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宠散文

精品范文 时间:2024-03-20 07:13:15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第1篇:茶宠散文

茶宠散文

家里的茶盘上本来有三个茶宠,一个是只绿色的狗,四年级时受赠于一个茶叶店经理;一个是一只比拇指稍大的猪,尾巴卷得很斯文,初一时买茶壶,强要让老板送的;还有一个是两只狮子合抱着一粒珠子,一个师姐从上海带回来的。后来那只狗被我不小心砸掉了头,牺牲了;小猪,那个师姐去美国留学时送给了她,分手了。只剩下了那两只抱着珠子的狮子孤零零地躺在茶水滩中。

有一天,我看这孤零零的玩意,觉得它太孤单了,就想再买一个好看好玩点的,于是我就想起了芳村茶叶城,那有一家“华伟紫砂”,有一大柜子茶宠可以挑,可是因为天气和时节的阻挠,就拖了很久很久,但终于元宵节这天能去了。我爸到芳村帮一个北京的朋友买茶叶,寄出了后,就顺路拐到“华伟紫砂”店。

一进门就是一个大号的茶壶雕塑,店两边墙上都摆满了木柜,上面放满了茶壶和茶杯,中间是一个较矮的展示台,台上有架子,架子上面每层都摆满了各式各样的茶宠。

茶宠里有一款我心仪已久的样式,是一只很小的青蛙趴在各种各样的植物上,有趴在南瓜上的,有趴在荷叶上的,还有趴在西瓜上的。我在那堆“青蛙”里面挑了很久,还没找出一个自己喜欢的,后来我终于拿走了一个趴在南瓜上的青蛙。那是一只还没有一个铅笔头大的青蛙,昂着头,骄傲地趴在一个直径六七厘米、高三厘米的南瓜上,好像南瓜就是它自己种的。南瓜是南瓜的颜色,青蛙是绿色的,身上还有金黄色的条纹和斑点,青蛙的'对面还有三张栩栩如生的叶子:左青龙右白虎中间一个米老鼠。这么大的一个南瓜,拿在手里却轻飘飘的。

在里厅中,老板把茶宠用热水淋一会儿,把它泡在一旁用来清洗茶杯的小盆中,用一个茶杯把它扣住不让它浮上来,说这个茶宠是空心的,在水里放一会儿让它吸一点水。

我们眼看着客人越来越多,就告辞回家了。因为店里顾客太多,老板没多顾上我们,说了不用我们付钱,就“赶”我们走了。

回到家,把茶宠从报纸里解放出来,我晃一晃,里面还有一点水,我就只等着我爸泡茶,让他把热水淋到茶宠上面,准备像从前养的茶宠一样养出好光泽来。

淋了一些热水在茶宠上,只见青蛙的嘴里的小洞开始喷细小的水柱,起初水柱还很矮小,后来热水淋多了就逐渐变高,于是我们就看到一条抛物线从青蛙嘴里喷出,要是物理老师在,就出题:说明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喷泉现象;化学老师则要求:紫砂是纯净物还是混合物,紫砂和涂料的主要成分化学式……后来水柱慢慢变得矮小,最后就消失了。

我爸解释说因为紫砂传热快,南瓜肚子里面的空气因为受热而膨胀,压强增大,把里面的水挤出青蛙的嘴,水柱就出来了。

水喷完,我用热水再淋一下,等这个南瓜热起来,又将它泡在冷水里,过几分钟再拿出来,南瓜肚子里已经又有水了。因为用热水淋过的南瓜,肚子里的空气膨胀,放到冷水里,密闭的南瓜肚子里的热空气收缩,压强变小,水就趁机从青蛙嘴里进去了。

拿出来,放好,用热水淋一下,水柱接着喷出,再淋,水柱增高,水柱最高时即可停止淋热水,它就一直喷到没水可再喷了为止。

这么好玩的玩意,还能学到知识,真是没白要。

第2篇:猫宠记散文

猫宠记散文

它来的时候,是年前的初冬,进门就躲在了门后,睁着圆圆的眼,怯怯地探着头望着你。从那天起,我成了它的主人,它就是“小白。”

小白是全身长着茸茸白毛的小猫,据说它有高贵的波斯猫血统。故而,两只眼晴,像晴空下清沏的湖水,蓝汪汪的。进山工作后,许多次我都动了养一只猫的念头。这固然有排解独居山隅孤寂的需求,更多的是在我潜意识中,对于猫有种天然的亲近感。或者说是,在历经流年的回忆中充满了,关于和猫咪之间,那种断难忘却的温馨故事。

我的家在典型的江南小镇上,小桥流水古巷曲幽。童年和少年的我,身处的时代,却是个混沌的年月。文革的渲嚣与无序,充塞着年少里的每一寸光阴。而我的家庭在那个时代背景下,更显得特殊。父亲是学校校长,母亲是小学教师。文革一开始,父亲就靠边站进干校。而母亲也因为家庭出身问题,倍受冷眼而精神压抑,最后导致身患肺痨而长期卧病。

那年,是我十二岁时的那个冬天。母亲,久病不治而不幸故去。母亲的故世,意味着在今后的很多时间里,我将独自面对生活(父亲基本上在干校)。在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在那个江南大院楼上的小厢房中,我常常面对空旷旷的屋子,和冷清清的空气,而喑然落泪。除了上课,其余的时间,我时常处在一种茫然失措的无助之中。

而那个幸福日子的出现,使我至今记忆犹新。这是时近秋未时分的中午,窗外,零零落落淅沥着些小雨,初来的北风,摇着梧桐树哗哗作响。在隔壁老师家刚吃了午饭的我,正要沿着古旧的木楼梯下楼。猛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拾级而上,那正是我的父亲。

父亲还是老样子,简陋的行头,依旧象个老农民。只不过这回来,他手中多了只纸箱。进屋就颇有几分神秘和急切地,叫我打开纸箱看看。正疑惑中,只见一个毛戎戎的脑袋,从纸箱中伸了出来。并一见如故自来熟般地从纸箱中爬了出来,圆眼环顾后,对着父亲和我,睡眼惺忪地打了个哈欠。那是只黄黑白三色相间的小猫。少年的我,从最初的疑惑,到进入到兴奋状态,其间的过程,不足短短几秒。“三花猫,三花猫”我一把抱起它,高兴地在小厢房里跳着。而全然不顾父亲,在身边得意的唠叨:“这是用半斤盐,从乡下换来的,半斤盐,乡下换来的。”

在以后的日子,我的所有时光,都是阳光灿烂的。三花,也很乖。熟悉环境后,俨然像是我家的亲人。我就读的学校,就在我家窗户下的隔壁,下楼推开院门,过操场入教室,只要几分钟时间。在记忆中,有很多时候,三花都紧依不舍地跟着我上学。有好多回,我一下课,抬首入眼就看到,三花趴在教室处走廊上等着我。而它对小主人的忠诚,是毋庸置疑的。有次,我大概是和隔壁巷子里的小朋友打架,把人家鼻血打出来了。家长告诉了难得回城的父亲,父亲气不过,抄起桌上的木尺打我。三花见状,一下跳到桌上,紧紧抱着木尺不放,最后弄得父亲啼笑皆非而作罢。三花的温柔和母性,可能是来自本能。但我宁愿相信它是区别其它猫咪,而更具通人性。生小猫了,它像个尽职的母亲,眼光中透着慈祥之光,看着小宝贝们吃奶,教它们学走路。而当我们把多余的小猫送人后,它楼上楼下到处地找,时不时发出凄凄的叫声,使人常常在夜晚揪心得难以入眠。

三花慢慢年岁大了,我也慢慢长大了。初一那年,三花的生命终于走到了尽头。它走的很安祥,一天早晨起来发现,趴在窝里的它,不动弹了已平静地停止了呼吸。那一刻,我只记得自已的泪水,不由自主地从眼中喷涌而出。事后,父亲和我将三花,带到了它乡下的出生地,特意为它做了一个墓,墓前矗立着一块木牌牌,上题父亲遒劲有力的手书:“爱猫三花之墓。”

七五年的春夏之季,在江南这个小城,许多似是而非和自相矛盾的小道消息。仿佛是沿着巷口的那一眼老虎灶中,袅袅腾起的热气,和随着街巷旁梧桐树梢间穿行的风,而四散流传。然而,对于我而言,最重要的是,那一年父亲回城了。

父亲回城了,因为原先的学校,已没了他的位置。故此,他也换了一个新学校上班。我家,确切地说是父子俩,从古巷中搬到了城西的学校宿舍。那个时候,正是“批林批孔评水浒”最闹猛的日子。刚回城的父亲,正接爱一次荣誉至高的任务。这就是上级教育部门,把他的学校,列为学生批水浒的试点单位。因此,整天价东奔西跑,特别是那年七月间,有《浙江日报》记者,为父亲作专访和修改约稿的日子里,更是忙的不亦乐乎。

而我正醉心于画各种漫画,当时漫画画的好的,正如当今的演艺明星,时处受人追捧。而我的漫画却别出心载,不是野炊中的山花烂漫,就是小巷河边的小船静泊。一段时间,我还把我女同学倚窗弄弦猫伴帘下的情形,也弄进了画里。最让学校教美术的吴老先生,大为愤概的是,我居然画了一幅孔老二,牵着猫周游列国的图景,作为任务交给了他。

也不知父亲从那儿听来的传闻,说无可救药的我完了。那天晚饭后,父亲郑重其事的第一次,和我谈了心。他说:“你是初中生了,要学着自已照顾自已,不要学坏样,多读书少去闯祸。”在父亲滔滔不绝的教诲中,我临了只有一句怯生生的要求:“爸爸,我想要一只猫猫。”

隔了三天,父亲从校工沈伯伯家抱来一只小猫。浑身墨黑,叫它小黑,是恰如其分的称呼。它是只公猫,我见到它时,它的眼光里,透出一丝狠劲。第一次抱起它时,它就瞪了我两眼,并且在我的手上抓痕了两道作为见面礼。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它慢慢和我亲近了起来。也许它也知道,那年的每个夏日,我常常去古城墙边护城河里,游水为它带来的小鱼小虾,是信的过的主人。

其实,小黑很野。一点不像先前的三花那么温顺。很多的夜晚,我都找不见它,不知道它去那儿花前月下幽会了。只到那个春天里,它隔着窗户,对着楼下的小巷咪咪地叫,我才知道它有意中猫了。

可是没有多久,小黑又不见了。二天二宿我急得睡不着,半夜时分还会梦中流泪。父亲那些天,看我急的不行。于是,在一个傍晚,站在我家的廊沿下,用浓重的浙西口音,对着下面和我一般大小的小朋友喊道:“你们看见我家的‘毛’(猫)吗?”而回答他的是,底下坏小子们,一通哄笑:“我们底下没毛。”记得那天,我愤愤中飞下了两块砖头。

小黑第三天就找到了,然而,听同学间传言,小巷里的孩子,要给我这个“校长的.儿子”一点颜色看看。起因就是为找小黑,扔砖头擦伤了一个人的手臂。我自然不怕他们,从小经常踢足球,虽是身形纤小但也有着不错的体格,但也因会寡不敌众而担忧。

我不得不提到,那年学校宿舍的隔璧邻居,长我三岁的姐姐,佩芳。她家是梨园世家,父亲是京剧团的老琴师,母亲是青衣。她漂亮不用说,从小在京剧团摸爬滚打,练得一身好功夫,是实实在在的。她是家中的独生女,掌上明珠。但作为老戏人的父母亲,平时表面上是对她很严肃的。因而对我这个弟弟,有特殊年代里的姐弟情,还莫如说是,相互的依靠和陪伴。

那天,她听说我的事,就很爷们地跟我说:“阳阳,放心别怕,明天我去撩到他们几个。”第二天,她陪着我去上学,走过小巷时。对着等在教师宿舍门口,那些半大小子,扳着俏脸,挥舞着拳头,从容地在呆傻的人群中穿过。

因为这件事,我和姐姐更亲近了。放学后的很多时候,我都到她的排练场,看她练功。每回她见到我,总是从舞台上一纵而下,在我面前扮个李铁梅的造型,引我开心。

一同归家的路上,她更多关心的是我的那只小黑。进大院第一件事,她就是去喂小黑。说来奇怪,小黑在她怀中,温顺无比,全然没对我的那种凶巴巴。至今想来,有点玩笑的可能,也是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的缘故。

我楼下的街景,可以说是当时城西的文化中心。除了有两所盛名之下的学校,更有临近丝绸厂的工人俱乐部,和在二条月亮桥下小巷交汇之中的“向阳院”,也座落其中。那些年,我穿梭于街巷里,参加着各种政治活动。我最初在于文字上的荣耀,也是那个时候给我的兴奋。”评水浒”的运动,给了我大显身手的机会。我爱写作,文字语言在我这个年龄段,也算得上是较为通顺。因而,“向阳院”的主任,那天委托我写一篇稿子,我毫不犹豫地接下了任务。一个晚上,一千五百字《说说水浒的江湖义气与阶级兄弟感情》的文字,欣然脱稿。第二天上午交给主任,高兴的使没什么文化的他,连连点头。而引起反响的不仅于此,隔些天居然有记者来采访“向阳院,”并特意提到了我。他们不太相信地,从主任那里索取我的底稿。还提出为我拍照,为的是上报宣传中学生批水浒的精神。拍照的那天,我任性地在家门口,想抱着小黑一块拍照。但记者叔叔说是有碍政治观瞻,只能作罢。上没上报我现在记忆模糊了,但上了小城当时的文件汇编,是真真切切的事。那是我第一次,文字变成铅字的处女作。文集在这么长的时间中,自然散失了。而那张记者拍的青涩照片,我至今依然保存在像册里。

等我把好消息,告诉姐姐佩芳。她听后一把拉着我,穿过了三条巷,在府庙北街前的河埠头,花了五分烧饼钱,买了一大堆小猫鱼。她说要稿赏小黑,说是我的好运,全是小黑带来的。我不知道,她怎么会这么想。但我看着小黑,津津有味地吃着。顿时明白了,人是有情感的,当所有的幸福来临时,总是想和人分享。而小黑作为我们之间玩伴,也可以说是朋友一样,分享快乐,是理所当然的。

时间的沙漏,总是很容易地从指缝中滑落。转眼许多年又匆匆走过,八二的我已是青春勃发小伙。由于我家前二年新添了后妈和妹妹新成员。作为男孩子的我,就搬到了一个小学校空闲的储臧室里安家。那个时候,我热衷于很多新生事物,吉它了,诗歌了,赶舞会了。但最让我自豪的,是掌握了一门技术。这就是冼印照片的道道。每回我们出去游玩回来,总是自已冲印照片。每次知道我冲印照片了,我的异姓妹妹,也总是抱着家里的猫咪来看希奇。猫是小黄猫,是妹妹领养的。但似乎小黄猫也认我这个哥哥。而我的小黑前些年由于频频的搬家,可惜地走失不见了。小黄猫作为家中猫成员的继承者,当仁不让地给了我一种亲近感。在每次回家吃饭时,它都会热情地跳进我的怀里,而咪咪地发嗲。

在妹妹带着小黄,来到我权做喑房的居处时。它无时不刻地睁着那双萌眼,好奇地东张西望。每回我在喑屋里,只见它那双亮闪闪的眼晴,在黑喑里炯炯有神地看着我和妹妹。甚至于在一个冬天的夜晚,它居然赖在我的被窝里不肯走了。我想,小动物也通人性,知道我一个人冬天冷,给我暖被窝了。

几年之后,我们家分到了三居室的新房。容观原因也使养猫成为不太可能。但对猫的情缘,从内心来说似乎从末断过。

十年前的初冬,我踩着一路的寒霜 ,来到山区工作。也许是为生存更多是命运的安排。但在多少次回首往事中,许多让我思绪萦回中的,触动心灵的那部分情感承载,常使我静夜中涕泪。新柳绿了,荷花绽了,秋风起了,冬雪来了。我时刻地会在脑海里,浮现出三花,小黑,小黄,乃至于姐姐佩芳,及所有关于我曾经留存在小巷里的记忆片断。人贵有情,情感的依附和寄托,往往是和人生的经历有关,事实正是如此。

眼下秋天的晚上,窗外正飘着缠绵的细雨。小白正趴在床边,咕噜咕噜地打着呼。我不知道,它是否会做梦?也许,它正在说:“请别叫醒我,我正在做一个与你相关的梦......”

第3篇:养宠情散文

养宠情散文(通用9篇)由网友 “tipsyormerry” 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养宠情散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篇1:养宠情散文

养宠情散文

从前,吃不饱穿不暖的时候,我总以为一个人每天有很多正经事要干,干嘛还要养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呢?要说养花养金鱼是为了观赏,还情有可原的话,至于为什么要把香肠给狗吃,我真的是实实在在无法理解了。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却成为养宠的积极参与者。个中原由,说来也确实有许多引人深思,感慨颇多之处。

的一天,突然接到住在大城市外甥女的电话。她说她们全家下岗,爱犬养不起了,想给我送过来。于是几天之后,一个长满白绒绒长毛的小家伙,怯生生地出现在我们的面前。外甥女说它叫毛毛。

毛毛是稀客,围观的人很多。争着逗它,喊:“毛毛过来!毛毛过来!”谁知,小家伙谁那儿也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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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养宠情散文

养宠情散文

从前,吃不饱穿不暖的时候,我总以为一个人每天有很多正经事要干,干嘛还要养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呢?要说养花养金鱼是为了观赏,还情有可原的话,至于为什么要把香肠给狗吃,我真的是实实在在无法理解了。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却成为养宠的积极参与者。个中原由,说来也确实有许多引人深思,感慨颇多之处。

2000年的一天,突然接到住在大城市外甥女的电话。她说她们全家下岗,爱犬养不起了,想给我送过来。于是几天之后,一个长满白绒绒长毛的小家伙,怯生生地出现在我们的面前。外甥女说它叫毛毛。

毛毛是稀客,围观的人很多。争着逗它,喊:“毛毛过来!毛毛过来!”谁知,小家伙谁那儿也没去。它用惊恐的眼神巡视一番之后,偏偏向我这边走来。由于我并没有喊过它,所以引起一片笑声。小毛毛依附在我的脚下。我突然从它那可怜的眼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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