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机随笔

精品范文 时间:2024-04-29 07:12:39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第1篇:时光机随笔

时光机随笔

记得当时年纪小, 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林梢鸟儿在叫,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

一直很喜欢三毛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每次读到这首小诗总会想起童年时两小无猜的那个他。我在想,如果我也有一台时光穿梭机,那该多好啊。我要回去把因为父母发现而没有完成的大作做完,过家家没摆好的院墙摆好,还有那场淋了一半的雨,我要和他牵手一起走完那条林荫大道。

他,杨扬,姓杨名扬,父母在外打工从小和爷爷生活在一起,孩子们总喜欢叫他留守的二杨。她,梁丽,姓梁名丽,父母离异,母亲再嫁,随母姓,孩子一见到她总会唱一段“没爹的梁啊没爹的娘,不知是梁还是娘,不知是娘还是梁,到底是梁还是娘,到底是娘还是梁……”不知道是哪个坏孩子编的,据说这是因为他吐字不清闹出的笑话。与他俩相比我算是超级无敌霹雳幸运的,有亲爸疼有亲妈爱。邻居家的孩子们对我还行,但都不太喜欢杨扬和梁丽。原因很简单,父母总给他们灌输一些类似缺乏父爱或母爱的孩子心理不健全之类的观念,所以没人和他俩玩儿。对于这一点,我不置褒贬,因为我的父母就管我快不快乐,其余的他们从来都不管。睁一眼闭一眼,只要天天看着我的笑脸就好。就是这样,两个人人见而远之的小孩被我顺利收入后宫。

从此以后我们三个人几乎是形影不离,一起写作业,一起疯玩儿。每天都盼着放学的那一刻,只要铃声一响,我们就冲出教室,疯得连家都不想回。爬树、翻墙、放风筝、抓蜜蜂、偷豆角、烧麦子、过家家……

我做队长,带着一男一女两个队员所向披靡,走到哪里哪里就会留下被我们打败的惨烈痕迹。我们学着特警队员的样子,训练做任务。我们比爬树翻墙的速度,比谁的风筝放得高,比谁跑得远,比谁的蜜蜂抓得多,我们一次次地突破自己创下的记录,一次次完败彼此仅有的对手。不过,这里完败对手的不是我,我是每次被完败的那一个。由于多次被完败,我之后让贤,杨扬做了我们的队长。虽然丢了小队长这个头衔但我依然很开心,天天和他们像小疯子一样,没心没肺地玩儿,玩儿累了就地而睡,当然通常只是在我姥姥家的菜园子里才能安心地睡着。

渐渐地,这些把戏我们都玩儿腻了。我们尝试着去更远的地方玩儿。后来在杨扬的带领下我们发现了城外的豌豆地,好大好大一片。我们趁着大人们不注意的时候悄悄爬在地里匍匐前进,见豆角就摘,不管大小统统收割。每次任务结束之后,我们就将彼此所有的豆角都抖出来后平分。可是每次都是队长二杨的最多,因为我和梁丽边摘边吃,兜里早已所剩无几了。因此我们常常受到队长二杨的批评,但是批评之后我们反而会得到更多的豆角。

我们从菜地里尝到了甜头,简直是一发不可收拾。但是好景不长,我们很快就被菜地里的婆婆逮了个正着。她的两个小儿子拦着我们不让我们走,我们三个根本就不是他俩的对手,我们疯狂地满地乱跑,结果狼藉一片,好多豆蔓被我们踩了个稀烂。最后婆婆被气得不轻,我们三个被各妈各爸各爷爷狠狠揍了一顿,赔偿了多少忘记了。

偷豌豆角的**过去之后,他俩被禁足的'几个星期里我一个人孤孤单单不知所措。但是没过一个月,我们几个又厮混到了一起。豆角偷不成我们就偷别的,反正地里的东西多的是。我们把战场转到了麦田。事实证明,麦田里比任何地方都安全。因为一直到我们长大,一直到我们不在一起玩耍,一直到现在,没被任何人发现过。真是一件值得窃喜的事情啊!

我们摘了一把又一把的麦穗,在路旁堆柴点火烤麦穗。每次负责烤麦穗的都是杨扬,他很擅长做这个,因为我和梁丽总会不小心将麦粒都烧黑。我们眼巴巴地瞅着麦穗上的麦芒都被烧掉,麦穗变黄变煳之后就该我们女生上场了。我俩搓掉麦穗上残余的麦皮,一粒粒黄澄澄的麦粒散发着浓重的麦香味儿。这时候真叫一个“忍无可忍无需再忍”,我们的嘴里塞满烤熟的麦粒,香味如同影视剧中的毒血一般流经七窍四溢开来。一个字——“绝”

这些都是我喜欢做的,我还有一样最不喜欢做的,那就是玩儿过家家。因为我们两个女孩一个男孩,非得有一个女孩当孩子才行。刚开始我们抓阄,可我每次抓到的都是孩子。有一次,我们没有东西当饭煮,杨扬为了能摘到更多的榆钱儿不小心从树上掉了下来,两只手掌上嵌了好多小砂石。我和梁丽抢着给他从手上往下扒拉小砂石,可是梁丽仗着自己是“妈妈”硬是不让我插手。我俩争执了半天,甚至开始还出手打了一小架。就这样我们放着伤员队长二杨于不顾,四只小手撕扯着满地滚来滚去。她兜里掉出几个小纸团,她松开一只手去抓小纸团,我下意识地去和她抢。队长二杨撕心裂肺地怒吼着想要制止我们,但是根本没用。要知道,女人的天性除了喜欢购物就是喜欢互撕。

终于苍天不负有心人,纸团最后被我抢到了。队长二杨见言语无用,只能起身来暴力劝架。我趁机挣脱梁丽的纠缠撒腿就跑,跑了很远才停下来。回头一看,他俩没人追我,梁丽似乎在哭。我打开手中的几个纸团一看,上面竟然写的都是孩子。我终于明白了,照这个样子下去,我一辈子也当不了妈妈。我很生气,跑回去把纸团扔到哭着的梁丽面前。队长二杨一看也明白了一切,他决定要给我主持公道。结果原来是因为我太强势,每次都抢着最先抽,梁丽气不过,所以每次让我当孩子。后来,我也气不过,非要队长二杨做主让我也当一回妈妈,可是梁丽死活不配合。我们越是逼她,她就越不顺从,最后竟然自己跑了。看着她的背影我都被气哭了,想着那个被自己恭恭敬敬地叫了无数次的妈竟然一次都不配合我。

队长二杨看我哭得可怜就陪我玩儿了一次让我记忆深刻的过家家。我们用拣来的瓶盖和各种碎片做盘碟,用榆钱儿和玻璃渣子做了所谓的婚宴。二杨还搬了好多石头,我们一起摆院墙,他还挑了一块最大的石头当我们的证婚人,我们学着大人那样跪在地上拜了天地。后来他让我闭上眼睛,我就很听话地闭上了眼睛。两片湿湿的东西轻轻地碰了一下我的嘴唇。“天哪!他居然亲了我。”我心中好惶恐,一时不知道如何是好。因为这个情节,以前的游戏里从来没有过。

二杨看着我霸道地说:“你以后就是我媳妇了,不能找别人玩儿了。”

我眨眨眼睛怯生生地问他,“你亲过她吗?”

二杨气呼呼地说:“没有。”

“那以后,我们还和她玩儿吗?”

“不!她太坏了,竟然骗了我们这么久。”

当时幼稚的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虽然对此没有任何概念,但是我真的信守诺言,童年里除了二杨再也没和其他孩子一起玩儿过。

从此之后,梁丽就没怎么和我们玩儿过。虽然二杨口口声声说再也不和梁丽玩儿,但是每次都是我们主动去找上门。我们不知道梁丽想不想和我们玩儿,但是梁丽的妈妈每次都把我们堵在门外,逼着梁丽学习。没有了梁丽,二杨带我玩儿得更疯了。我们在雨中奔跑体会淋雨的劲爽,半路上被父母截住拎回家,杨扬被他爷爷狠狠打了一顿。看到他俩这样,幼小的我感觉有些伤感,因为同样的玩闹我却没有受到父母一丁点儿的惩罚。

整整一学期我都没怎么玩儿得痛快,因为没人再陪我疯了。直到过生日那天,二杨送了我一张精美的贺卡。那是一片夕阳映照的大海,红彤彤的波浪轻柔地起伏着,海边的岩石上坐着美丽的人鱼公主,旁边蹲着一只可爱的小乌龟。卡片的背面是用铅笔歪歪扭扭地写着快要占满整片空白的四个大字——祝你快乐。我开心极了,乐开花的感觉,因为二杨的字长得太丑了。

后来,我们慢慢长大了,不常在一起玩儿了,小时候的一切也都不作数了。我们在不同的学校上学,经历着不同的青春。

每次怀念童年的时候,我总会打开那个旧得几乎要掉渣的日记本。因为字里行间有曾经的美好,还有那张珍贵的贺卡。

我常常在想,也许杨扬就是我的初恋吧?那一吻就像我曾经看过的一部电影——怦然心动。

一对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璧人,一段幼稚单纯的告白,一个清新美好的初恋故事。童年,多么美好啊!对于成年的我们,也许多数人已经记不清了。可是我相信,在我们与青春匆匆告别的时候,它一定依然藏匿在我们内心的最深处,因为它永远都是我们人生最刻骨铭心的回忆。

“你好!我能为你做些什么吗?”

“我需要一台时光机。”

“好的。给你!”

“多少钱?”

“我帮你算一下。过去的二十多个春夏秋冬,一千多个星期,一万多个日日夜夜。”

“请问你要怎么付?”

“谢谢!太贵了,我买不起。”

第2篇:给我时光机杂文随笔

给我时光机杂文随笔

清晨,歌单推送无意间看到了李健的《异乡人》,久违的旋律。决定了,要为伴我一路的歌单和一路喜欢的人写一篇文章。

一、李健

2014年,我已经记不清楚在何月了,我回看了《开讲啦》其中一期,李健说起了他的校园生活,“我的上铺是一个对哲学很感兴趣的人,当时他大一的时候就看黑格尔。另外一个同学是不停地学语言,学英语、学日语、学法语、学德语,当我们做阅读理解的时候,很难读懂的时候,他却暗暗地点头说这人的文笔还不错。”看到这个片段时,我开始对李健的`校园生活充满了向往,对那时充满理想的高一学生的我来说,充满书香气的校园是我的憧憬。

为此,我开始喜欢他,去疯狂循环他的每一首歌,那时候,只要耳边萦绕他的歌曲,心中就有满满的学习动力。“我知道并不是耕耘就有收获当泪水流干后生命还是那么脆弱。”这是《向往》里我最喜欢的歌词,当时由于自己的各种学习方法不正确等问题,我没有得到理想成绩,这首歌在无形之中给了我最大的鼓励。“我知道并不是所有鸟儿都飞翔,当夏天过去后还有鲜花未曾开放”那时我秉着“我是夏天后开放的花朵。”的信念继续前行学习的旅途,我坚信我是那朵未开放的花。

二、五月天

在哥哥的影响下,五月天的歌曲伴随了我的初中和高中。不会唱但是会哼,这也许是自己会唱歌最高的程度了吧。五月天的歌,每首歌都喜欢,如果硬要挑最爱,闽南语版《志明与春娇》,他们的第一张创作专辑,唯一的志明与春娇。“到这冻止,你也免爱我,我跟你最好就到这。”这也成了我后来对待爱情的方式。

其实我没有看过电影版的《志明与春娇》,我害怕看了后破坏了我心中这首歌的韵味。看看吧,等过完期末这一关。说起五月天,记得曾经喜欢的男孩也喜欢他,模糊地迷恋他一场,就当风雨下潮涨。喜欢阿信对于梦想的执着、怪兽担当的男人味道、玛莎乐观细腻的性格、石头的沉稳温柔的性格、冠佑的安静与宽厚。

我长大了,五月天也老了,可是对五月天的热情却一直在。希望有一天,我也可以亲自去看看他们的演唱会。

三、李志

《关于郑州的记忆》,志哥,我来郑州了,不,我来河南了。因为你的这首歌,我对河南人莫名产生了许多好感。来到这里,我很好,我也习惯了这里的生活。从此,河南便是我的第二个故乡。

你听痛仰听李志听许巍听孙燕姿听Eason吗?我是毒药静儿我爱独木舟葛婉仪。因为喜欢的作家喜欢你,我也喜欢你。“有情有义又是有米无炊,时间改变了很多也什么都没有。”这个世界会好的。

喜欢你,因为孤独。

四、赵雷

雷子,我的朋友很喜欢你,在《我是歌手》你一夜而红,我的朋友因此很难过,因为你要属于大众了。

《吉姆餐厅》,Mv里中间回放你与母亲的合照看哭了我。嗯,从2014年开始,我和奶奶一起生活,父母在另外一个城市,相距远相见难。那一年,只要一想到我的爸爸妈妈,我就不停的抹泪。每当听你的《吉姆餐厅》,我就想到2014年的孤独。

五、张玮玮版《米店》

单曲循环的一首歌,四年了,一直心爱的对象。不敢去描述它,怕说过分恼了它,怕说太谨慎又辜负了它。总之,很喜欢很喜欢。

我不懂音乐,不是一个真正的歌魂。但还是要感谢一路陪伴的人和歌,感谢遇见。

第3篇:天上掉下个时光机随笔

天上掉下个时光机随笔

看了《哆啦A梦》动画片,我也想拥有一台跟他一样的时光机,那样我就可以像机器猫一样随便穿越了。

星期日,我独自一人出门溜达。突然,一个庞然大物从天而降,不偏不倚地落在我面前。我开始以为是谁乱扔的垃圾,便大声喊道:“谁这么没有公德心啊?乱扔垃圾!”待我仔细一看,这才发现,這并不是垃圾,而是一台我梦寐以求的时光机!至于我为什么知道这是时光机,废话,上面白纸黑字写着呢。箱子虽然很大,但是很轻,我不管三七二十一,便把它拖回了家,打开箱子一看,时光机方方正正,有课桌那么高,银白色的机身闪闪发亮,漂亮极了!

到底好不好用呢?我这就决定试一试。我钻进时光机,对照着说明书操作起来,里面的按钮很少,照着说明书一步步做下去,不一会儿就准备好了。我要回到哪个时候呢?我想了想,决定到“六一”儿童节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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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时光机

时光机

时光机1

今天,是21世纪20xx年12月24日,也就是平安夜,明天就是圣诞节。

我坐上时光机,随着一阵眩晕,返归于公元444年5月初七。在这里,我是一位皇室女侠,也就是现代时的女特工。

我一下时光机,直奔皇帝之殿。“报告皇上!”我单膝跪下,郑重地对皇帝说,“经过半年的观察,现代发展已超出了您的预测!”皇帝皱了皱眉说:“免礼,继续讲。”我站了起来,手中的刀刃插于腰间,以大将之势边走边说道:“在未来,有一种叫“科学家”的人,创造了许多现在还没有的怪东西。当然,时代不断进步,这也极为正常!”我咳了两声,继续说:“有一种用无形物体发出亮光的用琉璃包住的物体,跟现在的烛火相似;有一种囚禁了许多书童的建筑叫“学校”;有一种令书童望而却步的叫“试卷”。我最怕的就是“考试”,考不好还要被娘亲和爹地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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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时光机散文

时光机散文

东湖上飞来一只鹭鸟,雪白的翅膀掠过水面,波光立即层层推开,像是阳光照耀下大树的年轮,清澈的湖水闪着光芒,一圈一圈延伸着,一直铺到湖边台阶。

我坐在台阶上,抱着一个方方正正的黑色机器,那是爷爷留给我的时光机,今天是它报废的最后期限。爷爷告诉过我,深秋的湖水是时光机最好的归宿。我在这里坐了很久,从早上露珠还没有睡醒起,到现在它们已经牵着阳光的手,飞向无尽的蓝天。时间一分一秒向前,阳光一寸一寸地缩短,台阶很凉,我抱着时光机的手却出了汗。如果时光机可以无尽使用,多好。就如医者不医已,时光机可以给我倒流的时光,却无法给他自己,我只剩下最后一次使用它的机会了。

轻轻摁下启动按钮,我听到时光机骨架挣扎的“嘎嘎”声,听着时光飞速倒流的“刷刷”声,一束束金色的光线从时光机里涌出,扑面而来,瞬间把我包围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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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时光机作文

时光机作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时光机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时光机作文1

自从人类出现在地球上以来,人类的历史就像一条奔流不息的河流想着未来流去。不少人向往着华美或古朴的古韵,或向往着科技发达,一片银色的未来。事实上,我也不例外。倘若我能以光速,穿越到古代,领略我国历史的动荡变革,河山的万千风姿;穿越到未来,赞叹科技的发达。

假如我有一台时光机,我要穿越到距今大约5000-4000年间。看两位着名的部落首领——炎帝黄帝,是否存在,看他们创造的许许多多的历史功绩。再一饱那个时候的,那群呼风唤雨的人类,到底是怎样的模样。智人的祖先,又是怎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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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时光机_1000字

时光机_1000字

3000年人类终于顺利的研究出了时光机,我邀请朱砚凌和魏希晨跟我一起坐上了时光机,开始重回5亿年前的时代。“嗖——”的一声,我们来到了5亿年前,我们透过玻璃窗看到了那时候的地球。“哇!”我们异口同声的惊叹到。地球上大部分都是海洋,我们潜入了海底,发现有一种多足有节肢的动物,我们查找了资料原来它叫三叶虫,这时期叫三叶虫时代。我们观察了整个海底,发现有很多的我们没见过的动物都十分漂亮,有趣。

接着,我们又来到了4亿年前的时代,向后推进了1亿年。我们看到一种动物有两三米长,我们再次查找了资料,原来它是那时候的蝎,我对她们俩说:“这时候的蝎,真是和我们时代的蝎大不相同啊!”朱砚凌笑着点了点头。我们又潜到了这时候的海底,一条数十米的大鱼,从我们身旁游过,它张开了它大1米的血盆大口,吞食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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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时光机作文

时光机作文

夜幕降临,皎洁的月光照耀大地,我无意中,来到了一所实验室。突然,看到一本时光机大法,我把它拿下来,然后一步一步地做着。不久,时光机就造好了。

我走进时光机,在万丈深渊里待了十分钟就穿越到了2014年,那里的天空一灰抹,人们生活在一望无际的沙漠之中,没有草、木、鸟、兽。没有亭:台、楼阁,自然也不会有水,前面,两只军队正为一只将要灭绝的野兔而发生了战争,两军刀兵相见,杀得尘土飞扬,天昏地暗,连天上的太阳,都被阵阵杀喊声,刀抢的撞击声吓得躲到了云层里面去了。

我惊奇地走向前,:“问你们为什么要为一只野兔而战呢?”一位部落首领说:“都是因为200年前的'人,他们不为自己想,也想想后人的生活,这真是谋财害命。突然,他们发现我就是200年前的人,气得怒发冲冠,火冒三丈,朝我万箭齐发……

啊、啊、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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