时能诱发煤污病的发生,严重影响景观。
黑刺粉虱又称橘刺粉虱,属同翅目粉虱科,也是该县当前茶树上重要害虫,宁海曾开展实验课题对该虫进行研究,它除为害茶树外,还为害柑橘、梨、月季、葡萄等3
第4篇:产地检疫总结
产地检疫半年工作总结
生成时间:2009-07-08 发布时间:2009-07-08 信息索取号:013-40309001 点击次数:1881
产地检疫工作总结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产地检疫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重要职能之一,也是我们全体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根本任务。做好产地检疫工作对于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护人民群众食肉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09年产地检疫工作,保证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半年来共检疫猪5689头,牛526头,羊36390头,鸡25025只,其它361只,现将前半年产地检疫工作展开情况总结如下:
一、周密部署,确保产地检疫工作顺利开展。
产地检疫由于数量零散、交通不便、群众接受难等因素影响,一直是我们检疫工作中的难点。
第5篇:动物产地检疫流程图
动物产地检疫流程图 检疫申报 不受理 受理 说明理由 派出官方兽医到场或指定 地点 查验资料及畜禽标识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档案 查验畜禽标识加施情况 临床检查 群体检查 个体检查 实验室检测 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按规定处理 合格 不合格 临床检查 检疫记录
动物屠宰检疫流程图 入场(厂)监督 查验 查证验物询问 临床 检查 不合格按规定 处理 合格 分类送入待 宰圈 场(厂)方 检疫申报(宰前6小时)宰前检查(宰前2小时)不合格 合格 按屠宰检疫规程 规定处理 准宰 同步 检疫 头蹄 及体 表检查内脏 检查 胴体 检查 旋毛 虫检查复检合格不合格 出具检 疫合格 证明 按屠 宰检 疫规 程处理检疫记录
第6篇:猫产地检疫规程
猫产地检疫规程
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猫产地检疫的检疫对象、检疫合格标准、检疫程序、检疫结果处理、检疫记录和防护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猫的产地检疫。
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野生猫科动物的产地检疫参照本规程执行。
2.检疫对象
狂犬病、猫泛白细胞减少症(猫瘟)。
3.检疫合格标准
1来自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区域。
3.2免疫记录齐全,免疫在有效期内。
3.3临床检查健康。
3.4本规程规定需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4.检疫程序
4.1申报受理。饲养者应在猫实施狂犬病免疫21天后申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当地相关动物疫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派出官方兽医到现场或到指定地点实施检疫;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4.2查验资料
4.2.1应当了解
第7篇:生猪产地检疫规程
生猪产地检疫规程
(征求意见稿)
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生猪(含人工饲养的同种野生动物)产地检疫的检疫对象、检疫合格标准、检疫程序、检疫结果处理和检疫记录。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猪的产地检疫及省内调运种猪的产地检疫。
合法捕获的同种野生动物的产地检疫参照本规程。2.检疫对象
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丹毒、猪肺疫、炭疽等疫病。
3.检疫合格标准
3.1 来自非封锁区或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户)。3.2 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3.3 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规定。3.4 临床检查健康。
3.5 本规程规定需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3.6 省内调运的种猪须符合农业部规定的种用动物健康标准。
4.检疫程序 4.1 申报受理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到检疫申
第8篇:动物产地检疫规程.
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畜牧兽医专业教学资源库
一、生猪产地检疫规程
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生猪(含人工饲养的野猪)产地检疫的检疫对象、检疫合格标准、检疫程序、检疫结果处理和检疫记录。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猪的产地检疫及省内调运种猪的产地检疫。合法捕获的野猪的产地检疫参照本规程执行。2.检疫对象
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猪丹毒、猪肺疫。3.检疫合格标准
3.1 来自非封锁区或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养殖小区)、养殖户。3.2 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3.3 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规定。3.4 临床检查健康。
3.5本规程规定需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3.6 省内调运的种猪须符合种用动物健康标准;省内调运精液、胚胎的,其供体动物须符合种用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