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会议领导讲话
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会议领导讲话
同志们:
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自8月1日正式启动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及保险经办机构勇于探索,敢于实践,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了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今天我们召开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会议,主要任务就是要总结经验,强化措施,促进我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刚才,区农险办负责同志对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安排部署了的具体工作,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抓好落实。下面,就进一步推进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不足,进一步增强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健全农业风险防范机制,维护农民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将政策性农业保险纳入民生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农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全区所有镇办都参加了试点,保险品种包括水稻、小麦、油菜和能繁母猪。二是农业保险承保率大幅提升。到底,全区承保农作物70万亩,其中,水稻37万亩,小麦227万亩,油菜103万亩,承保能繁母猪11363头。三是保护作用初步显现。,全区共实现农业保险保费收入966万元,其中各级财政补贴772万元,为农户生产提供了2亿元的风险保障;已支付保险赔款近600万元,大大减轻了投保农户的受灾损失,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利益,促进了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区农业保险质量还不够高,尤其在基层操作层面上,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一是镇办与保险经办机构职责划分不十分清晰。部分镇办与保险经办机构之间没有严格按照省里出台的相关文件的要求,明确双方职责与分工,在如何“协同推进”上认识不一致,影响了承保,特别是理赔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保险经办机构服务水平和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人员素质方面,保险经办机构人员较少,专业人员紧缺,镇村两级的协保员和代办员,缺乏正规的培训和协议约束,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直接影响了服务水平和质量。在管理手段方面,查勘、定损以经办人员抽样分析推算和镇村干部与农户协商为主要手段,由于索赔资料不完整、查勘手续不完备,导致定损方法简单化,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定损过松或过紧现象,有的地方甚至把赔款均摊,把赔款等同于补贴,失去了农业保险的意义。
对此,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及保险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查找漏洞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对症下药,切实增强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明确目标,落实措施,促进我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今年,我区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要突出“整改、规范、完善、提高”八个字,即要通过对当前存在问题的整改,逐步规范操作流程,完善各项政策制度,把工作成就和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从现在开始,我们要扎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要在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是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化解农业生产风险的重要举措;是开拓农村保险市场,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尝试;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也是转变政府支农方式,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与发展的`现实要求。对此,中央有要求,发展有需要,群众有期盼,政府应作为。各镇办、各相关部门和保险经办机构必须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政策性农业保险与广大农户休戚相关,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工程无小事,坚决摒除只重承保、忽视理赔,只求进度、不求质量的思想观念,把政策性农业保险这项民生工程抓紧抓好。
2、要在加强协作推进上下功夫。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项创新性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业务要求高,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性工作,仅依靠保险公司市场化运作,难以在短时间内推广普及;仅依靠政府行政推动、大包大揽,也不利于良性循环,时间一长就难以为继。因此,各镇办、各相关部门和保险经办机构要紧紧抓住当前农业保险纳入民生工程管理的有利时机,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明确双方职责,保险经办机构作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承办主体,具体负责推介、承保、查勘、定损、理赔等工作;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负责提供保费补贴、开展面上宣传、协助办理业务、加强监督检查等工作。尽快建立起保险经办机构和政府部门共同参与、分工协作的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要在深化宣传推广上下功夫。
试点工作开展三年来,各镇办、各相关部门和保险经办机构在宣传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对于扩大农业保险的社会影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薄弱环节和宣传死角,由于宣传推广的深度不够,从而导致发生了一些矛盾和纠纷,造成了工作的被动,给农业保险推广工作带来负面影响。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对广大农户的宣传,针对农村实际和农民喜好,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农民群众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农业保险知识、政策和程序,从而自觉地参与农业保险。要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包括各关注方的信息沟通和联系,通报试点工作的进展和成果,加强对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正面宣传,为我们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同志们,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大家要以此次会议的召开为契机,振奋精神,坚定信心,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切实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顺利推进。
第2篇: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会议领导讲话
同志们:
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自8月1日正式启动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及保险经办机构勇于探索,敢于实践,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了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今天我们召开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会议,主要任务就是要总结经验,强化措施,促进我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刚才,区农
险办负责同志对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安排部署了的具体工作,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抓好落实。下面,就进一步推进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不足,进一步增强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健全农业风险防范机制,维护农民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将政策性农业保险纳入民生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农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全区所有镇办都参加了试点,保险品种包括水稻、小麦、油菜和能繁母猪。二是农业保险承保率大幅提升。到底,全区承保农作物70万亩,其中,水稻37万亩,小麦22.7万亩,油菜10.3万亩,承保能繁母猪11363头。三是保护作用初步显现。,全区共实现农业保险保费收入966万元,其中各级财政补贴772万元,为农户生产提供了2亿元的风险保障;已支付保险赔款近600万元,大大减轻了投保农户的受灾损失,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利益,促进了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区农业保险质量还不够高,尤其在基层操作层面上,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一是镇办与保险经办机构职责划分不十分清晰。部分镇办与保险经办机构之间没有严格按照省里出台的相关文件的要求,明确双方职责与分工,在如何“协同推进”上认识不一致,影响了承保,特别是理赔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保险经办机构服务水平和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人员素质方面,保险经办机构人员较少,专业人员紧缺,镇村两级的协保员和代办员,缺乏正规的培训和协议约束,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直接影响了服务水平和质量。在管理手段方面,查勘、定损以经办人员抽样分析推算和镇村干部与农户协商为主要手段,由于索赔资料不完整、查勘手续不完备,导致定损方法简单化,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定损过松或过紧现象,有的地方甚至把赔款均摊,把赔款等同于补贴,失去了农业保险的意义。
对此,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及保险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查找漏洞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对症下药,切实增强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明确目标,落实措施,促进我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今年,我区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要突出“整改、规范、完善、提高”八个字,即要通过对当前存在问题的整改,逐步规范操作流程,完善各项政策制度,把工作成就和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从现在开始,我们要扎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要在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是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化解农业生产风险的重要举措;是开拓农村保险市场,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尝试;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也是转变政府支农方式,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与发展的现实要求。对此,中央有要求,发展有需要,群众有期盼,政府应作为。各镇办、各相关部门和保险经办机构必须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政策性农业保险与广大农户休戚相关,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工程无小事,坚决摒除只重承保、忽视理赔,只求进度、不求质量的思想观念,把政策性农业保险这项民生工程抓紧抓好。
2、要在加强协作推进上下功夫。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项创新性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业务要求高,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性工作,仅依靠保险公司市场化运作,难以在短时间内推广普及;仅依靠政府行政推动、大包大揽,也不利于良性循环,时间一长就难以为继。因此,各镇办、各相关部门和保险经办机构要紧紧抓住当前农业保险纳入民生工程管理的有利时机,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明确双方职责,保险经办机构作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承办主体,具体负责推介、承保、查勘、定损、理赔等工作;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负责提供保费补贴、开展面上宣传、协助办理业务、加强监督检查等工作。尽快建立起保险经办机构和政府部门共同参与、分工协作的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要在深化宣传推广上下功夫。试点工作开展三年来,各镇办、各相关部门和保险经办机构在宣传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对于扩大农业保险的社会影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薄弱环节和宣传死角,由于宣传推广的深度不够,从而导致发生了一些矛盾和纠纷,造成了工作的被动,给农业保险推广工作
第3篇:宁夏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实施方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财政厅、农牧厅等部门2009年宁夏政策性农业保
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09]13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林业局、宁夏银监局、保监局和中国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制定的《2009年宁夏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2009年宁夏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加快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宁党发〔2009〕2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农业保险工作,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
第4篇:政策性农业保险
桐城市新渡镇杨树店村的旁边就是长江的重要支流大沙河。09年7月一场大洪水大沙河河堤决口。村里的早稻全部被淹,五千多亩地损失严重,但是那一年由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推行,农民们或多或少都获得了一定的补偿。桐城市新渡镇杨树店村村支书汪嘉陵对记者说。
詹三阳是安庆市走阳县人,如今他在杨树店村承包了六千多亩地用来种植粮食,他告诉记者,他从92年开始保底,自从国家有了政策性农业保险每年他都参保,他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他说自己每年两季的水稻小麦种植保费只要两万多块钱,11年受到寒潮的影响,粮食减产,但是国元保险公司赔付了他二十多万元,对于参保詹三阳说。
采访中桐城市新渡镇财政分局副局长叶局长告诉记者。如今子他们新渡镇不仅像詹三阳这样的种粮大户有了参保的意识,普通农户也意识到政策性农业保险给他们带来的好处。
说起政
第5篇:政策性农业保险
政策性农业保险
1、什么是政策性农业保险: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投保人支付少额保费、政府补贴大部分保费,把被保险人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风险转嫁给保险人的一种制定安排。政策性农业保险具有政府补贴力度大、惠及人口多的特点。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利于增强农业抵御风险能力,稳定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培育农民市场意识与风险意见,促进“三农”和农村金融发展。
2、政策性农业保险保什么?
种植业保险责任为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病虫草鼠害等,对投保农作物造成的损失。
养殖业保险责任为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强制捕杀所导致的投保个体直接死亡。具体包括:⑴重大病害。能繁母猪:猪丹毒、猪肺疫、猪水泡病、猪链球菌、猪乙型脑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