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学校章程

精品范文 时间:2024-09-20 07:12:30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第1篇:家长学校章程

上海市听障儿童家长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听障儿童家长学校工作,依据《关于加强听障儿童家长学校工作》及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听障儿童家长学校是上海市听力语言康复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任务是服务于听障儿童家庭,普及听障儿童家庭教育知识,增强家长康复意识,提高家长康复能力,促进听障儿童顺利康复和健康成长。第三条:家长学校宗旨: 用我们的态度,筑就孩子的未来。第四条:家长学校办学目标:家园合作,共促发展。

第五条:家长学校工作原则:尊重家长主体地位;坚持科学实用原则;整合资源、创新形式。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六条:组织机构:家长学校的常设机构由名誉校长、校长、副校长、教导处及家委会组成。

第七条:教学对象:在训听障儿童的家长。第八条:各项职责

(一)家长学校校长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负责家长学校的行政管理、业务管理,并指导全市听障儿童家长学校工作。

2.全面组织和督导听障儿童家长学校中的家庭教育集中培训班、家庭教育研讨会、家庭教育经验研讨会、家长会等各项工作。3.负责调配听障儿童家长学校教务人员,指导、检查和考核教务人员的各项工作,并提出奖惩意见。

4.负责听障儿童家长学校各项工作的质量监控,聆听家长的反馈和意见,及时了解听障儿童家长培训等各项工作的成效。

(二)家长学校教务人员职责 1.制订各项家长学校学年度工作计划。

2.做好家长培训学员的注册及登记及考核工作。

3.安排和组织每年的家庭教育集中培训、家庭教育研讨会、家庭教育经验研讨会、家长会、家长进课堂等活动。

4.组织和邀请外聘专家、中心学科骨干、骨干老师、家庭教育经验丰富的家长担任培训教师。

5.家庭教育集中培训班主讲老师要认真备课,写好教案。讲课应力求言简意赅,生动形象,融科学性、思想性、针对性、趣味性于一体,对家长有启迪作用。6.每学期进行家长学校工作总结,对一学期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及工作成效等进行总结和反思,以促进下一阶段工作的更好开展。

(三)家委会职责

1.作为联系广大家长和家长学校的重要通道,通达康复机构、家长学校与家长间信息。

2.组织家长积极踊跃参加家长学校各类活动,积极与教师沟通交流。

3.对家长学校的组织管理、规章制度、活动组织形式、活动成效等提出反馈意见。4.积极配合和协助家长学校教务组开展各类家长活动。

第三章 管理制度

第九条:教学活动制度

(一)家长学校的教学内容含理论部分和实践部分。主要组织家长学习听障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家庭教育知识、听觉语言康复基本知识和技巧、听力学基本知识及一些常见问题的处理方法等。

(二)教学及培训常规活动形式包括:家庭教育集中培训、家庭教育研讨会、家庭教育研讨会、家长会、家长进课堂活动。

(三)所开展的教学及培训活动需系统全面、深入扎实,切实帮助家长解决所存在的疑惑和问题,帮助挖掘家长自身潜能,提升家庭康复教育效果。第十条:学习和考勤制度

(一)家长学校的学员每年调整一次,每届学员均作详细登记。

(二)参加家长学校举办的各项活动,不早退,不迟到,有事需请假。

(三)认真学习,勤于思考,踊跃讨论,积极发言。

(四)家长会中,家长出席率应达90%以上。

(五)将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认真将所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家庭教育中,积极与教师沟通幼儿在家表现,与教师及其他家长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第十一条:文档制度

对相关文件、计划、总结及活动记录等进行分类整理归档。第十二条:考核和奖励制度

(一)家长学校各组织机构每学年对家长学校工作进行总结。

(二)学校每学期根据任课教师的工作职责、工作态度、工作热情对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并接受家长监督。

(三)每期家长培训工作结束后,通过问卷调查、结业考试等形式进行考核,了解家长学员的学习情况,考核合格者派以学分。

第四章 教学及相关活动

第十三条:每学年举办两至三期家庭教育集中培训班,由外聘专家、中心学科骨干、骨干老师、家庭教育经验丰富的家长担任培训教师。培训应力求言简意赅,生动形象,融科学性、思想性、针对性、趣味性于一体,对家长有启迪作用。第十四条:每学期召开一次家庭教育研讨会,研讨会以专题形式进行,参加研讨的教师及家长均需提前做好准备,并制定讨论提纲。

第十五条:每年举办一次家庭教育经验研讨会,认真挑选家教有方、成效显著的家长作为经验交流会的报告人。

第十六条:每学期安排二次家长进课堂活动。要求形式内容生动多样,让家长充分融入课堂,参与课堂和感受课堂。

第十七条: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时间可选在开学初第一个月或学期结束。家长会由各班级组织落实,各班主任需准备发言提纲,对班级的教育成效,班级管理以及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全面介绍。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可视情况予以修订,本章程解释权归上海市聋儿康复中心。第十九条:本章程自2012年12月起实施。

第2篇:家长学校章程

家长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以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和邓小平“三个面向”及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的决定》为依据,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探索以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为主的社区教育为途径,进一步优化社区育人环境,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关心教育,支持教育,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条:宗旨提高家庭教育的质量,发挥家庭教育的特殊优势与学校教育互补互促,营造“人人关心教育,个个支持学校”的良好氛围,促进学校教育社会化,以达到优化育人环境,培养“四有”新人的目的。

第三条:任务坚持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同步发展的方针,积极宣传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传授家庭教育知识,沟通学校与家庭教育联系,不断探索家庭教育的新思路新方法。

第四条:教育原则

1、坚持循序渐进教育原则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知行统一的原则

3、坚持科学性,注重实践性的原则

4、坚持表扬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家长学校是学校工作的一部分,为确保家校工作的切实开展,必须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做到主要领导重视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处室具体抓的有效管理网络。

第六条:组织机构

1、家长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

2、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由分管领导任校长,教导主任,教科室主任,班主任,家长代表(家长委员正付主任)等任组员。

3、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组织)家长委员会分总校、分校、班级三级制,以家长自愿参加为主,由班级家长推选关心学校教育,工作能力加强的家长组成总校、分校、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可设顾问若干人,主任一个,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

4、家庭教育研究小组由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协商推荐产生组成,由学校相关的处室、教导处、教科室负责人,班主任,教师代表和家长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相关的家长代表组成家庭教育研究小组。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八条:家长学校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是家长学校工作的领导机构。

2、结合学校中心工作,负责审议家长学校工作计划,将家长学校整体工作内容,并提出切实工作目标。

3、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对家长学校工作的研究和指导。

4、对家长学校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评估、总结。第九条: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工作职责

1、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的管理机构,负责“家校”的日常工作。

2、校务委员会负责制订家长学校工作计划,落实学校的具体工作任务。

3、定期召开会议,加强研究,注重实效,改进工作,开拓创新。

4、加强信息反馈,做好检查、评估、总结、表彰

5、做好资料入档工作 第十条:家长委员会工作职责

1、家长委员会是家长代表组织机构,负责审议家校工作。

2、听取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参与学校管理,为办好学校献计献策。

3、积极宣传学校有关重要的举措或决定,支持学校开展全面工作。

4、定期召开会议,加强研究工作,反馈信息,并协调校、段、班三级家委会工作

第十一条:“家教”研究小组工作职责

1、研究当前家教育的新形势,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

2、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分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3、不断总结,交流经验,提高理论水平。第四章 教学管理第十二条:教学形式

1、坚持面授与函授相结合2、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3、学校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4、主题教育与竞赛活动相结合5、坚持规范与灵活相结合第十三条:教学内容

1、使用校编教材。

2、结合实际,举办各类家教专题讲座。

3、保证每学年面授的次数至少5—6次,共计三十课时。第十四条:学员考勤

1、学员参加面授时,实行点名考勤制度。

2、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面授,要向班主任请假。

3、无故缺度累计超过时数三分之一以上者,不予毕业。第十五条:师资队伍

1、聘请关工委领导。

2、学校选派有一定理论水平和热爱家庭教育事业的教师。

3、邀请社会各界家教专家第十六条:考试

1、学员按照要求参加校组织的考试,不能无故缺席。

2、因故请假允许后及考试不合格,可参加补考。

3、具体考核办法由家教校委会执行。

第十七条:结业

1、学员能按要求参加各类活动、考核,完成各项任务,予以结业。

2、符合结业标准者,由学校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第十八条:表彰

1、家长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每学年评选“好家长”若干名,由学校予以表彰。

2、“好家长”评比条件:

(1)积极参加家长学校各项活动,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2)热心教育,关心教育,为学校工作献计献策。

(3)现今学校开展各类教育活动,要作出一定努力及贡献。

(4)教育子女效果好,成绩显著。

第十九条:学员守则

1、按“同步入学”方法,学生入校,家长即为家长学校学员。

2、学员必须自觉遵守家长学校各项制度和各项教育法,认真学习有关内容。

3、关心教育,支持学校,以身作则,为子女作好表率。

4、维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第五章 信息反馈

第二十条:家长学校是加强学习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联系与沟通,坚持教育一致性的有效载体,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的教育功能,注重工作实效,必须建立和健全信息反馈制度。

1、各组织机构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信息反馈,如召开会议、问卷调查、举办教育、听课开放日、家访等。

2、设立校长信箱及学校热线电话或家校网络。

3、收集家长意见、建议等,加强分析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4、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如看报,广播,开辟家校专栏,积极宣传有关典型事迹及学习推广先进经验。

家长委员会章程

一、总则

密切家庭和学校的关系,加强家庭与学校的合作,采取多种形式调动家长的积极性,关心学生和学校教育,促进学校发展,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同时,通过家长委员会不断提高家长对学校教育和教育改革的认识,创建良好的教育环境,使学生在各方面得到和谐健康的发展,为社会培养有用人才。

二、权利和义务

1、听取学校工作汇报,反映家长要求和建议,对学校工作进行监督评议。

2、参与学校工作计划的制定,携手合作,共同努力,改进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工作,使学校不断提高办学质量。

3、及时向学校提供学生的家庭情况,密切家长与学校之间的联系,与学校共同研究和解决相关问题。

4、讨论决定家长学校工作,积极组织先进家庭教育经验交流,组织讨论“家庭教育”理论和教育方针。

5、协助学校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等各种形式,了解家长对子女进行教育的基本情况,向家长通报学校教育要求,宣传和普及教育子女的知识,推广家长教育孩子的成功经验,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协调一致。

6、发动家长在各自的岗位上运用各种形式支持和帮助学校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教育环境,7、协助学校开展校内外活动,发动家长向学校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源,为学生提供参观、调查、访问和课外活动等可能的条件。

三、组织与制度

1、首届家长委员会由学校推荐,家长大会通过,由学校聘任,家长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委员6人。

2、家长委员会原则上每学期召开2次会议,平时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加强联系。

3、家长委员会每年换届三年换届一次,每年增选一次,进行适当调整。

第3篇:家长学校章程

家长学校章程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章程,章程不由国家强制力予以推行,但要求其下属组织及成员信守,有一定的规范作用和约束力。章程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家长学校章程,欢迎大家分享。

家长学校章程1

为了提高广大家长的素质,使广大家长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共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成立家长学校,定期对家长进行培训,让他们参与到学校的大型活动中来,使他们能够了解学校教育教学的发展情况,了解学生的在校表现,和教师共同加强对学生培养和教育,同时为使家长学校工作更加规范、科学。现制定家长学校工作章程如下:

1、学校每年制定家长学校工作计划,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

2、学校成立家长学校领导机构和家长委员会机构,各班成立家长委员会机构,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以便开展工作。

3、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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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家长学校章程

陈湾小学家长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和社区教育的基础,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学校取得卓著有效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保证。家庭教育又是学校教育的延伸,它对于提高民族素质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以及全国妇联、教育部制定的《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五”计划》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家长学校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家长学校是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家长参见学习现代化家庭教育理论和实践的群众性的业务教育机构。

第三条 家长学校的宗旨是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家教的方针、路线、政策,引导家长树立“为国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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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家长学校章程

武胜县清平镇小学家长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四有”新人,依据《小学德育大纲》和《全国家长学校工作指导意见》的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家长学校是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的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指导家长改进教育方法并提高家庭教育能力的学校,是我校办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家长学校的基本任务是提高家长素质,协同学校、社会培养具有高尚人格与创新精神的新型人才。

第二章领导与管理

第四条:家长学校设在学校内,全称为“武胜县清平镇小学家长学校”,其管理和教学人员由学校行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外聘专家等组成。

第五条:家长学校实行制度化与规范化管理,做到五有:有牌子、有领导班子、有工作计划和教学计划、有教材(教案)、有会议记录和上课记录。

第六条:根据教学计划和教材,挑选素质优良人员担任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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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幼儿园家长学校章程

幼儿园家长学校章程 晨曦幼儿园家长学校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优化育人环境,完善幼儿园、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特成立晨曦幼儿园“家长学校委员会”。

家长学校委员会是幼儿园及家长学校的参谋和咨询机构,是家长会议的常设机构,也是民主办学的重要形式之一。

第二条:家长学校委员会是在园长的领导下,家庭教育领导小组指导下的群众性组织,是学生家长直接参与学校教育的一种组织形式,是学校教育有益的补充和发展,是幼儿园争取更多的社会力量(人力、物力)办好学校的主要途径。

第三条:家委会宗旨是:

1、促进幼儿园与家庭之间的紧密联系,健全和完善互相沟通的渠道,使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能协调统一,形成良好的教育合力。

2、积极探索幼儿园、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教育新模式,讨论共同关心的事宜,增进家长与教师、家长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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