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县外事侨务局工作计划
县外事侨务局2012年工作计划:
2012年,县外事侨务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持外事侨务工作为经济服务,坚持以人为本、为侨服务,以务实创新精神推动外事侨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1、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外事侨务效能。积极适应机构改革后的新变化,切实加强内部建设,整合好各项工作资源,做到队伍不乱、思想不散、工作不断,以更加高昂的精神大干、干好工作。
2、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布署的各项中心工作。继续做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信息公开、行政审批改革、综治维稳、单位实绩考核等工作。
3、外事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一是要有一定水平和质量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外宾接待工作,借助这个平台,广泛宣传的发展成就,宣传经贸资源;二是加强因公证照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县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三是增强服务意识,方便服务对象,继续推介apec商务旅行卡,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保障。
4、进一步做好各项国内侨务工作,促进侨界和谐稳定,更好地为社会和谐和发展大局服务。一是进一步加强依法护侨,维护侨益,加大侨法宣传力度,落实好归侨在国内的合法权益,做好归侨扶贫工作;二是继续做好涉侨信访维稳工作,关注侨界民生,努力保持侨界稳定,社会和谐;三是健全和完善侨捐项目的监督管理制度,提升捐赠服务工作水平。
4、加大与海外联谊力度,在推动侨务工作可持续发展上下功夫、见成效。以世界各地华侨华人社团联谊大会为契机,主动“请进来”和“走出去”,广交深交朋友,进一步扩大海外联谊成果。
新的一年,让我们团结一致,坚定信心,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努力推动外事侨务工作科学发展,全面提升外事侨务工作水平。
县外事侨务局
二0一二年一月八日
第2篇:郑州市外事侨务局
郑州市外事侨务局 郑州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归侨侨眷学生身份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教育办公室),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市直企事业、社会力量办各学校: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严格程序,切实做好 2009年初、高中毕业生中的归侨、侨眷学生的身份认定工作,维护归侨侨眷学生的合法权益,现将身份认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高考的归侨、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学生须在 2010年 2 月24日之前到郑州市外事侨务局侨政处办理身份认定手续;
参加中招的归侨、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学生须在 2010年3月25日之前到郑州市外事侨务局侨政处办理身份认定手续;
二、归侨、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学生身份认定的条件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是华侨、归侨或港澳同胞的。
三、办理身份认定手续时,学生应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一)考生本人已经办理归侨侨眷证的:
1、2005年10月1日以前已经办理《归侨侨眷证》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公安机关发给的归侨回国定居的证明或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颁发的《归侨侨眷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交华侨在住国取得的合法永久居住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住在国永久居住证、具有法律效力的制式文件、中国驻华所在国使领馆出具的认证书、公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家长提供所在地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显示与归侨、华侨亲属关系证明信,无单位人员由所在辖区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出具;
(3)申请人本人户口簿主页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属配偶关系的需提交结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确认与归侨、华侨有5年以上抚养关系的侨眷身份,须有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公证时间须在2005年1月1日之前)。
(5)考生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生身份证明。
2、2005年10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之间办理并持有《归侨侨眷证》者,提供《归侨侨眷证》原件、复印件和侨生家长所在单位的证明材料。
3、2007年9月30日后办理《河南省归国华侨证》或《河南省侨眷证》,提供《河南省归国华侨证》或《河南省侨眷证》原件、复印件和侨生家长所在单位的证明材料。
4、未办理《河南省归国华侨证》或《河南省侨眷证》者,应先办理《河南省归国华侨证》或《河南省侨眷证》,然后持《河南省归国华侨证》或《河南省侨眷证》原件、复印件和侨生家长所在单位证明材料办理高、中招加分证明。
(二)考生本人尚未办理归侨侨眷证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办证人的书面申请;
2、直系亲属是归侨或港澳同胞的,申请人提供公安机关发给的华侨回国定居证或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归侨或港澳同胞证明;
3、直系亲属是华侨的,应提供华侨在住在国取得的合法永久居住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住在国永久居住证、具有法律效力的制式文件、中国驻华侨所在国使领馆出具的认定书、公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家长应该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显示与归侨、华侨或港澳同胞亲属关系证明信,无单位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5、本人户口本及身份证复印件;
6、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四张。
(三)上年度办理过侨生认证的复读生,本年度重新申办时,需提交上年度《河南省归侨侨眷证明信》原件、归侨侨眷证和学校证明。
四、华侨、归侨去世后,其亲属仍可以申请侨眷身份认证。
五、外籍华人眷属参照执行。
六、省直、中央驻豫机构正厅级、驻豫部队正师级单位和省管高校、省管企业,按照侨生身份认定要求,将符合办理规定的材料直接提交省外侨办,其他郑州市属考生需将符合办理规定的材料提交郑州市外事侨务局,经郑州市外事侨务局和河南省侨办进行身份认定。
七、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郑州市侨务办公室国内侨务处。联 系 人:何先孙国兴
联系电话:67183553
郑州市教育局郑州市外事侨务局
〇〇九年二月二日二
第3篇:201年县外事侨务局工作计划
201年县外事侨务局工作计划
XX年,县外事侨务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持外事侨务工作为经济服务,坚持以人为本、为侨服务,以务实创新精神推动外事侨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1、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外事侨务效能。积极适应机构改革后的新变化,切实加强内部建设,整合好各项工作资源,做到队伍不乱、思想不散、工作不断,以更加高昂的精神大干、干好工作。
2、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布署的`各项中心工作。继续做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信息公开、行政审批改革、综治维稳、单位实绩考核等工作。
3、外事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一是要有一定水平和质量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外宾接待工作,借助这个平台,广泛宣传的发展成就,宣传经贸资源;二是加强因公证照管理工
第4篇:广宁县外事侨务局工作总结
县外事侨务局2016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外事侨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在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外事侨务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外事服务和侨务联谊工作,服务好广宁经济社会发展,为建设政治清明、经济繁荣、社会和谐、人民幸福新广宁作出了一定的贡献。现将我局2016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外事工作
(一)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严把审核报批关。(1)严把出访审批关。全年一共办理因公出国(境)审核报批56批68人次,比去年减少4批,2人次。今年办理了3批11人次教师赴港培训交流项目,进一步促进粤港交流合作。我局认真贯彻对外方针政策,正确处理管理和服务的关系,严格
第5篇:广宁县外事侨务局第一季度工作总结
县外事侨务局2017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
今年第一季度,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外事侨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外事侨务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外事服务和侨务联谊工作,为广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现将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实干兴肇”教育实践活动 按照市委、县委关于开展“解放思想,实干兴肇”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部署,我局高度重视,切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外事侨务局“解放思想,实干兴肇”教育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关于开展“解放思想,实干兴肇”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在3月6日召开了县外事侨务局“解放思想,实干兴肇”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会上李燕玲局长传达了上级会议精神
第6篇:县外事侨务局工作亮点
县外事侨务局工作亮点
一、积极开展对外交流,缔结友城工作取得佳绩。2011年10月份,我县与马来西亚砂拉越州诗巫市签订了缔结友好城市关系意向书。2013年6月28日-7月1日,我县组团赴马来西亚砂拉越州诗巫市签署了与马来西亚诗巫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协议书。
二、加大引侨引资力度,用好扶贫资金。我局积极加强与港澳广宁乡亲之间的友好往来,进一步密切了我县与海外社团的联系。2011年至今,共接待华侨、港澳同胞和外国友人4860人次,华侨捐赠款物达500多万元,全部用于扶贫济困和奖教奖学活动。
三、日本国利民工程援助项目得到落。2011年,通过我局多次与日本驻广州领事馆、省外办等有关部门争取,我县石咀镇卫生院门诊楼建设项目获得日本政府“利民工程”无偿援助95735美元。大大改善了医疗服务设施和当地群众就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