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
读完《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夜色中,我轻叹着合上书页,闭上眼睛,让疲劳而兴奋的神经得到松弛。连续半个月的深夜苦读-半躺在床前,让白天被数字灌满的大脑换一种思维方式。我的感情被夜色稳住,又被手中沉沉的书页调动:小庄、小影、小菲,这一个个年轻又美丽的名字,犹如青春飞扬的色彩在作者诙谐的语言下闪烁着迷人的光。
今年的这个春天,我被这本书隔在了外面。在书页、文字之间与春天隔膜了。春天真实的风景在我的车窗外美丽着、灿烂着;在远处起伏的山岭间荡漾着,而我的脚步却停留在书中的风景中,如梦如幻。
走过万水千山,所有的绿树红花都淡远了,留下的不过是一种故乡般的感觉。爱上一个人,多少年之后能记起的也许不是他的音容笑貌,而是那份熟悉的感觉。看过一本书,合上书页的那一刻,也许留下的只是一个细节,这个细节也许与主题并不怎么合拍,但却是最精彩的,生动的,最感动你心的。如果能将这个细节在心中沉淀,浓缩成一句话,那么或许这本书,这个细节,就会成为你生命中受益的一部分。
《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让我记住的是那个小小的帐篷发生的一场较量。这其实是一场游戏,是人为的、带有模式化的较量,但却是这样深刻、隽永,深深刻在我的心上。
一位是蓝军统帅-老猫(雷队长),一位是我-上等列兵小庄。两军在一场演习中对峙。小庄所在的狗头大队失败了,很惨。不管这个特种兵的支队采用了多么巧妙的手段,行动多么隐蔽,表演何等逼真(甚至使用了我们惯常看过的地下工作者使用的手段:一对革命者化装成夫妻或者恋人。)可是小庄的部队还是失败了,被蓝军一网打尽。
就在这时,我们意想不到的情节出现了:已经被俘的小庄混气上来,热血冲头,竟然只身冲破层层封锁,顺着那音乐声响起的地方就冲了过去。小庄知道蓝军的统帅雷队长在哪一座帐篷里。
当小庄冲进帐篷,面向前面那个瘦子扔出了手榴弹-当然这是演习用的。“帐篷的角落有一个老的唱片机,磁头在沙沙响着,音乐完了但是没有人去换唱片。”
我爱上了老猫,爱上了这个具有艺术思维的军人。这个名牌音乐大学指挥系的高才生,这个手中握枪也拿指挥棒的男人;这个冰一样冷漠的男人,是冻结,是威胁,与火形成反差。如果一个人一面是冰而另一面是火该怎么办呢?如果一个人可以如此潇洒地面对失败,那么是否战争也是音乐呢?他撕下自己胸条的动作真是太潇洒了,在胸条慢慢飘落的瞬间,这个男人也脱下了他的铁血铠甲,从书本上一步步地向我们走来-高高的、瘦瘦的、无比落寞地……如此我说:《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是成功的。
第2篇:《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
曾经很是佩服江南那华丽的文字,让人深深陶醉其中而不能自拔。而一次偶然的书评让我接触到了《子弹》这书,在经历了江南大大那绚丽辞藻的洗礼后我再次感到了震撼,原来文字还可以这样用,完全是最粗俗的词语,完全就是我们日常生活所说的那些话来表达,让我体会到了那份亲切;原来小说还可以这样写,这样通过最简单的直叙来表达最真挚的情感。再
次的,在很久都没有从网络小说中得到刺激的我深深陷入了《子弹》的泥沼中。一段段毫无色彩的文字,本来是应该让人恹恹欲睡的,但我却丝毫感觉不到累,跟随着作者手中那支笔心起心落,被作者的笔牵动心神,为那一点点哀伤感动,为那一点点成功而兴奋。是的,就是这样,我沉醉其中,一口气把我以前无法想象可以阅读的文字通通读完,我的心还在那扑哧扑哧的跳动着,还不能从书中的境界中醒来。
古龙的笔下是英雄的世界,同样《子弹》中也是英雄的世界,不过一个是写快意恩仇的江湖侠客,而另一个是写那铿锵铁骨的热血军人。把故事的地点从江湖搬到了军营。不一样的英雄,给我的震撼却是相同的。军营中的热血男儿歌是丝毫不比那仗剑江湖载酒行逊色的。同样漂浮的视角,让人领悟到英雄原来就是这样的。不一定要轰轰烈烈的干下事业,只要证明自己存在。平凡的小事更能体现英雄的真谛。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英雄的生涯中总是会要有红颜相伴的,但《子弹》留给我们的却是那深深的遗憾,爱过方知情重,当一份感情与自己失之交臂,一份朦胧的初恋总是在面前若隐若现可是却总无法抓住。从这回忆的语气中透出对现在爱情的颓废味道让我不由更是产生了一种揪心之感。初恋是美的,回忆初恋则更美也更让人黯然情伤。
军营中的点点滴滴绘成了一副美丽的图画,男儿的自强不息与卤莽冲动交辉相应。
男儿生当如此!
美丽的故事是难忘的,而这样美丽的故事则更让我牵肠挂肚。
不煽情的语句能换到最真心的感悟,内心总用一种声音呼之欲出,想诉说什么,想发泄什么。
从平实中感悟真实,不仅仅文字,同样是生活。
感慨发完了,最后向作者提点意见。就是文章中不必要穿插那么多写作时候的心得,有点破坏文章整体阅读的流利感,并且有的地方多分点段。
第3篇: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
读《最后一颗子弹》有感
2007年,我买了三本书《狼图腾》《藏獒》《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依次读完,狼、狗、人在我的头脑中扎下了根,都是生灵,都要生存,而只有人,在自然界的发展中,能主动的走进自己,发现自己,改变自己,提高自己。
冬天的太阳对大地说:“我无法使你温暖,只能使你明亮。”
刘猛的小说《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宛如冬天的太阳,它有着自己的光和热,却不能炙烤大地,它只能用自己的光和热照亮读者的心灵。它不是一幅王侯将相们作的宫廷画,它是渗透着小人物的传统水墨画,不精致,但充满着力量的底蕴。它以中国现代陆军状态为背景,以一个小兵的心路成长为线索,从鲜为人知的特种兵领域展开,洋洋洒洒的反映出了一个集体的记忆,这种集体的记忆,是一个有过这种经历的每个人,深藏在内心最深处的记忆,转化后,就成为这些人坚强生
第4篇: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
《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
我是先看的《我是特种兵》这部电视剧才接触的这部小说。作者刘猛过滤出了我们这个时代的年轻人逐渐淡忘甚至要抛弃的闪光的东西:激情、责任、忠诚、坚持。故事主要讲述17岁的大学新生小庄,为了追随初恋的女友而暂时休学参军,于是他有了一段异于常人的绿色军营经历。整个故事围绕着亲情、战友兄弟情、父子情展开,是一部真实地记录了中国陆军特种兵成长的心路历程。
故事主要分为五个章节,提炼,锻造,砺练,裂变,融化。这部故事深深的震撼了我,我也深深的喜欢上了军人。故事的主人公小庄,从普通的小兵到侦察兵在到最后的狼牙特种大队孤狼B组的第一突击手,他通过了各种人性中最大挑战,经历了颠覆与重塑。他本是一名大学生,却因为爱情,毅然弃学从军,拥有着敢于重新选择人生的勇气,这是对对人生选择的突破。书中谈
第5篇: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
《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观后感
我怀着极大的热情观看了电影《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讲的,就是我国边境地区的兵营生活。主人公小庄,一个大学都还没念完的青年,为爱而参军,从一个普普通通的列兵,到加入了特种部队中的特种部队——影子部队;从不想当兵,到因见证他所敬爱的苗连、陈排的感人事迹而深深地爱上了这个部队„„我赏出了他们的默默无闻、无私奉献,他们的集体主义,他们的兄弟情义,他们追求梦想的满腔赤诚。
这部电影给我感触最大的不是感情,而是人生的哲理——通过成功的天梯往上爬时,重要的是从底下的人群中挤出来。小庄最开始是列兵,是兵种的最低一级。后来,他参加了特种部队的选拔,并以坚忍不拔的毅力和剑走偏锋的逆商加入了特种部队。这大概就是从茫茫人海中挤出来,站在高处俯瞰众生吧?在他当兵的这两个时期,分别有一段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