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厦门市小学积分入学指南
厦门市小学积分入学指南
注意啦!没有本市户籍、明年要参加积分入学的家长注意啦!如果有小孩明年要在厦门上小学一年级,家长本月就要把居住证移到积分入学所在区!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厦门市小学积分入学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什么是积分入学?
积分入学主要是提供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厦申请上公民办小学一年级的入学政策,积分由随迁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在厦暂住、社保年限、计生、房产分等组成,能不能在厦门上小学一年级,看积分高低。
非厦门户籍孩子,如果他们要在厦门申请上公办和民办小学一年级,那么,就必须参加积分入学,积分高的人就有希望在厦门读书。
二、积分入学门槛
积分入学的门槛是:随迁子女父(母)报名前在报名所在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
积分入学报名时间不变的情况下,居住证本月就需要迁入积分入学所在区。
三、积分计算规则
(一)务工社保积分(58分)
1、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工作单位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累计每满1年积4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社保月数×(4分/12个月)计算得分,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本项满分为48分;
2、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厦门居住、务工的,可以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作为副申请方。副申请方在厦门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累计每满1年积2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社保月数×(2分/12个月)计算得分,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本项满分为10分。
(二)稳定居住积分(57分)
1、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厦门居住累计每满1年积2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天数×(2分/365天)计算得分,本项满分为24分;
2、随迁子女父(母)在所在区购置符合成套居住条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并拥有该房屋产权比例超过50%(不含50%)且实际入住的,积24分。拥有多套房产的,该项积分不重复计算;
3、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与社会保险缴交地均在同一所在区,累计每满1年积1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数×(1分/12个月)计算得分,本项满分为9分。
(三)计划生育积分(5分)
随迁子女的出生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积5分(随迁子女的出生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论其父母是否已接受处理的,该项均不得分)。
第三条同分比较
总积分相同的随迁子女,依次按以下项目积分进行同分排序:购房、社保年限、居住年限、计生状况。若按上述项目同分排序后积分名次仍相同的,则按随机的原则排序。
划重点:
1、不符合计划生育的,也可以参加积分入学,只是不能加计划生育分。
2、主申请人只能由一方来担任,不能社保用父亲,暂住用母亲。
3、房产分,必须是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的比例占51%,如果产权是属于夫妻双方共有,也算。
四、不符合条件、积分不够怎么办?
如果,不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积分不够、居住证没及时迁入孩子就读所在区也别着急!还可以通过技能人才落户厦门,有厦门户籍的孩子都可以就读公办学校,不需要参加积分入学。
中级技能证+1年社保=入户厦门+随迁子女
高级技能证+3个月社保=入户厦门+随迁子女+随迁配偶
通过技能落户厦门子女可以同时随迁到厦门,没有年限限制。需要注意的是技能落户岛内,需要岛内有房产,没有房产只能落户在岛外。厦门耘途教育专注职业技能培训,协助快速落户厦门。
第2篇:厦门市小学积分入学细则
厦门市小学积分入学细则
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厦门市小学积分入学细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积分入学报名方式
各区的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6日至5月15日,报名可登录“i厦门惠民平台”(http://www.ixm.gov.cn)或通过“i厦门”微信公众号。报名前,家长需完成实名注册。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积分入学资格,不再接受补报名。
在厦门参加积分入学的孩子主要有两种:一是境内非厦门市户籍随迁子女;二是想要跨区就读的厦门市孩子。
需要注意的是:思明区户口不能通过积分入学申请到湖里区就读,湖里区户口也不能通过积分入学申请到思明区就读,但岛外户口可以到岛内申请积分入学。家长只能选择一个区进行网络报名,不能同时在多个区报名。
积分入学条件
申请在厦门参加积分入学的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随迁子女应年满六周岁(即在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二)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内且居住地住址为所申请区的'福建省居住证;
(三)随迁子女父(母)报名前在该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即2019年12月1日—2020年5月31日必须在该区连续居住。
积分计算规则
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按务工社保积分、稳定居住积分和计划生育积分三个项目计算积分,满分为120分。
由三个部分构成:
1、务工社保积分(满分58分)
2、稳定居住积分(满分57分)
3、计划生育积分(满分5分)
具体积分项目和分值如下:
(一)务工社保积分(58分)
1、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工作单位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累计每满1年积4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社保月数×(4分/12个月)计算得分,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本项满分为48分;
2、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厦门居住、务工的,可以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作为副申请方。副申请方在厦门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累计每满1年积2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社保月数×(2分/12个月)计算得分,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本项满分为10分。
(二)稳定居住积分(57分)
1、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厦门居住累计每满1年积2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天数×(2分/365天)计算得分,本项满分为24分;
2、随迁子女父(母)在所申请区购置符合成套居住条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并拥有该房屋产权比例超过50%(不含50%)且实际入住的,积24分。拥有多套房产的,该项积分不重复计算;
3、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与社会保险缴交地均在该申请区,累计每满1年积1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数×(1分/12个月)计算得分,本项满分为9分。
(三)计划生育积分(5分)
随迁子女的出生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积5分(随迁子女的出生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论其父母是否已接受处理的,该项均不得分)。
同分比较
总积分相同的随迁子女,依次按以下项目积分进行同分排序:购房、社保年限、居住年限、计生状况。若按上述项目同分排序后积分名次仍相同的,则按随机的原则排序。
第3篇:厦门市小学积分入学规则
厦门市小学积分入学规则
积分入学是指为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外来流动人员入户、子女入读公校。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厦门市小学积分入学规则,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厦门市小学积分入学规则
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按务工社保积分、稳定居住积分、计划生育积分三个项目计算积分,满分120分。
具体积分项目和分值如下:
(一)务工社保积分,本项满分58分。
1、随迁子女父(母)(主申请方)在工作单位参加厦门市社会保险累计每满一年(12个月)得4分,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12个月*4分计算得分,以按时缴交的月份累计计算,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本项满分48分。
2、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厦门居住、务工和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作为副申请方。副申请方在厦参加社会保险