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幼儿园校车租赁合同
永安镇小尹小学校车租赁合同
甲方:永安镇小尹小学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利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车辆出租服务,作为永安镇小尹小学接送学生的专用车辆,本着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双方责任,甲方责任:
1、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准时支付合同期限内所租车辆费用给乙方(每学期结束结算一次费用)。
2、甲方不因租赁车辆而需承担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交通安全责任。
乙方责任:
1、保证本专线运行方式的正常化和合理性。保证租赁车辆证件齐全,车况良好,保证租赁车辆的安全准点,如无特殊原因,不得迟到、早退,如迟到、早退,甲方有权扣除本月租车费用人民币30元/次。
2、乙方不得在甲方用车期间无故停开,否则,停车一次甲方有权扣除本月租车费用人民币500元(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3、乙方独立承担负责租赁车辆的季检、年审、轮胎、维修、燃料、税金、运管费、管理费等费用。
4、文明、安全行驶,保持车辆的干净整洁,要求参与运行的司机在运行期间态度和蔼,礼貌待客。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负责车辆行驶安全及相关责任,包括乘车安全。如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有任何意外或事故发生,造成车辆和人员安全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二、租金、结算周期、结算方式:
1、租赁车辆租金标准为:
元/天。
2、结算周期按实际接送天数计算,甲方在每学期结束时必须付清本学期用车费用。
3、租赁期限:从2014 年 9 月2 日至2015 年7月1日止。
三、违约责任:
1、乙方接送线路、时间趟次、司机服务态度等不符合约定,经查属实,甲方须通知乙方,并给予5天期限改正,仍然未能改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不支付相关租车费用。
2、乙方在正常情况下延误1小时以上发车,扣除该辆车当天费用,若没有合理的原因逾期超过两天不出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支付租车金额三倍的违约金。
四、其它约定:
1、如双方有任何一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面无故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对方,并赔偿合同两个月(以30天为准)的租赁费用总金额给对方。
2、如由于政府和交通部门明文禁止使用租赁车辆接送顾客或因不可抗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取得有关证明之后,双方友好终止本合同,互不追究责任。
五、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的补充条款及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14年
9月 1 日
第2篇:幼儿园校车租赁合同
莱恩双语特色幼稚园租车合同
甲方:乙方: 法人:法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和乙方权利与义务关系,就乙方向甲方出租车辆,作为峰峰矿区莱恩双语特色幼稚园学生接送的专用车辆,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租用乙方校车一辆,车辆使用及行车安全由乙方法人全面负责。
2、甲方因特殊原因更改或增加接送时间段或班次,需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或电话知会乙方,取得乙方同意之后,方能调动车辆。
3、保证租赁车辆证件齐全,车况良好,适于营运。同时,根据双方确定的运行方案,保证租赁车辆的安全准点,如无特殊原因,不得迟到、早退。
4、乙方负责租赁车辆的季检、年审、轮胎、维修、燃料、税金、运管费、管理费、保险等一切费用。
5、乙方车辆在运行期间如发生故障或事故,需即时调动其他车辆运行,以确保学生的上课时间。
二、事故责任认定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负责车辆行驶安全及相关责任,包括乘车安全。如有任何意外或事故发生,造成车辆
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造成乘车人员(只包含甲方教师及学生)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如纯粹是由乙方自身行为过失,如: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章行车、违规停车、紧急刹车、机动车辆没按时检查造成失火、部件坠落、刹车失灵等,所造成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2、因乙方债务、言语、肇事等纠纷,造成吵架、打架、砸毁车辆等事件所产生的一切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三、行车规定
1、乙方应确保正常运行时间,如迟到、早退,甲方有权扣除本月租车费用人民币50元/次。
2、乙方不得在甲方用车期间无故停开,停车一次甲方有权扣除本月租车费用人民币300元(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3、文明、安全运行、保持车辆的干净整洁:要求参与运行的司机着装整洁规范,运行期间应耐心、态度和蔼、礼貌待客,如甲方家长投诉,经调查属实,每发生一次投诉,扣除本月租车费用人民币50元整,属于司机态度恶劣,造成吵架打架等情节严重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因出现车辆维修、年审、接受定期检查或经甲方认可的合理因素所造成暂停运行时,乙方必须及时用同等规格的车辆来代替,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本月租车费用人民币300元整,,并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
5、如由于交通部门临时规定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路线的改变,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方可按变更后的路线运行。
四、违约责任
1、乙方接送线路、时间趟次、司机服务态度等不符合约定,经查属实,甲方须通知乙方,并给予10天期限改正,仍然未能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不支付相关租车费用。
2、乙方在正常情况下延误发车、迟到早退,累计5次/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支付月租车金额三倍的违约金。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违约,违约方须赔付对方月租车金额三倍的违约金。
4、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五、协议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
协议文本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承租方(签章):出租方(签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日期:日期:
第3篇:幼儿园校车租赁合同
李摆幼儿园校车租赁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和乙方 权利与义务关系,就乙方向甲方出租车辆,作为 民权县王桥乡李摆 幼儿园学生接送的专用车辆,本着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双方 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准时支付合同期限内所有租车
费用给乙方。
2、甲方应指定适当位置提供给租赁车辆临时停放,方便上落。
3、任何时候不能要求乙方从事违反《交通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的行为。
4、甲方因特殊原因更改或增加接送时间段或班次,需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或电话知会乙方,取得乙方同意之后,方能调动车辆。
5、甲方不因租赁车辆而需承担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交通安全责任。
乙方责任:
1、保证本专线运行方式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相关
第4篇:幼儿园校车租赁合同
校车租赁合同
甲方: 车牌号: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和乙方
权利与义务关系,就乙方向甲方出租车辆接送的专用车辆,本着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准时支付合同期限内所有租车费用给乙方。
2、甲方应指定适当位置提供给租赁车辆临时停放,方便上落。
3、任何时候不能要求乙方从事违反《交通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4、甲方因特殊原因更改或增加接送时间段或班次,需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或电话知会乙方,取得乙方同意之后,方能调动车辆。
5、甲方不因租赁车辆而需承担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交通安全责任。
乙方责任:
1、保证本专线运行方式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相关政策方面由乙方承担解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