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酒类商品零售许可告知承诺书
酒类商品零售许可告知承诺书
上海市静安区酒类专卖管理局(以下称本行政机关)就酒类商品零售许可告知如下:
一、法律依据:
《上海市酒类商品产销管理条例》
二、许可条件:
符合申领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须知中的条件并符合工商注册登记要求。
三、许可证申领程序:
1.申请人应向本行政机关递交《酒类商品零售许可告知承诺书》及申请资料(申请条件另附)。
2.行政机关收到申请人承诺文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许可意见。
3.申请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凭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来本行政机关领取《酒类商品零售许可
证(临时)》,并经培训考试合格于半年内换取《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
四、行政管理要求:
1.申请人不符合许可条件或未获得本行政机关许可,不得经营酒类商品。
2.申请人应自觉遵守《条例》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接受本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3.申请人应在客户看得见的醒目位置展示《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
4.申请人应向持有酒类批发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酒类商品,并查验合格证明,其包装上标明优质产品的,还应当索取并查验
相应的证明文件。采购进口酒类商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并查验有关进口和质量的证明文件。
5.申请人不得经营假冒伪劣或标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酒类商品。
6.申请人如需要变更事项的,应及时向发证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7.申请人应参加本行政机关组织的法律、法规及酒类专业知识培训,并持证上岗。
五、监督与法律责任:
1.按《条例》规定,本行政机关将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如发现申请人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查处,一切法律后果由申请人
自行承担。
2.因本行政机关告知不明确、不具体或者告知错误的,由本行政机关承担法律责任。
3.申请人已按照告知承诺制度作出承诺,并交齐所需提供的材料,十个工作日内本行政机关未发放许可证件的,由本行政
机关承担责任。
4.申请人认为本行政机关未履行告知承诺制度中应承担的义务,可以向上海市酒类专卖管理局投诉。
六、其他:
1.本告知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本行政机关归档,一份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档,一份由承诺人保存。
2.申请人对所告知事项不明确的,应及时与本行政机关联系:
联系地址:余姚路456号206室联系电话:62313119
办公接待时间:每周二、五上午9:00~11:00
自此以下部分为承诺内容,申请人应使用钢笔或墨水笔认真填写,要求内容准确、字迹清晰可辩。
上海市静安区酒类专卖管理局:
申请企业名称:
经营地址:
经营面积:
所属(街道、镇)仓库面积:邮编:法人或业主: 经济性质:联系电话:上级主管:
申请从事酒类商品零售业务,并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对上述告知的内容已清楚,全面了解,承诺履行贵行政机关告知的行政管理要求,接受贵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和管
理。
2.本人承诺已达到贵行政机关告知的许可条件,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
3.本人承诺在未达到许可条件和未领取《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前,不从事酒类商品经营活动。
4.本人承诺持证上岗,在零售经营中遵守《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5.本人承诺对违法承诺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本人承诺以上陈述真实、合法,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告知人:
上海市静安区酒类专卖管理局
(盖章)
年月日承诺人:法人(业主)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年月日
第2篇:酒类商品零售许可告知承诺书
酒类商品零售许可告知承诺书
上海市静安区酒类专卖管理局(以下称本行政机关)就酒类商品零售许可告知如下:
一、法律依据:
《上海市酒类商品产销管理条例》
二、许可条件:
符合申领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须知中的条件并符合工商注册登记要求。
三、许可证申领程序:
1. 申请人应向本行政机关递交《酒类商品零售许可告知承诺书》及申请资料(申请条件另附)。
2. 行政机关收到申请人承诺文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许可意见。
3. 申请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凭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来本行政机关领取《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临时)》,并经培训考试合格于半年内换取《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
四、行政管理要求:
1. 申请人不符合许可条件或未获得本行政机关许可,不得经营酒类商品。
2. 申请人应自觉遵守《条例》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接受本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3. 申请人应在客户看得见的醒目位置展示《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
4. 申请人应向持有酒类批发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酒类商品,并查验合格证明,其包装上标明优质产品的,还应当索取并查验相应的证明文件。采购进口酒类商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并查验有关进口和质量的证明文件。
5. 申请人不得经营假冒伪劣或标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酒类商品。
6. 申请人如需要变更事项的,应及时向发证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7. 申请人应参加本行政机关组织的法律、法规及酒类专业知识培训,并持证上岗。
五、监督与法律责任:
1. 按《条例》规定,本行政机关将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如发现申请人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查处,一切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 因本行政机关告知不明确、不具体或者告知错误的,由本行政机关承担法律责任。
3. 申请人已按照告知承诺制度作出承诺,并交齐所需提供的材料,十个工作日内本行政机关未发放许可证件的,由本行政机关承担责任。
4. 申请人认为本行政机关未履行告知承诺制度中应承担的义务,可以向上海市酒类专卖管理局投诉。
六、其他:
1. 本告知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本行政机关归档,一份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档,一份由承诺人保存。
2. 申请人对所告知事项不明确的,应及时与本行政机关联系:
联系地址: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
办公接待时间:每周二、五上午9:00~11:00
自此以下部分为承诺内容,申请人应使用钢笔或墨水笔认真填写,要求内容准确、字迹清晰可辩。
上海市静安区酒类专卖管理局:
申请企业名称:
经营地址:
经营面积:
所属(街道、镇)仓库面积: 邮编: 法人或业主: 经济性质: 联系电话: 上级主管:
申请从事酒类商品零售业务,并作出以下承诺:
1. 本人对上述告知的'内容已清楚,全面了解,承诺履行贵行政机关告知的行政管理要求,接受贵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2. 本人承诺已达到贵行政机关告知的许可条件,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
3. 本人承诺在未达到许可条件和未领取《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前,不从事酒类商品经营活动。
4. 本人承诺持证上岗,在零售经营中遵守《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5. 本人承诺对违法承诺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 本人承诺以上陈述真实、合法,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告知人:
(盖章)
年 月 日 承诺人: 法人(业主)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第3篇:上海市浦东新区酒类商品零售许可告知承诺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酒类商品零售许可告知承诺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酒类专卖管理局(以下称本行政机关)就酒类商品零售许可告知如下:
一、法律依据:
《上海市酒类商品产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与规章。
二、许可条件:
1、有与经营规模或经营技术条件相适应的经营场所;
2、经营场所须符合卫生、消防要求;
3、配备熟悉酒类专业知识和身体健康的经营人员;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应填写《上海市浦东新区酒类商品零售许可告知承诺书》;
2、申请人应向本行政机关递交酒类商品零售申请报告、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经营场所证明(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法定代表人(业主)证件及《上海市浦东新区酒类商品零售许可告知承诺书》,
第4篇:人才中介服务许可告知承诺书
人才中介服务许可告知承诺书
上海市奉贤区人事局(以下简称本行政机关)就人才中介服务许可告知如下:
一、法律依据
(一)《上海市人才流动条例》
(二)《人才市场管理规定》
(三)《上海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二、许可条件
申请人才中介业务的企业,除应当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从事人才中介业务的条件:
(一)申请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推荐,人才招聘等三项业务的应当具备:
1、企业名称能够体现人才或咨询服务;
2、企业员工中取得人才中介职业资格的有5人(含5人)以上,其中人才中介师不少于1名;
3、经营场所为自有或租赁期一年以上,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的商务用房;
4、具有必需且相关的办公设备;
5、具有可行的工作章程和制度;
6、注册资金在
第5篇: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
附件: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
告知内容
(咖啡馆、酒吧、茶座、游艺厅(室)、棋牌室)
上海市**区(县)卫生局(以下称本行政机关)就咖啡馆、酒吧、茶座、游艺厅(室)、棋牌室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如下:
一、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4、《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5、《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6、《上海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
7、《上海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办法》
8、《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9664-1996)
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10、《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环境卫生标准》(GB/T17216-1998)
11、《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GB/T17220-19
第6篇:咖啡馆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
咖啡馆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
合肥市卫生局(以下称本行政机关)就咖啡馆卫生许可告知如下:
一、法律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9663-1996
二、许可条件:
(一)经营场所选址、内部布局及卫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之规定:
1.设专用消毒间。
2.咖啡馆的内部装饰及保温材料不得对人体有潜在危害。
3.空调装置的新鲜空气进风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4.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洁消毒。清洁的茶具必须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其细菌数必须达到GB9663--1996规定。
5.咖啡馆的公共卫生间(盥洗间和厕所)应该每日清洗、消毒、做到并保持无积水、无积粪、无蚊蝇、无异味。必须设计
第7篇:酒类批发告知承诺书(精选3篇)
第1篇:酒类商品零售许可告知承诺书
酒类商品零售许可告知承诺书
上海市静安区酒类专卖管理局(以下称本行政机关)就酒类商品零售许可告知如下:
一、法律依据:
《上海市酒类商品产销管理条例》
二、许可条件:
符合申领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须知中的条件并符合工商注册登记要求。
三、许可证申领程序:
1.申请人应向本行政机关递交《酒类商品零售许可告知承诺书》及申请资料(申请条件另附)。
2.行政机关收到申请人承诺文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许可意见。
3.申请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凭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来本行政机关领取《酒类商品零售许可
证(临时)》,并经培训考试合格于半年内换取《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
四、行政管理要求:
1.申请人不符合许可条件或未获得本行政机关许可,不得经营酒类商品。
2.申请人应自觉遵守《条例
第8篇:《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和《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解读
《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和《酒类商
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解读
文章来源:商务部市场运行司 2005-07-08 12:26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一、制定标准的目的我国是酒类商品消费大国,酒类批发、零售业发展迅速,酒类流通行业也普遍存在管理不善、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等问题,导致酒类市场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泛滥,严重影响了消费者饮酒安全。为了做好酒类市场工作管理,指导酒类商品经营者不断改进和规范经营管理,促使企业在酒类商品交易过程中保证质量安全,保证酒类商品交易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追溯,推进酒类市场规范和净化,在广泛征求地方主管部门、企业、专家、行业团体、研究机构等多方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我部组织制定了《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
规范》和《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两个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